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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化气站安全管理制度(通用两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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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化气站安全管理制度(精选2篇)

液化气站安全管理制度 篇1

为加强厂区、工作间、罐装区的消防安全管理,保证企业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提高企业管理效益,促进企业良性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评

1、利用每月公司的防火安全检查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考评,作好记录,作为年终评选先进班组和先进生产者的依据。

2、考评内容:在岗在位情况;所管辖或工作范围;消防设备的熟练掌握及维护情况;消防法律、法规熟练掌握及遵守情况;发现火灾隐患上报情况等。

3、全年消防安全工作成绩突出,未发生任何隐患及事故,每次检查受到好评的部门及个人(包括部门负责人)年底可评为“消防安全工作先进班组或先进个人”,并给予物质奖励。

二、奖惩

1、各部、科室、公司工作期间,不履行职责,违反消防规定造成火灾事故者,根据损失情况对当事人进行处理,并追究本部门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2、各部门发现火灾隐患不及时报告,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损失价格的20%罚款,视情况轻重给予处理。

3、对在工作中擅离职守造成火灾事故的,根据损失大小,除对当事人进行处罚外要追究刑事责任。

4、凡私自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司内的,一经发现对本人进行罚款100-500元,造成其他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任何人损坏消防井、消火栓及各种消防器材的.,对当事人严厉惩罚,造成后果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6、工作人员抓住盗窃、破坏消防器材的,按物品的原价300%罚款,按照罚款总额的50%,提取奖励给立功者。

7、在厂区、工作间、加气站、罐装区吸烟的,按罚款总额的25%提取奖励给罚款人。

8、各部门或个人发现隐患并报告主管部门的,避免了较大或特大火灾损失的,要给予表扬或重奖。

9、一切罚款必须向罚款人开票据,并与奖金相符,有违反者,予以除名处理。

液化气站安全管理制度 篇2

一、对新入厂的职工包括学徒工、实习和代培人员在入厂时的安全教育由领导指定专人负责安全教育工作,内容为:

1、液化石油气的理、化性质,厂站安全生产的意义、特点、可能发生的危险情况。

2、安全制度和安全注意事项,一般安全知识和消防常识,可采取讲解和实际演戏相结合的方式。

3、职工必须经过考试合格取得安全教育合格证后,才能分配到各个工作岗位上去,未经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的不得上岗。

二、对参加生产岗位的'新职工还应由班组长负责进行班组岗位安全教育,主要内容为:

1、本岗位的生产流程和工作任务。

2、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细则。

3、本岗位的机械设备、工具的性能和安全装置的作用。

4、工作人员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和保管制度。

5、本岗位应注意预防的事故及预防的方法,曾经发生过的重大事故和教训。

6、发生紧急情况的急救措施和报告程序。

三、在生产中进行日常的安全教育,每月安排一次安全活动日,主要内容为:

1、交流安全生产的经验,总结事故发生的教训,找出事故的原因,提出预防措施。

2、检查和讨论本单位不安全的因素,研究解决办法。

3、检查各种安全制度和规程的遵守情况,开展评比和竞赛。

4、学习讨论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各项指示,通报及安全生产知识等。

5、研究和讨论有关安全技术的革新项目等。

6、对一些工种的工人,如电工和液化石油气各工作岗位的工人进行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

四、本单位的职工在内部调动工作岗位时,在到达新工作岗位之前应接受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到新岗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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