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通用31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处置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__〕10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公布、备案、实施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实行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综合协调、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应急管理部负责全国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并对应急预案的真实性和实用性负责;各分管负责人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综合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各种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综合性工作方案,是本单位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总体工作程序、措施和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
专项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针对重要生产设施、重大危险源、重大活动防止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专项性工作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根据不同生产安全事故类型,针对具体场所、装置或者设施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七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遵循以人为本、依法依规、符合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以应急处置为核心,明确应急职责、规范应急程序、细化保障措施。
第八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三)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五)有明确、具体的应急程序和处置措施,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需要;
(七)应急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应急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八)应急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九条编制应急预案应当成立编制工作小组,由本单位有关负责人任组长,吸收与应急预案有关的职能部门和单位的人员,以及有现场处置经验的人员参加。
第十条编制应急预案前,编制单位应当进行事故风险辨识、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
事故风险辨识、评估,是指针对不同事故种类及特点,识别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分析事故可能产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评估各种后果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提出防范和控制事故风险措施的过程。
应急资源调查,是指全面调查本地区、本单位第一时间可以调用的应急资源状况和合作区域内可以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并结合事故风险辨识评估结论制定应急措施的过程。
第十一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同级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工作实际,组织编制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部门应急预案应当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明确信息报告、响应分级、指挥权移交、警戒疏散等内容。
第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标准,结合本单位组织管理体系、生产规模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与相关预案保持衔接,确立本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并体现自救互救和先期处置等特点。
第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多种类型事故的,应当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应当规定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应急预案体系、事故风险描述、预警及信息报告、应急响应、保障措施、应急预案管理等内容。
第十四条对于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的事故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编制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或将专项应急预案并入综合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应当规定应急指挥机构与职责、处置程序和措施等内容。
第十五条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场所、装置或者设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应当规定应急工作职责、应急处置措施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事故风险单一、危险性小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只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第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向上级应急管理机构报告的内容、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更新,确保准确有效。
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或者实际需要,征求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意见。
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的各类应急预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相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和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衔接。
第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编制应急预案的基础上,针对工作场所、岗位的特点,编制简明、实用、有效的应急处置卡。
应急处置卡应当规定重点岗位、人员的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以及相关联络人员和联系方式,便于从业人员携带。
第三章应急预案的评审、公布和备案
第二十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本部门编制的部门应急预案进行审定;必要时,可以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
第二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带储存设施的,下同)、储存、运输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并形成书面评审纪要。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第二十二条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有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
评审人员与所评审应急预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二十三条应急预案的评审或者论证应当注重基本要素的完整性、组织体系的合理性、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的针对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第二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者论证后,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向本单位从业人员公布,并及时发放到本单位有关部门、岗位和相关应急救援队伍。
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其他单位、人员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有关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的其他单位和人员。
第二十五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备案,同时抄送上一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抄送同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
第二十六条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行备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前款所列单位属于中央企业的,其总部(上市公司)的应急预案,报国务院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应急管理部;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同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
本条第一款所列单位不属于中央企业的,其中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的应急预案,按照隶属关系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备案;本款前述单位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备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确定。
油气输送管道运营单位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经行政区域的县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
海洋石油开采企业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经行政区域的县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海洋石油安全监管机构。
煤矿企业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在地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第二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申报应急预案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
(二)本办法第二十一条所列单位,应当提供应急预案评审意见;
(三)应急预案电子文档;
(四)风险评估结果和应急资源调查清单。
第二十八条受理备案登记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对应急预案材料进行核对,材料齐全的,应当予以备案并出具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备案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的材料。逾期不予备案又不说明理由的,视为已经备案。
对于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已经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的,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可以不提供相应的应急预案,仅提供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第二十九条各级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建档制度,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应急预案的备案登记工作。
第四章应急预案的实施
第三十条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与应急处置技能。
第三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应当将本部门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的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
应急培训的时间、地点、内容、师资、参加人员和考核结果等情况应当如实记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
第三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应当至少每两年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本部门、本地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第三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风险特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应当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并将演练情况报送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前款规定的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进行抽查;发现演练不符合要求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
第三十四条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第三十五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定期评估制度,对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进行分析,并对应急预案是否需要修订作出结论。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三年进行一次应急预案评估。
应急预案评估可以邀请相关专业机构或者有关专家、有实际应急救援工作经验的人员参加,必要时可以委托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实施。
第三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并归档:
(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重大变化的;
(二)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的;
(三)安全生产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五)在应急演练和事故应急救援中发现需要修订预案的重大问题的;
(六)编制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第三十七条应急预案修订涉及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应急响应分级等内容变更的,修订工作应当参照本办法规定的应急预案编制程序进行,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第三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落实应急指挥体系、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应急物资、装备配备及其使用档案,并对应急物资、装备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适用状态。
第三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时,应当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响应启动情况报告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第四十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结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评估。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四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将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工作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检查的重点内容和标准,并严格按照计划开展执法检查。
第四十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应当每年对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
第四十三条对于在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编制应急预案的;
(二)未按照规定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的。
第四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在应急预案编制前未按照规定开展风险辨识、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
(二)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审的;
(三)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单位、人员的,未将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单位和人员的;
(四)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估的;
(五)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修订的;
(六)未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物资及装备的。
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等部门依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由应急管理部统一制定。
第四十七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部门可以依据本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四十八条对储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科研机构、学校、医院等单位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参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九条本办法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
一、凡在本公司内生产、经营、生活等活动中发生的重大火灾事故、劳动安全事故以及其他人身伤害事故均适用本预案。
二、公司设立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由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副总经理担任,小组成员由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公司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等组成。其职责是:组织指挥公司重大事故应急分队和员工开展事故现场救援及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三、公司成立由副总经理、生产部长分别担任正副队长的公司重大事故处置应急分队。分队成员由各部门及生产车间员工组成。其职责是:服从命令、反映迅速、积极抢险、维护秩序。
四、重大事故发生后的一般处置顺序:
(一)迅速组织抢险救护工作。
1、首先切断有关电源、气源、火源等;
2、救出受伤害员工;
3、抢移易燃易爆等危险品,防止事故扩大和减少损失;
4、采取灭火、防爆、降温、疏散无关人员等措施,使事故尽快终止。
(二)由公司领导出面迅速将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人员伤害情况、事情经过、发生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所采取的措施等简明扼要地向XX地区安全生产消防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必要时同时报“110”、“119”、“120”急救。
(三)事故被终止后,组织专门人员对现场进行有效保护。
五、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
(一)自查。找出原因,查明责任,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吸取教训,改进工作。
(二)协查。公司应积极协助有关部门或人员做好调查取证、分析和处理工作。
六、在重大事故处理过程中,涉及公司以外的人和事,由公司指派专人对外交涉。
七、本预案在重大事故发生后将立即启动。有关责任人如不履行职责或玩忽职守并造成后果,将追究其一切责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我厂突发的重特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高效、有序的进行、最大限度的减轻事故造成的灾害,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结合本厂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是本厂处理重特大事故的基本程序和依据。
第三条:本预案适用于在我厂内发生的下列重特大事故抢险工作。
(一)重特大火灾事故
(二)锅炉和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
(三)重特大中毒事故
(四)其他重特大事故
第四条:任何的'单位和个人都有参加重特大事故抢险的义务。
第二章:应急处理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我厂建立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指挥中心,负责指挥、协调我厂重特大事故处理工作。
总指挥:寇德金
副总指挥:寇新民
指挥中心成员由以下人员组成:寇德进寇建国
第六条:应急处理指挥中心主要职责
(一)组织各方面力量处理重特大事故,统一指挥对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控制事故的蔓延和扩大。
(二)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做好抢救救灾、事故调查、后勤保障、信息上报、善后处理以及恢复生活生产秩序的工作。
(三)检查监督各单位各项突发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理准备工作,必要时,组织领导重点防范单位进行应急处理演练。
(四)安排上级领导视察事故现场的有关事宜。
第三章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重特大事故发生,接报后相关部门必须做到:
(一)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救援、防止事故扩大。
(二)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第七条: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人员有责任和义务立即拨打报警电话。
第四章应急抢险和救援。
第八条:在特大事故发生后,本厂应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做好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第九条:在抢险救灾过程需要紧急调用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地,任何单位不得拒绝和阻拦。
第五章应急处理支持与反馈
第十条: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要认真进行总结,分析吸取事故教训,及时整改。
1 目的
为及时有效的做好安全事故发生的应急救援工作,加强对安全事故的处理能力,保持社会稳定,维护项目部的施工环境,使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根据国家、省、市有关部门规定,结合建筑行业特点,特制订本预案。
2 组织机构
为了便于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救援指挥部,组成人员如下:
指挥长: 项目经理
副指挥长: 项目副经理
成员: 项目部安全主任
项目部总施工
项目部施工人员
项目部材料员
2、1 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2、1、1 督促做好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组
织救援演习。
2、1、2 发生安全事故后及时准确地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2、1、3 在有关部门的统一指挥下,迅速组织救援工作。
2、1、4 组织有关人员开展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3 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小组组成与分工
3、1 技术组
组长:
组员:
其主要任务是预测建筑质量、安全事故发展的趋势,及时提出救援或应急处理对策,为指挥部决策供科学的依据,并积极协助上级主管部门专家组工作。
3、2 救援组
组长:
组员: (负责泥工班救援人员的抽调,10人)
(负责木工班救援人员的抽调,10人)
(负责钢筋班救援人员的抽调,10人)
(负责水电班救援人员的抽调,5人)
(负责架子班救援人员的抽调,10人)
(负责机修班救援人员的抽调,4人)
以上各班组人员如有需要随时增派。
3、3 善后处理组、事故处理保障组
组长:
组员:
负责善后处理及家属的接待、安抚工作,在指挥长的指示下合理调拨资金以保障事故处理的'工作正常开展。
3、4 事故应急救援联络员:
在事故救援过程中负责各应急救援小组间的联络工作,在抢救伤员时负责交通工具、抢救医院等的联络工作。
4 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程序
4、1 安全事故发生后,班组长及知情人员应立即向项目部报告,项目部向公司及有关部门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详细地点、事故类别、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及救援所需的人员和设备。
4、2 项目部救援指挥部接到事故报告后,根据指挥长的指示启动本应急救援方案,并通知应急救援小组成员迅速赶赴现场实施救援工作。
4、3 各相关小组都要到达现场。应急救援各小组负责人接到指挥部通知后立即组织救援队伍、抢险设备、器材、物资到达现场,由指挥部统一指挥立即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5 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要求
5、1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统一指挥,反应迅速,工作要落实,切实做好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
5、2 熟悉方案、组织演练,各应急救援小组平时应经常组织训练或演练,做到调得动、拉得出、上得去,能够保证完成抢险救援任务。
5、3 现场抢救时要分清事故类别及注意方式、方法,防止在危险因素来排除时盲目抢救,以免在抢救过程中造成抢救人员及伤员的二次伤害。
5、4 如人员触电时,必须先切断电源,方可去接触受伤者,以免造成多人连续触电伤亡。抢救触电受伤人员应在最短的时间内开展,视呼吸及心跳有无情况进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挤压法进行抢救,在运送触电人员时应注意受伤人员的呼吸道必须保持畅道。
5、5 当发生重大机械设备事故时,指挥部首先要判断是否有事态进一步发展的可能性,并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组织力量进行保护和抢救,控制事态的发展,努力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
