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管理制度2025(精选32篇)
一、目的
规范集团公司设计类、行政类、营销类、物业类、咨询服务类、工程施工、设备采购类等各类采购业务的供应商的管理,通过对供应商库的建立、评估、管理,为公司的招标采购提供支持,提高集团的招标采购的质量和效率,降低采购成本。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地产各类工程及非工程采购业务,此制度中供应商含义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材料设备供应商、各类工程承包商、各类咨询、营销、设计等服务的提供商。集团成本管理中心负责组织供应商库的建立、评估、维护;同时,负责组织地产的战略采购供应商、集中采购供应商的建立、评估、维护体系。
成本管理中心招标采购部门负责在集团招采系统中录入招标项目供应商信息并组织考察,组织对中标供应商的履约评估,并及时将考察评估资料保存至供应商管理系统中。
三、供应商评估分类
(一)潜在供应商:通过资格审核的供应商由招采部门录入到供应商库,但未经考察和评估的供应商均为潜在供应商。
(二)合格供应商:通过由招标采购部门组织的资格预审和考察,综合评定得分高于60分的潜在供应商,即可成为合格供应商,成为地产合格的供应商或承包商,可在两年内参加集团该评定类别的招标采购部工作,每两年由招采部门组织全部供应商的总评与定级,刷新该供应商的综合等级,综合等级合格可继续续期两年。
(三)不合格供应商:未通过由招标采购部门组织的资格预审和考察,综合评定得分低于60分,即确定该公司为不合格供应商,不合格供应商在两年内不得参与我司的所有该评定类别的招标采购项目的投标;合作中的供应商经过标准程序的履约评估或售后评估低于60分,也将被划入不合格供应商名单。
(四)合作黑名单:在招标过程中存在围标、串标、行贿等行为,一经发现并经审计部确认,将被列入合作黑名单中;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出现恶意违反合同条款,造成重大损失,后果严重的供应商,将被列入合作黑名单中。被列入合作黑名单的供应商将被禁止参与公司所有项目招标及合作。
(五)集中采购供应商:由招采部门组织的联合多区域、多项目的招标采购工作,通过资格预审和考察,通过招标并中标成为集中采购供应商,可在招标范围内与各个项目按照集采的中标价格签订供货合同。
(六)战略合作供应商:由集团组织的战略招标采购工作,通过资格预审和考察,并通过招标或议标谈判程序中标即可成为战略采购供应商;战略合作协议合作期限一般签订两年,两年内涉及该项招标内容的所有约定区域所有约定采购项目,均应遵守该战略合作协议,与该战略供应商直接依据协议价格及原则直接签订具体单项合同。
(七)其他方式确定为战略合作供应商的公司,可依据公司确认的事项审批,将该司列入战略合作供应商名单,并签订相关的战略合作协议。
四、供应商库的建立
(一)所有供应商均可以通过集团成本管理中心审核后进入供应商库,成为潜在供应商。所有供应商均应提供完整信息资料,统一交由集团成本管理中心,经审核后由招采部门录入到供应商库,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招标采购部门组织的资格预审和考察,确定其综合评定等级。未取得综合评定等级的潜在供应商在招标采购系统中将不能被选做招标项目的入围供应商。
(二)成本管理中心招标采购部门可以通过各种渠道收集符合招标要求的承包商、供应商的信息,需要通知这些供应商提交资格审核资料,并通过资格审核成为潜在供应商,进而通过考察获得综合评定等级,综合评定等级高于D级(60分)的供应商为合格供应商,综合评定等级为D级的供应商为不合格供应商。
(三)根据招标采购工作制度的操作流程办理的各项入围资格预审和考察,并经入围评定合格的供应商经过招标采购部门审核并考察评级通过后,可直接成为合格供应商,资审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投标资格预审材料、企业宣传册、产品图册等。
(四)资格预审和考察入围程序参照集团下发的招标采购工作制度中的内容和表单执行,各项招标应首选供应商库中综合评定等级高于C级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已通过资审参加集中采购和战略采购招标的供应商可直接进入供应商库成为合格供应商。
(五)以往通过入围的供应商未进行考察评级,可暂时录入到供应商库中,成为潜在供应商。参与新项目投标时,需重新进行考察给出综合评定等级。
五、供应商库的维护和更新
(一)成本管理中心招采部门是供应商库系统的维护责任部门,负责供应商资料审核及日常维护。
(二)成本管理中心招采部门负责供应商注册的资料审核工作,审核和考察通过后即可成为合格供应商;供应商信息的完善及更新由该注册的公司提交审核后,由招采部门负责更新。
(三)供应商信息发生重大变更时,招标采购部门应组织对该供应商进行再次核实,审核通过后,该公司才可以继续成为合格供应商参与投标。重大变更事项包括法人变更、经营范围调整、资质等级、投标联系人发生变化等核心信息。
(四)每月新增的合格供应商均必须完成资质评估,招采部门负责汇总及审核。
(五)每年维护更新发布一次合格供应商库。
六、供应商的评估
(一)供应商的评估分为资质评估、履约评估两部分。
(二)供应商的资质评估分为供应商资料审核、考察综合评定和投标入围审查。招标采购部门将安排对通过资料审核的注册供应商进行考察评分,考察评分大于60分的供应商才有资格入围招标项目。
(三)供应商招标入围阶段的评估参照中瑞恒基招标采购管理制度中的评定表格和操作办法进行打分评价,参与评估人不少于两部门三人。其资质评估等级由招标采购部门根据定级原则将潜在等级调整为评估后的等级,在招采系统中发起审批并上传评定资料。选择入围供应商之前必须先确认该供应商的资料信息已更新为最新。
(四)履约阶段的评估应包括合同履约、售后维保两个阶段进行,合同履约阶段的'评估由招标采购部门组织,评估时间可依据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组织,原则上每季度应对所有正在履约供应商进行一次履约评估,所有合同支付结算款之前都应对拟付款的合作供应商的履约评估进行评审,合同履约评估的参与部门应包括工程、成本、招采、设计等相关人员,参与评估人不少于三人,售后评估应包括物业公司人员评价;采用评估打分的形式进行加权打分评定。每次履约评估的成绩及资料由招采部落实签字并扫描提交给总部招采中心,由招采中心核准最终评估成绩,在供应商管理系统中上传资料和发起审批。
(五)甲供材料的供应商履约评估以招标采购部门为主,项目部、成本管理部门参与,参考表单为《材料类供应商履约评估表》;总包及分包的供应商履约评估以项目部为主,招标采购部门、成本管理部门参与;参考表单为《工程类供应商履约评估表》。造价咨询、设计、营销类合同的履约评估以对
应负责的成本、设计、营销部门为主,相关配合的部门参与评估,参考表单为《咨询类供应商履约评估表》。任何一个阶段的不合格评定均可判定该供应商为不合格供应商。附表供评估时参考,评估表具体内容可以依据实际履约情况本着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调整评估项内容及分值。
(六)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履约评估分值低于60分,承办部门应协同法务判断付款风险,风险解除后才可以继续履行付款程序;出现恶意违反合同条款,造成重大损失,后果严重的供应商,将被列入合作黑名单中。
(七)售后维保阶段的评估由公司招标采购部门组织,相关项目的物业公司根据每年的供应商的售后服务及配合情况进行打分评估,参与评估人不少于两部门三人,售后评估合格C级以上(含C级)才可以支付售后保修款。评估成绩最终汇总到招采,由招采核准最终评估成绩,在供应商管理系统中上传资料和发起审批。
(八)招标采购部门负责收集各个阶段供应商的评估资料及归档并负责供应商的评估与定级的更新。
七、供应商的评级与选择
(一)供应商的打分评定根据分值划分为ABCD四档;A级优秀100~86分;B级良好85~71分;C级中等70~60分;D级不合格小于60分。ABC级评定的供应商为合格供应商;D级评定的供应商为不合格供应商,评定表格参照招标工作指引中供应商考察打分表。
(二)供应商的评级因项目和合同执行阶段不同会有不同的评级分值,评估持续的整个过程是动态的,后期评级总优先于其先期进行的评级,即以最近期的评级为该供应商的最新评级。
(三)招标项目入围,应首先选择供应商库中的厂家作为投标方,同为供应商库中的合格供应商,应首先选择评分及评级更优的供应商作为投标入选厂家。
(四)被评为D级的供应商两年内不得参与公司所有项目的投标及合作,两年后如该供应商报名投标,经招标采购部门再次资审并考察合格,可接受其报名,并对其入围资格做进一步审核。
(五)在招标及合同履约过程中出现严重违规的供应商将被列入合作黑名单,合作黑名单的确认由招标采购部门发起,并征询相关人员意见,经审计部门及公司主管副总裁审批通过,则该供应商被列入公司合作黑名单,合作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公司所有项目的招标和合作。
