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爱丽丝梦游仙境阅读感想(精选31篇)
在我的眼里,荆轲是一个爱国志士、勇士与智士。
西谚曰:“叛祖国犹舟人自穴其舟也,可不戒哉。”这句话说得很有道理。“微太子言,臣愿得谒之”一句足以将他的爱国豪情展现出来。在这国难当头,他的反应不是退缩与投降,而是抛头颅,洒热血,愿以一死以换国之存。1911年编纂的小学课文,向孩子们这样讲述“爱国”:“国以民立,民以国存。无民则国何由成?无国则民何所庇?故国民必爱国。舟行大海中,卒遇风涛,则举舟之人不问种族,不问职业,其相救也,如左右手。何者?舟为众人所托命,生死共之也。国者,载民之舟也,国之利害,即民之休戚。”荆轲的确做到了这样,以实际行动向世人展现了他的爱国壮举。评价他为爱国志士是毫不吝惜的。
孟子曾说过:“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荆轲也是这样的。他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勇士。这不仅表现在他毫不畏惧地进入号称虎狼之国的强秦,更表现在他与秦王的斗争上。从他“今日往而不反者,竖子也”一句可以看出他的勇敢。常言道:“士可杀不可辱”。其怒叱太子,表现出了他刚烈的性格。“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一句,颇有些壮举,但也透着淡淡的感伤。正所谓粉身碎骨全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易水诀别,表现了荆轲视死如归的豪迈气概。所以,他是一名勇士。
有些人认为,荆轲之所以刺不成秦王,是因为他有勇无谋,其实不然。荆轲刺不成秦王,因素是多方面的。为了此次秦国之行有信,使秦可亲,他向太子丹提出“诚能得樊将军首,与燕督亢之地图献秦王”的要求,这是他智的表现之一;荆轲知太子不忍,乃遂私见樊於期,并说服樊将军自献其首,此为其智的表现之二;既至秦,厚遗秦王宠臣蒙嘉,此为其智的表现之三;秦武阳色变振恐,荆轲顾笑秦武阳,一句“北蛮夷之鄙人,未尝见天子,故振慑”更是表现出他的智慧……总之荆轲是一个有勇有谋的侠义之士。
荆轲刺秦王,是反抗强暴的正义行为,他是个名副其实的爱国志士,勇士与智士!我只想给予荆轲八个字——
“生亦辉煌;死亦辉煌!”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隋唐演义》。
这本书介绍了隋朝和唐朝的事情。隋朝的开国皇帝名字叫杨坚,他的二儿子名叫杨广,杨广特别嫉妒大儿子杨勇,想尽了办法,把杨勇变为了平人,自己当上了太子,之后,杨广还不满意,就杀了杨坚(他自己的父亲),自立为王,坏人有坏报,后来,天下出了十八路反王,杀了杨广,李渊看时机已熟,手下的兵将,粮草备齐,便自立为王,是唐朝的开国皇帝,他有四个儿子,大儿子李建成和三儿子李元吉没有为国立功,而二儿子李世民却为国立了许多的功,因此,大儿子李建成和三儿子李元吉便嫉妒二儿子李世民,可二儿子李世民非常聪明,李世民手下的大将大臣也都很聪明,知道李建成和李元吉要他们的命,所以,最后,李建成和李元吉没杀到李世民和李世民的手下,倒被李世民的手下给杀死了。
这本书告诉我们,不要嫉妒别人,要不然会给自己带来许多的麻烦,如果你不想别人比你好的话,那就自己争取,不要想什么,只要害了什么什么人,别人就来重视我了,不要那样想,因为,那样想就是坏蛋,只有坏蛋才会做这样的事情,所以,我们不要嫉妒别人,管他(她)什么什么官,我们只要做好自己的事情,就是最厉害的。
这本是很好看的,欢迎大家看一看这样的书。
为中华之富强而读书!”桌角上的座右铭赫然映入眼帘,霎时一股热流流遍全身,于是我干劲十足地奋斗起来。
那年,当老校长问起周恩来总理为什么而读书时,他那句石破天惊的“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便响彻了整个世纪。
而现在,我又要为什么而读书呢?我这样问自己。中华已经崛起了。眼睛一骨碌,我提笔写下这一句——“为中华之富强而读书!”是的,我们的祖国还仅是发展中国家,落后就要挨打,所以我们的国家要富强要发达!我要为祖国未来的富强而奋发!从此,这句话便成了我桌角上的座右铭。
学习了中国近代史,观看过历史影片,那残暴的一幕幕,那被欺凌的耻辱,那血的教训……真叫人又气又恨。我捏紧拳头,恨的咬牙切齿,直想此仇不报非君子!忽然又像泄了气的气球一样耷拉着脑袋——确实非常愤怒,可我又能做些什么呢?某句话在脑海中一闪而过——“为中华之富强而读书”哦,对!我要奋发图强,努力学习,为中华之富强而读书!于是猛的挺直腰,全情投入到学习中去。
初三毕业班,学业真的很繁重,不苦不累是不可能的。时间紧迫,大事小事一大堆。又考砸了;怎么学得这么糊涂;为什么又是失败……我心情烦躁,只觉得好累,好想瘫软下去。然而头一低下来,便瞥见那句——“为中华之富强而读书!”怔住,像忆起什么似的。对!中华需要为国效力者。我爱我的祖国,我要报效祖国,把自己奉献给祖国!而现在如此病蔫蔫的,又怎能成大器呢?所以我要积极,继续努力奋斗!这样想着的时候,斗志猛然。
一张张写着“为中华之富强而读书!”的随意贴被我粘遍满屋。时时刻刻的见面,让我开始疯狂地实践着,让我争分夺秒地拼搏着。我知道,我的努力将不会白费,我的勤奋将会带我走上成功的捷径。风一吹来,随意贴便哗啦啦地歌舞着,它是在为我打气呢。
一天,老师问我:“你,为什么而读书啊?”看着她,我粲然一笑:“为中华之富强而读书!”
暑假,我看了法国的短篇小说巨匠莫泊桑最的小说名篇之一——《我的叔叔于勒》,它带给了我很大的启发。
当于勒花光了自己所得的财产,并且大大地占用了菲利普应得的部分时,他们视之为“混蛋”、“无赖”;当于勒被迫出走,在海外赚了点钱时,人们立即对他寄予厚望,甚至每个星期天都去海滩上等候于勒的回来:但当发现于勒没有成为富人,反而沦落为靠卖牡蛎过日子的小贩时,他们的真面目暴露无遗,连“我”出于同情多给了于勒十个铜子,也要遭到斥骂:“你简直是疯了!拿十个铜子给这个人,给这个流氓!”
