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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烟医院工作计划(精选两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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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烟医院工作计划(通用2篇)

无烟医院工作计划 篇1

根据国家卫生部等部门《关于20xx年起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决定》及《青海大学附属医院开展控烟履约创建无烟医院工作实施方案》、《青海大学附属医院创建无烟医院年度工作计划与实施方案》,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院干部职工、医务人员均应模范遵守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有关法规、制度,为创建无烟环境、文明医院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二、医院各控烟组织机构应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全面落实《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创建无烟医院实施方案》,重点加强医院所辖区域的控烟工作,切实落实奖惩考核办法,定期开展检查、督导控烟工作,使创建无烟医院活动达到《规定》要求的标准。

三、医院各行政后勤、临床医技科室均有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开展控烟法规和吸烟有害健康宣传教育的责任和义务。医院信息宣传部门要加强控烟宣传工作,利用网络、院报、电子屏幕、展板、宣传栏、健康处方等多种形式促进和提高广大群众的健康意识。

四、各巡查督导员要认真执行巡查督导工作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巡查督导工作要做到定时、定点、定任务;有奖、有罚、有记录。

五、实行医院、科室两级管理制度,各行政、后勤部门主任、副主任,各临床、医技科室主任及护士长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本科室禁烟督导工作,做到全院室内场所完全禁止吸烟。

六、医院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戒烟,率先垂范。全院干部职工、医务人员应自觉做到“三不三有”,即:不在公共场所、办公室、会议室、病区病房等禁止吸烟的地方吸烟;不穿工作服在吸烟区吸烟;医务人员不在病人面前吸烟;对来院就诊、治疗、留观、陪护等人员有进行遵守禁烟规定宣传教育的义务,有制止、劝阻在医院区域吸烟的义务,有引导吸烟者到非禁烟区吸烟的义务。

七、严禁医院所属区域内商店、小卖部等出售烟草制品。在医院所辖区域设置明显的禁烟标识。在办公室、会议室、工作场所不设有烟具和与烟草有关的物品。

无烟医院工作计划 篇2

根据《who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以及县级健康教育工作的文件精神要求,为给我镇广大群众创造健康良好的工作环境,提高广大群众控烟意识和控烟技能,降低吸烟率,保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进一步推动我镇控烟工作的深入开展,做好控烟工作,把开展控烟工作作为我镇精神文明建设和健康教育的一项重要工作,特制订本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积极倡导文明之风,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改善卫生院环境,增强全社会卫生意识,为促进社会精神文明建设作贡献。

二、任务措施

1、成立“控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在控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下,定期布置检查“控烟”工作。

2、广泛宣传,通过以“吸烟有害健康”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并利用黑板报、健康教育宣传栏等宣传载体,明确要求,落实措施。

3、加强督查,严格执行控烟制度。

4、在公共场所醒目处设置禁烟标志,提醒吸烟者自觉禁烟。

三、工作要点

1、贯彻各种卫生工作评估细则要求,努力做好控烟和健康教育工作。

2、加强控烟和健康教育,利用黑板报、宣传栏宣传卫生保健控烟知识,增长健康知识,自觉采纳有益于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消除或减轻影响健康的危险因素,预防疾病提高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定期组织青少年参加小型多样、丰富多彩的体育和娱乐活动,让青少年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锻炼身体、增强体质、陶怡情操。

3、结合各村实际情况,坚持做好禁止吸烟的宣传工作,并在禁止吸烟的场所内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的标志,不设置吸烟的器具,开展一些行之有效的控烟活动。

我院各科室、各部门要围绕以上工作要点积极协作开展工作,加强检查和自检,形成人人参与的有效机制,切实把控烟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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