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调解工作计划(通用33篇)
20xx年阳光社区人民调解工作计划 20xx年,阳光社区人民调解工作将围绕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思路,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合情、合理、合法的原则,努力化解一切民间矛盾纠纷,减少社会矛盾纠纷的激化,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本地区的稳定,定此工作计划如下:
1、时刻把握时事动态。人民调解委员会不定期地组织全体调解工作人员学习各种政策、法律,掌握最新的时政动态,为调解工作的深入开展做到理论上的依据。
2、坚持矛盾纠纷排查分析制度。坚持“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职责,落实措施,着眼于“早发现、早报告、早解决”,把预防工作作为关键环节来抓,重点落实好“三排查”:即落实社区每周的定期排查;落实特殊时期以及重大节假日其间的重点排查;落实对矛盾纠纷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重点行业的重点排查。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3、坚持报告制度。人民调解委员会定期上报每月调解报表。
4、做好接待工作。人民调解工作是面向普通百姓的基层工作,是党和政府的窗口,人民调解员要以热情的态度和积极的方式,为当事人解答疑惑或帮助解决所反映的矛盾纠纷,耐心地听取当事人来访的意图,弄清事情的来龙去脉,做好接待记录,使当事人明明白白地离去。
5、依法调解。在调解工作中,对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相关事项,进行事先法律咨询和科学分析,注意实施之前的整个过程,要公平、
公正、公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认真、虚心,接受群众的监督。
6、做好以案释法工作。调解工作是人的思想工作,也是人对法律的认知工作,调解员在做好调解工作的同时,应向当事人各方宣传有关的法律法规,借助调解中的实际案子开展切身的法律宣传工作,使当事人不仅解决了矛盾纠纷,同时也从调处过程中学习和懂得了法律的重要性,从而提高当事人的法律意识。
7、明确目标。接待率达100%、调解范围内的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达100%以上,没有因调解不当造成的民转刑或非正常死亡。
8、巩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建设,进一步提高维护社会稳定的水平。要坚持“调解优先,以调促和”的原则,大力加强调解能力建设,提升星级街道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层次,提高调处矛盾纠纷的能力,充分发挥大调解的作用。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我们要根据社会转轨变型的不断推进,人民群众的思想和工作、生活的变化,随时调整我们的工作思路,除了要做好传统意义上的工作外,还要紧紧抓住法治这根主线,始终坚持将各项矛盾的解决纳入法治轨道,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阳光社区
20xx年1月
县“大调解”工作《关于矛盾纠纷“大调解”向基层延伸“五进”活动的实施方案》精神,为深化我乡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体系,“大调
解”工作向基层延伸,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乡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决定,自20xx年5月起,在全乡矛盾纠纷“大调解”“进城镇小区、进农村院落、进规模性市场(商场)、进车站、进工业区(旅游景点)”(简称“五进”)活动,乡镇大调解工作计划。特制定实施方案:
一、思想
学习在省部级主要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精神,市、县深化“大调解”工作体系部署要求,经济社会发展新,和创新社会管理,“大调解”工作体系,紧紧“统筹、衔接、攻坚、创新”的总体思路,重心下移、工作前移,贴近、服务,党政主导、多方协同、力量整合、的“五进”工作格局,健全矛盾纠纷源头防范化解长效工作机制,夯实基层工作基础,社会稳定。
二、工作
“属地管理,分级”和“谁主管、谁”的原则,由党委、主导,整合乡镇、村(居、社区)调解、公安派出所行政调解、法庭司法调解和辖区行政、企事业、社会组织等责任力量,在城镇小区、农村院落和车站、规模性市场(商场)、工业区(旅游景点)等人口密集、矛盾易发的地方等聚居的区域,常态运行的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窗口”前置运行机制,“哪里有,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哪里有矛盾,哪里就有调解工作”,工作计划《乡镇大调解工作计划》。
三、工作
“五进”活动分为四个阶段:
阶段:动员部署阶段(5月3日—5月10日)
调查,摸清底数,制定工作方案,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动员大会,安排部署。
阶段:先行试点阶段(5月11日—6月10日)
“五进”活动示范点,先行先试,以点带面,标准,规范设置,健全机制。
阶段:实施阶段(6月11日—10月20日)
总结、示范点的经验,各职能密切,整体“五进”活动在本地、本系统。
阶段:检查验收阶段(10月21日—12月30日)
对照工作、职责任务,自查自纠,查漏补缺,着力长效机制;乡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将适时组织人员,基层,一线明察暗访,对工作情况通报,“五进”活动。
四、职责任务
(一)责任。乡“大调解”工作组织,综治及“大调解
中心”牵头,司法所并会同公安派出所、劳动保障所、国土、工会、妇联、共青团等和行业协会,“谁主管、谁”原则,车站、规模性市场等责任主体组建本的矛盾纠纷调解室或需要成立专业调解委员会及设置调解室。
未单独成立专业调解委员会的矛盾纠纷调解室辖区乡镇调解委员会或辖区消费纠纷、劳动争议纠纷专业调解委员会的前置窗口。场镇小区、农村院落调解室村(社区)调解委员会的前置工作窗口,由所在村(社区)村委会(居委会),规划和要求实施。辖区党政机关、企事业要支持、“五进”调解室建设。
(二)健全机制。统筹、联动的“大调解”体系作用,规范“五进”调解室窗口运行机制。
网络体系衔接。在乡党委、主导下,“大调解中心”牵头,从纵向上县、乡、村(社区)和辖区“五进”涉及的专业调解委员会及调解室相衔接,横向上与各行业主管及派出所、司法所、群工站等相的“五进”调解组织体系。
一、推进社区民族工作进程。
20xx年,全市社区民族工作以建设团结和谐民族家庭为目标,立足实际,强化服务意识,创新工作载体,突出重点、创造亮点,按照保持一个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创建两个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培育三个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社区的规划,促进社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有针对性地举办一期社区民族工作专题培训班,推进县区和镇(街道办)和社区进一步深化对社区民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力普及宣传民族政策法规和基本知识,加强社区少数民族服务体系建设,维护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各民族间的团结和谐,创新城市社区民族工作体制机制。
二、发挥先进典型引领作用。
推动各县区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加强社区创建经验学习交流,使示范社区的好经验好做法广为人知、深入人心,互相促进,共同发展。
三、丰富社区民族工作载体。
积极协调各方,主动地为示范社区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助示范社区不断提高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水平。充分发挥各自载体作用进一步加民族政策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举办政策法规和民族知识有奖竞赛。加强文化娱乐和体育健身活动,促进各民族群众和谐相处。广泛宣传、推荐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个人。加强少数民族困难群众的.慰问扶工作。扶持少数民族就业创业。进一步加强流动少数民族人员服务和管理工作。
四、来信来接待制度
社区统战干部要认真做好少数民族来信来和接待工作,将少数民族映的情况和困难记录在册,并报请有关部门视情况给予助解决,对因各种原因不能解决的应及时说明情况。
五、处理突发事件制度
社区要按确保一方平安的原则,及时处理本地区由于民族、问题引发的事件,要及时了解情况,掌握信息动态,配合有关部门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尽量在社区内予以解决。
六、双向服务制度
社区确立,全心全意为少数民族群众服务的理念,实行五个心须服务。一是落实民族政策,必须服务;二是利益受到重损害,全力提供助支持;三是家有下岗失业的,优先介绍优先提供公益性岗位;四是居家养老全力提供优质服务;五是家政服务,由社区爱心服务社提供优惠服务。积极引导、鼓励少数民族参加社区志愿者服务活动,共同参与文明社区创建工作。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任务,社区调解工作计划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和社区党总支、居委会的中心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和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深入排查调处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为打造平安社区和推进社区建设,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各组各企业将按照排查得早,发现得了,控制得住,解决得好的要求,全面掌握有效调处本辖区、本单位存在的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着力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真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本地,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完善调解组织,加强工作责任
在完善调解组织的基础上,要加强工作责任心,碰到居民户发生矛盾不管是白天黑夜,要做到随叫随到,公平合理,及时调处好各类矛盾纠纷,同时要继续保持吸收五老人员的良好方法。
三、预防解决各类不稳定因素
一是调查摸底。对各类矛盾纠纷要进行全面梳理,登记造册,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是全面排查。把不稳定因素作为排查的重点,发现问题要层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到人,明确解决时限。
三是认真调处,要按照调解纠纷的程序和方法操作,做好格式化,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每月上报矛盾纠纷信息。同时,要认真贯彻落实《不稳定因素排查表上报工作机制》,切实做到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社区的原则,把矛盾隐患控制在萌芽状态。
四、工作要求
1、强化领导。各组、各企业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重要性,狠抓落实。
2、务求实效。按照面上不漏系统,系统不漏企业,社区不漏居民的要求排查梳理到位。
3、健全机制。建立健社区、组、户三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络,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健全矛盾纠纷分析及应急预警机制。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走上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一、每月召开一次治保调解会议。
二、组建日防、夜防社区义务治安巡逻队,确保社区治安的稳定。
三、及时了解、掌握居民情况,做好居民的信访接待工作。
四、抓好民间纠纷的调解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力争不把矛盾上交。
五、每季开展一次安全防范和法制教育活动,提高居民自我防范意识。
六、对居民经常进行防火、防盗等“四防”知识的宣传,做到群防、群治,坚决消除不安全隐患。
20xx年,社区人民调解工作将围绕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思路,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合情、合理、合法的原则,努力化解一切民间矛盾纠纷,减少社会矛盾纠纷的激化,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本地区的稳定,定此工作计划如下:
1、时刻把握时事动态。人民调解委员会不定期地组织全体调解工作人员学习各种政策、法律,掌握最新的时政动态,为调解工作的深入开展做到理论上的依据。
2、坚持矛盾纠纷排查分析制度。坚持“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职责,落实措施,着眼于“早发现、早报告、早解决”,把预防工作作为关键环节来抓,重点落实好“三排查”:即落实社区每周的定期排查;落实特殊时期以及重大节假日其间的重点排查;落实对矛盾纠纷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重点行业的重点排查。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3、坚持报告制度。人民调解委员会定期上报每月调解报表。
