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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通报范文【合集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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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通报范文(通用13篇)

安全通报范文 篇1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20xx年1月30日下午6:40左右,溧阳市丰联置业平陵商业广场地下室砼浇筑时发生一起模板支撑坍塌事故。该工程由溧阳丰联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南京苏宁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浙江中元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承建。

为吸取教训,加强管理,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5号《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理办法》的规定,决定:

1、浙江中元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违反安全管理规定作业,由市安监局分别给予经济处罚。

2、责令浙江中元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李军、南京苏宁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李承林,向建设局、安监局作深刻书面检查,建议企业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及经济处分,并上报相关部门。

3、浙江中元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

以上决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望各有关单位认真汲取该事故教训,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加强检查和管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消除各类隐患,防止和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安全通报范文 篇2

各部门

9月18日上午,工程设备水电部在3#厂房安装UPS低压柜地线时,关闸后没有做测试实验即进行操作,结果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一名电工受伤。

伤者伤情虽然不严重,但性质极为恶劣,公司一再强调安全重于泰山,各部门均应按安全生产操作流程进行作业。

为增强员工安全意识,为严肃公司劳动纪律,经公司研究决定对工程设备水电部总经理及安全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并扣除当月绩效奖各300元。

希望广大员工引以为戒,认真遵守公司各岗位操作流程执行作业,同时各事业部领导做好日常监督宣导工作。

特此通知

x年xx月xx日

安全通报范文 篇3

各部门:

今年,我国极端天气频发、多发。近期南方一些省份集中出现了强降雨,相继发生大洪水,个别地方出现溃堤情况,灾情十分严重。根据气象部门预报,7、8月我市降水偏多,易引发江河洪水、山洪、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防汛安全形势比较严峻。为切实做好防汛工作,按照新区防汛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现将汛期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责任部门要充分认识今年防汛形势的严重性和复杂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时刻绷紧防洪抢险这根弦,充分估计可能出现的问题和困难,积极应对突发的防洪抢险灾情;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认识到位,亲自部署汛期安全工作,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好职责范围内的防汛工作,做到工作到岗,责任到人,确保汛期安全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强排查,层层落实防汛责任。各相关部门要再次组织对责任区域和行业防汛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要逐一落实整治措施,明确责任人,确保每一处隐患都有人监控、有人负责。特别要加强对地质灾害、辖区危房、建筑工地、低洼区域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工作,对存在严重隐患的区域和部位在必要的情况下,要果断组织有关群众转移到安全地方,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加强防洪队伍建设和物资准备。经济局和办事处要加强抢险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干部和广大群众在抢险救灾中的重要作用。要积极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工作,提高队伍快速反应能力,确保在紧急情况下有序抢险救灾;要认真做好防汛抢险物资储备工作,认真核准防汛物资数量和品种,及时补足,并落实调度方案,确保紧急情况调得出,用得上。

四、完善应急预案,加强防洪值班。各级各部门要做好管辖区域和行业防汛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应急预案,并组织有关责任人及时清楚情况,以便在险情发生时有条不紊地开展工作;新区机关、办事处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各级干部要随时保持电话畅通,并及时做好灾情信息报送和反馈工作;经济局、建设局和社事局要单独制定值班制度,确保新区各建筑工地、学校、企业等领域政令畅通。新区办公室要做好督查工作,凡未严格按照规定落实防汛工作的将逗硬予以通报,情况严重的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年七月十六日

安全通报范文 篇4

各分局、超限超载检测站,局直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全市公路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9月26日~9月29日,市局组织对各分局、治超站、材料站、市局机关、翰林金环大酒店进行了第三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检查。通过此次检查,检查组认为:各单位在第三季度的安全生产工作中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就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各单位能够健全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制度,检修保养各类车辆,准备好应急设备和应急物资,做好应急准备,建立了24小时值班制度、领导带班制度、巡查制度和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确保了信息畅通,应急管理措施得力。

2、各单位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理念,组织人员对所辖区域内的国省道、重要县道、道班、桥涵及在建工程项目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大了监督检查力度,杜绝各种违章行为、违章作业,有效地消除了存在的安全隐患。

3、山闵路改建工程各项目部能够加强工程现场施工安全管理,按照施工程序和操作要求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岗前培训和技术、安全交底工作,设置好施工安全标志和警示标志,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坚持安全人员现场巡查、维护交通工作保障施工路段行车安全。

