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落实双减工作作业管理制度(精选9篇)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关于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的通知》的内容和精神,自觉维护祖国语言的纯洁和健康,推进校园语言文化建设,加强师生的素质修养。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订该语言文字使用规范化管理制度:
一、推广普通话工作制度
1.成立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由杨松校长任组长,由教学副校长欧阳波分管并具体组织落实,各班配备三名推普员,加强推普工作的监督。
2.全校教师必须认真学习和掌握语言知识,积极推广普通话自觉使用“四用语”(课堂用语、会议用语、宣传广播用语、校园交际用语。)
3.定期组织全体教职工进行普通话水平等级考核,考核结果列入教师年度工作考核内容。
4.普通话水平测试列入学生素质考核一项内容,每学年进行一次普通话水平测试(口试、笔试),不达标的不得参加三好生评选。
5.学校每学期有计划的安排各种形式的推普活动,在校内形成一个以讲普通话的良好风气。
6.推普工作列入先进教研组和“文明班级”考评条件。
二、语言制度
1.普通话规范制度
(1)热爱祖国语言文字。
(2)说标准普通话,不夹带方言,不转变语音、语调。
(3)学生在校园内说普通话,课堂发言,课下交流时使用普通话。
(4)提倡学生在家庭和社会上也要说普通话。
2.规范字使用制度
(1)作业书写规范,减少错别字。(不使用简化字、繁体字)
(2)学习笔记中使用规范字。
(3)小报及宣传刊物中使用规范字。(不使用简化字、繁体字)
(4)自主检查家长在回条或签字中的用字,督促家长使用规范字。(不使用简化字、繁体字)
三、语言文字工作奖惩制度
1.要求教师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标准,即:语文老师二级甲等87分,其他非语文老师二级乙等80分。未达标教师,原则上不聘用。
2.教师要积极参与普通话培训和测试,不断提高自身规范用语水平,使我校全体在岗教师普通话达国标率100%,并把语
言文字规范的要求纳入到教师业务考核和教学基本功能力考核中,考核结果作为聘用,晋级和评优的条件之一。
3.充分发挥语文课在普及普通话,用字规范化中的主渠道作用。语文教学要重视提高学生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切实改变重知识,轻能力,培养良好的听说习惯和语言习惯,对做的.好的教师给予适当奖励。
4.加大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力度,做好科学研究工作,要在教师中开展形式多样,富有实效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教育活动,并面向社会做好宣传,特别要精心组织并开展好每年一度的推普宣传周活动,对于做的好的个人和班级作为评选优秀个人和优秀集体的依据之一。
5.加强学校普及普通话,用字规范化工作的检查,并将这项工作纳入教育质量评价体系中。
6.全校教职工要自觉遵守规定,在教学(上课、辅导)、接电话、开会、集体活动、与学校交谈时必须做到100%使用普通话。
7.教师教学用字(备课教案、上课板书)必须做到100%使用规范字。学生坚持用普通话的情况,在学生手册语文成绩栏内结合“写字”成绩有所反映。
8.学校不定期举行教师教学基本功比武比赛竞赛活动,对成绩优秀者当场公布成绩并给予一定奖励。
9.对关心班级语言文字工作并及时上交材料的老师给予语言文字使用规范化管理制度
四、语言文字学习宣传制度
1.语文课、写字课、说话课上落实语言文字教学。
2.在各学科教学过程中渗透语言文字规范化教育。
3.对学生进行必要的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知识教育和用字规范基本功训练。
4.校园内有规范语言文字的标语或提示语。
5.学校有“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栏”。
6.学校和班级均设有语言文字监督员。
7.每个班级的文化建设中设有普通话及规范字的阵地。
8.通过校园网站、晨会、班队会、升旗仪式等渠道大力宣传语言文字规范化的意义及有关法律法规,语言文字规范化有关知识。
五、语言文字工作教育培训制度
1.教师要积极参与普通话培训和测试,不断提高自身规范用语水平,使我校全体教师普通话达标率100%,并把语言文字规范的要求纳入到教师业务考核和教学基本功能力考核中,考核结果作为聘用、和评优的条件之一。
