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章程完整版(通用29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积极推进幼儿园素质教育,全面启动教育现代化工程,提高保教质量,促进幼儿园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幼儿园隶属与丰南镇政府,是公办形式的办学机构,属全日制幼儿园,学制三年,招收3—6周岁幼儿。另根据当地实际需要,与当地妇联联合开设0—3岁亲子园。
第三条:幼儿园的行政主管部门是张家港市教育局。
第四条:办园理念:蒙以养正,启以新知。(释义:蒙正,语出《易经?蒙卦》“蒙以养正,圣功也”,意为以正确的观念来教导幼童,培养其良好端正的性格。启新,启发新知、引导创新。蒙正启新,即在最初的道德、人格培养方面注重形成正确的世界观,在知识文化教育方面注重开拓创新。蒙正。回答了传承和传统方面的问题。也是在方法论以及情商智慧方面的原则界定。启新。回答了近五年来的创新痕迹。也是园本“创造人格”诉求的表达,是教育和办学经营的核心愿景。)
第五条:幼儿园的任务是:实行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幼儿园同时为家长参加工作、学习提供便利条件。
第六条:园训:每天都有新发现,每天都有新变化,每天都有新思考;
第二章行政管理
第七条:张家港市丰南镇镇是我单位的隶属机构。法人代表为丰南幼儿园的现任园长。
第八条:幼儿园园长由上级主管部门聘用,本单位设园长一名,幼儿园实行园长负责制,园长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主管部门的规定。领导全园教育教学、卫生保健、安全保卫等工作。
(二)制定幼儿园发展规划、年度、学期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定期检查总结。
(三)负责建立并组织执行各种规章制度。
(四)负责聘任、调配工作人员。指导检查和评估教师以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工作。
(五)负责工作人员的思想工作,组织文化业务学习。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六)管理园舍设备和经费。
(七)组织和知道家长工作,负责与社区的联系和合作。
第九条:园务管理委员会是幼儿园的核心机构。负责审议园务计划,决策园内重大事项。由保教、医务、后勤等人员的代表组成,园长任园务委员会主任。
第十条:教职工大会是教职工行使权力,民主管理幼儿园,监督干部的形式。审议幼儿园岗位责任制方案、考核方案、奖惩条例及规章制度、章程。
第十一条:家长委员会在幼儿园园长指导下工作。由各班级家长代表、园长、教师、保健教师等人员组成。帮助家长了解幼儿园的工作计划和要求,协助幼儿园工作,反映家长的意见及建议,交流教育,参与幼儿园民主管理。
第三章教师队伍的管理
第十二条:幼儿园教师享有《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权利,有履行《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保育员、炊事员及教辅人员参照执行。
第十三条:自觉遵守教师师德行为规范、幼儿园章程和规章制度,爱生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创新进取,崇尚科学,诲人不倦,以身作则。积极参加园内外各项活动。
第十四条:严格履行岗位职责,讲究工作规范,自觉做到“五不”(不讲教师忌语,不体罚变相体罚幼儿,不搞有偿家教,不收受幼儿家长礼品。不参与黄、赌毒及一切封建迷信活动)。
第十五条:教职工按照幼儿园岗位聘任制要求,定期与幼儿园签订聘用合同。公办教工与市教育局签订合同。合同制教职工由丰南幼儿园负责聘任,聘期一般为一年,对于不能胜任现职工作的,学校可以不聘。教师对本班工作全面负责,主要职责:
(一)遵守幼儿园园规,具有良好的师德,有团队意识和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
(二)根据《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幼儿园培养目标和园务计划,遵循幼儿身心的发展规律,结合本班幼儿特点,制定保教工作计划(学期计划,月计划、周计划,日计划)并认真实施并做好总结。
(三)认真实施计划,观察、记录、评估每个幼儿健康;各领域相互渗透认真实施,以促使每个幼儿在原有水平上有所发展。
(四)完成园务计划要求,创设与保教要求相适应,并使幼儿能主动参与的生活与教育环境。组织安排好一日活动,认真组织教学活动,寓教育于游戏活动之中。严格执行幼儿一日作息制度。
(五)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制度,管理好幼儿生活。
(六)热情接待家长,了解全班幼儿家长的基本情况及家庭教育情况,有计划地进行家园联系并做记录。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做好家园一致教育工作,定时向家长汇报幼儿在园情况,定期召开家长会,指导家庭教育。
(七)按时积极参加教研活动,主动参与并积极发表意见。按时认真参加看课、评课活动,在完成园务计划布置的工作之外,做好业务资料积累工作。根据本人特点或业务上的难点进行科学研究,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
(八)做好教室环境清洁卫生工作,做好班级内教具、玩具及个人学习、备课用品等财产保管工作,节约使用纸张等各种易耗品。
(九)外出参加进修、开会、听课等活动者,必须凭通知先征得园长及分管领导同意。
(十)主班教师与配班教师要互相合作,做好每日交接班工作,建立每周一次商讨班级工作制度,沟通思想交流情况。统一教育方法,实行教育上的一致性。
(十一)自觉维护幼儿园声誉,向家长、社会宣传幼儿园。
第十六条:对违反《教师法》、《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岗位合同规定,结合幼儿园奖惩制度及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章教育教学管理
第十七条:依据国家教育部颁发的《幼儿园工作规程》及《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等从事幼儿园的保育教育教学科研工作,幼儿园的任务是:实施保育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诸方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
第十八条:依据新课程、幼儿园计划,制定相应的教学计划,尊重幼儿的身心特点,实施教学活动,严格执行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
第十九条:认真抓好教育质量的常规管理和教学评估,认真抓好拟定教学计划,做好一日各个环节的管理。
第二十条:幼儿园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第二十一条:加强学籍管理,健全幼儿成长档案。
第二十二条:加强教科研的管理,根据本园的特点合理有序的开展教科研工作,做到以研促教、以教兴研,从而促使教师和幼儿共同发展。
第二十三条:根据幼儿的年龄特点,尊重幼儿意愿,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游戏活动,提供现代化的教学设备,新颖独创的儿童玩具,安全卫生的生活设施,促进幼儿的能力和个性得到全面发展。
第二十四条:及时反馈幼儿在园情况,了解家长的建议或意见,交流教育经验。
第五章安全卫生保健管理
第二十五条:全体师生努力创建健康、童趣、向上、文明高雅的育人环境。
第二十六条:创造健康向上,催人奋进的园所文化氛围,幼儿园各班级应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努力营造宽松和谐、团结协调、相互尊重的人际关系和紧张有序的工作环境。
第二十七条:搞好园内整体规划,从幼儿园实际出发,分步创设符合幼儿特点的`净化、美化、绿化、童化的绿色幼儿园,把幼儿园建成孩子的乐园。
第二十八条:严格园内环境卫生管理,努力创建卫生整洁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确保园内无果壳,纸屑、烟头,痰迹,墙壁无污迹,公物无损坏。
第二十九条:切实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做好防火、防盗、防电防毒工作及时发现和排除各种隐患,确保财产安全和人身安全。严格执行接送制度,食品、药物的管理制度,防止发生失火、触电、砸伤、摔伤、汤伤、食物中毒、煤气中毒、吞食异物和防止幼儿将近异物放入眼、耳、鼻、口腔内以及交通安全等事故,确保幼儿的人身安全。
第三十条:幼儿园必须切实做好幼儿生理和心理卫生保健工作,严格执行各级各类有关的卫生保健制度。
第三十一条:制定科学合理的幼儿一日生活作息制度。
第三十二条:幼儿园建立幼儿健康检查制度和幼儿健康档案。
第三十三条:幼儿园建立卫生消毒,病儿隔离制度,积极做好计划免疫和疾病预防工作。
第三十四条:为幼儿提供合理膳食,每周要编制营养平衡的幼儿食谱,定期计算幼儿的进食量和营养素摄取量。
第三十五条:保证幼儿随时饮水的条件,培养幼儿良好的大小便习惯,不得限制幼儿大小便的次数,时间等。
第三十六条:幼儿园要逐步改善条件,夏委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冬委做好防寒保暖工作。
第六章总务后勤管理
第三十七条:总务后勤工作必须树立为教育教学服务,为教育科研服务,为师生服务的观念,强化服务意识,主动、热情、优质、高效、超前做好服务工作。
第三十八条: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坚持勤俭办园,精打细算的原则,统筹计划、合理开支,搞好经费预算、执行和决算。
第三十九条:幼儿园严格按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确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依法向幼儿收取费用。经费用于幼儿园的发展、教职工的收入分配。教职工工资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四十条:坚守岗位,履行职责,按照安全、保卫、采购、保管、维修等后勤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工作规范,严肃工作纪律,;公开服务内容,接受师生评议,廉洁自律,克已奉公,讲求效率。
第四十一条:加强园舍,园产管理,严防公物流失和浪费。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本章程经幼儿园教职工大会讨论后通过,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生效。
第四十三条:幼儿园依据本章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幼儿园各类规章制度凡与本章程相抵触的,一律以本章程为准。
第四十四条:本章程如有与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一律以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并依照法律程序予以修正
第四十五条:本章程由园长室负责解释,自20xx年3月1日起实施。
1、教职工因事假必须经园长批准,病假须出具学校医务室的转诊证明及医院病假单方能生效,凡未请假或请假未经园长批准而离开岗位者按旷工论处。
2、因事需临时调班,必须保教主任批准,无大事不能随便调班。
3、凡园规定的学习教研活动时间及集体活动时间,晚到者以迟到论处,不到者(特殊情况除外)按旷工论处。
4、当班或值班时间,一律不接待亲友,不接私事电话,不能因私事离开孩子。
5、一月公布一次出勤。并将考勤列入奖惩、评比条例中。、教师保育员要以幼儿为中心。关注幼儿在各项活动家中的安全。
6、上班人员交接时一定要认真清点幼儿人数,户外活动外出返回均要认真清点人数,激来接孩子一定要按学校的接送程序进行,不能违返。
7、值午睡班时,工作人员勤巡视,细心观察防止幼儿在被窝内发生意外。
8、经常检查幼儿的口袋,不让幼儿玩带玻璃、硬币等呈尖角的危险物品,以防伤害幼儿。
9、必须妥善保管药物,喂药时要仔细核对,有毒物品由专人管理,严禁在班上存放,药物的保管和服用由医务人员负责。
10、开水瓶要加锁,热汤热粥时要加盖,防止发生烫伤和中毒事故。
11、注意房屋、场地、家具、用具、玩具、活动器械、电器设备的安全使用,每月检查一次,大型体育器械、电器每周检查一次,并做好检查记录。避免触电、砸伤和摔伤等事故发生。
12、发生人身事故的必须交医务人员处理,由校医室诊断伤势。
13、事故责任人必须在一天内写出报告,园内召开事故分析会,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
14、每天召开一次全园安全工作会议,由各部门的负责人组成安全小组,加强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15、任何人不得私自留人在幼儿园住宿,如有亲属要暂时留宿,必须先报告给园长审批同意后方能留宿。
16、幼儿园安全检查小组每周检查一次幼儿园电路、电器、防火设备情况,做好记录,消除隐患。
17、幼儿园的所有电器(电热水器、电吹风、洗衣机、电视机、录象机等)在用完后,马上拔出插头并要放置在干燥地方,以保安全。
18、保育员下班前,要关好所有电器,电热水器每天晚上要切断电源,不能开过夜。
19、各班睡室、活动室之间的门口,通道要保持畅通,孩子在室内时,不准上锁,发生火灾事故时,教师、保育员要沉着镇静,迅速从安全通道疏散幼儿,不能丢下孩子不管。
20、经常对幼儿进行防火安全教育,使幼儿懂得不能玩电插头,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大人。、幼儿安全教育“五不”。不触摸各种电器开关;不乱食花、草、种子、药物、食品;不把小物件衔在口中;不放脏东西和危险品在口袋里;不离开老师。
21、带班时间不得与人聊天,不得离开幼儿;不允许幼儿离开老师的视野。一般情况下,不接电话和会见客人。