5、6 在抢救伤员、排除险情时,还必须注意保护事故现场,为了救人可以移动现场的材料设备,但要立即恢复原状,以便公安机关的调查、取证。
6 发生安全事故后,应特别注意稳定职工情绪,对全体职工进行事故防范教育。对全工地进行安全防护的全面检查、整改、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复工。
一、演练地点:
空压机房
二、演练时间:
20xx 年11月2日
三、参加人员:
苯加氢参与设备开车。
四、演练物品:
1.干木棒
2.应急药箱1个(创可贴、紫药水、医用胶布、医用纱布、剪刀等)
3.应急车辆一辆
4.担架一付
五、演练事件背景:
操作工在操作空压机时造成触电。
六、演练成员及职责分工
1.参加演练人员:见签到表2.职责分工
(1)总指挥:王宗强
负责应急演练方案的审批,演练进度的监督和控制,资源的配备,内外的协调以及演练后的点评。
(2)现场指挥:刘增光
负责事故演练预案的编制,演练准备工作,现场监督管理工作,演练时的现场全面指挥,向总指挥及时汇报工作。
(3)演练队长:李树梓
负责演练人员的确定。伤员一名,抬担架的二名,现场维护人员二名与现场指挥的配合等沾化瑜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4)现场断电:张长斌
(5)现场急救:李雪梅、白雪、王国庆、张长旭
七、演练的具体步骤
1.操作工马忠凯在操作空压机时触电倒地,随行员工朱林原立即用对讲机通知演练队长李树梓。
2、李树梓立即带领四名救援人员赶到现场,同时用对讲机通知现场指挥宋玉军。
3.现场指挥刘增光赶到现场,同时用对讲机通知张长斌切断电源,并通知总指挥王宗强。
4.张长斌立即赶到现场进行断电作业(用干木棒挑开电线)并切断电源,然后李雪梅、白雪查看伤者的情况,是否还有呼吸,发现呼吸比较微弱,立即进行胸外按压,并做好伤口包扎。同时用电话通知司机李际伟。
5.李际伟立即开车赶到现场,做好送伤员的准备。
6.刘增光指挥现场救援人员用担架把伤员抬到担架上,二名救援人员将伤者抬到车上,然后汽车向医院驶去。
7.车间主任吕凯带领技术人员根据事故的情况制定出整改措施以及预防措施。
8.安环部按照“四不过”的原则进行事故调查、取证。 9.演练总指挥宣布演练结束。
一、目的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防止和减少突发安全事故的发生,并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有效地控制和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结合本项目实际,制订本触电应急救援预案。
二、应急领导小组组织机构
组长:王秋生
副组长:赵富江
成员:杨广军、李耀峰、王国云、宋龙飞、侯玉兴、邓付明、路国东
三、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对本单位施工的项目工程进行风险评估。按照有关规定报请建设单位安全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共同对工程项目进行风险评估和风险级别鉴定。
(2)负责配置和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及时救援发生的意外安全事故。
(3)负责对本单位的应急救援提供必要的物质和组织保障。
(4)组织本单位安全检查,定期分析本单位施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和方案,督促整改,负责将存在的安全隐患和整改情况上报。
(5)负责在员工中开展安全知识教育技能培训,组织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2、相关人员职责
(1)组长职责: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启动。负责事故应急行动期间各单位的运作协调,按照应急预案合理部署应急策略,保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完成。
(2)副组长职责:负责对事故现场的控制,协调应急队员的救援工作,识别危险物质及存在的潜在危险并对事故现场进行分析,执行有效的应急操作,保证应急行动队员的个人安全,并负责事故后的现场清除工作。保持与组长的联络。
(3)信息管理人员(由调度担任)职责:负责接收事故报警信息,并在事故应急期间向事故应急者提供他们所需的信息,负责各应急小组之间的通讯联系,设置专线电话。
(4)抢险人员职责:应积极参与紧急救护工作,服从指挥人员的指挥与调度,有救护经验的人员要及时赶到事故现场,参加对伤员的救护,其他人员应保持现场的秩序,配合救护人员工作,并注意保护事故现场,事后配合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
(5)调查人员职责: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结果及经济损失等,调查情况及时上报公司。
(6)维修人员职责:对发生触电事故的部位,及时隔离,设置警戒牌,及时维修。
四、应急管理
1、高度重视应急预案工作的重要性。
2、认真切实的做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工作。
3、结合本现场实际定期或不定期组织预案演练。充分发挥应急预案在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中的作用,保证全场安全生产形势的平稳发展。
五、应急程序和原则
1、立即报警。当接到发生触电信息时,应确定事故的情节,并立即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应急领导小组启动紧急预案。迅速报“120”抢救电话,并及时报告上级领导。
2、触电事故发生后,立即停止现场作业活动,将伤员放置平坦的地方,现场有救护经验的人员立即对伤员按照应急措施实施紧急救护。
3、现场的最高负责人作为现场的救护指挥员,指挥现场救护工作,在现场的伤员得到急救的同时,立即使用手机或其他通讯设施拔打“120”电话,与救护中心联系,要求紧急救护,之后应打电话向安全负责人、经理及其他负责人报告,保护事故现场。
4、安全负责人接到报告后,问清楚救护中心地点,与救护中心取得联系,落实后勤保障工作,确保伤员能立即得到救护,不因后勤不到位而影响急救。
5、事故调查处置。按照现场事故、事件调查处理程序规定,触电事故发生情况报告要及时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查处。事故后分析原因,编写调查报告,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负责对预案进行评价并改善预案。事故发生情况报告应急准备与响应要及时上级单位。
六、应急响应(措施)
1、触电急救
发现有人触电,首先要尽快使触电者脱离电源,然后根据触电者的具体症状进行对症施救。触电急救的要点是动作迅速,救护得法,切不可惊慌失措,束手无策。要贯彻“迅速、就地、正确、坚持”的触电急救八字方针。
2、脱离电源
(1)将出事附近电源开关刀拉掉、或将电源插头拔掉,以切断电源。
(2)用干燥的绝缘木棒、竹竿、布带等物将电源线从触电者身上拨离或者将触电者拨离电源。
(3)必要时可用绝缘工具(如带有绝缘柄的电工钳、木柄斧头以及锄头)切断电源线。
(4)救护人可戴上手套或在手上包缠干燥的衣服、围巾、帽子等绝缘物品拖拽触电者,使之脱离电源。
(5)如果触电者由于痉挛手指紧握导线缠绕在身上,救护人可先用干燥的木板塞进触电者身下使其与地绝缘来隔断入地电流,然后再采取其它办法把电源切断。
(6)如果触电者触及断落在地上的带电高压导线,且尚未确证线路无电之前,救护人员不可进入断线落地点8~10米的范围内,以防止跨步电压触电。进入该范围的救护人员应穿上绝缘靴或临时双脚并拢跳跃地接近触电者。触电者脱离带电导线后应迅速将其带至8~10米以外立即开始触电急救。只有在确证线路已经无电,才可在触电者离开触电导线后就地急救。
(7)夜间发生触电事故时,应考虑切断电源后的临时照明问题,以利救护。
3、触电者未失去知觉的救护措施
应让触电者在比较干燥、通风暖和的地方静卧休息,并派人严密观察,同时请医生前来或送往医院诊治。
4、触电者已失去知觉但尚有心跳和呼吸的抢救措施
应使其舒适地平卧着,解开衣服以利呼吸,四周不要围人,保持空气流通,冷天应注意保暖,同时立即请医生前来或送往医院诊治。
5、对“假死”者的急救措施
当判定触电者呼吸和心跳停止时,应立即按心肺复苏法就地抢救。方法如下:
(1)通畅气道。
第一,清除口中异物。使触电者仰面躺在平硬的地方,迅速解开其领扣、围巾、紧身衣和裤带。如发现触电者口内有食物、假牙、血块等异物,可将其身体及头部同时侧转,迅速用一只手指或两只手指交叉从口角处插入,从口中取出异物,操作中要注意防止将异物推到咽喉深入。
第二,采用仰头抬颊法畅通气道。操作时,救护人用一只手放在触电者前额,另一只手的手指将其颏颌骨向上抬起,两手协同将头部推向后仰,舌根自然随之抬起、气道即可畅通。为使触电者头部后仰,可于其颈部下方垫适量厚度的物品,但严禁用枕头或其他物品垫在触电者头下。
(2)口对口(鼻)人工呼吸。使病人仰卧,松解衣扣和腰带,清除伤者口腔内痰液、呕吐物、血块、泥土等,保持呼吸道通畅。救护人员一手将伤者下颌托起,使其头尽量后仰,另一只手捏住伤者的鼻孔,深吸一口气,对住伤者的口用力吹气,然后立即离开伤者口,同时松开捏鼻孔的手。吹气力量要适中,次数以每分钟16—18次为宜。
(3)胸外心脏按压。将伤者仰卧在地上或硬板床上,救护人员跪或站于伤者一侧,面对伤者,将右手掌置于伤者胸骨下段及剑突部,左手置于右手之上,以上身的重量用力把胸骨下段向后压向脊柱,随后将手腕放松,每分钟挤压60—80次。在进行胸外心脏按压时,宜将伤者头放低以利静脉血回流。若伤者同时拌有呼吸停止,在进行胸外心脏按压时,还应进行人工呼吸。一般做四次胸外心脏按压,做一次人工呼吸。
8、应急状态的解除
(1)指挥长是决定事故终止应急,恢复正常秩序的负责人。
(2)事故现场由保安人员执勤,事故现场的进入人员:拍照取证人员(包括上级调查人员)。未经授权的任何人员不得进入事故现场,以免破坏事故现场,给调查取证带来困难。
(3)应急救援结束后,由场长宣布应急救援结束。
9、培训要求和演练
(1)应急反应培训要求
在应急预案中分配应急职能岗位要结合有关人员以往的经验、培训以及日常工作。因此担任应急反应组织某一职位的资格要符合管理部门分派的职位特点并接受一定的培训。
(2)演练
对应急救援人员进行培训,合格者才能上岗。
每月对应急救援人员的手机开通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两次,一般安排在凌晨2点左右,以检验报警总机与反应机构的反应人员联络是否畅通。
一、成立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和组织学校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柴宏伟任办公室主任,并设立突发安全事故报告联系
根据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的需要,领导小组可以随时调集职员,调用物资及交通工具,全校上下必须全力支持和配合。
二、学校突发安全事故种类。
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包括学校重大火灾安全事故,学校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学校工程建设、危房安全事故,学校重大危险药品安全事故,学校重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学校外出大型活动安全事故,学校外来暴力侵害安全事故,学校流行传染疾病安全事故,学校食物中毒安全事故,学校内发生的其它危及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的重大事故等。安全事故造成1人以上死亡、3人以上受伤的,属重大安全事故。
三、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程序
(一)报告制度实行学校一把手负责制,由主管领导、值班领导、值班教师、班主任、其他教师及时向校长报告。
(二)学校发生或接到突发安全事故信息后,岗位主管人员必须在5分钟内向主管领导、校长报告,必须在5—10分钟内向镇和区教委报告,并及时向公安、交警、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学校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导现场师生离开危险区域、保卫好学校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上交学校突发安全事故有关材料,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三)对缓报、瞒报、延误有效抢救时间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予以纪律处分。
四、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重大火灾安全事故
1、学校指挥学生紧急集合疏散,迅速将事故信息报镇、区教委。
2、学校利用校园播音系统或钟声发出紧急集合信号,组织教师到班级指挥学生按顺序疏散,楼道间要有专人组织疏散,及时将学生带至远离火源的.安全地段。
3、严禁组织学生参与救火,教师可利用一切救火设备救火,及时报告119、120请求援助。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二)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1、学校指挥学生紧急集合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将事故信息报学区和县教育局。
2、学校要迅速急救受伤师生,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师生送至医院救治,及时报警122、120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事情。
(三)工程建设、危房安全事故
1、学校在建或改建的修建物要树立警示牌,设有隔离栏。
2、学校D级危房一律不允许使用,关闭的D级危房要树立警示牌,设有隔离栏。
3、学校发生建筑物、危房安全事故,迅速组织师生疏散至安全地段,及时将事故信息报告镇、区教委。
4、对受伤师生组织抢救,及时报告110、120请求援助,封闭事故现场。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事情。
(四)危险药品安全事故
1、学校危险药品要求专柜存放,双人双锁管理。
2、在实验操作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学校要及时将师生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将情况报告镇、区教委。
3、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师生送至医院急救,及时报告119、120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事情。
(五)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1、学校要定期检查锅炉使用情况,做好锅炉工的培训工作,要持证上岗,并购买特种行业保险。
2、事故发生后,及时急救受伤师生,做好其他师生疏散事情,及时报告110、119、120请求援助,关闭事故现场,并迅速将情况报告镇区教委。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六)外出大型活动安全事故
1、学校组织外出大型活动必须报请镇、区教诲局审批,经同意后才能施行,学校组织的外出大型活动必须要制订安全应急预案,确保安全。
2、事故发生后,学校迅速抢救受伤师生,及时将事故信息报镇区教委。
3、及时报警110、120、122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事情。
(七)外来暴力侵害事故
1、学校外来的未经允许强行闯入校园者,学校门卫或保安人员不得放行,应及时将闯入者驱逐出学校,并由门卫或保安人员向其发出警告。
2、学校内发现不良分子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应先制止、制服,同时及时报警110、120请求援助。
3、对受伤师生及时救治。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八)流行传染病安全事故
1、学校发现有传染病症状的学生,应立刻通知家长将患病学生带到医院检查就诊,有传染病的教师不得带病上班,凡患传染病的师生须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后才能返校。
2、学校发生特殊传染病,要迅速使用学校隔离室对患病师生进行隔离观察,及时报警110、120电话请求援助,通知患病师生的家长和亲属,送定点传染病医院诊治。
3、学校对传染病所在的教室及涉及的公共场所要及时消毒,对与传染病密切接触的师生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
4、及时将发现的疫情上报区和教诲局、卫生防疫部门,并作好病人的跟踪事情。
(九)食物中毒安全事故
1、食物中毒发生后,立即停止学校饮食摊点、食堂的生产经营活动,及时向教育局、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及时报警110、120请求援助。
2、积极协助卫生机构救助病人。
3、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和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配合卫生防疫部门的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1总则
1. 1编制目的
为了预防电梯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对突发电梯安全事故应急处理能力,能有效控制局面,及时、有序地做好救援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明晰各部门的职责及应急处理流程,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 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内蒙古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突发电梯安全事故,是指在本单位使用的电梯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财物损失的事故,事故类别包括:电梯困人故障;由于剪切、坠落等原因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由于触电等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其它安全事故。安全事故的具体标准,按国家或行业、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1.4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避免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
统一领导,分类管理。
职责明确,分工协作,反应及时,措施果断,运转高效。
常备不懈,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依靠科学,依法处置。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组织机构
交通厅成立电梯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厅突发电梯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组长:分管厅机关事务副厅长
副组长:厅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成员:厅机关各处室和驻楼各单位负责人
2.2职责
2.2.1负责电梯安全事故的总指挥与总协调。与消防部门共同研究制定突发电梯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2.2.2决定启动和终止应急电梯安全事故状态和应急救援行动。
2.2.3接收上级应急指挥部指令,向上级应急指挥部门报送突发事件情况,传达和执行本级指挥机构的决定。
2.2.4快速摸清事故情况,并协调、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处置工作。
2.2.5组织突发电梯安全事故的.应急培训和演练。
2.3现场指挥机构
发生突发电梯安全事故后,领导小组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程度和处置行动的需要,派出领导、相关人员和应急救援队伍赶赴现场,设立现场指挥部,配合消防等部门,实施现场应急处置和救援行动。
2.3.1现场指挥部
发生突发电梯安全事故,由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成立现场处置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和处置。现场指挥部由应急领导小组和厅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相关工作人员组成。
2.3.2现场指挥部设立三个现场工作组
2.3.2.1综合协调组由厅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综合科、厅办公室厅机关各处室和驻楼各单位派员参加组成。电梯安全事故发生时,负责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赶赴现场,落实领导有关指示和批示;疏导和维持现场秩序;协调处置救援工作,确保现场医疗救援和通讯畅通。
2.3.2.2现场施救组,厅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派员参加,由消防等部门组成专业救援队伍、医疗救护队伍。电梯安全事故发生时,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勘查电梯安全事故现场,研究现场情况,提出现场处置方案,实施以救人为主的救援措施,迅速开展救援工作。
2.3.2.3善后(医疗)组由厅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厅机关各处室和驻楼各单位派员参加,尽快与相关医院(120急救)联系并吸收人员。电梯安全事故发生时,负责配合抢险救援工作,迅速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开展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事宜;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工作,以利于事故处理防止证据遗失。
3应急响应
3.1突发电梯安全事故发生后,事件发生现场知情人或值班人员应立即将有关情况向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3.2报告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根据事故危害程度,启动应急预案,立即组织应急救援人员赶赴现场,按应急预案的工作程序紧急处置行动,及时控制事态的发展和蔓延,并将事件进行处置。
一、总则
(一)为确保安全生产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高效有序,最大限度减轻事故灾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xx市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珠府86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本预案为南城区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基本程序和组织原则。
(二)凡民航客机(外国民航客机)发生机毁人亡(死亡40人及其以上)事故;铁路、水运、矿山、水利、电力事故造成一次死亡50人以上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事故;公路和其它发生一次死亡30人及其以上或者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上的事故;一次造成职工一知居民100人及其以上的中毒事故二一次造成死亡10人及其以上或经济损失100万元及其以上的火灾事故;其它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均为特大安全事故。
(三)各镇人民政府和区直有关部门及市驻区有关单位要配合本预案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理实施预案,在人民政府的统一指挥下,分级管理,分级买施。
二、主要危险行业和场所我区比较容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行业和场所主要包括: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储存、运输,液化气储配站,油库,加油站,化工工业,劳动密集型加工业,商业集贸市场、宾馆(旅馆)和公共娱乐场所,主要的景区、景点等。我区是珠江三角洲石油和天然气的重要集散地。目前,我区共有成品油零售企业加油站17家,成品油批发经营企业2家,液化石油气库3个。全区共有危险品运输车辆62台,其中汽罐车12台,槽罐车10台,拖头10台,箱式货车30台。我区的工业一般分布在城镇及其周围地区,如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液化气储配站、油库主要分布在矿山工业区;化工工业主要集中在南水化工专区,劳动密集型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较集中在三灶,红旗、南水和平沙也有相当一部分。我区的商业区主要在各镇的集贸市场及其附近;各镇均有2、3家较大一点的`宾馆(酒店),主要有红旗镇的客都宾馆、三灶的南城大酒店、平沙的供电大酒店、南水的洋洲大酒店等;各镇都有文化宫、电影院、棋牌室等一批娱乐场所。主要景区、景点有温泉、飞沙滩、荷包岛大南湾、亚马逊部落等。重特大安全事故危险源:xx市荷包岛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在山上运行的旅游接送车、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危险化学品储存仓库、北极品公司单冻车间、南城大酒店等。
三、主要危险场所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防患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各职能部门要落实责任制,加强管理,尤其要加强重点行业和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防止事故发生。
(一)市公安局南城分局负责我区民用爆破物品、危险品的安全监督管理。
(二)南城交警大队负责我区城乡道路交通安全的监督管理。
(三)港口海事处和斗门海事处负责我区海上和内河交通安全监督管理。xx市海上搜寻救助分中心负责统一部署、组织、协调和指挥全市海上的搜救工作,并负责检查、监督、指导成员单位的搜救工作。
(四)市交通局南城交管总站负责运输企业、车站、码头等交通行业的安全监督管理。
(五)区建设局负责建设工程、市政工程及城镇燃气的安全监督管理。
(六)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我区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防爆电器等特种设备(含游艺机)安全监督管理。
(七)区卫生局负责医疗单位及有毒有害生产等重大职业危害场所的安全监督管理。
(八)区旅游局负责旅游场所的安全监督管理。
(九)区教育局负责教育系统中、小学的安全监督管理。
(十)区农业局负责林业及海洋与水产系统(含渔港)的安全监督管理。
(十一)区水务管理局负责水利设施、江河水域及其岸线、水库、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
(十二)区环境保护局负责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的安全监督管理。
(十三)区大学园区工作委员会负责大学园区的安全监督管理。
(十四)市公安局南城分局、市工商局南城分局、区旅游局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集贸市场和宾馆、饭店的安全监督管理。
(十五)区文体局、市公安局南城分局、市工商局南城分局负责公共娱乐场所(含网吧)的安全监督管理。
(十六)市国土资源局南城分局会同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矿山石场的安全监督管理。
(十七)区妇联、区教育局负责幼儿园的安全监督管理。
(十八)区经贸局、市公安局南城分局、区建设局、市交通局南城交管总站、区卫生局、市工商局南城分局、区环保局、市邮政局南城分局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分别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处置废弃等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港口海事处和斗门海事处分别负责其辖区内从事危险货物和危险化学品的运输船舶及码头装卸的安全监督管理。
(十九)市消防局南城大队、机场大队、港大队负责我区的火灾扑救。
四、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和救援
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实行政府领导、统一组织、职能部门负责实施的原则,应急指挥机构设指挥中心、抢险救灾前线指挥部和救援队伍三部分。
(一)指挥中心。
1.区政府主要领导及有关部门领导组成应急指挥中心。总指挥:区长或常务副区长。副总指挥:主管安全生产的副区长和分管相关工作的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和区办正副主任、三灶管理区区长,红旗镇、三灶镇、平沙镇、南水镇镇长。成员:区经贸局局长、区建设局局长、市交通局南城交管总站站长、区卫生局局长、港口海事处和斗门海事处处长、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锅炉压力容器监察科科长、市公安局南城分局副局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和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委员。
2.指挥中心职能。
(1)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2)根据事故发生状态,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3)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对顶案提出调整、修订和补充意见。
(4)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5)督促各镇政府、管委会、区直事业单位、职能部门和企业主管单位制定应急救援实施预案或分预案并严格执行。
(6)督促公安、消防、武装、卫生、建设、质监、海事等部门和单位建立健全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并组织实施演习。
(7)检查督促各镇政府和区直各部门、各单位做好特大安全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工作。
(8)发生特大事故时负责指挥事故的救援和善后处理,并及时向市政府报告特大事故的情况。(二)特大事故应急抢险救灾前线指挥部。
