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导学校员工管理制度(精选6篇)
1、为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证师生安全和校园环境整洁,运转流畅,制定本制度。
2、校园正门只供人员出入,南门禁止车辆出入。所有自行车一律从东侧门进出。
3、车辆分类。出入校园的各类车辆分a、b、c、d四类。a 类为学校车辆,b类车为上级机关公务车辆,c类为教工私人车辆,d类为其它外来车辆。
4、车辆管理。a、c两类车须在后勤办理登记手续,申领通行证,并将通行证放置在车内醒目位置;b、d两类车辆出入校门必须自觉接受门卫查询,主动出示证件,做好验证登记工作,经保安人员许可后方能进入校园。
5、进入校园的车辆必须遵守交通规则,按路标行使,时速不得超过5公理,禁止鸣号。
6、进入校园的车辆,必须服从指挥,按指定位置停放。
7、禁止在校园内学习驾驶车辆和试车。
8、外单位车辆不准进入校园停放过夜。
9、校园对各类停放车辆只提供停车位置,车辆安全责任由车主自负。
10、如果车辆在校内发生事故,相关人员必须第一时间电话报告校长或主管安全副校长,然后在学校统一指挥下实施处置,避免处置不当造成衍生事故。
为全面贯彻落实郴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工作。切实保障全校师生员工的食品饮食安全和身心健康,促进学校全面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晨检主要针对在早上上班前对员工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和卫生状况的各项检查。
检查内容:
1、一问,有无不舒服及传染病接触史,是否感冒。
2、二摸,(自查方式为主)检查额部、手心是否发烧,腮腺及淋巴是否肿胀。
3、三看,精神状态、眼睛、皮肤是否有异常,有疑问要进一步观察。
4、工作人员穿戴是否规范、干净、整洁,指甲是否符合卫生要求。
5、是否有佩戴首饰(耳环、戒指、项链、手镯等),如有要去除方可上岗。
6、检查是否有伤口,如果伤口感染化脓应立即离岗休息,到医院诊疗,痊愈后方可上岗。
二、全日观察
在整日工作中,食品安全专管员要加强观察职工的精神、情绪、食欲及工作活动情况,发现异常,要进一步检查,对疾病做到早发现、早隔离(回家隔离)、早治疗,对违规行为做到及时纠正,及时处理。
三、严格执行本制度,检查结果每天要有记录,对检查记录建立档案。
第一条常规管理制度
每位老师既是授课老师又是班主任,对所带班级全体学生学习期间的学业成绩、行为习惯、思想品德、安全全面负责。为推进学校各项日常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加强教师队伍管理,特约定以下条款:
1、教师上班期间需衣着整洁,仪表仪容符合教师形象,讲普通话;
2、教师上班、下班需签到、签退,除开休息日,其他时间按时签到,教师必须在课前30分钟到校并进入教室,下班签退时间以放学时间往后推10分钟为准;上下课执行签到制度,严禁代签到、签退;
3、教师上班签到后需到各自教室做好一切上课准备工作。入班后先板书再复习课文。没有特殊情况上课期间不允许批改作业。按铃声上下课,管理学生纪律、安全。教室的卫生由各班老师管理,桌椅要时时保持整洁;有秩序排路队放学。教师没有按时到校入班或课前准备时间从事与教学活动无关的事,以迟到论处;
4、上课之前必须给学生点到,认真填写学生考勤登记表,未到者,需给家长打电话询问并登记相关情况,迟到学生及时通知前台处理,做到及时与缺课学生的家长联系,主动预约补课;一人未补罚10元每人。
5、按计划完成教学任务,课前提前备课,写好教案。教案(包括会议记录)每月25号之前交一次(随机抽查),交予教务长进行检查,课堂上必须认真辅导学生;
6、老师必须精力集中、精神饱满、心情愉快的进入课堂。不允许在上课时间会客、接打私事电话,电话一律调为无声状态,排除干扰,认真上课。
7、增强安全意识,强调安全教育,经常安全提示,确保学生校内不发生安全事故。发生安全事故的视情节轻重予以老师处罚,下课后在教室休息,管理学生安全,如学生出现流血、受伤情况,该班任课老师负50%责任,学校负50%;
8、教师因故不能按时上课,至少应提前7天告知相关负责人;请假、迟到每月都扣全勤,请假必须提前7日以上,未经批准属于旷工(特殊情况除外);
9、老师上完课离开教室时关闭教室内的电灯、空调、门窗等
10、因工作需要,需向学校借教学工具等,需在相关负责人处详细登记,并注明归还时间,在规定归还时间内不能归还的需向相关负责人说明具体情况,损坏和丢弃需照价赔偿;如需要打印资料请向刘Sir申请,并要求刘Sir帮你打印出来。
11、每学期召开一次家长会,总结本学期学生的学习情况,展示学员一学期的学习成效,内容形式由教师自行安排,并上交策划方案;
