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算化管理制度范本(通用3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xx局会计电算化工作的岗位设置、操作和管理,保证xx局会计电算化的安全运行,推进全局会计工作现代化,根据财政部《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水利部直属单位会计电算化操作规范》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单位会计核算、资产管理、预算管理、国库支付、政府采购等财务会计业务电算化,应当符合本规定的规定。
第三条财务科负责全局会计电算化工作的统一规划和管理。
第四条实施会计电算化,会计基础工作必须符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从事会计电算化工作的财会人员,必须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和《会计电算化培训合格证》。
第二章会计电算化岗位职责
第五条根据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和本单位的工作需要,配备会计电算化人员,合理设置会计电算化工作岗位。
会计电算化岗位设置分为:数据处理、审核、出纳、数据分析、系统管理员等岗位。
第六条数据处理岗位职责
(一)负责对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等会计数据的输入、输出,并对相关会计数据进行处理,输出记账凭证、会计账簿和报表;
(二)负责对计划、预算、资产、国库支付、政府采购、银行账户及其他财务会计数据的输入、备份和输出;
(三)负责对审核人员的数据处理错误,及时修改;
(四)负责向财务负责人提供所需电算化会计信息。
第七条审核岗位职责
(一)负责对输入计算机的各类会计凭证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规范性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退还有关人员更正后,进行再审核;
(二)负责对打印输出的记账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表及其他会计资料进行审核确认;
(三)负责对银行存款日记款、银行对账单及“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审查;
(四)负责对计划、预算、资产、国库支付、政府采购、银行账户及其他财务会计数据进行审核;
(五)审核财务数据库内会计数据与书面资料(含凭证、账簿、报表)的一致性。
第八条出纳岗位职责
(一)负责办理现金、银行存款业务,并逐日逐笔签字确认后登记日记账;
(二)发生收款和付款业务时,负责在输入收付款凭证的当天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并与库存现金核对无误;
(三)负责定期逐笔核对银行存款日记账和银行对账单,发现双方余额不一致的要查明原因,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四)年终对输出的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与总账进行核对并签字确认后归档。
第九条数据分析岗位职责
(一)负责确定适合本单位需要的会计数据分析方法;
(二)负责对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分析,找出预算执行差距,提出改善管理的建议;
(三)负责对计算机内的财务会计数据进行分析,评价单位计划、国库支付、政府采购执行及资产管理情况,预测财务变动趋势;
第十条系统维护岗位职责
(一)负责计算机硬件、局域网络的安装调试及维护;
(二)负责电算化软件的日常维护及设置;
(三)负责指导财会人员按规定上机操作和进行密码修改。
第十一条会计电算化岗位变动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一)会计电算化岗位变动应由单位负责人或财务部门负责人监督交接;
(二)移交人员对已经发生的业务事项要处理完毕,交接时应编制交接清单,一式三份,分别由监交人及交接双方签字,作为会计档案存档;交接完毕后,接替人员应立即更换所有口令。
第三章会计核算电算化
第十二条每年年初或开始会计电算化工作时,应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以及本单位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要求,建立初始会计信息。
