蔬菜生产方案范文(精选3篇)
一、错峰生产时间
20xx年12月1日-20xx年3月10日。
二、错峰生产重点行业
(一)冶金行业。
1.钢铁企业:在不影响企业生产线(主体设备)安全运行的条件下,由各市结合实际确定。
2.铁合金、炭素企业:对能耗、环保、安全达不到有关要求的,由各市根据实际实施限产或停产。
(二)建材行业。
1.水泥企业。全区所有水泥熟料生产企业。
2.砖瓦企业。除以粉煤灰、煤矸石为主要原料和以天然气为燃料且符合资源综合利用政策的达标排放企业外,其他企业错峰生产由各市结合实际确定。
(三)化工行业:电石、焦炭、活性炭、金属钠、染料等企业,能耗、环保、安全达不到有关要求的,由各市结合实际实施限产或停产。
(四)铸造行业:除满足达标排放要求的电炉、天然气炉外,其他铸造熔炼设备采暖期实施停产。
三、工作要求
(一)实施差别化错峰。各市要结合产业结构、大气污染状况等,针对不同行业、企业排放实际,结合重点行业环保绩效分级评价,制定差别化错峰生产方案,坚决防止和杜绝“一刀切”等不作为问题。对列入自治区《20xx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项目清单》的工业窑炉、各市确定的.“散乱污”企业,未完成治理的均实行错峰生产。错峰生产方案要细化落实到具体的生产线和主要设备,明确错峰期间的安全生产措施。要结合月度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结果,适时对错峰生产方案进行灵活调整。
(二)加强监督检查。各市要建立协调机制,采取用电监控、巡查、暗访等方式,加强对企业落实错峰生产的监督检查;要建立健全举报制度,强化社会监督;要及时处理投诉信息,对不执行错峰方案的企业及时约谈,对整改不到位的企业通过媒体曝光;要督促辖区内错峰企业针对可能引发的风险做好防控预案,减轻错峰生产对企业运营和安全生产的影响。
(三)积极宣传引导。各市要对错峰生产企业名单、停限产装备及最大日产量、停限产时限、停限产方式等实行台账式管理,并在门户网站公告涂料网,接受社会监督;要把落实错峰生产与履行社会责任、助力环境改善、满足群众民生福祉结合起来,加强政策宣传,增强自律意识;要支持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牵头制定行规行约,开展行业监督,协调督促企业加强自律,推动错峰生产落实。
(四)强化考核问责。各市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目标责任,对辖区内工业企业摸排工作不细致、监督检查不到位、限停产实施方案不得力的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对弄虚作假、违法违规生产的企业,要加大处罚力度,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市人民政府、宁东基地管委会工业和信息化局(经发局)、生态环境局要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督促指导错峰生产平稳有序开展。错峰生产结束后中国涂料网,要认真总结工作开展情况,于20xx年4月10日前分别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为贯彻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和“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的有关要求,积极防治夏季臭氧污染,切实提高全市(淄博市,下同)空气良好率,根据《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xx年全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淄办发电〔20xx〕37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时间及范围
(一)实施时间。20xx年7月—9月,共3个月。7月重点对PVC(6805, -10.00, -0.15%)手套、有燃烧过程和氮氧化物排放的各类工业炉窑采取错峰措施,8月重点对玻璃(1490, -6.00, -0.40%)(含日用玻璃)、有机化工、制药等行业采取错峰措施,8月—9月重点对石油化工、水泥(不含粉磨站)等采取错峰措施。
(二)实施范围。实施范围为淄博市行政区域,实施行业重点是石化、有机化工、制药、PVC手套、水泥、建材等产生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的行业企业。
二、基本原则
