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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间违规操作处罚通告【汇总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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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间违规操作处罚通告(精选3篇)

车间违规操作处罚通告 篇1

经查发现夜班保安于20xx年5月20日晚班上班期间睡觉;对于此失职渎职,莫视公司财产安全的行为,我公司给予严厉批评,并处以50元罚款。望引以为戒,杜绝类似现象发生!

x有限公司

x项目部

20xx年5月21日

车间违规操作处罚通告 篇2

安徽金属有限责任公司违章违规操作处罚条例

第一条:根据车间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结合实际操作中容易出现违规违章行为,为杜绝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特别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未涉及到的事项,依据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相关条款执行。第三条:对违反各项安全操作规程者,制定以下条款. (1)、作业时未戴安全帽者,每次处罚10元。(2)、利用航车斜吊、拖拉板材或工件者,每次处罚10元。(3)、用钢丝缆捆扎或绑带吊运H钢成品,每次处罚50元。(4)、明令禁止将H钢工件互勾吊运者,每次处罚10元。(5)、班后机械电源未关闭或乱拉电线;作业区照明灯未关闭,以及气瓶阀门未关闭者,每次处罚10元。(6)、明令禁止使用或报废的钢缆、吊钩、吊带,经查仍在使用的,每项罚款100元。(7)、超载吊运,每次罚款50元。(8)、在工作台上,手推翻转工件者,每次罚款10元。(9)、半成品、成品堆码不规范,易倒塌,每次罚款50元。(10)、在工作台上,剪板、折板、戴手套者,每次罚款10元。

xx年xx月xx日

车间违规操作处罚通告 篇3

第一条:根据车间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结合实际操作中容易出现违规违章行为,为杜绝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特别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未涉及到的事项,依据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相关条款执行。第三条:对违反各项安全操作规程者,制定以下条款. (1)、作业时未戴安全帽者,每次处罚10元。(2)、利用航车斜吊、拖拉板材或工件者,每次处罚10元。(3)、用钢丝缆捆扎或绑带吊运H钢成品,每次处罚50元。(4)、明令禁止将H钢工件互勾吊运者,每次处罚10元。(5)、班后机械电源未关闭或乱拉电线;作业区照明灯未关闭,以及气瓶阀门未关闭者,每次处罚10元。(6)、明令禁止使用或报废的钢缆、吊钩、吊带,经查仍在使用的,每项罚款100元。(7)、超载吊运,每次罚款50元。(8)、在工作台上,手推翻转工件者,每次罚款10元。(9)、半成品、成品堆码不规范,易倒塌,每次罚款50元。(10)、在工作台上,剪板、折板、戴手套者,每次罚款10元。

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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