1.火灾特大安全事故。正指挥:市公安消防局南城大队、机场大队和港大队大队长。副指挥:市公安消防局南城大队、机场大队和港大队副大队长。
2.中毒特大安全事故。正指挥:区卫生局局长。副指挥:市公安局南城分局主管化学危险品工作的副局长。
3.民用爆破物品特大安全事故。正指挥:市公安局南城分局局长。副指挥:市公安局南城公安分局主管爆破物品工作的副局长、市公安局南城分局治安大队大队长和防火科科长。
4.道路交通特大安全事故。正指挥:市公安局南城分局局长。副指挥:辖区交警大队大队长。
5.水上交通特大安全事故和特大船舶溢油事故。正指挥:港口海事处或斗门海事处处长。副指挥:市交通局南城交管总站站长。
6.建筑、市政工程特大安全事故。正指挥:区建设局局长。副指挥:南城区武装部部长。
7.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含游艺机)特大安全事故。正指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锅炉、压力容器监察科科长。副指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锅炉、压力容器监察科副科长。
8.危险化学品特大安全事故。正指挥:区经贸局局长。副指挥:区建设局局长、市公安局南城分局副局长,市交通局南城交管总站站长,区卫生局、市工商局南城分局、区环保局、市邮政局南城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科长,港口海事处和斗门海事处处长(港口海事处和斗门海事处分别负责其辖区内水上的危险化学品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9.危险废物特大安全事故。正指挥:区环境保护局局长。副指挥:市公安局南城分局副局长、区卫生局局长,市交通局南城交管总站站长,港海事处和斗门海事处处长(港海事处和斗门海事处分别负责其辖区内水上危险废物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二)救援队伍。
1.应急救援队伍。市公安局南城分局、消防大队(含南城、机场、港三个大队)、区武装部、镇武装部各成立一支30人以上的抢险救灾队伍。区建设局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参加区建设工程事故建筑质量、燃气安全事故抢险救灾队伍(由有关专业技能人员组成)。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在我区组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游艺机)安全事故抢险救灾队伍(由有关专业技能人员组成)。港口海事处和斗门海事处在我区组织水上交通事故、防止溢油扩散和污油回收抢险救灾队伍(由有关专业技能人员组成,区镇安委办协助组织)。
2.卫生医疗救护队伍。区卫生局组织红旗医院、同济医院、三灶医院、平沙医院、南水医院、区卫生监督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成卫生医疗救护队伍,开展事故现场的救护和卫生监督监测工作,及时运送伤员并组织救治。
3.事故现场治安队伍。由市公安局南城分局组织事故现场维护社会治安队伍,维持事故现场区域的治安秩序。
4.通讯联络队伍。由市电信局南城分局牵头组织通讯队伍,保证事故现场通讯畅通。
5.事故现场抢险队伍。广电集团供电分公司南城供电所(红旗所、平沙所、金海岸所、三灶所、南水所、小林所)组织现场安全供电抢险队伍,保证事故现场的电网安全和防止人身触电。
6.区水务管理局负责组织供水抢修和水污染事故的水质监测工作。
7.后勤物资供应队伍。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组成后勤物资供应队伍,保证抢险救灾能源、物资供应。
(三)救灾实施办法。
1.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有关镇人民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时限迅速上报,任何单位和部门接到特大安全事故报警后,必须立即报告区人民政府和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电话:(区委、区府办值班室)7263998、7263581、7263988、(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l10'’接警后,市公安局南城分局治安队伍必须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维持秩序,疏散人员,保护现场,防止事故扩大,前线指挥应立即向区指挥中心报告。
3."119'’接警后,市公安消防局南城大队抢险救灾队伍必须立即赶赴现场扑救,前线指挥应立即将险情向区指挥中心报土口
4."120”接警后,医疗救护队伍必须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展开救护工作,并布置各医院参加抢救工作,前线指挥应立即将险情向区指挥中心报告。
5."12395”接警后,xx市海上搜救助分中心应组织抢险救灾队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救助人员和船舶,防止溢油扩散和进行污油回收,前线指挥应立即将险情向区和市指挥中心报告。
6.其他单位接警后,视事故类别和工作需要立即赶赴现场,前线指挥应立即将险情向区指挥中心报告。
7.区武装部、市公安局南城分局、市交通局南城交管总站、区建设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等部门接警后,各专业抢险队伍必须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抢救人员,堵塞事故源,控制事故扩大,降低事故损失。
8.区气象站负责向区指挥中心报告事故发生地当时的气象资料情况。
9.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监测事故现场的有毒有害气体情况并向区指挥中心报告。
10.事故单位必须迅速疏散人员,如实向前线指挥报告事故发生原因和现场危险物品存放情况以及堵塞危险源的方法等等,并配合抢险救灾队伍做好抢险救灾工作(需要疏散周边群众的由属地镇委镇政府负责,区公安分局协助)。事故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积极妥善做好受灾群众的善后工作,解决灾民的吃、穿、住等问题。
11.区民政局、区总工会、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或其他部门负责善后处理工作。
五、其它事项
(一)本预案是作为特别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实施抢险救灾工作并协调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指导性意见,在实施过程中应根据不同情况随机进行处理。
(二)政府各部门应结合自身特点,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社会预防特大安全事故的意识和防范能力。
(三)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参加特大安全事故抢险救灾的义务。
(四)各镇人民政府、各行业管理部门应结合实际和本行业特点,制定相应切实可行的特别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实施加去,使相关人员熟悉、掌握预案或实施办法的内容和相关措施,并根据条件和环境的变化及时修改、补充和完善预案的内容。
(五)各镇人民政府、各行业管理部门制订的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实施办法,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六)发生特大安全事故时由区政府新闻办公室按规定统一发布新闻公报。六、本预案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注:1.重大安全事故参照以上预案进行处理;2.临港工业区和机场的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按市的有关精神由这两单位别示制定)。附件:南城区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有关机构、队伍、人员联系资料(今后如有变化,请有关单位及时调整并把修改信息报区安委办)
一、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
1)施工升降机安装人员必须取得地、市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并指定技术人员和安全监督员在场监控。
2)施工升降机安装必须针对现场的实际和所采用的电梯说明书中有关电梯的构造的方法和步骤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3)作业前,有关部门人员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包括采用的电梯构造说明书、施工作业环境和条件等,场内地面承载力要满足吊车工作的要求。
4)施工前应对吊装绳索、吊装工具、机械、钢丝绳等作全面检查,进行保养,试运转。符合安全要求方可进行试吊。
5)对安装电梯的各机构、各部件、重要的螺栓、连接销、动力系统和受力位置,电气系统等进行检查,把安全隐患排除于安装作业前。
6)电梯安装的作业区布好警戒线,挂起警告牌。
7)电梯安装作业时必须有专人指挥,有专职电工负责照管电源,专人操作控制台,专人拆装螺栓。
8)指挥人员应有上岗证,作业时与操作人员之间密切配合,通讯信号统一、畅通、清晰、明嘹,需要时配备对讲机。
9)安装作业时,风力不大于四级,在作业中风力突然增大达至四级时,必须立即停止,并紧标准节各连接螺栓。如遇6级和以上风力或下雨等恶劣天气应停止高空作。风雨过后应对机械重新检查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能恢复作业。吊杆与吊笼不得同时工作。
10)高空作业系好安全带,正确戴上安全帽,穿好防滑鞋,严禁酒后作业。
11)起吊过程中机械发生突然故障,关闭发动机或切断电源进行抢修。在空然停电时,应把所有控制器拨到零位,断开电源总开关。
12)凡需使用电焊或风焊作业时,必须申报动火作业,做好防火措施,派专人监焊,清理附近可燃物件,配备灭火工具监视,用铁皮、湿透麻包袋接焊渣。作业后认真检查确认无火种隐患方可离场。
13)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才能上岗操作。
14)不应进行夜间作业。如确需夜间作业的,必须有充足的照明和制订相应的安全作业措施。
15)应保证升降机的整体稳定性,升降机导轨架的纵向中心线至建筑物外墙面的距离宜选用较好的安装尺寸。
16)升降机梯笼2.5m范围内应设置稳固的防护栏,各楼层平台通道应平稳牢固,出入口应设防护栏杆的防护门。全程四周不得有危害安全运行的障碍物。
17)装设在阴暗处或夜间作业的升降机应在全程上装设足够的照明和明亮的楼层编号标志灯。
18)升降机安装后,经企业技术负责人会同有关部门对基础的附壁支架以及升降机架设安装的质量、精度等进行全面检查,并应按规定程序进行技术试验(包括坠落试验),经试验自验收合格后,然后报市特种设备监察检验所检验,取得准用证后,方可使用。
19)严格遵守《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xx)的有关规定。
20)有关安全、防火、质量管理、文明施工,本方案未详之处,应执行公司和上级标准、规定。
二、现场配合工作:
1)清理进场道路有作业现场,以利作业。
2)安装位置附近提供升降机专用电源。
3)配合作业,如提供风、电焊等。
4)建筑物外墙搭设排栅要平齐,不得与电梯升降运动发生干涉。
5)附墙架对墙面的作用力约为50KN,土建单位必须确保附墙结构能满足该要求。
三、施工升降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现场应急救援架构及联系电话:
1:组织架构
组长:
组员: 、
2:急救中心:120
火警中心:119
报警中心:110
(二)防止施工升降机事故的预防措施
1)按规定办理验收手续,使用有生产许可证的产品。
2)导轨架的稳定是靠与建筑结构进行附着连接来实现的,所以在安装施工升降机时随着导轨架的搭设,按该机的技术说明书规定的距离及时进行附着连接。
3)施工升降机笼是施工升降机运载人和物料的构件,含有传动机构、限速器及电器箱等,外侧附有驾驶室,设置了保险开关与门联锁,只有当施工升降机笼前后两道门均关好后,施工升降机笼才能运行。
4)各停层应设独立门,该门外的人员应无法随意开启。
5)限速器是施工升降机的主要安全装置,它可以限制施工升降机笼的运行速度,防止坠落。
6)装拆单位必须有专业资质证,作业人员必须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上岗。
7)安装和拆卸前必须履行安全技术交底,过程中有专人统一指挥,装、拆的人员必须熟悉图纸和装、拆程序及检查要点。
8)调试施工升降机笼时,导向滚轮与导轨间隙以施工升降机不能自动下滑为限,在离地面10m高度之内,作上下运行试验。
9)随导轨的升高,必须按规定进行附着连接,第一道附着杆距地面应为10m左右,以后每隔6m(或按说明书规定)做一道附着连接。
10)安装完毕进行整机运行调试,荷载试验按照产品说明书进行,检验合格,领取准用证后方能投入使用。
11)在拆除平衡重之前,必须对施工升降机附着杆制动器、主传动机构等进行检查,确认正常后,方可拆除。
12)安装、拆卸附着杆,以及各层通道架设铺板时,施工升降机笼应随之停置在作业层的高度,不得在装、拆过程中同时上下运行。装拆人员必须按规定系安全带。
13)施工升降机按规定单独安装接地保护和避雷装置。底笼周围2.5m范围内,必须设置稳固防护栏杆。做好运行记录,定期检查记录,特别要检查制动器灵敏性。当施工升降机未切断电源开关前,司机不能离开操纵岗位。操纵室应有灭火设备。
(三)发生施工升降机事故应急救援
1)当发生意外事故的时候要保持镇静,注意事态的发展情况及影响的范围,有序指挥抢险和人员的疏散。
2)事故发生时(如电器部分起火)必须关闭电源开关,用有效的灭火器材进行扑救,决不能使用泡沫式的灭火器具扑救。
一.突发触电事故的应急防控措施
1.落实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制度,提高责任意识,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各项安全工作规程,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安装电气必须附合绝缘和隔离要求,拆除电气设备要彻底干净,对电气设备的外壳一定要有效的接地保护,做好设备的接零保护,按规定检测漏电保护器确保灵敏有效。电工必须经安全监察部门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严禁非正式电工动用临电设施,电工在岗时间内必须正确穿戴使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如绝缘手套,鞋,垫,夹钳,杆和验电笔等安全工具。
2.加强全员的防触电安全教育,提高全员防触电安全意识,健全安全用电制度,使用电气设备要严格执行安全规程,自觉坚持无证人员严禁从事电工作业的法律规定。
3.针对突发触电事故高峰期间的特点做好防控工作,每年六、七、八、九月是发生触电事故高峰期,必须加强进行重点危险源控制,高温多雨季节到来之前,组织专项电气安全检查,及时处理电气设备绝缘差,防雷接地电源线老化,接零接地保护松动,漏保失灵等等问题。
4.加强对流动式电动工具的检查,做好日常电气的保养,检查工作,保证实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等专业技术法规。
5、现场突发事故应急组织抢险队(组)由专职持证电工处置,随时处置安全用电中的问题,确保安全用电,随时准备参加突发事故中的触电抢险工作。
二、突发触电事故的应急处置措施
现场突发触电事故时,首先的工作就是断开电源,但断开电源时一要快,二要方法得当。首先弄清是高压触电还是低压触电,如果高压触电可采用下列方法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1)立即由对外联络组通知有关部门断电
(2)立即由高压电工抢险人员带上绝缘手套,穿上绝缘靴,用相应等级电压的绝缘工具按顺序拉开开关。
(3)立即由高压电工抢险队员抛掷裸金属线使裸线路短路接地,迫使保护装置动作,断开电源,抛掷之前,先接金属线的一端可靠接地后,然后再抛另一端,投掷的一端不可触及触电者和其它人。如果是低压触电,可采用下列方法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1)如果触电地点附近有电源开关或电源插销,可立即拉开开关拨出插销,断开电源,但应注意平时检查,防止单线开关断零而未断电源。
(2)如果触电者附近没有电源开关或插销,可由抢险电工用绝缘钳或有干燥木柄的斧头、铁锹立即切断电缆、断开电源。或用干燥木板等,绝缘物插到触电者身下,以隔离电源。
(3)当电线搭落在触电者身上或压在身下时,用干燥的衣服,手套,绳索,木板,木棒等绝缘物作为工具,拉开触电者或拉开电线,使触电者脱离电源。切忌徒手抢救触电者。
(4)如果触电者的衣服是干燥的,又没有紧缠在身上,可用一只手抓住他的衣服,拉离电源,但因触电者是带电的,其鞋绝缘也可能被破坏,所以救护人不得接触触电者的皮肤,也不能抓他的鞋。
(5)发生触电事故时,现场突发事件应急组织立即赶赴现场,由负责人(指挥)安排善后处理组对现场先照像或录像,安排抢险队(组)按上列预案进行现场抢险,对因救人和防止事故扩大而需移动的设备或设施时要先画出标记或照像录像,安排对外联络组立即将事故报公司突发事故应急抢险指挥部,由医疗急救组对触电者进行救治。
三.突发触电事故的应急抢险措施
1.当发现人触电后,可能由于痉挛或失去知觉等原因而紧抓带电体,不能自行摆脱电源,这时抢险人员选择适合的方法使触电者尽快脱离电源是救活触电者的首要因素,应根据具体情况以快为原则,必须使用适当的绝缘工具,最好用一只手操作,以防救护者触电。
2.为防止在高处触电者断电后发生的捽伤,可采用借环境条件急架安全网接人或用绝缘物安全网或绳子将固定等,方法防止再次捽伤的措施。
3.为防止站立触电者脱离电源后突然倒地后加重伤害或被其它物品再次伤害,可采用竖向拉开安全网或由抢险人员手拉绳索或安全网的方法接应倒下的触电者。
4.如果触电事故发生在夜间,要迅速解决照明问题,以利抢救,避免扩大事故。
5.如果触电事故发生在地下室等潮湿场所,抢险人员可利用干燥的木脚手板,木方等作绝缘物放脚下,以防自己触电。
四.突发触电事故的现场医疗急救措施
触电者脱离电源后,由医疗救护组根据触电者的具体情况,迅速对症救护,现场应用的主要救护法是人工呼吸法和胸外心脏挤压法。对触电者按以下三种情况分别处理:
(1)如果触电者伤势不重,神志清醒,但有些心慌,四肢发麻,全身无力,或者触电者在触电过程中曾一度昏迷,但已清醒过来,应使触电者安静休息,不要走动,并由医生前来诊治或送往医院。
(2)如果触电者伤势较重,已失去知觉,但心脏还有跳动和呼吸,应使触电者舒适安静地平卧,周围不要围人,以使空气流通,触开他的衣服以利呼吸,如果天气寒冷,要注意保温。并速报120急救中心或送往医院。如果发现触电者呼吸困难,微弱,或发生痉挛,应随时准备好当心跳或呼吸停止时立即做进一步的抢救。
(3)如果触电者伤势严重,呼吸停止或心脏跳动停止,或二者都已停止,应立即施行人口呼吸和胸外心脏挤压,并速报120医疗急救中心或送医院,但途中不得停止抢救。
一、目的
为了降低火灾事故发生时,对公司造成的不良影响,保证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和减少经济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国务院第393号令之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救援预案。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场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触电事故。
三、触电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 指 挥:
副总 指 挥:
通 信 组:行政部、品管部
引 导 组:仓储部
抢 救 组:四氢车间、糠醇车间、维修车间
救 护 组:经营部、行政部
善后处理组:企管部
四、职责
1.总指挥:(事前)审批“应急救助预案”,保证训练计划的实施与完成;(事中)指挥全面救助工作;(事后)组织有关人员协助上级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取证。
2.副总指挥:(事前)组织编制“应急救援预案”;(事中)协助总指挥保证“应急救援预案”的顺利进行;(事后)协助总指挥配合上级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取证,并写出内部调查、总结报告。
3.通信组:(事中)负责事故发生期间的通信联络工作,安排有关人员详细记录领导的指示及与有关部门、人员联络的情况。
4.引导组:安排有关人员在主要路口,引导专业救援车辆及人员,使其顺利到达事故现常
5.救护组:(事中)按总指挥的要求,指挥有关人员对事故现场伤亡进行救助,及时护送伤者到附近医院进行治疗。在专业救护人员到来后,按其要求协助伤、亡者进行救助。
6.善后处理组: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协助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对伤亡者家属进行安抚和理赔工作。
五、触电事故规模的划分
1.小规模触电事故:没有施工人员遇险,不能发生二次触电事故。
2.中等规模触电事故:遇险人数二人以上,不能发生二次触电事故。
3.大规模触电事故:施工人员遇险人数二人以上,有二次触电的可能。
六、抢险要求
1.触电事故发生后,由维护电工立即切断电源,防止抢险过程中发生二次触电事故。
2.小规模触电事故,由项目部报急救中心或直接将遇险者送往医院抢救。
3.中等以上触电事故,在项目部组织抢险的同时,立即上报公司安全部。
七、应急预案启动程序
1.事故发生时,如总指挥不在现场,在总指挥返回前,由副总指挥代替总指挥主持灭火工作。如果个别小组长不在现场,在组长返回前,按组员排列顺序,由本组成员代替组长组织灭火工作。
2.生产部任何管理人员有责任在接到火警报告后,在第一时间通知总指挥、安全员及通讯组成员。
3.触电事故发生后,现场的综合部有关人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判断坍塌规模、制定抢救方案、组织人员抢险。
4.属于小规模触电事故综合部可自行进行抢险。
5.属于中等以上规模触电事故,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6.通讯组工作程序:
6.1立即通知项目部相关人员到达事故现常
6.2 立即报告公司安全部。
6.3 如事故中有人受伤较重,通讯组长应立即向市急救中心报警。
7.引导组工作程序:
7.1 引导组长在项目部办公负责引导工作,并准备接受总指挥交给的新任务。
7.2 引导组成员,分别指挥有关人员在___街(路)与__街(路)交口,迎接并引导消防车辆(救护车)进入火警现常
8.救护组工作程序:
8.1 救护组长负责将救火现场的伤员情况及时通知总指挥。
8.2 救护组成员负责对轻伤员的伤口进行简单包扎及对重伤员的看护,并及时转交救护医生。
9.善后处理组工作程序:
9.1立即了解遇险人数、家庭、伤亡等情况并及时登记。
9.2 安排人员照顾被抢救的遇险人员,安抚遇险人员家属的情绪。
9.3 通知遇险人员家属,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公司,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遇险人员善后事宜。
10.其他要求:
10.1 触电事故发生后,本预案组织机构中各小组应同时启动救助工作程序。
10.2总指挥在接到报告后,必须亲临现场指挥,协调抢险、救援工作。
10.3 组织机构全体人员必须通力合作、全力以赴,玩忽职守者将由政府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10.4 由项目经理安排有关人员调查事故原因,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并将结果上报公司安全部。
八、应急联系电话:
1. 编制目的
为高效有序的应对我站油库房的日常消防以及油库漏油和突发性火灾事故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轻火灾事故造成的损失,保护我站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巴基河三级电站工程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水电站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油库漏油事件及火灾事故。
4. 工作原则
(1)重大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密切注意中央和地方各级防灾部门发布的预报预警信息,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
(2)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油库漏油防范工作和突发油库火灾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3)以人为本,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5. 事件类型与危害程度分析
5.1 火灾事件类型
按照油库火灾事故造成的伤亡情况和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即根据火灾事故的稳定性及危害性将火灾事故分为三级。Ⅰ级火灾事故、Ⅱ级火灾事故、Ⅲ级火灾事故。
Ⅰ级火灾事故:
(1)造成30人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火灾事故;
(2)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火灾事故。
Ⅱ级火灾事故:
(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万元以上50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的火灾事故; 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火灾事故。
(2)巴基河工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部位发生的火灾事故;
(3)消防安全三级管理单位发生的,火灾超过6小时以上未能有效控制,可能造成更大范围内的火灾的事故。
Ⅲ级火灾事故:消防安全三级安全管理单位发生的火灾事故,火灾在六小时以内的能有效控制的,未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火灾事故。
5.2 危害程度分析
水电站按照《危险源辨识、评价控制程序》的规定,根据巴基河三级电站对油库火灾事故的辨识,以及分布和特点,可能引发的事故及类型主要包括:
1、漏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影响人员生活用水等。
2、燃烧:可能造成人员烧伤、油库爆炸、人员伤亡等。
3、爆炸: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设备损失等。
6. 组织机构及职能职责
6.1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为了加强对油库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领导,全面落实我站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相关工作,水电站组织成立以陈兴福为组长,各部门及管理人员负责人为组员的的油库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领导小组。
组 长: 陈兴福
副组长: 刘俊
组 员: 罗太华
下设油库事故安全应急救援工作办公室,设置在现场调度室,负责油库事故安全应急救援日常管理各项工作。
主 任: 王江
副主任: 程祥勇
成 员: 龙兴莲
6.2 油库事故安全应急预案小组职责
(1)负责 “油库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决策和指挥。
(2)组织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习计划,并定期组织进行演习、评估和修改工作;检查督促做好油库漏油及火灾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3)组建义务火灾救援小组,并组织学习和演练。
(4)当发生油库火灾事故时,组织指挥义务救援队伍实施救援抢救行动,协调与外部应急力量、响应政府部门等的`联系。
(5)组织人员对事故进行调查,并总结应急救援工作中的得与失。
应急预案启动后,项目经理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造成人员缺少的,应采取相应方法补救。
6.3 应急救援机构成员分工
组 长:陈兴福
在项目应急救援工作中全面负责,为应急救援总指挥。负责向利源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相关领导部门报告油库安全事故的有关情况。
项目总工:刘 俊
在应急救援工作中提供总体技术支持,并负责组织和督促制订应急救援方案,同时指导和监督该应急预案的实施运行。
副经理:罗太华
负责事故现场的组织和指挥工作,有效的将救援现场人力、物力、财力资源进行调度;组织该应急救援预案技术方案的具体实施。
成员: 王江、程祥勇、高兴凤、刘媛、龙兴莲、李双哈
职责:组织本部门人员参与应急救援技术方案的编制并现场指导实施;为应急救援工作提供安全技术指导及保障工作。
(1)负责开展项目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加强员工的防火意识和防火知识。
(2)负责在事故发生后保护现场,做好现场记录照片、录像或绘制草图等资料的收集。
(3)组织清点、疏散受灾人员、统计伤亡人数。
7. 预防与预警
7.1 危险源监控
监控方式、方法:项目部日常巡查,对重点部位重点检查。
预防措施:
①密切保持与电站油库保养人员与现场检查人员的联系,及时获得油库的基本安全信息。
②时刻注意当地天气,在打雷、打闪来临前,应立即通知施工营地相关人员,对油库用电及周边电路进行断电,以免因火花造成爆炸。
③每天都要对油库进行安全检查,如有漏油现象尽快上报并解决。
7.2 预警行动
当油库火灾事故发生时,在事故地点及附近人员一旦发现,要立即利用电话、手机或派出人员等方法,迅速将事故发生地点、事故类型、和事故的危害程度向现场调度室值班人员或电站油库火灾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汇报。项目部应急救援小组按照应急预案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并通知各部门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
8. 信息报告程序
事故报告内容
突发性油库火灾事故和事故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油库火灾事故和事故发生(或发现)时间、详细地点、受灾范围(或受威胁对象)、危害程度。
2、油库火灾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油库火灾事故的潜在危险程度、危害程度估计及发展趋势的初步评估。
3、油库火灾事故和事故发生原因初步判断。
4、油库火灾事故和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态初步控制情况。
5、下一步计划采取的措施(包括需请求支援的事项)。
8.1 应急反应人员向外求援的联系方式
油库火灾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应及时向上级相关部门汇报、并保持信息畅通。
内 外部通信方式如下:
具体联系方式见附件《有关应急部门、机构或人员联系方式》。
9. 应急处置
9.1 响应分级
按照巴基河电站火灾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三级响应。