4、治超站执法人员增强了安全防范意识,治超站运行安全有序。

5、各单位防火、防盗工作落实到位。

二、存在的问题

1、埇桥分局标志有缺损、遮挡现象,个别重要县道存在坑槽等重要病害,局部路面有堆积物和打场晒粮现象。

2、萧县分局官栾路未见施工公示牌或公告,标志有缺损、遮挡现象,个别路段有打场晒粮、存在堆积物现象。

3、砀山分局局部路面有堆积物、标志缺损、有遮挡现象,路基有雨冲刷影响路面。

4、翰林金环大酒店对省市督办的隐患未按时整改到位,在办公楼又发现如下问题:部分消防应急灯损坏、楼道口感应照明灯个别损坏;12楼餐桌堵塞安全通道;11楼消防栓(电梯口)缺少消防枪;南楼办公区没有整改。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检查组已及时向有关单位和部门下发了“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请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认真对待、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并将整改结果于10月20日前上报市局。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1、做好国庆节期间道路安全生产工作,安排好节日值班和安全信息报送和防火防盗工作。

2、继续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点对路政、养护、工程等方面隐患的排查,分析原因及时整改。

3、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双基”建设、“平安工地”建设工作。

4、做好年终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加强内业资料整理归档。

5、翰林金环酒店主管部门继续抓好省市督办的隐患整改工作及第三季度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年月日

安全通报范文 篇5

各县人民政府,州级相关部门:

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确保全州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好转,现就我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严密工作部署

时值州庆、中秋、国庆佳节,我州也将进入冬季,气候环境多变,通行条件恶劣,道路交通事故易发,特别是中秋、国庆将至,人流、物流、车流剧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县、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汲取渠县“9·15”重大交通事故的深刻教训,充分认识加强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遏制和减少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层层分解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应急预案,及时调整工作部署,强化对道路交通安全各个环节的督促检查,切实做好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严防因雨雾冰雪天气造成大面积交通拥堵,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气象部门要及时预测和掌握我州天气变化情况,及时向公众发布灾害天气预警信息。

二、突出重点,加大整改治理力度

(一)强化国、省道保畅工作。公安交警部门要科学部署力量,严格执法,进一步强化路面管控,切实加强对过往车辆的检查力度和巡查密度,加大对违法行驶等突出问题的整顿力度,从严查处危及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和影响道路畅通的突出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真正形成严管态势,确保车辆在限定速度范围内行驶。要加强警力配置,及时快速处置因交通事故、恶劣天气等因素造成的交通堵塞,确保国道、省道安全、畅通、有序。国道、省道沿线乡镇政府要加强与公安、交通部门的配合与协作,共同做好国、省道的交通安全管理各项工作。

(二)强化县、乡道路管控工作。各县、各乡镇政府要认真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职责,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上路检查,加强对乡村道路的路面管控;要严格落实不具备安全行驶条件的道路严禁营运车辆通行的措施,加强对夜间禁行路段的巡查力度;要配合公安部门加强对雨雾冰雪天气条件下主要干线公路、交通事故和交通拥堵易发路段的监管与疏导,做好险要路段上积雪、暗冰等隐患的排除工作,严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三)强化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交通、公路、建设、公安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桥梁、道路边坡、路沿、标志标线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一次集中排查。对排查出的各类隐患,要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确保及时消除隐患。公安交警部门要及时、准确地掌握天气变化情况及道路交通状况,加强对事故易发路段的安全监控,提前做好应对冰雪天气、确保道路通行安全的各项准备工作,提升道路通行安全条件。

(四)强化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要针对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特点,扎实开展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集中行动,依法加强对“三超”(超速、超员、超载)、“三驾”(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违章驾驶)、“三车”(营运客车、农用车、接送学生车)、“三危”(危险路段、危货运输车辆、危险天气行车),以及建筑“三车”(运料车、渣土车、混凝土搅拌车)的防范和查处,不断提高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水平。

