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案件通报(通用2篇)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文件,通报了各地纪委和各级法院去年以来查处的7起法院干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件。
这7起案件分别是: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组织公款旅游案、山东省沂水县人民法院公款送礼案、湖北省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违规报销足浴发票案、山西省宁武县人民法院违规配备办公设备案、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薛红炜公车私用案、黑龙江省肇源县人民法院审监庭庭长姜英龙大操大办婚宴案、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书记员室主任兼速裁庭负责人王珏违反工作纪律案。
通报指出,以上7起案件的发生,体现了作风问题所具有的反复性和顽固性,同时也反映出个别法院和少数干警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工作中,还存在着“等待观望”的消极心态和“无视规定”的侥幸心理,必须坚决予以纠正。
通报要求,各级法院党组要坚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级法院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改进作风的各项规定,各级法院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尤其要主动查处法院干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对监督检查发现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或“打折扣、搞变通”的行为,要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以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各级法院不折不扣地得以落实。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得力,造成管辖范围内连续发生违纪违规问题的,还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干部和纪检监察部门的失职渎职责任。
淮安市清河区人民法院经济开发区法庭20xx年12月案件审理情况通报
一、案件收结情况 20xx年12月份,我庭新收案件529件,结案605件,其中离婚案件26件、婚后财产分割案件2件、赡养案件1件、分家析产案件3件、买卖合同纠纷16件、借贷纠纷24件、租赁纠纷1件、建设工程合同纠纷5件、劳务合同纠纷428件、财产权属纠纷3件、财产损害赔偿纠纷4 件、道赔案件17件。
二、案件特点 从案件的总体特点来看,该月的重点案件类型为追索劳动报酬纠纷。追索劳动报酬类案件 件。年底又是农民工讨薪案件的高发期,一些中、小型企业受金融危机的影响,资不抵债,甚至弃企避债,不给劳动者发工资。该类案件矛盾对抗性强,社会影响较大,企业员工在欠薪何失业的双重压力之下,往往情绪激动,四处上访投诉。在案件审理期间,企业员工围堵政府、堵塞交通等群体上访的事件时有发生。我庭位于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该区工厂较多的地域特殊性决定了年底民工讨薪维权案件的剧增,该类案件的主要特点是群体性、自发性、涉及面广、多发于节日期间。该类案件数的剧增反应了农民工依法维权意识的提高以及政府各部门对农民工权利的重视。该类案件的当事人对立情绪高,矛盾难化解,处理不当极易引起投诉信访甚至引发群体恶性事件。一旦处理不妥不仅压降了效果指标,也阻碍了效率指标的提升。三、对策和建议狠抓落实,全力服务经济发展。年终岁底,是矛盾的易发生期,我庭将巩固前阶段工作成效,全力做好服务工作,实行主动服务、靠前服务,进一步为辖区重点项目推进提供法律保障;年底又是征地拆迁、农民工工资讨薪案件极易发生的时段,我庭将进一步开展工作,运用法律手段确保被征地居民基本生活保障、农民工工资的足额发放。
清河区人民法院经济开发区法庭
二0xx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