4、做好接待工作。人民调解工作是面向普通百姓的基层工作,是党和政府的窗口,人民调解员要以热情的态度和积极的方式,为当事人解答疑惑或帮助解决所反映的矛盾纠纷,耐心地听取当事人来访的意图,弄清事情的来龙去脉,做好接待记录,使当事人明明白白地离去。
5、依法调解。在调解工作中,对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相关事项,进行事先法律咨询和科学分析,注意实施之前的整个过程,要公平、公正、公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认真、虚心,接受群众的监督。
6、做好以案释法工作。调解工作是人的思想工作,也是人对法律的认知工作,调解员在做好调解工作的同时,应向当事人各方宣传有关的法律法规,借助调解中的实际案子开展切身的法律宣传工作,使当事人不仅解决了矛盾纠纷,同时也从调处过程中学习和懂得了法律的重要性,从而提高当事人的法律意识。
7、明确目标。接待率达100%、调解范围内的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达100%以上,没有因调解不当造成的民转刑或非正常死亡。
8、巩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建设,进一步提高维护社会稳定的水平。要坚持“调解优先,以调促和”的原则,大力加强调解能力建设,提升街道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层次,提高调处矛盾纠纷的能力,充分发挥大调解的作用。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我们要根据社会转轨变型的不断推进,人民群众的思想和工作、生活的变化,随时调整我们的工作思路,除了要做好传统意义上的工作外,还要紧紧抓住法治这根主线,始终坚持将各项矛盾的解决纳入法治轨道,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为适应我社区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维护稳定的需要,进一步推动我社区调解工作的改革和发展,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党的十x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精神及省、市、区、街道的要求,结合我社区实际,现制定基层社区20xx年人民调解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加强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
1、在社区调委会,及时配齐配强人民调解员,对不适宜继续担任调解工作的要及时更换调整。
2、社区调解委员会全体人员参加的司法调解业务知识工作培训,并建立每季度一次的司法调解人员工作例会,互相学习、交流心得、总结经验、不断提高人民调解业务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二、紧紧围绕街道中心工作,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1、抓好调解员学法用法,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运用自学、交流心得等形式学习,提高调解员依法办事能力。
2、抓好青少年的普法教育,督促各学校制定年度普法计划,协调各学校落实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工作,针对青少年群体不同的生理,心理特点,探索开展针对性强、形式生动、丰富多彩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3、抓好社区法制宣传工作。开展对人民群众及暂住人口的法制教育,采取集中学法、流动点宣讲、交流体会,制作“五五”普法宣传栏,发放“五五”普法手册。现场解答一些居民群众的法律问题,使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法、用法、守法素质有明显提高。以居务公开和对居民开展深入广泛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为重点,各社区要把开展丰富多彩的普法宣传活动常抓不懈,把法治、德治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使依法治理工作不断深入。
三、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全力维护辖区社会稳定
1、加强社区调解工作的力度,调解委员会成员要经常深入社区,开展人民调解工作,重大、疑难纠纷要主动与街道、司法所联合调解。
2、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必须做到“五有”即有调解委员会标识牌、有固定的调解工作场所、有调解委员会印章、有调解文书档案和回访登记薄、有统计台账;“四规范”即规范组成人员,规范工作制度、规范调解程序、规范调解文书;“四落实”即组织落实、制度落实、工作落实、经费落实。
司法调解人员要准确把握调解工作的方针、政策、原则、范围和要求,全面推进依法调解工作,使调解的效能和水平有一个明显提高。
3、以防止矛盾激化和维护社会稳定为重点,坚持预防和调解相结合,深入开展经常性的人民内部矛盾排查调处工作,把辖区的不稳定因素解决在萌芽状态,掌握调解的主动权。坚持重大节日和国家重大活动、重要会议期间,开展以排查调处社会矛盾纠纷、防止群体性上访和群体性纠纷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治理活动。与信访、维稳、执法部门保持密切工作联系,全力维护本辖区的社会稳定。
四、结合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工作,深入社区调解
适逢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工作,社区内会产生各种各样的民生矛盾,社区调委会将深入居民家中,对各类反映的问题进行悉心调解,遇到有重大矛盾纠纷,立即上报街道、司法所等相关上级部门。
20xx年是“xx普法”的第五年,结合社区实际,在“xx普法”和经验和不足的基础上,围绕深化创建“平安社区”这一主题,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提高社区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各个领域的法治化水平。为此,特制定20xx年普法宣传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社区要把法制宣传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要有年度计划和检查总结。要建立和调整工作小组,坚持社区主要领导亲自抓,同时把社区工作指导员作为参与和指导社区普法工作的重点,加强培训学习,使之成为普法宣传骨干,成为推动社区普法宣传教育的排头兵。
1、充分利用有线广播电视的宣传功能,增加时间时段,扩大宣传内容,要有法律知识、典型案例、法在身边等内容。
2、要充分利用黑板报、橱窗、标语、横幅等简易实际,易行、易记的传统手段进行广泛动员宣传。
3、加强各级干部的法制教育。主要学习《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物权法》等法律、法规。
4、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重点宣传《义务教育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治安处罚法》。青少年法制教育要具体结合教育部门的计划。
5、加强企业和外来人口的法制教育,重点是《交通法》、《安全生产法》、《流动人口管理条例》、《消防法》等内容。
6、完善以会代训制度,加强法制宣传骨干的培训工作。
7、积极开展与平安创建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和大政方针的宣传教育。
二、通过大力宣传
进一步提高广大公民的法治观念和法制意识,促进全镇依法治理工作,把各类违法犯罪现象控制在最小程度,各种矛盾纠纷控制在最小范围,为社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加强检查,抓好督促落实
1、落实普法经费,做到专款专用,确保“普法宣传”工作和依法治理工作顺利开展。
2、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措施,规范台帐资料,做到年度有计划、半年有小结,年终有总结。
3、强化依法行政,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20xx年,我们将继续本着“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合理,合法的原则,做好调解工作,及时有效地协助派出所处理矛盾纠纷,共同为本辖区的安定和谐尽自己的一份力量。结合本调解室的实际情况,现制定20xx年工作计划如下:
一、继续认真贯彻学习上级领导的指示,把握调解工作的大方向,出发点。
人民调解工作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是保障社会经济建设顺利进行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在新的一年中,我们要加强与区司法局,司法所的信息沟通,及时了解上级领导对调解工作的新指示,新要求,认真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对人民调解工作的领悟和认识,树立责任感,使命感。
二、加强与派出所有关领导及民警的沟通、交流,密切合作,提高工作的有效性和及时性。
调解室工作的顺利开展离不开派出所有关领导的大力支持以及办案民警的积极配合,调解纠纷能不能及时,高效的进行,有时并不仅仅取决于调解员的工作水平,派出所领导的关心与支持,办案民警的理解与配合,以及办工用品的补给与维护,这些都是必不可少的条件。所以,加强与派出所相关领导以及办案民警的沟通与交流,是顺利开展调解工作的保证和要求。
三、深入学习《人民调解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调解员的专业理论水平。
随着调解工作在我国不断的深入开展,与调解有关的法律法规也是相继出台,为了加强调解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作为一个基层调解组织,我们必须认真学习,加深理解,在日常的调解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坚持调解工作的基本原则,认真贯彻调解工作的规范要求。
四、加强对相关民事法律的学习和了解,提高调解员的法律专业素养。
调解工作不光是一个“以情动人”的工作,更是一个摆事实,讲法律的过程,如果调解员自己对相关法律知识缺乏了解和认识,不能正确分析纠纷所涉及的责任认定,权利,义务的归属,则调解员将很难获得当事人的信赖,调解工作也将无法顺利进行。所以,加强对相关民事法律法规的学习和了解,对做好调解工作也是非常重要的。
五、制定模拟调解计划,通过强过练习,不断提高调解员的调解业务水平。
派出所周边治安相对稳定,基本都是公务员住宅和高档写字楼。居民素质相对较高,发生矛盾纠纷相对较少,但是一旦发生纠纷,案件则往往比较复杂难调,这就要求我们平时要加强练习,在模拟调解中,不断学习和总结业务知识和工作技巧,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从而在调解实践中,表现得更好。
六、制定能力测试比赛,努力提高调解员的综合能力,进而提高调解工作的效率和满意度。
调解工作是一个综合各方面能力的工作,比如表达能力,沟通能力,计算机打字能力,文字叙述能力,有时候你面对的当事人可能情绪很激动,不容易沟通,有时候时间比较晚,当事人有急事要离开,这时候如果你的沟通能力,打字能力较强的话,就能更好更快的把调解工作做好,获得当事人的认可。通过组织调解员进行演讲比赛,打字竞赛,写作比赛,在丰富调解员的工作生活的同时,提高其综合能力,从而更好的完成调解工作。
七、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和值班考勤制度,形成有效的工作汇报机制。
档案管理和值班考勤也是调解室工作的重要内容,是调解室工作能够保持连续性,高效性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所以要在加强沟通和总结的前提下,依照司法所的要求,不断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和值班考勤制度,形成“每日一小整,每周一大整”的档案整理机制,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和制作值班考勤表。同时完善汇报制度,将每周给律师事务所的工作总结和安排,每月给派出所的值班表以及每月给司法所的月报表,综合汇总,列出清单,提前整理,及时提交。
相信在上级领导的正确指导下,在派出所的支持和配合下,通过调解室全体调解员的不懈努力,不断落实、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和计划,一步一个脚印,一定会将20xx年的调解工作做好,为福田区的社会安定和谐,作出自己的贡献。
派出所人民调解室
20xx年xx月xx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XX开发区、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XX市乡镇(街道)、村(居)劳动争议调解规则》已经市政府第XX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XX市人民政府批转XX市乡镇(街道)、村(居)劳动争议调解工作规则的通知》同时废止。
XX市乡镇(街道)、村(居)劳动争议调解工作规则
为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村(居)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的作用,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劳动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人民调解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规则。