这篇小说通过于勒贫穷时被赶走与发财时被夸赞,以及菲利普夫妇望眼欲穿地盼望于勒归来与见到穷困潦倒的于勒躲之惟恐不及的两组对比,揭示出菲利普夫妇的自私、庸俗等性格特点,从而揭示出资本主义社会人与人之间是赤裸裸的金钱关系这一主题。
在当今社会中,像菲利普夫妇这样的人依然有所存在——“目中惟有金钱”。这是一种精神的缺失,一种关注内心的缺失,“急功近利”的物质主义者。我想,我们更该关注我们的内心世界,以清丽的双眼凝眸世界,用爱与责任铸造生命的意义,谱写新世纪的辉煌。因为,金钱并不是万能的,正如作家龙应台所说:“钱可以买到房屋,但买不到家;钱可以药物,但买不到健康;钱可以买到书籍,但买不到智慧……”由此可见,拥有亲情、友情……才是最重要、最幸福的。
所以我们不要把实现理想寄托在别人身上,应该通过自己去奋斗,去努力,去争取。在亲情和钱上,应珍惜亲情,淡泊名利。对弱者应多付出爱心,同情,树立正确的人生观。
记得有一个成语叫做“形影不离”,形:身体。影:身体的影子 。指身体和自己的影子相依相伴,永不分不开,形容彼此关系亲密。
法国的马克_李维在这本书里,却把影子和形体分开了。不但如此,游离于身体之外的影子还有了自己的思想和语言,在适当的时候还会表达自己的意向。
一开始看的时候,老觉得这本书只是一本儿童读物,充满了童贞和童趣。硬着头皮读,却越来越发现了它的与众不同:这是一本描绘心灵成长的图书哎~~
主人公曾经是个文弱的孩子,有点近视,有点内向。在学校生活中,时常要受到马格(校园生活中的暴力代表)的欺负;在家庭生活中,虽然受到了妈妈无微不至的关爱,但是随着同样爱他的父亲的离家而去,使他陷入了深深的自责,以为是因为自己做的不好才造成这样的结果。
就是这么一个内心敏感而善感的孩子,他在渴望雄起,渴望友谊,渴望情爱中,无意发现了自己的特异功能:在强光下,可以能偷去别人的影子,跟随着原本的主人,窥视他的秘密和内心……
他没有为之兴奋,却因为环境和家庭的关系,陷入了深深的恐怖中。直到有一天,影子对他说:“为每一个你偷来的影子找到点亮生命的小小光芒,为它们找回隐匿的记忆拼图,这便是我们对你的全部请托。”从此,他的人生开始了改变。
小时候的故事有小道理,长大的故事有大道理。主人公在海滩上遇到了一个又聋又哑的小女孩克蕾尔,在生活中他得到了一个值得倾心的朋友吕克,在长大后又认识了美丽的苏菲……其中男孩的老友吕克在男孩的帮助下离开面包店踏上了自己向往已久的当医生之路,再到最后发现自己真正喜欢的还是面包师,并最终回到了面包店。这个故事很耐人寻味,有时候人们想象的东西并不一定是自己真正喜欢的,而真正喜欢的可能表面上又不是那么冠冕堂皇。其实职业本就无贵贱之分,能在工作中找到幸福才是幸运的。所以我觉得吕克做得很对,这也是他成长的象征。而男孩放弃苏菲,选择了克蕾尔则有异曲同工之妙,只不过这次体现在爱情上,感觉更加微妙和朦胧一些。苏菲是好好女孩,但对于男孩来说更适合他的则是克蕾尔。尽管多年以前,由于自己的错误判断导致做错了事,但是当男孩终于发现自己的过错和自己真正想要的女孩是什么样子时,他放弃了现在所拥有的,而是去追寻克蕾尔,尽管可能无果而终,但是他知道他必须得这么做。其实苏菲也是一样,这些年轻人都明白一个道理,就是要寻找真正属于自己的另一半。
作品给我们讲述了一个美丽而凄婉的故事,满是爱情、友情还有亲情的纠葛,满是爱与被爱的感动。 “你偷走了我的影子,不论你在哪里,我都会一直想着你。”到最后,一段青梅竹马的故事,一个充满温馨的结尾,让我们为美丽的浪漫留下喜悦的泪水……
我们的影子在哪里?
它,也惦念着我幼小生命中的那个可爱的“克蕾尔”吗?
它,也牢记着我生命历程中曾经的那些感动吗?
它,也能遇到能读懂我心灵密码的知音吗?
“有些人只拥吻影子,于是只拥有幸福的幻影。”莎翁的这句名言精准的概括了整本书的主题和主人公们的行动。而本书带给读者的启发就是首先要确定什么才是自己真正想要的东西,并去追逐,而不要在那些浮云和幻影上浪费时间。
父亲的卜回忆儿时为父亲延医治病的情景,描述了几位“名医”的行医态度、作风、开方等种.种表现。揭示了这些人巫医不分、故弄玄虚、勒索钱财、草菅人命的实质。
故事发生在鲁迅年轻时的绍兴城,鲁迅的父亲患水肿,长年无法康复,请了两位诊金高昂的人称“神医”的来看。开了不少方、用了不少奇特的药,却无一见效,最终父亲还是死了。而听说那神医还天天坐着骄子,生活好得很。
这篇文章十分生动地体现了当时就社会庸医的无能,他们明明知道病已经没法治了还故意蒙骗,看似开的是神丹妙药,其实就是故弄玄虚,使用障眼法,对病是没有一点疗效,搞得家人东奔西走到头来还是白忙活一场,给人看病都只为的是那些身外之物——金钱。
那时的社会就像鲁迅的父亲一样病重了。鲁迅似乎就是在呐喊着,对当时封建、腐-败的社会的批判。
对于当前社会上坑蒙拐骗的游医,我们要与他们斗争到底。辨明是非,广泛宣传、共同促进精神文明的时代进步。
知更鸟,是一种益鸟,它不伤害其他种类。因为传说它与圣婴出世有关,又被称为“上帝之鸟”。它代表了善良,美丽。
本书站在一个女童的视角,用她的心态与所见,为我们描绘了上世纪初美国南部小镇的人文风情,以及这背后的大时代背景,种族歧视严重,有色人种被区别对待,这让我想起之前看过的电影《隐藏人物》(强烈推荐此片)。通过对黑人汤姆的“案”开庭审理的详细描写,我能感受到那份不公平。全文描述多在走温情路线,即便是提到这种社会不公时,也只是轻描淡写,没有激起多少浪花。
从阿蒂克斯接下这个“案”开始,所有积攒的情绪开始酝酿、升腾,终于在他做最后案情陈词时爆发出来。一向温文尔雅的绅士,脱掉了外套,在女儿斯科特的眼中这真的是不可能会发生的事。通过这样的细节描写,来诉说作为一名律师,一名不满社会现状,为穷人伸张正义的律师,内心的那种愤怒与急切。然而,他也只能这样,一如他告诉儿子詹姆(也可能是斯科特):“一些事情,我们明知道不管怎样努力都不会改变,但是我们还是要去做,并一直坚持。”虽然最终汤姆仍被判有罪,虽然有那么多的白人因为这件事讽刺芬奇一家,可是改变已悄然发生。在看到案败后,芬奇家被各色农产品包围,黑人朋友穷尽自己,也在对芬奇律师表达崇敬与感谢。读到这里时,我不禁流泪。芬奇想保护的不就是这样善良的“知更鸟”吗?
贯穿全文神秘的怪人,一直以‘阴森’、“恐怖”的形象出现。当斯科特、迪儿他们通过儿童剧去影射他时;当他们一次一次试图引诱怪人出现时,阿蒂克斯都加以阻拦,开始,我认为是他发自内心的绅士品格,不允许孩子们去做这种带有侮辱不敬的事情,看到最后我才知道,阿蒂克斯看问题的深刻,在他眼里拉德利一家是不满现实,逃避在自己世界里“知更鸟”,善良了人值得被呵护。也正是这深居的怪人拉德利,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救下了詹姆和斯科特。
一切似乎没变,一切却又都在改变。除非你穿上一个人的鞋子,像他一样走来走去,否则你永远无法真正了解一个人。眼见未见真实,所以不要妄对人,对事轻易下结论,深以为然,勉。
你会恼恨世界上居然有这样一个人,用这种方式诠释青春,残忍地拨动那根被你忘却的弦。
《挪威的森林》描写了一群患自闭症的现代孩子,他们的心灵被孤独磨蚀,他们是熙熙攘攘都市中的一群精神流浪儿。木月、直子、渡边、敢死队、绿子、永泽,无一不是孤独的俘虏。惟其四周喧闹,他们的孤独才是更显得致命而无奈。于是,绿子、渡边在孤独中苦苦挣扎;敢死队、永泽在孤独中自我炫耀;而木月与直子在孤独中自我完结。
生在此岸,死在彼岸;绿子在此岸,直子在彼岸;现实在此岸,梦想在彼岸;人生在此岸,心灵在彼岸;衰老在此岸,青春在彼岸……一切都不可解释,一切都在互相控制。