22、活动前做“三检查”(即检查场地、设备、幼儿情绪、衣着);“一交待”(向幼儿交代纪律与玩法);活动时注意观察幼儿活动内容和方式;活动后清点幼儿人数并讲评。
23、幼儿园的全体教职员工要认真学习安全防火知识,学会消防栓、灭火筒操作,学会保护孩子。
为保障我园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和师幼生命安全及国家财产安全,能高效、合理利用园舍资源,现制定《密云区第一幼儿园园舍安全年检制度》。
一、 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和坚持教师幼儿生命安全第一及国家财产利益高于一切,同时坚持"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方针,尽一切努力杜绝或减少园舍安全隐患,尽一切努力把教师幼儿生命财产及国家财产的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二、组织机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三、具体处置措施
1、每周各班组长及安全巡查员对房舍建筑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查看房舍外观、室内墙壁、楼顶是否异常。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园领导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2、每周各班组长及安全巡查员查看各室电路及电器使用情况,发现异常及时整改。
3、每周安全巡查员查看消防设备设施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发现异常及时整改。
4、每年定期对全园的电、消设备设施找专业部门进行年检、备案,存在异常及时维护整改。
一、教师必须认真学习《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教育纲要》,以《规程》和《纲要》为依据,研究制订好各类教育教学计划。
二、认真学习教育理论知识,不断吸收新的信息,指导运用于备课。
三、深入钻研教材,结合本班幼儿年龄特点和实际发展水平备好课,突出重点,突破难点。
四、按时按质制订好系列计划,如:学期计划、月计划、周计划、日计划、课时计划、游戏计划等,每周写一篇以上的`观察笔记或教育笔记。每周五下午准时将下周计划和笔记交园领导审阅或张贴好。
五、备课时间还必须制作教育活动所需的各种教具、学具,准备提供各种玩具、材料。
六、坚持集体备课与个人备课相结合。
七、鼓励改革、创新,每学期进行一次评比,对设计新颖、富有创造性的计划、笔记、教案、教育活动设计等予以奖励。
八、组织相互听课、相互学习,取长补短,每学期相互听课不少于15次,并认真做好记录和评课。
九、园长每学期必须有针对性地下班听课10次以上,教研组长听课20次以上,做好听课记录,及时进行评议,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提出建议和希望。
为使本园办得更好,给孩子一个良好的环境,特订立如下管理制度,望全体教职工严格遵守。
一、幼儿园教师必须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无大事不得请假,一个月内允许请假一天,请假当天不支付工资,病假按正常工资的80%支付,请半天假的以三小时计算。
二、全勤的教职工每月发给全勤奖元,有迟到、早退、旷工等现象无全勤奖,另外迟到、早退者则在当月工资中扣X次。
三、教师要把精力放在工作上,不带情绪进园,上班期间,不随意换班、替班、更不能串班闲聊,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避免孩子发生意外,严格做到:视线只在孩子身上,不允许让孩子替教师做事,坚持正面教育,禁止任何形式的体罚或变相体罚,严禁打骂孩子。
四、孩子在园内发生责任事故(如磕伤、碰伤、烫伤、抓伤等)有上述情况,情节严重的,由当班老师自己负责,接送期间孩子在园内发生责任事故的,情节严重的,则由值班老师负责。家长找幼儿园赔偿的,幼儿园赔偿后,保留对责任老师的追责权。
五、班级的所有物品保管好,如有变动、丢失或损坏等及时报告,如隐瞒不报造成后果有老师负责,老师和孩子离开教室期间必须关掉所有电器,另外物品或工具不准随手乱放,用完后必须放回原处。
六、教师在园内、园外都应维护教师形象和幼儿园声誉,对待家长态度友好,避免与家长争吵。孩子在室内外活动娱乐期间(如滑梯、蹦床等玩具)必须有老师陪同看护,绝不能让孩子自己玩耍,在午睡期间,各班孩子睡觉时,必须有老师值班。
七、每天记录孩子出勤情况,对全勤的孩子给予奖励,缺勤天以上的孩子,老师必须主动与家长沟通询问孩子的情况,家长意见不得隐瞒不报,否则按失职处理,同时要对家长意见做好书面记录,每月的月底查看记录情况,以便我们改进。
八、饭前、饭后做好桌面地面卫生工作,注意孩子卫生,教室和宿舍每天必须消毒,每周六将被褥晾晒一次,午睡后必须做到被褥整齐,地面干净,被褥有污染及时拆洗,下班之前教室和宿舍全部打扫干净,今天的事不能拖到明天来做,查到则按失职处理,在当月工资中扣除当班老师元次。
九、在午餐和午睡期间,避免孩子发生意外,老师必须随手关好大门并上锁,才能进教室,老师离园前认真检查、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将所用物品放在指定位置、整洁卫生、保证安全、方可离园。风险提示:
企业规章制度也可以成为企业用工管理的证据,是公司内部的法律,但是并非制定的任何规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
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以及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业举证,所以企业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的时候,应该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证据,以免在仲裁和诉讼时候出现举证不能的后果。
一、安全防护小组负责全园安全保卫工作,定期召开会议,每逢假日前对全园教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二、实行领导带班,行政24小时值班制度,负责对全园各部门安全防护工作进行巡视,检查并记录,发现隐患及时解决。
三、节假日安排专人值班。
四、静园后及节假日,门卫及值班人员要对全园进行巡视,做好交接班记录。
五、重点部门要随时关锁好门窗(会议室、电脑室、库房)等确保安全。
六、值班人员要了解消防栓的位置,会使用消防栓,灭火器。
七、严格执行幼儿接送制度,开大门后、门卫、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防止幼儿擅自离开。
八、使用电器、机械设备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九、工作人员下班时要关好门窗、水龙头、电灯、电灯、电扇、录音机、洗衣机、电视机、煤气等,检查完毕将门窗锁好,下班后值班人员要对全园进行一次巡视,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十、园内出现安全事故后要追究责任,根据情节轻重,责任大小给予不同处罚。
治安保卫管理制度是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维护企业内部秩序,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与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它涵盖了一系列的规定、程序和责任分配,包括但不限于:
1. 安全防范措施的制定与执行
2. 治安事件的报告与处理流程
3. 员工安全教育与培训
4. 紧急情况应对预案
5. 对外访客与车辆管理
6. 安保人员的'职责与行为规范
内容概述:
治安保卫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制度框架:明确制度的目标、原则和适用范围,为后续的实施提供基础。
2. 风险评估:定期进行安全风险评估,识别潜在威胁,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3. 安全设施:确保安全设施如监控系统、报警装置、出入口控制系统等的正常运行。
4. 人员管理: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同时规定对外来人员的管理流程。
5. 应急响应:建立应急响应机制,包括应急预案的制定、演练和更新。
6. 法制宣传:普及法律法规知识,鼓励员工遵守法律,积极参与治安维护工作。
(一)中层岗位实施程序
1、公布岗位。即工作小组公布中层干部岗位、职数、待遇、聘任条件及岗位职责等。
2、接受报名和资格认证。即所有在编在岗教职工,根据公布的岗位、职责、聘用条件等,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工作小组书面提出应聘申请。同时工作小组对所有应聘者的任职条件进行初审。(若无人应聘可采用组织推荐形式产生应聘者。)
3、统一考评。即工作小组根据聘任考核形式与内容对通过初审的应聘者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提交领导小组。
4、组织考察。即工作小组将岗位考核成绩为前两名的应聘者提交本园支部考察。考察方式为个别访谈和民主测评。(如一岗一人应聘,则考察也为一人)
5、任前公示。即园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根据支部考察结果集体讨论决定拟聘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一般为一周,最少不少于3天。
6、园长与受聘人员协商签订聘用合同。
(二)其他岗位实施程序
1、公布岗位。即工作小组适时公布教师、职员、工勤岗位、职数、待遇、聘任条件及岗位职责等。
2、接受报名和资格认证。即所有在编在岗教职工,根据公布的岗位、职责、聘用条件等,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工作小组书面提出应聘申请。同时工作小组对所有应聘者的任职条件进行初审。
3、统一考评。即工作小组根据聘任考核形式与内容对通过初审的应聘者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提交领导小组。
4、 任前公示。即园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根据工作小组提出的拟聘名单集体讨论决定拟聘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一般为一周,最少不少于3天。
5、园长与受聘人员协商订立聘用合同。
(三)聘任工作考核形式与内容
1、考核形式:
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平时与年末相结合,自评、条线评、家长评与考核小组评相结合。
2、考核内容:
1)竞聘报告30%
2)当学年考核成绩 占70%
(四)聘任工作相关说明
1、工作小组成员参与幼儿园相关岗位竞聘时,则不再参与相应岗位的考核工作。
2、工作小组对各岗位人员考核时,小组成员应确保不少于3人。
3、在竞岗过程中,幼儿园有权对所有的岗位进行总体协调,对教职员工所应聘的岗位作出适当的调整,在提前告知、双向选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教职员工应发扬顾全大局的主人翁精神,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
4、对未聘用人员,幼儿园将根据教育局的有关文件精神和规定,进行合理的分流。
5、聘用合同的`签订,必须坚持合同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通过签订聘用合同确立聘用关系,明确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6、受聘用的教职工,以书面的形式与园长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一般为一学年(当年9月至次年8月底)。
7、聘用合同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局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8、聘用合同的续聘、解除和终止以及有关事项按《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法》的有关条款执行。
9、非教学一线岗位人员要聘为幼儿园专任教师须周任课量0.4及以上。
10、凡竞聘到工勤岗位且周任课量不足0.6的教师编制人员,在幼儿园高级教师编制紧张情况下将不再聘为幼儿园高级教师。
(五)聘任工作组织纪律
1、工作小组成员对各岗位工作考核时必须做到客观、公正、准确。
2、工作小组在聘任各岗位成员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程序办事。
3、工作小组成员在开展工作过程中,要牢固树立集体观念及保密意识。即讨论决策过程中要遵守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同时对小组内部个人讨论意见不宣扬,对小组共同决议不提前泄露等。
1.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依法办园、以德立园,努力完成幼儿园的各项任务。
2.落实责任追究制,园长是幼儿园各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幼儿园的重责任问题负主要责任,并有权按照责任追究制追究下一层级的责任。
3.遵守财务制度,切实维护教职工利益,不做损害自身形象及幼儿园利益的事。
4.实施园长负责制,全面管理幼儿园的`各项工作。
1)定期召开园务会议,教职工会议;制定并落实全园工作计划;解决和处理园内重事项,检查、总结、报告全园工作。
2)深入实际,组织领导和协调幼儿园保教工作、卫生保健、安全保卫、人事、工会等各条线工作,总结经验,不断创新。