2.学校每学年开展推普周活动,对师生进行语言文字法规及常识的宣传、培训,活动要求全员参与,积极投入,出勤率和表现与评选语言文字先进个人挂钩。
3.学校每年组织一次全体教职工参与的语言文字常识的普及,结果全校公布,评先、评优时优先考虑。
4.学校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语言文字教育培训工作,在各项工作和活动中以身作则,严格管理。
5.语文教师要立足课堂教学和班级活动,对学生进行语言文字知识的教育,要面向全体学生,使全体学生接受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听说读写能力教育培训,90%以上的学生掌握应知应会的汉语拼音和规范汉字,90%以上的学生能说比较标准的普通话,60%以上的学生能说标准的普通话。学校将写字与口语成绩作为评价教学业绩的重要依据。
6.其他学科教师也要立足课堂教学和学科活动,对学生进行用语用字规范化的指导和管理。
六、校园用语用字管理制度
(一)校园用语要求
1.师生在校园内自觉使用普通话,会在同学之间、师生之间、与来宾之间使用文明礼用语,禁止说粗话、高声喧哗,使普通话成为校园用语。
2.坚持普通话教学,课堂上教师讲课、学生回答问题必须使用普通话,对外电话联络必须使用普通话。
3.学校领导、教师、学生在x上必须使用普通话。
4.教研活动加强基本功训练,坚持使用普通话。
5.教师必须达到《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普通话等级标准,教科室定期进行教师普通话培训及检测、达标验收工作。
6.学生能说比较标准的普通话。
(二)校园用字要求
1.校名、标语、名称牌、标志牌、颁发的奖状等各种标牌用字符合要求。
2.宣传栏、宣传材料、指示牌不能使用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错别字,用字规范。
3.学校举办的各种会议和文体活动的会标、标语、请柬等用字,必须达到规范要求。
4.公文、校刊、讲义、教案、试卷、用字规范。
5.板书用字符合要求。
6.批改作业、书写评语用字的符合要求。
7.学生能认识并正确书写规范字。
七、语言文字推普员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语言文字法》,提高全体学生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国家意识、法律意识、现代意识。
2.对班组、班级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的管理。
3.保证“每周一讲”、“每日一读”等全校性的常规工作正常进行;要保证黑板报上的正常出版。
4.在课余、在校内督促普通话的推广。
5.在校园内外、班级内外要积极寻找不规范汉字、错别字,并督促有关班级和个人及时改正。
6.对推普工作和用字规范的班级、个人上报学校进行推荐表扬。
7.结对子,帮助普通话尚未达标的学生积极练习,争取早日达标。
8.在学生中建立网络,形成推普员汇报制度。
9.积极协助完成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布置的各项工作。
为继续扎实推进“双减”工作,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进一步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提升学校育人水平,提高学生学
“5+2习的有效性,中心小学开展落实了具有本校特色的课后服务。
一、书包上瘦身
合理调控
推行“小书包”不回家政策,“小学一、二年级坚决不布置家庭书面作业”;“小学三至六年60级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分钟”等硬核要求落实到底,在课后服务的时间段完成作业,让作业不出校门。
严格执行,三不”“两禁止”:不布置大量抄写、机械重复性作业;不留超出课标要求的超纲作业;不留惩罚性作业。
QQ禁止通过手机微信或群等方式留作业;禁止给家长布置作业,要求家长批改、打印作业等。量上精减,形上瘦身,让孩子轻松无作业回家。
二、时间上减压
健康为本
结合学生的年龄特点和课程要求,周一至周三,老师们精心安排了夯实基础的知识类作业、发展兴趣的游戏类作业、感知体验的`实践类10唱、少儿绘画、心脑珠算、体育游戏等个项目课程,使孩子们在有趣的活动中体验到了学习的快乐!
三、课堂上深研
提质为核
实现轻负高效的主战场在课堂上。我们一直秉持“让儿童站在学校正中央”的哲学理念,着力打造“四声”课堂,在提高课堂质量上下足功夫,保证减量不减质。
1.调整备课时间和模式。根据课后服务时间和课程安排进行整合,以学科组为单位集中备课,开启“无生课堂”备课模式。
2.梯度教研传帮带模式。设立每周三四教研日,安排领导,骨干
教师,新入职教师梯度教研,领导示范、骨干引领、青年练兵、师傅指导协同发展模式.