(一)突出重点。以管控臭氧污染为重点,对臭氧生成的前体物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实施调控,突出影响臭氧生成的重点污染物、污染物排放量大的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臭氧生成的重点时段,进一步降低全市污染物排放量,减少臭氧超标天数,提高空气质量良好率。
(二)分类管控。在保障全市污染物整体减排水平的基础上,按照环保装备水平、污染物排放水平、运行管理水平、经济绩效水平等因素,对同一行业不同企业实施分类评估。本方案中不同行业规定的限产比例为该行业基础限产比例,对污染治理水平高、管理效益好、排放强度低的企业可适当降低限产比例或实施绿色豁免,但应当从其他较差企业中提高限产比例来保障总体污染物减排量。对符合豁免标准(见附件)的绿色标杆企业,由企业提出申请,区县政府(管委会)统一批准,并向社会公开,同时报市生态环境局备案。要对绿色豁免企业从严审批,严格把握,批复后若出现达不到绿色豁免标准的情形,立即取消绿色豁免资格。
(三)保障民生。对重点企业涉及民生的,优先保障民生,在保障民生的基础上,可适当降低限产比例。对涉及VOCs和NOx排放的产品生产线,原则上可以不安排错峰生产。
(四)统筹结合。将夏秋季错峰生产和秋冬季错峰生产统筹结合起来,通盘考虑。对在市里规定的基础上,主动提高限产比例、扩大限产范围的行业企业,在秋冬季错峰生产和重污染天气应急过程中予以适当考虑,可以部分降低限产比例。
(五)实事求是。坚持从实际出发,切实降低污染物排放量。原则上,方案中规定的各项限产比例应当以停产的方式实现,停产的方式可以通过调整生产负荷(多条生产线)或停产天数来确定。确因连续生产不能停产的行业企业,以污染物的实际排放量和排放浓度核算限排比例。各区县重点行业企业错峰生产方式可以在市里规定的方式上提出更加符合实际情况的限产减排措施,但要基于减排污染物排放量,并征得相关部门同意。方案中所有限产比例以20xx年度实际产能(按照330天计算)或停产天数计算。
(六)确保安全。各行业企业执行错峰生产措施过程中要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特别是开停车期间,要提前统筹安排,做好相关保障措施,坚决杜绝因执行错峰生产措施引发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确保生产安全。
三、错峰措施
(一)石油化工。有常减压装置或其他石油炼制类的企业,限产30%。多套相同装置的可采取停产部分装置计算,在20xx年实际产能基础上(按330天计算)核算限产30%的比例,或全部连续停产30天;单套装置的以连续停产天数计算,不少于30天。停产时间原则上安排在8月—9月。
(二)有机化工。指生产原料、辅助溶剂、中间体或产品中使用或产生有机物,工艺过程中发生化学反应的企业,限产30%。原则上以连续停产时间计算,错峰生产实施期内,需连续停产超过30天,停产时间原则上安排在8月。由于安全生产、保障民生等特殊情况,减少停产时间或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降低污染物排放量的,需各区县审核后报市生态环境局审批。
(三)制药。生产过程中使用有机溶剂或其他有机物,涉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生产原料药、医药中间体或其他医药产品的企业,限产30%。原则上以连续停产时间计算,错峰生产实施期内,需连续停产超过30天,停产时间原则上安排在8月。由于安全生产、保障民生等特殊情况,减少停产时间或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降低污染物排放量的,需各区县审核后报市生态环境局审批。
(四)PVC手套。生产乳胶手套或PVC手套的企业,限产30%,以停产生产线数量或停产时间计算,停产的生产线数量应当在20xx年实际产量的基础上进行核算,停产天数应当是连续停产,不少于30天。停产时间原则上安排在7月—8月。
(五)水泥(不含粉磨站)。以山东省水泥行业协会《关于支持组织山东省水泥企业熟料生产线实施夏季错峰生产的函》(鲁水协字〔20xx〕05号)文件中规定的停产时间为准,协同处理固废或危废的企业应当按照停产时间要求,核算限产比例和实际产量。停产时间为8月17日—9月5日,时间20天。前期6月1日-20日,未落实错峰要求的,需在本方案规定的夏秋季错峰期间一并补齐。
(六)玻璃(含日用玻璃)。有玻璃熔窑(炉)的企业,限产或限排15%,以NOx排放量或产品产量计算。限产或限排基数以20xx年度NOx实际排放量(以在线监控折算数据为准)或实际产品产量为准。停产时间原则上安排在8月。