“害羞的时候往往摸一下发卡“的直子像蝴蝶一般优美的出现,像蝴蝶一般轻盈地隐去,最终像无法度过冬天的蝴蝶一般命中注定的消失了。她的心没有人能真正读懂,木月没有,渡边没有,玲子没有,甚至直子自己也没有。她在喧嚣的尘世中寂寞地煽动翅膀,陪伴她的始终只有寂寞。
“死的人就一直死了,可我们以后还要活下去”(作品中直子语),只是对于孤独者来说,失去了参照的生命无所适从,一切都只能在迷失中挣扎,从而导致了一切都只能任凭漩涡卷席的结局。无论时光如何流逝,每个人都只能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即使刻骨铭心的爱情也无法将他们从孤独中救赎。
在池内纪的《注定失去的恋人们》中说:“说注定失去含义固然暖味,但事实如此。同任何人都不发生关系,行云流水般的台词和动作的交接,无不来自各自的表演的虚构性。而其演技的天衣无缝又同远景的效果相得益彰。“既然每个人都只能从属于不同的空间,那么相互错过也就成为必然。心灵的呼唤最终无法传到对方的耳中,所以“我”只能“在那里也不是的处所呼唤绿子”,“目力所及,无不是不知走去哪里的无数男男女女。失去了坐标的“我”不知身在哪里,绿子也不可能知道“我”在哪里。
阳光强烈,空气明晃晃炫目耀眼,天空清澄得仿佛失底,犹如音乐的通奏低音,轻柔又宿命地笼罩着所有的声音,所有的时间。在高大的无边的树林里,阳光被割成分离的碎片,投在泥沼地和枯草堆上,形成了斑驳的光影。于是,关于成长,关于生命,关于渡边,从这里开始。
小说是以“渡边”的口吻展开描述的。主要讲述了渡边与直子、绿子的成长故事,提出了令人深思的主题——生死。可以说,《挪威的森林》既是死者的安魂曲,又是青春的墓志铭。在小说中,无数次提到了“死”。渡边与直子共同的少年好友木月的死,直子姐姐、直子叔叔的死。还有最令渡边震撼也最令我震撼读者的直子的死。那么美丽,那么纯洁,拥有那么干净的灵魂的直子,是受到了怎样的痛苦和煎熬,才平静地决定亲手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村上春树说,这本书是“献给许许多多的祭日”,我想这话没错。这里许多人的死,令人感到揪心不已。究竟是什么原因,让他们选择孤独、凄凉地放弃生命?我们如何去面对亲爱的人离世?我曾经无数次想过这个问题,我们怎么对待死亡?我以前同渡边一样很害怕死亡,更害怕亲人离世,害怕死亡将亲爱的人永远分离,我无法接受,陷于死胡同之中,越想越难过。读后感·但是,读《挪威的森林》时村上给出的答案,令我心头一震。他借渡边之口说:“死非生的对立面,死潜伏在人们的生之中。”既然无论怎样的哲理,也无以消除所爱之人死的悲哀。
无论怎样的真诚,怎样的坚韧,怎样的柔情,也无以排遣这种悲哀。那么我们唯一能做到的,就是从中领悟到某种哲理。然后继续背上行囊,踏上原定的路线不断前行,前行。既然无论怎样悲哀都要来,那么就趁现在,努力去爱。
每天我们都在面对生老病死,我们不需要太纠结这些,有个人曾经来过这个世界,曾经爱过谁,为谁哭过笑过……这些都是他们存在的证据,而我们只要记住他们对我们的好,记得那些爱,那些关系,他们总会感知到这份存在,在另一个世界活得多彩幸福。
死亡并不可怕,那个人留下的一切,都还温热着。当我完全地领悟到“死并非生的对立面”后,就释然了。我和渡边一样,穿越了那片无边的泥沼和阴暗的森林,开始了新的旅程。
所谓成长,恰恰是这么回事,人们孤独地抗争,受伤,失落,失去却又会在阳光强烈、天空清澄的某一天,坚强地继续活下去。
开篇讲述了一个名为爱丽丝的女孩,在一次和姐姐读书时意外的走入了书中的世界。在那里,她经历了许多在现实中所没有的事。会说话的兔子,能变大变小的药丸,以及会动的扑克牌,而当她陷入危机后忽然惊醒时,才发现这不过是自己的一个长长的梦……
合上书本,揉了揉疲惫的双眼,我陷入了静静的沉思。小的时候看,觉得爱丽丝好幸福,可以进入书中的世界,即便那是一个梦。
人都有梦想,爱丽丝的梦已经圆了她的梦想了吗?
然而,我们看这部书并不是单纯的思考她的梦想。开始时,爱丽丝刚刚掉入洞中,原本以为她会像一般的女孩子一样大哭大闹、没了主意,但是我想错了,她把自己坚强和乐观的一面呈现给了读者,让我们知道了故事的主人公并不是一个懦弱胆怯的小女生。而后面在与扑克牌士兵和王后的交流中又显出了她的聪明和勇敢。
爱丽丝就是这样一个女孩,让我们看了她的故事后不由得去喜欢她,去因为她经历的跌宕起伏而心跳不止,去因为她的逃脱困境而喜上眉梢……
就是这样一个女孩,让我想到了自己。我也有自己的梦,也曾经沉醉在梦境中喜悦或哭泣。而更想进入书中去体会那超出一般的快感。曾经以为梦想是那么的遥不可及,因为梦想和现实总是有差距的,梦中的仙境到底有多远?我真的能走到伸出手就可以触摸的地方吗?
想到这里,不知什么时候天空已经挂满星辰,低头看手中已经被自己握了很久的《爱丽丝梦游仙境》,封面上的爱丽丝笑着和姐姐坐在红红的枫树下,枫叶红彤彤的洒满一地……不由得笑了,和爱丽丝一样的笑,她可以那样勇敢乐观,为什么我会不可以呢?梦境虽然遥远,虽然并不真实,可是心却是真的,只要有心,什么事会做不到呢?
再次仰望天空,眼神不会迷茫。北方的北斗星将会随着季节而改变方向,而人生的方向不会因为时间而改变。
几年前拿到这本作为生日礼物的书,怀着对送书者轻描淡写描述的小清新的好奇翻开扉页--轻快而不失格调的文笔,令人感同身受的心情,情与欲、生与死的隐晦阐述,读来甚是感慨。
故事以主人公渡边回忆青春往事为开端,初入大学的渡边在电车里偶遇直子,直子是渡边死去的好友木月的恋人。渡边与直子开始漫无目的地行走在东京街头,逐渐相恋。不料两人同床之后,直子因无法摆脱愧疚的心魔而休学。与此同时,学潮迭起,独善其身的渡边在东京孤独度日。然而,绿子的出现令渡边重获生机,一段新的恋情发生。在两段感情的纠葛与失去所爱的痛苦中,渡边逐渐摸索出了生活的本真
每每读起这本书,1969年日本繁华而冷漠的都市,盲目前行而自鸣得意的路人,气氛压抑而畸形可笑的大学,仿佛为我所经历一般,一一于脑海中呈现,人物所感仿佛也是我自己刻意掩饰的潜意识。这部被誉为纯爱的长篇小说,完完全全称得上是一部心灵巨史。
初次读罢,有太多共鸣,阴暗面的共鸣,合页只觉无奈。书中人物的心境与我不谋而合,在隔了许久后重新观望这光景的时间里,我蓦然注意到一个事实:每个人无不显得很幸福。至于他们是真的幸福还是仅仅表面看上去如此,就无从得知了。但无论如何,在九月间这个令人心神荡漾的下午,每个人看来都自得其乐,而我则因此而感到了平时所没有感到过的孤寂,觉得唯独我自己与这光景格格不入。如此捕捉入微的心理细节描写,读来不禁怦然心动。作者一向不将阴暗面视为羞耻而避而不谈,相反,这样不遗余力的揭露正是他努力寻求心灵出口的必经之路。
共鸣催促着我将此书读了一遍又一遍,每一遍都甚是感慨。几年过去,我的心境风云变幻,一次次落空,又重拾幸运,痛苦与平淡让我更加懂得了坚守,渐渐地,那个心灵出口也浮现出愈加清晰的形状:
在繁杂荒凉的世间,请承认自己的孤独,与自我和解。
越是逃避孤独,越不能看清真正的自己,想用随波逐流使自己忘记孤独的人终将沦为碎片。孤独的价值在于反思,反思之人对自己不再持有自尊,看清自己,才有资格对症下药,与自己和解。
绿子作为书中最离经叛道的人物,留一头短发,为什么男人偏偏以为长头发女孩才有教养,才心地善良?头发长而俗不可耐的女孩,我知道的不下二百五十个。鄙视空洞无聊的贵族学校,因为我讨厌学校讨厌得要死,所以才一次课都没旷过,心想怎么能败下阵去!一旦败下阵岂不一生都报销了!看透了虚伪的口舌,讨论的时候就更加不可一世,一个个无不摆出无所不通的架势,玩弄一大堆玄而又玄的词句。我莫名其妙,就接问说:帝国主义剥削是怎么回事?同东印度公司有什么关系?粉碎产学协同体是不是必须走出大学去公司工作?可是谁也不解释,不仅不解释,还煞有介事地大发脾气。那情形,你能信?这个家境平凡,父母双亡,看似卑微的女孩却实实在在持有一份拒绝受人摆布、拒绝社会同化、待人真诚坦荡的执着。她言语粗俗、行为乖张,该认真的时候却不吝于任何人,在一定程度上,她的确找到了社会与个人的平衡,接受了自己。