八、年终总评与定级
(一)供应商的总评与定级每年进行一次,由招标采购部门组织。
(二)根据供应商的资审评级、履约评级、售后评级情况,按照最新评分占权重70%,以往各期评分平均值权重占比30%的原则,综合核定供应商的年终总评分,并根据年终总评分,确定其年终总评的定级,定级原则同第七章第一条规定。
(三)汇总意见后,由招标采购部门在供应商管理系统中发起审批,通过审批后的供应商将被刷新其在供应商库中的综合等级。
(四)年终总评定级的同时,由招标采购部门发布最新年度的战略合作供方及集中采购合作供方名单。
九、表单
1.《材料类供应商履约评估表》
2.《工程类供应商履约评估表》
3.《咨询设计类供应商履约评估表》
4.《售后维保评估表》
5.《中瑞恒基集团合格供应商库》
供应商档案管理是公司采购管理的重要内容,而不能把它仅仅理解为是供应商资料的收集、整理、存档。建立完善的供应商档案管理系统和供应商管理制度,有利于更好的了解供应商之制程能力、品管功能,更清楚地确认其是否有提供符合成本、交期、品质之产品的能力,是建立长期供需合作关系决策的重要依据。
第一条供应商档案管理对象:
1、从时间序列来划分:老供应商、新供应商、未来供应商。新供应商和未来供应商为重点管理对象。
2、从交易过程来划分:包括曾经有过交易业务的供应商、正在进行交易的供应商和即将进行交易的供应商。对于第一类供应商,不能因为交易中断而放弃对其的档案管理;对于第二类的供应商,需逐步充实和完善其档案管理内容;对于第三类供应商,档案管理的重点是全面搜集和整理资料,为即将展开的交易业务准备资料。
3、从供应商性质来划分:特殊公司(与本公司有特殊业务等)、普通公司等。这类供应商因其性质、供应特点、供应方式、供应量等不同,对其实施的档案管理的特点也不尽相同。
4、从供应数量和市场地位来划分:包括主力供应商(供货时间长、供应量大等),一般供应商。不言而喻,供应商档案管理的重点应放在主力供应商上。
第二条供应商管理内容
1、供应商基础资料,即公司所掌握的供应商最基本的原始资料,是档案管理应最先获取的第一手资料。这些资料,是供应商档案管理的起点和基础。供应商基础资料主要包括公司名称、地址、电话、传真、e—mail、网址、负责人、联系人;公司概况、设备状况、人力资源状况、主要产品及原材料等。
2、供应商特征:供应能力、发展潜力、企业规模和知名度等。
3、业务状况:主要包括目前及以往的销售实绩、经营管理者和业务人员的素质、与其他竞争公司的关系、与本公司的业务联系及合作态度等。
4、交易活动现状:主要包括供应商的交货状况、存在的问题、保持的优势、未来的对策;企业信誉与形象、信用状况、财务状况等。
第三条供应商档案管理方法
1、建立供应商档案卡。作为供应商档案管理的基础工作,是建立供应商档案卡(又称供应商管理卡、供应商资料卡等)。采用卡的形式,主要是为了填写、保管和查阅方便。
供应商档案卡主要记载各供应商的基础资料,这种资料的取得,主要有三种形式:
①提供供应商资料卡,由供应商填写。
②由采购员通过平常的业务活动或其他各种渠道了解、收集供应商的相关资料。
③通过本公司和供应商已发生的采购情况(包括产品性能、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实际情况)。
然后根据这三种渠道反馈的信息,对供应商的相关资料进行整理、核实汇总,填入供应商档案卡。
2、通过采购员与供应商沟通建立供应商档案卡的主要做法是:编制供应商信息周报,由汇总整理,周会时上报总经理,据此建立综合的供应商档案。
第四条供应商档案管理应注意问题
1、供应商档案管理应保持动态性。供应商档案管理不同于一般的档案管理。如果一经建立,即置之不顾,就失去了其意义。需要根据供应商情况的变化,不断地加以调整,消除过旧资料;及时补充新资料,不断地供应商的变化,进行跟踪记录。
2、供应商档案管理的重点不仅应放在现有供应商上,而且还应更多地关注意向供应商,为公司选择新应商,开拓新市场提供资料。
3、供应商档案管理应“用重于管”,提高档案的质量和效率。不能将供应商档案束之高阁,应以灵活的方式及时全面地提供给业务人员和有关人员。同时,应利用供应商档案,作更多的分析,使死档案变成活资料。
4、借阅供应商档案时,必须办理借阅手续。请借阅人员注明借阅期限。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的最优,以及给后期产品的维护、供应商的筛选和进一步合作提供可靠的信息,特制度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向公司长期提供大批量的原、辅材料及工具器材等价格较高的物品的厂商,零售商除外。
第二章 具体的管理制度
第一条 供应商的资质
采购人员在选择供应商时,必须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证件的扫描件或是复印件,且必须在相关网站上对其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核实。
1、供应商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开户行账号;
2、ISO9001/20xx版证书;
3、产品认证资料,如3C认证证书、SGS检验报告、ROHS证书等。
4、我方需要其他的资料。
第二条 供应商的基本信息
1、企业的全称及相应的简介,详细的办公地址
2、公司的固定联系方式:固话和传真等
3、公司的网址
第三条 采购部门在认真的核实了供应商的信息后,需填写《产品采购单》的基本资料部分,并提交相关部门存档。
第四条 采购合同及品质保证协议
1、采购合同:采购部门在与供应商进行洽谈且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的有“供需关系”的法律性文件。采购合同需含有以下内容:一是,双方的全名、法人代表、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等信息;二是,所采购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交货期限等;三是,质量协议,违约责任等。
2、品质保证协议:采购部门在确定供应商之后,需与其签署品质保证协议,以保证所采购物品和后期服务的质量。品质保证协议需包括以下内容:一是,承诺产品符合本行业的质量标准,不以次充好;二是,若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条款,则需承担的违约责任。
第三章 附则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生效。
供应商管理制度二
为了进一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理顺公司与供应商之间的供求保障关系充分了解供应商的各项实力,搞好公司内外部的衔接管理,确保满足安全生产,稳定连续生产的条件,进一步搞好公司生产原格物料保质保量的采购供应工作,特制定供应商管理制度篇:
一、对公司所需的各种原料的生产厂家要广泛的进行信息收集和了解,对有实力,有信誉的原料生产厂家列入供应商储备登记表,并逐步收集各类相关资料予以备案。以备供应商选择时参考。
二、各类供应商选择,要进行全面的分析了解,特别是关系到安全生产的大宗原料、重要备件的A类供应商,要全部充分进行市场调查、及实地考察,索取各种证件资料,如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资质证明,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危险化学品还要索取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并对所供原料进行现场取样分析;B类原料供应商在完备以上资料后,可送样品来公司进行分析验证,部分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其它供应商要求资料齐全。资质、资料不齐全供应商选择的否定条件。
三、经选择合格的供应商,签订供应商合作合同(有效期为一年),并建立供应商档案,各种资质资料装入供应商档案中;供应商档案内的资料要不断的更新,随时记录供应商的最新信息资料。
四、根据供应商的评价办法,每年对全部的供应商进行一次全面的评价(遇特殊情况可缩短评价时间),达不到要求的给予淘汰;合格的给予续签合同。
五、供应商评价条件:
1、产品质量;2、技术服务;3、交货速度;4、对用户的需求能否作出快速反应;5、供应商的信誉;6、产品价格;7、延期付款能力;8、销售人员的素质(才能、品德);9、相关资料的优劣。每项分优秀、良好、较好、差、极差五个等级,从四分到零分依次递减;36分为满分,低于22分淘汰,详见“供应商评价准则”。
供应商管理制度三
1目的
为规范供应商管理,建立安全、稳定的供应商队伍,确保本企业能得到及时、长期、稳定的高质量的物料和服务,防止外购原材料、零件、设备的原因影响产品的质量以及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长期向本企业提供原辅材料、零部件、设备以及配套服务的所有供应商。 3职责