第十三条账务处理初始化
(一)收集初始数据。结出上年各科目的余额并试算平衡,如从年度中间开始建账还需要结出各科目的累计发生额并试算平衡;
(二)建立账簿。根据单位选用的会计制度及内部管理需要,建立总账及各类明细账、辅助账;
(三)选择会计核算方法。会计核算方法包括:会计科目编码规则、记账方法、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存货计价方法、成本核算方法、会计凭证分类方法等。
(四)做好核算准备工作
1.输入操作人员基本情况,包括:操作人员姓名、操作权限、操作密码等;
2.在系统中建立或调整会计科目(账户)及辅助核算(含项目核算、部门核算等)体系;
3.输入初始数据,首先输入期初余额,对于年初启用的会计核算软件,上年年末余额就是本期期初余额;如果在年度中间开始电算化,各科目的年初余额、借贷方累计发生额都必须输入。其次,逐笔输入未结清的'往来款项;
4.对凭证处理进行基础设置。
第十四条审核、录入
(一)审核原始凭证。对单位发生经济业务事项所填制或取得的原始凭证进行审核;
(二)编制输入记账凭证。根据经过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及时输入电算化系统;
(三)审核记账凭证。记账凭证经审核人员审核签字后,方可登记入账。同一张记账凭证,制单和审核应分别由不同人员完成;
(四)差错更正。已输入数据如有差错,须另编补充凭证或负数冲正凭证,重新输入;如原始凭证是正确的,操作员输入错误应在输入的更正凭证中注明实际输入数据的更正内容。
第十五条记账、对账
(一)根据审核无误的记账凭证记账;
(二)对当日发生的会计事项进行备份;
(三)总账与明细账每月至少核对一次,辅助账与相关明细账每季至少核对一次。第十六条结账
月末对经审核的会计凭证全部登记入账才能结账。在结账前对当月各类帐务数据和报表进行备份。
第十七条报表
期末根据账簿生成各类会计报表。会计报表中的各项数据应符合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并保证帐表一致。
第十八条打印会计账簿
除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其他会计账簿按月打印。年末必须将全部账簿打印输出,装订成册并签章。
第四章电算化会计档案管理
第十九条电算化会计档案包括:
(一)计算机打印的纸质会计资料;
(二)其他会计资料。
第二十条年度终了,应及时打印出纸质会计资料并整理、分类装订成册,编制电算化会计档案保管清册,由审核人员签字确认,财务负责人签章。
第二十一条电算化会计档案归档前可暂由财务部门保管一年,期满后应当由财务部门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本单位档案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第二十二条电算化会计档案的借阅、鉴定和销毁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会字[1998]32号)的有关规定办理。
根据20xx年财政部、卫生部联合下发的《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的要求及会计电算化工作的特点,为了做好新制度的实施工作,进一步促进会计工作的规范化,提高会计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全面、及时,现结合内部牵制制度的要求和工作实际,对医院会计电算化岗位设置、权限及职责做如下规定:
一、管理机构
财务科是医院会计电算化的管理机构,医院的会计电算化工作在财务科科长的监督管理下,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分工,各司其责。
二、基本要求
1、所有会计电算化操作人员必须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根据岗位配置会计电算化专用计算机。
2、会计电算化配备有专业硬件设施,如服务器主机、打印机、UPS电源、工作站微机等。操作人员对各项设备应按照要求操作、维护及保养,未经财务科长同意,不得增加或拆除机器硬件。
3、为保证系统和数据的安全,不得使用未经杀毒的`外来盘,不得擅自修改软件程序,不得安装游戏或者下载与工作无关的内容。
4、操作人员必须按照系统操作规范和使用权限进行日常操作,并各自设置4位数的操作密码,严格保密,定期更换。非会计电算化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上机操作。
5、系统的会计数据必须定期备份,分周备份、月备份和年备份。
打印和备份的会计资料严格按照医院会计档案制度要求进行规类保存。