正是绿子这种亦正亦邪的存在带给了渡边慰藉。与绿子相似,渡边自知与环境格格不入,而若没有遇到绿子,或许他将一如既往地堕落下去,不断为空虚折磨。
渡边与绿子的相互吸引来源于一份共性,即他们天生懂得尊重自己的感觉,内心古怪、肮脏、自私的感觉并不为他们所刻意压抑,而是用于抗拒虚伪片面的现世道德。他们不把自己看成怪人,他们内心强大。
恰恰相反的是,直子从未接受独特的自我。加在她身上的重重枷锁--社会道德、社交法则--每当她稍有违背便内疚自责不已,无可解脱,我们不能不把欠世上的帐偿还回去,偿还成长的艰辛直子的悲剧与绿子形成鲜明对比,令人惋惜而深受警醒。
就是这么一本小说,1987年在日本出版后长居销售榜首,并介译到各个国家。其作品的魅力如葡萄酒一般,越读越觉得余韵无穷。
其主题不关乎政治,不关乎励志,直抵人心。村上说:这部小说具有极重的私人性质,喜欢的自是喜欢,讨厌的也大有人在。
其语言明快而优雅,正如译者林少华所说,一种优雅的饶舌,一种有节制的故弄玄虚。这一点也要归功于同为村上迷的林少华,他中日融合的笔法浑然天成,让人不得不一读为快。
其取材源于村上的真实生活,据其散文集流露,渡边原型乃村上本人,绿子则是村上的夫人村上阳子。小说中大多数场景是村上的真实经历。渡边喜欢反反复复地读《了不起的盖茨比》,喜欢爵士与古典乐,喜欢猫,村上亦如此。如此一来,情节的栩栩如生便不难得到解释。
对这本书的情有独钟,在于很多方面,语言,作者,人物,情节,环境,主题,缺一不可。对我而言,它不仅是一本书的定义,它仿若成为了我自己的一部分。在最难熬的时光,所幸与之邂逅。
多年以后,再捧起这本书,也许会嘲笑此时的自己--区区皮毛。那时候,我大概将越来越多世事看明白,也与自己和解了吧。
最近读了《史记》这本书,我们中国是具有悠久历史和光辉灿烂的古代文化的国家。在悠久的历史长河中,曾经涌现了大量杰出的史学家、思想家,文学家。他们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通过自己的笔墨,为后世的人们展现了一幅幅绚丽夺目的画面。两千多年前,一个文人在遭受了莫大的屈辱以后,忍辱负重,以心灵和血肉之躯完成了一部伟大的史学著作。以后的几千年里,这部伟大的著作犹如一颗璀璨的明珠,又如一座高耸的丰碑,屹立在中国文学和历史的长河之中,后人无法超越也难以企及,这个人就是司马迁,这部史学著作就是《史记》。《史记》是二十四史之首,它记载了上起黄帝下至汉武帝约两千多年的历史,在我国传统国学精品中,唯有《史记》是无以伦比的“百科全书”。鲁迅先生曾评价《史记》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司马迁这部巨著是对历史发展的深刻总结。他发表了自己对人生、对社会的独到见解,同时又对矛盾现实给予了有力批判。这样一部既具中史学价值又具文学价值的著作的成功,其中一个最重要的原因就是采用文学手段塑造了一系列有血有肉、丰满灵性的人物形象。
《史记》开创了我国纪传体的史学,同时也开创了我国的传记文学。在“本纪”“世家”和“列传”中所写的一系列历史人物,不仅表现了作者对历史的高度概括力和卓越的见识,而且通过许多形形色色的人物的活动,生动地展开了广阔的社会生活画面。因此,两千多年来,《史记》不仅是历史学家的学习典范,而且也是文学家学习的典范。鲁迅曾评价《史记》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史记》在文学上最伟大的成就是它那形神兼备、跃然纸上的人物描述,开拓了我国传记文学作品的先河。它的成功在于采用文学手段塑造了一系列有血有肉、丰满灵性的人物形象。其所记载的人物形形色色,众态纷呈;其所刻画的人物惟妙惟肖,栩栩如生。
慢慢的看下去,静下心来看,去感受书中人物喜怒哀乐,去了解那个时代的社会生活,读着、思考着,就把我从工作的思维定式中拉出来,让我可以从另一个角度去面对生活中发生着的一切。我觉得这才是读书的意义,现在生活节奏这么快,给你一个停下来思考的机会。
公司一位前辈,本科进公司,现在已经是北师大在读的博士,业务上也非常成功,同时还把孩子的教育做的非常好,总觉得她的人生过得太丰富了,她说:“没有知识的给养觉得空虚了些,我们老师说过,母亲读多少书都会渗透到孩子们的脑海里去,这点比父亲重要。”
读书可以有方向,但是不要有太强的目的性,读书不是研究也不是关键字检索,读书是一种习惯,是一种生活方式,读书这件事值得你把它看得和吃饭、睡觉一样重要,只要你不功利的去对待他,他一定会为你的生活增添很多的色彩。
《基督山伯爵》是法国作家大仲马的作品,讲述了一个正义的付仇故事:平凡而幸福的水手爱德蒙·唐泰斯在迎接自己更加光明未来时被人陷害入狱,他在地牢中与另一位犯人通过地道联系,那位神甫教会了爱德蒙上流社会的礼仪,物理、化学、多种语言等知识,让他成为了一名有涵养的人,并在死前留给他十分巨大的财富。爱德蒙在十四年之后逃出牢狱,进入了巴黎的上流社会找到了陷害他的小人并报了仇。作为一本记叙复仇故事的书,《基》已经是同类书中的了。
文中的主角,爱德蒙·唐泰斯,也就是之后的基督山伯爵,这一人物的各方面变化刻画得相当传神,他从一个贫穷善良,单纯能干的水手变成了一位知识渊博,举上的伯爵,外貌、心理上的变化都是十分具体的。全书的一句话起着决定唐泰斯命运的走向的话:“在您心中注入了一种您前所未有过的情感,那就是复仇。”这是神甫,在帮助单纯怕爱德蒙分析了他受害的原因之后,对他说的,也就是在此之后,爱德蒙·唐泰斯决定要向那些人复仇。
作者在构思小说时,也先顺着情节发展的脉络,安排下一连串最精彩,最吸引诸者的情节,做为高潮,如下半部写基督山伯爵分别对三个仇人报仇的故事时,作者就非常有力的设置情节,使情节的展开高潮迭起,精彩纷呈,而一部长篇小说中,有了节奏紧张,大起大落的高潮,也必然会有节奏相对舒缓,主要以交待情节,连缀故事作用的部分,但作者仍然在此安排悬念,设置伏笔,令人欲罢不能。
此外,这部小说记满了浪漫的传奇色彩。罗马的狂欢节,基督山岛的地下宫殿,强盗石帕的洞穴,都写得色彩斑谰各具特点,把全书的氛围烘托的美妙而壮观。而其中穿插的典故传说,奇闻轶事,异域风情和大诲岛屿的景色描写,为读者展开了一幅中世纪欧洲的没来。书中大约有一半篇幅是对话,十分打动人心,尤其是后半部基督山伯爵的大片独白,充满哲理和对生命的思考,在这里引用一句全书的最后一段话:请你们永远别忘记,直至天主重允为人类揭示未来图景的那一天到本之前,人类的全部智慧就包含在这个字里面:等待和希望!
读了《二十四孝》,我最喜欢“拾葚异器”这个小故事。它讲的是一个叫蔡顺的人少年时丧父,对母极孝。当时环境恶劣,只好拾桑葚充饥。
一天,蔡顺遇到了赤眉军,他们问他为什么要把红色和黑色的桑葚分别装在两个蒌子里?蔡顺回答说黑色的留给母亲吃,红色的自己吃。赤眉军听了,很是怜悯他的孝心,送给他三斗白米,一头牛,让他回去侍奉母亲,以此来表达自己的敬佩之意。
这个故事令我感动了许久:蔡顺对母亲的孝心虽然只体现在那么一点儿小事上,但却值得让人回味。
我也很敬佩蔡顺,敬佩他的孝心,事事都为母亲着想。读完这个故事后,我认真反思了一下,发现生活中其实有很多这样孝敬父母的事,这样的小事虽然很平常,更不引人注意,但它们包含了一颗颗爱心、一颗颗孝心。
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就是“百善孝为先”,我们应当孝敬父母,只要从蔡顺“拾葚异器”这一点点小事做起!