3)引领全园教工积极落实二期课改精神,立足园本实际开展课程园本化实施的探索与实践,关注教师课程执行力的提升,彰显课程的.领导力。
5.制订幼儿园短、中、长期工作计划,及时征求教工意见,以体现管理的决策。在执行的过程中,能根据幼儿园发展的趋势,不断予以调整、完善,以体现工作的与时俱进。
6.负责建立并组织执行幼儿园各种规章制度,实行科学管理。
7.负责聘任、调配工作人员。指导、检查和评估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工作,并给予奖惩。全面协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做到知人善任,保障每个教工有发展的空间。
8.加强教职工的思想工作,组织、业务学习,并为他们的和业务进修创造必要的条件。注重干部队伍建设,组建一支具有良好素质的教职工队伍,积极发扬敬业爱岗、团结协作、积极进取、乐于奉献、求实创新、与时俱进的精神。
9.关心并逐步改善教职工的生活、工作条件,维护他们的正当权益。
1)开辟经费渠道,逐步改善教工福利及工作条件。
2)依靠、发挥党、政、工、团的作用,多渠道听取意见,发扬,改进工作。
10.坚持勤俭办园,管理好园舍、设备和经费,不断改善办园条件。
11.做好幼儿家长、社区的教育指导工作,积极向社会宣传学前教育的意义,取得理解、支持。建立家长、社区工作制度,促成幼儿园、家庭、社区教育的一致性。
12.做好行政工作资料的积累,便于进行思和总结。
13.注重自身素养的全面提升,努力学习和教育理论,密切联系群众,秉公办事,不谋私利,发扬,勇于创新。
一、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采购、查验以及台帐记录等工作。
二、进行采购检查和进货验收的食品包括食品(食用油及食品原料);食用农产品;食品添加剂。主要为畜禽产品、蔬菜、豆制品、粮油制品、调味品、食品添加剂等。
三、凡教体局统一配送的八大类食品(大米、面粉、食用油、酱油、蔬菜、猪肉、豆制品、冷冻食品),必须按教体局统一配送要求在准入供应商中自主选择供应商配送,凭着“我选择,我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采购验收工作。并向相关配送供应商索取以下证件:有效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等复印件及供应商与教育服务中心签订的合同复印件。在食品配送中,还应索取以下证件:
①蔬菜:农药残留量检测报告。其中豆芽菜还需索取生产企业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合格证明。
②鲜猪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检疫合格标志。大块的猪肉必须盖有蓝色的检疫合格验讫印章。
③豆制品:生产企业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合格证明。
④大米、面粉、食用油、酱油、冷冻品:批次产品检验合格证明。以上证件的复印件都要加盖相关配送供应商的公章。
四、禁止采购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坚决杜绝无QS标识的相关食品进入学校食堂,严格执行《关于学校食堂禁购禁用食物成品、半成品的.通知》。
五、学校自主零星采购的食品,必须到证照齐全的生产经营单位或市场采购,并现场查验产品一般卫生状况和包装、标识,购买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产品。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送货单,发票或购物凭证等。
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入库前,应当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购记录。
1、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
2、从固定供应基地或供应商采购的,应当留存每笔供应清单,前款信息齐全的,可不再重新登记记录。
3、按产品类别或供应商、进货时间顺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关证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和进货记录,不得涂改、伪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一、要创造条件,充分利用日光、空气、水等自然条件锻炼婴幼儿的体格。
二、在正常气候条件下,应保证婴幼儿充足的户外活动时间,每天1-2小时,加强冬季锻炼。
三、要有组织地经常开展适合婴幼儿身心特点的游戏及体育运动,要重视二岁以下婴幼儿的`体格锻炼,每天给婴幼儿做1-2次保健操,幼儿做1-2次体操或活动性游戏。
四、按婴幼儿的年龄特点和体质安排锻炼内容,掌握适当的运动量,不强求一律。锻炼的时间应由少到多,动作由简单到复杂循序渐进,逐步提高运动强度。
五、按婴幼儿年龄制定锻炼计划。锻炼前应做好活动场地、器械、婴幼儿穿着等安全检查准备工作。锻炼过程中应注意保护婴幼儿的安全,做好保育护理,观察婴幼儿的反应,出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止锻炼及时处理。锻炼结束后应观察婴幼儿精神、食欲、睡眠等情况,保证水的供给。
六、遵守合理的生活作息制度,注意锻炼与保健、营养、护理的结合。对体弱的婴幼儿要给予特殊的照顾,婴幼儿有病时暂停锻炼。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单位名称:宁波市北仑区郭巨西门幼儿园
单位地址: 北仑区郭巨镇新车站旁
第二条 单位的性质:举办者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 办学宗旨:"孩子开心,家长放心"是本园的宗旨。本园一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内尚。
第四条 办学规模:根据办学投入所形成的办学条件,可招生70人。
办学层次:本园实施的学前教育。
办学形式:普通全日制教育。
第五条 幼儿园资产的数额:举办者俞苏慧投入资金3万元。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园招收3周岁以上6周岁以下幼儿教育,经教育局审批机关批准,并领取了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第三章 组织管理
第七条 幼儿园依法设立董事会。
首届董事长通过董事会议选举产生。
董事会的人员组成有:俞苏慧、俞君位、俞贤位、吴帅金、
俞丁月。
董事的任期为三年,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幼儿园发展规划,批准幼儿园年度工作计划;
(二)聘任、解聘园长;
(三)修改幼儿园章程和制定幼儿园的规章制度;
(四)筹集办学经费、审核幼儿园预算、决算;
(五)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六)决定幼儿园的分立、合并、举办者变更、终止;
(七)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以上经2/3董事会组成人员同意方可通过。
第八条 董事会由五人组成,设董事长一名。董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董事长指定的董事代其行使职权。董事长、董事名单报审批机关备案。
董事会议实行一人一票制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策有效人员的表决中,当赞成票和反对票相等时,董事长有权作最后决定。
第九条 召开董事会议。董事会每年到少召开一次会议,经1/3以上组成人员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人员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并将会议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告知董事。
董事会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或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议,委托书须载明授权的范围。
第十条 董事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须在会议纪录上签名,董事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议记录由董事长指定的人员存档保管。
第十一条 幼儿园设园长。其人选由董事会聘任和解聘,报审批机关核准。园长对董事会负责,负责幼儿园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幼儿园董事会的决定;
(二)实施幼儿园发展规划,拟定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幼儿园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根据幼儿园规章制度聘任和解聘幼儿园工作人员,实施奖惩;
(四)组织教育教学、科研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五)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提出及负责幼儿园日常管理工作;
(六)幼儿园董事会和章程授予的其他授权,但不能变更董事会决议和超越授权范围。
第十二条 园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园长指定的教师代其行使工作。
第四章 幼儿园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三条 幼儿园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
俞苏慧担任幼儿园的法定代表人,其人选由董事会确定。法定代表人依照法律或者幼儿园章程规定,对外代表幼儿园行使职权。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十四条 幼儿园经费来源:举办者个人投资。
第十五条 幼儿园一经批准成立,举办者投入幼儿园的资产为幼儿园法人资产,在学校存续期间,由幼儿园依法管理和使用,不得抽逃出资款,也不得侵占和私分。
第十六条 幼儿园依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财务会计制度中要载明经费支出范围、项目和基本比例,教职工福利待遇基本标准,经费支出的审批和支付程序,以及财务监督制度等内容。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十七条 幼儿园更换举办者、法定代表人、园长前,必须向审批机关、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由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
第十八条 幼儿园章程的修改,须经董事会2/3成员同意方可通过。
第十九条 幼儿园修改的'章程,须在董事会通过15日内,报学校审批机关备案,由审批机关向社会公布,并报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名称、层次、类别变更,终止程序及终止后资产管理
第二十条 幼儿园规定以下情况终止办学:
(1)举办者不办;
(2)举办者资金收支失衡,资不抵债;
(3)突发事件无法办学。
第二十一条 幼儿园要求分立、合并,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由幼儿园董事会报审批机关批准;幼儿园名称、层次、类别的变更,由幼儿园董事会报审批机关批准;幼儿园举办者发生变更,须由举办者提出,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经幼儿园董事会同意,报审批机关批准。
第二十二条 本幼儿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
(1)根据幼儿园章程规定要求终止,并经审批机关批准的;
(2)被吊销办学许可证的;
(3)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的。
第二十三条 幼儿园终止时,应当妥善安置在校学生;应当进行财务清算(幼儿园自己要求终止的,由幼儿园组织清算;被审批机关依法撤销的,由审批机关组织清算;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的,由人民法院组织清算。)幼儿园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二十四条 幼儿园经审批机关审查同意,由审批机关收回办学许可证和销毁印章,并注销登记及通知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并予以公告后即可终止。
第二十五条 幼儿园终止后财产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应退受教育者剩余的学费、杂费和其他费用;
(二)应发教职工的工资及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三)偿还其他债务。
幼儿园清偿上述债务后的剩余财产,在审批机关和民办非企业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经20xx年12月23日董事会表决通过。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董事会。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自审批机关、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并向社会公布之日起生效。
一、接送制度