12、每学期进行一次期中与期末测试。并将成绩记录在学生《成长档案》中,认真填写期末评语与通知书,并做好劝学工作,巩固生源;
13、为保证教学质量,教师每月需存放100元的教学质量保证金,存满1000/人为止;
14、辞职书(需提前3个月以书面形式提交辞职报告,口头形式不予承认,否则教学质量保证金不退)
第二条奖励制度
为维护学校的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鼓励先进,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创造性、保证各项任务的完成,学校对于表现杰出或在工作任务等方面有显著成绩的教师给予如下奖励:
1、优秀辅导教师奖:辅导学生在市级以上比赛中获奖的老师给予奖励;
市级金奖辅导老师奖金50元、银奖30元、铜奖20元;省级金奖辅导老师奖金100元、银奖80元、铜奖50元;
国家级金奖辅导老师奖金200元、银奖150元、铜奖100元;
2、节日补助:三八节、端午节、中秋节、教师节、春节(补贴根据学校效益相应补助);
3、高温补助:200元;
4、团队旅游:每年旅游一次,根据业绩分配旅游路线。暑、秋季巩固率(不包括春季)学校总体巩固率在百分之80以上,旅游费用不低于1200元,总体巩固率在百分之70以上旅游费用不低于600元,总体巩固率低于百分之69以下取消旅游。
6、保险(含试用期3个月至满12月后):养老保险150元/月;
第三条处罚制度
1、如发现有代签到、签退者,扣5元;
2、严禁迟到早退,违者扣10元/次。无故早退或中途离开课堂者,扣20元/次。开会迟到,扣5元/次,无故缺席者,扣10元/次;
3、事假需事先调好课,学校不安排代课,除婚假,丧假(直系亲属)之外,请假一次(请一节课或一天、两天,性质一样),无全勤奖并扣10元。未经请假,无故旷工,无全勤奖并平时旷工扣75元每次,周末旷工扣100元每次。病假需本人(危、重可亲属代替)亲自向校长请假,学校安排代课,否则学校不予安排代课,若所任教班级无人上课便以旷课或矿工论处;
4、每学期老师应主动与每个学生家长联系四次以上(包括家长会),每月制度相对的电话教学任务,并写好电话记录,了解学生在家学习情况。如果有电话停机或是打不通的必须注明,并及时登记好,每月月底上交学校电话交流表,没有完成电话教学任务者,如果有电话停机或是打不通的必须注明,如果有一个没有打的一个学生罚5元。
5、上课时老师不准接打电话、聊天,玩手机,下课后严禁老师趴在课桌上睡觉,发现一次,扣10元;
6、每月25号之前上交教案、会议记录,未完成教案的老师每月扣50元;
7、在学校本部上课及到各教学点上课的老师,应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被学校或家长投诉(经核查后与投诉情况相符合),第一次罚款10元,第二次被投诉,罚款50元,第三次被投诉,自动解除劳动合同(反应情况和建议不算);
8、老师拒绝执行学校有关规定,当班时不服从校方管理,拒绝工作或紧急情况不服从校方指派工作的,(如招生期间调度安排,公开课指定安排,学校组织的师资培训等活动)扣100元;
9、教师按时负责打扫好教室卫生,如果发现没有打扫扣20元/次(无纸屑,无泥印等);
10、教师上完课离开教室时,未关闭教室内电灯、门窗等,每人扣2元/次,空调未关,每人扣20元/次;
第四条沟通途径
学校的成功,有赖于全体教师之间能相互信任、尊重及谅解,因此,学校极力鼓励教师与学校负责人做如下沟通:
1、提出意见:教师有任何建议,可直接向学校负责人提出,由学校酌情加以考虑,对有建设性的提议将给予相应的表彰;
2、寻求工作问题上的辅导(商讨个人发展计划);
3、申诉不满:教师如对学校安排工作有不满之处,可以向教育主管部门提出申诉,资料内容将会保密,学校也会予以详尽审查,任何匿名的投诉,学校将不予处理。
1、工作中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维护学校荣誉,思想统一,言行一致。
2、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对于原则性、政策性强的问题,个人不得随意表态。
3、牢固树立质量意识、服务意识,开创性地开展工作。
4、上级安排的工作,要按时按要求完成。如涉及收费、评优评先、大型活动等,必须经校委会商议。
5、严格执行工作计划,计划之外确需安排的活动,要经校委会研究决定。
6、熟悉自己分管的业务,安排工作要有周密部署,原则上不能朝令夕改;如确需修改,必须经校委会研究。
7、项目负责人在每次活动前要制定出明确地活动方案、评奖办法。
8、做好保密工作,在教师面前应站在学校及上级的立场上,不准发牢骚,不应该讲的话不讲。
9、参加会议不准迟到、早退、旷会,会议期间手机必须关机或振动。