3.组建新教师入职团队,设定新教师培训路径。通过“德育管
理”,“教学组织和学科教学”“教师专业成长”等,帮助年轻教师尽快成长。
四、作业上革命
分层多选
遵从“顶层设计、专业引领、协同推进”的工作思路对作业留法o流量上进行了深层次的重塑,进行一场“悄悄地革命”集中学校优势,AB整合学校资源,设计、套餐式分层选做作业,从量上、难易程度上、兴趣上自选套餐,教师适时答疑解惑,个别辅导……让学有余力学生感兴趣吃饱,需要帮助的学生减轻压力,轻松完成。
五、内容上多元
课程出彩
96.5%,小学课后服务,全校学生参与率达到全校教师参与率达到1%,并聘请三位校外专业人员入校参与课后服务,拓展服务内容。
学校统筹配置课程“套餐”,以社团方式推进落实,让孩子们自主选择。学校设置了舞蹈、合唱、手工、珠心算、健体游戏、棋类、衍23纸、足球、篮球等个项目课程,学生在丰富多彩的的活动中,真正实现身动、心动、脑动、情动、意动、手动的多元融合体验。
六、制度上健全
加强监督
学校把提高作业质量为一个课题加以研究,成立作业研究小组,先后出台了《作业管理实施方案》、《作业管理制度》、《作业公示制度》、《作业布置与批改十项要求》、
《作业设计十项原则》等质量提升办法,积极实行分层作业,每周五在公示板上公示每个年组、班级的作业,使作业从大水漫灌变为精准浇灌,帮助学生在有限时间内提升学习效率。
七、服务上调研
群众满意
“5+2“推行课后服务以来小学针对学校服务及双减”落实情况设936,计了问卷调查发放给家长,进行了匿名反馈调研,收回反馈记录份99.1%,95%并对结果统计分柝对课后服务满意率达到其他选项满意都在,以上,达到了预期效果群众满意一直是我们服务的宗旨,我们也会继续调整和丰富课后服务内容,让孩
子喜欢,让家长满意。
一、学校教导处负责全校学生管理工作,制定学生管理工作有关制度,对各学生管理机构的工作统筹安排、督导评价。
二、学校实行由少先队干部组成的学生会对学生遵守纪律、保持卫生、爱护公物、尊敬老师、团结友爱和其它学习活动进行监、检查、评比的量化管理制度。
三、教导处和各年级主任、各班班主任对学生要经常进行爱国、爱校、遵纪守法、文明礼貌等德育教育,努力在全校形成团结合作、文明向上、严肃活泼的良好风气。
四、教导处采取定期检查评比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学生管理工作督导。
五、教导处指定“学生一日常规”,并有计划地举行各种形式的德育宣传教育活动。
六、对学生违犯学校的管理制度的.行为采取教育和适当的处罚相结合的方法处理,尊重学生人格,保障学生权益,维护学校利益。
七、学校努力争取家长和社会支持,强化管理效果,提高管理水平。
一、主题式作业,实现学科整合
主题式作业是对学习资源的一种重新整合,这类作业有利于拓展学生的知识视野,融通学科,使语文外延得以充分展开,构建大语文。如学习了《燕子》一课,让学生把课文内容画出来,并用简短文字说明,或根据内容制作小燕子。美术课上老师进行评价,讲解,修改作品,实现语文与美术的整合,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
二、实践式作业,实现知识内化
实践式作业的设置要激发学内化课本知识的作业,学会把语言内化为技能。如学习了《守株待兔》一课,可以组织学生把它改编成课本剧表演出来。这样的作业训练了学生的运用语言文字的能力,也培养了学生的合作能力,让语文学习充满挑战。
三、分层式作业,实现各取所需
作业的设置的要尊重学生的差异性,增加学生对作业的选择性,让学生自主选择不同层级的作业。我们可以为学生设置基础性作业(侧重字词句等基础性知识训练的习题),能力性作业(侧重于段落、篇章和习作等练习题),拓展性作业(侧重于读写结合,内容拓展性习题),三种作业自助餐供学生选择,使不同学力的巩固知识,形成能力,学有所获。
四、趣味式作业,实现学而不厌
单调的学习活动容易让学生产生疲劳,并会心生厌倦。因此作业的设置也应贯彻愉快教学原则,增强趣味性。如在学习了“田”、“地”“雪”字之后,布置学生猜谜语作业。这样既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又让学生形象地记忆生字,一石二鸟。
思想引领行动,行动践行思想,聚焦“双减”,深化课改,不断提升作业设计能力,减轻学生作业负担,为学生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赋能。
一、加强预算管理,坚持审批制度
1、学校年初要遵循“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做好预算。每月要编制月份计划,报总校审批,方可实施。
2、学校根据总校安排报账时间,及时报账。报账同时,报下月支出计划,经总校批准后方可实施。
3、固定资产购建和日常修理,单价在3000元以上或总造价在1万元以上的支出,在年初预算时要负有专项说明,执行前必须事前提出书面申请
二、加强学校收费管理
1、严禁设立“小金库”,不得将收入作为往来款项进行核算。
2、对不符合规定的票据,学校财产机构不得使用。
3、严禁违规定,巧设项目向学生收取费用。如统一发动、购买练习册,按人头收取班级活动费,强制保险等。
4、不扣留、挪用各种收费,足额、及时上缴总校。
三、支出管理
1、学校的财务收支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学校的一切重开支和重要的经济事项的决策,应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做好会议记录备查。