三、狠抓源头,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交通、公安、安监等有关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依法督促道路交通运输企业、道路施工单位、建筑施工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教育,特别要针对雨雾冰雪天气对驾驶人行车产生的心理影响和变化特点,集中开展一次雨雾冰雪天气安全行车知识教育培训,增强驾驶人在雨雾冰雪天气下行车的安全意识,提高驾驶技能,规范运输和施工作业行为;要严格落实车辆技术检测制度,认真做好车辆的日常保养维护和出车前的安全例检工作,重点加强对车辆方向、制动、灯光、雨刮、轮胎和配备防滑链情况的检查,严禁车辆带病上路;要完善内部调度管理制度,及时掌握雨雾冰雪天气变化情况,加强天气变化预警,并根据运输线路状况,严格运输线路控制。

四、加强宣传,增强公众安全意识

公安交警部门要通过电视、报刊等形式,及时、准确地发布恶劣天气交通信息和交通管制信息,引导驾驶人合理选择行车路线。交通部门要在客运场站等场所开展宣传提示,提示驾驶人安全出行的注意事项。交通运输企业要采取设置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标语、横幅,摆放宣传展板,播放交通事故警示光盘等多种形式,积极营造交通安全宣传氛围。

五、强化督导,严格责任追究制度

州安办要加强对各县、各部门开展冬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的督促指导,积极协调、解决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监察部门要加大行政监察力度,对因工作不负责、被动应付、交通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而酿成较大及以上交通事故或严重后果的,严格实施行政问责。安监、公安、交通等部门要认真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要求,及时查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在依法追究肇事者责任的同时,还要严肃追究事故运输企业、相关单位及其有关负责人的相应责任。

年月日

安全通报范文 篇6

交通安全管理检查通报

20xx年1月5日,武装保卫部组织人员对厂区交通安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车辆不按规定路线行驶、乱停乱放等违章行为。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8时30分,甲醇二车间秦显军将鲁D6F256私家车违章停放在西厂区中央控制室门口。

二、11时12分,丁醇车间裴学成违章驾驶鲁DF9735私家车驶入西厂区A1路。

三、11时12分,经营部朱勇违章驾驶鲁DL6965私家车驶入西厂区A1路。四、15时35分,气化一车间狄开伟违章驾驶鲁D73770私家车从公司西门闯入生产界区。五、15时40分,气化一车间员工赵家志违章驾驶鲁D3U907私家车从公司西门闯入生产界区。六、15时45分,气化一车间员工王和文违章驾驶鲁D529B0私家车从公司西门闯入生产界区。对以上违章员工及所在单位通报批评,并按规定进行考核。

武装保卫部20xx年1月5日

安全通报范文 篇7

各县规划和建设局,海螺沟管理局规划建设处:

20xx年6月22日,我州德格县地质灾害应急抢险工程在武警德格县中队外施工挡土墙时发生土方垮塌,造成死亡10人,伤1人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我州建设系统应以此为戒,提高各建设工程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有效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现就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各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提高认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切实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要落实主体责任,对安全生产隐患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二、深入开展隐患治理排查专项治理工作

各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根据《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xx年全州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继续深入开展以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为目标,突出重点环节、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事故类型等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抓好暑期高温、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各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本地实际,结合暑期高温、汛期施工特点,认真分析本地区易发事故类型和原因,查找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及安全生产管理的薄弱环节,对各辖区内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加强监督检查,防止因暑期高温、汛期引发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各施工企业要认真制定针对性强的施工安全措施,开展施工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自我防范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在遇到大风、大雨、高温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室外作业。

四、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督查专项行动

各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督查专项行动,在督促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单位开展自查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督查行动。县(区)督查乡(镇)做到100%。

五、强化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实效

各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以德格“6.22”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为教训,切实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和制度,规范方法和程序,采取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进行安全生产工作督查管理。要强化行政执法,严厉打击违法建设、生产和经营等行为,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安全生产隐患不能整改到位的建设项目,要依据国家、建设部、省、州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条例和办法,对该项目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给予警告、责令停止施工、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停止6个月至12个月的投标资格、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以相应数额的罚款。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要依法查处,严肃追究责任。

各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情况于20xx年7月5日前上报州质安站。

年月日

安全通报范文 篇8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近日联合通报20xx年上半年安全生产重点县(市、区)生产安全事故情况。今年上半年,大部分煤矿和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重点县(市、区)未发生任何事故。

数据显示,第一批50个煤矿安全重点县(市、区)今年上半年发生事故总起数为26起,死亡39人。其中,较大事故3起,分别发生在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四川省达州市达县、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区。本批次共有34个煤矿安全重点县(市、区)未发生任何事故和人员伤亡。