一、有家以上企业的乡镇(街道)应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委会)。
调委会人员由劳动保障事务所、综治、司法、企业综合管理部门以及工会、商会等有关单位代表组成。调委会主任由乡镇党委、人民政府或街道党工委(党委)、办事处1名领导担任。
调委会在乡镇党委、人民政府或街道党工委(党委)、办事处领导下开展工作,业务上接受县(市、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指导。
二、调委会的任务
(一)调解本乡镇(街道)各类用人单位与职工之间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
1.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2.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3.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4.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通过调解工作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教育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遵纪守法,预防劳动争议发生。
(三)督促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
(四)向县(市、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和乡镇党委、人民政府或街道党工委(党委)、办事处汇报劳动争议处理工作情况。
(五)协助企业、村(居)建立调委会并对辖区企业、村(居)调解机构进行业务指导。
三、调委会调解劳动争议的原则
(一)依据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进行调解,劳动保障法律规范没有规定的,依据民事法律规范进行调解。
(二)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三)尊重当事人的仲裁权利,不得因未经调解或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四、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根据需要,可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小组。调解小组名单应及时报送县(市、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
五、调解员上岗条件:热心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熟悉劳动保障法律规定,经培训取得调解员证书;处事公道;具备胜任工作的文化程度。
六、调解员由乡镇(街道)调委会聘任。聘任范围: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综治、司法、企业综合管理部门以及工会、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企业等单位符合调解员条件的人员。调解员名单应及时报送县(市、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调解员任期3年,每3年聘任1次,可以续聘。
调解员不能履行职务或严重失职时,由聘任单位予以解聘。
七、调解员调解劳动争议,应当坚持原则,爱岗敬业,热情服务,诚实守信,举止文明,廉洁自律,注重学习,不断提高法律、道德素养和调解技能。
八、在调解活动中,劳动争议当事人享有下列权利:自主决定接受、不接受或者终止调解;要求有关调解人员回避;表达真实意愿,提出合理要求;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劳动争议当事人承担下列义务:如实陈述事实;遵守调解规则;配合主持人调解;不得
激化矛盾;自觉履行调解协议。
九、当事人以书面方式向调委会请求调解劳动争议,符合受理条件的,调委会应在3日内受理。调委会可以当即审理,当即调解。调委会在调解前应当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告知当事人调解的性质、原则和效力,以及当事人在调解活动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受理劳动争议调解,应当登记造册存档。
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告知当事人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提请有关机关处理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调委会调解劳动争议,根据需要指定2名以上调解员参加调解,其中1人为调解主持人。
当事人对调解主持人提出回避申请,经审查符合回避条件的,调委会应当予以调换。
十一、调委会调解劳动争议,应当了解申请人的要求及理由,分别向双方当事人询问劳动争议的事实和情节,制作调查笔录或调解笔录,并由调查人、被调查人签名。
十二、调委会应当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充分说理,耐心疏导,消除隔阂,帮助当事人达成协议。
十三、调委会调解劳动争议,应当自当事人申请调解之日起15日内结案。
到期未结案的,视为调解不成,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向县(市、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移送相关证据材料、调查笔录等案卷材料。
在调委会调解期间,仲裁申请时效中断。
十四、经调委会调解解决的劳动争议,有劳动权利义务内容的,或者当事人要求制作书面调解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
调解协议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二)劳动争议事项;
(三)需确认的事实;
(四)协议内容及履行的方式、地点、期限。
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合同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十五、经调委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可以不经仲裁程序,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人民法院不予确认的,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六、自调委会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15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经调委会调解达成的协议,当事人可以申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确认其效力。当事人请求履行调解协议、请求变更、撤销调解协议或者请求确认调解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七、劳动人事仲裁机构审理涉及调委会调解达成协议的劳动争议案件,应充分注意原调解情况,采取调解方式解决。确因双方分歧较大调解不成的,应及时裁决。
仲裁前的调解情况应在裁决文书的事实部分予以表述。如调解协议属自愿达成,且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劳动人事仲裁委应在裁决书中确认调解协议的内容。如调解协议违反法律规定,仲裁机构应当予以纠正。
十八、县(市、区)劳动人事仲裁委应当加强对调委会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督促其建立健全岗位职责、例会、学习、考评等规章制度。
十九、县(市、区)劳动人事仲裁委负责解答、处理调委会或当事人就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有关问题的请示、咨询和投诉;应调委会的请求或者根据需要,协助、参与对具体案件的调解活动;对调委会主持达成的调解协议予以检查,发现违背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应当予以纠正。
二十、县(市、区)劳动人事仲裁委负责调解员的培训,应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调解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调解员队伍的素质。
二十一、根据XX市相关规定,各地要适当安排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补助经费和调解员补贴经费。调解员误工补贴纳入公共服务范畴,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兼职调解员实行“一案一补”、“以奖定补”,专职调解员实行最低工资加“一案一补”、“以奖定补”,由各地根据本级财力情况确定。
二十二、本工作规则由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二十三、本工作规则实施至20xx年12月31日。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社区要把法制宣传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要有年度计划和检查总结。要建立和调整工作小组,坚持社区主要领导亲自抓,同时把社区工作指导员作为参与和指导社区普法工作的重点,加强培训学习,使之成为普法宣传骨干,成为推动社区普法宣传教育的排头兵。
1、充分利用有线广播电视的宣传功能,增加时间时段,扩大宣传内容,要有法律知识、典型案例、法在身边等内容。
2、要充分利用黑板报、橱窗、标语、横幅等简易实际,易行、易记的传统手段进行广泛动员宣传。
3、加强各级干部的法制教育。主要学习《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物权法》等法律、法规。
4、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重点宣传《义务教育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治安处罚法》。青少年法制教育要具体结合教育部门的计划。
5、加强企业和外来人口的法制教育,重点是《交通法》、《安全生产法》、《流动人口管理条例》、《消防法》等内容。
6、完善以会代训制度,加强法制宣传骨干的培训工作。
7、积极开展与平安创建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和大政方针的宣传教育。
二、通过大力宣传
进一步提高广大公民的法治观念和法制意识,促进全镇依法治理工作,把各类违法犯罪现象控制在最小程度,各种矛盾纠纷控制在最小范围,为社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加强检查,抓好督促落实
1、落实普法经费,做到专款专用,确保“普法宣传”工作和依法治理工作顺利开展。
2、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措施,规范台帐资料,做到年度有计划、半年有小结,年终有总结。
3、强化依法行政,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为了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提高调解员队伍素质,按计划,决定对我镇村级进行培训。
一、培训内容:
1、学习全国人民调解工作会议有关文件,提高人民调解员政策水平,即要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批转的《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司法部《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市司法局《村级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标准》。
2、结合司本年度法制宣传工作计划,重点学习《劳动合同法》,同时学习《治安管理处罚法》、《信访条例》、《土地法》、《婚姻法》等法律法规,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法律知识水平。
3、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保证调解员的道德素质,加强与人民调解有关的文化知识学习,提高调解员的文化素质,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先进经验的总结和交流,提高调解员的工作能力。
二、培训方式:
以授课培训为主,以会代训,以案说法,考试考核、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相结合,保证每个调解员都得到学习提高。
三、培训对象:
各村的民调委员会主任、民调员是这次培训的对象。
四、时间安排:
20xx年9月的每个星期二上午为培训学习时间。
本次培训由镇民调委员会组织筹备,20xx年12月中旬进行考试,
成绩不合格者要进行补考。
20xx年,阳光社区人民调解工作将围绕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思路,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合情、合理、合法的原则,努力化解一切民间矛盾纠纷,减少社会矛盾纠纷的激化,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本地区的稳定,定此工作计划如下:
1、时刻把握时事动态。人民调解委员会不定期地组织全体调解工作人员学习各种政策、法律,掌握最新的时政动态,为调解工作的深入开展做到理论上的依据。