发生Ⅰ级、Ⅱ级火灾事故时,请求由管理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请求启动巴基河三级电站应急预案。发生Ⅲ级火灾事故时,启动利源公司专项应急预案。同时上报警消中心和当地政府应急指挥部。
9.2 分级响应程序
(1)现场临时指挥部成员和各救援小组组成员立即到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2)根据现场情况,研究制定有效的救援方案;
(3)统一指挥和调配现场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
(4)及时向管理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续报事态发展和现场救援情况;
(5)必要时请求兄弟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协助增援。
(6)密切保持与业主及监理单位的联系,及时获得恶劣天气预警信息。
(7)一旦出现油库火灾事故,迅速上报我站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展开油库火灾事故的救灾工作,并及时掌握相关的数据资料,做好信息的上传下达工作。
(8)由油库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达应急救援命令,相关部门立即进行现场抢险、人员疏散、设备、物资调离等应急救援工作。
(9)突发性油库火灾事故发生后,油库火灾事故应急救援小组领导立即派人赶赴事故现场,负责事故现场保护,计划合同部门协助开展收集证据工作。
(10)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对特别重大油库火灾事故进行深入调查和评估,分析事故原因,弄清事情真相,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教育等。
(11)电站油库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及时、准确、全面、客观地向上级有关部门和社会发布特别重大或重大突发事件的信息。
(12)发生油库火灾事故发生时,人员必须撤离至安全地带。
10. 附则
本应急预案由巴基河三级电站组织制定并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工作原则
1.3 编制依据
1.4 现状
1.5 适用范围
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应急组织机构
2.2 应急组织机构的职责
2.3 组织体系图
3.预警级别
3.1 一级预警
3.2 二级预警
3.3 三级预警
3.4 四级预警
3.5 各级预警响应
4.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4.1 事故的报告和确认
4.2 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发生单位及归口管理部门接后职责
4.3 现场的保护
4.4 供水重特大事件报告内容
5.应急处理响应工作程序
5.1 应急处理办公室响应工作程序
5.2 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发生初期自救措施
6.应急抢险和救援
6.1 各有关部门相关处理应急事件基本程序
6.2 供水企业有关职能部门在应急处理工作中的主要任务
7.主要突发事件抢险抢修应急预案
7.1 滤池、沉淀池、清水池防投毒预案
7.2 液氯泄漏事故处理预案
7.3 爆管抢修工作预案
7.4 对泵房及龙虎洞输水管道等实施爆炸时的应急预案
7.5 水厂突然失电造成泵房出水管产生水锤击穿阀门,引起泵房被淹时的工作预案
8.应急处理与反馈
8.1 应急处理的组织与协调工作
8.2 奖励与责任
9.附则
9.1 预案解释部门
9.2 预案管理与更新
9.3 预案实施或生效
1.总 则
1.1 编制目的
为确保汝城县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损失,保障县城供水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1.2 工作原则
1.2.1 统一领导,明确职责
我县供水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由县政府供水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职责明确,分工协作。
1.2.2 统筹规划,协调配合
我县供水安全保障体系纳入本县公共安全检查保障体系统一规划建设,在统一的安全保障体系中,各部门在明确职责的基础上加强协调、信息共享、密切配合。
1.2.3 依靠科学,处置快捷
在事故应急救援处理过程中,充分利用一切先进科学技术、设备、手段,快捷高效妥善处置。
1.3 编制依据
本应急预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供水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及本县供水实际情况制定。
1.4 现状
本县供水企业此前已建立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但该应急预案主要以本县供水企业为主体,没有纳入本县公共安全防范体系的总体规划中,物质和资金的保障程度不够。
1.5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供水区域范围内发生的下列重特大突发事件的抢险救援、应急处理工作。
突发性事件主要包括:
1.5.1 城市水源或供水设施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污染;
1.5.2 取水、拦河堤坝、取水管涵等发生垮塌、断裂致使水源枯竭;
1.5.3 地震、洪灾、滑坡、泥石流等导致取水受阻,泵房(站)淹没,机电设备毁损;
1.5.4 消毒、输配电、净水构筑物等发生水灾、爆炸、倒塌、严重泄漏;
1.5.5 城市主要输供水干管和配水系统管网遭受大面积破坏或突发灾害影响大面积及区域供水;
1.5.6 调度、自控、营业等计算机系统遭受入侵、失控、毁坏;
1.5.7 传染性区域疾病;
1.5.8 战争、破坏、恐怖活动等突发事件导致水厂停产、供水区域减压等;
1.5.9 供水水质出现问题造成人员病亡;
1.5.10 干旱季节,取水水源严重缺乏。
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应急组织机构
2.1.1 成立汝城县供水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由分管城建的副县长任总指挥,分管城建的县政府办副主任、县建设局局长任副总指挥,县安全生产监管局、县卫生局、县建设局、县公安局、县供水部门等单位的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
2.1.2 应急指挥部下设应急处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建设局,由建设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2.1.3 县供水企业建立常设供水安全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2.2 应急组织机构的职责
2.2.1 应急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1)组织指挥各方面力量处理本县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统一指挥对事件现场的救援,控制事件的蔓延和扩大。
根据应急处理的需要,紧急调集人员、储备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必要时,对人员进行疏散或者隔离,并可以依法对传染病疫区实行封锁。
(2)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做好供水抢险救灾、灾害调查、后勤保障、信息上报、善后处理以及恢复供水秩序的工作。
(3)及时将灾害性质、程度、范围、处置举措等报告县政府,纳入县政府统一指挥和处置。
(4)督促加强水质检查检测,在完善自身机构、设备、人员的基础上,落实不能检测项目的协作单位或支援单位。
(5)督促各有关部门制定相应的供水应急处理实施预案,并监督其贯彻执行。
(6)检查督促各有关单位做好供水各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准备工作,督促建立健全应急抢险、救灾及救援队伍。必要时,组织重点防范单位进行应急处理的演练。
2.2.2 应急处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负责做好本县供水重特大事件接处警工作,应急处理办公室在联动处警时具有以下权限:直接处置权、联合行动指挥权、临时指定管辖权。
(2)指导各有关单位制定供水应急处理预案和开展检查及演练。
(3)本县供水重特大事件发生接报后,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并将领导的指示转达给有关单位。随时掌握应急处理进展情况,保障整个应急处理工作有序进行。
(4)研究向上级报告突发事件及应急处理的信息,拟出初稿报领导审批后上报。
(5)组织召开事件现场会议。
2.2.3 供水企业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在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负责本县供水突发事件的具体抢修工作;制定各项供水安全检查事故应急实施方案和各项技术保障措施;做好相应的各项物质储备重要设施、设定建立后备措施;加强备用水厂的建设和保护;及时报告事态趋势及状况。
2.2.4 供水事故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建设局:承担供水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起草、修改供水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检测、接受供水事故报警、预警信息,做好供水事故发展动态后续报告,协调供水事故应急救援行动,组织开展供水事故调查工作。
卫生局:迅速组织和指挥医疗救援队伍展开城市供水事故伤员抢救工作,及时向供水事故医疗应急指挥部报告情况,紧急调派医务人员,医药物质,医疗设备,协调使用急救场所。
安监局:协调供水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参与供水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公安局:(含消防大队)负责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等事故现场,参与供水事故伤员抢救和人员疏散工作,负责对供水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协调停水后的紧急供水工作。
广电局:做好供水事故信息广播电视宣传工作。
电信公司:保障供水事故应急处置通信畅通。
供电公司:负责保障供水事故应急供电畅通。
文塔社区:指导、协调做好供水事故伤亡人员家属安抚工作。
2.3 组织体系图
县政府 县供水应急指挥部
卫生局安监局建设局公安局
新闻媒体通讯部门供水部门供电部门社区组织
3.预警级别
本应急预案事故预警按一级至四级分级排序,其中,一级为最高级别预警。
3.1 一级预警
3.1.1 供水设施及管网发生故障,造成对供水区域内8万居民中止供水,且36小时以上不能恢复供水。
3.1.2 液氯钢瓶发生爆炸,造成大量泄漏,危及人民生命安全。
3.1.3 水源受到严重污染,致使出厂水出现严重异臭、异味或毒理学、放射性、微生物指标出现严重超标,造成人员病亡。
3.2 二级预警
3.2.1 供水设施及管网发生故障,造成对供水区域内5万居民中止供水,且36小时以上不能恢复供水。
3.2.2 液氯钢瓶发生爆炸,造成大量泄漏,危及人民生命安全。
3.2.3 水源受到严重污染,致使出厂水出现异臭、异味或部分水质指标明显超标,造成较大影响。
3.3 三级预警
3.3.1 制水设施及管网发生故障,造成对供水区域内3万居民中止供水,且36小时以上不能恢复供水。
3.3.2 液氯钢瓶发生中度泄漏,造成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3.3.3 水源受到污染,致使出厂水个别水质指标明显超标,造成一定影响。
3.4 四级预警
3.4.1 制水设施及管网发生故障,造成对供水区域内2万居民中止供水,且36小时以上不能恢复供水。
3.4.2 加氯设施发生轻微泄漏。
3.4.3 因受水源污染,或因制水设施或管线设施故障,致使用户的管网水质个别水质指标出现轻度超标。
3.5 各级预警响应
3.5.1 一级预警:由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现场亲自指挥;
3.5.2 二级预警:由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现场亲自指挥;
3.5.3 三级预警:由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现场亲自指挥;
3.5.4 四级预警:由供水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现场亲自指挥。
4.事件报告和现场保护
4.1 事故的报告和确认
本县供水重特大事件发生后,现场人(目击者,单位或个人)有责任及义务立即拨打应急指挥或应急处理办公室电话报告,接到报告后,应急指挥部应立即指令相关部门2小时内派员前往现场初步确认是否属于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
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一经确认,应急指挥部或应急处理办公室按指令须立即向县政府领导报告,并启动应急处理预案。
4.2 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发生单位及归口管理部门接后职责
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发生单位及归口管理部门,接后必须做到:
4.2.1 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件扩大。
4.2.2 严格保护事件现场。
4.2.3 迅速派人赶赴现场,负责维护现场秩序和证据收集工作。
4.2.4 服从县政府统一部署和指挥,了解掌握事件情况,协调组织事件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理等事宜,并及时报告事态趋势及状况。
4.3 现场的保护
4.3.1 因抢救人员、防止事件扩大、恢复生产以及疏散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作好标志,采取拍照、摄像、绘图等方法详细记录事故现场原貌,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4.4 供水重特大事件快报内容
发生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的单位及归口管理部门应在事件发生后8小时内写出事件快报,分别报送县政府及当地安监、公安、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检察、总工会。供水重特大事件快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4.4.1 事件单位的详细名称、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及地址。
4.4.2 事件单位的经济类型、生产规模、水厂座数、水源地(地表、地下)处数。
4.4.3 发生事件的时间、地点、类别。
4.4.4 事件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4.5 事件的简要经过。
4.4.6 事件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断。
4.4.7 事件发生后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及事件控制情况。
4.4.8 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4.4.9 事件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5.应急处理响应工作程序
5.1 应急处理办公室响应工作程序
5.1.1 应急处理办公室接到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报告后,经核实,立即报告应急指挥部。根据总指挥或副总指挥的指令,立即调度有关专业队伍赶赴现场。
5.1.2 现场指挥立即召开现场分析会,采取相应措施、部署应急处理工作,组织各专业队伍全面开展现场保卫、抢险救灾、医疗救护、事故调查、善后处理等工作。
5.2 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发生初期应急自救措施
5.2.1 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发生初期,事件单位及现场人员应积极采取有效的自救措施,全力进行全方位的救援、抢险和处理,排除险情和抢救人员、财产,防止事故的蔓延、扩大。
5.2.2 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发生后,事件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抢救,在抢救救援和事件调查处理期间不得擅离职守。
6.应急抢险和救援
6.1 各有关部门相关处理应急事件基本程序
在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发生后,所在地供水企业的各有关部门应当按照相关处理应急事件的基本程序,迅速组织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6.1.1 领导小组应及时启动实施相应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并随时将事件抢险救援情况报告县政府。
6.1.2 应急处理办公室指令各类通讯工具24小时待命,保持联络通畅,情况详明、指令准确、调集车辆、施工机具和物资,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开展。
6.1.3 安全保卫部门负责事件现场的伤员抢救、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对肇事者等有关人员应采取暂时监控措施,防止逃逸。
6.1.4 水质检测部门应及时赶到现场了解水质污染情况,尽快做出水质分析报告,决定采取的措施。若属严重污染,危及供水区域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应报告应急处理办公室,立即停止取水,并同时报告领导小组和当地环保、防疫部门。
6.1.5 源水严重污染或水源枯竭,除加强保护和使用其它能用水源进行供水外,报请县政府必要时启动各种自备水源连通供水管网供水,解决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用水。
6.1.6 机电设备、净水构筑物、消毒系统等水厂生产运行设施,由技术专业人员负责抢险抢修和采取应急措施恢复运行。
6.1.7 事件单位须迅速组织自救和疏散人员,如实报告事件发生原因、现场危险品存放情况以及控制危险源的方法等,并配合抢险救灾队伍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6.1.8 事件单位及相关部门要积极妥善做好受灾职工的善后工作。
6.2 供水企有关职能部门在应急处理工作中的主要任务
6.2.1 调度中心(室)
(1)调度中心(室)为供水企业应急联动的指挥调度和信息枢纽,接到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报警后,应立即核查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和事件性质并做出初步判断,迅速指令事件单位先期处置,及时向领导小组和应急处理办公室报告。
(2)指令应急处理预案规定的各项通讯工具保持24小时待命,保持通讯畅通。
(3)按领导小组指令报请县应急指挥部启动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工作预案,并迅速调集人员、车辆、机具、设备、物资到达指令区位。
(4)统一衔接外部协调、支援单位、报告相关资料及信息。
(5)随时掌握重特大突发事件的变化,为上级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6.2.2 生产技术部门
(1)接到调度中心(室)的报告后,负责并组织机电维修,设备操作人员对机电设施、消毒系统、计算机系统的灾害进行抢险抢修,及时恢复运行功能。
(2)负责发生水厂净水构筑物倒塌时组织抢修,组织开展灾后工程灾害调查,核实受灾情况和评估经济损失。
(3)组织设计单位对所设计的项目进行检查鉴定,提出抢修恢复方案和其他处理意见。
(4)组织水质污染灾后调查,报告受灾情况。
6.2.3 水质检测部门
(1)指导并加强水厂相关部门和人员观察、检测源水、出厂水、管网水的水质,确保水质符合国家标准。
(2)配合公安机关实行治安管理、交通管制,预防和制止破坏活动。
(3)负责对配电系统、消毒系统、化验检测有毒药剂等危险源的监控。
(4)组织、协调重大、特大事故的调查,随时掌握事态动向,及时报告进展程度。
(5)物资供应部门
负责组织、运输、供应抢险救灾物资和恢复生产的物资。
7.主要突发事件抢险抢修应急预案
7.1 滤池、沉淀池、清水池防投毒预案
7.1.1 各水厂对滤池、沉淀池、清水池的专人管理,明确岗位责任制。
7.1.2 明确各水厂的滤池、沉淀池、清水池的安全防范管理制度、具体要求,控制外来人员参观访问,严把单位门口、滤池和各个出入口关,严格执行各项登记、验证手续,加强有毒有害化学危险品管理,组织安全防范检查,及时抓整改。
7.1.3 一旦发生水源和制水、供水系统受到有毒化学物品污染时的主要措施:
(1)立即由事发单位停止供水、控制污染扩散。
(2)由安全鉴定检测队伍迅速检测水源地、制水、供水设施和源水、出厂水的.污染情况。
(3)由排险抢险队伍配合有关部门清除污染。
(4)由抢险队伍紧急抢修、更换设施或采取其他方式保证居民生活用水。
7.2 液氯泄漏事故处理预案
7.2.1 水厂值班人员应立即向厂调度室报警,现时迅速果断地采取紧急措施,控制事故的扩大,并接应救援力量。
7.2.2 厂调度室接到报警后,应立即上报主管领导,并按“紧急回厂有关人员名册”通知指挥人员、救援人员到岗(夜间或双休日由厂值班人员暂时担负指挥工作)立即启动本单位化学事故应急预案,并向公司、上级有关部门、地区街道报警。
7.2.3 现场指挥人员应迅速就位,按各自职责,分头现场指挥,并与指挥中心保持联络。
7.2.4 发生事故的部门,应迅速查明事故发生的源点,泄漏部位及原因,凡能经应急压罩处理而消除事故的,则以自救为主。如泄漏部位自已不能控制的,应开启中和设施、隔离水帘,立即向指挥部报告并提出泄漏或抢险的具体措施。如果支管泄漏,应立即关闭相应数氯瓶和针阀或钢球阀,并开启中和设施。
7.2.5 迅速组织人员疏散,备好交通运输工具。保卫治安人员应配合做好警戒、疏散工作。
7.2.6 抢修人员根据指挥中心下达的抢救指令迅速进行抢修,控制事故扩大。
7.2.7 经紧急处置无法控制出现大面积泄漏时,由现场救援人员迅速报119特警大队,请求支援。
7.2.8 医疗人员与消防人员配合,立即救护伤员和中毒人员,并对其他人员采用简单的防护措施。
7.2.9 积极做好善后工作。
7.3 爆管抢修工作预案
7.3.1 维修110接到抢修电话后,立即报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并组织人员、设备、物资迅速赶赴现场。
7.3.2 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接报告后立即通知公司调度室,及时调整供水调度方案。
7.3.3 由维修人员关闭距爆管点两端近点阀门,并进行抢修。
7.3.4 由应急领导小组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发布相关区域停水信息。
7.3.5 36小时内不能恢复供水时,由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报县应急指挥部,请求联系相关单位为居民送水。
7.3.6 由公司劳资部门联系保险公司做好相关水毁设施、房屋、财物的理赔工作。
7.4 对泵房及龙虎洞输水管道等实施爆炸时的应急预案
7.4.1 迅速报110
7.4.2 由公司应急救援队伍协助公安人员紧急救援疏散泵房内及周边人员,营救伤员。
7.4.3 由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组织安全鉴定检测队伍对泵房设施或管道进行必要的检测和安全性鉴定,并提出修复、加固或拆除重建的处置意见。
7.5 水厂突然失电造成泵房出水管产生水锤击穿阀门,引起泵房被淹时的工作预案
7.5.1 由公司应急领导小组迅速组织抢修人员抽干泵房的积水。
7.5.2 由物资供应部门迅速调集阀门、电机到位。
7.5.3 由抢修人员更换电机、阀门。
7.5.4 由公司政工部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发布相关区域停水信息。
7.5.5 36小时内不能恢复供水时,由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报县应急指挥部,请求联系相关单位为居民送水。
7.5.6 由公司劳资部门联系保险公司做好相关水毁设施、房屋、财物的理赔工作。
8.应急处理与反馈
8.1 应急处理的组织与协调工作
8.1.1 处置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工作预案启动后,供水企业内部实行董事长负责制,领导小组按照职责分工,对管辖范围内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并实行责任追究制。
8.1.2 应急处理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应当纳入县政府的工作预案,服从县政府统一指挥,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和支援、协助单位做好处置工作。
8.2 奖励与责任
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事件单位和供水企业有关部门应当认真进行总结、分析、吸取事件教训,及时进行整改,并按照下列规定对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奖惩:
8.2.1 对在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的抢救、指挥、信息报道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的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8.2.2 对在发生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时迟报、漏报、瞒报、误报信息,造成重大损失的人员,或在处理事件中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认真负责,或临阵脱逃的人员以及危害抢险救灾工作的人员应由所在单位或上级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附 则
9.1 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具体由县供水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解释。
9.2 预案管理与更新
县供水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可根据情况变化,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9.3 预案实施或生效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一、应急救援责任制及组织机构
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实行施工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和分级分部门负责制,由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小组统一指挥抢险救灾工作。当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在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预案》要求,履行各自的职责,做到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快速、高效、有序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一)、应急救援小组组成人员及职责
应急救援小组人员:
组长:(公司项目经理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成
员:
1、按照《预案》实施情况,组织、协调、指挥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尽全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根据事故发生状态,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指挥各部门有条不紊的进行抢险救灾工作;
3、在救灾过程中随时掌握《预案》实施情况,并对《预案》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采取适当处理措施;
4、在负责区域内为事故现场紧急调用各类物质、设备、人员防火用具并提供场地,抢险救灾结束后要负责督促事故单位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
5、事故发生以后,应急救援小组应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对于超出自身处理能力的事故,要及时请示。
6、对于在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抢险救灾中工作成绩卓越的部门和个人,安全事故应急小组应给予其适当的表彰和奖励。对于不履行救援职责的,延误隐瞒安全事故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构成安全事故责任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应急救援小组组长、副组长的职责
1、协同商议救援命令,指挥各部门抢险救灾并监督落实;
2、通知并联络应急救援小组有关成员,做好应急准备后立即投入救援;
3、选址建立现场救援指挥部,综合协调各部门救援工作。
4、事故灾害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决定是否应采取疏散措施;
5、现场检查救援工作,提出救援方案,指挥员工开展救援工作;
6、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适时发布公告,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公布于众。
(三)应急救援小组成员的职责
1、小组成员应具备较高的安全警惕性,熟知安全规范并带头自觉遵守;
2、应急救援小组成员应积极配合组长的工作,做好救援准备措施;
3、事故发生后,救援小组成员要立即到位,及时开展救援工作;
4、在救援行动中听从上级指挥,统一协调行动;
5、应急救援小组在抢救行动中要尽心尽责,将人员伤亡和物资损失降到最低;
6、协助组长做好事故处理工作。
(四)登高用火施工规范及施工人员详细