在第二批50个煤矿安全重点县(市、区)中,上半年共发生事故27起,死亡42人。其中,较大事故4起,分别发生在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江西省景德镇市乐平市、四川省广安市邻水县、黑龙江省鸡西市城子河区。本批次未发生任何事故和人员伤亡的煤矿安全重点县(市、区)数量为30个。

全国80个金属非金属矿山重点县(市、区)上半年发生的事故起数为42起,死亡人数为62人,其中3起较大事故分别发生在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湖北省黄石市大冶市、辽宁省葫芦岛市建昌县,此外共有54个金属非金属矿山重点县(市、区)未发生任何事故和人员伤亡。

年月日

安全通报范文 篇9

各市(州)、县(市)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关于开展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督查工作的通知》(吉建安〔20xx〕8号)的要求,省厅于20xx年4月16日至4月23日分四个检查组对全省8个市(州)和15个县(市)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各市(州)、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各地区传达了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和会议精神,及时召开了专题工作会议,认真研究和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组织企业开展自查自纠,跟踪整改。通过检查,施工企业各方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力度得到了进一步增强。

截止目前,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共检查了38个施工现场,检查总建筑面积达300多万平方米,发现隐患210处,停工整改项目6个,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 5个。

其中,长春建工集团吉泽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四平三达生态城开发有限公司蔚蓝之都D7#、C1#、C2#楼工程、吉林省兴达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泓政天下2#、3#楼工程、姜堰市正发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白城分公司承建的金碧乐府工程13#楼工程、吉林省隆源建设公司承建的松原市馨三百综合楼工程、长春建工新吉润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南岸天城国际59#楼工程、通化东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东宝集团通化生物科技园工程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对以上建筑施工现场已作出停工整改的处罚决定。

二、存在的问题

(一)施工企业对安全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责任落实不到位,普遍存在“重生产轻安全”的错误思想认识。企业缺乏对施工现场的管理,对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未能做到及时整改,致使小隐患酿成大问题。企业三级安全培训教育普遍不到位,有的走形式、走过场,不能做到教育到人。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缺乏安全意识,不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更不能有效预防。

(二)监理单位对现场安全管理严重缺失,监理人员安全业务普遍不熟悉,监管不到位。监理对专项施工方案审查不严格,有的甚至不审查就签字;对施工现场存在的人员不到位、人证不符等现象视而不见,对现场施工中各种安全隐患不能及时提出整改要求,有的虽下发了整改通知单,但企业是否整改到位也不能及时督促和检查。

(三)施工现场文明施工不达标,没有按相关要求设置标志牌,“五牌一图”不规范。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各类区域划分不明显,材料堆放比较乱,很多现场道路没有硬化。

(四)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与投标人员不相符,项目经理等管理人员经常不在现场。特种作业人员不足,工种配备不全,存在人证不符的现象。

(五)施工现场脚手架、起重设备、临时用电、小型机具、模板支撑等普遍存在专项方案编制不合格,现场各种隐患随处可见。临边洞口防护普遍不到位,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质量不合格,使用不当等现象较多。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各市州建设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建筑施工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强化责任落实,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各级监管部门要对本次检查出的问题进行跟踪检查,严把复工关口,对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不予开工。

(二)本次检查的所有施工现场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要认真梳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号入座,举一返三,按要求和时限及时整改,并认真查找工程中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所有开工或复工的建筑施工企业要对照标准认真查找隐患,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xx)做好自查自纠。即日起省厅将事先不通知、不打招呼对各地区建筑施工现场进行暗访,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通报全省。

(三)各施工企业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进一步加大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力度,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做到交底到人,三级安全教育达到100%完成,确保安全生产。

(四)上述被停工的6个施工现场将作为省住建厅安全生产监督重点,随时抽查其安全生产状况,若发现存在的问题未及时整改,将对其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予以暂扣直至吊销。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年4月23日