6、对会计电算化会计人员岗位的变动,要有详细的交接记录,并由监交人、双方当事人签字。对离岗人员的身份由电算主管在交接完成后立即注销,工作权限立即收回。对人员新增和岗位变动权限的增减,由电算主管根据工作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二、岗位设置及权限
1、电算主管:由副科长担任,负责会计电算化的日常管理工作。系统软硬件的选配和更换、账务系统的设置、设置用户、分配权限、操作上机日志、审核凭证和账表、会计报表分析以及日常账务处理的监督和指导。电算化主管可调用系统全部功能。
2、系统操作员:,负责记账凭证的录入、数据初始化、期末账务结转、登帐、会计报表的生成、往来帐及固定资产管理模块的数据维护等。有权操作账簿设置、会计期间、账务处理、会计报表等。无权进行其他操作
3、系统操作员:,负责记账凭证的录入、记账凭证和凭证汇总表的打印、整理及分册工作。
4、系统管理员:,负责系统日常数据的备份、系统运行的技术问题及定期维护,保障系统的正常运行。有权操作数据库文件,不从事其他操作。
5、档案管理员:,负责会计账簿的打印、会计凭证的装订及整理归档工作。可在电算化主管授权下操作,无其他操作权限。
6、查询岗位:陆x、曾x,负责现金和银行日记账的核对工作,有权查询系统内相关的记账凭证,无其他操作权限。
四、岗位职责
㈠电算主管
1、负责电算化系统的日常管理工作,监督并保证电算化系统的正常工作,达到合法、安全、可靠、可审核的要求。
2、协调电算化系统各类人员之间的工作关系,制定岗位责任制考核制度,负责对电算化系统各类人员的工作质量考核,以及提出任免意见。
3、审核原始凭证的真实性、正确性、对不符合规范的原始单据不作为记帐凭证依据。
4、审核记账凭证摘要的规范性、会计科目和会计数据的正确性以及附件的完整性。
5、监督计算机及会计软件系统的运行,防止利用计算机进行舞弊。
㈡系统操作员
1、审核原始凭证会计要素是否齐全,及时完成数据录入及处理工作。
2、数据录入完毕,应进行自检核对工作、核对无误后交电算主管审核,对电算主管审核提出的错误,应及时修改。
3、操作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将故障情况向电算主管及系统管理员及时报告。
㈢系统维护员
1、定期检查电算化系统的软件、硬件的运行情况。
2、及时对电算化系统进行中软件、硬件的故障进行排除。
3、负责电算化系统升级换版的调试工作。
㈣会计档案资料保管员
1、保证会计帐表、凭证等资料按照要求整理装订,及时归档。
2、做好各类数据软盘、系统软盘及各类帐表、凭证、资料的存档保管及安全保密工作,不得擅自出借。经财务科长批准允许借阅的会计资料,应认真登记。
为了加强会计核算软件的操作使用管理,确保会计核算软件的正常运行及安全、在会计信息处理和保存中的效用,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财务部应在每年或上年末建立新的会计年度的完整的帐务文件根据现行财务制度,运用当前在用系统的规则正确地设置全部级次的会计科目,会计年度中间可以任意追加新的会计科目,但以制单或记帐的会计科目不得介绍修改或删除(帐务的修改工作由系统管理员执行)。
(二)转换会计年度时,应在新的会计年度开始后的20天内,完成结转各帐户的年初手续,并保证数据检验平衡正确,年初余额在当年记帐以前可以修改,当年记帐以后如有调整,只能通过填制记帐凭证进行。
(三)任何登记入帐的经济业务都必须填制记帐凭证,摘要区规范填入,在机上填制的记帐凭证编号应当连续,编号出现间断时,应在断号的第一张凭证上注明间断的编号,并在打印输出的该张凭证上注明断号的原因并签字盖章。
(四)记帐凭证必须经过复核人员签字后,才能根据其登记帐薄,复核人员必须在屏幕上直接对机器存储的记帐进行复核签字,同时要对打印输出的记帐凭证或代用凭单进行签字盖章。同一张记帐凭证,制单和复核不能是同一人。记帐凭证在记帐以前必须打印输出(记帐凭证清单),没有打印输出的记帐凭证不得登记入帐。
(五)总帐及现金帐和银行帐均可采用计算机打印输出的活页帐装订,出纳人员根据审核人员审查并准许报销的凭证,收入或付出款项,出纳人员可以不登记订本式日记帐,如现金处理收支较多可根据需要自设辅助帐。单位每天必须将当日发生的现金收支数据输入计算机并据以计算出库存日报表,并在表上签字盖章。
(六)单位根据机器使用和人员分工情况以及工作需要,确定每月的记帐期限,每月至少记帐一次,每月月末以前应将当月所有收支及转帐业务全部登记入帐。至少每月核对一次总帐,每季度核对一次明细帐。
(七)必须将储存在机器内的帐簿数据打印输出为书面帐簿,会计帐簿打印间隔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平时可以只打印已满页的帐簿数据,但每年年末必须将全部帐簿数据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