2、坚持矛盾纠纷排查分析制度。坚持“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职责,落实措施,着眼于“早发现、早报告、早解决”,把预防工作作为关键环节来抓,重点落实好“三排查”:即落实社区每周的定期排查;落实特殊时期以及重大节假日其间的重点排查;落实对矛盾纠纷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重点行业的重点排查。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3、坚持报告制度。人民调解委员会定期上报每月调解报表。
4、做好接待工作。人民调解工作是面向普通百姓的基层工作,是党和政府的窗口,人民调解员要以热情的态度和积极的方式,为当事人解答疑惑或帮助解决所反映的矛盾纠纷,耐心地听取当事人来访的意图,弄清事情的来龙去脉,做好接待记录,使当事人明明白白地离去。
5、依法调解。在调解工作中,对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相关事项,进行事先法律咨询和科学分析,注意实施之前的整个过程,要公平、
公正、公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认真、虚心,接受群众的监督。
6、做好以案释法工作。调解工作是人的思想工作,也是人对法律的认知工作,调解员在做好调解工作的同时,应向当事人各方宣传有关的法律法规,借助调解中的实际案子开展切身的法律宣传工作,使当事人不仅解决了矛盾纠纷,同时也从调处过程中学习和懂得了法律的重要性,从而提高当事人的法律意识。
7、明确目标。接待率达100%、调解范围内的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达100%以上,没有因调解不当造成的民转刑或非正常死亡。
8、巩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建设,进一步提高维护社会稳定的水平。要坚持“调解优先,以调促和”的原则,大力加强调解能力建设,提升星级街道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层次,提高调处矛盾纠纷的能力,充分发挥大调解的作用。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我们要根据社会转轨变型的不断推进,人民群众的思想和工作、生活的变化,随时调整我们的工作思路,除了要做好传统意义上的工作外,还要紧紧抓住法治这根主线,始终坚持将各项矛盾的解决纳入法治轨道,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20xx年人民调解工作将围绕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思路,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努力化解一切民间矛盾纠纷,减少社会矛盾纠纷的激化,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本地区的稳定,定此工作计划如下:
1、时刻把握时事动态。人民调解委员会不定期地组织全体调解工作人员学习各种政策、法律,掌握最新的时政动态,为调解工作的深入开展做到理论上的依据。
2、坚持矛盾纠纷排查分析制度。坚持“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职责,落实措施,着眼于“早发现、早报告、早解决”,把预防工作作为关键环节来抓,重点落实好“三排查”:即落实社区每周的定期排查;落实特殊时期以及重大节假日其间的重点排查;落实对矛盾纠纷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重点行业的重点排查。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3、坚持报告制度。人民调解委员会定期上报每月调解报表。
4、做好接待工作。人民调解工作是面向普通百姓的基层工作,是党和政府的窗口,人民调解员要以热情的态度和积极的方式,为当事人解答疑惑或帮助解决所反映的矛盾纠纷,耐心地听取当事人来访的意图,弄清事情的来龙去脉,做好接待记录,使当事人明明白白地离去。
5、依法调解。在调解工作中,对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相关事项,进行事先法律咨询和科学分析,注意实施之前的整个过程,要公平、公正、公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认真、虚心,接受群众的监督。
6、做好以案释法工作。调解工作是人的思想工作,也是人对法律的认知工作,调解员在做好调解工作的同时,应向当事人各方宣传有关的法律法规,借助调解中的实际案子开展切身的法律宣传工作,使当事人不仅解决了矛盾纠纷,同时也从调处过程中学习和懂得了法律的重要性,从而提高当事人的法律意识。
7、明确目标。接待率达100%、调解范围内的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没有因调解不当造成的民转刑或非正常死亡。
8、巩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建设,进一步提高维护社会稳定的水平。要坚持“调解优先,以调促和”的原则,大力加强调解能力建设,提升星级街道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层次,提高调处矛盾纠纷的能力,充分发挥大调解的作用;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的评价考核体系,各街道要明确专人负责;继续加强诉调对接、公调对接、检调对接的力度,总结典型经验;探索环保、劳动用工、交通事故等专业调委会的组建,最大限度发挥调解作用。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我们要根据社会转轨变型的不断推进,人民群众的思想和工作、生活的变化,随时调整我们的工作思路,除了要做好传统意义上的工作外,还要紧紧抓住法治这根主线,始终坚持将各项矛盾的解决纳入法治轨道,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X社区
二○**年二月二十日
人民调解工作具有妥善处理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在改革进一步深化,利益冲突日益明显的情况下,建立人民调解工作新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职能作用,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团结人民群众,这对维护社会安定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根据党委、政府对人民调解工作的统一安排,结合我村的实际情况,对今年的人民调解工作做如下计划:
一、指导思想
围绕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思路,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努力化解一切民间矛盾纠纷,减少社会矛盾纠纷的激化,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全村的稳定。
二、工作目标
小事矛盾调解不出组,大事矛盾化解不出村,准确无误处理好各种突发事件,确保我村大局的稳定,争创村级先进调委会。
三、做好人民调解法的学习宣传活动
20xx年1月1正式实施的《人民调解法》,是我国第一部专门、系统、完备规范人民调解工作的法律。它的颁布在我国人民调解制度和人民调解事业发展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今年是《人民调解法》颁布实施的第4年,加大对《人民调解法》的学习宣传活动是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环节,学习宣传要结合典型的调解个案与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依法治理活动结合起来,教育引导人民群众依法解决矛盾纠纷,依法表达和满足自己的诉求,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我们要结合实际,把学习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作为重要任务,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利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传,提高人民调解的社会知晓率,为实施好《人民调解法》营造良好氛围。
四、加强组织和制度建设
建立人民调解工作新机制,及时避免矛盾激化显得尤为重要。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的作用,完善纠纷调处机制是维护稳定的重要措施。把人民调解工作纳入村两委工作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汇报、调查研究、解决问题,把人民调解工作做深、做细、做扎实。调解组织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完善组织和制度建设:
1、人民调解组织要做到调解组织、工作制度的合法化和规范化。严格按照《人民调解法》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和巩固村人民调解小组,总支书记王昌喻兼任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组长。发现矛盾和激化案件、纠风时必须先由村民组调解小组进行调解,调解未果时应出具调解说明,及时逐级报告并进入调解现场,使人民调解随时保持良好的工作运行机制;进一步落实好人民调解员的选聘和调解办案补贴;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员队伍的知识结构、年龄结构、职业结构,将有知识、有经验、有热情的同志充实到调解员的队伍中来,鼓励法律相关职业的同志参与到调解工作中,提高人民调解的水平和实效。
2、强化“大调解”格局下的“三调联动”工作职能,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预警、矛盾纠纷调处、重大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快速反应、矛盾纠纷调处过错责任追究等长效机制,认真做好社会热点、难点矛盾纠纷、涉及民生问题矛盾纠纷,纠纷特别是经济领域引发的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主动预防和妥善调处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和民转刑案件,成功解决一批“社会关注、群众关心、历史欠帐”等社会矛盾积案。
3、抓好人民调解员的选任培训工作,打造一支能适应新形势发展的人民调解员队伍。要进一步健全落实人民调解员选聘制度,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员队伍的知识结构、年龄结构、职业结构,将有知识、有经验、有热情的同志充实到调解员的队伍中来,鼓励从事过与法律相关职业的同志参与到调解工作中。年内,在全村范围内组织人员参加人民调解员培训班,加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和调解员的学习与交流,同时还要规范化制作人民调解案卷,提高调解协议书等法律文书的质量。认真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各类台帐,注意收集人民调解工作的所有资料,及时做好资料的存档、上报和认真制做案件卷宗。经常对照检查,真正做到
五、人民调解工作具体实施方案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工作,对于反映强烈、涉及面广、性质严重的问题,要亲自接待,听取意见,亲自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排查。建立首问负责制,防止出现推诿、扯皮现象。对于出了问题不及时处理,相互扯皮造成越级上访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2、端正态度,摆正位置。对调解工作要满腔热情,对当事人要态度亲切,调解人员要摆正位置,认真听取群众反映,切实做好调处理工作。对反映的问题要及时组织调查,争取一次性处理到位,不留后遗症;对一时难以解决的,要讲明情况,做耐心的说明解释工作,争取得理解和信任。
3、查处到位,及时回访。对反映的问题要及时调查、处理,并做好信息反馈工作,使其心服口服,自动息访。
4、宣传引导,依法调解。要大力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宣传《人民调解法》,教育群众增强法制观念,引导群众依法信访。
5、做好纠纷排查工作。每季度排查一次,每月5日前上报矛盾纠纷排查表;遇有特殊情况和要求则应随时进行排查。排查时要根据当时环境确定排查重点,做到重点村、重点人、重点户、重点事掌握准确,及时疏通调解,防止矛盾纠纷激化。
工作启动思路:
1建立信息登记制度(制作入驻单位名册),每位单位确认一位信息员(行政负责人或法务主管)。
召开动员会,宣传调委会的宗旨、作用及工作方式,结合企业实际关心的案例,进行讲解,调动入驻单位的积极性。
2根据动员情况,制作调研表,让入驻单位填写具体纠纷情况,并表明参与调委会成员意愿。同时对入驻单位保持关注和沟通,相互熟悉。
3对调研表进行综合分析,确认调委会成员(在静安寺街道调委会指导下,以楼宇物业公司为平台、组建楼宇调解委员会)。
4定期召开人民调解员列席会议,进行信息互动和反馈,每期确定一个专项法律讲座,反馈的同时,开展法律宣传提高单位的法律意识。
具体工作:
1目标:
发现、控制、疏导、化解各类商务矛盾、法律矛盾,楼宇纠纷增多,影响楼宇的声誉,调委会力求解决此类矛盾,并以调处为主要手段,所谓"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孙子兵法.谋功篇),通过律师委员介绍诉讼的优势及劣势,让大家培养事前防范意识,并优先调解,控制企业损失,维护楼宇声誉及品质。
2原则:
保护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尊重当事人诉讼(调解会遵守合法、自愿的原则,调委会重在疏导矛盾,并非限制和压制企业诉讼,且在遇到有必要的诉讼时,通过律师委员,提供专业建议,引导企业合法解决问题)
3日常工作:
(1)召开联席会议:介绍楼宇常见问题,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合同签订、经济纠纷、劳资纠纷,入驻单位员工普遍存在高学历、高收入、高技能的三高"白领",针对他们常发的借贷、婚姻、房产、保险等法律问题提供案例解说
(2)通过信息登记表,每月邮件发送案例解说
针对企业特定纠纷,进行专项法律宣传和定期的法律法规通俗解答。
针对消费者权益保*、宪法宣传日等节假日,开展法律讲座
(3)开展调委会的宣传工作a结合楼宇企业实际情况,进行纠纷排查、汇总,b印发调解宣传册备置各入驻单位,在宣传册上写明调委会的受理范围、申请程序和要求。c在宣传册上附人民调解员联系卡,注明咨询热线及定期的物业坐班时间。d在大堂放置调委会的宣传资料
(4)借助街道调委会的律师平台,开展楼宇专家会诊,法律咨询。
北胡村人民调解委员会20__年调解工作将以全面落实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精神,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全面开展好人民调解工作,特指定年度民调工作计划
一、领导重视。村委会全体成员把调解工作纳入本村头等大事来抓,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履行职责,扎扎实实抓好调解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安定稳定。村委会坚持做到每季召开有调解员等列席的调解会议,研究、讨论每季的调解纠纷情况。
二、认真开展矛盾排查、化解。随着村内社会经济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外来流动人口不断增加,使我村调解工作任务加重,如何正确引导村民掌握法律知识,正确处理邻里间矛盾纠纷,维护村民合法利益,是我们调解工作重点,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内部,化解在萌芽状态,预防纠纷,防止矛盾激化。我们村根据民间纠纷情况,召开会议研究、分析,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居民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社会公德,团结互谅互让。
三、帮教“两劳”,转化思想。认真抓好“两劳”释解人员的帮教工作,对村内的“两劳”释解人员,设专人负责包干管理,每月定期回访,对他们实行人性化的帮助管理,以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以此来增强他们的生活勇气,协助他们找工作增强他们自食其力。及时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并在生活上予以关心和帮助,使“两劳”人员在村帮教领导小组的帮教下无重新犯罪。
四、定期宣传,增强意识。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定期组织村内单位、村民参加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密切注视和加强人民防线建设,确实消除各类治安隐患和加大力度对薄弱环节的督促管理。村干部与民警经常入户,发放警民联系卡,宣传法制等工作。村委会利用自身优势,坚持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倡导法制观念,通过宣传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村民的法制意识,运用图片展、讲座、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大造声势,形成浓厚的氛围。针对毒品对青少年的严重危害,我们将组织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广大村民“拒绝毒品,远离毒品”,努力提高村民防范素质和自我保护能力。
北胡村调解委员会按照以上的计划目标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团结一致,齐心协力,营造政治稳定,经济繁荣、人民安居乐业的社会主义新农村良好氛围,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拓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新局面而努力工作。
一、健全、巩固、发展我村人民调解组织,发展多种形式的人民调解组织,健全人民调解工作组织网络。
要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及司法部颁布的《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结合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使我村人民调解队伍结构不断优化。要适应新形式下化解民间纠纷及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杜绝只占位置不工作或半工作的不良作风,建立和完善村调解委,逐步规范到人民调解工作范畴并开展实施。
必须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的教育培训以适应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要求。有计划地组织人民调解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有关的法律、法规,学习人民调解工作的基本理论和知识,每年要组织1-2次人民调解委员会培训,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思想政治素质,政策法律水平和工作技能,努力造就一支适应新形势需要的高素质的人民调解员队伍。
二、规范人民调解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
人民调解工作坚持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社会主义道德,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的原则,而不限制当事人诉讼权利,不该因未经调解或者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我们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需要,完善人民调解的工作方式,工作程序,工作纪律,建立健全民间纠纷受理登记制度,调解人员回避制度以及调解协议书履行情况跟踪反馈等制度,增强人民调解的公正性,要特别重视提高人民调解协议的规范化水平,逐步规范协议书的内容及形式,使调解协议书内容、形式符合司法部部颁规章的要求,保证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的调解协议书具有法律约束力,促进人民调解工作与审判工作的良性互动,提高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水平和社会公信力。各村调解委员会要实行"六统一",人民调解员须遵守《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规定的的纪律,同时,要积极探索建立健全调处跨地区,跨单位纠纷的联合调解工作机制。
三、努力拓展人民调解工作领域,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
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要在村"两委"、乡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指导下,自觉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任务,以维护社会稳定为首要任务,认真贯彻《人民调解工作意见》,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多种手段,协调作战"的方针,广泛深入地开展人民调解工作。要深入地开展民间纠纷排查活动,注意分析民间纠纷产生的原因,科学地把握民间纠纷演化的规律,及时发现有可能导致矛盾纠纷的潜在因素,增强对民间纠纷发生的预测,控制能力,加大预防工作力度,减少纠纷,防止因民间纠纷转化成刑事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使人民调解工作真正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我们要进一步拓展调解工作领域,加大对民间纠纷的调解力度,不仅要继续加强对传统拭目以待婚姻家庭、邻里、赔偿等常见性,多发性民间纠纷的调处工作,而且要积极介入公民与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之间发生的各种民事纠纷的调解。妥善调解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税费改革,村民自治过程中出现的纠纷,特别是有可能引起群体事件的民间纠纷,努力把可能激化的矛盾纠纷减少到最低限度,要把依法调解与开展社会主义思想道德教育结合起来。要注重从法律的角度对当事人进行教育,劝导和解释,化解矛盾纠纷,促使当事人知法、懂法、守法、*,维护合法权益,自觉依法办事,也要坚持社会主义思想道德教育,尤其那些法律上无明文规定的民间纠纷,不能放任纠纷激化。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做好新时期我村的人民调解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精神的具体表现,是坚持依法治村,以德治村,实现全村居民安居乐业。
各村(居)民委员会、乡级各:
县“大调解”工作《关于矛盾纠纷“大调解”向基层延伸“五进”活动的实施方案》精神,为深化我乡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体系,“大调
解”工作向基层延伸,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乡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决定,自20xx年5月起,在全乡矛盾纠纷“大调解”“进城镇小区、进农村院落、进规模性市场(商场)、进车站、进工业区(旅游景点)”(简称“五进”)活动,乡镇大调解工作计划。特制定实施方案:
一、思想
学习在省部级主要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精神,市、县深化“大调解”工作体系部署要求,经济社会发展新,和创新社会管理,“大调解”工作体系,紧紧“统筹、衔接、攻坚、创新”的总体思路,重心下移、工作前移,贴近、服务,党政主导、多方协同、力量整合、的“五进”工作格局,健全矛盾纠纷源头防范化解长效工作机制,夯实基层工作基础,社会稳定。
二、工作
“属地管理,分级”和“谁主管、谁”的原则,由党委、主导,整合乡镇、村(居、社区)调解、公安派出所行政调解、法庭司法调解和辖区行政、企事业、社会组织等责任力量,在城镇小区、农村院落和车站、规模性市场(商场)、工业区(旅游景点)等人口密集、矛盾易发的地方等聚居的区域,常态运行的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窗口”前置运行机制,“哪里有,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哪里有矛盾,哪里就有调解工作”,工作计划《乡镇大调解工作计划》。
三、工作
“五进”活动分为四个阶段:
阶段:动员部署阶段(5月3日—5月10日)
调查,摸清底数,制定工作方案,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动员大会,安排部署。
阶段:先行试点阶段(5月11日—6月10日)
“五进”活动示范点,先行先试,以点带面,标准,规范设置,健全机制。
阶段:实施阶段(6月11日—10月20日)
总结、示范点的经验,各职能密切,整体“五进”活动在本地、本系统。
阶段:检查验收阶段(10月21日—12月30日)
对照工作、职责任务,自查自纠,查漏补缺,着力长效机制;乡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将适时组织人员,基层,一线明察暗访,对工作情况通报,“五进”活动。
四、职责任务
(一)责任。乡“大调解”工作组织,综治及“大调解
中心”牵头,司法所并会同公安派出所、劳动保障所、国土、工会、妇联、共青团等和行业协会,“谁主管、谁”原则,车站、规模性市场等责任主体组建本的矛盾纠纷调解室或需要成立专业调解委员会及设置调解室。
未单独成立专业调解委员会的矛盾纠纷调解室辖区乡镇调解委员会或辖区消费纠纷、劳动争议纠纷专业调解委员会的前置窗口。场镇小区、农村院落调解室村(社区)调解委员会的前置工作窗口,由所在村(社区)村委会(居委会),规划和要求实施。辖区党政机关、企事业要支持、“五进”调解室建设。
(二)健全机制。统筹、联动的“大调解”体系作用,规范“五进”调解室窗口运行机制。
网络体系衔接。在乡党委、主导下,“大调解中心”牵头,从纵向上县、乡、村(社区)和辖区“五进”涉及的专业调解委员会及调解室相衔接,横向上与各行业主管及派出所、司法所、群工站等相的“五进”调解组织体系。
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1、利用宣传栏等村内宣传阵地,张贴法制宣传的各种文字和图片材料。
2、组织人民调解信息员和楼长,通过会议、讲座等形式,宣传讲解人民调解工作业务知识,法律常识并通过他们广泛宣传人民调解工作精神。
二、完善组织机构,及时调解和充实调解力量
三、更新机制制度,提高调解效率
村内稳定工作要以人为本,始终坚持急居民之所急,想民之所想的工作原则,认真遵守民事调解工作职责,改善工作方式,提高调解效率,通过公考,公正的操作程序,杜绝人情调解,暗想调解,努力提高群众的满意程度。
四、突出工作重点,确保目标到位
20xx年的调解工作,仍然以防止民转刑,民间纠纷激化,群众性上访时间作为排查的工作中心,任然调防结合,充分利用社区组织和民间的力量,力争使民间纠纷调解率和调解成功率达到100%和98%以上。
五、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水平
村的多样性决定了调解工作的复杂性,因此,本年度将不断拓宽思想,改进工作方法,针对不同矛盾纠纷多讨论,多思考,努力寻求新的工作策略,从多方面吸取经验,以达到好的`调解效果,计划从五个方面入手:
1、组织村内调解信息员进行二至三次的培训和教育,不断提高他们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