安全通报范文 篇10

从7月中旬开始,在区安委会的领导和指导下,全区8个安全生产日常监管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分别对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1.建筑施工、石化天然气、地质灾害、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组:8月初,根据副区长洪流工作安排,区政府副县级干部宁资军带领区住建局对还未拆除的2号混凝土站(无名站,湘江村3组)、3号混凝土站(无名站,湘江村5组)、5号混凝土站(华江站,白沙村2组)、6号混凝土站(昌永站,白沙村1组)进行了整治情况检查,该四个混凝土站现还未拆除,检查组与四个混凝土站负责人逐个进行了谈话,其中2号、3号两家混凝土站同意拆除,但提出了需要适当补偿的要求。

2.烟花爆竹、水上交通安全监管组:7月28日,区委、常务副区长单绪平带队对衡阳市金焰烟花爆竹专营公司烟花仓库、颐和隆浏阳烟花经营部、方园烟花爆竹店、东洲渡口等进行了安全检查。检查中发现衡阳市金焰烟花爆竹专营公司烟花仓库存在储水池储水量未达标、灭火器配置不足、仓库内货物不按要求存放等问题,检查组当场下达了《责令整改指令书》,责令其限期整改;颐和隆浏阳烟花经营部、方园烟花爆竹店存在超量储存的行为,责任其店主立即整改;东洲渡口的人员值班情况、客渡船执行签单发航制度、六不发航制度、上船穿(拿)救生衣制度基本落实,但仍有部分时间段存在安全监管不到位、制度执行不到位的情况。检查组要求区交通局督促湘江乡政府、东洲村两委责成相关责任人限期整改,以确保全区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3.重点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监管组:28日下午、29日上午,区委、副区长周春华率领区重点办、区住建局、区安监局等部门,对辖区幸福嘉园·黄茶副商业中心、福朋·喜来登、金钟·时代城、三鹰国际·城市综合体、美美世界、中心医院、金色家族等16个在建市级重点工程项目进行了全面督查。周春华区长对项目施工现场发现穿拖鞋施工、不戴安全帽、未执政上岗、安全标志不到位等问题提出了严厉批评,并要求各项目单位强化安全意识,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做好高温酷暑期间的项目建设安全生产工作。

4.食品卫生安全监管组:8月1日上午,区委、组织部长、统战部长孙艳平、副区长江红带队督查辖区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先后抽查白沙洲别宿一格、崇尚百货哈特波波餐厅、感叹号餐厅以及人人乐超市,对个别经营户未及时建立台账、购进食用油未索票证、厨房垃圾桶未遮盖,以及超市面点、熟食未遮挡等问题现场责令整改。

5.校园安全监管组:8月1日,区政府副区长陈泰山带队对辖区内的所有幼儿园进行了安全检查,检查中发现多多幼儿园、体艺幼儿园使用无校车专用标志的车辆接送幼儿,针对发现的问题,督查组责令这两家幼儿园立即停止使用无校车专用标志的车辆接送幼儿,并要求他们到专门的校车租赁公司租赁,同时,做好接送记录和台账和校车出车前检查,不得超载、超速行驶。

6.社会事务、农业农村安全监管组:近段时间以来,区政府副区长张光耀带队,邀请市执法大队一道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和甲胺磷专项整治工作,出动执法人员30人次,检查农资企业10余个,有力地净化了农资市场,从源头上控制了违禁农药流入生产领域。

7.交通、消防、公共安全监管组:7月25日上午,区政府副区长、公安雁峰区分局局长陈俊华带队,对雁峰区玻璃瓶罐加油站、香江百货岳屏广场店、森香木业、湘南汽配城、华天大酒店等单位进行了消防安全大检查。在检查中发现东方大酒店存在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损坏率超过50%,自动消防设施不能联动控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故障,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当场下发了《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并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对雁峰区玻璃厂加油站存在的灭火器数量不足的问题,现场提出了整改意见。对湘南汽配城存在的擅自停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违法行为当场下发了《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督促该单位整改到位。

8.工商贸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组: 8月上旬,刘浪涛副区长带队对全区的重点工贸企业进行了督查,并召开了安全生产座谈会,听取了企业负责人的情况汇报,并实地查看了企业的生产车间、产品仓库、员工宿舍等重点隐患部位。对在督查过程中暴露出来的安全隐患,现场要求整改。同时,要求各街道、乡镇对辖区的工贸企业检查率达100%。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这次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各领导小组做了大量工作,也排查和整改了大量安全隐患,但仍然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责任心不强。尽管从上到下对安全生产工作越来越重视,对这次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抓得很紧,但部分基层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存有麻痹思想,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心不强。