3.1 采购部门负责对外原材料的采购、供应商资质鉴定、信用等级评价。
3.2 质量部负责采购产品的抽样检验工作,对供应商品质体系进行评估与定期稽核。
3.3 总经理负责批准《合格供应商名单》。
4内容
4.1 实施程序
4.1.1 采购部门负责对供应商的管理,生产、质量、技术等部门予以协助。
4.1.2 采购部门进行初步调查,填写《供应商基本资料表》。调查内容包括供应商的供货水平、产品质量状况、价格水平、生产技术水平、财务状况、信用状况和管理水平等。
4.2 样品需求与样品确认
4.2.1 如企业有样品需求,由采购部门通知供应商送交样品,采购人员需对样品提出详细的技术质量要求,如品名、规格、包装方式等。
4.2.2 样品应为供应商正常生产情况下的代表性产品,数量应多于两件。
4.2.3 样品在送达企业后,由企业的设计部门、质量部门完成对样品的外观、性能指标等质量方面的检验,并填写《样品确认表》。
4.2.3 经确认合格的样品,需在样品上贴上样品标签,注明合格,标识检验状态。
4.2.4 合格的样品至少为两件,一件返还供应商,作为供应商生产的依据,一件留在质量部,作为检验的依据。
4.3 管理评审
4.3.1 质量部对《供应商基本资料表》进行初步评价,挑选出值得进一步评审的供应商,召集本部门、采购部门及技术部门,对供应商进行相关评审。
1)企业根据所采购材料对产品质量的影响程度,将采购采购材料分为关键、重要、一般材料三个级别,不同级别实行不同的控制等级。
2)对于提供关键与重要材料的供应商,质量部要组织采购部、技术部对供应商进行现场评
审,并由质量部填写《供应商综合评价表》,采购部、技术部签署评审意见。
3)对于提供一般材料的供应商,无需进行现场评审。
4.4 合格供应商名单
4.4.1 采购部门将相关供应商资料经过筛选后,报送企业最高管理者批准,并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
4.4.2 原则上一种材料,需准备两家或两家以上的合格供应商,以供采购时选择。
4.4.3 对于唯一或独占市场的'供应商,可直接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如客户提供供应商名单,采购部必须按客户提供的供应商名单进行采购,客户提供的供应商名单直接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
4.4.4 《合格供应商名单》要在每次的供应商考核结果得出后进行修订。删除不合格的供应商,重新订立的《合格供应商名单》经企业最高领导者批准生效。
4.5 对合格供应商的质量监督
4.5.1 质量部和生产部保存供应商的供货记录,对于供货不合格的采购物资,应及时通知供应商,连续三次物资不合格则暂停采购,对不合格的供应商取消其供货资格并修订《合格供应商名单》。
4.5.2 合格供应商应每年重新评价一次,由质量部填写《供应商综合评价表》,评价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两类,并将评价结果列出清单,合格供应商报企业领导批准后成为下一年的的合格供应商。
4.6 合格产品供应商档案建立
4.6.1 采购部负责编制和维护合格供应商档案以及供应商评价的相关资料等。
5 记录
《样品确认表》
《供应商基本资料表》
《合格供应商名单》
《供应商综合评价表》
为规范酒店供应商管理,理顺酒店与供应商之间的供求保障关系,充分了解供应商的各项实力,确保正常运营,保质保量,使供应商能更好的服务于酒店。
供货商管理细则:
1、 对酒店所需的各种食材,物料等供应商要广泛的进行信息收集和了解。每月必须及时给酒店餐饮部出品负责人提供时令原材料,方便出品部及时更新菜品,推出新菜。
2、 涉及所有采购物资的供货厂商必须具备:《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食品安全卫生许可证》三证齐全者为我公司供方的进场前提。对牛羊猪,家禽,冻品类供应商还需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3、 送货及时,各供应商根据酒店要求准时送货,做到无延迟,无擅自未到情况。如有因送货不及时而造成影响的相应给予扣罚。
4、 收货卫生管理,各供应商验收完原材料后,需保持地面卫生清洁,做到地面无菜叶、无纸皮箱、无明显杂物等,另各供应商在负二楼卸货时,也应保持地面清洁,如有发现,每次扣款100元。
5、 各餐饮类供应商均由采购部统一规范管理,供应商送货人员在进入酒店范围后,如同酒店员工,必须遵守酒店员工管理条例。在公共区域不得吸烟,爱护公共设施设备,如有违反者,将由采购部进行双倍处罚。
一、目的
对供应商合理评定和选择,确保供应商具备提供本公司规定要求的产品的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提供本公司产品生产用原、辅物料及测试、设计、生产工具、设备仪器的合格供应商名单增加、删除、更改、提供其它与品质无直接关系的供应商不受本办法的控制。
三、职责
四、程序细则
(一)供应商来源的控制
1.《合格供应商名单》原则上是针对生产厂商而非销售商,如果工程部经理认为需要时,可以同时列明厂商的原料编号,如果只列明生产厂商,则任何能供应该生产厂商产品的销售商,均视为合格供应商。
2.如某销售商为生产厂商指定代理商,则该销售商代表生产厂商。
3.每种物料可以有一个以上合格供应商,工程部产品开始人员认为需要时,可以在产品bom表上列明某项物料的特定合格供应商,该供应商必须是《合格供应商名单》中的。采购、检验或生产部门作业时都应考虑供应商是否为bom表中列明的合格供应商。
4.《合格供应商名单》记载于电脑系统中,由工程部经理负责名单的增加、删除、更改。
(二)供应商的评估/选择标准
1.新供应商由采购发出《供应商信函调查表》,供应商填妥回传,正本采购部保存,副本分发品管部及工程部。
2.品管部经理在可能的情况下,派员到供应商生产现场考察其品质运作,对其品质体系进行评价并记录于《供应商品质体系调查表》中。
3.如该供应商以前曾供应过其它物料,可以依其以前表现评估。
4.对未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的新供应商,除非产品开发人员有充分的理由证明该供应商提供的.物料符合品质要求,否则工程部经理应要求采购人员进行小量采购作试产之用。对此物料的采购申请,申请人应在单上注明。
5.当物料试产后《无件试验报告》反映结果合格,由工程部经理决定是否增加该供应商为合格供应商,增加程序见本程序(四)之4点。
(三)供应商表现的评估
1.由品管iqc填写《供应商品质表现评估表》,依“进料检验程序”对供应商来料进行品质评估。
2.进料检验时,若iqc发现并非来自合格供应商的来料,或合格之销售商提供并非合格生产厂商的物料,亦判定来料不合格。
3.由采购部及计划部每月填写《供应商价格、交货表现评估表》,提交经理审核,并决定是否要求工程部经理更改供应商。
(四)供应商的更改
1.工程部经理决定更改合格供应商时,由产品开发人员发出《物料更改通知单》,经工程部经理批准后更改电脑系统内之相关资料。
2.《合格供应商名单》以电脑中存储本为准,由工程部依《物料更改通知单》进行控制,任何电脑打印表单只限打印当天参考。
3.如属删除某供应商,则心须于《物料更改通知单》上列明删除该供应商后本公司物料处理方法。
4.如增加产品用料中的合格供应商,而该供应商不属《合格供应商名单》内,则填写《物料更改通知单》时,同时更改产品bom表中相关物料及将该供应商列于《合格供应商名单》内。
5.如为一供应商代替另一供应商,则视为增加一供应商,另一被删除,程序同上述之3、4点。
6.由品保部经理复核本程序之3中物料处理方法的效果,并填于《物料更改通知单》正本上。
7.工程部经理每三个月派员核查电脑系统中存储之《合格供应商名单》,确保正确无误,核查结果工程部保存至少两年。
为保证公司接待工作规范有序,充分展现公司良好的企业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公司前台是来访人员接待的直接接待人。
第二条来访客人进门后,公司前台应立即起身相迎,并发出“您好,请问你找谁”的询问,并将来访人员引领到接待区,做好来访登记,送上茶水。
第三条接待人员问明来访者事由及被访者后,要立即通知被访者;如需引导,则应使用正确的引导方法和引导姿势进行引导,具体如下:在走廊引导——接待人员在客人两三步之前,配合步调,请客人走在内侧在楼梯引导——当引导客人上楼时,应该让客人走在前面,接待人员走在后面;若是下楼时,应由接待人员走在前面,客人走在后面。上下楼梯时,接待人员应该注意客人的安全在客厅里引导——当客人走入客厅,接待人员应用手指示,请客人坐下;看到客人坐下后,才能行点头礼后离开。如客人误坐下座,接待人员应请客人改坐上座。
第四条来访人员接待地点的安排,遵循以下原则。
1、对于普通来宾,一般安排在公司接待区接待。
2、对于贵宾,应由具体接待者安排接待地点。
3、对于面试人员,如果会议室条件允许,应尽量安排在会议室接待。
4、对于外来对帐人员,一律安排在三楼接待区等待。
第五条预约人员到达后,若被访者由于种种原因不能马上接见,接待人员一定要说明理由与等待时间,若来访人员愿意等待,则应向其提供茶水和杂志,如有可能,还应该不时为来访人员更换茶水。
