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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三亮三树”活动实施方案(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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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三亮三树”活动实施方案(精选3篇)

党员“三亮三树”活动实施方案 篇1

一、切实加强对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工作的领导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要高度重视普通高中学校学生资助工作,要把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实行校长负责制,明确承办机构和人员,学校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此项工作。要建立完善的学校助学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确保学生资助工作顺利进行。

二、准确把握资助范围,规范资助对象条件

(一)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和范围。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我市范围内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普通高中学校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普通高中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中学校和完全中学的高中部。

(二)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

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评定,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元,分两个学期发放,每学期750元。

(三)国家助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条件。符合下述条件之一者应优先认定:

1、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或孤残学生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

2、单亲家庭、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者。

3、父母双方或一方有残疾,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

4、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的。

5、享受农村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

6、响应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农村家庭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且经济困难的。

7、有其他特别困难情形者。

三、完善资助运行机制,严格资金发放管理

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要求,制定本校国家助学金管理的具体办法。建立专门档案,各班在资助工作完成后,将学生申请表、困难证明材料、认定评议过程资料、受理结果、公示情况、助学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以年级为单位交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年度建档备查。

(一)国家助学金的申请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应在每年秋季开学后两周内向学校提交申请,填写《宿州市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并提供村(居)委会和乡镇(街道)民政等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附件2)。

(二)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的认定流程

分班级、年级受理评议和汇总上报三个阶段:

1.以班级为单位,组成由班主任、班长、民主选举的学生代表6人(共8人)组成的认定评议小组,选举过程要有记录。评议小组受理学生申请,统计申请学生数字及时报至级部。

2.班级评审认定过程要有记录,认定评议小组成员要签字。

3.评议结果要在班级内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

在班级、年级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由学校领导班子、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组成的评审领导小组评审确定,并将评审结果在学校公开栏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政策。学校为每位受助学生办理银行储蓄卡。银行储蓄卡发放后,学生应签字确认。

(三)国家助学金发放流程。

①学生提出申请;②学校组织国家助学金对象的评议认定工作;③学校填写《宿州市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拨付申请表》、《宿州市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明细表》报教育、财政部门审批;④财政部门根据最终确定的国家助学金名单,通过银行卡方式将资金直接发放到学生;⑤国家助学金发放后,享受国家助学金学生应签字确认,交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存档备查。

(四)国家助学金的管理。

学校应对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进行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取消资助资格,收回资助资金。各年级、各班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抵顶或扣减国家助学金,不得将国家助学金打入饭卡或校园卡。为学生办理银行储蓄卡,不得向学生收取卡费或押金等费用,也不得从学生享受的国家助学金中抵扣。

(五)有关报表要求。

学校各学期国家助学金政策的落实情况以及《宿州市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明细表》报同级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四、各级部、班级务必严格把关,确保国家助学金真正用于品学兼优、积极要求进取的贫困学生,确保国家助学金切实用于学生学习、生活开支。

学校、级部、班主任将对受资助学生实施跟踪管理。凡发生违反校纪校规行为、生活铺张浪费、学习态度明显变差,经批评教育不改者,学校将立即停止对其资助;凡在申请资助过程中缺乏诚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除追回全部补助外,另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直至纪律处分。同时,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党员“三亮三树”活动实施方案 篇2

根据《关于在全乡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导委发[2019] 6号)文件精神,为改变我乡农村无职党员“作用难发挥、先进难体现、积极性难调动”的现状,经乡党委研究决定在农村无职党员中开展“三亮三树”(即“亮身份、树宗旨意识;亮岗位、树责任意识;亮承诺、树模范意识”)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主题,以“创新服务方式、争当岗位标兵、推进富民强乡”为主线,以建设坚强有力的农村无职党员队伍为核心,坚持从我乡实际出发,积极引导无职党员想为有岗,在岗有责,履责有为,使党员人人有位置,支部个个有活力,群众普遍得实惠。

二、活动对象及内容

(一)活动对象:我乡农村没有担任村、组干部的党员(村、组干部履行其现有职责),身体状况好、政治思想好、热心公益事业的党员。

(二)活动内容:农村无职党员争当岗位标兵,岗位标兵的基本要求是努力做到“五带头”:一是带头学习提高。积极投身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带头树立重视学习、善于学习、终身学习的观念;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努力提高业务技能,成为工作中的行家里手,主动做到参加集体活动一次不缺,掌握一门以上技术技能,文化素质较高的无职党员每年至少读一本好书、写一篇民情调查。二是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做到科学发展谋在前、爱岗敬业干在前、急难险重冲在前、奉献社会争在前,在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三是带头服务群众。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群众正当权益,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做群众贴心人。四是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五是带头弘扬正气。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严格遵守社会公德、坚守职业道德、倡导家庭美德,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三、设岗原则及岗位类别、职责