2、财务机构内部分工做到帐、物分开,报账员不兼任档案管理、财务保管工作。
3、禁止在支出过程中变通、变造现象,保持原始凭证的真实、合法、有效。
4、因总校取消了小学招待费,需要烟、饮料、水果等招待物品时,及时到总校联系购买,总校不予购买或不批准购买,则任何人来校不特殊招待。否则谁擅自购买谁付账。
5、培训费报销程序及标准:
(1)教育局文件填培训卡学区校长签字会计处核销。
(2)县内培训,车费10元,住宿费20元以下(有票据);市内70元以下车费,30元以下住宿费(有票据)。没有统一伙食安排的,市内每天补助5元,市外每天补助8元。
(3)培训回来及时到总校核销培训费,过月单据不予核销。
6、为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学校领导积极向总校映,申请小额备用金,以保证学校急需的临时性支出需要。
四、财产管理
1、低值易耗品学校建立明细帐,由学校保管员及时记录、存档。
2、固定资产管理责任到人,发生人员变更时做好交接手续,详细盘点。物品非正常损坏或丢失,责任人照价赔偿。
3、学校物品一律不许外借,外借不能收回时,保管员、外借人平均折款赔偿。
五、档案管理
1、报账员对文件、制度、报表、预算决算及重要合同,定期归档、审查、整理立卷。
2、档案要有目录,并装订成册,防止丢失或毁坏。
3、学校财务工作制度管理制度
一、严格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做到财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二、各校各项收入必须交会计室,由出纳会计开具《行政事业单位收款收据》作收入。
三、出纳做到每学期的收入现金必须在开学一个月内存入账户,出纳的周转金不超过5000元。
四、各校账目必须做到日清月结,学期末各校将组织领导、教师代表进行清理,并向体教职工公布每学期的各校财务收支情况。
五、各校财会人员必须做到身正、口稳、手直。主管会计每月应向分管财经领导汇报财经收支、结余情况,并实行月报表汇报制度,协助各校领导管好财、理好财。
六、严禁各校乱收费、乱摊派、乱推销。如有违者,将责令退还,并予以总金额的50%罚款,中心学校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报上级部门处理。
七、坚决执行一本账收支,一个专户银行存款,一支笔审批的财务管理制度,各校购买物品一般由出纳会计负责,当事人核实签字,主管领导审批方可入帐,会计对不符合财经手续、不合理开支或不正规的单据发票有权向分管领导指出,并不予报销。
八、公款不准借支,特殊情况经批准后才可借支。但数额不得超过本人当月工资。还款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对收款挪用的教师,其挪用款从教师工资中扣除。超过一个月而不能还款的,各校将按月利率2%收取利息。对学期末仍有欠款未还的教师,实行10%罚款,5%计息,调出人员如欠公款,工资关系暂不转出。
九、严格控制吃喝,乱买乱用的消费收支。对外来客人一般实行校内进餐对口接待,但严禁超标准接待,校内进餐不得超过150元标准,特殊情况在餐馆进餐,参与领导必须写清事由,同时要控制标准。
十、因公出差,所领经费必须在回校后一星期内结帐,出差报销标准按上级文件标准执行,教学方面经费开支,按《教学支出管理规定》执行。
十一、教职工休息日加班补助每天20元。突击性工作需正常上班期间要加班加点,给予适当补助。外出公差或参加各班教研活动,县级只报销车费(不超过8元)及会务费,不报销住宿费,不发生活补贴;市级报销往返车费,住宿费每天限报20元,并每天补助生活费15元,省级以上报销车费、会务费,住宿费每天报30元,并每天补生活费20元(如住宿费、生活会、在会务费内不另报销)。函授学习一切费用自理。乡、县、市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一个周以上培训,只报销车费、住宿费,不补助生活费。
十二、坚决执行集体签订合同制度,签订千元以上的合同,必须有两个以上领导参加,严禁任何个人在家私自征订任何物品。
十三、各校需要买东西,必须要各线分管领导同意并写清事由,方可入帐支出,总务做到每周清查一次,不合理、不合格的不予入帐。
十四、分管总务的校长协助校长管理各校财经,各处室开支经费一次百元以上须经各线分管校长同意,百元以上须经校长同意,两千元以上须经办公会通过。
十五、各校来客需要招待(饭、烟、饮料等)须经校长同意,校长外出须由主管校长同意方可报销,未经允许费用自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学校和发展的需要,加强和改进学校统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和教育部《教育统计工作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统计工作的目的是对学校事业规模与结构、学科与专业、教学与科研、社会服务、对外合作与交流、财务与资产等方面的现状和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与统计分析,便于准确映学校发展状况,提供重要决策依据,服务学校科学发展。