第六条如果预约来访人员要找的负责人不在,接待人员要明确告知负责人的去向及回公司的时间,请来访人员留下电话、地址,并明确是来访人员再次来公司,还是本公司人员回访来访者单位。
第七条如果来访人员未预约,接待人员应首先明确对方姓名,委婉询问对方来意,并初步判断能否让他与相关人员见面。
第八条接待人员经过初步判断,如果不能直接回答,应使用“让我看看他是否在”等言辞,及时与相关人员沟通,最后决定是否安排接待。
第九条接待来访人员时,接待人员应礼貌大方、热情周到。若因处理不当,造成来访者不满或造成接待秩序混乱,视情节每次给予接待者50—100元的处罚。
第十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公司总经办负责修订并解释。
1 、贯彻落实永煤控股供应商管理制度;
2 、对统购物资供应商进行入库推荐和资质初审,推荐企业信誉好、产品质量可靠的供应商;
3 、根据永煤控股安排组织或参与对拟入库统购物资供应商进行考察;
4 、按照永煤控股要求做好在库统购物资供应商的考评和日常监督;
5 、及时反馈统购物资供应商所供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履约信息。
6 、制定裕东公司供应商管理制度,经领导小组审定后监督执行;
7 、建立健全裕东公司自购物资供应商信息库,组织对拟入库供应商进行准入审核,必要时参与考察;
8 、收录和维护裕东公司自购物资供应商信息,对在库供应商进行动态管理;
9 、牵头组织对自购物资供应商进行定期评审,并实行优胜劣汰;
10 、组织调查裕东公司自购物资供应商的不良行为,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11 、负责处理自购物资供应商的质疑和投诉。
为规范酒店供应商管理,理顺酒店与供应商之间的供求保障关系,降低酒店采购成本,保质保量达到利益上的双赢,酒店对供应商的管理将逐步完善。现规定如下:
一、供应商应按照酒店的要求,合理配备供应品种,为酒店提供质高价廉的、性价比高的产品;
二、供应商必须保证供应的货品符合国家各项质量(卫生、食品,包装)等规定指标,并按规定提供相关的检验检疫报告,配合各主管部门的检查,如有违规现象,须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并赔偿酒店的相关经济损失;
三、必须保证每日供应品种和数量,并按照酒店规定的时间送货做到无延迟,无擅自未到情况。对当天需要补货应该及时补货。如有因送货不及时而造成影响的相应给予扣罚。如果经常性缺少品种或者不按规定时间送货,酒店将对供应能力重新进行考核。
四、供应商必须按照酒店申购单的要求提供货品,不得随意更换品牌、规格、数量,没有订单的货品,验收负责人有权拒绝验收。
五、供应商应保证供应货物的数量(或重量),散装货物按照实际称量结算,包装物品的实际重量与标注的重量差异不得超出包装物注明的差异,否则按照短斤缺两视为违约一次;
六、酒店验收负责人如发现供应商的`货品出现短斤缺两、以差充好、价格欺诈等不诚信的行为,一律拒收、重送或补足份量并进行相应处罚,如发现3次以上类似情况的,餐饮部负责人有权可对该供应商进行清退及更换供应商,并扣除当月全部货款的30%作为处罚;
七、供应商每个定价周期(每月)提供一次报价,在确定的价格执行期间,如果价格变动幅度超过±5%,可书面通知酒店(采购负责人及财务部),酒店同意予以调价。如发现市场价格降低,而供应商没有调整,第一次扣罚该品种从定价之日至发现之日的全部差额款,第二次加倍,第三次扣除当月全部货款的5%作为处罚(如第三次金额低于第二次标准,则按差额三倍处罚)。
八、收货卫生管理,各供应商验收完原材料后,需保持地面卫生清洁,做到地面无菜叶、无纸皮箱、无明显杂物等,另各供应商在停车场卸货时,也应保持地面清洁。
九、餐饮类供应商均由餐饮部和采购负责人负责统一规范管理,供应商送货人员在进入酒店范围后,如同酒店员工,必须遵守酒店员工管理条例。在公共区域不得吸烟,爱护公共设施设备,如有违反者,将进行处罚。
十、关于对供应商的扣罚,由验收人员开单,采购负责人及餐饮部负责人签字交由财务部,在货款中进行体现;关于冻货等货品,财务部根据当月送货数量有权扣减部分金额。
十一、供应商具有申诉权。酒店对其进行处罚时,若有任何申诉,可先后报告至餐饮部副总监、财务部总监、酒店副总经理、酒店总经理处。
十二、供应商应在每月20日前提供上月供应货品对账单并开具国家规定的正规税务发票,酒店财务部收到上述资料并核对无误后,在7个工作日内支付货款。
十三、供应商愿意为酒店提供货品,视为同意酒店《供应商管理规定》,酒店保留修改上述规定的权力。
公司供应商管理制度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供应商管理,提高公司经营合理化水平,加强信息共享,降低供应成本,提高采购物资质量,增强供应安全系数及供应可靠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对物资供应商实行统一归口、三级审核,统一建立公司物资供应商档案库,实行供应商准入制度、对合格供应商定期进行评价与考核、动态管理。
第三条供应商的准入采取各单位评审推荐、平台审核备案、集团公司审定添加至供应链系统模式。
第四条原则上每类物资取得供货资格的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特殊物资除外)。
第二章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公司生产管理部是物资采购的管理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及各单位生产类物资采购管理工作,供应商管理中主要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组织制定公司供应商管理制度;
(二)各单位供应商准入审核备案工作;
(三)织织制定各单位供应商管理的政策与机制,下达各单位执行,监管各单位供应商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单位采购部门负责本单位范围内的供应商管理工作,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组织建立供应商资质审查小组,落实供应商准入管理工作。
(二)组织建立供应商考核小组,落实供应商考核管理工作。
(三)依据平台下达的供应商管理政策,参与供应商评审、推荐和考核工作。
第三章供应商准入管理
第七条供应商准入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
(二)具备国家和相关部门颁发的质量、安全、环保以及其它生产经营资格、许可证、质量认证等;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四)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近三年在国家、行业以及集团公司、地方政府质量监督检查中无不合格情况;
(五)集团公司或平台要求具备的其它条件。
第八条供应商进入我公司除提供供应商的基本信息外,还要提供必要的资质资料,资质资料包括:
(一)营业执照复本及复印件;
(二)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
(四)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证明及复印件;
(五)相关资质证明(生产许可证、检验报告等)或必要的文件;
(六)企业通过的IS09001体系证明文件;
(七)要求提供相关年度财务报告及近三年业绩报告;
(八)特殊行业的强制认证、强制检定产品的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专利产品证书;
(九)其它能证明该单位供应实力的资信文件。
第九条供应商准入审批程序
(一)采购管理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根据要求填写《供应商调查表》,同时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应的资质资料,所有资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保证真实有效。
(二)采购管理部门对供应商资质文件初审后,将供应商资料及初审结果递交至各单位资质审查小组,由资质审查小组对其进行评选评定。
(三)评定合格的供应商进行送样,由技术及质量监督部门进行评定并提交验收报告,验收合格的供应商对送样物资进行报价,采购部门负责比价、议价,原则上议价后物资价格不得高于同类物资采购价格。
(四)经综合评分,合格的供应商由采购部门提交供应商开发报告,经主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审批后,报平台审核备案,集团公司审定添加,录入我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录并发放供应商准入证。