单从读《百年孤独》的直观感觉来说,是非常的微妙且有意思的。与以往容易入书入戏的我不同,百年孤独里的悲欢离合、跌宕起伏、生离死别似乎和我之间隔了一层下雨中的玻璃墙。每当我似乎身临其境的时候,总有一层新雨将玻璃重新淋得模糊。也许是因为作者总以戏谑的口吻描述类似神话的种种场景,也许是因为书中人物狂野的孤独离世俗的自己太过遥远。
整本书中,每个人都是一个孤独的个体。从家族第一个霍赛阿卡迪奥,到最后一个具有家族明显特征的奥雷良诺。从高傲果敢轰轰烈烈的奥雷良诺上将到精力充沛平凡而伟大的乌苏拉老妈妈,从纯洁如天使的俏姑娘雷梅苔丝到喜欢热闹以至于娶了两个老婆的双胞胎之一。
一部繁杂庞大的百年家族史,一部脉络清晰的地方兴衰史。在时间的洪流中,个人在大背景的起伏中显得那样无力。羸弱娇小的被夺去生命,孤独执着着的留下悲伤的痕迹。无端去世的雷梅苔丝的萝莉像被作为祖母的形象保存,到最后仍然在咬手指的雷贝卡执着的不肯死去。经历夺走3000人生命_的阿卡迪奥得不到任何人的相信。他们都是人群的异子,孤独的极端。
对于我,则早已习惯了与孤独为伴,未必开心,但也未必悲哀。孤独是一个陪伴人一生的伙伴是一个既定事实,与其否认,与其抗争,与其无谓的逃避,不如接受它,拥挤的人群里让它保护你回家,周六的上午让它陪你吃早餐,整理阳光,周日的下午让它陪你晒晒太阳,晒晒俱疲的身体与心灵。
如果你和我、和大多数人一样,周期性的抑郁,不妨看看这本书,让书中孤独人的鲁莽激起你无畏抗争的勇气。也许,我们可以活得更牛逼哄哄,至少在别人眼中。奥雷良诺上将死去的时候,我心中一阵痛楚,就是这么想的。
我相信,这本书能给我的,远远不止于此。
看了鲁迅先生所写的《阿Q正传》从这篇文章里面,我感受最深的就是阿Q那被践踏的人权以及觉得自己永远是对的的“精神胜利法”了,我觉得遇到困难应该去真正的解决问题,而不是转身而逃。
《阿Q正传》风韵有趣,同时又含有伤痛,写得淋漓尽致,是我们学习阿Q精神的结晶,是开启我们精神大门的钥匙,也是纠正我们内心不足的尖刀。而在文章中阿Q为了减轻外力给来的欺压和凌辱,阿Q只能自欺欺人来逃避现实,也就使得阿Q都活在自己的世界了。也许精神胜利法是给缺乏自信心的弱者的人的金色书籍。
因为外在种.种的失落,于是只有用精神胜利法来取得心灵上的安慰,但这毕竟只是一种自欺欺人的方法罢了,它并不会使自己变得更加好强,所以,这就像手中的玉镯碎了,即使重新修好也没有原先那样的光泽。这是我看完这本书体会和思考的一些地方,虽然,又是我们因为一些烦恼的事会郁闷,会撒气,但是读了阿Q正传后,我明白了鲁迅先生想要告诉我们的应该是不要总是克制自己,不要只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不然就永远都不会进步。
自从踏上了小学生涯的那一刻起,书就成为了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伙伴。
刚开始阅读,我的兴趣是插图,文字对我并没有什么诱惑,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我认识的.字越来越多,书中的插图也越来越少。这时我对书的喜爱已经是“一日无书,百事荒芜”了。可是,我的年级不断升高,作业不断增加,我不得不放弃一部分读书的时间来学习,即便是这样,依然改变不了我对读书的如饥似渴。于是我便有了许多窃读的经历。
每天上学之前,我都会快速洗脸吃饭,为的是能在小房间里读上几页书,有时读得如痴如醉,忘记了时间,差点上学迟到;平常我会在书包里放上一本厚厚的书,可以在下课好好品读;只要是放假的日子,一大早我总是习惯性的惦起脚尖,一点一点地挪到书架旁,生怕吵醒爸爸妈妈,然后飞快地抽出一本书读了起来……不过我窃读最成功的一次就是“浴室读书”了。那时我刚洗完澡,轻手轻脚地推开门,拿了一本书,然后跑回浴室,开起了水龙头,水“哗哗”地流着,盖过了翻书声,也迷惑了妈妈的耳朵,让妈妈以为我还在冲澡。过了一会儿,我关掉水龙头,又“啪”地一声合上了门,仿佛我刚刚冲完澡,正准备擦身体。我贪婪地读着,眼睛迫不及待地扫过一行行字,就像在赶火车,终于读完了,我舒了一口气。幸好整个过程一点都没被妈妈觉察。
读书使我的视野更加开阔,所阅读的书籍范围也更广。不过我对文学类的书籍情有独钟,《橡树上的逃亡》、《简爱》、《呼啸山庄》……情节的变化使我的心情也跟着起起伏伏,读完了还让我忍不住浮想联翩,想象主人公的结局。
读书让我受益无穷,她像一位仙女,带我领略人间的真善美。我很幸运,我是一个在书中成长的孩子。
《隋唐演义》一百回,是一部兼有英雄传奇和历史演义双重性质的小说。作者褚人获,字稼轩,又字学稼,号石农,长洲(今江苏苏州)人。生卒年不详,康熙二十年前后在世。终身不仕,文名甚高,能诗善文,尤喜涉猎历代稗史轶闻,著作颇多,最能代表其文学成就的是《隋唐演义》。
《隋唐演义》叙事从隋主伐陈开始,以“安史之乱”后唐明皇回京作结。它的主要内容由三部分构成:一是以隋炀帝--朱贵儿为中心人物的隋末官廷故事,二是秦琼、单雄信、程咬金等“乱世英雄”反隋的故事,三是唐明皇--杨贵妃为中心人物的“安史之乱”前后唐代官延故事。全书将隋炀帝--朱贵儿与杨贵妃--
在反隋英雄中,秦琼一生的经历最具典型性。秦琼曾充任过地方上的“捕盗都头”,对造反的“勾当”几度迟疑。当“盗贼”程咬金、王伯当等人以拜寺为名在家聚义时,他出于江湖义气,毅然冒着生命危险放走了众人。在亲眼看到了麻叔夜吃人等一系列惊心动魄的事件,彻底认清了隋王朝的极端腐败本质后,他自觉主动走上了反抗道路。参加起义队伍后,他利用自己在江湖上的声望,为壮大农民起义队伍做出了有益的贡献。在瓦岗寨上,他成了翟让军事集团的中坚力量之一。 你知道我读完了这本书以后,我最恨的是谁吗?让我告诉你吧:我最恨的是杨广,为了权力连自己的父亲都杀害,造成了天下分裂的局面。
我读了这篇文章,明白了一个道理:无论何时何地都要爱父母爱兄弟姐妹,热爱祖国,忠于社会。
从小丘西行百二十步,隔篁竹,闻水声,如鸣佩环,心乐之。伐竹取道,下见小潭,水尤清冽。全石以为底,近岸,卷石底以出,为坻,为屿,为嵁,为岩。青树翠蔓,蒙络摇缀,参差披拂。
潭中鱼可百许头,皆若空游无所依。日光下澈,影布石上,佁然不动;俶尔远逝,往来翕忽,似与游者相乐。
潭西南而望,斗折蛇行,明灭可见。其岸势犬牙差互,不可知其源。
坐潭上,四面竹树环合,寂寥无人,凄神寒骨,悄怆幽邃。以其境过清,不可久居,乃记之而去。同游者:吴武陵,龚古,余弟宗玄。隶而从者,崔氏二小生:曰恕己,曰奉壹。
这篇文章,是《永州八记》里面第四篇,题目叫做《至小丘西小石潭记》
有几个稍微生僻点的字,其实,这几个字,不明白的话,根据前后文的意思,猜猜也大致知道在说什么。所以,这篇文章很容易看懂。
有一种文章,是这样写的。有很多人,是这样写文章的。
很有镜头感的一篇文字。
我们可以想象一下,以下的文字,完全跟随着一只镜头后的眼睛。
起点,是小丘。往西百二十步,有一片竹林。竹林那边是什么?这时候还看不到,竹林隔着。可以听到竹林后面的水声,环佩交鸣,用类似风铃的声音来形容水声,作者曰:心乐之。我们想象一下,真临其境的话,也会挺愉快。
竹子丛生,竹林大约挺密,不是轻易能穿越的,所以,专门说一下,“伐竹取道”,开辟出一条小路。作者这次来的时候,道路其实早已开好了,这里说一下,是告诉读者,有这么条新开辟的林间小路。
穿过林间小路,眼前豁然开朗。
眼光平视,眼前的小潭,清澈见底,见底,于是发现潭底全是石头的。眼光随着石底看回来,看到池岸,各种形状的石岸,尽收眼底。
眼光离开水潭,四顾,疏朗的树,摇弋的垂藤,萧萧索索,森森翠翠。