(一)设岗原则:根据无职党员自身素质、特长及意愿,按事设岗、定人上岗,以岗定责、责任到人。以村党支部为单位,设置八类服务岗,具体岗位数可根据各村经济发展水平的高低、人口的多少、工作量的大小来确定,党员岗位和职数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减,可以一岗多人、也可以一人多岗。原则上每个岗位职数不少于 3个,每名党员申报岗位不超过2个。

(二)岗位类别:岗位分为八类:①政策法规宣传岗;②党风廉政监督岗;③计划生育监督岗;④治安稳定维护岗;⑤公益事业促进岗;⑥科技致富示范岗;⑦环境卫生管理岗;⑧文明新风倡导岗。

(三)岗位职责:各个岗位具体职责附后。

四、上岗程序

依据“两荐两审一公示”程序进行:

(一)自我推荐。首先由村党支部通过召开党员大会、对外公示等形式,通报岗位设置和岗位职责,其次由无职党员根据自身文化程度、经济条件、身体状况、特长爱好、实用技能、工作经历等情况,对照公示的不同岗位的职责要求,选择一个或几个岗位,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村党支部申报。

(二)村民代表举荐。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代表根据“因人而宜、各显其长”的要求,对每名党员适合的岗位或每个岗位适合的党员进行民主推荐。

(三)村党支部审核。村党支部根据党员自荐、村民代表举荐情况,本着尊重个人意见和因人制宜、总体平衡的原则,择优定岗,合理搭配并进行讨论审核。

(四)乡党委审批。乡党委对各村设岗定责情况进行审批,并建立无职党员台账,分门别类加强管理。

(五)公示明岗。乡党委审批后,通过党务公开栏等形式向党员和全体村民公布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情况和岗位职责要求,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五、时间安排

我乡“三亮三树”活动分四个阶段推进: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9年6月)。一是调查摸底。村党支部要对全村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包括党员的年龄、文化、能力素质、分布状况以及家庭情况并进行综合分析、登记造册;各组的山林田土、村组道路、水利排灌设施等现状,以及目前村级经济发展和社会风气等方面的状况;收集整理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寻找需要党员发挥作用的支点,掌握第一手资料,为合理设置岗位提供科学的依据。二是成立机构。各村党支部要迅速成立以支部书记为组长的无职党员 “三亮三树”活动领导小组,并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具体工作。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方案要紧密结合实际,切实可行。三是动员部署。各村党支部要迅速召开支委会、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对活动进行全面部署,明确分工,细化责任,强化落实。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9年7月—2019年6月)。一是岗前培训。乡党委将集中时间对上岗无职党员进行岗前培训。把设岗定责与村组干部的职能区分开来。同时落实“五有”,村党员活动室要有《农村无职党员“三亮三树”活动一览表》,每个上岗党员要有一份责任状,要有一个党员岗位证,要有一本履岗日志,要有上岗党员花名册。二是公开承诺。结合乡创先争优活动,各村党支部要在无职党员中深入开展“宣誓承诺活动”,与所在党支部签订《党员承诺书》,《党员承诺书》要向群众公布,接受监督。三是领导点评。乡党委书记每季度对各村无职党员履职情况进行一次点评,点评分集中点评和逐个点评。四是群众评议。由无职党员互评和群众评议相结合。评议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评议情况要建立专项台帐,作为评选岗位标兵的重要依据。五是评选表彰。乡党委对各村无职党员开展“三亮三树”活动情况,结合年度工作考核进行考核。在考核和群众评议的基础上,适时评选表彰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岗位标兵。2019年“七一” 前,乡党委将结合创先争优表彰会,对无职党员岗位标兵集中表彰。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9年7月—2019年6月)。一是抓好典型示范。各村党支部要通过组织先进典型报告会、经验交流会、现身说法等形式,影响和带动身边无职党员争当岗位标兵。乡党委确定两个以上无职党员队伍建设示范点。二是加强分类指导。无职党员要对照先进典型,对照“五带头”标准,查找自身差距,明确努力方向;乡党委将加强分类指导,帮助制定跟进、赶超的具体措施,努力形成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三是开展集中整建。对未达到“五带头”要求的无职党员,各村党支部要明确优秀党员,开展结对帮扶,促其提高。通过集中整建,使各村“五带头”无职党员的比例有较大幅度提高。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9年7月—党的xx大)。一是搞好总结。各村党支部都要对开展“三亮三树”活动进行系统分析,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进一步研究制定改进措施。二是完善机制。对开展“三亮三树”活动中行之有效的做法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三亮三树”的长效机制。三是组织评议。乡党委对无职党员参加“三亮三树”活动情况,将组织党员、群众进行评议。四是总结表彰。党的xx大召开前,乡党委将结合创先争优专项表彰活动评选无职党员岗位标兵。

六、保障措施

(一)建立组织,加强领导。乡党委成立“三亮三树”活动领导小组,由乡党委书记刘峥嵘任组长,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张小鸽,乡组织委员资小群,乡宣传委员贺丽萍任副组长,其它相关同志任成员。各村也要成立相应领导班子和专门机构。建立干部联系制度,村两委党员干部每人联系指导1—2个岗位。