第十条供应商准入证实行有效期制,准入证有效期一年,每年12月份审验一次,期满后复审。复审合格的,换发新证;不合格的,准入证作废并收回,取消准入资格。
第十一条供应商发生更名时,其准入资格自动取消,从供应商名录中予以删除,供应商需重新按照准入流程申办供应商准入证;
第四章供应商的考核管理
第十二条各企业考评小组每季度对合格供应商进行一次考评,当供应商所供物资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时,随时对供应商进行评价及考核,确保供应商供货质量的稳定性及持续的降低采购成本,评价小组根据供应商的实际行为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供应商进行客观的评价。
第十三条供应商评价标准(产品质量:40分,价格:30分,交货期:20分,售后服务:10分)
(一)产品质量:质量是采购考核评价供应商的最重要的因素,供应商在供应产品的过程中,采购人员、库管员、技术人员及生产使用部门人员应积极配合对供应商所供应的产品进行质量监督和检验。物资验收时每发生一项质量不合格的,扣2分,该项物资第二次验收不合格的,扣10分,物资安装后发生一般质量问题的,扣10分,严重影响公司安全生产的,本项不得分。
(二)价格:产品价格是考核评价供应商的重要指标参数,各企业根据所属物资情况,参考市场价格,对主要物资建立物-4-
资价格信息库,供应商物资采购价格每高于合理利润价格1%,扣1分,每高于合理利润价格2%,扣2分,依次类推;同一供应商供应几种物料,按平均计算。
(三)交货期:交货期限及交货数量是考核评价供应商的重要指标,每类物资逾期一天,扣1分,逾期停工待料,扣10分,给公司安全生产造成重大影响的,本项不得分。
(四)售后服务:售后服务主要考核供应商产品售出后,供应商所做的售后工作。供应商应主动提供售后报务,主要对产品的性能、使用知识的讲解及不合格产品的退换,对售出产品的使用跟踪、使用效果的回访,或通过问卷调查等方式,更好的为公司服务。评价得分:按期服务:10分;偶尔拖延:7分;经常拖延:2分;置之不理:0分。
第十四条供应商等级划分
(一)A级供应商(优秀供应商,考核评定≥90分)
(二)B级供应商(良好供应商,考核评定≥80分)
(三)C级供应商(合格供应商,考核评定≥70分)
(四)D级供应商(不合格供应商,考核评定<70分)第十五条供应商考核处理
(一)A级供应商:各企业物资管理部在付款方式、物资采购数量上给予优先安排,该类物资采购总额≥50%
(二)B级供应商:由物资部提请供应商改进不足,并限期整改,整改不力的降级处理,该类物资采购总额≥30%。
(三)C级供应商:由采购部、技术部、质监部等部门予-5-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物资采购供应商管理,打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有效防控经营风险,保证物资采购质量,切实服务好安全生产和项目建设,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河南煤业化工〔20xx〕531号),结合企业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生产经营、基本建设及其他日常经营活动中所涉及物资采购供应商管理工作。
第三条 公司对自购物资供应商实行归口统一管理,物资供应部门负责自购物资供应商建库及管理工作。
第四条 供应商管理坚持以下原则:
(一)荐优用优、准入审批、分级管理、动态维护原则;
(二)供应商资源内部共享,在库供应商优先使用原则;
(三)常用物资供应商入库为主原则;
(四)数量控制,生产性企业为主原则;
(五)公平、公正、公开录用,谁推荐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原则。
第五条 战略供应商、内部供应商的管理严格按照河南煤化集团相应管理制度执行。
第二章 管理机构和职责分工
第六条 为加强供应商管理工作,成立统购物资供应商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赵金修
副组长:陈廷章
成 员:金文成、张传亮、邓建正、杨红慧、陈薇、徐晓光、骆朝军、王小成、马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物资供应部。
领导小组职责:
1、审定供应商管理相关制度与办法;
2、评定、审批自购物资供应商入库、退出;
3、审批在库供应商考评结果;
4、协调解决供应商管理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 供应商管理职责划分
(一)物资供应部职责:
1、贯彻落实永煤控股供应商管理制度;
2、对统购物资供应商进行入库推荐和资质初审,推荐企业信誉好、产品质量可靠的供应商;
3、根据永煤控股安排组织或参与对拟入库统购物资供应商进行考察;
4、按照永煤控股要求做好在库统购物资供应商的考评和日常监督;
5、及时反馈统购物资供应商所供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履约信息。
6、制定公司供应商管理制度,经领导小组审定后监督执行;
7、建立健全公司自购物资供应商信息库,组织对拟入库供应商进行准入审核,必要时参与考察;
8、收录和维护公司自购物资供应商信息,对在库供应商进行动态管理;
9、牵头组织对自购物资供应商进行定期评审,并实行优胜劣汰;
10、组织调查公司自购物资供应商的不良行为,提来源理意见和提议;
11、负责处理自购物资供应商的质疑和投诉。
(二)企管部职责:
1、参与制定公司供应商管理制度;
2、参与公司自购物资供应商入库准入审核工作;
3、参与公司自购物资供应商评审;
4、其他相关工作。
(三)综合管理部职责:
1、监督公司自购物资供应商入库推荐、考察和定期评审工作;
2、审查监督物资采购中在库自购物资供应商使用及管理工作;
3、查纠供应商管理中的违规违纪行为;
4、其他相关工作。
第三章 供应商分类
第八条 按供应商重要程度分为五类:战略供应商、重点供应商、一般供应商、内部供应商、临时供应商。
(一)战略供应商:指与河南煤化集团或永煤控股签署有战略合作协议,供给的产品在河南煤化集团或永煤控股内部认可度高、质量稳定可靠、用量优势明显、技术含量高,且其行业地位突出和品牌影响力较大、技术装备先进、履约本事强、企业商誉好,属于国内或行业内知名企业。
(二)重点供应商:指其产品在公司内用量相对较大,技术含量较高,质量稳定可靠,企业技术装备先进,履约本事较强,在行业内部有必须知名度,属于被各使用部门认可的供应商,是公司物资采购的常规渠道。
(三)一般供应商:指其产品技术优势不明显、品牌影响力不大、行业地位一般的供应商,但其产品在公司有较为稳定的用量,质量稳定可靠,售后服务及时,是公司物资采购的补充渠道。
(四)内部供应商:是指与河南煤化集团或其下属企业之间存在不一样形式的股权结构关系,且具有国家认可的生产资质,证照齐全,合法经营,体系完善,能够生产满足永煤控股安全生产和基本建设所需产品的生产厂商。
(五)临时供应商:除上述四类以外的其产品能够满足公司使用要求的其他供应商。
第四章 供应商准入
第九条 按照河南煤化集团及永煤公司统一要求,对物资采购供应商实行准入制度。物资采购活动优先从各级供应商信息库中选择入围供应商。
(一)河南煤化统购物资供应商准入由我公司推荐,经永煤控股供应商管理部门核准,上报河南煤化集团供应商管理部门汇总、审核,经河南煤化集团供应商管理领导小组批准后执行。
(二)永煤控股统购物资供应商由我公司推荐也可直接由物资供应管理部(龙宇国贸)申请准入,经审查审核合格后报永煤控股供应商管理领导小组批准后执行。
(三)自购物资供应商由使用单位推荐也可直接由物资供应部申请准入,经审查审核合格后报公司供应商管理领导小组批准后执行。
第十条 供应商准入应贴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资质贴合要求。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职责的本事。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以往与永煤控股各单位业务往来中没有违规违约记录。
(三)遵守与河南煤化集团及永煤控股业务往来中的廉政承诺。
(四)具有满足履行合同要求的生产经营场所、设施、设备以及资质、质量认证管理体系。
(五)财务核算规范,具有良好的资金实力和财务状况。
(六)特殊行业和特种设备具有相关部门核发的资格证书。
(七)内部供应商必须是经河南煤化集团认定的企业,其企业名称及准入产品以河南煤化集团正式公布的目录为准。
第十一条 供应商准入必要条件
(一)战略供应商准入必要条件:
1、贴合《河南煤业化工集团战略采购及战略供应商管理办法(暂行)》规定的条件。
2、主要产品必须在河南煤业化工集团和永煤控股战略采购物资目录范围内。
3、与河南煤化集团或永煤控股签订有战略合作协议。
(二)重点供应商准入必要条件:
1、以常用设备类、材料类、安全设备类生产型企业为主;重点进口设备与材料的国内总代理商或唯一经销商可经审批程序列为重点供应商;