(七)工业炉窑。使用煤及煤制品、天然气(不含电)等为燃料,有燃烧过程和氮氧化物产生的各类工业炉窑,限产20%。有多条生产线的,在20xx年实际产量或产能利用率基础上停产超过20%的生产线或全部连续停产超过20天;单条窑炉的,连续停产超过20天。在20%基础上主动提高比例、扩大范围的,超过的部分在秋冬季错峰生产期间,可以按一定比例予以核减,具体核减标准另行研究。停产时间原则上安排在7月。
四、保障措施
(一)全面摸底排查。各区县按照上述错峰原则及要求,摸清应当纳入错峰生产的企业及生产线名称、装置、设备等,同时调查企业20xx年度实际产量或产能利用率,分类建立工作台账,指导企业按照原则和要求制定具体的停限产实施方案,将各企业具体错峰措施和台账清单报市生态环境局备案。
(二)加强宣传引导。积极做好夏季错峰生产要求的宣传,引导企业主动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低污染物含量的原辅材料进行工艺改造,使用高效率污染治理设施主动降低污染物排放量,主动落实错峰生产限产措施。对工艺水平、治污效益、排放水平确实在全国行业内领先的工业企业,提出相应减免措施。鼓励重点行业企业根据夏秋季和秋冬季两个错峰时段,统筹制定企业停产检修计划,切实降低污染物排放量。
(三)严格监督执法。各区县要将企业落实夏秋季错峰生产情况纳入日常监管范畴,通过在线监控、日常巡查、不定期抽测等措施及时检查企业限产停产情况,对不落实错峰生产管理要求的企业依法作出处理。
为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提升蔬菜绿色标准化生产,进一步提升蔬菜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水平,根据《关于印发20xx年上海市乡村振兴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沪乡村振兴办〔20xx〕3号)和《关于加强20xx年市对区“三农”和“基本农田生态补偿”财政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沪农委〔20xx〕59号)的要求,结合本区蔬菜生产实际,现制定20xx年蔬菜绿色高质量发展暨绿色标准生产实施方案。
一、实施目标
在本区主要蔬菜核心基地推广绿色防控,推广水肥一体化,推广生物炭土壤改良与修复等项目,实现“两减两提”目标,“两减”:20xx年,化学农药较上年减少5%、化学肥料较上年减少5%。“两提”:一是产品质量水平不断提升,蔬菜绿色食品认证率不断提高;二是土壤质量不断提升,保护地设施菜田土壤退化问题地到有效改善。
二、任务内容
蔬菜绿色标准化生产的主要任务是推广绿色防控技术、水肥一体化技术和生物炭土壤改良与修复技术,不断提高菜田土壤质量和生态安全,不断提高蔬菜质量,不断提高菜田的综合生产能力。
(一)推广蔬菜“三诱一网+地膜地布”等绿色防控技术9000亩
根据本区蔬菜生产实际,重点推广应用太阳能杀虫灯、诱虫色板、性诱剂、防虫网、降解地膜、园艺地布等理化诱杀技术,减少蔬菜病虫害发生的基数,减少化学农药使用数量,为蔬菜绿色生产提供源头保障,完成蔬菜绿色防控技术推广9000亩。
(二)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800亩次
选择有水肥一体化专用设备的.基地,通过选用适合不同蔬菜品种及其生育期的水溶肥料等高效缓释肥,实现精准施肥,提高肥料养分利用率,减少化肥使用量,达到节水减工降本,完成水肥一体化应用面积800亩次。
(三)推广生物炭土壤改良与修复技术1800亩次
根据本区蔬菜生产实际,重点推广生物炭土壤改良与修复技术。通过增施生物炭不断改善土壤理化性状,减少单位面积化肥投入量,提高土壤地力和可持续生产能力,保护生态安全,促进蔬菜正常生长和改善蔬菜品质。实施推广生物炭土壤修复改良与修复技术1800亩次。
(四)打造绿叶菜规模化生产基地9000亩
按照产地环境良好、经营主体诚信、品种面积保证、栽培模式生态、档案记录齐全、产品质量安全、长效对接顺畅的要求,推进绿叶菜种植基地全面实施标准化生产,全面应用绿色高效生态栽培技术,确保地产绿叶菜自给率稳定在85%左右,完成绿叶菜规模化生产基地9000亩建设。紧密结合蔬菜标准园长效管理、蔬菜绿色防控推广应用,将任务分解至各相关街镇,并纳入年终“三农”考核。
(五)启动1个蔬菜保护镇建设
由练塘镇人民政府编制蔬菜保护镇农业专项规划,以练塘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为建设主体,对全镇茭白、蔬菜实施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商品化处理、品牌化销售、产业化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