第三条学校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严格按照《统计法》及《规定》要求,及时、准确填报上级下达的统计调查报表;及时、准确收集和整理学校管理所需统计资料,映学校在发展过程中的基本情况;利用统计资料进行统计分析,开展统计服务;运用统计手段,监督检查计划执行情况。
第四条学校统计工作分为综合统计工作和专项统计工作。学校综合统计工作的内容包括:高等教育事业统计报表(高基报表)、高水平学办学绩效数据采集表、普通本科高校发展潜力指标数据采集表等综合统计报表。学校专项统计工作的内容包括:上级对口部门的'专业性统计业务报表。
第二章织织机构与职责范围
第五条学校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统计管理体制。学校由校长或校长指定的校领导担任统计工作主管领导,全面负责学校的各项统计工作。发展规划处是学校统计工作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执行学校综合统计工作职能。
第六条各职能部门、直属单位归口管理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相关的统计工作,并在发展规划处的统一协调下,配合其他部门完成涉及本部门工作的相关统计任务。各学院与统计有关的工作由相关职能部门归口管理。
第七条学校各职能部门、直属单位应指定一名处级领导干部分管本单位的统计工作,并确定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统计工作,将统计工作纳入其岗位职责。
第八条学校发展规划处综合统计工作职责:
(一)建立健全学校统计管理制度,执行学校统计工作管理办法和工作计划。
(二)组织、协调全校综合统计信息工作,完成学校综合统计工作任务。
(三)审核对外报送的学校基本数据,编撰和印发学校基本数据统计公报。
(四)围绕学校事业发展情况开展统计分析,为学校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五)做好统计资料的归档工作,推进学校基本统计数据的信息化工作。
(六)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加强与各级部门及兄弟院校的工作交流。
第九条各职能部门、直属单位统计工作的主要职责:
(一)认真执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本单位业务情况建立相应的统计制度。
(二)根据学校综合统计工作要求,及时、准确填报学校下达的有关统计报表。
(三)保质保量完成上级有关部门下达给学校的专项统计报表的填报工作。
(四)根据要求及时、准确提供相关统计数据,结合本单位工作开展统计分析;
(五)负责收集、整理本单位的统计资料,建立健全统计台帐和历史资料。
第三章统计工作内容与分工
第十条学校统计工作内容及分工:
(一)教职工统计由人事处负责。包括全校教职员工的人数、性别、民族、文化程度、职务(称)、年龄、面貌、行政奖惩等内容。
高层次人才情况由人才办、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和社会科学处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统计由离退休干部工作处负责。
(二)本科教学及学籍统计由教务处负责。包括专业设置、教学计划、课程设置、教师授课及课时、专业设置、学籍信息、学生考试成绩、学科竞赛、教学实践、质量工程、教学成果、教学奖励、教材建设、教学研究成果等各类有关数据。
有关学生第二课堂、校园文化建设、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等统计由校团负责。
(三)普通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和港澳台学生及教育生等学生统计分别由教务处和学生处、研究生院、海外学院及继续教育学院负责。包括招生情况、在校生人数、来源、年龄、面貌、奖惩、毕业生人数、学位授予等内容。毕业生就业、创业情况由学生处负责。
(四)科学研究状况统计由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和社会科学处负责。包括科研论文、科研项目立项、科研经费、科研奖励、科研平台、知识产权与专利等内容。
(五)学科建设统计由发展规划处负责。包括各级重点学科、ESI学科建设情况等内容。
(六)社会服务情况由海峡创业育成中心(新农村发展研究院)负责。包括横向经费、科技成果转化、产学研合作项目等社会服务情况。
(七)资产设备统计由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包括教学科研设备、办公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数量及使用情况、学校占地面积和校舍面积(含教学科研及辅助用房、行政办公用房、实验室面积、学生宿舍面积、生活用房等分类校舍面积)等内容。
(八)图书资料的统计由图书馆负责。包括图书资料(含电子图书)的种类、数量等,及各种有关的服务及设施使用情况等内容。
(九)基本建设统计由基建处负责。包括基建投资完成情况、校舍施工完成情况等内容。
(十)财务统计由计划财务处负责。包括各项预算内外经费收支情况和分析比较、投入产出情况、工资总额等内容。