假如镜头由着脚下的路,出了小路,便该先见石岸,再见水光,继而四顾,方显藤树。
以上是看,看,视力所及,感受的是环境给人大感觉。
下面是观察,细看。
野鱼,百许头,近岸处,两三群最多了吧。“水尤清冽”,观鱼时,觉得鱼似乎在无背景的虚空中浮着。阳光照下来,鱼的影子,映在石质的池底上。鱼不动,影子也不动。倏地,鱼一弹,游向远处,霎时,又回来了。观鱼,鱼之乐,与人之乐,都是难与人交流的,会心的,便会心了。
看会儿鱼,眼光顺着惯性寻着水源。水来处,石岸参差,泉水明灭,情绪淡淡地,不想走过去寻个究竟。
坐下来,静下来,这石潭,其实是在林间的。竹树环合,林静风清,坐的越久,越有出尘之想。“其境过清,不可久居”,不管是古人,还是现代人,在这种环境中,都免不了有些悠悠的感受。
结尾,原来不是一个人。有同游的三个兄弟,加上两个从者。从者,是学生,还是仆人?反正,与四兄弟不是一个级别的。
这样的文字,我们会想起来晚明小品,想起沈从文,想起俞平伯,想起周作人,想起汪曾祺,不是谁受谁影响,是,文章本来就是这样写的。
看到些什么,有些感受,心里不妥帖,于是,写点眼见的,写点微妙的感觉,想,会心人也有同样的感受。
一个月来,我对《物种起源》进行了持续的阅读和研究,体验到了一种智力上的享受。达尔文理论的核心乃是“自然选择”,这是一个虽不复杂,但易被误解的概念。赖特在《道德的动物》中对这个概念的概括很是到位,这里借鉴一下,“自然选择”就是:如果在一个物种中个体之间存在遗传性状的变异,且某些性状比另一些更有利于生存和繁殖,那么,前者就会在群体中(明显地)扩散开来,结果(显然是)物种中遗传性状的总体表现发生了变化。达尔文就是利用这一模型,对生物世界的各种现象展开了解释。自然选择具有强大的解释力,这一点只有亲自看一看此书才能理解。这本书内容丰富,值得探讨的问题很多,这里仅谈谈我印象较深的几点吧。
一、博物学。这个学科有什么特点,看看达尔文的著述就很明白了。对海量资料地把握,是我最为惊叹的。博物学者的确很“博”,种植、养殖、观察、考察,从家鸽的毛色到白垩纪地质层的特点,无一不知。在对大量感性资料的占有基础上,博物学者们进一步整理、归纳,提出了诸多理论。许多现代科学如地质学、生物学等都产生自博物学。虽然现代学科划分越来越细,传统博物学似乎已“日薄西山”。但是,博物学或者说一种跨学科研究的思想方法,对现代科学研究的影响依然很大。
二、大自然的“想象力”。书中对某些动植物有趣习性的描述让我不禁感叹自然选择的神奇力量。大自然造就了如此“计划周密”的行为,简直超越我们的想象。如第六章关于盔兰属植物“大水桶”的作用,真令人拍案叫绝。
三、达尔文谨审慎的学风。达尔文有理由为自己建立了这一解释力强劲的理论而骄傲。但是,从书中我们看到达尔文并不自负,他对自己理论的局限性有清醒的认识并对所有质疑者者表示了可敬的尊重。如第九章“首次杂交不育性与多种不育性的渊源与原因”这一节中,达尔文写道,“经过再三考虑,我确定这个结果大概不是经由自然选择而来的”。达尔文的谨慎还表现在他对人类认识局限性的承认。他在第七章中对为什么与长颈鹿亲缘很近的动物没有长出长脖子时,写道,“正如对为什么人类过去有的事情没有在这一国发生而在那一国发生这种问题,期望得到确切的回答一样是不合理的。”
本书的阅读使我理清了许多之前模糊的问题,如进化是否有方向,复杂性与适应性等等。但是,在我理解了很多的同时,产生的问题也越来越多,谈两点。
首先,物种的起源我们已经探究很深了,但生命的起源和初态是怎样的呢?最初的生命是如何产生的,似乎就像宇宙学“一切物理定律在此失效”的大爆炸奇点一样神秘。现在关于生命起源的两种假说孰优孰劣,除此之外是否还有其他可能,是令人着迷的问题。此外,生命的最初形式是什么,似乎已有公论,就是海洋中的蓝绿藻。但是这种最初的生物是无性繁殖的,这就意味着没有变异产生,而变异为自然选择提供了材料。试问,没有了材料,自然如何“裁剪”出其它类型的生物呢?有人可能说基因突变产生了变异,可众所周知的是,突变对个体常常是灾难性的。一种不利变异如何被自然选择保存下来,是令人费解的。我认为一种可能的情况是当时其实存在会产生变异的生物,只不过我们没有发现而已。一个与此问题相关的疑问就是“寒武纪大爆炸”,而对此的解释现在只停留在假说阶段,也值得我们深入探寻。
再一个,对复杂现象的认识。《物种起源》里专门有一章“对自然选择学说的各种异议”,是达尔文回应各种质疑的。其中,达尔文对批评者提出的各种疑难现象做出了自然选择的解释。无疑,我们说这些解释是精彩的,逻辑上是没有问题的。但是,我们也不得不承认,想要“证实”这种解释很难,“证伪”亦是如此。这主要是因为,进化作为一种复杂现象,我们无力了解它的每一环,于是我们对某一现象的原因只能做出推断,确保逻辑上的正确性,至于进化历程中是否真的是这样,只有“上帝”知道了。这一点,历来是进化论批评者的主要攻击对象。这个问题说起来复杂,可能会涉及一些科学哲学的命题。但简而言之,我认为,这是进化论的可能问题,也是进化论对人类世界观的最大贡献。对偶然性的肯定,对复杂现象的敬畏,是我们对自身理性能力局限性认识的进步。进化、社会历史、神经活动,都是复杂现象,它们的运作是无数因素综合使力的结果,而这种综合绝不是简单求和,而是一种质变。我对复杂现象一直充满兴趣,所以,下一阶段,准备读读梅拉妮·米歇尔的《复杂》,看有什么启发没有。
今天,我读了《威尼斯商人》这个剧本,它是莎士比亚的喜剧作品,全剧情节波澜迭起,扣人心弦,我看了之后,受益匪浅。
《威尼斯商人》主要是讲安东尼奥、夏洛克、巴萨尼奥、鲍西亚、杰西卡和罗兰佐之间的故事。他们生活在威尼斯,安东尼奥热心帮助巴萨尼奥去见美貌的富家女鲍西亚而向放高利息贷款的夏洛克借了三千块钱,并依夏洛克的意思,立下了如果违约就割胸口一磅肉的契约。可是后来安东尼奥的全部商船都出事了,夏洛克为了报仇,把安东尼奥告上了法庭。夏洛克宁愿不要巴萨尼奥三倍甚至二十倍于借款的还款,只要安东尼奥胸口的那一磅肉。法庭审判中,鲍西亚女扮男装出场作为律师用自己的博学帮助安东尼奥,她提出只许割肉,不能流一滴血,也不准割得超过或是不足一磅的重量,否则夏洛克的财产要全部充公。这样一来,夏洛克不但打消了割肉的念头,而且到头来一无所有。
剧中还有一个情节是鲍西亚父亲为女儿择亲定制的金、银、铅三个匣子,匣子里面分别是死人的骷髅、傻瓜的画像和鲍西亚画像。金匣外面刻着:谁选择了我,将要得到众人所希求的东西。银匣外面刻着:谁选择了我,将要得到他应得的东西。铅匣外面刻着:谁选择了我,必须把他所有的一切作为牺牲。后来巴萨尼奥选择了铅匣,铅匣里有鲍西亚的画像,鲍西亚也由此得到了真正的爱情。其实,匣子反映的不仅是世人对金钱的看法,更是对一切事物的看法,真正的爱情不能用财富来衡量,爱情比金钱重要很多。
读完《威尼斯商人》这个剧本后,让我感受最深的是友情的珍贵。主人公安东尼奥和贵族青年巴萨尼奥之间的真挚友谊,为了朋友能牺牲一切,不在乎金钱和利益,乃至于生命都可以为朋友献出,这些高尚品质让我敬佩。在现实社会中,最珍贵的除了亲情也是友情,所以我们要好好珍惜我们的友情,做人一定要正直,做事不要虚浮,我们要帮助别人,无私奉献,还要一步一个脚印,脚踏实地做人,今后才能成为有用之才。剧本里还让我感动的是鲍西亚的举动,我非常喜欢她,她优雅高贵,温柔多情,有高度的智慧,敢于机智果断地与夏洛克斗争,最后用自己的聪明才智为朋友安东尼奥争取到了胜利,也得到了自己的爱情。剧本里这几个人的品质都值得我学习和借鉴。当然剧本里还有一些反面人物,比如夏洛克的凶残和狠毒,狡猾和奸诈,贪婪和愚昧,我们都应该加以批判。所以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我明白一个道理:发闪光的不全是黄金,而且,只要是金子终究是会发光的。虽然我们现在还是初中的学生,最主要的任务还是学习,但是一个学生要有好的品质才能为社会做出贡献。