10、严格执行中心校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11、校委会成员要站在学校管理的层面考虑问题,切实以学校大局为重,以学校利益为重,团结协作,做好本职工作之余,要积极协助其他同志的工作。
12、校长不在学校时由教导主任主持学校全面工作,其他校委会成员要积极协助其工作。
第1条学校对教职工负有管理权,所有教职工必须服从学校管理、遵守学校规章,服从领导安排。
第2条全校教职工要认真行使《宪法》和《教师法》赋予的权利,树立主人翁思想,关心学校发展,积极参政议政,有权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监督学校领导干部的施政活动。
第3条教职工要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接受党支部和校长的领导,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努力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以身作则,勤奋工作。
第4条教职工在行使自己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搞第二职业。
第5条教职工必须维护国家利益,遵守社会公德,遵守劳动纪律,维护珍惜学校荣誉,敢于同一切不法分子作斗争。
第6条教职工要依照《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规定,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坚持正确办学方向,关心学生,教书育人,为培养“四有”新人贡献一切力量。
第7条严格学籍管理制度与“中小学教学常规”。学校领导及教师不得随意开除学生或责令学生停课,严禁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保障学生受教育权利。学校和每个教师要认真履行两项承诺:不得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不乱收学生一分钱。
第8条加强德育教育,把思想工作放在学校工作首位,把德育工作渗透到各科教学中,把育人落实到各项工作中。
第9条全校教职工要认真学习国家颁布的与学校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维护学校和学生的合法权益,教育学生树立法制观念。
第10条伙房管理人员依照“食品卫生防疫条例”的规定,严把食品卫生关,防止销售劣质食品,炊事人员一年一次到防疫站检查身体。食堂应保持清洁卫生、无鼠无蝇,确保师生身体健康。
第11条教职工提倡晚婚晚育,优生优育,贯彻省《计划生育条例》,做计划生育的模范。
第12条会计出纳严格财经纪律,健全财务制度。按照《会计法》要求,采用一支笔审批签字的`办法。根据财务管理规定和审批权限,保证合理开支。
第13条教职工应教育子女遵纪守法、讲究礼貌、好学上进、热爱学校、爱护学校一草一木。不到教学区玩耍、不乱涂乱画。要教育家属搞好邻里团结,不许打架斗殴,互相谩骂,更不许挑拨离间,制造事端,否则学校可根据情况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报请有关部门处理。要教育家庭遵守社会公德,团结互助,开展“五好家庭”评选活动。
为了加强教师的知识修养,丰富自身文化底蕴,特制定青岛北山小学“教师诵读”有关规定:
(一)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阅读监督检查小组。领导带头读书,以身作则,及时与教师进行读书对话和深层交流。加强指导、宣传和组织管理工作,为教师诵读活动提供服务。
(二)学校大力倡导和鼓励教师阅读,营造读书氛围,确保读书时间,定为每周三下午两节课后为阅读时间,为教师提供书源,保证数量和质量,形成读书为荣的时代风尚。
(三)加强对“青岛市中小学教师阅读工程”《每周一读》的学习。对重点篇目进行集体诵读和讲习,每学期不少于十次,做到有记录、有展评、有效果,每位教师建立读书笔记,《每周一读》中的读后感每学期不少于20篇。
(四)开展形式多样的教师阅读活动,认真落实“六个一”。要求每一位教师自读一本新书、建立一本笔记、撰写一篇文章、参加一次评比、主讲一篇诗文、指导一个家庭,努力提高阅读效益。
(五)将教师诵读情况列入学校对教师的考核内容。考核以教师参与读书活动的开展、参加各级各类读书活动的评选成绩和读书笔记等成果为依据。
(六)把“经典诵读”与教师教科研工作相结合,充分发挥教科研引领、指导、服务作用,将“诵读工程”与语文、音乐、美术、科学、品德、综合实践等学科教学、教研紧密结合,具体研讨有效结合,相互促进有效结合。不断总结典型经验,学校每年汇编教师读书成果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