1、施工现场的平面布置和施工方法,均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明火作业、易燃材料、仓库、办公等区域。
3、施工现场的道路应保持畅通,夜间应设照明,并配备值班巡逻人员。
4、焊、割作业区与氧气瓶、乙炔瓶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米,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米。
5、氧气瓶、乙炔瓶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有效,否则严禁使用。
6、施工现场需挂警示牌,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规定。
(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证者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2)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得进行焊割。
(3)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的情况,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易燃易爆,不得进行焊割。
(4)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溶器未经彻底清洗或未排除危险之前,不准进行焊割。
(5)有可燃材料作保温、隔音、隔热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6)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了解情况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7)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
(8)在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割。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应严格按照用电的安全管理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和人身伤亡事故。
7、施工现场的可燃、易爆材料要堆放规整,保持良好的通风,放置灭火装置和警示牌,由专人管理。
一、目的和依据
为了在发生突发事件时,相关责任人能及时、有效地组织救援,把损失减少到最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餐厅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拟定本预案。
二、机构设置
为了能充分保证本预案的实施,把责任落实到各责任人,特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小组,小组成员由安全监管部及餐厅门店经理或负责人组成。
(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小组成员名单:组长:副组长:成员:
(二)小组各成员职责:
组长: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小组的组织、指挥、协调;副组长:负责突发事件应急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指导;
成员:负责所辖区域应急措施的落实、救援组织和善后处置,协助小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三、各类突发事应急预案
(一)斗殴案件应急措施:
1、当餐厅内发生斗殴事件时,应立即制止劝阻及劝散围观人群;
2、如双方不听制止,事态继续发展,场面有难以控制的趋势时,应迅速报告公安机关及知会安全监管部人员。保安员应在现场戒备,防止事态扩大;
3、如餐厅物品有损坏,则应将斗殴者截留,要求赔偿。如有伤者则予以急救后交警方处理。现场须保持原状以便警方勘查,并协助警方辩认滋事者;
4、如斗殴者乘车逃离,应记下车牌号码、颜色、车型及人数等特征,交警方处理;
5、保安员协助警方勘查打斗现场,收缴各种打架斗殴工具。
(二)火灾应急预案
1、灭火原则:
1)先救人后救火,尽量避免人员伤亡。
2)首先疏散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避免火势扩大。
2、各岗位应急程序:
1)火灾现场第一发现人发现烟火时,立即拨通餐厅消防值班室电话向消防值班人员报告,并说明自己的姓名、职务、失火地点、火势大小。
2)按响离自己最近的紧急报警器(手动报警按钮)。
3)用最近的灭火器材阻止火势蔓延。
4)当餐厅发生火警时,管理人员须立即赶赴现场查看,确认发生火灾后应立即通知安全监管部和值班经理。
5)安全监管部接到火灾确认信息后,应马上告知总机通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小组成员到火灾现场组成灭火指挥部。同时,通知当班保安部组织保安员按火场岗位安排开展疏散、灭火、救援工作;
6)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小组成员及时向总指挥(总经理)汇报火势情况,并按照总指挥的指示及时报警;
7)值班保安在控制闲杂人员进入的同时引领消防车进入酒店。
8)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小组在接收到火灾信息的同时,应立即组织人员准备疏散用湿毛巾送往火场。
9)餐厅经理向全体人员通告火情,调节控制好大厅和包厢以免造成混乱场面。
10)指派专人组织客人疏散,让客人不要惊慌有秩序地疏散出去,到集合点集中。
11)派人对餐厅和每个包厢进行检查,看是否有未熄灭的蜡烛、固体酒精炉、烟头等物要将它们彻底熄灭,抢救贵重物资。
12)最后切断电源锁门离开。
3、疏散方法及注意事项
1)疏散的唯一途径是消防楼梯。
2)火灾情况下,所有的电梯自动锁在首层。切记:千万不能乘坐电梯疏散。
3)一般情况下,要使用最近的楼梯疏散。如果某楼梯被烟雾封住时,尽可能使用其他楼梯疏散。因为疏散楼梯有正压送风和排烟功能,疏散时比较安全。
44)进入疏散楼梯后,要沿着楼梯往下走。不要因为下面的烟雾大,而试图往上走。
5)如果走廊里充满烟雾,要注意寻找紧急的`指示灯,朝着指示灯的方向走,千万不能搞错方向。
6)当直立行走困难时,应弯腰前进或跪在地下爬行。因为在底部保留着一部分新鲜的空气。
7)一般在一层有直接通到楼外的安全门,要记住到一层后应该要往楼外走,不要再沿楼梯走到地下室。
8)各个餐厅门店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指定一个火灾疏散集合地点。发生火灾后,疏散客人至指定地点集合,不要随便离开。
4、其他人员:
1)未接到撤退指令,不得离开各自岗位。
2)保持镇静,不得奔跑或有惊扰客人的任何举动。
3)非必要不得使用酒店电话,以免干扰灭火指挥和疏散通知。
5、灭火战斗后工作:
1)指挥员必须吩咐有关人员搞好现场警卫工作,保护好现场,防止死灰复燃及现场遭受破坏。
2)保安部安排消防人员或协助上级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勘察,以及各项调查处理。
3)餐厅进行人员集结,清点本餐厅人员有无缺少。
4)迅速组织所属人员撤离现场。
6、要求:
1)一切行动听指挥,做到令行禁止、雷厉风行、协调一致,严禁发生人为的技术规范伤害和伤亡。
2)全体员工要提高安全意识,熟悉此预案所赋予的任务和职责,打有准备之仗。
(三)食品卫生中毒事件应急措施
1、在餐厅内发现任何人有中毒症状,无论是误服或故意服毒,应立即报警,并向总经理汇报;
2、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呼救,等待医务人员求援;
3、经警方同意后查看中毒者证件等物品,由警方通知中毒者的单位或亲友;
4、保护中毒者所在现场,不要让任何人触摸包厢内的食物或有毒或可疑有毒的物品(如:药物、容器、饮品及食物、呕吐物等);
5、将中毒者的私人物品登记、保管或按警方要求交给警方,并签收;
6、将有关资料(警车、救护车车号;到达及离开的时间、警方负责人姓名等资料)登记备案;
7、发现投毒者或可疑人员时立即截留,交警方处理;
8、把客人用餐的菜肴和餐具及残渣封存,交由警方化验、鉴定。
(四)客人醉酒应急预案
为确保餐厅客人、员工人身和财物的安全不受侵害,以及餐厅的财产安全,为防止客人酒后闹事及醉酒不醒等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做到有准备、有措施,特制定以下应急预案。
1、在餐厅消费的客人醉酒的处理
1)餐厅各岗点员工发现有醉酒客人,立即向餐厅管理人员报告并做好跟踪。餐厅应立即停止对醉酒客人的酒精饮品的供应。2)保安部人员到场后尽快把醉酒客人带离公共场所和营业场所,以防醉酒者的行为影响正常经营(注:有随行人员在场请随行人员协助或通知其家属、单位)。
3)安定醉酒客人情绪,提供必要的服务
4)如醉酒客人出现躁动不安或昏睡不醒、皮肤湿冷、口唇发紫、心跳加快,甚至抽搐、昏迷。这时要急送医院治疗。送院途中要让中毒者侧卧或俯卧,以免呕吐物误入呼吸道。
2、醉酒客人在店吵闹时的处理
餐厅各岗点员工也应注意观察,如发现有醉酒客人或醉酒客人有闹事迹象的及时向保安部汇报。
1)发生客人醉酒闹事时,服务员的处理程序:
①报餐厅保安:一旦发现客人醉酒闹事事件,在场服务员要及时报告保安部。
②引导围观人员撤离现场,收藏所有可以搬动的物品及危险物品等,以防损坏餐厅物资和危及人员人身安全。
③避免与醉酒客人发生争执。
2)保安部接报警时的行动
①接到报警保安人员要立即赶到现场,并及时通知安全监管部人员到场处理必要时向110报警。
7②保安人员与醉酒客人接触时,应注意方法不能激怒酗酒者,应尽量让其陪同人员劝告防止事态升级,并把肇事者带到安全部位处理;
③保安人员协同服务人员检查现场遗留物,查清饭店设施是否遭受损失,损失程度、数量报餐厅经理或相关管理人员,并协助处理。
④如事态严重,有伤害事故发生,事态不受控制时应及时与当地派出所联系;
⑤如醉酒闹事人员较多,应尽快向110报警,监控中心做好现场监控,对主要人员进行特写录像。及时通知保安做好公安人员的引导工作。
⑥安全监管部:接到报告后,立即到达出事现场,发出控制事态发展的指令,负责弄清双方当事人的身份、国籍、居住地点,如有伤害事故发生,视情况送往医院或拔120抢救。
(五)停电应急预案
1、服务员应保持镇静,先稳定好客人的情绪,并迅速开启应急灯,或帮客人点燃蜡烛(蜡烛统一存放管理)。
2、提醒客人坐在原地位置,并看管好自己的物品。
3、餐厅经理在第一时间里把停电的事情报告给工程部经理,查明停电原因,如果是餐厅内部停电,马上组织维修,如果是区域停电,或其他原因一时无法维修,应向宾客表示歉意和向客人做好解释。
4、收银员准备好一盏应急灯和一只手电筒。
5、给客人结账时,核对好单子,没有上的菜给客人退菜,并一一做道歉。
6、当班的领班立即到吧台拿好手电,站到餐厅出口,给客人做指引。
(六)煤气、天然气泄漏的应急预案
1、厨房如发现有天然气或煤气泄漏,员工应立即关闭该区域的总阀门,并通知厨师长或部门办公室领导,打电话到值班经理,报告情况。
2、餐厅在场最高领导统一指挥,必要时疏散人员,保持冷静,启闭照明灯,开换气扇,也不要脱换衣服,以防静电产生火花。并禁用电器设备(包括手机,对讲机,电话等)。
3、确认为真实情况,立即报告给安全监管部,联系天然气公司,并拨打119请求支援。
4、施救人员到达现场,采取一定的措施并戴上防毒面具。
5、如发现有中毒者,受伤者应立即小心妥善的将人员抬离现场,送到救护车。
(七)餐厅员工受伤紧急处理程序
1、餐厅应配备药箱,主要有:消毒水、药棉、消炎药、创可贴、纱布、烫伤膏、棉签等。当有餐厅员工发生摔伤、手被割伤,滑倒等情况时,作应急处理。
2、发生此类事件时,首先领班立即把情况报告给餐厅经理,餐厅经理看受伤情况,立即下达指令。
3、当受伤比较严重时应立即送伤者到附近的大医院,要有主管以上陪同人员两名以上,并立即报告情况至安全监管部和总经理,请总经理出面妥善安排处理。
四、在以上突发事件范围以外的特殊事件的应急处理参照以上措施进行安排。此预案的演练由安全监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为了建立我县教育系统重特大事故及重大突发事件救援应急体系,提高重特大安全事故及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反映能力和救援工作整体水平,最大限度地减轻重特大事件及重大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县学校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全县中小学、幼儿园、职业中学发生的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含3人)或重伤10人以上(含10人)的急性中毒50人以上(含50人)或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以及其他性质特别严重,影响重大的安全事故和重大突发事件。主要包括:
(一)学校(幼儿园)的建筑物倒塌及走廊、通道、楼梯道拥挤造成学生伤亡的事故;
(二)学校(幼儿园)发生的重特大火灾事故;
(三)学校(幼儿园)建筑工程发生的安全事故;
(四)学校(幼儿园)师生发生的集体急性中毒事故;
(五)发生的造成师生伤亡和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
(六)学校(幼儿园)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发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
(七)各类自然灾害引发的学校安全事故;
(八)学校(幼儿园)发生暴力恐怖事件等重特大安全事故;
(九)学校(幼儿园)发生的重大群体性传染性疾病等事件;
(十)学校发生的学生重特大溺水死亡事故;
(十一)校外集体活动、集会、演出等发生师生伤亡的事故;
(十二)一年一度的高考、中考等大型考试活动中发生的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
二、实施原则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旬阳县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总指挥部的组织指挥下和旬阳县教育局特重大事故及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重大安全事故抢救和突发事件处理工作。县教育局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对重特大事故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指挥和组织实施;各学校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启动应急预案。
三、重特大安全事故及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处理指挥机构及职责
县教育局成立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重特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县教育局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纪检书记、考试管理中心主任、政府教育督导室、督学任副组长。成员由各股办、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管安全工作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教育股长、行政股长、人事股长、计财股长、督导室负责人分别任办公室副主任。各乡镇教育办主任、各级各类学校校长(幼儿园长)为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责任人,直接负责重特大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报告、现场保护等前期事故应急救援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四、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督促指导县直学校(幼儿园)和乡镇教育办制定各自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二)定期指导预案的演练;
(三)重特大事故和突发事件发生时,快速向县委、县政府、市教育局汇报并向相关部门报告事故及突发事件的实际情况;
(四)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及有关人员快速开展现场安全保卫,事故区域警戒和治安管理,维护学校、幼儿园正常的教育秩序和社会治安。
(五)做好事故现场的交通疏导和人员疏散工作,阻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出事故现场。
(六)组织有关学校、幼儿园和相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快速开展抢险救援和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七)配合有关部门对肇事者等有关人员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
(八)配合上级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九)做好伤亡师生家属的善后 、安抚工作。
(十)大型考试活动,有突发性事件的苗头,要加强对事件的严密监控。若校内出现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及其股办室要及时深入事发学校,现场指挥,控制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五、重特大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报告
(一)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在第一时间迅速将重特大安全事故及突发事件的真实情况分别报告县教育局和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
县教育局值班电话:
(二)事故发生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送县教育局和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
(三)事故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类别,发生时间和地点;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及社会影响的初步估计;
3、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4、事故抢救处理情况和所采取的措施;
5、事故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四)县教育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接到重大安全事故及突发事件报告后,除了向局长报告外,须立即向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报告,同时报县委办室和报市教育局、县安监局和相关部门。并根据重特大事故的实际情况,请公安、消防、卫生监督、环保等相关部门赶赴现场进行事故现场保护和证据收集。
六、重特大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发生后的对策和措施
(一)重特大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发生后,县教育局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立即启动实施应急预案,并随时将抢险情况和应急处理情况上报县政府和市教育局。
(二)重特大事故发生后,在县政府的领导下,立即请交通、水电、电信等公共设施管理部门快速恢复被损坏的道路,水、电、通讯等设施。
(三)请公安、交警加强事故现场保护。请卫生部门第一时间派出医务人员抢救伤员,并做好事故现场的防疫工作。
(四)事故发生后,各学校党政领导、幼儿园园长要亲自挂帅,组织有效的抢险救援工作,同时做好全体师生的思想稳定工作。
七、重特大安全事故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及要求
(一)各乡镇教育办、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各民办教育机构要牢牢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要把安全工作作为学校当前和今后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好。要建立健全学校、幼儿园各项安全制度。逐级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各部门安全工作职责,并建立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各乡镇教育办要加强对所属村小、教学点的'安全管理,经常性地检查督促,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各乡镇教育办,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迅速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安全事故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成立应急领导小组和应急抢险救援队伍。
(三)各乡镇教育办、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各民办教育机构的负责人要以对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高度负责的责任心,为维护学校稳定多做贡献。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切实维护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妥善处理学校突发安全事故,把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特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和组织学校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如下:
组长:李秋军
副组长:王伯勋郝振清
成员:柴宏伟王新平郭强韩兴华马林平崔春林王秀芹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柴宏伟任办公室主任,并设立突发安全事故报告联系电话:
根据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的需要,领导小组可以随时调集人员,调用物资及交通工具,全校上下必须全力支持和配合。
二、学校突发安全事故种类。
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包括学校重大火灾安全事故,学校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学校工程建设、危房安全事故,学校重大危险药品安全事故,学校重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学校外出大型活动安全事故,学校外来暴力侵害安全事故,学校流行传染疾病安全事故,学校食物中毒安全事故,学校内发生的其它危及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的重大事故等。安全事故造成1人以上死亡、3人以上受伤的,属重大安全事故。
三、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程序
(一)报告制度实行学校一把手负责制,由主管领导、值班领导、值班教师、班主任、其他教师及时向校长报告。
(二)学校发生或接到突发安全事故信息后,岗位主管人员必须在5分钟内向主管领导、校长报告,必须在5—10分钟内向镇和区教委报告,并及时向公安、交警、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学校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导现场师生离开危险区域、保卫好学校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上交学校突发安全事故有关材料,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三)对缓报、瞒报、延误有效抢救时间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予以纪律处分。
四、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重大火灾安全事故
1、学校指挥学生紧急集合疏散,迅速将事故信息报镇、区教委。
2、学校利用校园播音系统或钟声发出紧急集合信号,组织教师到班级指挥学生按顺序疏散,楼道间要有专人组织疏散,及时将学生带至远离火源的安全地段。
3、严禁组织学生参与救火,教师可利用一切救火设备救火,及时报告119、120请求援助。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二)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1、学校指挥学生紧急集合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将事故信息报学区和县教育局。
2、学校要迅速抢救受伤师生,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师生送至医院救治,及时报警122、120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三)工程建设、危房安全事故
1、学校在建或改建的建筑物要树立警示牌,设有隔离栏。
2、学校D级危房一律不允许使用,封闭的D级危房要树立警示牌,设有隔离栏。
3、学校发生建筑物、危房安全事故,迅速组织师生疏散至安全地段,及时将事故信息报告镇、区教委。
4、对受伤师生组织抢救,及时报告110、120请求援助,封闭事故现场。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四)危险药品安全事故
1、学校危险药品要求专柜存放,双人双锁管理。
2、在实验操作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学校要及时将师生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将情况报告镇、区教委。
3、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师生送至医院抢救,及时报告119、120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五)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1、学校要定期检查锅炉使用情况,做好锅炉工的培训工作,要持证上岗,并购买特种行业保险。
2、事故发生后,及时抢救受伤师生,做好其他师生疏散工作,及时报告110、119、120请求援助,封闭事故现场,并迅速将情况报告镇区教委。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六)外出大型活动安全事故
1、学校组织外出大型活动必须报请镇、区教育局审批,经同意后才能实施,学校组织的外出大型活动必须要制定安全应急预案,确保安全。
2、事故发生后,学校迅速抢救受伤师生,及时将事故信息报镇区教委。
3、及时报警110、120、122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七)外来暴力侵害事故
1、学校外来的未经允许强行闯入校园者,学校门卫或保安人员不得放行,应及时将闯入者驱逐出学校,并由门卫或保安人员向其发出警告。
2、学校内发现不良分子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应先制止、制服,同时及时报警110、120请求援助。
3、对受伤师生及时救治。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八)流行传染病安全事故
1、学校发现有传染病症状的学生,应立即通知家长将患病学生带到医院检查就诊,有传染病的教师不得带病上班,凡患传染病的师生须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后才能返校。
2、学校发生特殊传染病,要迅速利用学校隔离室对患病师生进行隔离观察,及时报警110、120电话请求援助,通知患病师生的家长和亲属,送定点传染病医院诊治。
3、学校对传染病所在的教室及涉及的公共场所要及时消毒,对与传染病密切接触的师生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
4、及时将发现的疫情上报区和教育局、卫生防疫部门,并作好病人的跟踪工作。
(九)食物中毒安全事故
1、食物中毒发生后,立即停止学校饮食摊点、食堂的生产经营活动,及时向教育局、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及时报警110、120请求援助。
2、积极协助卫生机构救助病人。
3、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和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配合卫生防疫部门的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指导思想以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一切的思想,按照“预防为主,全员参与”的原则,有效预防、妥善处置可能发生的突发安全事件,确保班级安全。
一、预案范围
1、楼道拥挤、挤造成的伤亡事故;
2、学校发生的重特大火灾事故;
3、学校内建设工程发生的安全事故;
4、自然灾害引发的安全事故;
5、学校发生暴力或恐怖事件等重特大安全事故;
6、寝室内发生的.安全事故;
7、学校突发传染性疾病事故。
8、重点时段的安全事故;
二、机构及职责。
1.组织、协调相关人员迅速开展受伤学生的抢救、现场的安全保卫、事故区域警戒和治安管理,维护班级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2、配合有关部门对肇事者等有关人员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
3、配合上级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三、工作原则
1、避免伤亡事件原则:事件处置过程中应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2、快速反应原则:在事件过程中必须做到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赶到,第一时间果断处理。
3、疏导性原则:坚持疏导为主,防止激化矛盾,严格区别对待一般学生、群众和不法分子。 4、尽可能减少损失原则。
5、无条件配合原则:一切听从领导小组指挥,服从大局,绝不允许出现互相推诿、拖拉、扯皮现象。
四、预防方案的实施
1、要高度重视,把稳定工作做为重中之重,抓紧抓好,确保班级平安。
2、要认真做好排查工作,高度关注重点人员动态,细致耐心地做好他们的思想引导工作。
一、校舍发生火灾时:
1、当校舍发现火情后,第一发现人应通过电话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向接警人员讲清楚起火地点、单位、燃烧物、燃烧程度等,并立即向值班人员或值班领导报告。
