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销售承包协议书(通用2篇)
委托方: 责任公司(以下称为甲方)
承包方: (以下称为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就乙方承包甲方xx大厦商业部分的销售、出租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资双方共同信守:
一、 承包物业概况
1.物业名称:
2.物业位置:xx市xx区门内大街东四路口东南角
3. 物业面积:物业总建筑面积约48000平方米,其中商业部分(地下1层至地上4层)约17000平方米(以xx市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最后审定的房屋销售面积为准)
4.产权性质:全部商业物业产权
5.物业使用率:商业部分不低于80%。
二、 承包方式及范围
1.承包方式:销售、出租。
2.承包范围:商业部分。
三、 承包期限及目标
1.承包期限:自甲方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之日起,乙方正式承包期为8个月。在甲方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之前,由乙方组织的内部认购阶段,不计为承包期限。
2.销售目标:乙方须在正式承包期限内保证完成90%商业部分的销售。
3.乙方如按期完成承包销售目标,或承包合同终止后,双方如希望对尾盘继续委托乙方销售,可另签承包合同。
4.在正式承包期限内,如甲方增加销售面积,承包期限及目标由双方另行协商。
四、 双方职责
1.甲方履行之职责:
1)确保本楼盘产权清晰、完整、无任何纠纷、可作为商品房进行出售和出租。
2)提供与本楼盘相关的工程立项、进度、质量等有关证书及资料:
a.《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复印件;
b.《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c.《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之复印件;
d.《建设工程开工证》复印件;
e.《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f.建筑装饰标准和设备标准等有关资料。
g.其他应当具备的文书或资料。
3)甲方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a. 营业执照副本之复印件;
b. 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4)提供《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原件及《商品房销售合同》、《商品房认购书》。
5)提供所承包物业的楼层分布图、总平面图、立面图、效果图、模型及销售房间号等。
6)办理《商品房认购书》、《商品房销售合同》审核与签章,《商品房销售合同》登记、产权登记等手续。
7)甲方在本楼盘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正式开盘前,办妥有关银行按揭贷款事宜,保证将有两家以上银行为购房者提供不低于6成XX年、总贷款规模不少于35000万元的按揭贷款服务。
8)在合同签订后25天内,甲方向乙方提供面积不少于180平方米的现场售楼处,并保证该售楼处具备电、市内电话等基本办公条件。
9)由甲方委派总协调人一名,衔接与协调双方合作,由甲方委派财务人员收取房款。上述人员的委派及变更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
10) 甲方提供承包物业商业部分之公共部分的必要装修及配套,如卫生间、通道、柜台等。
11) 按照约定负担承包物业商业部分的广告推广费用。
12)本合同书履行期间,甲方不继续自行组织或委托乙方以外的第三方以任何形式对承包物业商业部分进行销售或出租,原已签委托销售合同继续执行。
13) 甲方应履行的其它职责。
五、协议的变更
1、合同书之任一缔约方如认为有必要变更本合同,应在取得他方一致同意后,以书面形式为之。
2、合同书只任一缔约方认为本合同之履行已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
六、协议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人或代表授权人签署、甲方加盖公章后即成立。
七、其他
本合同一式六份,正本两份,副本四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销售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自20xx年1月1日起,甲方对乙方的销售工作实行“销售额百分比提成包干”的方式,甲方不再承担工资、车旅、兑现及其他相关费用。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承包任务
在规定的区域内,产品销售环节由乙方负责,包括信息收集、跟踪联系、业务洽谈、接货收货、货款回收等业务,销售额在1000万元以上。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为一年,自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三、提成包干办法
甲方按照乙方销售额(不含税)的17%提取包干费用。
四、相关费用的承担
乙方提取的包干费用,包括了乙方及司机的工资,业务费,代储费、住寝差旅费,车辆保养、燃油、过路过桥费,奖金、兑现,以及客户往来费等费用。
五、资金回收及提成兑现
1、乙方销售提成包干费用提取,以客户开票单据数额为准,开票10日内甲方按提成比例给乙方支付兑现。
2、乙方销售收入年度回款率必须达到80%以上,若低于规定指标,由乙方按每月0.8%承担利息。
3、应收款若第二年仍然不能回款者,超过100万元的扣乙方提成包干费用的1%。
六、车辆管理
1、乙方对甲方配备的工作车辆要精心管理,确保五年内车辆技术性能完好无损。
2、车辆发生一般事故,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3、车辆发生重大事故,其费用超过20万元以上者,甲乙双方各承担50%。
4、车辆折旧费按20xx年期限逐年提取。
七、票务要求
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尽可能向甲方提供业务费、招待费、住寝费、车辆燃油购置费、车辆维修费、过路过桥费等票据,所提供票据不低于提成包干费用的40%。若达不到标准,按所欠数额的4%扣罚。
八、甲方责任
1、承担送货费用。
2、预支必要的业务费用。
3、承担因钻头质量问题出现的赔偿责任。
4、及时指导、协调好销售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九、其它约定
1、本协议签定后,乙方不得再代理其他厂商的产品,否则,一经发现,乙方按本协议提成包干数额赔偿甲方损失,
2、乙方负责追踪未结算的钻头,两年内追不回来的,甲方对乙方按该钻头成本价的50%扣罚。
3、公司来人所发生的招待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本协议从20xx年1月1日起执行,本协议一式三份,其中甲方两份,乙方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