2、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加强宣传,规范调解协议书的制作。
1、时刻把握时事动态。人民调解委员会不定期地组织全体调解工作人员学习各种政策、法律,掌握最新的时政动态,为调解工作的深入开展做到理论上的依据。
2、坚持矛盾纠纷排查分析制度。坚持“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职责,落实措施,着眼于“早发现、早报告、早解决”,把预防工作作为关键环节来抓,重点落实好“三排查”:即落实社区每周的定期排查;落实特殊时期以及重大节假日其间的重点排查;落实对矛盾纠纷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重点行业的重点排查。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3、坚持报告制度。人民调解委员会定期上报每月调解报表。
4、做好接待工作。人民调解工作是面向普通百姓的基层工作,是党和政府的窗口,人民调解员要以热情的态度和积极的方式,为当事人解答疑惑或帮助解决所反映的矛盾纠纷,耐心地听取当事人来访的意图,弄清事情的来龙去脉,做好接待记录,使当事人明明白白地离去。
5、依法调解。在调解工作中,对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相关事项,进行事先法律咨询和科学分析,注意实施之前的整个过程,要公平、公正、公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认真、虚心,接受群众的监督。
6、做好以案释法工作。调解工作是人的思想工作,也是人对法律的认知工作,调解员在做好调解工作的同时,应向当事人各方宣传有关的法律法规,借助调解中的实际案子开展切身的法律宣传工作,使当事人不仅解决了矛盾纠纷,同时也从调处过程中学习和懂得了法律的重要性,从而提高当事人的法律意识。
7、明确目标。接待率达%、调解范围内的调解率%、调解成功率达%以上,没有因调解不当造成的民转刑或非正常死亡。
8、巩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建设,进一步提高维护社会稳定的水平。要坚持“调解优先,以调促和”的原则,大力加强调解能力建设,提升街道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层次,提高调处矛盾纠纷的能力,充分发挥大调解的作用;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的评价考核体系,各街道要明确专人负责;继续加强诉调对接、公调对接、检调对接的力度,总结典型经验;探索环保、劳动用工、交通事故等专业调委会的组建,限度发挥调解作用。
1、时刻把握时事动态,大调解工作计划。
不定期地组织全体调解工作人员学习各种政策、法律,掌握最新的时政动态,为调解工作的深入打好理论基础。为了更好地学习掌握新的调解工作方式方法。
2、坚持矛盾纠纷排查分析制度。
坚持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职责,落实措施,着眼于早发现、早报告、早解决,把预防工作作为关键环节来抓,重点落实好三排查:即落实区和村(居)每半月的定期排查分析制度;落实特殊时期以及重大节假日其间的重点排查;落实对矛盾纠纷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重点行业的重点排查。在做好正常排查调处工作的同时,特别要组织好重大事件的集中专项排查活动,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3、坚持报告制度。
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定期上报每月调解报表和双周排查情况,重、特大矛盾和紧急事件要做到特事特办,不得因工作失误造成无法换回的影响和损失。
4、坚持每月一次的人民调解工作例会制度。
通过会议及时传达新的调解工作精神和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学习和交流新的工作经验。
5、指导村(居)人民调解工作。
认真履行指导村(居)人民调解工作的义务,在档案、资料等方面建立一整套的规范管理模式。遵照调解组织建设标准和要求,狠抓“硬件和软件”,同时,继续开展规范化调委会检查、整改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依法调解。以防激化为重点,做到业务规范化,努力实现“四无”;不断提高村(居)调解组织调解场所、调解程序、内部管理的规范化和依法调解的水平。进一步优化调解队伍结构,从群众威信、法律政策水平、工作能力等方面选任调解员。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着力提高各调解组织开展群众工作的能力、排查问题的能力、化解问题的能力,更好地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的需要。
6、完善对接机制。
进一步完善公调、劳调、诉调、信调等机制的对接工作,加强对征地拆迁、劳动争议和民工讨薪、土地承包流转等涉及民生问题的新型矛盾纠纷的调处,按照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三全”(全领域、全方位、全封闭)的基本要求,建立健全区大调解组织网络。整合资源、整体联动,不断加大与区有关单位、基层组织的协作配合力度。通力调处、通力合作,加大对重大纠纷、重点问题、重点人员的调处化解工作,增强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整体力量。
同时,不断加强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的防范能力、调解能力和处置能力,努力创出人民调解的特色和品牌。
7、认真完成省市年度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综合考评和年终考评工作。
1、加强领导,切实提高县、镇调处中心实体运作水平。进一步规范大调解领导组织和工作机构,规范县、镇调处中心工作流程,促进大调解人员、经费和办公设施等保障措施落实,形成全县统一的机构设置和工作体系。认真履行县调解办的职责,加强组织、指导、检查和考核。通过县、镇(开发区)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形式,定期召开矛盾纠纷排查分析会和专门性问题调处协调会。3月份召开全县基层调处中心建设现场推进会,4月份举办全县社会矛盾纠纷调解骨干业务培训班。把县、镇调处中心建成基层维稳工作实体运作的一线实战机构。
2、认真组织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统计考核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建立科学发展评价考核体系的意见》的要求,认真组织落实全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统计考核工作,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增强调解能力,提高调解水平。
3、积极推进诉调、检调、公调对接机制。指导和督促各镇(开发区)积极落实全市大调解工作推进会的各项要求,在全县普遍开展诉调对接、检调对接和公调对接工作,促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二季度,会同有关部门对各镇落实“三调”衔接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加强行政调解工作,健全县调处中心设立专业调解小组制度,促进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相互配合。形成多种形式、多方联动、高效运行的调解模式。
4、突出重点纠纷专业调解,打造调解工作特色品牌。加强医患纠纷、劳动争议等重点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深入探索和完善建立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的组织体系、工作机制和保障措施,创新发展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社会热点难点纠纷中的重要作用。认真落实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积极开展劳动争议调解对接工作,抓好试点,加强研究,规范工作程序,扎实推进工作开展。
5、加强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和分析汇报,提升调解工作组织水平。针对国庆60周年、金融危机、春节和两会等年度形势任务和季节特征,积极组织开展社会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加大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力度。认真落实县、镇每月一次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重点,责任到人,切实解决受人力所限、纠纷排不出来或调解不了的情形,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维稳工作部署和全县政法工作要求,立足实际,认真研究制定社会矛盾纠纷工作计划,加强社会矛盾纠纷预测预防。坚持每月、每季度矛盾纠纷分析研判工作,既有全面的基础性情况,又突出当前重点,对重点问题和一些疑难复杂问题注重研究,明确法律法规和政策界限,为县、镇党委政府掌握纠纷全局情况,采取化解措施提供准确性意见和建议。
6、加强大调解工作制度建设。以把大调解机制建设成基层基础扎实、实战能力突出、工作特点和经验鲜明、机制完善、效能显著为总体目标,不断加强排查调处、分析汇报、通报、受理登记分流、检查督办、教育培训、组织网络建设、基础设施建设、考核与责任追究等制度建设。强化信息报告、接待受理、分流指派、分析汇报、领导小组办公会议制度建设和调处化解窗口服务工作。为规范矛盾调处化解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7、积极探索和建立“专职调解员与兼职调解员、调解志愿者相结合”、“专业调解小组和人民调解工作室相结合”的调处工作格局。在县有关单位、部门征聘一些懂法律法规、政策和有影响力的调解专门人才,建立指导、参与调处疑难矛盾纠纷的专门调解员人才库,积极协助、参与某些领域、某些类型、某些地方的热点难点纠纷的化解。在调解人员配备上,重点实现二个结合:“兼职型”调解员和“专职型”调解员相结合,“专业型”调解员和“综合型”调解员相结合,县、镇调处中心专职调解员确保不少于2名,有效解决调解人员挂名、业务能力不强、协调水平不适应形势发展等问题,确保中间环节不脱节。
8、抓基础工作规范流程,夯实人民调解工作基础。落实标准化调委会建设要求,完善县人民调解委员会制度,健全新型城市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加强调解员培训工作,落实三级培训任务,提高调解员基本素质和工作水平。实行调解员证书制度和调解奖励制度,增强基层调解工作活力。积极落实人民调解指导经费、人民调解委员会补助经费、调解员补贴经费和专业性调委会运行经费、专职调解员聘用经费,提升人民调解工作保障水平。
9、积极探索科学有效的考核评价办法。按照全县“三个文明”建设千分制考核和综治平安创建考核的要求,探索完善大调解具体考核评价办法,加大县、镇党委政府对调处中心的考核力度,明确工作标准、具体要求,制订考核细则,层层签订责任状,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
一、 指导思想及目标任务,社区调解工作计划。
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和社区党总支、居委会的中心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和“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深入排查调处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为打造平安社区和推进社区建设,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各组各企业将按照“排查得早,发现得了,控制得住,解决得好”的要求,全面掌握有效调处本辖区、本单位存在的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着力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真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本地,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 完善调解组织,加强工作责任。
在完善调解组织的基础上,要加强工作责任心,碰到居民户发生矛盾不管是白天黑夜,要做到随叫随到,公平合理,及时调处好各类矛盾纠纷,同时要继续保持吸收“五老”人员的良好方法。
三、 预防解决各类不稳定因素。
一是调查摸底。对各类矛盾纠纷要进行全面梳理,登记造册,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是全面排查。把不稳定因素及群体性事件作为排查的重点,发现问题要层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到人,明确解决时限。三是认真调处,要按照调解纠纷的程序和方法操作,做好格式化,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每月上报矛盾纠纷信息。同时,要认真贯彻落实《不稳定因素排查表上报工作机制》,切实做到“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社区”的原则,把矛盾隐患控制在萌芽状态。
四、 工作要求。
1、强化领导。各组、各企业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重要性,狠抓落实。
2、务求实效。按照“面上不漏系统,系统不漏企业,社区不漏居民”的要求排查梳理到位。