2、当火灾发生后,校领导要保持镇静,统一指挥。通过火灾现场烟雾的走向寻找安全出口,有秩序地离开现场。
3、值班人员将学生疏散到安全地带后,要及时清点人员,弄清学生情况,如有需要应组织再次营救,并及时将情况通报学校领导或拨打120进行救助。
4、学会自救。各教室上课教师指挥学生贴近地面,如有可能则把毛巾弄湿后捂住口鼻匍匐前进。尤其是在穿越烟雾区时,尽量屏住呼吸,快速前进,从而减少有毒气体进入体内,以最快的速度撤离。
二、周边地区发生严重交通安全意外时:
1、第一发现人应立即拨打“119”报警,说明事故发生的地点、出事的车辆或人员数,对肇事的车辆要予以阻留,以防逃脱。
2、组织同伴或路人进行救护,也可拨打“120”求助,及时将伤者送往医院,同时将情况通报学校领导,以便处理。
3、在得知伤者的姓名和住址后,及时与班主任或其家长取得联系,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照顾。
4、组织人员妥善保管好事故现场,等待交警到来。
三、校舍发生坍塌时:
1、校舍发生坍塌时,第一发现人要及时阻止学生继续向前拥挤,并按秩序向后退到安全地带。同时组织人员将事故地段的学生逐一带到安全区。
2、及时清查学生人数,弄清学生情况,如有可能,就地组织师生营救队伍进行自救或营救。同时尽快拨打“110”报警电话,说明事故发生的地点,并将情况及时汇报学校领导,以便更好的组织营救工作。
3、组织医疗救护小组,就地开展对伤员的救护,保证在医护人员到来前,尽量减少人员的伤亡。
四、发生食物中毒时:
1、送餐人员应立即终止将剩余食物出售,并将之妥善保管;组织教工及时将中毒学生送往医院接受治疗;拨打“120”报警电话,说明事故发生的地点、人数、中毒症状,并将情况及时报告学校领导及校医。
2、后勤人员将所有食品和餐具就地看管,等待有关人员取样检查,以尽快弄清中毒的原因,加快治疗速度。
3、组织人员调查已吃问题食物的学生的去向,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寻找和营救,以免耽误时间。对无法联系的学生要加大搜寻的力度,确保不遗漏任何一位。
4、学校成立事故善后工作处理小组,负责事故发生原因的调查取证和对学生家长的接待工作,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向上一级部门汇报。
五、发生治安问题时:
1、遇来访不履行登记手续、强行闯入者,门卫值班人员应力加阻止,不得放行。
2、若来人已强行闯入校园内,门卫值班人员追赶不及,应立即通知保安人员或保卫部门,及时将闯入者查清逐出。
3、不良分子入校发生袭扰、行凶、行窃、斗殴,应先制止、制服,并及时通报值班领导或教师。为防不测,同时拨打“110”报警。
4、为防不良分子逃逸,在制止、制服前应关闭校门。
5、周边地区或校内发生群体矛盾时,保卫人员应先行制止,了解情况,解散聚集人员,做好疏导工作,防止矛盾激化,并将情况报告领导,展开调查并及时处理。
6、发生治安火灾事故或案件后造成有人员伤害时,应立即采取治救措施,妥善处理,并保护好现场,协同上级有关部门侦破案件。
六、实验室发生意外时
1、在学生做实验时发生火灾或有毒化学药品外泄,实验老师和实验员应立即将所有学生按秩序撤离事故现场。同时尽快拨打“110”报警电话,说明事故发生的地点,并将情况及时汇报学校领导
2、及时清查学生人数,弄清情况,如有可能,就地组织学生进行自救。
3、对有毒化学药品造成的意外,实验员和教师必须及时将学生疏散到有毒化学药品扩散不到的地方,进行就地救护,同时可拨打“120”求助,及时将伤者送往医院,同时将情况通报学校领导以便处理。
4、组织现场看护小组,对现场进行保护,特别是有毒化学药品扩散到的地方必须安排人员进行值班,确保不让师生进入以免再次造成安全意外。
5、实验员每天清查有毒化学药品,发现有毒化学药品外泄时,能处理的及时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迅速保护好现场,同时尽快拨打“110”报警电话,说明事故发生的地点,并将情况及时回报学校领导,待有关人员到来后及时协助予以排除。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处置各类突发供热安全事故,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城区建设管理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淄博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冬季民用供热(以下简称“供热”)安全事故的应急与救援。
1.4基本原则
统一指挥、属地管理、快速反应、以人为本、专业处置、协调配合、预防为主。
1.5供热安全事故等级
根据供热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城镇供热系统发生的5万户以上居民供热连续停止72小时以上,严重影响供热和危及公共安全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 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城镇供热系统发生的3万户以上居民供热连续停止48小时以上,严重影响局部地区供热和危及公共安全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 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或者城镇供热系统发生的1万户以上3万户以下居民供热连续停止24小时以上,影响局部地区供热和危及公共安全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或者城镇供热系统发生的1万户以下居民供热连续停止24小时以上,影响区域供热和危及公共安全的事故。
2 组织体系
2.1预案的管理
区政府负责组织本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实施及备案。供热经营企业负责制定本单位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
2.2指挥机构
2.2.1在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中心,设立区供热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本区供热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领导工作,对全区供热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统一指挥。总指挥由分管副区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事故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区委宣传部、区总工会、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分管负责人及事故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分管负责人组成。
2.2.2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具体负责承办指挥部交办的事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办公室主任。
2.2.3 指挥部下设8个专业组:
(1)警戒保卫组。由区公安分局牵头,主要负责现场保护、交通管制、维护现场秩序及组织现场有关人员的疏散撤离等。
(2)技术保障组。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区公安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和供热、安全、刑侦、医疗等方面专家参加,负责组织各类专家对事故抢险救援进行技术指导,解决抢险救援工作中的技术问题并对事故波及区域、受影响区域的大气环境进行监测。
(3)抢险救灾组。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区消防救援大队配合,负责组织供热、消防专家制定救援方案,组织供热抢险队伍、区消防救援队伍进行抢险。
(4)医疗救护组。由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各有关医疗单位参加,负责事故现场受伤人员的应急处置和抢救。
(5)后勤保障组。由事故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牵头,有关部门参加,负责抢险物资和装备的供应,组织运送伤员等。
(6)信息发布组。由区委宣传部牵头,对供热安全事故信息实行集中统一的规范化管理,信息渠道、信息分类、保密和新闻发布等应符合规定要求,信息发布要求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7)善后工作组。由事故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牵头,区总工会、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有关保险机构负责人参加,负责事故伤亡人员及家属的安抚、抚恤、理赔等善后处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8)事故调查组。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事故调查组由有关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以及工会派人组成,并邀请检察院派人参加。事故调查组组长由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指定。
3 预警预防
3.1 在区供热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对供热经营企业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供热运行安全状况实施监测。发现供热安全事故隐患,应当组织供热经营企业、供热用户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消除。
加强重大节假日、重要社会活动、灾害性天气和冬季供热预测预警工作,建立和健全各类信息报告制度,不断提高应急保障水平。
3.2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与供热经营企业保持联络畅通,随时了解掌握供热安全管理情况和动态。
3.3 供热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供热安全评估和风险管理体系,制定供热设备维护、安全检查等各项生产管理制度,发现供热安全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4应急处置
4.1 事故报告
4.1.1供热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事故发生地区县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和应急管理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区应急管理局报告。
4.1.2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区应急管理局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区人民政府,并通知公安机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工会和检察院。
4.1.3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区应急管理局应及时按规定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时间按照国家及省、区有关规定执行,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
4.1.4 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4.1.5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4.2 事故现场区域划分
根据供热安全事故发生类型、介质、气象情况等因素,根据事故可能产生的危害程度,将现场划分为3个区域,即事故中心区域、事故波及区域和受影响区域。
(1)事故中心区域。即事故中心部位,是指供热设施发生爆裂的区域或出现高温、高压蒸汽、热水喷出部位,该区域属高度戒备范围,除区消防救援支队及现场抢险队外其他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
(2)事故波及区域。即事故发生中心部位以外工作区,是指有热水漫流及蒸汽弥漫,可能发生人员或物品的伤害或损坏。该区域仍带有一定危险性,除指挥部成员单位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3)受影响区域。指事故波及区外可能受影响的区域,该区域可能受从中心区和波及区扩散的蒸汽、热水影响。
4.3应急处置
4.3.1先期处置工作
(1)发生供热安全事故后,供热经营企业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立即将事故上报。
(2)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区应急管理局接到事故报告后,其负责人应当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摸清事故的基本情况、事故类型及事故原因,对潜在危险性做出评估。按照分级响应原则由区县政府做出响应,启动供热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对于先期处置仍未能有效控制的较大、重大、特别重大供热安全事故应及时向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指挥部根据事故情况决定是否启动本应急预案或请求市政府给予支援,并依照事故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趋势,确定事故等级和发布预警信息。
(3)启动本预案后,指挥部相关人员应立即赶到现场,并根据事故情况,确定现场控制区域(即事故中心区、波及区和受影响区),拟定事故处置措施和救援方案。指挥部根据救援方案召集成员单位迅速成立现场救援专业队(组)并部署救援工作,确定是否调集社会力量。
(4)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4.3.2中期处置工作
(1)安全警戒。根据划定的控制区域,设置警戒线,部署警戒力量,对影响区域实行交通管制,防止无关人员、车辆进入危险区域,影响救援工作。
(2)疏散人员。将居住在事故中心区、波及区的群众及时疏散到安全区域,并做好事故中心区、波及区域的物资尤其是易燃易爆物品的转移工作。
(3)抢险救援。现场抢险人员应立即进入事故中心区,抢险人员应全身防护,并佩戴隔绝式面具,按照救援方案和事故处理措施要求,充分利用各种抢救设备,实施切断泄漏源、抢救伤员、保护或转移供热设备、进行局部的空间洗消及封闭现场等工作,迅速排除险情。应密切注意各种危险征兆,如发现爆炸征兆时,立即报告指挥部,并迅速撤退至安全地带。
(4)医疗抢救。应迅速在安全区域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并及时将重伤人员送至医院治疗。
(5)环境监测。立即组织对事故波及区域、受影响区域的大气环境进行监测,及时掌握气体浓度动态情况,供热介质泄漏情况。
(6)后勤保障。及时组织抢险抢修物资,确保抢险工作顺利进行。
4.3.3后期处置工作
(1)解除命令。事故处置工作基本完成,次生、衍生等危害完全消除后,指挥部根据现场情况,决定终止应急响应,宣布解除命令。
(2)现场清理。采取各种措施,清理事故现场,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制定环境修复方案并组织实施。
(3)善后处置。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有关部门按照规定及时调拨救助资金和物资,并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保险监管机构要督促有关保险机构及时做好有关单位和个人损失的理赔工作。
(4)调查与评估。指挥部组织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对较大、一般供热安全事故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并向区政府书面报告。对特别重大供热安全事故,指挥部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工作。
(5)恢复重建。恢复重建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负责制定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生活的计划,并组织实施。
4.4信息发布
指挥部应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地发布供热安全事故信息。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各新闻媒体要配合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5应急保障
5.1资金保障
区政府有关部门应在年度部门预算中安排供热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经费,遇有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供热安全事故,或部门安排的应急处置经费不能满足需要时,由区财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动用专项准备资金。
5.2物资保障
本区各供热经营企业应当根据本预案以及单位内部的应急预案,在经营区域内配备必需的紧急设施、装备、车辆和通信联络设备,并保持良好状态。在应急处置中,按指挥部要求,可以在本区道路、公路建设养护、供热经营企业紧急调用物资、设备、人员和场地。
5.3应急队伍保障
5.3.1供热经营企业应当根据热媒的性质、设备设施的类型和供应规模建立相应的抢险抢修队伍,建立抢险抢修应急救援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5.3.2根据供热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各供热经营企业抢险抢修队伍是本区供热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专业队伍。
5.3.3各供热经营企业抢险抢修队伍负责组织实施经营区域内的供热安全事故现场先期处置,协助有关部门实施抢险救援,服从区供热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指挥。
5.3.4抢险抢修队伍应配备工程抢险车辆、焊接、挖掘、排水、通风等专业抢修装备及专用防护品、专用工具等,并使其保持完好状态。
5.4技术保障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关注国内供热技术的发展趋势,组织供热经营企业对先进技术进行研究,结合辖区实际需要适时对现有供热安全相关的设备、设施及专业抢修装备进行更新,培养高素质的运行管理人员和抢险抢修人员,不断提高供热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6 宣传教育、培训与演练
6.1宣传教育
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相关单位以安全用热和保护供热设施为核心内容,通过新闻媒体对供热的安全使用和防护措施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等技能水平。
6.2培训
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有关单位制定相关预案培训计划,定期对供热安全事故涉及的部门、企业、人员进行培训,使其掌握相应情况的处置程序和方法,提高处置能力和工作效率。
6.3 演练
6.3.1 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建立演练制度,定期和不定期的组织供热应急演练,做好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及通信联络,确保紧急状态下的有效沟通和统一指挥,通过应急演练,培训应急队伍,改进和完善应急预案。
6.3.2 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应组织本区域单位和群众开展应对供热安全事故的演练。
6.3.3 各供热经营企业应根据国家和本区有关规定,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不断提高供热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能力,并确保负责抢险抢修的队伍始终保持良好的工作准备状态。
7 附则
供热安全事故是指冬季采暖期内,供热企业在生产、输配、热交换、为居民提供采暖用热过程中因自然灾害、不可抗力、人为故意或过失、意外事件等多种因素造成的供热系统设施发生故障,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影响社会秩序的事件。
本预案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中央管理的有关总公司: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xx] 2号),努力减少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中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我部制定了《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地应根据本预案要求和当地实际,制定相应的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报建设部备案。
为提高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的快速反应能力,确保科学、及时、有效地应对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我部职能,制定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一)我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活动中,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
(二)我国境内已建房屋建筑或者在建房屋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或者可能造成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的重大险情。
二、工作机制
在国务院统一领导下,建设部对各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和完善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和应急预案以及实施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和拟定本地区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和应急预案,并负责应急预案批准后的组织实施工作;各施工、产权和物业管理等单位根据本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的原则,制定本单位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
国务院铁道、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建立和完善有关专业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和应急预案以及实施的指导、协调和监督。
三、应急组织体系与职责
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组织体系,包括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应急组织以及各施工、产权和物业管理等单位的应急组织。
(一)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应急组织与职责
1、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务院应急工作原则和方案,建立应急组织体系,由分管部长任应急组织体系负责人。建设部是负责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工作的部门,包括办公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城市建设司和住宅与房地产业司等,由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牵头负责。应急职责包括拟定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和办法,指导、协调地方建立完善应急组织和应急预案,及时了解掌握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情况,根据情况需要,向国务院报告事故情况,为地方提供专家和技术支持,组织事故应急技术研究、应急知识宣传教育等工作。
2、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同级人民政府和建设部应急工作制度和办法,建立应急组织体系,由分管厅长(主任)任应急组织体系负责人。应急职责包括拟定本地区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指导本地区建立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及时了解掌握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情况,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建设部报告事故情况,指导、协调本地区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技术研究、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3、地(市、区)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急工作制度和办法,建立应急组织体系,由分管领导任应急组织体系负责人。应急职责包括拟定本地区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指导本地区建立和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及时了解掌握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情况,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指挥、协调本地区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技术研究、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4、县(市、区)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急工作制度和办法,建立应急组织体系,由分管领导任应急组织体系负责人。应急职责包括拟定本地区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及时掌握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情况,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指挥、协调本地区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本地区施工单位建立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技术研究、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二)各施工、产权和物业管理等单位的应急组织与职责
1、施工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建立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定期组织演练,组织开展事故应急知识培训教育和宣传工作,及时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2、产权、物业管理等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结合已建工程的具体情况,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开展事故应急知识宣传,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一、总则
1、为了保障用电的顺利进行,保证从业人员在检维修过程中的安全,最大限度地控制危险源,尽可能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特制定本项目触电应急预案。
2、本预案是作为发生人员触电事故进行救援活动的行动指南。以努力保护人身安全为第一目的,避免或减少因事故和检维修过程中发生的人员触电事故发生。
3、本预案适用于用电可能造成的人员触电的突发性事故。
二、机构和职责
应急领导小组组长:邓男
副组长:王晓东、于岭
成员:刘干、张兴龙、尹福顺、武强、杨泉、姜怀钦、宋颂、郭学忠
应急抢救领导组的职责:
1)全面负责救援的决策、指挥工作。
2)协助指挥长做好现场及相关方的组织与协调工作。
3)负责触电人员抢救工作。救护组:负责现场触电人员的临时处理和医院的联系、直至将伤员送医院治疗或抢救,负责后勤保障供给工作。
4)负责事故现场警戒、标示、疏通交通秩序。
应急联系电话分厂办公室:0558—
三、急救措施
1、如遇触电事故时,在现场的检维修人员要立即向分厂厂长汇报险情;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现场人员迅速进行抢救触电者脱离电源。
2、确定触电者的电源是高压电还是低压电?触电电源是否被切断?是否还有发生触电的可能和危险物?
3、对低压触电事故的处理,采取边抢救边汇报的处理方式。对高压触电事故采取边准备边汇报的处理方式,组长向公司主管副经理请示汇报批准后组织实施。
4、快速使触电者脱离低压线路的电源。其方法:如果事故离电源开关较近,应立即切断电源开关:事故离电源开关太远,不能立即断开、救护人员可用干燥的衣服、手套、绳索、木板、木棒等的绝缘杆或绝缘物作为工具,拉开触电者或挑开电源线使之脱离电源;如果触电者因抽筋而紧握电线,可用干燥的木柄斧、胶把钳等工具切断电源线;或用干木板、干胶木板、等绝缘物插入触电者身下,以隔断电流。
5、脱离电源后的救援,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应尽量在现场救护,搬运中也要注意触电者的变化,按伤势轻重采取不同的救护方法。
如触电者呈一定的昏迷状态,还末失去知觉或触电时间较长,则应让他静卧、保持安静、在旁看护并邀请医生诊断治疗。
如触电者已失去知觉,但还有呼吸和心脏跳动,应使他舒适地静卧及解开衣服,让他闻点氨水或在他身上泼点冷水摩擦全身,使他发热。如天冷还要注意保温,同时迅速请医生诊治如发现呼吸困难或逐渐衰弱并有痉挛现象,则应立即进行人工氧合——即用人工的方法,以起到恢复心脏跳动和人工呼吸相配合的作用。
