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实用范文 > 行政文秘 > 公告 > 公司破产公告(实用3篇)正文

公司破产公告(实用3篇)

| 来源:网络整理

公司破产公告(精选3篇)

公司破产公告 篇1

经公司破产管理人确认,截止10月12日,按照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xx]宝市中法破字第14-14号)裁定的《重整计划》,对已申报的债权已全部清偿完毕。

特此公告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十月十五日

公司破产公告 篇2

经公司破产管理人确认,截止10月12日,按照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xx]宝市中法破字第14-14号)裁定的《重整计划》,对已申报的债权已全部清偿完毕。

特此公告

长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十月十五日

公司破产公告 篇3

经审理,被申请破产人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_________万余元,资产负债率为_________%,符合破产条件,本院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宣布公司破产,自破产之日起公司丧失管理处分其资产的权利,由清算组接管企业。

特此公告

人民法院

年月日

468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