1、家长应把幼儿送到班上,交给老师并做好相关登记。
2、出园时老师应把幼儿亲自交给家长,或家长要与老师打声招呼。
3、幼儿离开幼儿园大门时应由家长牵带,防止幼儿一人走失。
4、委托他人接送者,幼儿家长要电话告知老师并向老师办理登记手续。
二、工作制度
1、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上班集中思想,业务精益求精,克服出勤不出力的庸人主义。
2、每天上班应检查登记户外运动器材,定期对户外器材安全性进行全面检查。
3、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学校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无大事不随便请假。
4、因事需临时合班,必须报校长批准,无大事不能随便合班学习生活。
5、老师应充分作好上班前的准备工作,带班时不使用手机、不干私活、不离岗。
6、开展户外活动时,不得让幼儿独自留在室内,幼儿要在老师的视线范围内进行活动;教师要教育幼儿不从台阶等高处往下跳,以防摔伤。
7、幼儿如三天没有来园,要及时与家长联系了解其原因,并做好记载。
8、班上小刀、剪刀、针、图钉等用品要放在柜子里。
9、食堂食物、开水应降温后方可进入班级,谨防幼儿烫伤。
10、发现班级开关、插座、窗户损坏等情况应及时报告总务组进行维修。
11、药物及日用洗涤品等,应放在幼儿拿不到的地方或放在柜子里。
12、老师给幼儿服药后要及时进行登记;在幼儿服药、就餐后,要注意观察幼儿的表现,发现异常变化要及时汇报园部及送医务室进行检查及处理。
13、幼儿进餐时,教师要检查食物成分,督促幼儿细嚼慢咽,防止噎着。儿童进餐时间不少于二十分钟,保证儿童吃饱每餐饭。
14、教师每天要检查幼儿有否带危险物品来园,谨防幼儿将异物放入口鼻、耳中。
15、执行安全零报告制度,每天向安全主管汇报幼儿及班级设施设备的安全情况。
16、凡学校规定的学习教研活动时间及集体会议时间,晚到者以迟到论处,不到者(特殊情况除外)按旷工论处。
17、儿童活动室及卧室经常通风换气,地面桌椅干净整齐,消灭四害,为儿童提供一个良好的卫生环境。
18、保护视力,室内要注重采光,损坏灯具及时修理,看电视一次时间不宜过长,看时不能离得太近,电视机安放高度要适中。
19、幼儿如无故缺席要采取多种方式同家长联系,争取家长配合;定期开家长会,经常向家长宣布幼儿保健知识,
20、建立室内外环境清洁制度,实行门前“三包”,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
21、凡借用教具、图片、仪器、录像带、录音带等,因保管不慎造成损坏、遗失的,视情轻重、损失大小罚款赔偿。
三、安全制度
1、坚持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制度,认真做好一摸:有否发烧;二看:咽部、皮肤和精神;三问:饮食、睡眠、大小便情况;四查:有无携带不安全物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园所内一旦发生传染病应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防止传染病的蔓延。
2、幼儿安全教育“五不”:不触摸各种电器开关;不乱食花、草、种子、药物、食品;不把小物件衔在口中;不放脏东西和危险品在口袋里;不离开老师。
3、带班时间不得与人聊天,不得离开幼儿;不允许幼儿离开老师的视野。一般情况下,不接电话和会见客人。
4、活动前做“三检查”(即检查场地、设备、幼儿情绪、衣着);“一交待”(向幼儿交代纪律与玩法);活动时注意观察幼儿活动内容和方式;活动后清点幼儿人数并讲评。
5、拿饭、拿水时要打招呼,要躲开幼儿走。刚煮沸的汤和水要加盖放在幼儿碰不着的地方。开饭时,饭菜、汤不烫手才能让幼儿端,饭、菜、汤不能从幼儿头上过。不随便倒开水。
6、幼儿进食时不得谈笑,不得含饭在口中就去做其它事。
7、药品和洗涤水(粉)的保管:①写好名,(幼儿的药品要写好药名和人名,洗衣粉、开水瓶等放置幼儿拿不到的地方);②大人的无论什么药都不能放在外面。
8、不让幼儿接触电源开关、刀器、滚水和火。
9、下班前要仔细核对幼儿人数;关好门窗;关掉电器、开关;锁好贵重物品。
10、幼儿受伤后,当班老师要冷静沉着,耐心询问、仔细查看伤口。如果是烫伤要迅速离开热源,是骨折要固定好伤口位置,再迅速护送到医院处理。
11、发生事故后,要立即报告学校领导。 出现责任事故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其他责任人视情节轻重酌情处理。
四、教育制度
1、有组织地经常开展适合幼儿特点的游戏及体育活动,幼儿每天做一至二次体操或活动性游戏。
2、在正常天气下,有充足的户外活动时间,每天坚持两个小时以上户外活动加强春季锻炼。
3、创造条件充分利用阳光空气、水等自然因素有计划地锻炼儿童体格。
4、锻炼经常和循序渐进,运动项目和运动量适合不同年龄的特点,对体弱的幼儿给予特殊的照顾。
5、利用活动、游戏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和自我防范的教育,防止发生触电、走失、摔伤、烫伤、食物中毒、吞食异物等事故。
6、坚持教育规律,尊重幼儿,积极启发诱导,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
7、努力钻研业务,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及业务学习。积极创编教材,制作教具,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及水平。
8、坚持做好交接班工作,一般情况口头交接,重大情况要作书面交接。家长特殊要求、患儿药品、物品要登记交接。
9、做好家长工作,向家长宣传正确的教养方法,每周向家长公布本周及下周的教育内容,以便家长心中有数,积极配合。
10、对幼儿态度要和蔼可亲,细心观察幼儿,有计划有目的的地选择教育内容,运用多种教育形式,促进幼儿在不同水平上获得发展。
11、培养幼儿良好的卫生习惯。如饭前便后用肥皂流动水洗手,定期洗澡、理发剪指(趾)。
12、努力钻研业务,积极参加教研科研活动及业务学习,认真开展各类游戏活动,制作教玩具并创设教育环境。认真填好每天教育日志。一学期写出一至两篇质量较高的经验总结或论文
一、各班必须在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制定出本班一学期所需的办公用品计划,园长审批后,由后勤助理统一安排购买。
二、保育员在每周一领取幼儿生活用品,由保管员统一登记发放,每月进行统计各班领取数量、核对库存。
三、领取用品有多余时应及时退回,不能在班上积压甚至挪做私用。
四、借用幼儿园财产(包括图书等)须写借条或签名,并在规定时间内归还。如有损坏或不按时归还者,视情节轻重照价赔偿或加倍赔偿。赔偿金从本月工资中扣除。
1、午睡带班老师在幼儿睡眠时不得离岗、睡觉、聊天、干私事、长时间接电话发短信等,不能坐在幼儿床上。
2、值班老师不大声训斥不入睡的幼儿,睡前可讲一些午安故事帮助幼儿入睡,对难入睡的幼儿要多陪她一会,抚摸她的头脸,让其入睡。
3、幼儿睡眠时值班老师经常巡视幼儿,观察幼儿的精神状态及睡眠情况,及时帮助幼儿盖好被子,以免着凉;及时发现纠正幼儿不正确的睡眠姿势,切记让幼儿抱头睡觉,以免发生危险。
4、发现幼儿有异常情况,如发热、剧烈咳嗽、流鼻血、腹泻呕吐等要立即采取措施、注意观察并及时通知家长或保健老师。对患有哮喘的'幼儿要特别护理,严重者劝其回家睡觉。
5、午睡时必须脱掉外衣、外裤,把他们放在固定的地方,并且不要用外衣、外裤、当枕头。
6、老师要密切注意幼儿上下床的安全。
7、幼儿午睡时间为12:00以后,午睡起床时间为14:30,教师按时帮幼儿入睡起床,帮助和指导幼儿有次序穿、脱衣服,外裤和鞋子。
8、午睡后,一名老师负责组织幼儿活动,另一名老师及时整理好铺盖。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加强现代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浙江省事业单位章程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园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单位名称为中心幼儿园,住所:
第三条中心幼儿园是经中共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由教育局举办的事业单位。本园是一所实施三年制幼儿园教育的全日制教育机构,属于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第四条接受社会捐助。截至20xx年12月31日,幼儿园总投入办学资金1309万元。
第五条中心幼儿园宗旨:为学龄前儿童提供保育和教育服务。坚持以创新学校法人治理结构为基本途径,推动公办教育机构政事分开、管办分离,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激发学校办学活力,提升学校办学效益。
第六条中心幼儿园业务范围:幼儿保育;幼儿教育。
第七条中心幼儿园行业管理部门为教育局。
第八条中心幼儿园登记管理机关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第二章权利义务
第九条中心幼儿园的权利与义务:执行法律法规和机构编制管理相关规定,践行登记的宗旨,在登记的业务范围内从事活动,实施内部管理,不受任何机关、团体、个人侵犯或非法干涉。
第十条教育局作为举办单位的权利:
(一)提出幼儿园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二)按照有关程序任免幼儿园党组织负责人、园长、副园长;
(三)审核(核准)幼儿园章程草案;
(四)监督幼儿园公益性表现和履职情况;
(五)履行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明确的举办单位职责。
教育局作为举办单位的义务:
(一)支持中心幼儿园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本章程自主办园,制止或者排除侵害或妨碍中心幼儿园行使自主权的行为;
(二)为中心幼儿园提供稳定增长的办园资金和相关资源,提供必备的办园保障条件和必要的政策支持;
(三)维护中心幼儿园合法权益,支持与引导中心幼儿园发展;
(四)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一条教育局作为行业管理部门的权利与义务:
根据法律法规和机构编制管理相关规定,制订并实施行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引导支持中心幼儿园改革创新,提升行业发展能力,保障中心幼儿园依法参与行业竞争,对中心幼儿园实施行业评估和监督。
第十二条职工的权利:
(一)根据工作职责开展工作,合理使用公共资源,依法依规依约定获得薪酬及其他待遇;
(二)公平获得职业发展机会,工作业绩、个人表现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公平获得奖励、荣誉;
(三)知悉中心幼儿园改革、建设和发展以及涉及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四)对职务、职称、薪酬、评优评先、纪律处分等表达异议,提出申诉。
职工的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行业规定和中心幼儿园各项制度规定;
(二)践行中心幼儿园宗旨,维护中心幼儿园利益;
(三)履行岗位职责,提高业务本领,坚守职业道德。
(四)法律法规规定及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组织机构和运行管理(中心幼儿园目前只有园长一名党员,挂靠在一小党组织部,配备党建指导员;若以后成立党支部,按第十三至十八条执行。)
第十三条中心幼儿园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
第十四条中心幼儿园党支部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紧密围绕中心幼儿园工作,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思想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服务人才成长,促进事业发展,保证监督改革发展正确方向,参与重要决策。
第十五条中心幼儿园建立健全党支部议事决策制度、共同参与改革发展制度、监督改革发展制度等制度机制,保证党支部切实有效发挥作用。
第十六条中心幼儿园党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的议事决策机构。中心幼儿园重要事项以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必须经过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并将相关进展情况以适当方式在党支部内通报,听取党支部的意见建议,接受党支部的监督。
第十七条中心幼儿园党支部发现本单位决策及运行中偏离改革发展正确方向的,及时予以制止纠正。经制止纠正无效的,中心幼儿园党支部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第十八条中心幼儿园党支部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设书记1名,主持党支部全面工作,是党支部工作第一责任人。中心幼儿园党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
第十九条中心幼儿园为党组织活动提供必要条件,保障活动场所和活动经费。
第二十条中心幼儿园设园长1名。园长是单位运行的第一行政责任人,主持公益服务、行政管理工作。
第二十一条中心幼儿园建立园务会议制度,议事决策范围:
园务会议集体决策程序:
园务会议重大决策前广泛征求中心幼儿园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意见建议,充分调研论证,必要时进行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
园务会议实行主要领导末位发言制,遵循保密要求和近亲属及利益关联回避原则。