(十一)对外交流与合作情况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台港澳事务办公室(合署)负责。包括国家留学基金教师出国项目、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赴台港澳交流学生项目、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国际来和回、国际学术会议等等内容。
(十二)学校的新闻统计由宣传部负责。包括校外各级媒体有关我校的报道、校内媒体的新闻宣传等内容。
(十三)校友情况、社会捐赠统计由校友会负责。
(十四)各学院、研究院、研究所、基地、研究中心等学校教学科研单位负责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各种统计工作,并积极配合学校各职能部门的统计工作。
(十五)未列入以上范围内的统计项目,按其性质由发展规划处协调有关职能部门提供。
第四章统计工作流程与要求
第十一条统计数据的采集。各职能部门、直属单位严格按照统计调查范围、指标涵义、计算方法、分类标准等规定要求,如实提供统计数据,在报送期限内完成统计工作任务,保证数据来源有据可查。
第十二条统计数据的报送。上级下达的要求以学校名义上报的综合统计报表,由发展规划处组织统计、汇总填表,经分管校领导审签后按时报送。各类专项统计报表,由职责部门、直属单位归口负责组织统计、汇总填表,由部门(单位)统计工作负责人审核签字,经分管校领导审签后按时报送,并送发展规划处备案。学校下达的校内统计报表,各部门(单位)组织统计、汇总填表,由部门(单位)统计工作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按时报送。
第十三条统计数据的发布。为保证统计资料准确、全面、统一,学校的基本统计数据以发展规划处正式发布的基本统计数据为准,其他部门(单位)不得发布与其不一致的数据。发展规划处每年初发布一次《学校基本数据统计公报》,会同有关部门及时更新学校主页网站的基本数据。
第十四条统计数据的使用。各部门(单位)引用或对外报送学校基本统计数据,须经本部门(单位)负责人审核后,报发展规划处核实。涉及特定用途的基本数据,应结合实际情况向相关部门(单位)采集并使用最新统计数据。
第十五条统计数据的变更。各部门(单位)对报出统计信息的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一经上报不得随意更改。确需变更的,经本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并附情况说明,报学校核实审批后,再交上级统计单位更正。已上报教育主管部门汇总的统计信息和数据一般不得更改。
第十六条统计数据的归档。各部门(单位)均应保管好本部门(单位)的统计资料、各种统计报表以及有关统计工作的文件、指示、通知、规定,对外报送的统计报表和资料要送交校综合档案室存档。属于国家保密的统计资料,统计人员须按规定做好保密工作。
一、门诊工作人员要做到关心体贴病人,尽可能为学生提供诊疗方便。
二、对病员要进行认真检查,简明扼要准确地记载病历。校医室负责人应定期检查门诊医疗质量。
三、门诊医师要采用保证疗效、经济便宜的'治疗方法,科学用药,合理用药,尽量减轻学生的负担。
四、对发热病人要重点监护,防止传染病发生流行。
五、对疑难重病员不能确诊的或病员两次复诊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转校外医院诊视。
六、门诊科室应经常保持整洁,改善候诊环境,宣传医疗卫生,防病治病。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加强年级组教育教学管理,提高管理质量,形成良好班风、校风,提升学校品位,现出台年级组工作的管理规定及考核意见。
二、具体意见
(一)年级组长的聘用:采取校长室或德育处提名推荐等方式产生候选人,由学校行政会议讨论产生。年级组长与德育处主任签订聘用合同,报校长室公布上岗。
(二)实行学年聘用制,在聘用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经校长室、德育处研究,可随时撤换,被撤换者年度考核作降等次处理。
1.主观努力不够,本组应有的管理活动不能正常开展的;
2.主观努力不够,经常不能如期完成学校交办的管理工作的;
3.不服从学校分工,消极对待年级组工作的;
4.对组员的检查、考核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
(三)年级组长的权利:为保障年级组工作的顺利开展,发挥年级组长对组员的指导、监督作用和年级组独立操作的职能,赋予年级组长以下职权:
1.按学校规定,每月享受年级组长津贴,按百分制进行考核。
2.年级组长有权按本组班主任的'实际情况进行有关活动的具体分工,班主任必须服从(如有特殊情况原因须征求年级同意方能变动)
3.年级组长有权对本组班主任进行常规检查及考核
4.年级组长有权对本组班主任的不认真、不规范的管理行为提出批评建议,有权要求其提交整改意见报告,有权监督其实施整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卫生工作,提高学生的健康水平,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学校卫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监测学生健康状况;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加强对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