灵感源自哪里
大部分人都同意这样一个观点,就是灵感源自潜意识,而潜意识来源于人经历的积累,所以这也是一种经验主义的说法,每个人都且只从现实取材。艺术家将零零碎碎的概念重新排列组合,用特定的形式表达情感。那么形式又来源于哪里呢?也许它是现实中就有的,也许它是根据一定的顺序一个一个实验、对比出来的。
艺术是什么
最有概括性的说法是,艺术是带有观念的形式,按照这个说法,纯粹写实的绘画、随意的照片似乎都算不上艺术,而文字到可以算是艺术了。
理想从哪里来
这个似乎更难回答,可以看看克里斯特兰德,他的理想似乎是凭空冒出来的,他在四十多岁,上了半年夜校之后就突然迷上了绘画,并且对其它任何事物都极其冷漠,后来去了塔西提岛,再次结婚生子,十分享受那里的生活,并且创作出了很多不朽的名作。所以理想似乎是凭空冒出来的。但是仔细回味小说,我发现另一个可能性,克里斯特兰德的理想来源于他的特质,他不怎么喜欢说话,不怎么喜欢证券公司的工作,他本身也显得特别无趣,然而突然有一天,他打破了现在的生活......可以发现,他以前的生活并不如意,并不符合自己,在到了岛上之后,他感到十分满意,所以他适合塔西提岛,适合绘画。
看完《月亮与六便士》之后,在很多人的评论中,很鄙视追名逐利的人,向往平静的生活和崇高的理想,然而在我看来,这是曲解了小说的本意,正如前面所说,理想来源于一个人的特质,追求理想的前提是认识自己,正如高更的画作《我是谁,我来自哪里,我要去何地》,在去何地之前,一定要弄清楚我是谁,而克里斯特兰德在这个问题上花了四十年。所以不是要你去追逐月亮,而是让你去认识自己,然后再选择是月亮还是六便士,如果选择月亮,又是什么样的月亮。
余华的所有作品里给我印象最为深刻的是《活着》,即使看完之后心里还是有深深的震撼。对换角度而看,若是我活在那荒乱的时代里,或许我的心理承受能力并没有主人翁那么坚韧。身边的亲人独个在眼前离去,如今还是有丝深感同受的触动。
他的作品文字并不华丽,只是简单的描述便将人的心理描述出来。令我没齿难忘,从一开始奢华的地主生活,败家的行为,将整个家产都败完。然而地主时期的改革来临,新中国的崛起,掀起一阵热潮。或许对于农民来说这是新时期,但是对于地主而言,这是残酷的杀戮。
他的坚韧他的随时代改变的心智,无论是哪个时期哪个改革带来的悲剧,他依旧还是他,这个读后感给我带来强烈的打击,当我面对打击时,常常想起如果是他,会不会如我一般的放弃,错了他会一如既往的往前走,就如同十字军时期,他被充当兵役,南方走向北方,他依旧想着家,在这大乱的时代,他依旧往前走。
《活着》顾名思义便是活着,在恶劣百变的时期,随着时代主治时期的主事人变化。他活在凌乱时代,险些被炸弹击中,身处战乱之处,眼见亲近之人的离去。他所坚守的便是活着,即使再艰难的困难,他依旧勇往直前,最后他的身侧只遗留一头与他般黝黑的老牛。最初,我以为他只是无意识的活着。后面当看到他在夕阳下的背影,喊着他亲人名字的小牛。其实,他是将所有人的那份一起活着,看着这世界的朝阳,看着这世界的色彩。这便是《活着》给我深刻的读后感,在未来改变我的人生指导。
宋江和武松在柴进家里相伴十几天,武松病好以后,就去清河找自己的哥哥,走了半天路,已经响午了,武松的肚子也饿了,就去路边的小酒摊,准备喝点酒吃点饭。一转身看见边上挂着一个酒旗,上面写着三碗不过岗,武松不在意,走过去坐了下来。然后叫道:“小二,快拿酒来,”酒一上来,武松先喝了两碗,又让小二添酒,小二说:“客官,旗上写了三碗不过冈,你还是少喝点吧!”武松不听劝,一下连喝了十八碗,喝完以后站起来就上了冈。刚上冈就碰见了一只大老虎,老虎是又饥又饿,一见武松就直接扑了上去,武松纵身闪开,然后趁着老虎转身的时候,一棒朝老虎的头上打去,没想到打偏了,这下把老虎惹恼了,老虎又凶猛的朝武松扑去,武松纵身一跃,跳到老虎的身上,用拳头猛打老虎的头,把老虎打的满嘴吐血,直到打死。
在文章里武松用棒子打偏了,说明武松内心很乱,但是他冷静后,就打死了老虎,当我们面对困难的时候,一定要努力的克服,只有这样才能成功。
我一口气读完《爱丽丝梦游仙境》这本书。这本书真有意思,我太羡慕爱丽丝做的梦了,她居然能和小兔子对话,还能与多多鸟、小老鼠、鸭子比赛,玩得那么开心。我也想做这样的梦,非常想与住在我家阳台顶棚外沿与铁皮之间的小鸟一起玩,可是我要接近它们,它们就飞走。我梦想与它们对话,告诉它们那里又窄又冷。我要在屋外管道间搭个窝,放些吃的、喝的,让它们在这里安家,宽敞又舒适,我还可以天天与它们玩。
我还喜欢爱丽丝善良、乐于助人的精神。当扑克牌王后让爱丽丝砍扑克牌士兵的头时,她把士兵藏起来,并机智地在刀上沾了红漆,充作士兵的血,骗过了王后,救了士兵。这使我想去帮助中华鲟:中华鲟的习性是不远千里游到长江上游生宝宝,然后带着出生的宝宝到下游生活,现在一座大坝挡住了它们到上游生宝宝的路,使中华鲟无法繁衍下代了。我梦想能象爱丽丝那样做个梦,梦到我告诉中华鲟,人们在大坝边专门为它们修建了一个大大的湖,可以到那里产宝宝。
我更羡慕爱丽丝能听懂青虫说话,在危急时刻青虫告诉她怎样能变大变小。我也梦想有一只青虫。我多想这些梦都能成为真的啊!
我读了呼兰河传,在这本书中我明白了很多道理和写作方法,也会让人知道以前的生活是什么样子的,让现在的我们懂得去努力可以创造更好的未来,也可以让爷爷奶奶,爸爸妈妈们知道我们祖国的花朵可以让世界变得更美好。
第一章让我了解了这个地方,比如学校或是一些小店,读完第一章以后突然让我觉得这里有一种家乡的感觉。作者像把这里的人物写活了一样比如一个卖馒头老人倒在地上起不来了,过路的人趁老人不注意拿几个馒头就走了。这种事在现实生活中也时常出现。后面几张都是写在这里发生的一些有趣的事。虽然生活不富裕但每天开开心心也很好他们在这里很幸福不用天天那么伤心。
以后我们要努力学习,让现在的生活变得更好让我们的家人更幸福。
今天上午,我津津有味地读了一本书——《八十天环游地球》。它是法国著名科幻小说家儒勒·凡尔纳的一部作品。它主要讲了一位英国绅士菲利斯·福格先生因为在改良俱乐部里与朋友们打了个赌,用20000英镑赌他可以在80天内环游地球一周。他从伦敦出发,只用80天的时间环游地球一周的故事。
当我读完这本书,感到回味无穷。福格先生花了高价环游地球一周。他最终赢得了赌注。福格先生因为有了信心,相信自己不会被困难所压倒,相信自己一定可以完成这件事的。他那坚定的意志让他不半途而废,坚持到底,对胜利的希望充满无限的追求。
其实我们在我们日常生活中,也要像福格那样,用信心和实力去做好每一件事,只要付出汗水和努力,就算失败了,也会有收获。每个人都会遇到困难和挫折,你不可以气馁,要镇定,保持冷静的头脑,去面对他,找到好方法来解决它。在学习上,也不是一帆风顺的,也要努力,刻苦,知难而进,找到好办法。
你无论在什么时候,都要分秒必争,那是福格先生成功的关键,每个人也是如此。短暂的几秒钟,可以使福格输掉赌注,可以使人一夜之间倾家荡产!时间是多么宝贵,浪费时间就等于浪费生命。
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就是在什么时候,都会有许多难以完成的事,但是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你只要以信心当船,以努力作帆,你就一定可以到达成功的彼岸!
