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限期拆除通知书(精选4篇)
____村____ 组____户:
经有关职能部门鉴定,你户位于_____房屋属于危房,随时可能倒塌。为了家人和路人的生命安全不受到危害,请于___年__月__日前自行拆除,逾期不拆,由村民委员会安排相关人员拆除,拆除费用由你户负责。在拆除前若因房屋倒塌导致发生人员伤亡事故,你户须负经济和法律责任。
特此通知!
百神庙镇人民政府
年月日
小学:
你校现有D级危房平方米。为保障师生安全生活、学习,根据上级指示精神,限期你校在20xx年3月底前将危房拆除到位,并安排好学生学习去向,不得延误。否则承担一切后果。
杨疃中心学校
年3月10日
:
经查:你户未经批准,在集镇规划区范围内,擅自建设,结构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之规定,该建筑属违法建设。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六十五条之规定,限你户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天内,自行拆除或申请帮助拆除违法建设。若逾期不自拆又不申请助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之规定,将依法组织相关部门对你户上述违法建设予以强制拆除,一切损失由你户自行承担。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规划局
年月日
:
经查,你户(单位)于年月日在未取得合法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地段,进行的行为,其东西米,南北米建筑物未办理任何手续,属违法违章建筑。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限你(单位)于内自行拆除,限期内没有自行拆除的,我单位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每六十八条规定,对你户的违法建设,予以强制拆除。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秭归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秭归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
签收人:(公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