二是部分企业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生产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部分管理人员和员工安全生产责任心不强,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安全投入依然不足。

三、下步工作要求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为继续加强事故防范,全力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监管工作,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各领导小组要针对大检查大整治中发现的问题,本着“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对号入座,立即督促整改,要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举一反三,进行认真的自我对照检查,克服畏难情绪,对那些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要落实具体的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一时难以整改的要落实防范措施。

(二)严格隐患整改查处。各领导小组要坚持把排查出来的事故隐患整改作为重中之重来抓实抓好。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逐项登记造册,充实完善辖区或行业事故隐患台帐,确保排查不留死角、不走过场,确实做到高危行业情况清楚、隐患及整改情况清楚、重大危险源及监控情况清楚。同时,要把安全稳定工作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大事来抓,既要严格落实责任制,又要落实问责制,对隐患排查不留情面,隐患不除,决不罢休。对发现隐患未整治,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将严格追究责任。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网络。各领导小组明确一名信息联络员并定期向区安委办(办公室设区安监局、电话:)报送报表及安全生产信息,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年月日

安全通报范文 篇11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20xx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坚守安全生产红线,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持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稳步推进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和源头治本,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持续平稳态势,圆满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各项控制指标,荣获20xx年度全省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评优秀等次。成绩的取得,是全市各县区、各部门共同努力的结果。根据《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壁市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鹤政〔20xx〕27号)文件,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决定对浚县政府、淇县政府、淇滨区政府、山城区政府、鹤山区政府、市安监局、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各奖励10万元,对经济技术开发区、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各奖励5万元,对安全河南创建先进单位各奖励2万元。奖励资金由市政府财政列支,用于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力争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向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学习,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持续创新,提升安监水平,努力推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为我市加快生态活力幸福之城建设进程,迈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步伐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附件:20xx年度安全创建先进单位名单

x年xx月xx日

安全通报范文 篇12

一、20xx年上半年全市安全生产情况

1-6月份,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79起,同比减少45起;死亡25人(占省政府下达我市控制指标37人的67.57%),同比增加16人。其中,地方煤矿事故1起,死亡13人(省政府下达我市控制指标为5人),同比增加12人。非煤工矿商贸企业无事故。道路交通事故42起,同比增加7起;死亡12人(占省政府下达控制指标26人的46.15%),同比增加4人。火灾36起,同比减少52起,无人员伤亡。

二、存在问题及下半年工作建议

回顾上半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可以看出我市安全生产基础仍然薄弱,存在着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监管监察力量薄弱,隐患排查治理不平衡,“三同时”制度执行不好,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低,项目“先天”隐患多,个别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多发频发等问题。随着我市推进城市转型,加速产业结构调整步伐的加快,一批煤化工等高危项目将陆续开工投产,机动车数量迅速增长,边贸旅游行业逐年升温等等,我市安全生产形势已十分严峻,特别是省政府下达我市的安全生产事故控制指标进度已经完成67.57%,个别行业领域指标已经突破,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为此,在下半年工作中,我们要认清当前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形势,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改进工作方式方法,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坚决防范各类事故发生,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规范性文件,重点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同时”、职工安全培训、事故预防与查处等项工作进一步提出明确要求。

二是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深入开展“企业达标升级”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责任险和工伤保险制度。严格执行企业员工全员安全培训、先培训后上岗和“持证上岗”等制度。

三是深化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和安全整治。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加大对地方煤矿、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特种设备、建筑施工、职业健康等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整治力度。

四是深入开展“打非治违”行动。完善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形成打击合力。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五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三同时”工作。依法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三同时”规定,对全市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三同时”情况进行全面大检查。

六是做好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工作。加快推进安全生产应急指挥平台建设,确保按期投入使用。健全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加强演练。

七是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研究加强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办法,完善部门协调配合机制,严肃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加大打击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行为。

八是做好安全监管监察能力建设工作。统筹解决市、县(区)安全监管监察力量薄弱问题;不断加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装备设备投入。

九是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利用主流媒体,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激活安全生产奖励基金,健全完善非法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优化安全培训资源,进一步加大安全培训工作力度。

安全通报范文 篇13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深入推进全县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全力以赴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的部署,按照县政府办《关于印发石城县安全生产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石府办字[20xx]217号)要求,县政府派出4个督导检查组,于9月7日至10日对全县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现将督导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会议贯彻落实情况

