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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运动会的批复实用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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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运动会的批复(通用2篇)

关于举办运动会的批复 篇1

省体育局:

你局《关于由xx市承办xx省第xx届运动会的请示》(陕体字〔x4〕4号)收悉。经省政府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根据申办选举结果,同意由xx市人民政府承办xx省第xx届运动会。

二、在体育场馆设施建设中,你局要指导xx市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既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举办大赛的需要,又要综合考虑经费投入和赛后利用等问题,节俭办赛,低碳环保,满足需要。

三、在省xx届运动会筹备过程中,你局和xx市人民政府要坚持务实创新、科学规范、量力而行、节俭高效的原则,认真制订筹备方案,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扎实做好各项筹备工作,努力把我省第xx届运动会办成一届精彩的体育盛会。

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x4年2月21日

关于举办运动会的批复 篇2

信丰县人民政府:

你县报来《关于申请承办xx市第五届运动会的请示》(信府文〔〕119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县承办20xx年xx市第五届运动会。望你县加强与市体育局等部门的沟通衔接,精心筹备组织,坚持改革创新,注重勤俭效能,努力把xx市第五届运动会办成一届精彩圆满、富有特色、和谐难忘的体育盛会,为推动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贡献。

x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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