(二)全面发动,广泛宣传。各村党支部要积极发现和总结本村开展“三树三亮”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探索深化活动的措施和办法。充分利用标语、横幅、公开栏等多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三亮三树”活动,为活动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加强监督,强化考核。乡党委将“三亮三树”活动工作纳入乡、村干部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乡“三亮三树”活动办将不定期组织对各村无职党员参加活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通报检查考评结果,对成绩显著的村党支部和党员给予表扬,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村支部和党员给予批评,并限期整改。

党员“三亮三树”活动实施方案 篇3

为深入贯彻党的精神和行党委工作思路,进一步加强我行党的建设,更好的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广大党员在推进我行科学发展中的先锋模范作用,把党的工作融入到经营管理的方方面面,把党的政治优势转化为推动科学发展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确保实现我行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行党委工作思路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黄骅学习班精神,进一步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提高党员队伍综合素质,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在各项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为我行实现科学发展、构建和谐银行提供坚强的保证。

二、具体内容

(一)亮身份。

在工作岗位上亮明共产党员身份,一名党员就是一面旗帜,全体党员干部要大张旗鼓地叫响“我是共产党员”,以优良作风和实践行动创出不平凡的业绩,发挥在各项工作中的模范带头作。

(二)亮职责。

通过学习专栏公布党员职责,使党员明白该做什么、在做什么,做到什么程度,以便于党员和群众监督,严格按要求履职尽责,将自己岗位的工作做亮、做实、做强。主要有六项要求:

1、政治思想:

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对党忠诚,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行党委的工作思路,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善于做好群众思想工作。

2、工作目标:

以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做好本职工作,带头完成分配的各项目标任务。在重大或艰巨的任务面前,勇挑重担,抢挑重担,在创佳绩、做贡献上发挥先锋作用。

3、业务技术:

认真学习专业知识,努力提高自身修养和业务水平,熟悉本岗位工作,忠于职守、踏踏实实、精益求精,争做能手型、标兵型、骨干型党员。既要做好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又要带领群众分工协作,互相支持,讲求团队精神和集体荣誉,做好本单位的工作。

4、合规安全:

坚持合规经营,做到安全经营。任何时候都要以制度为规范,按制度办事,按制度操作,按制度处理业务,并做到令行禁止。

5、服务形象:

保持良好环境,严格服务标准,遵守服务纪律,注重服务仪表。做到语言文明态度亲,精神饱满守岗位,准确快捷办业务,热情大方尊重人。认真听取客户和群众的意见,用实际行动树立和维护本单位、本行的信誉和形象。

6、遵章守纪:

牢固树立法律意识,带头遵守和执行金融法规及本行各项规章制度,恪尽职守,廉洁自律,严格要求自己,坚决同腐朽现象作斗争,维护好党员的形象。

(三)亮业绩。按季公布业绩,同时对党员工作业绩实行“双排”,即量化指标排名次,非量化指标排(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级次,增强激励作用,形成比、学、赶、帮、超的氛围。

三、 实施步骤

(一)搞好宣传发动。从现在到3月底,由各支部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召开支部全体党员大会进行动员,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大力宣传“三亮”活动的目的、意义和要求,努力使全行广大党员和群众人人皆知。

(二)制定岗位职责。制定岗位职责是开展好“三亮”活动的关键环节,各支行要按照“六项要求”结合实际工作,利用4月份1个月的时间认真研究制定岗位职责。能量化的全部量化,不能量化的要提出明确的规定性要求。岗位职责要体现“三性”:一是先进性,对党员岗要高标准、严要求,以增强党员的责任感,体现出工作的先进性。二是科学性,岗位职责必须符合银行规范化、专业化和各项监管要求。三是实效性,岗位职责的制定要贴近实际,便于操作,便于检查,合理管用,能够有效地推动工作。在此基础上,党支部举办“三亮”党员岗前培训班,明确职责和履职要求,促进党员履职尽责。4月底前做到人员到岗,责任到人,人、岗、责公之于众。把“三亮”活动扎扎实实地开展起来。

(三)加强组织领导。在全体党员中开展“三亮”活动是 2019年我行党建工作一项重要的主题实践活动,各支部要把这项工作作为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促进我行党建和科学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领导。要力求使岗位的设置覆盖我行各项工作的各方面,发动全行党员普遍参与到活动中来,最大限度地发挥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体现出普遍性、互动性与实用性相结合的特点。干部党员要带头认责任区,带头履行好职责,在整个活动中发挥模范带动作用。对党员的履行职责、完成目标情况,结合每年一次的上评下、下评上工作进行考核,采取党员自评、党内互评、群众参评、支部定档的方法,评议结果在党务公开栏公开。对评议为优秀的党员,召开表彰大会给予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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