如触电者呼吸、脉搏、心脏、均已停止,也不能认为已经死亡必须立即人工氧合,进行紧急救护。同时请医生抢救。
人工氧合基本内容和步骤:
工人氧合是触电急救行之有效的科学方法,氧合包括人工呼吸和心脏挤压(即心脏按摩两种方法)。根据触电者的具体情况,这两种方法单独应用,也配合应用。
口对口(鼻)式人工呼吸法的步骤:让触电者仰卧,头部尽量后仰鼻孔朝天,下颚尖部与前胸大体保持在一条水平线上;触电者颈部下方可以垫起,但不可在触电者头部下方垫枕头或其他物品,以免堵塞呼吸道。
使触电者鼻孔(或口)紧闭,救护人深吸一口气后紧靠触电者的口(鼻)内吹气,时间约2S。吹气完毕,立即离开触电者的口(鼻),并松开触电者的口(或鼻),让他自行呼吸,时间为3S。
心脏挤压的操作方法、步骤:如果触电者呼吸没停而心脏跳动停止了,则应进行心脏挤压。施行胸外挤压是使触电者仰卧在比较坚实的地或地板上,仰卧姿势与口对口(鼻)人工呼吸的姿势相同。操作方法如下:
1、救护者跪在触电者腰部一侧或者骑跪在他的身上,两手相叠,手掌根部放在心窝稍高一点的地方,即两乳头间略下一点,胸骨下三分之一处。
2、掌根用力向下(脊背方向)挤压,压出心脏里面的血液。对成年人应压陷3~4㎝。以每秒挤压一次,每分挤压60次为宜。
3、挤压后掌根迅速全部放松,让触电者胸廓自行复原,血液充满心脏。放松时掌根不必完全离开胸廓。触电者如系儿童,只要一只手挤压,用力要轻一点,以免损伤胸骨,而每分钟挤压100次。
应当指出,心脏跳动和呼吸相互联系的,心脏跳动停止了,呼吸很快就会停止;呼吸停止了,心脏跳动也维持不了多久。一旦呼吸和心脏跳动但停止了,则应当同时进行口对口(鼻)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挤压。如果现场一个人抢救,则两种方法交替进行,每吸气3~4次,再挤压10~15次。急救过程中,如果触电者身上出现尸班或身体僵硬,经医生做出无法救活的诊断后方可停止人工氧合。
在抢救触电者恢复清醒的情况下,联系救护车,用担架将伤员抬到车上,送往医院救治。
四、事故处理程序
1、当触电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现第一人应立即大声呼救,报告责任人。
2、事故领导小组获得求救信息确认触电事故发生后,应:
(1)立即采用绝缘材料等器材使触电人员离开绝缘体。
(2)立即向当地医疗卫生(120)电力部门报告。
(3)立即向所属集团公司上报事故的初步原因、范围、估计结果。
(4)组织职工自我救护队伍进行施救。
(5)保护事故现场
3、紧急小组接到电话报告后,应立即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了解和掌握事故情况,开展抢救和维护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
4、对发生触电事故的电气线路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和恢复供电。
5、触电事故应急抢险完毕后,立即召集安全领导小组、安全员、有关班组的全体人员进行事故调查,找出事故的原因、责任人以及制定防止再次发生类似的的整改措施,并对应急预案的有效性进行评审、修订。
一、目的:
为了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使安全事故的抢救工作能充分发挥组织功能,确保事故急救援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把事故灾害降到最低程度,避免延误抢救的时效,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消防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预案。
二、本公司范围。
三、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组织机构和职能:
1、公司安全事故应急设总指挥、副总指挥、警戒组、灭火组、拆卸组、救护组、疏散组、支援(财务和车队)。
(1)指挥负责总公司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修改和审批工作。督促各部门、各车间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严格执行。负责事故救援的指挥工作以及重点场所的实施演习的组织工作;
(2)副总指挥负责协助总指挥召集所属事故救援人员从事救援工作,并依分工迅速顺利进行。
2、灭火组长成员由10名公司保安及各部门义务消防队员组成,其职责:
(1)当遇到火警时,全体人员火速赶到现场,接受指挥参加灭火行动;
(2)了解建筑物内外格局及修改后的状况;
(3)了解电及可燃物所铺设的路线;
(4)了解内部装修材料的性质以及燃料的种类;
(5)了解消防设施的放置地点,并正确使用;
(6)了解火的走势和逃生路线。
3、拆卸组长成员由公司物业维修人员组成,其职责;
(1)责拆除所有障碍物;
(2)负责水源疏导;
(3)负责电源及可燃物切断。
4、警戒组组长,成员由巡逻队员组成,其职责:
(1)对公司的建筑内外格局深入了解;
(2)维持事故现场秩序,保留现场物证。
(3)视火情必要时,在出入口要有人员负责阻止离去的人员再次进入火灾现场取物品和钱财;
(4)阻止歹徒趁火打劫。
5、救护组组长成员由公司医疗队员组成,其职责:
(1)携带急救器械和药品奔赴灾害现场抢救伤员;
(2)应了解所有逃生路线;
6、通讯组组长成员由公司宿管组成,其职责:
(1)公司警铃设备及广播所在地;
(2)了解公司所有通讯设备的所在地及使用方法;
(3)了解建筑物品的.格局、材料性质以及火的走势;
(4)了解所有逃生路线,疏导人员逃生。
7、后备支援组组长由财务、司机组成,其职责:
(1)达救灾人员及器械赶赴事发现场;
(2)及时护送伤员办理入医院手续和保障医治资金;
(3)及时送达消防所需器械、物品到事故现场;
(4)其他有关后勤配备工作。
四、事故应急处理:
1、火灾事故发生时,应及时报(火警电话119)以及迅速通知事故应急组成成员,应急组成员听到报警后应尽快赶到事故现场,统一听从总指挥的调动,履行相应的职责。快速有序使用现场配置的灭火器灭火,迅速切断电源,隔离现场的易燃易爆物品。
2、对周围设施采取保护,为防止火灾危及相邻设施,必须即时采取冷却、隔离保护措施,或迅速疏散受火势威胁的物资。
3、为防止火灾死灰复燃,火灾扑灭后,要派人监护,清理现场,消除零星火种。
五、易爆危险品火灾应急处理
1、事故现场急救,必须遵循“先救人、后救物、先救命、后疗伤”的原则,救护者应作好个人防护。
2、迅速关闭可燃气体阀门,使可燃气体不再进入燃烧区,将正在燃烧的物质与不燃烧的物质分开,中断可燃物质的供给。这样可以使火源孤立,由于缺少可燃物而停止燃烧。
3、阻止助燃的氧化剂进入,使可燃物质因缺少氧化剂而停止燃烧。
4、利用消防水冷却、降低着火物质的温度,防止爆炸或使用干粉灭火器灭火。
5、存在爆炸危险的化学品火灾事故,一旦发生,现场操作人员应立即报警,通知车间相关领导紧急疏散人员,果断采取安全警戒措施,车间管理人员在专业消防队赶来后,应积极配合救助,介绍物料介质,确保现场通道的畅通。
六、火灾时触电者的应急处理。
1、触电者脱离电源办法
(1)触电者未脱离电源前,救护人员不准直接用手触及伤员,首先迅速切断电源,如分开电源或刀闸,拔除电源插头等;
(2)因特殊情况,电源无法切断,使用绝缘工具或干燥的木棒、板、索等不导电的东西解脱电者,可抓住触电者干燥而不贴身的衣服将其拖开,可戴绝缘手套或将手用干燥衣服等包起来绝缘后解脱触电者,救护人员站在绝缘垫上或干木板上进行救护。
(3)如果电流通过触电者入地,并且触电者紧握电线,设法干木板塞到其身下,与地隔离,可用干木把斧子或有绝缘柄的钳子等将电线剪断,并尽可能在绝缘物体或干木板上。
(4)如触电者处于高处,解脱电源后会自高处坠落,因此要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5)为防施救者触电,在使触电者与导电体解脱时,最好用一只手进行救护。
2、伤亡脱离电源后的处理。
(1)员如神志清醒者,应使其就地平躺,严密观察,暂时不要站立走动。
(2)触电伤员如神志不清者,必须联络医院急救,再让其就地仰面平躺,且确保气道畅通,并用5秒时间,呼叫伤员或轻拍其肩部,以判定伤员是否意识丧失,禁止摇动伤员头部呼叫伤员,必要时,可做口对口人工呼吸。
七、伤害事故的应急处理
1、现场人员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同时报告事故单位主管以及救护组;伤势严重,失血过多,立即拨打120急救;
2、事故单位接到报告后,立即赶赴现场指挥急救,并迅速通知后勤组派车护送伤员往医院。(医院费用原则上有事故单位负责人先行预付,但数额大,立即与总指挥部联系。)
八、交通事故应急处理
1、保护现场,打122交通报警电话。
2、抢救伤员,立即拨打120急救;
3、与本单位负责人及后勤组取得联系,协助处理事故工作;
九、化学品伤害的应急处理
1、隔离危险源,防止事故继续扩展。
2、抢救受害人员,迅速通知事故单位、总指挥部,安排后备支援和救护组,及时、有序、高效地实施现场救急,相对应危险化学品的性质、浓度、毒性、易燃、易爆性进行救援;
3、指导群众保护,组织群众撤离,在撤离过程中积极组织群众进行自救和互救工作;
4、做好事故现场的清洗工作,消除危害。
十、伤者应急处理
1、把溺水者吸入之水放出,观察溺水者的精神状态、呼吸和心跳情况;
2、若神志不清、停止呼吸或心跳停止,迅速通知总指挥部,安排后备支援与救护组;
3、应急救护组未到前,若溺水者呼吸停止而心脏还在跳动,立即进行口对口的人工呼吸(但必须注意清理溺水者口腔里的杂物);
4、当呼吸与心跳皆停止,必须进行人工呼吸与心脏挤压法同时进行。
十一、暴雨袭击的应急处理
1、暴雨警报发起
(1)发出通知至各部门;相关单位自行检查建筑物、生产现场、仓库等的排水能力和通道情况,并将危险部位汇报副总指挥,以便做同意安排;进入备战状态。
(2)后勤组检查救灾物资(包括沙袋、沙、手电等)的准备及需求情况;根据现场反馈的情况紧急配备到各部门,并对有关建筑物或排水道进行紧急抢修或疏通;做好筑堤防水的准备,并准备潜水泵。
(3)急需转移的物料或成品必须迅速决定并提供安全场所。紧急用车由后勤组安排或联系其他部门支援,但必须确保车辆随时出动。
2、风暴雨来袭
(1)公布紧急备战状态,各相关部门必须整装待发,监守岗位。
(2)如情况紧急,各部门必须及时汇报情况,绝不延误;
(3)若水势凶猛,车间或仓库危急,即采取垒防水堤、关门、启动潜水泵、转移物资等方法,但预计损失很大,物品贵重(成品或贵重物料),需要紧急救援,必须当机立断,向总指挥申请援助;
(4)当情况相当危急,经公司指挥部与受灾单位紧密配合而未能脱离危险,立即请示总指挥部请示救援。若救灾人员生命安全不能得到保障时,必须及时决定对受灾部位切断电源、撤离人员。
(5)现场指挥应及时清点撤离人数并汇报总指挥部。
(6)现场救灾人员必须2人以上为一组,出现意外受伤时,及时与救护组联系。当伤势严重,立即拨打120急救。同时,观察伤员的精神状态,必要时进行口对口的人工呼吸或心脏挤压法。
3、风、暴雨过后
(1)指挥部宣布紧急状态解除;
(2)现场指挥组织清点人数,报告受伤人员情况;
(3)报告建筑物或物资的受损情况。
此时的春节将至,为了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施工现场稳定和安全生产工作,确保项目部渡过一个安定、祥和的节日,结合我们项目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应急预案:
灾害预防:
一、烟花爆竹安全管理:
1.施工现场及外围显著位置张贴烟花爆竹禁放标识。
2.保持施工现场消防管道水流畅通,确保消防器材完好,储备充足。
3.临近施工现场的居民区在烟花爆竹燃放期间,项目部人员对周边及现场内的施工道路、材料堆放场地等进行喷水湿润,尽可能的降低可燃性,并且对施工现场内的可燃物采用不燃材料进行遮挡。指派专人在施工现场有可燃物的地段进行不间断巡逻,以便及时发现火情并及时制止。
二、春节期间防火安全保证措施:
1.在施工现场要严格遵守防火规定和现场的防火制度。在工作中要认真执行个人的防火责任制。
2.一旦发生火情要按消防组织的分工进行自救,不能自救时要及时打119电话报警。
3.值班室取暖用电暖气时有专人负责看管。不准用电炉子取暖。人走电源断,春节期间为防止火灾事故,不准在堆放易燃、易爆材料的地方用火、吸烟;不准在库房生火取暖做饭,不准私自乱拉乱搭电线等。如不按上述规定执行,造成火灾事故的,要分别按照“谁违章谁负责”及“三不放过”的原则给予责任处罚,赔偿经济损失,追究事故责任。
4.在施工现场木料存放场及各号楼楼梯间入口处、办公室、配电房、门卫值班室等重点部位布置消防灭火器,以便迅速控制火势。
三、春节期间施工现场用电安全措施:
在春节期间施工现现场的用电:施工用电、生活用电除值班室照明电以外其余用电均断电。确保春节期的用电安全。春节期间定期检查电路是否有雨水打湿而导电的情况、配电箱是否进水、现场机械设备电机用采取防雨防风措施。
四、春节期间的岗位巡检工作:
在春节期间施工现场值班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有规律的在施工现场巡查,对施工现场防火、防盗进行重点巡查,遇到紧急情况要及时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处置,并及时、如实上报。落实好春节期间安全保证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等应急资源,加强应急准备情况的检查,完善应急救援机制,达到有效防范和应对突发事故的发生。现已排出春节假期值班人员表,安排好专人值班,公布值班电话,严肃值班纪律,值班人员一定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保证24小时值班信息畅通,明确负责人。并已将值班表张贴在施工现场,向甲方、监理提交值班表,已完善信息沟通机制。
五、春节假期施工现场防盗:
外来闲杂人员、无关车辆严禁进入施工现场,春节期间严禁外来闲杂人员进入现场。任何材料一律不得出现场,对偷盗现场料具等物品者,值班门卫扣留交值班总负责人处理,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部门处理。
六、值班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
领导小组:
组长:电话:
副组长:电话:
成员:、
急救:120匪警:110火警:119
1、编制目的
为了防止施工现场的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完善应急工作机制,在工程项目发生事故状态下,迅速有序地开展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抢救伤员,减少事故损失,制定本预案。
2、危险性分析
2.1项目概况
(略)
2.2危险源情况
根据从事工程的项目特点,所承接的项目主要有机械设备、电气焊、高空作业等工程施工。可发生和重大危险因素的生产安全事故有高空坠落事故、触电事故、坍塌事故、电焊伤害事故、车辆火灾事故、交通安全事故、火灾爆炸事故、机械伤害事故等。
3、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3.1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与职责
(1)项目经理是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第一负责人,担任组长,负责紧急情况处理的指挥工作。成员分别由商务经理、生产经理、项目书记、总工程师、机电经理组成。安监部长是应急救援第一执行人,担任副组长,负责紧急情况处理的具体实施和组织工作。
(2)生产经理是坍塌事故应急小组第二负责人,机电经理是触电事故应急小组第二负责人,现场经理是大型脚手架及高处坠落事故、电焊伤害事故、车辆火灾事故、交通事故、火灾及爆炸事故、机械伤害事故应急第二负责人,分别负责相应事故救援组织工作的配合工作和事故调查的配合工作。
3.2应急小组下设机构及职责
(1)抢险组:组长由项目经理担任,成员由安全总监、现场经理、机电经理、项目工程师和项目班子及分包单位负责人组成。
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抢险行动方案,协调有关部门的抢险行动;及时向指挥部报告抢险进展情况。
(2)安全保卫组:组长由项目书记担任,成员由项目行政部、经警组成。
主要职责是负责事故现场的警戒,阻止非抢险救援人员进入现场,负责现场车辆疏通,维持治安秩序,负责保护抢险人员的人身安全。
(3)后勤保障部:组长由项目书记担任,成员由项目物资部、行政部、合约部、食堂组成。
主要职责是:负责调集抢险器材、设备;负责解决全体参加抢险救援工作人员的食宿问题。
(4)医疗救护组:组长由项目卫生所医生组成,成员由卫生所护士、救护车队组成。
主要职责是:负责现场伤员的救护等工作。
(5)善后处理组:组长由项目经理担任,成员由项目领导班子组成。
主要职责是:负责做好对遇难者家属的安抚工作,协调落实遇难者家属抚恤金和受伤人员住院费问题;做好其他善后事宜。
(6)事故调查组:组长由项目经理、公司责任部门领导担任,成员有项目安全部长,公司相关部门,公司有关技术专家组成。
主要职责是:负责对事故现场的保护和图纸的测绘,查明事故原因,确定事件的性质,提出应对措施,如确定为事故,提出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4、预防与预警
4.1预防
4.1.1预防高处坠落的预防措施
(1)加强安全自我保护意识教育,强化管理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
(2)重点部位项目,严格执行安全管理专业人员旁站监督制度。
(3)随施工进度,及时完善各项安全防护设施,各类竖井安全门栏必须设制警示牌。
(4)各类脚手架及垂直运输设备搭设、安装完毕后,未经验收禁止使用。
(5)安全专业人员,加强安全防护设施巡查,发现隐患及时落实解决。
4.1.2火灾、爆炸事故预防措施
各施工现场应根据各自进行的施工工程的具体的情况制定方案,建立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安全施工的各项操作规程。
(1)根据施工的具体情况制定消防保卫方案,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
(2)在工程场地内不得存放油漆、稀料等易燃易爆物品。
(3)施工单位不得在工程内设置调料间,不得在工程内进行油漆的调配。
(4)工程场地内严禁吸烟,使用各种明火作业应开具动火证并设专人监护。
(5)作业现场要配备充足的消防器材。
(6)施工期间工程内使用各种明火作业应得到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消防保卫部门的批准,并且要配备充足灭火材料和消防器材。
(7)严禁在施工工程现场内存放氧气瓶、乙炔瓶。
(8)施工作业时氧气瓶、乙炔瓶要与动火点保持10米的距离,氧气瓶与乙炔瓶的距离应保持5米以上。
(9)进行电、气焊作业要取得动火证,并设专人看管,施工现场要配置充足的消防器材。
(10)作业人员必须持上岗证,到项目经理部有关人员处办理动火证,并按要求对作业区域易燃易爆物进行清理,对有可能飞溅下落火花的孔洞采取措施进行封堵。
4.1.3触电事故预防措施
(1)坚持电气专业人员持证上岗,非电气专业人员不准进行任何电气部件的更换或维修。
(2)建立临时用电检查制度,按临时用电管理规定对现场的各种线路和设施进行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并将检查、抽查记录存档。
(3)检查和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胶鞋、绝缘手套;必须使用电工专用绝缘工具。
(4)临时配电线路必须按规范架设,架空线必须从采用绝缘导线,不得采用塑胶软线,不得成束架空敷设,不得沿地面明敷。
(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架设和使用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的规定。
(6)施工机具、车辆及人员,应与线路保持安全距离。达不到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采用可靠的防护措施。
(7)配电系统必须实行分级配电。现场内所有电闸箱的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箱内电器必须可靠、完好,其选型、定值要符合有关规定,开关电器应标明用途。电闸箱内电器系统需统一样式,统一配置,箱体统一刷涂桔黄色,并按规定设置围栏和防护棚,流动箱与上一级电闸箱的连接,采用外搽连接方式(所有电箱必须使用定点厂家的认定产品)。
(8)工地所有配电箱都要标明箱的名称、控制的各线路称谓、编号、用途等。
(9)应保持配电线路及配电箱和开关箱内电缆、导线对地绝缘良好,不得有破损、硬伤、带电梯裸露、电线受挤压、腐蚀、漏电等隐患,以防突然出事。
(10)独立的配电系统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的接零保护系统,非独立系统可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接零或接地保护方式。各种电气设备和电力施工机械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必须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
(11)在采取接地和接零保护方式的同时,必须设两级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漏电保护装置的选择应符合规定。
(12)为了在发生火灾等紧急情况时能确保现场的照明不中断,配电箱内的动力开关与照明开关必须分开使用。
(13)开关箱应由分配电箱配电。注意一个开关控制两台以上的用电设备不可一闸多用,每台设备应由各自开关箱,严禁一个开关控制两台以上的用电设备(含插座),以保证安全。
(14)配电箱及开关箱的周围应有两人同时工作的足够空间和通道,不要在箱旁堆放建筑材料和杂物。
(15)各种高大设施必须按规定装设避雷装置。
(16)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米;开关箱与它所控制的电气设备相聚不得超过3米。
(17)电动工具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工具的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完好,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和调换,工具的外绝缘应完好无损,维修和保管有专人负责。
(18)施工现场的照明一般采用220v电源照明,结构施工时,应在顶板施工中预埋管,临时照明和动力电源应穿管布线,必须按规定装设灯具,并在电源一侧加装漏电保护器。
(19)电焊机应单独设开关。电焊机外壳应做接零或接地保护。施工现场内使用的所有电焊机必须加装电焊机触电保护器。接线应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防护罩。焊把线应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做回路地线。焊把线无破损,绝缘良好。电焊机设置点应防潮、防雨、防砸。
4.2信息报告
(1)事故发现人员,应立即向组长(副组长)报告。如果是火灾事故,必须同时打119向公安消防部门报警,急救拨打120、999。
(2)组长接到报警后,通知副组长、组员,立即启动应急救援系统。
(3)根据事故类别向事故发生地政府主管部门报告。
(4)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事故发生时间、类别、地点和相关设施;
联系人姓名和电话等;
5、应急响应
5.1大型脚手架及高处坠落事故应急处置
5.1.1大型脚手架出现变形事故征兆时的应急措施
(1)因地基沉降引起的脚手架局部变形。在双排架横向截面上架设八字戗或剪刀撑,隔一排立杆架设一组,直到变形区外排。八字戗或剪刀撑下脚必须设在坚实、可靠的地基上。
(2)脚手架赖以生根的悬挑钢梁挠度变形超过规定值,应对悬挑钢梁后锚固点进行加固,钢梁上面用钢支撑加u形托旋紧后顶住屋顶。预埋钢筋环与钢梁之间有空隙,须用马楔备紧。吊挂钢梁外端的钢丝绳逐根检查,全部紧固,保证均匀受力。
(3)脚手架卸荷、拉接体系局部产生破坏,要立即按原方案制定的卸荷拉接方法将其恢复,并对已经产生变形的部位及杆件进行纠正。如纠正脚手架向外张的变形,先按每个开间设一个5t倒链,与结构绷紧,松开刚性拉接点,各点同时向内收紧倒链,至变形被纠正,做好刚性拉接,并将各卸荷点钢丝绳收紧,使其受力均匀,最后放开倒链。
5.1.2大型脚手架失稳引起倒塌及造成人员伤亡时的应急措施
(1)迅速确定事故发生的准确位置、可能波及的范围、脚手架损坏的程度、人员伤亡情况等,以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置。
(2)划出事故特定区域,非救援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特定区域。迅速核实脚手架上作业人数,如有人员被坍塌的脚手架压在下面,要立即采取可靠措施加固四周,然后拆除或切割压住伤者的杆件,将伤员移出。如脚手架太重可用吊车将架体缓缓抬起,以便救人。如无人员伤亡,立即实施脚手架加固或拆除等处理措施。以上行动须由有经验的安全员和架子工长统一安排。
5.1.3发生高处坠落事故的抢救措施
(1)救援人员首先根据伤者受伤部位立即组织抢救,促使伤者快速脱离危险环境,送往医院救治,并保护现场。察看事故现场周围有无其它危险源存在。
(2)在抢救伤员的同时迅速向上级报告事故现场情况。
(3)抢救受伤人员时几种情况的处理:
——如确认人员已死亡,立即保护现场。
——如发生人员昏迷、伤及内脏、骨折及大量失血:①立即联系120、999急救车或距现场最近的医院,并说明伤情。为取得最佳抢救效果,还可根据伤情送往专科医院。②外伤大出血:急救车未到前,现场采取止血措施。③骨折:注意搬运时的保护,对昏迷、可能伤及脊椎、内脏或伤情不详者一律用担架或平板,禁止用搂、抱、背等方式运输伤员。
——一般性伤情送往医院检查,防止破伤风。
5.2触电事故应急处置
(1)截断电源,关上插座上的开关或拔除插头。如果够不着插座开关,就关上总开关。切勿试图关上那件电器用具的开关,因为可能正是该开关漏电。
(2)若无法关上开关,可站在绝缘物上,如一叠厚报纸、塑料布、木板之类,用扫帚或木椅等将伤者拨离电源,或用绳子、裤子或任何干布条绕过伤者腋下或腿部,把伤者拖离电源。切勿用手触及伤者,也不要用潮湿的工具或金属物质把伤者拨开,也不要使用潮湿的物件拖动伤者。
(3)如果患者呼吸心跳停止,开始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按压。切记不能给触电的人注射强心针。若伤者昏迷,则将其身体放置成卧式。
(4)若伤者曾经昏迷、身体遭烧伤,或感到不适,必须打电话叫救护车,或立即送伤者到医院急救。
(5)高空出现触电事故时,应立即截断电源,把伤人抬到附近平坦的地方,立即对伤人进行急救。
(6)现场抢救触电者的原则:现场抢救触电者的经验原则是:迅速、就地、准确、坚持。迅速——争分夺秒时触电者脱离电源;就地——必须在现场附近就地抢救,病人有意识后在就近送医院抢救。从触电时算起,5分钟以内及时抢救,救生率90%左右。10分钟以内抢救,救生率6.15%希望甚微;准确——人工呼吸发的动作必须准确;坚持——只要有百万分之一希望就要近百分之百努力抢救。
5.3坍塌事故应急处置
(1)坍塌事故发生时,安排专人及时切断有关闸门,并对现场进行声像资料的收集。发生后立即组织抢险人员再半小时内到达现场。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人工和机械相结合的方法,对坍塌现场进行处理。抢救中如遇到坍塌巨物,人工搬运有困难时,可调集大型的吊车进行调运。在接近边坡处时,必须停止机械作业,全部改用人工扒物,防止误伤被埋人员。现场抢救中,还要安排专人对边坡、架料进行监护和清理,防止事故扩大。
(2)事故现场周围应设警戒线。
(3)统一指挥、密切协同的原则。坍塌事故发生后,参战力量多,现场情况复杂,各种力量需在现场总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积极配合、密切协同,共同完成。
(4)以快制快、行动果断的原则。鉴于坍塌事故有突发性,在短时间内不易处理,处置行动必须做到接警调度快、到达快、准备快、疏散救人快、达到以快制快的目的。
(5)讲究科学、稳妥可靠的原则。解决坍塌事故要讲科学,避免急躁行动引发连续坍塌事故发生。
(6)救人第一的原则。当现场遇有人员受到威胁时,首要任务是抢救人员。
(7)伤员抢救立即与急救中心和医院联系,请求出动急救车辆并做好急救准备,确保伤员得到及时医治。
(8)事故现场取证救助行动中,安排人员同时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工作,以利于事故处理,防止证据遗失。
(9)自我保护,在救助行动中,抢救机械设备和救助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配齐安全设施和防护工具,加强自我保护,确保抢救行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5.4电焊伤害事故应急处置
(1)未受过专门训练的人员不准进行焊接工作。焊接锅炉承压部件、管道及承压容器等设备的焊工,必须按照锅炉监察规程(焊工考试部分)的要求,经过基本考试和补充考试合格,并持有合格证,方可允许工作。
(2)焊工应穿帆布工作服,戴工作帽,上衣不准扎在裤子里。口袋须有遮盖,脚下穿绝缘橡胶鞋,以免焊接时被烧伤。
(3)焊工应带绝缘手套,不得湿手作业操作,以免焊接时触电。
(4)禁止使用有缺陷的焊接工具和设备。
(5)高空电焊作业人员,应正确佩戴安全带,作业面设水平网兜并铺彩条布,周围用密目网维护,以防焊渣四溅。
(6)不准在带有压力(液体压力或气体压力)的设备上或带电的设备上进行焊接。
(7)现场上固定的电源线必须加塑料套管埋地保护,以防止被加工件压迫发生触电。
(8)电焊施工前,项目要统一办理动火证。
5.5车辆火灾事故应急处置
(1)车辆火灾事故发生后,项目应立即组织人员灭火,有可能的情况下卸下车上货物。
(2)疏通事发现场道路,保证救援工作顺利进行,疏散人群至安全地带。
(3)在急救过程中,遇有威胁人身安全权情况时,应首先确保人身安全,迅速组织脱离危险区域或场所后,再采取急救措施。
(4)为防止车辆爆炸,项目人员除自救外,还应向社会专业救援队伍求援,尽快扑灭火情。
(5)定期检查维修车辆,检查车辆山灭火器的配备,保证良好的车况是防止车辆发生火灾的最好措施。
(6)夏季天气炎热,车内温度高,为防止车辆自燃现象的发生,应尽量将车停在阴凉处或定时对车俩洒水降温。
5.6重大交通事故应急处置
(1)事故发生后,迅速拨打急救电话,并通知交警。
(2)项目在接到报警后,应立即组织自救队伍,迅速将伤者送往附近医院,并派人保护现场。
(3)协助交警疏通事发现场道路,保证救援工作顺利进行,疏散人群至安全地带。
(4)做好事后人员的安抚、善后工作。
5.7火灾、爆炸事故事故应急处置
5.7.1火灾、爆炸事故应急流程应遵循的原则
(1)紧急事故发生后,发现人应立即报警。一旦启动本预案,相关责任人要以处置重大紧急情况为压倒一切的首要任务,绝不能以任何理由推诿拖延。各部门之间、各单位之间必须服从指挥、协调配和,共同做好工作。因工作不到位或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求有关人员的责任。
(2)项目在接到报警后,应立即组织自救队伍,按事先制定的应急方案立即进行自救;若事态情况严重,难以控制和处理,应立即在自救的同时向专业队伍救援,并密切配合救援队伍。
(3)疏通事发现场道路,保证救援工作顺利进行;疏散人群至安全地带。
(4)在急救过程中,遇有威胁人身安全情况时,应首先确保人身安全,迅速组织脱离危险区域或场所后,再采取急救措施。
(5)切断电源、可燃气体(液体)的输送,防止事态扩大。
(6)安全总监为紧急事务联络员,负责紧急事物的联络工作。
(7)紧急事故处理结束后,安全总监应填写记录,并召集相关人员研究防止事故再次发生的对策。
5.7.2火灾、爆炸事故的应急措施
(1)对施工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
目的是帮助施工人员学习防火、灭火、避难、危险品转移等各种安全疏散知识和应对方法,提高施工人员对火灾、爆炸发生时的心理承受能和应变力。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施工人员不仅可以沉稳自救,还可以冷静地配合外界消防员做好灭火工作,把火灾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水平。
(2)早期警告。事件发生时,在安全地带的施工人员可通过手机、对讲机向楼上施工人员传递火灾发生信息和位置。
(3)紧急情况下电梯、楼梯、马道的使用
高层建筑在发生火灾时,不能使用室内电梯和外用电梯逃生。因为室内电梯井会产生“烟囱效应”,外用电梯会发生电源短路情况。最好通过室内楼梯或室外脚手架马道逃生(本工程建筑高度不高,最好采取这种方法逃生)。如果下行楼梯受阻,施工人员可以在某楼层或楼顶部耐心等待救援,打开窗户或划破安全网保持通风,同时用湿布捂住口鼻,挥舞彩色安全帽表明你所处的位置。切忌逃生时在马道上拥挤。
