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管理人员责任书(精选2篇)
安全工作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为了确保学校学生的生命安全,确保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进一步加强学校接送学生车辆驾驶员的责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特签订本责任书。
1、保持校车设备车况处于良好状态,是交通安全的重要保证,要把汽车的维护、保养和修理放在重要位置,将每次修车情况做好记录备查;
2、驾驶员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严禁酒后开车,严禁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后开车,严禁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开车;
3、遇到自然灾害、恶劣气象条件等严重影响交通安全情形,采取其他措施难以保证交通安全时,不得强行开车;
4、在道路上行使,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行使,不得强行开车;
5、载人不得超过核定人数,不得违反规定客货混装;
6、随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7、本责任书一式二份,驾驶员执一份,学校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驾驶员(签字): 校长: 学校(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
为了加强和规范接送学生用车管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证学生人身安全,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关于《校车管理规定》和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有关的安全管理的规定,制定本责任书:
一、家长必须配合车主对子女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熟知交通规则,并教育子女认真严格遵守交通秩序。
二、家长必须教育子女爱护车辆,保持车内整洁。
三、家长必须告知子女要准时上车。超出发车时间双方须及时联系,了解情况,妥善处理。
四、家长必须向子女讲清楚当驾驶员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当拒绝乘车并告知家长,由家长向学校举报:
1、校车驾驶员没有按规定地点进行停放,导致学生上下车及过马路存在安全隐患。
2、校车驾驶员未严格按照核定载客人数载客。
3、校车驾驶员存在作风问题或身体心理健康的现象。
4、校车驾驶员酒后驾车。
5、校车驾驶员出现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
五、家长有责任了解接送子女车辆的基本情况(驾驶员的作风、身体状况、驾驶经验以及车况是否符合要求等),发现异常应当向学校举报。
六、此责任书一式二份,学生家长和学校各执一份。
( )幼儿园园长(签名): 乘坐校车学生家长(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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