3、健全机制。建立健社区、组、户三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络,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健全矛盾纠纷分析及应急预警机制。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走上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今年我村将通过积极参与创建“大调解”机制,以“大调解”建设为平台,努力做好来信来访和纠纷处置工作,及时化解各类群体性矛盾,积极为我镇的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创造了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
一、强化“大调解”队伍建设。我村将围绕“一一二二”队伍建设的整体要求,及时调整调解队伍,配强配齐两名专职调解员,各组落实一名调解小组长,结合小技防入户工程及时调整充实好十户调解信息员队伍,保证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事做;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二、强化“大调解”工作基础建设。今年我村将按照村居三室建设的要求,调整建设调委会办公室和调解室。
三、完善“大调解”工作制度建设。专职调解员每旬进行一次矛盾纠纷的排查,发现纠纷及时化解;村调委会每月召开一次例会,分析矛盾纠纷发生发展的形势;村调解领导小组每季召开一次会议,研究本村调委会的工作重点,进行适时的工作安排;村调委会每年召开两次包括专职调解员、调解小组长、十户调解信息员参加的调解员培训班,对调解员进行思想和业务知识的培训。
四、创新“大调解”预防机制建设。为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规范信访秩序,有效控制和化解全村的矛盾纠纷,按照党委政府的要求,我们将积极推行群众诉求事项代理制度。,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
一、 指导思想及目标任务,社区调解工作计划。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和社区党总支、居委会的中心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和“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深入排查调处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为打造平安社区和推进社区建设,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各组各企业将按照“排查得早,发现得了,控制得住,解决得好”的要求,全面掌握有效调处本辖区、本单位存在的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着力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真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本地,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 完善调解组织,加强工作责任。
在完善调解组织的基础上,要加强工作责任心,碰到居民户发生矛盾不管是白天黑夜,要做到随叫随到,公平合理,及时调处好各类矛盾纠纷,同时要继续保持吸收“五老”人员的良好方法。
三、 预防解决各类不稳定因素。
一是调查摸底。对各类矛盾纠纷要进行全面梳理,登记造册,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是全面排查。把不稳定因素及群体性事件作为排查的重点,发现问题要层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到人,明确解决时限。三是认真调处,要按照调解纠纷的程序和方法操作,做好格式化,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每月上报矛盾纠纷信息。同时,要认真贯彻落实《不稳定因素排查表上报工作机制》,切实做到“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社区”的原则,把矛盾隐患控制在萌芽状态。
四、 工作要求。
1、强化领导。各组、各企业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重要性,狠抓落实。
2、务求实效。按照“面上不漏系统,系统不漏企业,社区不漏居民”的要求排查梳理到位。
3、健全机制。建立健社区、组、户三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络,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健全矛盾纠纷分析及应急预警机制。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走上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贯彻落实人民调解三个文件和省、市关于人民调解工作的会议精神,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加大人民调解工作力度,为维护全县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二、工作措施
(一)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完善镇、村、组三级调解组织网络;健全;调整充实人民调解员队伍;规范人民调解工作流程。
(二)加强协调人民调解投入工作。进一步完善硬件设施,改善办公条件,合理利用人民调解工作经费,提高人民调解员的经费待遇。
(三)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力度,提升业务水平,促进规范操作;改革培训方式,变县级培训为主,镇级为辅,变集中辅导与个人自学、经验交流等并举的培训模式。
(四)规范人民调解操作规程,提高人民调解质量。
(五)完善跨区联调机制的建设,积极探索新的工作模式。
三、工作计划
(一)1月份,召开全县人民调解工作会议,总结上一年度人民调解工作,布置本年度全县人民调解工作(可与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合并召开)。
(二)2月份,对各镇人民调解工作督促指导一轮。
(三)3月份,组织金宝人民调解联调机构相互交流工作。
(四)4月份,举办全县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班。
(五)5-6月份,对全县各镇人民调解档案卷宗开展检查与指导。
(六)7月份,组织对各镇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疏理、整顿、调整、充实、完善、提高工作。
(七)8月份,适时开展对镇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完善县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基础工作,确保正常规范运作。
(八)9-10月份,组织人民调解工作全面督查,迎接省市考核验收。
(九)12月份,全面总结全县人民调解工作,制定新。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贯彻落实人民调解“三个文件”和省、市关于人民调解工作的会议精神,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加大人民调解工作力度,为维护全县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二、工作措施
(一)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完善镇、村、组三级调解组织网络;健全规章制度;调整充实人民调解员队伍;规范人民调解工作流程。
(二)加强协调人民调解投入工作。进一步完善硬件设施,改善办公条件,合理利用人民调解工作经费,提高人民调解员的经费待遇。
(三)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力度,提升业务水平,促进规范操作;改革培训方式,变县级培训为主,镇级为辅,变集中辅导与个人自学、经验交流等并举的培训模式。
(四)规范人民调解操作规程,提高人民调解质量。
(五)完善跨区联调机制的建设,积极探索新的工作模式。
三、工作计划
(一)1月份,召开全县人民调解工作会议,总结上一年度人民调解工作,布置本年度全县人民调解工作(可与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合并召开)。
(二)2月份,对各镇人民调解工作督促指导一轮。
(三)3月份,组织“金宝人民调解联调机构”相互交流工作。
(四)4月份,举办全县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班。
(五)5-6月份,对全县各镇人民调解档案卷宗开展检查与指导。
(六)7月份,组织对各镇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疏理、整顿、调整、充实、完善、提高工作。
(七)8月份,适时开展对镇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完善县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基础工作,确保正常规范运作。
(八)9-10月份,组织人民调解工作全面督查,迎接省市考核验收。
(九)12月份,全面总结全县人民调解工作,制定新年度工作计划。
一、加强民调组织建设,完善管理制度。在村党支部的 领导下,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的思想作风。学习法律法规知识,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增强驾驭民调工作能力,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使民调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
二、深入开展群众性的法律、法规的 宣传教育工作。利用黑板报、宣传栏、标语和举办培训班等多种形式组织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广大村民 的 法制观念。
三、以各自然村为单位设立纠纷信息员,及时准确掌握纠纷信息,做到处理纠纷果断及时,大矛盾不出村、小矛盾不出片。防止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四、加强民调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采取请进来,送出去集中学习的方式,组织对民调工作人员法律、法规知识,业务知识的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工作水平。
五、成立帮教小组,了解掌握刑释、解教人员情况,采取结对子帮教等多种方式,积极做好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工作。
六、定期做好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月访和季度考核,及时掌握思想动态,尽可能地解决他们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家庭的困难,预防重新犯罪。
一、加强行政调解制度建设,确保目标任务完成
(一)加强行政调解制度建设。办有关各处室及办直属各事业单位要认真按照行政调解的相关要求,结合工作职责,进一步完善符合本处室、本单位特点的行政调解制度,开展多层面的`行政调解宣传活动,妥善解决矛盾纠纷,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达到建设和谐人防的目的。
(二)加强行政调解畅通机制。一是加强行政调解监督,进一步拓宽畅通信息的渠道,狠抓行政调解工作的落实,除涉密行政调解案外应及时向有关人员通报行政调解的实际情况。二是行政调解的每一个程序都应公开,使其在监督下运行,公开的情况必须真实,不得有虚假的情况。
二、把握尺度,坚持原则开展好行政调解工作
(一)坚持统一领导、协调一致原则。充分发挥秘书法规处的主导作用和相关处室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的原则。
(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秘书法规处对办机关内部行政管理有关的矛盾纠纷进行调解。
(三)自愿、平等、合法、中立原则。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站在中立的立场、平等对待当事人、兼顾各方利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调解。
(四)积极主动原则。按照工作职责、主动作为、积极履行,做好与行政管理职能有关的各类争议纠纷调处、定纷止争,促进本办和谐。
三、根据工作职责结合专业优势
成立了市人民防空(交通战备)办公室行政调解领导小组。滤布组长由市人防办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市人防办副主任担任,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市人民防空(交通战备)办公室行政调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秘书法规处,负责行政协调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秘书处长担任。
四、根据市行政协调工作计划
结合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开展行政调解知识的学习;组织行政调解领导小组成员召开会议,落实好涉及各处室行政调解的有关工作安排;积极与市法制局联系行政调解挂牌的有关工作。
五、按行政调解工作要求,抓好具体工作,落实好每一个行政调解案件
(一)根据相关行政调解文件精神,成立了行政调解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明确专人负责协调行政调解有关工作。
(二)进一步完善行政调解制度,规范行政调解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订行政调解程序,规范行政调解的受理、调查、调解、制作调解书等工作环节。行政调解中,确保当事人地位平等,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