2、在同行业中具有必须的规模,并且具有规范完善的产品质量控制体系和售后服务体系;
3、具有二年及以上业务合作史,并且在业务过程中没有发生过安全质量事故,供货及时、服务良好。
(三)一般供应商准入必要条件:
1、具备准入供应商的基本条件;
2、具有一年及以上业务合作经历,产品质量、交货、服务能够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四)临时供应商不纳入供应商信息库管理,根据实际需要选用推荐。
第十二条 对战略供应商、重点供应商、一般供应商、内部供应商根据准入的必要条件不一样,分类推荐上报和建库,建库有关具体要求详见本办法第五章规定。
(一)对入库供应商实行总量控制,原则上单一品种或同类型物资入库供应商数量控制在3-9家。国家规定的专营产品、独家专利产品、行业垄断的物资供应商总量达不到要求的,经供应商管理领导小组审批后可低于3家。
(二)统购物资入库供应商(重点和一般供应商)原则上以常用通用、大型大宗物资为主。
(三)我公司不评定战略供应商,对已列入河南煤化集团和永煤控股战略供应商库的供应商不再单独建库或将其列入其他类别供应商库进行管理。
(四)内部供应商由河南煤化集团根据实际进行单独建库管理。
(五)临时供应商不纳入供应商库管理,其准入条件按照第十条有关规定,推荐审批按有关程序进行。
第十三条 准入供应商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对采购及评价中存在的不公正行为向供应商管理部门进行质疑与投诉;
(二)具有向公司供给产品及服务的基本资格,并有权获得同自身所供给产品、服务相关的采购和服务信息;
(三)有权参加公司范围内的物资采购竞价、询价、招标等活动;
(四)合同签订后有权要求按约定进行履行;
(五)有权向监督部门投诉公司范围内物资采购中存在的营私舞弊行为;
(六)理解永煤控股相关部门和人员对产品质量、价格、服务等方面的咨询;
(七)以诚信的原则参与经营活动,不以不正当手段搞竞争;
(八)响应河南煤化集团和永煤控股廉政共建要求,遵守廉洁行为条款;
(九)业务合作中不串通其他供应商哄抬价格,牟取利益;
(十)中标后,按规定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履行投标承诺;
(十一)严格执行合同条款,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
(十二)及时向供应商管理部门通报企业重大变更情景,如企业重组、更名、迁址等。
第十四条 准入供应商可享受的优惠政策
(一)重点供应商:
1、在贴合条件的战略供应商数量不能满足招标需要时,应优先推荐重点供应商入围投标,推荐入围供应商数量贴合要求后,不再选择其他类别的供应商。
2、在同一标段进行竞争的供应商,对上年度供应商评价中被评为A级的重点供应商,招标组织部门在汇总商务评分时可给予1分的商务加分,并在审批招标结果时将加分情景备注注明。
3、重点供应商可缴纳长期投标保证金。
(二)内部供应商:
1、对河南煤化集团评定的一类内部企业参与招标时给予2分的商务加分,二类内部企业给予1分的商务加分,以上情景须在物资采购结果审批时备注说明。
2、内部供应商不缴纳标书费、投标保证金和中标会务费。
(四)一般供应商:实行全面竞争,不享受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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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供应商信息库建立和维护
第十五条 待首批供应商信息库建成后,每年12月下旬为新增供应商入库集中推荐期,次年元月底前按规定程序审批并报永煤控股物资供应管理部审查备案后在一季度发布新一年在库供应商名单,特殊情景下可随时推荐。
第十六条 供应商入库程序
(一)河南煤化集团和永煤控股统购物资供应商入库程序
按照《永煤控股供应商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执行。
(二)自购物资供应商入库程序参照以上规定执行。
1、推荐申请
物资供应部根据物资使用单位及自行推荐的供应商填写《商丘裕东发电有限职责公司物资准入供应商推荐审查表》、《商丘裕东发电有限职责公司供应商入库准入申报审批表》、《商丘裕东发电有限职责公司供应商入库准入申报明细表》(附件1—附件3),连同供应商所供给的所有资料进行准入推荐。
2、资格预审
企管部和监督部门共同对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具体包括:
(1)营业执照:具体审查企业名称与在库供应商名称是否一致、成立日期、有效期限、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和年检情景等。个别地区的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不需进行年检的,应由当地工商部门出具书面证明。
(2)税务登记证:具体审查登记时光、经营范围、是否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等。
(3)组织机构代码证:具体审查有效期限和年检情景等。
(4)生产许可证:列入《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产品目录》的产品,应对生产许可证证件、有效期限、产品名称一致性等进行审查。
(5)认定物资必须具有的相关强制性认证及资质(如MA证、特种制造许可证、防爆产品合格证、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3C认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具体审查有效期限、产品名称等信息。
(6)生产本事、技术装备水平,产品执行标准、专利证书和市场业绩。
(7)产品代理授权书。审查其手续是否贴合法律规定,是否有效,从事专卖销售和代理销售的供应商需供给生产厂家或销售总代理所供给的'书面授权及委托证明文件。
(8)考察报告或推荐意见。考察报告应按统一格式执行,且签字盖章手续齐全。
(9)兼有安装、维检业务的供应商供给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安装、维检资质证明。
(10)分公司性质的供应商必须按要求同时供给本公司及总公司的相关资料。
(11)其他必要证件。对产品质量有特殊要求的,根据行业和产品个性化要求供给。
3、准入评审
物资供应部对各单位申报的供应商信息从生产条件、技术水平、质量保证本事、经营状况、供货本事、服务水平、供应商准入种类等方面进行审核、评价,进行适当调整和分类整理后构成书面意见报公司供应商管理领导小组复核、审批。
4、准入核准、录入建库
物资供应部将复核、审批后的合格供应商信息录入供应商库。
第十七条 供应商信息库应当建立完善的信息档案(含电子档案)包括:供应商入库资格预审的所有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以及供应商推荐及资质初审表、评定审批表、考察报告等。
第十八条 对供应商信息库实行动态维护,物资供应部必须及时将与库内供应商业务合作情景、对其考评情景等相关信息录入信息库。
第十九条 供应商入库实行职责追究制度。对因故意或工作严重失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其他不良影响的,对有关职责单位、部门和人员进行严肃职责追究。
第六章 供应商选用推荐
第二十条 供应商选用推荐的基本要求:
(一)根据采购方式不一样推荐供应商,且拟推荐供应商理解我方采购邀请,并能按要求进取响应。
(二)同一标段拟入围供应商整体实力相当(尤其技术及加工实力须为同一档次)。
(三)招标方式采购的,同一标段拟入围供应商中同一地级市及以下区域的供应商原则上最多不得超过两家。
(四)选用推荐优先从供应商库中选取供应商,确保供应商推荐具有可追溯性。
第二十一条 供应商选用推荐按以下原则办理:
(一)按供应商类别选用:重点供应商先于一般供应商;一般供应商先于临时供应商。
(二)按供应商评价结果选用:同类型供应商评价级别高、得分高者优先于级别低、得分低者。
(三)凡自愿退出的在库供应商,以及被评为D级和被清理出供应商库的供应商(含临时供应商)两年内在公司范围物资采购中不得再选用。
第二十二条 供应商选用推荐程序
(一)河南煤化、永煤控股统购物资供应商使用准入推荐程序按河南煤化集团、永煤控股相关具体要求执行。
(二)自购物资供应商选用推荐程序
1、各部门根据自购物资供应商信息库,结合实际情景,填写《公司自购物资采购供应商选用推荐审查表》(附件4),签章手续齐全后报送至龙宇物资供应部。
2、物资供应部对报送的供应商信息进行初审(是否在库且贴合推荐选用原则),经综合部纪检监察复核,分管领导审批后列为入围供应商名单。发现超出在库供应商范围或不贴合选用原则的应及时调查,查清原因后要求相关单位及时予以纠正。