花了一天半时间吧,把《活着》看完了。也似乎又懂得了些什么道理。联想到有些轻生的人十分不该,就在前些天,新车站楼顶还有人嚷嚷着要跳楼,我虽不清楚原因,但相信与福贵一比,定相差甚远。
“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作者余华在书的一开始就点明主旨,也为之后的记叙作铺垫。
作品采用主人公福贵自述的方式,福贵生动的日常语调及其对命运的屈服,向人们展示了将苟活作为生活目标的状况,使作品更深刻。其为我们提供了如何生活,尤其是如何在困境中求生的理念。
主人公福贵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先后离去,一次次徘徊在绝望的边缘,但他却有着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的乐观态度。
在他发现害死他儿子的凶手之一是春生时,他深明大义,也明白冤冤相报何时了。当春生面临绝境时,福贵也依旧尽了朋友的职责,劝他要坚强地活着。
作者没有发泄,没有控诉或揭露,而是向人们展示高尚。这里的高尚不是那种单纯的美好,而是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恶的一视同仁。
在我们遇到困难时,要想想福贵的经历,我们就一定会鼓起勇气继续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的确有不公平,有人可以享尽荣华富贵,而有人只能与福贵一样劳累一生。在不公平面前,任何的抱怨、逃避都是徒劳,我们可能需要学习福贵身上随遇而安的精神。
生活给予我们太多无奈与困惑,像福贵那样经历了许多仍然顽强生存下去,他对生存其实并无明确认识,只是以一种动物般的求生本能使他延续生命。但他在暮年却能以一种洞察人生的乐观来对待生命,这一点对任何人来说都是一种生活的启迪。
从小,我就很喜欢看书,什么故事书,童话书都是我的最爱。有时,我爱看书甚至到了入迷的地步,爸爸妈妈为此责备了我不少。爸爸妈妈为了我的眼睛着想,千方百计限制我看书的时间,但是依然阻止不了我爱看书的热情,我用他们给我的零花钱买来电筒,晚上躲在被子里看书。我偷看书的事最终被他们发现了,爸爸妈妈阻止不了我,也就不再阻止,我不但看自家的书,还不时到书店里借来看,邻居们都夸我是一个爱看书的好孩子。
五年级时,有一次我在课堂上偷看《鲁宾孙漂流记》,被老师发现了,他没有批评我,而是对我说:“你热爱读书我不反对,但是你不能只看故事和童话书,还要看一些和学习有关的书。就像鲁迅先生说过的.:读书如蜜蜂采蜜,只有采过许多花,才能酿出蜜来。”听了老师语重心长的话,我改变了读书的方向,我找一些其他的书来看。慢慢地,我发现在其他的书里,也有一些让我感兴趣的东西,尤其是作文选,可以让我的作文水品有了很大提高……我遨游在书籍的海洋里,如痴如醉,读书,成了我的一项业余爱好。五年级下学期,我的一篇作文在县上获了奖,老师说这是我平时爱看书的结果,我欣喜万分,从此我看书的兴趣更加浓厚了。
随着我读的书籍的增多,我积累的知识越丰富,这使我在平时的生活、学习中得心应手。学习中,我凭着积累的知识在学习中占据优势,我的作文多次在学校里和县上获奖;在生活中,我和同学们谈话也妙语连珠,侃侃而谈,同学们都对我羡慕不已。这让我深深地明白: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籍是人类的朋友。正是人类不断地看书、学习,才有今天的文明社会,正是我从小不断地看书,才有今天的收获。今后,我一定把我爱读书的这个好习惯继续发扬下去。同学们,让我们从今天开始,养成热爱读书的好习惯吧,我相信你一定会有所收获!
友情是燃烧孤独的心灵之灯,亲情更能给人长久的抚慰和想念。从降生到离去,从婴儿到老人,亲情始终伴着你,它是你一生永远无法摆脱的情感。
读完李密的《陈情表》我感触颇深。李密从小境遇不佳,出生6个月就死了父亲,4岁时母亲改嫁。他是在祖母刘氏的抚养下长大成人的。幼时体弱多病,求知好学,博览五经,以文学见长。李密于祖母感情甚深,孝心可表。祖母有疾,他痛哭流涕,夜不解衣,侍其左右。膳食、汤药,必亲自口尝后进献。秦始三年晋武帝下诏征密为太子。诏书累下,郡县不断催促,这时。李密的祖母已经96岁,年老多病。于是他向晋武帝上表,陈述自己无法应诏的原因。
在表中,一方面感激朝廷的知遇之恩,一方面又要为病重的祖母床前尽孝。进退两难,实为忠孝两难。他说道“我是败亡之过的俘虏,身分卑微低贱,受到朝廷的提拔和委命,哪里还敢迟疑徘徊,有更高的希求呢”感恩之心,感激之情溢于言表。于祖母相依为命,在她年高体弱的时候,实在不能弃她离家远行。在最后,他乞求陛下怜恤苦心,成全其愿,准允他为祖母养老送终。那样的话,生愿以生命奉献,死后也要结草图报。忠君之情于一片孝心,令人感动涕零。这种朴素、深沉、知恩图报的情感,放射出恒久而温情的人性美。
李密是懂得感恩的,他为了报答祖母的养育之恩,而放弃做官显达的机会;他又为了回报朝廷的知遇之恩,许下了“生当陨首,死当结草”的报国之心。最终晋武帝为其孝心所感动,不仅同意暂不赴诏,还赏赐奴婢二人,并发给他赡养祖母的费用。
人,应该常常怀着一颗感恩的心。
感恩是发自内心的。俗话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更何况父母,亲友为你付出的不仅仅是“一滴水”,而是一片汪洋大海。而我们又是否察觉到那缕缕银丝,那一丝丝皱纹。感恩需要你用心去体会,去报答。
人在一天天老去,我们是否可以像李密那样做到,暂弃某些机遇而回报亲人的养育之恩。感恩是一种对恩惠心存感激的表示,是每一位不忘他人恩情的人萦绕心间的情感。学会感恩,是为了擦亮蒙尘的心灵而不致麻木,学会感恩,是为了将无以为报的点滴付出永铭于心。
感恩是一个人与生俱来的本性,是一个人不可磨灭的良知,也是现代社会成功人士健康性格的表现,一个人连感恩都不知晓的人必定是拥有一颗冷酷绝情的心。在人生的道路上,随时都会产生令人动容的感恩之事。且不说家庭中的,就是日常生活中、工作中、学习中所遇之事所遇之人给予的点点滴滴的关心与帮助,都值得我们用心去记恩,铭记那无私的人性之美和不图回报的惠助之恩。感恩不仅仅是为了报恩,因为有些恩泽是我们无法回报的,有些恩情更不是等量回报就能一笔还清的,惟有用纯真的心灵去感动去铭刻去永记,才能真正对得起给你恩惠的人。
父母即使有一天不在了,他们还会长久地占据在儿女的记忆里。但这种同在更多的是睹物思人的追念和寻无觅处的黯然神伤:还有谁会呼唤你的乳名,牵挂你的冷暖,注视着你的一举一动?
人间真情——无论是亲情、友情还是爱情,都值得我们回味、留恋,让我们懂得感恩……
前几天,刚看完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很庆幸自己身处在这样一个城市化急速发展的时代,至少在读这本书时是这样想的。正是因为有这样的背景,经历,才会更好的理解乡下人的所谓的“土气”,很多中国传统的社会发展模式,以及我们“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的传统发展理念。结合自己的经历去读这本书确实是能够更好的理解,但是,仍然有许多暂时没有明白透彻的点。
中国的社会呈现出一种差序格局,而西方社会是团体格局。其最大的差别在于,前者是以个人为中心,以和别人的关系为依据,发展的一层层关系格局,而后者也是一根根捆绑成束,堆放分明的柴捆,当然,不得不承认,西方社会的团体意识是要强很多。
在家庭关系的描述上,作者指出,农村家庭以“薄情”来维护家庭关系的稳定。深以为然……父母都不擅长于表达自己的情感,多的只是外化于行动,虽然自己也不习惯仪式感很强的活动,但我又觉得这样对情感的促进是很有帮助的。不得不承认,自己与父母之间,读书笔记有很多问题存在,比如说,从小父母并不愿意倾听我的话语,自然而然,现在与父母的交流,不过是泛泛而谈,从不提到自己的内心感受,互不理解,也不想理解。只能回避这些问题,以维持关系的稳定,这当然也跟接受的教育,生活经历相关。
在乡土社会中,邻里之间的感情是很深厚的,有句老话叫“远亲不如近邻”,这句话却不能应用于城市公寓楼里的居民们,他们甚至都不知道是自己的邻居长哪样。我们家有很多邻居,关系都很好,好到邻居家的小妹妹居然将我拉进他们的家族微信群,觉得略尴尬,就默默退了群。有时候还去他们家蹭吃,蹭喝,蹭睡,感觉就像亲人一般,好不自在。
城市化的速度愈来愈快,建立好适合乡土社会发展的制度必然不可或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