第二章学校卫生工作要求
第三条学校应当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时间。学生每日学习时间(包括自习)超过六小时。
学校或者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增加授课时间和作业量,加重学生学习负担。
第四条学校教学建筑、环境噪声、室内微小气候、采光、照明等环境质量以及黑板、课桌椅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新建、改建、扩建校舍,其选址、设计应当符合国家的卫生标准,并取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许可。竣工验收应当有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参加。
第五条学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为学生设置厕所和洗手设施。
学校应当为学生提供充足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
第六条学校应当建立卫生制度,加强对学生个人卫生、环境卫生以及教室、宿舍卫生的`管理。
第七条学校应当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加强饮食卫生管理,办好学生膳食,加强营养指导。
第八条学校体育场地和器材应当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运动项目和运动强度应当适合学生的生理承受能力和体质健康状况,防止发生伤害事故。
第九条学校应当根据学生的年龄,组织学生参加适当的劳动,并对参加劳动的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供必要的安全和卫生防护措施。
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劳动,不得让学生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或者从事不安全工种的作业,不得让学生参加夜班劳动。
第十条学校在安排体育课以及劳动等体力活动时,应当注意女学生的生理特点,给予必要的照顾。
第十一条学校应当把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学校必须开设健康教育课。
学校应当开展学生健康咨询活动。
第十二条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健康管理制度。根据条件定期对学生进行体格检查,建立学生体质健康卡片,纳入学生档案。
学校对体格检查中发现学生有器质性疾病的,应当配合学生家长做好转诊治疗。
学校对残疾、体弱学生,应当加强医学照顾和心理卫生工作。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配备可以处理一般伤病事故的医疗用品。
第十四条学校应当积极做好近视眼、弱视、沙眼、龋齿、寄生虫、营养不良、贫血、脊柱弯曲、神经衰弱等学生常见疾病的群体预防和矫治工作。
第十五条学校应当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做好急、慢性的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管理工作,同时做好地方病的预防和控制管理工作。
第三章学校卫生工作管理
第十六条学校把卫生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制定考核办法,作为考评教职员工的一项内容。
第十七条学校设立卫生室,配备专职校医,管理学校的卫生工作,负责师生的卫生保健工作。
第十八条学校卫生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考核、评定,按照卫生、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考核标准和办法,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学校卫生技术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卫生保健津贴。
第十九条学校通过各种教育形式为学校卫生技术人员和保健教师提供进修机会。
第二十条学校应当将学校卫生经费纳入核定的年度教育经费预算。
第四章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一条对在学校卫生工作中成绩显著的个人,学校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条例由校长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