园务会议由园长召集,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能召开,讨论决策重要事项时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方能召开,会议决议须经半数以上成员同意方能通过。会议记录完整存档。
第二十二条领导班子在核定的职数内,由举办单位按照权限,根据工作需要和领导班子建设实际,依照相关程序选拔使用。
第二十三条完善领导班子的监督约束机制,构建严密有效的监督体系,发挥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审计监督和舆论监督等作用,督促领导班子认真履职尽责,依法依规办事,保持清正廉洁。
第二十四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实行年度考核,接受举办单位的考核和单位职工的评议。考核评价以公益性为导向,注重工作实绩和社会效益。
第二十五条中心幼儿园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结合宗旨、业务范围和实际需要,本着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立内设机构。内设机构共3个,主要职责分别为:统筹、教学、后勤。
第二十六条中心幼儿园视情设置工会、妇委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各群众组织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履行各自职责。
第二十七条中心幼儿园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职工代表大会是依法保障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形式,中心幼儿园鼓励和支持职工通过职代会和其他正常途径对中心幼儿园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八条职工代表大会每年举行1-2次,由园长召集,超过三分之二职工参加方可举行会议,会议决议须经三分之二职工同意。职工代表大会行使职权。
第二十九条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中心幼儿园工作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制度,推行岗位管理制度,按需设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第三十条中心幼儿园实行信息公开制度,通过书面、网络等多种方式公开信息,接受全体职工和有关方面的监督。服务内容、服务规范长期向社会公开。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和阶段性工作进展定期向社会公开。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不定期在单位内部通报。
第四章资产管理和使用
第三十一条中心幼儿园日常经费来源主要包括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捐赠收入、利息收入和其他收入。
第三十二条中心幼儿园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强化成本核算与控制。
第三十三条中心幼儿园依照相关财经法律法规和制度,结合单位宗旨,制定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等;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实行财务监督;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四条中心幼儿园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出纳。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五条中心幼儿园接受捐赠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符合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并根据宗旨和业务范围使用;捐赠协议明确了具体使用方式的,按照捐赠协议的约定使用。接受捐赠的物资无法用于符合中心幼儿园宗旨和业务范围的用途时,中心幼儿园可以依法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收入用于捐赠目的。
接受捐赠及使用接受举办单位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监督,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六条中心幼儿园的资产管理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并接受举办单位和财政(税务)、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三十七条中心幼儿园工作人员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章程制订和修改
第三十八条中心幼儿园按照如下程序制订和修改章程:
(一)成立章程制订(修订)工作小组,起草章程(草案或修订案),广泛征求单位职工意见,形成章程的制订(修订)意见。
(二)章程(草案或修订案)提交职工全体会议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内部公示听取意见建议。
(三)章程(草案或修订案)提交园务会议或党组织会议审议。
(四)章程报送举办单位核准。
(五)章程报送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六)备案通过后正式发布,向单位内部和社会公开。
第三十九条中心幼儿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修改章程:
(一)章程规定的事项与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符的;
(二)章程内容与机构编制事项、依法核准的法人登记事项不一致的;
(三)章程违反国家、省章程管理规定的;
(四)章程内容与服务对象利益或者职工整体利益不符或有明显冲突的;
(五)其他需要修改的情形。
第六章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的处理办法
第四十条中心幼儿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自行决定解散:
(一)完成章程规定宗旨的;
(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开展活动的。
第四十一条中心幼儿园依照本章程第四十条所列事项自行决定解散的,应当由园长提出终止动议,经全体职工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表决通过,并报举办单位、机构编制部门审查同意,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因其它情形需终止的,经举办单位、机构编制部门同意,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第四十二条中心幼儿园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举办单位和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的监督下,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本章程是中心幼儿园组织规程和办事规则的基本规范。中心幼儿园依据本章程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按照本章程实施管理。中心幼儿园规章制度有关规定,凡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
本章程未尽事宜,依照法律法规及国家、省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十四条本章程由中心幼儿园负责解释。
第四十五条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备案之日起生效。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师师德师风建设,树立良好的师德形象,切实把“学高为师,身正为范”落实到教育教学中去,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特制订本制度。
1、加强政治理论、教育法规学习。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幼儿园建立学习记录,教师做好学习笔记,以提高自身依法执教、依法治教的能力和政治敏锐能力。
2、遵守纪律,以园为家,确保每周五天工作时间。上班做到五不:不迟到、不早退、不随意进出教室、不打手机、不随意调课。
3、树立严谨教风,培养良好学风。教师做到先备课再上课,语言流畅准确,启发不包办,思考有所思,板书字迹工整,检查督办落到实处。
4、关心爱护幼儿,做幼儿的良师益友。对幼儿要严爱有度,既反对包庇、纵容、溺爱幼儿;又反对歧视幼儿。严禁体罚、变相体罚幼儿。
5、严守社会公德,真正为人师表。教师要语言文明,不说脏话。园内园外不扯皮闹事,不打架斗殴,不赌博打牌,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不参与不正当的竞争、竞选活动,发挥正确的舆论导向作用。
6、注重仪表。容貌整洁,服装得体,不穿超短裤、裙,不穿拖鞋上班,不酗酒。
7、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保持盎然意志。本着对自己、对他人、对家庭、对社会负责的态度处事为人。
8、为人要朴实诚信,豁达开朗,严于律己,宽于待人,公道正派。
9、强化安全意识,严守安全底线。教师不仅要做遵守安全规则楷模,更重要的是要对幼儿时时讲安全,事事想安全,处处保安全,确保人人安全,安全人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促进我园的发展,切实保障幼儿的权益,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本园是一所非营利性、完全符合国家幼儿园办园标准的民办幼儿园。本园坚持以小班制实施教育,为3-6岁的儿童提供幼儿教育。
第三条本章程是本园的内部管理规定,适用于全体教职员工和幼儿的行为和教育活动。
第二章 幼儿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幼儿的基本权利:
1、接受平等的`教育;
2、享有公平的权利和义务,不受歧视;
3、受到安全、健康的监护;
4、得到充分的关爱和尊重;
5、个性化发展;
6、免受任何形式的虐待、强迫劳动和暴力。
第五条幼儿的基本义务:
1、遵守园内规定,努力学习;
2、爱护园内设施和物品;
3、尊重师长和其他幼儿;
4、学会自理能力,逐步提高卫生习惯;
5、不使用有害物品;
6、积极参加园内活动。
第三章 行政管理机构
第六条本园行政管理机构设置如下:
1、园长(兼学科辅导员);
2、教育副园长;
3、后勤主任;
4、教师。
第七条园长为本园的法人代表,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本园的整体工作和管理,执行方针政策;
2、组织实施本园的年度工作计划;
3、负责本园师资队伍的管理和提升;
4、负责本园的教育教学质量监控及评估工作。
第八条教育副园长主要职责如下:
1、协助园长组织实施本园的各项工作;
2、负责本园教学管理工作;
3、协助园长对本园师资队伍进行培训、管理和教育。
第九条后勤主任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本园后勤管理工作;
2、维修和护理园内环境和设施;
3、保证幼儿的饮食卫生及自来水监测。
第十条教师主要职责如下:
1、积极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按时按质完成各项教学任务;
2、严格要求自己,保持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
3、遵守法律法规和园内各项规章制度。
第四章 学生管理
第十一条招生对象:
适龄幼儿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史,遵守本章程、纪律和规定的教育对象。
第十二条招生方式:
以幼儿出生年度排序方式,在本园指定时间进行面试和体检,其中最终招生名额以园内公布为准。
第十三条幼儿入园标准:
1、幼儿须验明健康证明,(阳性幼儿、传染性疾病患者,本园不接收);
2、幼儿入园前必须完成接种或免疫程序;
3、幼儿年龄范围:满3周岁—6周岁。
第十四条幼儿管理:
1、本园实行分级管理,每个班级包括1-2位班主任和2-3名教师;
2、班主任负责本班事务,并对教师进行教育管理;
3、家长会员制度。
第五章 教育教学管理
第十五条教育教学目标:
1、全面发展儿童的身体、智力、美学、情感和社会行为等方面;
2、重视孩子的个性化发展,逐步形成特点鲜明的人格。
第十六条教育教学方案:
本园按照幼儿园国家标准实施幼儿教育教学方案,教材及教学计划的制定与更新,应按照有关国家规定,结合幼儿园的实际进行。
第十七条教学质量评估:
本园要不断加强教学质量监控,对教学活动和教学效果进行评估和调查,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第六章 师资队伍
第十八条师资队伍的基本要求:
1、具有幼儿教育或教育技术学科专业学历;
2、具有3年以上幼儿园教育教学经验;
3、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师德。
第十九条师资队伍的管理:
1、按照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从事各项教学工作;