3、在库供应商不能满足需要时,可推荐临时供应商入围,由各子各单位填报《公司自购物资采购供应商选用推荐审查表》(附件4),签章手续齐全并附齐供应商资质材料后一并报送物资供应部,物资供应部对报送的供应商信息进行初审后组织会审会签,会审完成后可暂作为入围供应商参与物资采购活动。
第二十五条 凡是国内能够生产的单(台)批次价值在5万元以上的物资在采购时原则上不得推荐中间商或代理商参与供应,但供应商采用的销售模式属于完全授权代理模式,没有其他销售模式存在的特殊情景例外。
第二十六条 供应商准入过程中,必要时应组织对拟入围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考察:
(一)与生产紧密相关,对项目进程具有较大影响的关键物资采购;
(二)技术含量较高且价值较高的主要、大型设备及原材料的采购;
(三)拟推广试用的新材料、新型关键设备的采购;
(四)认为其他应当考察的情形。
对在河南煤化集团内部具有良好业绩的成熟供应商可不再进行考察,但应将书面咨询材料存档备查,对于应当考察而未进行考察的供应商一律不得入围。
第二十七条 拟组织供应商考察活动的,由物资供应部牵头组织,须提前2日通知纪检监察部门参与(未按要求通知监督部门参与的,对考察结果可不予认可),并须统一执行《永煤控股物资采购供应商考察模板》(附件5):
(一)统购物资供应商考察模板适用于永煤控股统购物资的供应商考察活动,具体由物资供应部负责组织协调,原则上应邀请使用部门、技术部门和永煤控股专业技术、审计监察、法律和物资供应管理部(龙宇国贸)等部门参加。
(二)自购物资供应商考察模板适用于自购物资或永煤控股授权自购物资的供应商考察活动,具体由物资供应部组织协调,原则上应邀请使用部门、技术、财务、法律监察等相关部门参加。
(三)组织供应商考察活动的,应当于考察结束之日起7日内(不分统、自购),将签章手续齐全的考察报告报物资供应管理部和相应的纪检监察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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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供应商考核评价
第二十八条 对在库供应商采用日常考核和年度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动态考核评价,临时供应商不参与考评。
第二十九条 物资供应部应当对在库供应商及产品、服务等方面信息实行跟踪,根据使用单位反映的产品质量、现场使用、售后服务等情景,对供应商产品、业务信息进行收集、记录,作为供应商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条 对在库统购物资供应商在日常业务往来中发现的问题,物资供应部负责及时填写《河南煤化集团供应商违规违约行为记录表》(附件6)报物资供应管理部,由其汇总整理后上报河南煤化集团。
第三十一条 对在库供应商(重点为发生业务往来的供应商)的年度考核评价于次年1月份进行,评价结果作为供应商准入、退出、分级与使用的重要依据。
(一)河南煤化集团、永煤控股统购物资供应商年度评价按河南煤化集团、永煤控股统一要求执行。
(二)公司自购物资供应商年度考核评价程序:
1、物资供应部发布供应商考核评价通知;
2、各部门根据通知要求,对自购物资供应商进行考核评价,考核结果按要求报送物资供应部,对与本单位无业务往来的供应商不进行考核评价。
3、物资供应部根据考核结果,结合日常信息掌握情景,牵头组织安全技术、生产、企管部、财务、审计监察等相关部门,对供应商进行考核评价。评价结果汇总后统一进行公开发布,年度无业务往来的供应商无特殊情景维持原评价结果。
第三十二条 对供应商年度考核评价采用量化打分方式进行(评价资料和办法详见附件7《公司供应商年度考评资料及评分表》),评价采用百分制,资料包括产品质量、产品价格、履行本事、售后服务等项目。在评分汇总时同一供应商同类产品在不一样项目中出现扣分的,可累计扣分,该项分值扣完为止;对于同一供应商同类同批次产品出现的相同问题涉及多个单位或部门扣分的,评价时不累加计算;分项考评中各考评分项所设分值扣完为止,不进行越项、超分值扣分。
第三十三条 供应商年度评价类别与等级确认
供应商年度评价主要对重点供应商、一般供应商、内部供应商进行评价,分别评出A、B、C、D四个等级:A级得分≥90分;B级80≤得分分③本公司样品试制时未及时交样试验或未及时执行相应整改,可酌情扣1―2分2.公司正式会议批评或抱怨每次扣2分3.客户批评或抱怨每次扣3分
备注A.得分为85―100分者为优秀供应商B.得分为84―70分者为合格供应商C.得分为69―60分者需进行相关辅导或协调D.得分59分以下者予以淘汰
评价结论
●谈判部是代表公司统一采购商品和确定供应商的唯一部门
●在确立合同前,供应商须向谈判员提供其厂商资信材料,商品的有关证明及特殊商品政府要求的其它证明(供应商须备有传真机,否则不能合作)。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生产许可证/代理证书复印件。
☆质量检测合格证/卫生检疫合格证/进京销售许可(对外埠产品)/商检证书(对进口产品)。
●超市总部供应商合同,对超市各店均有效。供应商和超市及其各店均需遵守执行。
●合同经双方确认后,谈判部将供应商的基础资料及合同条款的谈判结果录入电脑传送到店,并给供应商在超市唯一一个"厂商编码"(同一供应商供应超市不同部组单品,仅在"厂商编号"前加部组号以示区别)。
●购销单品清单为合同的重要附件,该附件为超市选购供应商具体单品的依据,是对确认每一单品基础信息的全面描述。
●购销单品清单须经双方签字确认,确认后谈判部将单品基础信息录入电脑传送到店,并给每一供应商的每一单品在超市唯一一个"单品编码"。
●供应商基础资料和其供应的单品基础信息(单品调整或包装/规格/价格等)如有变动,须以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通知谈判员,以便及时更正购销单品清单,变更电脑系统记录的供应商基础资料和单品基础信息。这样就会保证订货、收验货、对帐及结款的顺利,提高双方数据的准确和效率。
●双方确认合同后并非承诺购买,商品的采购需通过店订货单进行。如对合同或购销单品清单有疑问请与谈判员联系。
●有关商品及商品促销的所有问题,供应商应与谈判员联系解决。
●谈判部每星期一、二、四、五为供应商洽谈接待日。为提高效率,请与谈判员预约洽谈时间。
●为节省往返时间,供应商及其单品基础信息变更和促销确认请尽量以传真形式通知谈判员。
关于订/送/验收货
●店营业部门依据谈判部传送的供应商及单品基础资料,根据店内销售及库存情况向供应商发送订单(订单须是电脑打印,手写订单无效)。
●订单须以传真方式向供应商下达(非传真方式供应商可拒绝送货,并向公司稽核部反映)。
●供应商收到订单后,要按订单及时备货并按要求时间送到订货店的收货组。
●供应商必须按订单送货,与订单不符收货部拒绝收货,商品质量有问题拒绝收货。同样错误不允许重复发生。
●订单传真不清楚或订量不清楚,请与店指定人员联系确认。临时货量不足或断货,请及时向各店营业主管或经理反映,协商解决方案。长时间(15天以上)断货或供应商已停止生产供应的单品请提前一周向谈判员反映,以便谈判在电脑系统内及时终止,店营业不再订货。
●收货完成后,供应商请在订/验货单上签字确认。有退货请确认退价、量、额后,在退货单上签字。并记录订/验货单、退货单的流水号。
关于对帐和结款
●店财务部核算员负责与供应商对帐业务。
●在结款日前15天开始对帐。对帐时间为每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30到12:00。
●为节省时间,请供应商在对帐期以传真形式向核算员报数,在确认核算员收到传真后的最晚第三天核算员须向供应商电话答复数额是否相符,如不符双方应预约时间详尽核对。
●对帐完成后,请按双方核对的数额开具增值税票,并请供应商在结款日前至少7天将税票送至财务部,以保证按期结款。
●供应商第一次办理结款,请提供:
☆公司授权的结款代表人的证明,包括公司抬头的信纸、结款代表人的姓名和签名、盖有公司章。
☆结款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有公司章(A4规格纸张)。
☆供应商的开户行及帐号。
●供应商发生退票,请用公司抬头的信纸说明支票作废原因,并加盖公司章,同时交纳10元手续费。财务部收到作废支票日起五个工作日后重新开具支票。
●供应商支票遗失,请立即到超市开户行挂失。如支票未被冒领,自供应商报告之日起30天后财务部重新开具支票。
关于工作划分
●谈判部谈判员负责:供应商的签约、终止,单品的新增、终止、变价等变更,促销,赞助费用。
●财务部负责:核收区谈判部谈判员与供应商确认的各项赞助费用。
●店营业/收货组的营业员/主管负责:订货、验货、退货。
●店财务部核算员/会计负责:对帐、结帐、赔偿。
●店营业经理负责:长期租用店内堆头、店内广告。
供应商在以上各环节遇到问题可投诉于谈判部:谈判经理/区经理;店内:店长。
关于业务其它要求
●我们合作双方都希望向顾客提供最低价优质的商品,这样可以赢得更多的顾客。对于我们双方,这就意味着销量的增加和生意的提升。为此,超市必须拥有最低成本。
●为推动店内销售,超市要求供应商积极参与促销,并支持超市的促销活动、新店开业和店庆等到活动。
