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的2025年消防的应急预案(精选3篇)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努力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学校的各项工作秩序稳定,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特制订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1、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学校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分管领导、各部门的负责人组成,校长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其他成员为各部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学校将消防安全纳入综合治理工作的内容,常抓不懈。
2、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省、地、市消防工作的指示,将消防工作纳入学校常规工作,及时总结,不断提高。
(2)大力宣传《消防法》,结合开学、学期结束、119消防日和课堂教学,经常对师生进行消防法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师生掌握正确的安全防火知识以及安全逃生办法。
(3)定期组织义务消防员学习政治、学习业务,熟练掌握、使用消防器材。
(4)对消防重点部位,要配足消防器材,定期组织检查,保证完好。
(5)时时刻刻保持高度警惕,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一旦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灭火抢救。
二、消防要害部位管理制度
1、学校确定将教室、厨房列为消防重点要害部位。学校负责人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2、严禁在消防要害部位吸烟,一旦发现,要立即制止。
3、根据有关规定,学校配备的消防器材、灭火器,要放在明显的地方。管理人员要学习、掌握有关的消防知识,会正确使用灭火器,会报警。要经常检查灭火器,健全保养制度,如发现过期,要及时报告,更换药剂。
4、经常检查电器、电线的使用情况,不准乱拉临时电线,经常宣传安全用电知识。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管理人员打开门窗时,要保持室内有人,人离开时,随时关好门窗,严禁火种入内。
8、教师要认真贯彻消防法规和《未成年人保护法》,认真执行消防制度,积极配合学校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组织学生活动,要认真考虑消防安全,确保未成年人不受火灾侵害。
三、应急措施
1、校长是学校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一旦突然发生火灾,要责组织灭火抢救工作。
2、在教室里,一旦突然发生火灾,在场的任课教师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灭火抢救工作。
3、在公众聚集场所发生火灾时,第一是组织撤离,师生要有秩序地离开,第二报警,第三组织灭火。
4、保护现场,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附:
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联系方式
组员: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为加强我校消防安全管理,做到万一发生火灾时能沉着冷静的指挥,迅速报警,很好的扑灭初起火源或控制火势,同时安全地组织疏散全体师生,最大限度的减少火灾带来的危害,确保师生平安的目标,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
总指挥
顾问(消防大队队长)
副总指挥
2、工作小组:
①灭火行动小组:
组长
主要职责:火灾初起时,立即切断电源,尽快到相应地点取下灭火器进行扑救。如发现现场人员需要救护,则应尽力想办法救人。
②疏散引导组:
组长组员:一号楼X(一楼),X(二楼),X(三楼),X(四楼),X(五楼)以及现场。
组长组员:二号楼X(一楼),X(二楼),X(三楼),X(四楼)。
组长组员:四号楼X(二楼),X(三楼),X(四楼)。
组长(四楼)。
③通讯联络组:
组长组员
主要职责:一旦发生火警,负责与疏散、救护各组联络,控制校园广播,调动有关人员到指定地点。应立即报警,先报119救火,再报110维持校门外秩序,根据人员受伤害情况报120,同时报教育局普教科。
④救护安全组:
组长组员。
主要职责:当火灾发生时,如有受伤和被困人员,应协助灭火组和消防人员采取救助措施,及时现场救护或移交120急救中心。
二、预防措施
1、开展消防知识的宣传工作
定期带学生到消防队参观学习,让学生能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并根据消防知识进学校要求,通过广播、闭路电视、黑板报等形式,宣传消防知识,并建立消防宣传墙,设置消防宣传长廊,把各项消防制度、防火公约、会议制度等。
2、加强学校消防硬件建设
教学楼按要求配置干粉灭火器,消防水带、水枪等,并设置一个公共消防应急箱,学校重点部位配置灭火器。
3、设置必要的消防设施标志
在校园内设置学校示意图,标明消防设施,水源和消防宣传标志。
4、经常巡查,排除隐患。
对教室的电源、易燃物的存放和用电、用火安全情况经常进行巡查。
三、应急措施
1、发生火灾时,由现场教师或学生向校长或副校长或学校行政报告,学校领导立即通知广播室,由广播室指挥相关人员立即行动,到达预定地点。总指挥或副总指挥迅速到现场和主控室进行指挥。
①切断电源、广播告知。(稳定全校师生情绪,防止引起全校恐慌)
②呼叫119、110,并根据实际情况呼叫120、报教育局普教科(电话:)
③打开校门(当班门卫)
④灭火行动组到位,扑灭初起火源,关闭门窗,控制火势,为疏散争取更多时间。
⑤疏散引导组到位;疏散线路原则上由就近楼梯口直往学校操场或教学楼前广场,特殊情况疏散组可临时根据火灾发生的地点,做出果断的疏散线路决定,并加以引导。
2、撤离顺序:按发生火灾地点,所在班级同楼层优先原则,先撤离所在楼层的学生(离火源近的班级先撤),后撤离其他楼层的学生,这样既确保重点,又便于扑救人员进出。如火灾发生在课间,由班主任迅速到班级现场指挥撤离,其他教师按要求到各就各位。如火灾发生在上课时,由任课教师现场指挥撤离,空课教师按要求到楼道指挥。
四、火灾后有关行动
1、指挥小组得悉消防紧急情况后立即集中校长室,各种小组集结校长室或指定位置待命。
2、各级指挥小组成员在组长及上级消防指挥系统的统一组织指挥下,迅速组织本校抢险救灾。
①迅速发出紧急警报,组织仍滞留在教学楼的所有人员撤离。
②迅速关闭、切断输电、供水系统(应急照明系统除外)和各种明火,防止滋生其它灾害。
③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并送至附近救护站抢救。
④加强对重要设备、重要物品的救护和保护,加强校园值班值勤和巡逻,防止各类犯罪活动。
3、积极做好师生的思想宣传教育工作,迅速恢复正常秩序,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4、迅速了解和掌握受灾情况,及时汇总上报。
五、有关要求
1、沉着冷静指挥。组织人员按分工合作,沉着冷静,指挥得当。各指挥疏散教师要识大体顾大局,严密控制下楼速度,以免造成楼道挤压,防止学生因恐慌而跳楼情况发生,疏散组成员应最后撤离现场。
2、学生不得参与救火。学生疏散时必须服从教师安排,有序按计划快步撤离,不得参与救火。
3、稳定学生情绪。无论校园何处发生火灾,疏散人员都应撤到学校操场或教学楼前广场,学生撤离到安全地带后,不得任意走动,更不得返回火灾区。班主任应迅速清点学生人数,并向指挥教师汇报学生情况。
4、扑灭初起火源。灭火行动组在火灾初起时,要就近起用灭火器,进行紧急扑救,尽最大努力扑灭初起火源或减弱火势,或关闭门窗控制火势漫延,为学生疏散争取更多时间,在学生末完全撤离前又能确保自己安全的前提下不得撤离火灾现场。