2、本园采取“导师”制度,及时解决师生出现的各种问题;
3、按照年度计划进行教师培训和学习交流,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第七章 组织及其活动
第二十条园幼儿活动:
为丰富幼儿的课余生活,本园定期组织集体游乐、家长会、教研活动等。
第二十一条园内师生交流:
为了促进园内师生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本园定期组织开展教学教研活动、家委会活动等。
第八章 财务管理
第二十二条本园实行年度财务预算制度,各项财务收支实行记账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财务制度,规范财务管理。
第九章 网络管理
第二十三条本园实施“互联网+”教育模式,以教育信息化建设为依托,全面展开基础设施建设、师生网络空间建设、教育应用软件平台建设等各项工作。
第二十四条网络安全:
本园要加强对网络安全的保护,实行网络管理制度,严格控制网络访问权限,严厉打击网络犯罪活动。
最后,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本园所有工作按照章程要求进行管理。本章程的修改权限属于园方,经园方审定后生效。
1、教师根据各班生活馆活动室的时间安排,定时带幼儿进入生活馆活动,做好活动记录与活动。
2、每次活动后要检查生活馆基本设施以及活动材料的情况,发现自然磨损或损坏要及时报告,以便及时维修和增添更换活动材料。
3、由教师带幼儿进入专用活动室,做到:队伍安静、整齐。
4、幼儿进入专用活动室活动要求安静有序、爱惜游戏材料、完好后会整理活动材料,物归原处。
5、做好活动结束后的清洁整理工作,及时管好门窗。
财产管理制度是企业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规范公司财产的管理和使用,确保资产的安全、有效和增值。该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财产分类与登记:明确各类财产的定义,建立完善的财产登记系统。
2.财产购置与审批:规定财产采购流程,设定审批权限,防止资源浪费。
3.财产使用与维护:规定财产的.日常使用规则,制定保养和维修计划。
4.财产处置与审计:明确财产报废、转让等处置流程,设立定期审计机制。
5.权责划分:界定各部门及员工在财产管理中的职责,明确奖惩措施。
内容概述:
1.资产保护:通过严格的入库、出库管理,防止资产流失。
2.财务记录:确保所有财产变动均在财务账目中有准确记录。
3.绩效评估:将财产管理纳入绩效考核,激励员工妥善保管和使用资产。
4.法规遵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因财产管理不当引发的法律风险。
5.风险防控:识别和评估财产管理中的潜在风险,制定应对策略。
1. “晨检”是幼儿园要进行晨间检查的简称,是指每天幼儿入园,须在园门口接受幼儿园卫生保健教师的观察和咨询,此环节即称晨检。
2.幼儿园是儿童集体保教机构。其根本任务是保障和促进学龄前儿童的身心健康。幼儿园实行来园晨检检查制度,就是要通过“一摸”、“二看”、“三问”、 “四查”的工作程序,及时了解幼儿当天来园的身体健康情况及精神状态,便于在幼儿园的一日活动中,对身体欠佳的幼儿加强关心和照顾。
3.幼儿每天早晨入园时第一件事就是要接受卫生保健教师的观察和咨询,既要张开嘴让卫生教师看看咽喉、腮部是否有异常,又要伸出手臂让卫生教师观察手指甲及皮肤有否异常,一切情况正常则领取一张小牌子,这张小牌子则称“晨检牌”。
4. “晨检牌”共分三种颜色:红色、黄色、绿色。分别代表不同的含意。红牌:表示晨检健康者,今天来园无特殊要求。黄牌:表示身体不适,要注意观察或是带药来的幼儿,家长委托幼儿园要给孩子服药的。绿牌:表示个人卫生欠缺的儿童。
5.幼儿领好晨检牌,即到自己的教室里,将晨检牌插在“幼儿健康保健栏”里,这样就使班级的教师和保育员能及时了解当天来园幼儿的身体情况,以便对当日身体欠佳和有特殊需要照顾的幼儿,加强全日观察和关怀照顾工作。
6.晨检流程:
晨检前的准备
(1)保健教师要换好干净的工作服,保持仪表整洁,不留长指甲,不带戒指。
(2)晨检老师首先要用消毒水和清水将晨检台擦干净;
(3)放好晨检用品(压舌板、手电筒、晨检牌子筐、消毒棉球或消毒毛巾、测量体温用具等);
(4)备好各班晨间检查及全日观察记录簿、幼儿家长委托吃药记录簿;晨间检查
要求幼儿进园先用肥皂、流动水洗手,然后接受卫生老师晨检。
一摸:即摸幼儿的额头、手心,了解有无发热现象,可疑者要测量体温。二看:即一看幼儿面色和精神状态;二看幼儿咽喉、腮部有无异常。
三问:即向家长或幼儿了解当日身体健康情况,询问近日有无外来人员接触史等。若带药来园的幼儿,要问清楚是什么地方配的药,及时做好“三核对”工作:即核对姓名、药名药剂、用药时间和方法。并请家长做好委托吃药的签名记录。
四查:根据传染病流行季节,检查相应发病部位,查找传染病的早期表现及皮肤有无皮疹等症状;检查幼儿手帕、指甲是否干净;检查有无携带不安全的物品等。检查幼儿痊愈后可返园的有关资料。
晨检中发现问题的处理
(1)幼儿发热:首先了解幼儿发热的原因,有无到医院就诊及有无医院的证明。一般情况下幼儿发热要说服家长带幼儿到医院就诊或带回家中好好休息。
(2)发现传染病:发现疑似传染病的孩子,应立即隔离观察,并请家长带孩子到医院就诊,待疾病痊愈且隔离期满后方可返园。
(3)幼儿携带危险的物品或幼儿不宜的食品:危险的物品包括:小珠子、玻璃片、带尖的玩具等;幼儿不宜的食品:瓜子、口香糖、果冻等。发现上述物品和食品应交由家长带回,或者暂时叫老师保管,离园时由家长带回。
(4)保健教师晨检时若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处理,并将处理和需要观察的情况及时记录在各班“晨间检查及全日观察”的记录簿上,晨检结束后要交到各班教师手里,并提醒班级教师和保育员共同加强观察和照顾有特殊需要关心的幼儿身体情况。由保健教师收下家长带来的药,做好“三核对”后按时给幼儿用药。
晨检结束后
(1)幼儿进班,教师和保育员要热情接待幼儿,配班教师要及时了解幼儿的晨检情况,并请幼儿将晨检牌子插入“幼儿健康保健栏”。
(2)晨检后保健教师要认真巡视各班级,在统计了解各班出席情况的基础上,提醒班级教师对身体欠佳的幼儿加强关心和照顾。
(3)将“晨间检查和全日观察簿”安放在各班的保健角,要求带班教师来园活动结束后,必须要关注一下幼儿健康栏,准确了解当天幼儿的出席情况和身体状况,并将观察的情况及时记录到“晨间检查和全日观察簿”上。(记录要求1、写晨检后需要吃药幼儿的观察情况;2、写一日活动中突发健康问题;3、写本班今日有无特殊情况;)
(4)保健教师下班前要将各班的'“晨间检查和全日观察簿”收回保健室,及时了解各班对体弱儿的关心照顾工作,根据需要次日再将体弱儿在园的身体情况反馈给家长,让家长放心工作;并认真完成“普陀区幼儿园保健教师工作日志”的填写工作。
7.幼儿园晨检希望家长的配合工作:
(1)来园时必须带孩子参加晨检。
(2)幼儿若疑有疾病或传染病迹象,应主动与保健教师联系,幼儿园会视病情进行全日观察、追踪、隔离。
(3)不要让孩子带危险物品到幼儿园。
(4)传染病高发季节提醒幼儿来园晨检时把小手洗干净后再进班级参加活动。
(5)每天带好手帕或餐巾纸,勤剪指甲、勤理发,从小养成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
8.教工晨检工作要求:
(1)为了确保幼儿避免感染,教工每日来园后要如实填写教工晨检记录并签名。若有疑似传染病症状的必须告知保健老师和园长,不得隐瞒(以便园长和保健教师酌情处理)。
(2)若教职工的家属发生传染病,也必须要告知保健老师和园长,不得隐瞒。(以便园长和保健教师酌情处理)。
1.完成时间。
1)计划应包括学期计划、月计划、周计划、日计划。制订学期计划应根据《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和本年龄段幼儿的一般发展水平,本班幼儿实际及与家庭社会的配合,重点提出本学期发展目标。
2)月计划的制订应注意在总结上月工作目标执行情况以及幼儿发展情况的基础上,提出本月工作目标。月目标与学期目标之间要体现层次分解性:本月目标与上月目标之间应体现渐进发展性。围绕月目标选择的教育内容应体现整体性,并注意一月容量的适应性,并制订与之相应的措施。如,环境创设(活动区角、墙饰)、家园互动、日常生活、德育。
3)周计划的制订应突出安排,一周安排要注意教材量,教师发起的活动与幼儿自发活动的互相协调。日计划制订应由重视集体教学设计转变为一日活动的整体设计,即日计划制订应指向一日中的全部活动。但具体的教育活动设计可根据各课程的性质和特点,有说有略,讲究实用,一日活动安排应注意动静交替。
4)具体的活动目标要涉及认知、行为和情感领域,要做到确切、具体、集中,按照活动目标,恰当选编和组织内容,并根据课程类别、教材内容和幼儿实际,选择恰当的教学方法和手段,调动幼儿的学习积极性,启发幼儿的思维,培养幼儿的能力,并充分利用电教设备,提高活动效益。
2.各类计划制订时间:
1)开学两周前制订好幼儿园学期教研计划、园科研计划、教研组计划、班务计划、学期教学计划(学期发展目标、主题活动安排)等。
2)超一月制订下月主题活动计划,并在前一次主题活动实施分析的基础上制订,注意预成或生成的有机结合。
3)超周制订一日保教计划,创造性游戏计划应前一次游戏分析的基础上制订。
4)其他各类活动的组织都应做到有目的、有计划。
3.记录要求
1)认真进行“一日保教工作情况记载”:一日保教活动分析;园教研活动、教研组活动、班级活动等记录。
2)对以上记录,园领导应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查、指导,期末上交评估归档。
4.各类总结
要求在完成各类计划后应及时撰写总结,总结要有理有据,具体阐述经验和体会,实实在在分析工作不足,提出改进意见,使今后工作更上一层楼。
一、每期安排四次学习和教研活动时间。
二、学习时做到严肃认真,不迟到、不早退、不闲聊、积极参加讨论、认真做好记录。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三、外出学习时,事先准备好笔记本,不迟到,不早退,做好记录并主动向领导汇报。
四、各年级组根据幼儿园计划的培养目标,结合我园实际情况,制定学期教研计划,定期组织学习与讨论,并在实践中探索,不断交流总结经验,使教研活动有针对性,有特色性。
五、园长定期或不定期抽查教师的教育计划、教育笔记。
六、每学期进行一次园、班级全面总结。并将其载入个人档案资料。
1、门卫值勤、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的制度,做好安全工作。
2、门卫人员要做到衣着整洁,讲究仪表,以礼待人,语言。严禁在值班室内大扑克、下棋。严禁门卫以外人员进入值班室内看报、闲谈。
3、严格执行来访客登记,非本人员、车辆登记要严格手续;无合法身份证件人员要与单位内部要关人员、联系,经同意后方能进入单位内部;同时要积极配合政府职能部门的相关工作,对有明显标志的车辆(如;警车、工商、税务、供电)等公务车辆可免于登记,提供进入单位的便利条件。
4、值勤、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值班时不得擅守,不得睡觉,不得从事与值班值勤无关的'活动。
5、做好报刊收发工作,对电汇、挂号信函要及时登记,、交送有关部门和人员。
6、值勤、值班人员对出入单位车辆、人员有权进行必要的检查,特别是运货车辆应严格检查手续,核对货单,对手续不全或单货不符的不得放行并及时向单位保卫人员报告;对夜间出入单位车辆、人员应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发现可疑情况应及时报告单位保卫干部,特殊情况可直接拨打公安机关电话报警。
7、值班、值勤换班交班时要认真做好交接工作,严密交接手续,交代有关未办事宜,明确事宜要求,落实未办事宜。
8、值班、值勤人员要熟悉了解单位带办领导姓名和联系电话。
9、值班、值勤人员要按时开启设防单位有关技防设施,技防设施发生故障时要及时报告单位保卫人员。
10、值班、值勤人员违反单位门卫管理制度单位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学前教育发展需要,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改革,保障幼儿园依法自主管理,保障幼儿与教职工合法权益,全面提高办园品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市学前教育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园全称为江南幼儿园。住所地址为月明路252号,邮政编码为310051,微信服务号为江南幼儿园。注册域名为江南幼儿园.公益。
第三条本园由教育局举办,经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业务主管单位是教育局。
本园为公办全日制幼儿园,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园长是幼儿园的法定代表人。
第四条本园面向主管部门规定的教育服务区招生,招生对象为3-6周岁的幼儿,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招收3周岁以下的幼儿。办园规模为本部14个班级,总体不超过450人。
第五条
办园理念:明月伴我行,能力助成长
教育理念:真.正.爱
办园目标:优美的保教环境、和谐的师生关系、愉快的幼儿活动、优良的办园质量。
第六条
幼儿培养目标为:动作敏捷,勇于坚持;思维敏锐,勤于探究;善听能辨,敢于表达;感知灵敏,乐于表现;明理自信,善于合作。
教师发展目标为:本真、正向、仁爱、智慧。
第七条
园所文化:坚守“真”的教育,坚持“正”的氛围,坚定“爱”的理念。
园本课程:我园以省编教材为基础,嫁接我省特级教师朱静怡的《幼儿园发展能力课程》,形成富有我区、园特色的园本课程《“能力+”课程》。
第八条园标
第二章幼儿园、教职工和幼儿
(一)依法管理、使用幼儿园的设施和经费;
(二)依法维护幼儿园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拒绝任何组织或个人对保育教育活动的非法干涉;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幼儿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
