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经营管理制度(通用4篇)
1、协助公司领导制定、控制、调整公司及各部门的编制、定员;
2、协同各部门办理员工的招聘工作,为各部门提供符合条件的员工;
3、协助公司领导和各部门做好员工的考核、转正、任免、调配等工作;
4、协同各部门对员工进行培训,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及工作能力;
5、负责员工工资的管理工作;
6、负责正式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
7、负责保存员工相关个人档案资料;
8、负责为符合条件的员工办理养老保险和大病统筹等相关福利;
9、根据工作需要,负责招聘临时工及对其的管理工作;
10、负责为员工办理人事方面的手续和证明。
一、总则
为了加强劳动纪律和工作秩序,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考勤
1、员工应自觉遵守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上班应亲自签到,不可代签。
2、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者,即为迟到;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未经准假而不到岗超过4小时者,视为旷工。
3、任何类别的请假都需经理事前批准;如有紧急情况,应在1小时内电话通知经理。
三、加班、调休
1、由于工作上的需要,需在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视为加班。加班按小时计算,4小时为半天,8小时为一天,由公司开给调休单,以便员工安排补休。
2、员工需要使用调休时,必须提前一天申请,在经理安排好工作的前提下方可批准,确因实际困难无法安排的,在当年年末将未调休的部分交公司汇总,按本人技术等级工资标准发给加班工资。
四、行为规范
1、员工上班应着工作服,佩带工号牌,并保持工作服的整洁。
2、男员工不留长发或奇形怪发,保持颜面整洁,女员工不佩带夸张的饰品。
3、员工禁止在工作场所吃零食、抽烟、做私活、长时间打私人电话。
4、员工对待顾客保持良好的态度,不能与顾客发生任何争吵,如遇客户不合理要求可以请经理来处理。
5、员工之间需讲普通话,不可讲方言,力求气氛融洽。
6、保持店内整洁,每天交班前应把自己的岗位打扫干净,物归原位。
7、所有部门在每班工作结束后要将资料整理好,已完成的交前台江总并登记,未完成的需与接班人员交接清楚便于工作更好的完成。
8、员工辞职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经批准后方可离职,否则不退还培训押金。
9、本规定从下发之日起执行,由公司负责解释。
五、奖励和处罚标准
(一)奖励
1、每月评月度优秀员工一名,当选者奖励100元。
2、对公司的经营、管理等制度提出好建议,一经采纳实施的每次奖励50~100元。
3、检举违规操作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每次奖励100元。
4、研究发明、改革创新、降低成本,对公司有贡献的每次奖励100~500元。
(二)处罚
1、迟到或早退10分钟内的每次扣罚10元,30分钟内的每次扣罚30元,30分钟以上的每次扣罚50元。代签到的代签双方每次各罚50元。
2、事假按本人日均工资计扣;病假按本人日均工资的50%计扣(2天以上的病假需有医院病假单,否则按事假执行),事假或病假停发当月全勤假。
3、旷工按本人日均工资的200%计扣(月度累计旷工2天,全年累计旷工4天的视为自动离职),并停发当月全勤奖。
4、未穿工作服的;不佩带工号牌的;工作服有异味不整洁;管辖设备不搞卫生的,以上情形之一的每次扣罚10元。
5、员工在工作场所吸烟的;与顾客发生争吵的;拾物不报,占为己有的;以上情形之一的每次扣罚100元。
6、未经许可,擅自私用公司设备做私活或损坏公司设备财产的,按实际损失扣罚。
7、由于员工缺乏责任心而非设备原因造成的产品损坏或报废,按实际损失扣罚。
1、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供应、销售系统的安全工作负责。
2、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供应、销售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定、安全技术规程,组织多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贯彻“五同时”原则,保证供应的原材料、设备、备品、配件等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因质量问题造成事故,负责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组织或参加供应、销售系统上报事故的调查处理和上报。供应销售系统发生上报总公司重大事故时,到上级汇报。
5、组织供应、销售系统的安全大检查,落实供应销售系统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6、负责供应、销售系统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7、定期召开供应、销售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8、组织供应、销售系统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9、定期到所承包单位检查指导安全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实施整改。
1、总部行政中心职责
1、1负责后勤、资产、费用控制、法律事务、安保、公共关系等各项制度管理、工作流程优化,组织、协调、监督制度和流程的落实;