5.7.3火灾、爆炸发生时人员疏散应避免的行为因素
(1)人员聚集
灾难发生时,由于人的生理反应和心理反应决定受灾人员的行为具明显向光性,盲从性。向光性是指在黑暗中,尤其是辨不清方向,走投无路时,只要有一丝光亮,人们就会迫不及待的向光亮处走去。盲从性是指事件突变,生命受到威胁时,人们由于过分紧张、恐慌,而失去正确的理解和判断能力,只要有人一声招呼,就会导致不少人跟随、拥挤逃生,这会影响疏散甚至造成人员伤亡。
(2)恐慌行为
是一种过分和不明智的逃离行为,它极易导致各种伤害性情感行动。如:绝望、歇斯底里等。这种行为若导致“竞争性”拥挤,再进入火场,穿越烟气空间及跳楼等行动,时常带来灾难性后果。
(3)再进火场行为
受灾人已经撤离或将要撤离火场时,由于某些特殊原因驱使他们再度进入火场,这也属于一种危险行为,在实际火灾案例中,由于再进火场而导致灾难性后果的占有相当大的比例。
5.8机械伤害事故应急处置
应急指挥立即召集应急小组成员,分析现场事故情况,明确救援步骤、所需设备、设施及人员,按照策划、分工,实施救援。需要救援车辆时,应急指挥应安排专人接车,引领救援车辆迅速施救。
5.8.1塔式起重机出现事故征兆时的应急措施
(1)塔吊基础下沉、倾斜:
①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将回转机构锁住,限制其转动。
②根据情况设置地锚,控制塔吊的倾斜。
(2)塔吊平衡臂、起重臂折臂:
①塔吊不能做任何动作。
②按照抢险方案,根据情况采用焊接等手段,将塔吊结构加固,或用连接方法将塔吊结构与其它物体联接,防止塔吊倾翻和在拆除过程中发生意外。
③用2—3台适量吨位起重机,一台锁起重臂,一台锁平衡臂。其中一台在拆臂时起平衡力矩作用,防止因力的突然变化而造成倾翻。
④按抢险方案规定的顺序,将起重臂或平衡臂连接件中变形的连接件取下,用气焊割开,用起重机将臂杆取下;
⑤按正常的拆塔程序将塔吊拆除,遇变形结构用汽焊割开。
(3)塔吊倾翻:
①采取焊接、连接方法,在不破坏失稳受力情况下增加平衡力矩,控制险情发展。
②选用适量吨位起重机按照抢险方案将塔吊拆除,变形部件用气焊割开或调整。
(4)锚固系统险情:
①将塔式平衡臂对应到建筑物,转臂过程要平稳并锁住。
②将塔吊锚固系统加固。
③如需更换锚固系统部件,先将塔机降至规定高度后,再行更换部件。
(5)塔身结构变形、断裂、开焊:
①将塔式平衡臂对应到变形部位,转臂过程要平稳并锁住。
②根据情况采用焊接等手段,将塔吊结构变形或断裂、开焊部位加固。
③落塔更换损坏结构。
5.8.2小型机械设备事故应急措施
(1)发生各种机械伤害时,应先切断电源,再根据伤害部位和伤害性质进行处理。
(2)根据现场人员被伤害的程度,一边通知急救医院,一边对轻伤人员进行现场救护。
(3)对重伤者不明伤害部位和伤害程度的,不要盲目进行抢救,以免引起更严重的伤害。
5.8.3机械伤害事故引起人员伤亡的处置:
(1)迅速确定事故发生的准确位置、可能波及的范围、设备损坏的程度、人员伤亡等情况,以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置。
(2)划出事故特定区域,非救援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特定区域。迅速核实塔式起重机上作业人数,如有人员被压在倒塌的设备下面,要立即采取可靠措施加固四周,然后拆除或切割压住伤者的杆件,将伤员移出。
(3)抢救受伤人员时几种情况的处理:
如确认人员已死亡,立即保护现场;
如发生人员昏迷、伤及内脏、骨折及大量失血:
①立即联系120、999急救车或距现场最近的医院,并说明伤情。为取得最佳抢救效果,还可根据伤情联系专科医院。
②外伤大出血:急救车未到前,现场采取止血措施。
③骨折:注意搬动时的保护,对昏迷、可能伤及脊椎、内脏或伤情不详者一律用担架或平板,不得一人抬肩、一人抬腿。
一般性外伤:
①视伤情送往医院,防止破伤风。
②轻微内伤,送医院检查。
制定救援措施时一定要考虑所采取措施的安全性和风险,经评价确认安全无误后再实施救援,避免因采取措施不当而引发新的伤害或损失。
6、应急物资及装备
(1)救护人员的装备:头盔、防护服、防护靴、防护手套、安全带、呼吸保护器具等;
(2)灭火剂:水、泡沫、co2、卤代烷、干粉、惰性气体等;
(3)灭火器:干粉、泡沫、1211、气体灭火器等;
(4)简易灭火工具:扫帚、铁锹、水桶、脸盆、沙箱、石棉被、湿布、干粉袋等;
(5)消防救护器材:救生网、救生梯、救生袋、救生垫、救生滑杆、缓降器等;
(6)自动苏生器:适用于抢救因中毒窒息、胸外伤、溺水、触电等原因造成的呼吸抑制或窒息处于假死状态的伤员。
(7)通讯器材:固定电话一个,移动电话:原则上每个管理人员一人一个,对讲机若干。
7、预案管理
7.1培训
(1)根据受训人员和工作岗位的不同,选择培训内容,制定培训计划。
(2)培训内容:鉴别异常情况并及时上报的能力与意识;如何正确处理各种事故;自救与互救能力;各种救援器材和工具使用知识;与上下级联系的方法和各种信号的含义;工作岗位存在哪些危险隐患;防护用具的使用和自制简单防护用具;紧急状态下如何行动。
7.2演练
项目部按照假设的事故情景,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实际演练,将演练方案及经过记录在案。
8、预案修订与完善
(1)为了能把新技术和新方法运用到应急救援中去,以及对不断变化的具体情况保持一致,预案应进行及时更新,必要时重新编写。
(2)对危险源和新增装置、人员变化进行定期检查,对预案及时更新。
(3)在实践和演习中提高水平,对预案进一步合理化。
学校的防触电事故工作是关系到师生生命安全的重要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触电事故应急管理工作,尽可能降低事故损失,
减小危害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要求,特拟订学校触电事故应急预案。
一、学校防触电事故领导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3、应急救援小组
根据学校特点和需要,
分别设置:
4、校应急人员联系电话:
5、用电管理员:
6、抢险突击队成员:
全体男教师班主任
7、报警电话:
119紧急救护120
教体局:
8、值班电话:
二、学校防触电事故工作预防运行机制
1、成立领导小组
切实加强领导
成立防触电事故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检查督导学校的防触电工作,及时准确地掌握学校有关点电方面的动态提出预防对策和措施。
工作小组及时具体组织抢险工作。
2、加强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领导小组成员要组织有关人员对学校办公楼、教学楼、餐厅、多媒体教师等有线路的地方进行仔细检查,及时做好维修工作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3、开展宣传教育,增强防触电事故的能力。
学校要通过教师会议、班主任会议、班队会等对教师和学生进行积极的宣传活动,增强防触电的意识和能力教育学生不随意乱动电源、开关等。教育学生懂得险情发生时如何自救。
三、应急措施
1、发现人员触电应迅速采取措施使触电者脱离电源并迅速切断电源。未切断电源前,可用干竹竿、干木棒、木椅(凳)等绝缘器具使触电者脱离电源,不可赤手直接与触电者的身体接触。
2、派专人看护现场,立即拨打120急救,并及时通知校医务室人员到现场进行临时急救。
3、通知学校相关部门领导及水电组人员到场处置。
4、疏散围观人员,保证现场空气流通,避免再次发生触电事故。
四、临时急救方法
1、触电者未失去知觉时,应安放在空气流通处安静休息。
2、触电者已失去知觉,但呼吸及脉博均未停止时,应安放在平坦通风处所解开衣裤,使其呼吸不受阻碍,同时用毛巾摩擦全身使之发热。
3、触电者失去知觉呼吸困难,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切不可向触电者注射强心剂或泼冷水。
4、触电者呼吸及心脏跳动均已停止时,可能是假死,救护人员要坚持先救后搬的原则应即刻进行人工呼吸或对心脏进行挤压救护直到经医生诊断确已死亡为止。
5、人工呼吸用口对口吹气效果较好。急救时,触电者的头部尽量后仰,鼻孔朝天,使舌根不阻塞气流便于吹气急救。
五、责任追究
对准备工作和检查工作力度不到位、组织指挥不力而造成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的个人,要严肃追究相关人的责任。并及时上报教体局。
为保障本(院)护理中心老人的身体健康及人身安全,有效处理护理中心的各种突发事件,使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现根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小组
成立应急小组,负责处理突发性事件。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可能发生的性质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突发性事件。主要包括:突发性疾病、火灾、食物中毒、煤气中毒、外来暴力侵害等事件。
三、事件责任及处理程序
1、对于突发性事件,实行应急小组负责制。
2、应应急小组的请求,可以随时调集人员、物资及交通工具。
3、本(院)护理中心发生突发事件后,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应急小组报告,应急小组必须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发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同时,本(院)护理中心及时向旗(县、区)公安、消防、食品药品监督局、卫生、民政局等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本(院)护理中心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挥现场的入住老人及工作人员离开危险区域,保护好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发现场保护工作,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4、对缓报、瞒报、延误有效抢救时间的将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
1、突发疾病事件
⑴本(院)护理中心定期组织入住老人及工作人员进行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随时关注入住老人的身体变化。
⑵本着预防为主的原则,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和冬季防寒保暖工作。制定记录制度,对患病老人进行无微不至的护理,督促生病的'老人吃药。
⑶老人有任何不适,(值班者是第一责任人)应及时救治,并报告应急小组,同时与其监护人联系。
⑷若病情严重,应运用急救知识,稳定患者病情,并及时拨打120。积极配合医护人员进行急救并及时通知其监护人,到医院进行帮助办理相关手续。
⑸如老人去世,应及时通知监护人并联系殡仪馆,随行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⑹若情形严重,应急小组立即向相关单位汇报。
2、火灾事件
⑴本(院)护理中心要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火险隐患情况,加强对相关人员的教育培训,防患于未然,警钟长鸣。
⑵发现火警苗头应立即呼救(值班者是第一责任人),并组织指挥现场救灾,并报告应急小组。
⑶若发现重大火警时,应立即呼救、并立即拨打119报警电话。
⑷迅速疏散入住老人及工作人员,撤离到安全区域。
⑸积极配合消防人员灭火,在进行灭火的同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火势蔓延。
3、食品中毒事件
⑴加强本(院)护理中心厨房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必须做到专业人员持证上岗。
⑵严格把关食品原料的进货渠道,做到卫生、安全、可靠。工作人员必须规范操作顺序,定期进行自查整改。
⑶发现入住老人及工作人员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时,迅速送医院诊治,并及时通知应急小组。
⑷相关人员须做好所食用取样工作,以备卫生监督部门检验。
⑸若情形严重,应急小组应迅速向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4、煤气中毒事件
⑴加强本(院)护理中心室内通风,尤其是气候异常,气压低、空气不畅时更要加强通风。
⑵值班人员要定点进行巡查尤其是夜间要检查煤气开关,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并及时通知应急小组。
⑶发现有中毒现象应立即呼救(值班者是第一责任人),打开门窗通风,并拨打或委托他人拨打120请求援助。
⑷若情形严重,应急小组应迅速相关部门汇报。
5、外来暴力侵害事件
⑴本(院)护理中心如有未经允许强行闯入者,应急小组应及时联系公安人员将闯入者驱逐出住处。
⑵发现不法分子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应及时报警110、120请求援助,并与不法分子做斗争。
⑶若情形严重,应急小组应迅速向相关部门汇报。
五、突发事发生后,本护理中心立即启动应急处理程序。
根据突发事件应对管理职责分工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将应急处理结果报民政部门。
我厂厂用电分为高压(10KV)低压(380V),无论事故还是其它原因,都可能造成全部或部分中断,当厂用电中断时,运行人员应迅速明确的判断原因及发生的范围,尽速尽可能的减少事故的扩大造成人员伤害,及时的汇报值长及车间领导。第一时间通知机炉及相关车间,做好相应的应对措施,然后尽速恢复全部或部分电源。
厂用电全部中断
10KV母线及负载短路,此时短路区域开关拒动或越级,母联开关拒动造成厂用电全部中断。
处理过程:(电气专业)
1、迅速汇报值长及车间领导,通知机炉做好应对措施;
2、核查报警信息、灯光指示;
3、核查直流系统是否正常运行;
4、根据报警信息及相关特征信息、核查有无明显事故特征;
5、无明显故障特征的,将10KV母线负载开关全部断开,进行仔细核查故障所在区域(若未发现问题可抢送一次)
6、如故障仍然存在与区调联系,给正常段用线充电,然后给另一母线充电;
7、逐一将重要厂用负荷送电,来解除故障;
8、寻找到故障处后合母联开关,恢复全部正常设备电源,厂用电恢复及事故处理都已明确汇报领导并做好记录。
厂用电部分中断
厂用10KV系统无论哪段失电(母联开关分断)做以下处理:(电气专业)
1、迅速汇报值长;
2、与机炉及相关车间联系做好应对措施;
3、核查直流系统是否正常运行;
4、核查正常运行段处于冷备用中的设备,根据值班长令需送电应立即送电;
5、将故障段所带变压器低压自投开关退出。
6、将厂用变低压失电母线通过联络开关送电厂变两侧开关应断开,同时应核查负荷分配;
7、根据报警信息、灯光指示相关信息核查有无明显故障特征;
8、将故障段母线负荷开关全部断开;
9、此时应注意联络线功率,如超过正常与汽机联系调整;
10、迅速查找故障进行处理,使失电设备重新正常运行;
11、汇报领导故障原因范围及处理过程及当前状态,做好记录。
380V低压厂用电中断
处理过程(电气专业)
低压侧即380V某段失电,无明显故障特征时应首先抢送一次,不成功应作如下处理:
1、汇报值长;
2、断开变压器两侧开关,断开自投开关;
3、断开故障段变压器高低压两侧开关及自投开关;
4、通知机炉及相关车间做好应对措施;
5、核查正常段重要设备处于冷备用状态,应立即送电,核查双回路电源是否切换至正常段运行,如无法自动切换或处于备用应立即送电;
6、核查是否有明显故障特征;
7、如故障段无明显故障,将所带负载全部断开;
8、将故障段母线充电,来核查是高压开关至变压器进线开关一段故障,还是低压母线故障;
9、如变压器两侧开关故障,应通过低压联络开关送电,此时应根据低压负荷分配原则进行逐一送电;
10、如低压负载造成应逐一送电(明显特征);
11、查明故障原因汇报领导做好记录,再一次核查所有正常运行设备。
注:变压器两侧开关无故障,给低压故障段母线充电时,此时故障原因不明尽量不去用低压联络开关,低压厂用故障,一段或两段发生故障可能造成过负荷使正常段失电,造成低压全部停故连锁现象。此时应断开自投开关,断开低压联络开关,分段去抢送一次各段,然后处理方法同上低压失电处理原理进行。
每个班级都有几十个学生,有时因学生的活泼好动不可避免的会出现一些突发事件,由于突发事件具有偶然性、突发性和处理的紧迫性特点,因此,处变不惊的能力,对班主任来说不可或缺,班主任要提前对有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处理应对有所了解。
班级突发事故的处理
(一)班级考勤
1.无故不到校
做好前期要求→安排考勤员(留意观察)→第一时间报告班主任→及时与家长沟通→了解原因排除隐患→后期教育。
2.逃课、逃操(体育、微机、课间操)
做好前期要求(班级班规体现)→安排考勤员→第一时间报告班主任→及时与任课教师沟通→排除隐患→后期教育→跟进观察。
3.身体不适(感冒发烧肚子疼)
做好前期要求→了解学生病情 →与家长沟通→写假条→核实是否到家→了解病情进展→后续跟进。
(二)带违禁物品
1.带手机等电子产品
做好前期要求(班级班规体现)→通过学生了解情况→不定期检查;与当事学生沟通→及时与家长沟通→寻找原因→处理手机→制定整改措施和目标→形成处理意见。
2.烟、打火机、管制刀具等
重视前期要求(班级班规体现)→通过学生了解情况→不定期检查;与当事学生沟通→及时与家长沟通→寻找原因→形成教育合力→处理物品→形成处理意见→持续关注学生动态。
(三)顶撞教师
一方面,教师对学生或事情本身缺乏全面了解,处理问题不注意场合,判断失当等;另一方面,学生情绪烦躁,性格倔强,对问题理解偏激等。
表现:学生公开反对教师的建议,对教师的批评持对抗态度;当面指责教师的错误,指出或反驳教师对问题判断的失误,指责教师处理问题不公平等等。
这类事件一旦发生,若不及时控制,会对教师今后的管理工作造成不利的影响。
处理过程:
了解学生公平看待→沉着冷静→带离教室→了解学生想法→全面调查→利用教师合力→讲清老师做事原因→与家长交流争取配合→达成共识→形成处理意见→班内说明情况→总结反思→后续关注。
(四)打架斗殴
主要是指在校学生间发生的形形色色的打斗事件。
表现:有校内班与班之间的矛盾斗争;有班内学生矛盾激化形成的打架吵闹,也有校外因素参与下校内学生间的打斗事件等。
一个班级如果管理跟不上,纪律松散,打架斗殴的事情就特别容易发生。
1.班内(班主任、学生、家长)
前期做好问题处理引导→安排安全员→到场分离→查看是否受伤→分别了解原因(书面材料)→其他人了解情况→分别作当事同学工作→与家长沟通→形成教育合力→达成处理意见→班内说明→ 总结反思→后续关注。
2.班间(班主任、级部主任、学生、家长)
第一时间到场→分别带离当事学生→查看学生情况→了解原因(书面材料)→其他在场同学了解情况→班主任沟通→与级部主任沟通→与家长沟通→形成教育合力→达成处理意见→班内说明→总结反思 →后续关注。
3.级部间(班主任、级部主任、德育处、学生、家长):
第一时间到场→分别带离当事学生→查看学生情况→了解原因(书面材料) →其他在场同学了解情况→班主任沟通→与级部主任沟通→与家长沟通→形成教育合力→达成处理意见→班内说明→总结反思→后续关注。
伤情比较严重:
班主任第一时间到场→产看伤情→必要时拍照留证→及时上报级部主任→班主任及时送医或打120 →及时通知家长→医院处理→调查原因→向学校汇报→征求处理意见 →向家长说明情况→达成处理意见→德育处通报处理结果→总结反思→后续关注。
4.校外(班主任、级部主任、德育处、学生、家长):
调查情况→带离当事学生→询问经过(形成书面材料) →与级部主任沟通→与家长沟通→形成教育合力→达成处理意见→德育处通报处理结果→总结反思→后续关注。
(五)校内意外伤害
1.不严重(班主任、任课老师、学生、家长):
第一时间到场→ 了解情况→查看伤情→紧急处理→班主任或任课老师送医务室处理→和家长交流→总结反思→后续关注。
2.严重(班主任、任课老师、学校领导、学生、家长):
第一时间到场→ 了解情况→查看伤情→紧急处理→汇报级部主任→ 送医院或打120→ 汇报学校→和家长交流→班主任、级部主任、学校领导看望→达成处理意见→总结反思→班主任后续关注。
1、总则
1.1编制目的
规范火灾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实施,保证灭火救援工作顺利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
1.2编制依据
本预案坚持政府统一指挥,有关方面协调一致的原则,从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角度出发,建立统一高效、科学规范的应急指挥体系,切实提高政府各部门和相关单位在应对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时的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避免人员伤亡、减少财产损失,确保我镇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1.3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的火灾是指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按照火灾发生的对象,常见的火灾主要分为以下八类:
(1)建筑火灾:主要包括高层建筑火灾、砖木结构建筑火灾、钢筋结构建筑火灾、洁净厂房火灾、易燃结构建筑区火灾、闷顶火灾、古建筑火灾等。
(2)地下工程火灾:主要包括地下商场火灾、隧道火灾、地下仓库火灾、电缆涵洞火灾、矿井火灾和地下车库火灾等。
(3)化工火灾:主要包括炼油厂火灾、液化石油气火灾、井喷火灾和油罐火灾等。
(4)人员集中场所火灾:主要包括宾馆饭店火灾、商场(厦)火灾、影剧院火灾、体育馆火灾、图书馆(档案馆)火灾、托儿所(幼儿园)火灾、学校火灾和医院火灾等。
(5)交通工具火灾:主要包括汽车火灾、列车火灾、飞机火灾和船舶火灾等。
(6)仓库火灾:主要包括露天堆垛火灾、化学危险物品仓库火灾、冷库火灾和粮食仓库火灾等。
(7)工厂企业单位火灾:主要包括纺织、轻工、电信器材、医药、电器、印刷等各行业工厂企业单位发生的火灾。
(8)特殊情况火灾:主要包括带电设备(线路)火灾、强风(干旱)情况下火灾和有毒区域火灾等。各类火灾事故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i级(特别重大)、ii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1.4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发生较大和一般火灾事故的应对工作。
本预案指导全镇的火灾事故的应对工作。
1.5工作原则
(1)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任何单位、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
任何单位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救援的义务。
(2)坚持政府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应当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使消防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3)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公安消防部队负责火灾现场的组织指挥和实施灭火救援,专职、义务消防队积极协同作战,有关部门和驻军、武警部队密切配合,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
(4)坚持平战结合的原则。依照本预案规定的程序、方法和措施,定期组织开展综合实战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5)坚持统一指挥的原则。成立处置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调集多方人力和物资支援灭火。
(6)坚持“救人第一”的原则。当火场有人员受到火势威胁时,应当首先抢救人员。
(7)坚持“积极抢救保护财产”的原则。在实施灭火的同时,迅速组织人员疏散、保护公共财产和个人财物,尽力减少火灾损失。
2、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成立文庙镇处置一般较大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发生一般较大火灾时组织、指挥火灾扑救和现场救援工作,协调各部门在处置火灾时的物资、人员、设备调集等各项后勤保障工作。
总指挥总部的组成: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总指挥,公安派出所、财政所、社会保障事务所、城建办、卫生院、供电所、民政所、火灾发生地的村等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
2.2办事机构
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党政办,在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负责日常工作。
2.3指挥机构
成立镇灭火救援现场指挥部(以下简称现场指挥部),全面负责火灾现场的灭火救援指挥工作。
2.4专家咨询委员会
应急指挥部建立化工、医疗、建筑、电气、化学、石油等各类专业人才库,根据实际需要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为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决策建议。
3、运行机制
建立应对火灾事故的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恢复重建及调查评估等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指挥水平。
3.1预测与预警
3.1.1预测预警系统
应急指挥部按照“高效、快捷”的'原则,建立和完善以各种火灾事故的监测、预报、信息传输、分析处理为主要内容的预警服务系统和相关技术支持平台,提高预警能力。
3.l.2预警级别和发布
预警级别依据火灾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一般分为四级:i级(特别严重)、ii级(严重)、iii级(较重)和iv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3.2应急处置
3.2.1信息报告
办公室建立重要火灾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及时、准确地收集信息资料,并报镇人民政府和公安消防部门。重要火灾信息要按规定及时上报。
3.2.2应急响应
火灾事故发生后,办公室应根据预警级别进行调度,并根据火灾事故的类型、特点,有针对性地调集相应的消防专业人员和器材装备。
3.2.3指挥与协调
发生火灾事故,按程序启动预案后,应急指挥部根据预案,统一组织、指挥火灾扑救工作。建立现场指挥部,具体负责指挥火灾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3.2.4应急结束
火灾扑灭后,现场指挥部应组织人员全面、细致地检查火场,彻底消灭余火,同时应责成失火单位或相关单位、人员监护火场。必要时,留下必需的灭火力量进行监护。
应急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和专家对火灾现场进行分析评估,提出结束应急状态报本级应急委员会批准,由本级应急委员会发布结束应急状态的公告。
应急结束后,应将各类消防设施和力量恢复到应急前的状态。
3.3恢复与重建
3.3.1善后处置
火灾事故发生后,应急指挥部应视受灾程度和涉及范围,相应成立灾后处置领导小组,负责灾害救助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
3.3.2调查与评估
火灾事故应急救援结束后,组成事故调查组,对火灾事故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并写出书面报告。
必要时,可邀请有关单位的领导和工程技术人员参加检查评估。
3.3.3恢复重建
灾后,事发地各部门要组织恢复重建工作。
3.4信息发布
火灾事故的信息发布,由政府有关部门负责。
4、应急保障
4.1人力资源
镇应急分队是灭火救援的主要力量,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是灭火救援的补充力量。
协同灭火救援力量有铁路、矿山救护、医疗救护、工程机械抢险、石油化工、电力抢险、辐射防护等队伍。
4.2财力资源
镇人民政府应在财政预算中安排灭火救援专项资金。
财政、审计部门加强灭火救援资金的监督检查和专项审计,确保专款专用。
4.3物资保障
建立灭火救援物资信息管理系统。公安、专职和义务消防队必须储备一定量的灭火救援物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也必须储备一定量的灭火救援物资。与各消防器材生产厂家建立联系点,利用厂家的资源提供灭火救援后备物资,以便调集利用。
应急指挥部根据灭火救援需要,依据灭火救援物资信息管理系统,快速、便捷、合理地调集灭火救援物资。
4.4基本生活保障
民政部门要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救治。
医疗卫生保障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制定相应的预案,组织足够的医务人员和设备及时到达灭火救援现场组织救护,按照现场救治、就近救治、转送治疗的原则实施医疗救治,及时报告救治伤员以及需要增援的急救医药、器材及资源情况。
4.6交通运输保障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对事故现场实施交通管制,并根据需要组织开辟应急“绿色通道”,保证灭火救援车辆优先通行。
根据火场需要,调集一切可利用的交通运输工具,保证火场应急救援人员、物资、装备的优先运输。
4.7治安维护
公安机关负责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妨碍
灭火救援行动和破坏救灾物资的行为。
4.8人员防护
应急指挥部对紧急疏散人员要妥善安置,可以依法征用机关、学校、文化娱乐场,必要时也可依法征用经营性宾馆、招待所、酒店作为临时避难场所,并确保疏散人员的生活所需。
镇人民政府为消防部队救援人员配备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装备和灭火救援器材装备,确保人员安全。
4.9通信保障
发生火灾事故后,建立消防通信调度指挥网络和现场移动通信指挥网络,保障通信畅通。
4.10公共设施
建设、供水、供电、人防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事发现场建筑设施、供水管道和供电设施的完好。
5、监督管理
5.1预案演练
应急指挥部应适时组织灭火救援演习,检验预案的实际效果。
5.2宣传和培训
有关主管部门要将防火、灭火方面的基本知识和技能纳入公众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内容,提高公众消防安全意识,增强火灾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学培训内容,并督促落实。
有关单位要把防火、灭火的基本知识纳入职工岗前和在岗培训工作内容,开展普及性教育培训。
5.3责任与奖惩
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对在灭火救援中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灭火救援中致伤、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对不服从指挥、延误战机、救援不力而导致事态扩大,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应当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6、附则
6.1预案解释部门
由镇处置一般较大火灾事故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6.2预案的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