(二)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遵循幼儿的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完善课程改革,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
(三)维护幼儿及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以适当方式为家长或监护人了解幼儿在园及其他情况提供便利;
(五)按照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
(六)依法接受幼儿家长、社会、政府监督。
第十一条教师有下列权利:
(一)依据国家规定的幼儿园课程标准,结合本班幼儿的具体情况,制定和执行保育教育工作计划,进行一日保育教育活动,开展保育教育改革和实验;
(二)参加教育教学科研活动,并充分发表意见;
(三)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的带薪休假;
(四)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参与幼儿园管理,对幼儿园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幼儿园重大事项有知情权;对不公正待遇或处分有申诉权;
(五)使用幼儿园设施设备、图书音像资料及其他保育教育用品;
(六)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幼儿园章程及规章制度,为人师表;
(二)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执行幼儿园工作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和岗位职责,完成保育教育工作任务;
(三)关心、爱护全体幼儿,尊重幼儿人格,指导、管理本班幼儿生活,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发展;
(四)制止有害于幼儿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幼儿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幼儿健康成长的现象;
(五)践行幼儿本位理念,终身学习,与时俱进,不断提升保育教育水平。
第十三条其他职工按照合同履行岗位职责,学校依法保障其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幼儿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一日保育教育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幼儿园保育教育设施设备、图书资料和玩具;
(二)享受平等的.学习与发展机会,并获得公正评价;
(三)对幼儿园、教职工侵犯其合法权益,通过监护人依法提出申诉或者提起诉讼;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五条本园有权要求监护人履行下列义务:
(一)配合本园保育教育工作,共同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二)支持幼儿参与幼儿园各项活动;
(三)遵守本园的有关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为保障幼儿在园期间的合法权益,幼儿园及教职工应当做到:
(一)平等相待。在保育教育中平等对待幼儿,关注幼儿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幼儿充分发展;
(二)尊重人格。禁止虐待、歧视、恐吓、体罚或者变相体罚等损害儿童身心健康的行为;
(三)尊重隐私。保护幼儿个人信息,未经监护人同意,不得随意使用、披露幼儿个人隐私;
(四)不得没收、占用幼儿财物。第三章组织机构和行政管理体制
第十七条本园实行园长负责制。园长按照本章程自主管理,对内主持幼儿园全面工作。
第十八条园长依法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组织起草幼儿园章程、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组织制定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检查和评价;
(三)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决定和指示;
(四)领导幼儿园各职能部门及常设机构,完善岗位设置,维护幼儿园秩序;
(五)负责幼儿园日常事务管理,主持园务会议审议重大事项并作出决策;
(六)领导学前教育课程实施,领导保育教育、卫生保健、安全保卫工作;
(七)负责教职工队伍建设,促进教职工全面发展;
(八)组织管理园舍、设备和经费;
(九)组织和指导家长工作;
(十)负责与社区联系和合作。
第十九条幼儿园支部委员会作为中国共产党在幼儿园的基层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领导幼儿园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保证、监督教育方针的全面贯彻执行。
第二十条本园建立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教职工参与幼儿园民主管理和监督。
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审议建议权、审议通过权、评议监督权。凡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和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有关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的办法,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工会作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保障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落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一条副园长协助园长做好管理工作。
教科室、保健室和财务室等职能部门,分别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能。
教科室:计划地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指导组织全园的各项活动;负责全园的课题研究。
保健室:负责房舍、设备、环境的清洁工作;严格执行幼儿园的安全、卫生制度。
财务室:负责幼儿园的预决算工作;做好财产登记。
各职能部门及常设机构各司其职,分工合作,提升管理效能,确保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第二十二条本园在园长领导下建立园务委员会,负责审议幼儿园章程、发展规划和其他重大规章制度、人事与财务方案等园内重大事项。
第二十三条本园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制度。重大事项应在充分调研与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由园长召集并主持园务会议审议,经集体讨论,由园长作出决定并组织实施。幼儿园支部委员发挥监督保障作用。
凡属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的事项,应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第二十四条本园执行国家教师资格制度、公开招聘制度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依法实行幼儿园用人制度。医务保健人员、财会人员、保育员等须具备国家、省、市规定的任职条件或者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
本园根据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额、岗位数和岗位任职条件及教育行政部门、幼儿园相关规定聘用教职工,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对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管理和绩效工资制度。
第二十五条本园建立健全园内权益救济制度,保障幼儿和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建立健全园内申诉制度。分别成立园内幼儿家长申诉处理委员会和园内教师申诉处理委员会,明确受理幼儿家长和教师申诉的部门和程序。
建立健全争议调解机制。通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就教职工与幼儿园的劳动(人事)争议进行调解;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就幼儿家长、教职工、幼儿园间产生的纠纷进行调解。
第二十六条本园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本园依法向政府部门提出年度预算安排意见,经批准后执行,并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财政、税务、审计、监察等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本园按照园务公开制度的规定公开财务情况。
本园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七条本园执行《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收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按照物价部门确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各项收入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二十八条本园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本园实行园务公开,切实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向社会公开幼儿园相关信息,但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除外。
本园建立健全档案管理与使用制度。本园建立档案室,加强档案资料的建设和管理。各职能部门做好各类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第二十九条本园接受政府以及教育、登记管理和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听取社会各界对幼儿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章课程与保育教育
第三十条本园依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等要求,实施保育与教育相结合原则,遵循幼儿的发展规律和学习特点,尊重幼儿发展的个体差异,以游戏为幼儿的基本活动,从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五个领域,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和谐发展。
第三十一条本园遵循课程改革原则,认真执行国家和地方课程要求,以幼儿的全面发展为本,开展课程园本化研究,防止幼儿园课程小学化。
本园秉持一日生活皆课程的教育理念,将游戏作为幼儿学习的主要方式。
第三十二条本园重视个性化班级环境建设,为幼儿展示创意、与人交往、获得认同创造条件。
本园在保教活动中重视对幼儿的观察与倾听,了解幼儿需要,适时给予支持与帮助,并灵活调整保教目标、改进方法。
第三十三条本园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引导幼儿用普通话表达自己的想法。
第三十四条本园遵循全面性、发展性、动态性、客观性的原则,开展幼儿发展评价工作,并建立幼儿成长档案。
第三十五条本园建立并负责管理教师个人业务成长档案,建立健全教师评价激励制度,定期开展园本研修活动,提升教师专业素养。
第四章卫生保健与安全管理
第三十六条本园建立健全卫生保健制度,严格执行《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不断改善环境卫生条件,做好幼儿生理和心理卫生保健工作,建设符合幼儿特点的净化、美化、绿化、童化的绿色校园。
第三十七条本园严格管理园内环境卫生,营造卫生整洁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确保园内无果壳、纸屑、痰迹,墙壁无污迹,公物无损坏。园内严禁吸烟。
第三十八条本园遵循幼儿的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建立科学、合理的幼儿一日生活制度,培养幼儿良好的卫生习惯。
第三十九条本园每周编制营养平衡的幼儿食谱,为幼儿提供合理膳食和符合卫生要求的饮用水。
第四十条本园制订与幼儿生理特点相适应的体格锻炼计划,保证幼儿每天户外活动不少于2小时,其中体育活动不少于1小时,通过健康活动、游戏活动或其他形式的活动增强幼儿体质,培养幼儿基本运动技能和锻炼习惯,增进幼儿身心健康。
第四十一条本园建立幼儿健康检查制度和幼儿健康档案。按规定每年体检一次,定期检测身高、体重、视力、牙齿,对幼儿身体健康发展状况进行分析、评价。
第四十二条本园建立卫生消毒制度,做好计划免疫和疾病防治工作,预防传染病、常见病及食物中毒。