1、2负责监督总部及分部的行政费用支出预算计划的执行情况;
1、3负责所有物资、物业费用、行政管理及相关费用审批等管理工作;
1、4负责总部及分部安保体系的各项工作;
1、5负责总部礼宾部的各项管理;
1、6负责法律事务部日常事务的管理。
2、后勤部
2、1负责完成公司计划物资的采购,监督、指导大区、分部后勤工作;制定公司资产的配备标准,负责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材料物资的审批配发及费用结算工作;
2、2负责维护、维修公司的办公设备等硬件设施工作;监督、指导大区、分部相关工作;
2、3负责总部车队的规范建设、车辆合理使用、车辆安全、维护、维修及车辆保险管理;监督、指导大区、分部相应车辆管理工作;
2、4负责总部礼宾日常接待工作、会务预订、重要会务服务及总部票务、酒店、邮件的服务管理工作;
2、5负责与总部各中心、集团附属各公司的工作协调、指导;
2、6负责对总部及大区、分部管辖的行政费用(办公费、固定资产购置费、低值易耗品购置费、车辆使用费、燃油费、会议费、通讯费、维修费、本系统差旅费等费用)进行核算和报批工作;
2、7负责行政费用预算的制定、审核、报批。
3、费用节约管控部
3、1负责审核公司行政费用预算;
3、2负责监督总部及大区、分部行政费用预算执行情况,定期作出专题费用分析;
3、3负责指导公司进行各项行政费用节省、管控措施的出台,以及监督、落实工作;
3、4负责对办公费、固定资产购置费、低值易耗品购置费、车辆使用费、燃油费、交通差旅费(本系统)、会议费、通讯费、维修费、业务招待费等行政费用审核、报批工作;
3、5负责制定规定费用项目的考核标准,并根据行政费用的发生情况进行通报及奖罚。国美电器有限公司经营管理手册——行政系统分册
3、6负责现场堪查调研,根据调研(暗访)结果进行通报及奖罚。
4、资产管理部
4、1负责公司固定资产、低值易耗、材料物资等资产整体管理工作;
4、2负责会同财务中心制订、完善、下发公司的资产管理制度,并进行适时的修订,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4、3负责监督公司资产管理制度的落实、督导实物管理部门的工作,检查并定期进行通报及奖罚;
4、4规范和完成公司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材料物资、礼品的帐目的管理工作;
4、5负责公司财产险、公共责任险等各种商业保险的`投保及理赔工作;
4、6负责公司资产的使用状况管理及处置的审核上报。
5、公共关系部
5、1负责公司总体公共关系资源的建立、维护、整合与管理;特别是国家部委、地方政府等对外重要公共关系的建立与维护;
5、2负责协助总裁进行日常公关事务的安排与处理,以及行业协会、商会等日常对外活动的协调;
5、3负责公司大型公关活动的组织协调;
5、4负责公司业务招待费用(除员工加班餐费及部门活动费)审核及管理;
5、5负责公司专项购置公关礼品的管理。
6、安保部
6、1总部安保部隶属于行政中心,是负责全公司安全管理的职能部门;安全工作以确保公司正常有序经营为中心,以提供可靠的安全保障为重点,以加强对安保队伍的管理教育为主线,突出预防案件(防火、防盗)事故,并为公司做好相应的服务保障工作。其职能是:
6、2负责公司安保体系的组织架构规划、编制审核、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完善。按照公司授权实施安保人员的调配工作;
6、3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维护好公司内部的治安秩序,保护公司财产和人员安全,主动与公安、消防及交通等政府职能部门建立工作联系并接受业务监督和指导;
6、4负责对各中心、各大区、各分部安全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负责总部办公区安国美电器有限公司经营管理手册——行政系统分册全警卫和警卫队的管理教育;
6、5负责对分部安保部的工作指导和业务管理;
6、6负责公司全体安保人员思想教育和法律法规的学习,保持安保队伍思想稳定、诚实可靠、遵纪守法;
6、7负责审核总部、分部消防设施设备配备的标准及相关数量;
6、8负责公司内部的安全保卫和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或督促整改,对发生的事故或案件实施跟踪或协助处理,并处罚相关的责任人;
6、9负责公司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公司内部各种突发事件的协调或处理;
6、10负责公司指定领导的安全警卫工作;
6、11完成公司主要领导和行政中心下达的其它临时任务。
7、法律事务部
7、1对外法律事务
7、1、1经公司授权,办理公司经济、民事诉讼案件;调查、取证、起诉、应诉、出庭、代为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代为和解,提起反诉和上诉,保障公司合法权益;
7、1、2经公司授权,办理经济、民事仲裁案件,保障公司合法权益;
7、1、3负责公司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的打假、维权工作;
7、1、4负责北京地区有关司法机构的工作协调和联络,外地司法机构的工作协调和联络由各分部负责;
7、1、5负责协助公司外聘律师的选择、联络及相关工作。
7、2对内法律事务
7、2、1统一管理本公司的法律事务,为公司经营提供法律方面的支持,合理、有效利用法律武器保障公司的正常经营;
7、2、2协助公司各级领导正确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进行法律上的论证;
7、2、3参与公司的重组、兼并、投资、上市、租赁、房屋买卖、资产转让等涉及公司权益的重要经济活动,处理有关法律事务;
7、2、4参与重大经济项目的谈判,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