党小组设立请示(精选2篇)
县直机关工委:
为更好地开展我局党支部组织活动,根据局支部党员的年龄、工作、居住地等情况,经支部党员大会同意,我局机关支部成立拟下三个党小组:
第一党小组:陈兆发、罗保林、蔡庆宏、余菊珍、戴建新、兰艳萍、湛东辉、袁良义、聂石林共9人,由余菊珍同志任组长,吴晓敏同志为联络员。
第二党小组:林景根、帅林生、钟铎良、周巨初、林国汉、张绪娱共6人,由林景根同志任组长。
第三党小组:刘小军、廖魁元、王石林、唐昆、林龙辉共5人,由刘小军同志任组长。
妥否,请批复。
公司党支部:
随着公司的日益壮大,本路队现有正式共产党员15名;为了调动广大共产党员的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广大共产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五章第二十九条之规定: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学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
现特向公司党支部申请成立路队党小组,妥否,请公司党支部审批!
特此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