第四十三条本园建立健全平安校园制度。严格执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检查,加强园舍、交通、消防、饮食卫生、健康、周边环境治安以及保育教育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接送制度,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本园不组织幼儿参加商业性活动和无安全保障的活动。
第四十四条本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学生意外伤害校方责任险。鼓励幼儿家庭自愿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生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救助受伤害幼儿,并依法进行善后处理。
第五章幼儿园与家庭、社区
第四十五条本园主动与社会、家庭联系沟通,加强幼儿园、家庭、社会密切配合的育人体系建设,形成教育合力。
本园根据保育教育需要,聘请兼职教师。本园开展符合幼儿年龄特点的社会实践活动。
第四十六条本园遵循民主、公开、自愿的原则,组织家长选举成立家长委员会。
家长委员会在幼儿园的指导下履行参与幼儿园管理、参与保育教育工作、沟通幼儿园与家庭等职责,做好德育、保障幼儿安全健康、防止和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化解家园矛盾等工作。
本园建立与家长委员的联席会议制度,通报本园发展规划及其进展、保育教育工作情况,听取家长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和帮助。
第四十七条本园通过家长学校、家长沙龙、亲子活动、家庭访问、网络论坛活动等平台,建立教师与家长的日常联系机制,加强对家庭教育的指导,形成家园教育合力。
本园发挥家长专业和职业优势,协助幼儿园组织实践活动,开展各类家长助教活动和家长志愿者活动。
第四十八条本园通过加强内部建设,树立良好的公共形象,在教育服务区内发挥积极作用,服务于学习型城市建设。
本园依托社区,开发社区教育资源,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并组织教职工开展志愿者活动服务社区。
第四十九条本园依靠社区、派出所共同开展幼儿园及周边地区的综合治理工作,建设平安文明校园。
第五十条本园开展园际互动合作,不断扩大对外交流,拓展教育视野,提升办园水平。
第六章幼儿园资产
第五十一条本园开办资金为人民币叁佰壹拾玖万伍仟柒佰元整。
本园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具体经费来源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等。
第五十二条本园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本园对侵占园舍、场地、设施等的行为和侵犯幼儿园名称权及无形资产的行为,应积极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责,依法追究侵权者的责任。
对幼儿园财物造成损坏的应当依法赔偿。
第五十三条本园建立健全财产、物资管理制度,建立账目,落实专人管理,定期清点,及时做好变更、增减手续。
本园向教职工和幼儿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保育教育设施设备,有计划地进行幼儿园基本建设和维护修缮工作,并及时检查、维修,消除安全隐患。
本园重视美术室、幼儿阅览室、生活室等专用教室的建设,为幼儿多样化的学习活动提供切实保障。
第五十四条本园依法接受社会各界的捐赠,建立健全受赠财产的使用制度,加强对受赠财产的管理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五十五条本园如遇因政府规划调整等不可抗拒因素而需要迁址、合并、分立或终止时,应当及时制订保护幼儿园资产安全的方案,并依法进行资产清算。
第七章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的处理办法
第五十六条幼儿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
(一)举办单位决定解散;
(二)因合并、分立解散;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七条幼儿园终止,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依法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
第五十八条幼儿园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处理。
第八章党组织建设
第五十九条幼儿园按照党章规定,经上级党组织批准设立党组织,隶属于中共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教育局委员会。
第六十条幼儿园为党组织开展活动、做好党建工作提供必要的场地、人员和经费支持,将党建工作经费纳入管理费用列支,支持党组织建设活动场地。支持党员开展线上、线下党组织生活。
第六十一条幼儿园支持党组织与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党组织负责人参加园务会议,党组织开展有关活动邀请行政领导班子中的非党员成员参加。
第六十二条幼儿园工会换届选举时,应先征求党组织意见;幼儿园变更、撤并或注销,党组织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并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等相关工作。
第九章附则
第六十三条本园建立健全本章程统领下的幼儿园规章制度体系。规章制度的立、改、废均依照民主程序进行。
第六十四条本章程经本园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园务委员会通过,并经教育局核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备案,自备案之日起生效。
第六十五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法律法规及上级规范性文件政策执行。如有抵触处,以法律法规及上级规范性文件为准。
第六十六条幼儿园发生分立、合并,或名称、办学宗旨、发展目标、举办与管理体制变化等重大事项的,应当及时按程序进行修订。
本章程的修改需由园务委员会或1/3以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提议方可进行,修订程序和生效条件参照本章程第六十四条的规定。
第六十七条本章程由园务委员会负责解释。
1、师风师德建设工作是一项常规性工作,是我园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内容随着实践今后将不断丰富和深化。
2、师风师德工作重在建设,要坚持在发展中解决师风师德问题的思路。从有利于我园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师资队伍健康发展、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角度来理解和制定师德建设的措施和办法。建设工作要做到有机构、有计划、有措施、有考核。
3、师风师德建设领导小组每年要制定全校师德建设工作计划,并督办计划的完成。
4、每年要树立师风师德标兵,予以大力表彰和宣传,以期起到示范、感召、辐射作用。
5、每位教师都要自觉培养师风师德意识,确立师风师德观念,按师风师德规范严格自警自律。
6、将师风师德建设工作同解决教师实际问题结合起来。从教师的工作和生活实际出发,理解体贴教师,把解决思想问题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以实际工作来增强师风师德建设工作的感召力和影响力。
1、各项活动均要以孩子为中心,工作人员要注意儿童的各项活动。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2、要注意房屋、场地、玩具、用具使用的安全,避免触电、砸伤、摔伤、烫(烧)伤等事故的发生。
3、药物必须妥善保管,吃药时要仔细核对,剧毒药品要有专人管理,并严禁放在班上。药物保管和服用应由医务人员负责。
4、建立健全儿童接送制度,不得丢失幼儿。
一、预防烫伤
1) 暖水瓶、开水壶、热饭、热菜、热汤要放在幼儿摸不到的地方。
2) 不允许幼儿进厨房、储藏室、配电室等危险区域,进出时须随手关门防止孩子私自溜入、误入或跟随教职工混入其中。
3) 幼儿尿湿衣裤须换衣、冲洗时,在盥洗前,一定要调试好水温(用手背试水温适宜为佳)。
4) 幼儿进餐、饮水或喂药时,温度要适宜,手摸杯子不烫手为宜。
5) 开水和汤菜等须在指定位置冷却降温后才能入班分发。
二、预防外伤
6) 清除园内房屋、场地、教玩具等设施、设备和物品、物件所存在的一切不安全因素。
7) 大型玩具每天检查一次,发现隐患立即排除,隐患存在或未排除前要停止使用。
8) 发现设施设备破损和损坏时要及时组织人员修复。
9) 组织户外活动时,教师要随时观察每个孩子,及时清点人数,规范孩子的违规违纪行为。
10)外出活动时,范围不要太分散,要在教师的视线及可控范围内。
11)进行户外活动时要避免因过于疲劳或保护不力、措施不到位,保护方法不当所造成的意外事故发生。
12)小班的户外活动时间和地点要与中、大班分开。
13)幼儿使用的设备要稳固。
14)桌椅、板凳、教、玩具等要没有毛刺,饮水桶、毛巾架等要固定好。
15)剪刀、刀子、针等锐利物品要放在成人专用材料柜、储藏室内,要放在幼儿够不着、摸不到的地方。
16)通过开展游戏活动的形式,在游戏活动中经常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孩子的安全意识,提高孩子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三、严防异物导入耳、鼻、喉、口、气管等处所造成的伤害(简称异物伤害)
17)给幼儿投入的玩具要较大,防止幼儿误把小玩具当食物吃进肚子或含在口中。
18)进行户外活动时要注意幼儿是否捡了石子、小棍等物品,如发现要及时清除,防止幼儿把异物塞进耳、鼻、喉、口中。
19)如发生异物进入耳、鼻、口、气管的安全事故时,教师不要随意采取措施,弄清情况后,在保健医生的协助下进行科学安全的排除。如保健医生或老师都解决不了,应及时送往附近医院进行抢救,并立即通知家长、园长。
20)每天晨检、午检时要询问孩子是否带有异物,发现后统一收缴,由教师集中保管。
21)幼儿睡眠时,值班教师要随时巡视幼儿睡眠情况,观察幼儿是否在被子里吃豆子、巧克力糖、咖啡糖、泡泡糖、花生、胡豆、果冻、糖果等食品,防止食品被孩子误吸入气管。
22)幼儿在进食或吃水果时要保持情绪稳定、愉快,要在安静的状态下进行,防止食品误入气管。
23)建议家长不要给孩子佩戴各种饰物。
24)建议家长不要让孩子携带零食或不适玩具入园。
四、预防中毒
25)儿童活动室内不准存放有毒物品。
26)消毒液、洗涤剂、洗衣粉、洗手液等物品禁止存放在教室及活动室内,要放在幼儿摸不到的专用物品柜内。
27)培养孩子良好的卫生和生活习惯,让幼儿学会并养成不把物品放在嘴里的良好习惯。
28)防止塑料或其它材料的玩具或物品对孩子所造成的中毒事故。
29)食堂每日购进的食品,必须严格按照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有关规定执行,采购食品时要索要票据,防止有毒食品和过期变质的食品购入。
30)杜绝腐烂变质、不新鲜食品购入。
31)所有药品必须交由保健医生或老师妥善保管,须放置于孩子触及不到的药品存放柜子里或其他恰当的地方。
32)每个孩子所带的药要写上幼儿姓名和服用剂量。
33)服用前,保健医生或教师要仔细核对,防止误服、错服。
34)服药时要遵照医嘱和说明要求,防止过量服用和乱用。
35)做好服、喂药交接工作记录。如幼儿有异常情况和服药反应要有明确记载,并及时采取措施补救或排解。
五、预防走失
36)送孩子入园时,家长要与教师见面,把孩子送到教师手里,方可离开,不得让孩子单独行动。
37)接送人员要固定,实行专人专送,专人专接。
38)家长如遇特殊情况需委托他人接送孩子时,应与班上老师提前联系或将书面委托交给受托人带回幼儿园,并提前知会园方,否则不与放行。
39)门卫要坚守岗位,发现没有家长带领的孩子,不得放出幼儿园大门,并电话通知园长办公室或当班老师。
40)进行户外活动回班或交接班时,教师要及时清点人数,防止孩子走失。
41)禁止孩子单独离园。
42)禁止未成年孩子单独来园接送幼儿,若家长执意要求,须让家长做出书面承诺和责任免除保证,以防事故发生后所引发的连带责任。
43)车子接送幼儿时要警惕孩子遗漏在车子上或接送点,及时做好人数清点,防止孩子走失。
44)防止孩子偷偷溜出幼儿园。
45)防止孩子被陌生人接走。
46)防止孩子跟随家长偷偷出园。
47)防止一切可能导致孩子走失的事故发生。
六、预防触电
48)录音机、手提电脑须放在幼儿够不到的地方。
49)洗衣机用后及时断电。
50)电源插座(尤其是接线板)要放在幼儿摸不到的地方。
51)经常检查电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52)电子琴、电钢琴、点乐器等一切带电和需要用电的音乐教育器械不用时要切断电源,关闭开关。
53)打雷下雨时不要让幼儿靠近电源和电器及插座。
54)不要让孩子在湿手情况下接触电器。
55)让孩子远离电源和带电物体。
1、合理安排婴幼儿一日生活,让他们饮食、睡眠和活动都有必须规律,生活得活泼愉快。
2、幼儿每人一碗一巾,日常生活用品要专人专用,做好消毒工作。
3、养成饭前、便后洗手、脏了随时洗手的好习惯。要让幼儿用流动水洗手脸。
4、饭后漱口,教育中、大班幼儿每日早晚要刷牙。
5、教育幼儿每周洗头1次,夏季每日至少洗澡1次,随时坚持个人的清洁卫生。
6、手绢要专人专用,每日换洗。
7、坚持婴幼儿服装整洁,衣服、被褥、床单要勤洗勤晒。
8、培养幼儿礼貌卫生习惯,如:不随地擤鼻涕,不要随地大小便,不把手放在嘴里,不用手擦眼睛,挖鼻孔等以及正确进餐、睡眠、穿脱衣服等。
9、保护婴幼儿视力。教室要注意采光,有良好的照明设备。看电视次数不宜过多,每次时间小班不超过10-15分钟,大班不超过20-30分钟。电视机应放在距离地面1-1.2米桌上,并按着调试表获得最好的图象。第一排距离屏幕不少于2米,最终一排不超过5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