5、确保通信联络。在火灾发生时,各组要确保通信联络,及时联系,把有关情况报告总指挥。
为加强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管理,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与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公共消防设施完好、有效,保障经济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xx)、《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xx)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消火栓管理暂行办法》(新政办发〔20xx〕141号)文件要求,进一步细化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管理和维护保养工作职责,尽快扭转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滞后、维护保养不到位的局面,完善我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切实提高城市抗御火灾和其他灾害事故的能力,使市政消火栓、消防水鹤满足灭火应急救援需要,保障全市消防形势安全稳定。
二、建设标准
(一)消火栓和消防水鹤设置范围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xx),城镇(包括居住区、商业区、开发区、工业区等)应沿可通行消防车的街道设置市政消火栓系统,民用建筑、厂房、仓库、储罐(区)和堆场周围应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用于消防救援和消防车停靠的屋面上,应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
根据《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xx),市政消火栓宜采用地上式室外消火栓,在冬季宜采用干式地上式室外消火栓,宜设置消防水鹤。当采用地下式室外消火栓,且地下式室外消火栓的取水口在冰冻线以上时,应采取保温措施。
(二)市政消火栓设置要求
根据《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xx),市政消火栓宜采用直径DN150的室外消火栓,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室外地上式消火栓应有一个直径为150mm或100mm和两个直径为65mm的栓口。
2.室外地下式消火栓应有直径为100mm和65mm的栓口各一个。
3.市政消火栓宜在道路的一侧设置,并宜靠近十字路口,但当市政道路宽度超过60m时,应在道路的两侧交叉错落设置市政消火栓。市政消火栓的保护半径不应超过150m,且间距不应大于120m。
4.市政消火栓应布置在消防车易于接近的人行道和绿地等地点,且不应妨碍交通,应距路边不宜小于0.5m,并不应大于2m;距建筑外墙或外墙边缘不宜小于5m;应避免设置在机械易撞击的地点,当确有困难时应采取防撞措施。
5.市政给水管网的阀门设置应便于市政消火栓的使用和维护,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__)的.有关规定。
6.设有市政消火栓的给水管网平时运行工作压力不应小于0.14MPa,消防时水力最不利消火栓的出流量不应小于15L/s,且供水压力从地面算起不应小于0.10MPa。
7.地下式市政消火栓应有明显的永久性标志。
(三)消防水鹤设置要求
根据《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xx),严寒地区在城市主要干道上设置消防水鹤的布置间距宜为1000m,连接消防水鹤的市政给水管的管径不宜小于DN200。消防时消防水鹤的出流量不宜低于30L/s,且供水压力从地面算起不应小于0.10MPa。
三、责任分工
(一)制定本年度新建消火栓、消防水鹤施工计划,明确建设及公共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资金,并提请列入地方财政预算,属于固定资产投资范围的,列入地方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二)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维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其他公共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统一设计、同步建设。市政消火栓、消防水鹤建设选用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经法定检验合格。禁止使用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产品。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自然资源局、消防救援大队
(三)加强市政消火栓、消防水鹤维护和管理,确保消防供水设施完好有效。根据实际配备专(兼)职检修人员,定期维护市政消火栓、水鹤,并在冬季采取有效的防冻措施,确保公共消防设施保持完好有效。对不符合规定的市政消火栓、消防水鹤,应当及时进行整改,每年2月底前上报维修计划,每年9月15日完成维护保养工作。同时,要建立健全市政消火栓档案,提供水源建设图纸及地理位置坐标。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配合单位:市清源水务公司
(四)公共消防设施及其给水管线的建设设计及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消防供水设施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设计施工,不得擅自变更。每年9月15日前完成市政消火栓建设,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在10日内向市住建局提出验收申请,市住建局应联合市消防救援大队一同验收。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配合单位:市消防救援大队
(五)供水部门应当会同市消防救援大队,每半年对公共消防设施进行1次普查,对检查发现问题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开展维修工作,维修完成后反馈至市住建局、消防救援大队。
责任单位:市清源水务公司
配合单位:市住建局、消防救援大队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街道、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公共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全面推动工作落实。要进一步强化公共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体系建设,在职责落实、人员配备、经费投入等方面予以保障。
(二)强化宣传教育。各街道、各部门要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导向,广泛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宣传,进一步增强全民消防安全意识,让广大群众熟练消防基本技能,增强抵御火灾能力,使消防安全工作更加深入人心。
(三)强化工作落实。各街道、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公共消防设施保养措施和机制,扎实开展拉网式排查,对发现问题逐项列出清单,定期开展维护保养,做到底数清、情况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