(三)加强涉及行政调解处室的信息汇报工作,及时通报本办行政调解工作的情况,组织有关行政调解人员进行经验交流,及时发现并研究本办带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问题。对涉及人数较多、社会影响大、可能影响稳定的,及时摸清情况,提出对策建议,并及时向向分管领导报告。
(四)建立行政调解工作考评机制。市人民防空(交通战备)办公室行政调解领导小组与涉及行政调解处室建立目标责任制,并要求拟定矛盾化解的具体目标,涉及本处室的行政争议,及时跟踪调解进展,全面评估调解效果。对不积极主动配合行政调解工作、不能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的处室和人员,将予以问责。
(五)完善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机制。涉及行政调解的处室要积极做好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工作,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妥善化解各类纠纷。市人民防空(交通战备)办公室行政调解领导小组对调解不成的重要矛盾纠纷,及时告知当事人通过诉讼渠道解决。对于进入诉讼程序的行政争议,在诉前已经做过行政调解工作的,将行政调解的有关情况告知人民法院。
(六)建立行政调解经费保障机制。按人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清渠道,结合本办工作实际,市人防办计划财务处应建立确保开展行政调解活动有关经费的落实制度。
(七)建立行政调解宣传长效制度。市人防办领导要高度重视行政调解宣传工作,各有关处室负责人要将开展行政调解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先进典型进行宣传。利用宣传《人民防空法》的机会同时做好行政调解工作的宣传,充分利用网络媒体宣传载体,开展多形式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了解行政调解、支持并选择行政调解解决矛盾纠纷。
列夕乡地广人稀、地处偏远,由于建整扶贫、山地开发、退耕还林等多项投入引发一些分争,再加上百姓的法律意识在不断的提高,造成辖区内的民事纠纷较多,调处压力大,为了切实的做到无因纠纷调处不及时而引起的集体性上访事件、无民转刑案件,做好党政领导的左右手,我们乡就民事纠纷的调处特制定本计划,以期更好的搞好民事纠纷的化解及处理。
一、 建立建全全乡的调解组织
列夕乡共辖9个行政村,83个村民小组,本年度将在全乡范围内加强调解班子,村里要有班子,有工作开展情况,每个村民小组都要有义务调解员、综治信息员,各调解组织要有制度、有牌子、有阵地、有章子、纠纷调解情况要极时记录,按照乡发的统一纠纷调解协议书填写,当事人的签字及调解委员会的章子要一起全,每件纠纷都要存档管理。
二、 调解纠纷要层层捆死责任,做到按制度办事
纠纷的调解要严格按照民事纠纷调解制度去进行,做到不推、不拖,做到一般纠纷不出组,疑难纠纷不出村,重大问题不出乡。各村的民事纠纷,必须先经村里解决,村调解委员会做出具体的`处理意见后方能上产给驻村干部,驻村干部调查取证做好工作以后调解双方不能搭成协议的,要村调解主任及驻村干部签字后方能上交给乡调解领导小组,调解领导小组在纠纷受理后及时安排时间搞好调查,尽职尽责的作好调解,争取不把矛盾上交给乡政府或移交给法院。
三、 调解搭成协议 后搞好回访
以往的调解一旦下达调解协议书了之后就意味着此纠纷已解决完毕,至于协议履行情况往往不再过问,这就造成许多纠纷都没得到真正解决。本年度我调解领导小组决定,凡在乡调解的纠纷,在协议履行的期限内一定要督促各驻村干部协助双方当事人履行协议,以减少矛盾再度激化的现象发生。
总之,今年我乡的调解工作,在党委、政府的带领下,我们相信我们的工作会更上一屋楼,会为了列夕经济的发展,社会的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的。
一、推进社区民族工作进程。20xx年,全市社区民族工作以建设团结和谐民族大家庭为目标,立足实际,强化服务意识,创新工作载体,突出重点、创造亮点,按照保持一个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创建两个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培育三个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社区的规划,促进社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有针对性地举办一期社区民族工作专题培训班,推进县区和镇(街道办)和社区进一步深化对社区民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大力普及宣传民族政策法规和基本知识,加强社区少数民族服务体系建设,维护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各民族间的团结和谐,创新城市社区民族工作体制机制。
二、发挥先进典型引领作用。推动各县区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加强社区创建经验学习交流,使示范社区的好经验好做法广为人知、深入人心,互相促进,共同发展。
三、丰富社区民族工作载体。积极协调各方,主动地为示范社区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帮助示范社区不断提高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水平。充分发挥各自载体作用进一步加大民族政策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举办政策法规和民族知识有奖竞赛。加强文化娱乐和体育健身活动,促进各民族群众和谐相处。广泛宣传、推荐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个人。加强少数民族困难群众的慰问帮扶工作。扶持少数民族就业创业。进一步加强流动少数民族人员服务和管理工作。
四、来信来访接待制度
社区统 战干部要认真做好少数民族来信来访和接待工作,将少数民族反映的情况和困难记录在册,并报请有关部门视情况给予帮助解决,对因各种原因不能解决的应及时说明情况。
五、处理突发事件制度
社区要按确保一方平安的原则,及时处理本地区由于民族、宗教问题引发的事件,要及时了解情况,掌握信息动态,配合有关部门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尽量在社区内予以解决。
六、双向服务制度
社区确立,全心全意为少数民族群众服务的理念,实行五个心须服务。一是落实民族政策,必须服务;二是利益受到重大损害,全力提供帮助支持;三是家有下岗失业的,优先介绍优先提供公益性岗位;四是居家养老全力提供优质服务;五是家政服务,由社区爱心服务社提供优惠服务。积极引导、鼓励少数民族参加社区志愿者服务活动,共同参与文明社区创建工作。
北胡村人民调解委员会20xx年调解工作将以全面落实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精神,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全面开展好人民调解工作,特指定年度民调工作计划
一、领导重视。村委会全体成员把调解工作纳入本村头等大事来抓,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履行职责,扎扎实实抓好调解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安定稳定。村委会坚持做到每季召开有调解员等列席的调解会议,研究、讨论每季的调解纠纷情况。
二、认真开展矛盾排查、化解。随着村内社会经济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外来流动人口不断增加,使我村调解工作任务加重,如何正确引导村民掌握法律知识,正确处理邻里间矛盾纠纷,维护村民合法利益,是我们调解工作重点,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内部,化解在萌芽状态,预防纠纷,防止矛盾激化。我们村根据民间纠纷情况,召开会议研究、分析,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居民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社会公德,团结互谅互让。
三、帮教“两劳”,转化思想。认真抓好“两劳”释解人员的帮教工作,对村内的“两劳”释解人员,设专人负责包干管理,每月定期回访,对他们实行人性化的帮助管理,以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以此来增强他们的生活勇气,协助他们找工作增强他们自食其力。及时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并在生活上予以关心和帮助,使“两劳”人员在村帮教领导小组的帮教下无重新犯罪。
四、定期宣传,增强意识。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定期组织村内单位、村民参加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密切注视和加强人民防线建设,确实消除各类治安隐患和加大力度对薄弱环节的督促管理。村干部与民警经常入户,发放警民联系卡,宣传法制等工作。村委会利用自身优势,坚持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倡导法制观念,通过宣传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村民的法制意识,运用图片展、讲座、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大造声势,形成浓厚的氛围。针对毒品对青少年的严重危害,我们将组织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广大村民“拒绝毒品,远离毒品”,努力提高村民防范素质和自我保护能力。
北胡村调解委员会按照以上的计划目标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团结一致,齐心协力,营造政治稳定,经济繁荣、人民安居乐业的社会主义新农村良好氛围,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拓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新局面而努力工作。
20xx年我村人民调解工作将围绕城东街道司法调解工作大局,大力加强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力度,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确保今年我村各项民事调解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积极营造学法氛围
1、利用宣传栏等村内宣传阵地,张贴法制宣传的各种文字和图片材料,积极营造全民学法氛围。
2、组织人民调解信息员通过会议、讲座等形式,宣传讲解人民调解工作业务知识、法律常识,并通过他们在广大群众当中宣传人民调解工作精神。
二、更新机制制度,提高调解效率
村内稳定工作要以人为本,始终坚持急村民之所急,想村民之所想的工作原则,认真遵守民事调解工作职责,改善工作方式,提高调解效率,采用公开、公正的操作程序,杜绝人情调解、暗箱操作,努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满意程度。
三、突出工作重点,确保目标到位
我村20xx年的调解工作,仍然以防止民转刑、民间纠纷激化、群众性上访事件作为调解的工作重点,同时充分利用村级组织和基层民间的力量,力争使民间纠纷调解率和调解成功率达到100%和98%。
四、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水平
村的多样性决定了调解工作的复杂性,因此,本年度将不断拓宽思想,改进工作方法,针对不同矛盾纠纷多讨论、多思考,努力寻求新的工作策略,从多方面吸取经验,以达到更好的调解效果,计划从四个方面入手:
1、组织村内调解信息员进行一至二次的培训和教育,不断提高他们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
2、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加强宣传,规范调解协议书的制作。
3、进一步完善调解信息员、村民小组长工作网络,充分发挥他们的信息优势,引导他们全方位发挥群体优势参与到调解工作。
4、深入开展村内矛盾大调解机制建设和运行,严格按照《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考核细则》的有关标准,对照执行。
五、对照标准,努力争创优秀调解委员会
20xx年要按照工作进度,做好每个阶段工作,突出重点,狠抓细节,不轻易终止调解,使调解率达到100%,调解成功率达到98%以上。
总之,20xx年我村人民调解工作要以提高广大村民的自身素质为着眼点,不断转变他们的思想理念,以人为本,从多方面来实现民事调解工作的深入开展,标本兼治,努力实现和谐融洽的人居环境。
一、强化大调解队伍建设。我村将围绕一一二二队伍建设的整体要求,及时调整调解队伍,配强配齐两名专职调解员,各组落实一名调解小组长,结合小技防入户工程及时调整充实好十户调解信息员队伍,保证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事做;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二、强化大调解工作基础建设。今年我村将按照村居三室建设的要求,调整建设调委会办公室和调解室。
三、完善大调解工作制度建设。专职调解员每旬进行一次矛盾纠纷的排查,发现纠纷及时化解;村调委会每月召开一次例会,分析矛盾纠纷发生发展的形势;村调解领导小组每季召开一次会议,研究本村调委会的工作重点,进行适时的工作安排;村调委会每年召开两次包括专职调解员、调解小组长、十户调解信息员参加的调解员培训班,对调解员进行思想和业务知识的培训。
四、创新大调解预防机制建设。为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规范信访秩序,有效控制和化解全村的矛盾纠纷,按照党委政府的要求,我们将积极推行群众诉求事项代理制度,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