9月1日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结束后,各乡(镇)、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高度重视,召开了专门会议传达会议精神,积极动员部署,制定整治工作方案,成立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协调机构,明确了专项整治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县交通运输局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石城县客运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检查重点、整治内容等;县交警大队结合实际制定了《县城交通秩序整治》、《客运交通安全隐患整治》、《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整治》等工作方案,按照省、市的要求组织开展了“知了”行动。

(二)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开展情况

各乡(镇)、县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创新宣传形式,加强了对本单位干部职工和群众的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提高单位干部职工和群众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意识。珠坑乡利用“红歌会”比赛活动给群众发放交通安全宣传单,播放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县委办、县政府办、高田镇、横江镇、大由乡分别给干部、职工每人配发了一顶摩托车安全头盔,并实行考核制度,对驾乘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的每次扣50元,对模范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干部、职工实行奖励机制;琴江镇专门召开村委会、企业负责人会议和各村交通协管员道路交通安全专题会议,把宣传工作做到千家万户;丰山乡在圩镇设立了3块以学校门前莫开快、叉路口慢通行、骑摩托车戴头盔为内容的宣传警示牌;县水利局要求干部职工带头并带领家属遵守交通法规;县教育局通过短信、石城教育网等平台通知教职员工遵守交通法规,并与各学校签订道路交通安全责任状。

(三)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大部分乡(镇)和单位对辖区内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情况进行了摸底排查,一些安全隐患得以及时整改治理。小松镇动员乡、村两级对全乡的各类车辆进行了彻底摸排,分别与农用车主、三轮车主签订安全责任书,建立台帐进行重点跟踪;修复危桥3处,抢修危险公路20xx米,增设道路安全标志标牌30处;木兰乡对全乡37辆农用车和9个安全生产重点监管单位进行摸排,一一建立台帐,落实驻村领导为监管责任人,对小松—木兰—高田道路两侧影响视线的树木、杂草进行了清理;高田镇在郑里村路段设置了减速带,购买割草机对新坪路段的杂草进行了清理;丰山乡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20余处,设置减速带7处;县教育局抓住开学有利时机,对校园安全和校车安全进行排查,全县15辆校车已有3辆安装了GPS安全系统,其余12辆已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

二、存在的问题

(一)工作开展不平衡,有的单位流于形式。个别乡(镇)、单位由于思想认识不到位,除了传达了会议精神,其余实质性的工作都未开展,整体工作推进比较缓慢,部分非客运车辆非法载客等工作台帐内容不健全。

(二)宣传工作不到位。部分乡(镇)没有按宣传工作要求竖立永久性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标识标牌,有些乡镇发放宣传单不到位,开展安全教育氛围不浓厚。

(三)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有的乡(镇)、单位没有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底数不清;有的乡(镇)、单位虽然进行了排查,但没有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治理整改,隐患排查治理欠帐较多;部分乡(镇)未签订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其中屏山、大由还在残疾人驾驶三轮车非法载客;尚有12台校车未安装GPS安全系统;个别乡(镇)还存在夜间包车超员非法运营等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真正将事故预防工作作为重要工作并列入重要日程,切实按照权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的要求,查找差距和不足,务必将各项工作措施和任务尽快落到实处;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针对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对工作消极、管理松懈、工作措施不落实、整治和打击非法载人不到位等因素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的,按照市府字[20xx]260号要求,坚决倒查追究责任,形成强大约束力。9月底前,县政府将再次进行督导检查。

(二)立即开展本辖区农用车、三轮车等非客运车辆非法载人再次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台帐,并层层签订道路交通安全责任状。

(三)继续深入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9月底前,各乡(镇)、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的要求,将各类宣传标志标牌、警示标志标牌和减速带设置到位。县乡道路两侧影响视线等交通安全的树木、杂草,特别是在弯道路段,各乡(镇)要借鉴木兰、高田的做法,尽早清理,消除隐患。

(四)切实做好国庆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十一”国庆旅游黄金周即将来临,各乡(镇)、各单位和部门要切实抓好国庆长假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好节假日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将安全放在首位,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落实专人负责;县旅游局要特别注重景区景点安全管理,落实通天寨等旅游景区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措施,必要时封闭景区上山公路,确保不发生景区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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