●超市希望供应商和谈判员就商品调整、价格调整、促销活动等方面多加交流和建议,并愿与供应商分享销售业绩和市场信息。
●超市要求供应商在合作上必须诚实,提供的所有资信和证明材料必须合法真实有效,供应到店的商品必须与谈判员洽谈选定的商品一致。
●因商品质量问题导致顾客投诉或政府专业部门检查处罚的,造成超市相关损失由供应商补偿。超市并视严重和影响程度决定是否加重处罚或终止合作。
●超市规定所有业务洽谈必须与谈判员在公司的谈判间进行,所有业务活动公开。
●超市为保护我们合作双方的利益和顾客的权益及员工队伍的清廉,所有业务活动公开透明。
●超市相信供应商给予谈判或营业员工的任何好处(如回扣、礼品或其它好处)都会导致双方经营成本的上升和不必要的费用支出,我们不希望有这种情况发生,所以超市规定:
☆凡超市员工,不论职务高低,都不得出于个人利益从与超市有业务往来的公司或个人,收受任何礼品、小费、现金等形式的馈赠。这些馈赠包括:娱乐活动票券、有价证券、现金或商品形式的回扣,供应商支付的旅行、节日礼物、餐饮等。
☆该规定请供应商支持配合。如供应商出于自身利益贿赂超市员工,一经发现即终止合作。如员
工出于个人利益向供应商索要或利用权力压制供应商的正常合作,请直接向公司稽核部反映。
☆供应商赞助超市的任何费用,都须有谈判员和供应商双方确认的超市的收费单据,供应商凭此单据到财务部交纳确定的费用,财务部收讫后在收费单据上核章并向供应商开具相应发票,供应商将财务核章的收费单据交给谈判员,谈判员将此单据粘贴在合同中。谈判员未填收费单据或财务部未开具相应发票,供应商有权拒绝交纳。
☆未按时限交纳的费用,总部凭确认的合同或收费单据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
关于供应商建议或投诉举报
●超市愿意听取接受供应商对双方业务合作有帮助、生意有提升的好的建议或意见。
●超市对供应商利益的维护,就是各级严格执行双方确认的合同、协议、单据及公司的规定。供应商对不执行的员工、部门可写清事实向公司稽核部投诉举报。公司对所有投诉举报内容(信件、陈述、举报人等)高度保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的最优,以及给后期产品的维护、供应商的筛选和进一步合作供给可靠的信息,特制度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向公司长期供给大批量的原、辅材料及工具器材等价格较高的物品的厂商,零售商除外。
第二章 具体的管理制度
第一条 供应商的资质
采购人员在选择供应商时,必须要求供应商供给以下证件的扫描件或是复印件,且必须在相关网站上对其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核实。
1、供应商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开户行账号;
2、ISO90012000版证书;
3、产品认证资料,如3C认证证书、SGS检验报告、ROHS证书等。
4、我方需要其他的资料。
第二条 供应商的基本信息
1、企业的全称及相应的简介,详细的办公地址
2、公司的固定联系方式:固话和传真等
3、公司的网址
第三条 采购部门在认真的核实了供应商的信息后,需填写《产品采购单》的基本资料部分,并提交相关部门存档。
第四条 采购合同及品质保证协议
1、采购合同:采购部门在与供应商进行洽谈且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的有“供需关系”的法律性文件。采购合同需包含以下资料:一是,双方的全名、法人代表、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等信息;二是,所采购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交货期限等;三是,质量协议,违约职责等。
2、品质保证协议:采购部门在确定供应商之后,需与其签署品质保证协议,以保证所采购物品和后期服务的质量。品质保证协议需包括以下资料:一是,承诺产品贴合本行业的质量标准,不以次充好;二是,若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条款,则需承担的违约职责。
第三章 附则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生效。
1.目的
加强对供方的管理,确保供方提供满足公司要求的产品。
2.适应范围
适用于对公司产品的销售或最终产品有影响的配料供方的评价、重新评价与管理。
3.职责
3.1采购中心负责供方评价的组织工作。
3.2生产中心、技术研发中心参与供方的评价。
4.工作程序
4.1建立合格供方评价小组。
4.1.1采购中心牵头建立合格供方评价小组。
4.1.2对供应商生产中心、技术研发中心各推荐一名评价小组成员。
4.1.3填写供方评价小组名单,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4.2供方的准入
4.2.1通过ISO9000认证的企业作为首选供方,没有经过体系认证的要求逐步经过认证或通过第二方审核。
4.2.2授权准入:对一次性购买或批量很小的、临时性、试验性产品,在使用前对产品进行检验,作出评定后,经批准可作为供方进货。
4.2.3根据公司经营工作需要,选择资金实力强,能承担起一手托两家(生产厂家、使用厂家)的中间商,根据其供货质量、供货能力及信誉等方面对其进行评。
4.2.4准入:由采购中心评估市场需求种类选择供应商。
4.3新供方的评价
4.3.1评价新供应商的资质水平。包括:国家质量认证证书、资质证明、企业简介、产品介绍等资料对供方质量、保证能力、运输能力、信誉能力等方面进行评价。
4.3.2供应商在供货期间更名,需重新填写供方评审表,注明更名的新名称,对其按新供方重新评价。
4.4对合格供方的重新评价与管理
4.4.1评价内容
4.4.1.1对供方交付时限、供货能力进行评价。
4.4.1.2对供方提供的产品的使用情况进行评价。
4.4.1.3对供应商资金实力情况进行评价。根据实际情况,由各评价成员对以上方面评价。
4.4.2供方的评定等级
根据供方的经营业绩,竞争力及供需双方的依赖程度,将供方分为:A级供方、B级供方、C级供方。
A级供方:能够长期稳定的供应,对需求方的供应具有全局性或局部战略需求的影响,生产资源优势明显。
B级供方:能够在产品之外提供潜在或增值服务,在质量、数量、交付、价格、服务保证方面能够达到基本满足。
C级供方:能够满足合同约定的当前运作要求,在质量方面偶尔会出现小的质量波动或不稳定的情况。
4.4.3管理控制
4.4.3.1等级确定:采购中心对合格供方的供货情况进行分类评价,实行A.B.C三级分类管理,根据供货质量合格率确定等级:供货质量合格率达到95%以上为A级供方;达到85%以上(即全年供货出现轻微质量问题,采取补救措施后可达到标准要求或许可使用)确定为B级供方;供货质量在85%以下(即全年供货出现严重质量问题
或不能投入使用的),确定为C级供方。
4.4.3.2动态管理
a).对各级合格供方,在分类评价中,根据到货质量合格率确定级别。如果已确定级别的,在下一年全年没有供货的则可免除评价,对级别有变化的升、降级的合格供方,要说明升、降级的原因,降级的还要求制定并落实相关的质量整改措施,以提高产品质量。
b).如果供方在供货过程中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时,由采购中心组织各评价小组成员针对供方出现的质量情况随时进行评价,由相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处理。
4.5 评价工作分工
4.5.1采购中心负责对供方基本情况质量管理与质量保证能力资料的收集,对供方交货时限、供货能力等情况进行评价。
4.5.2技术研发中心提供采购标准,提供新矿点考察资料,并对供方样品化验结果及入库原料生产使用情况进行评价。
4.5.3采购中心组织评价小组成员根据上述情况对供方逐一综合评价后,填写评价小组意见,建立合格供方名录,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4.6对已确定的合格供方,建立其供货质量记录,对不合格批次,要求按照PDCA循环法,进行整改落实。
5.供方退出
根据供方ABC三级管理.凡出现以下情况考虑退出:
5.1连续两年被评定为C级供方的,采购中心要积极寻找质量更好的供方逐一替代。对确因资源紧张不得不使用的C级供方,要通过进行第二方审核限期制定纠正预防措施,改进质量。
5.2凡供货中出现质量问题,整改措施屡次得不到实施,且质量得不到提高的,不能满足公司技术要求的。
5.3凡发生欺诈、违约、背信等不法行为,造成影响恶劣,且行为得不到纠正的。
1、目的确保合同的执行力。
2、企管部在供应部提交市场调研报告之日起一周内,组织设备部、生产部、质检部、技术中心、财务部、供应部的有关人员对供应部提交的市场调研报告进行评审。
3、与会人员根据供应部提供生产商(供应商)的信息对生产商(供应商)进行客观的评价,按无记名方式对生产商(供应商)按百分之五十的比例入选投票,得票超过与会人数的一半以上者确定为入选生产商(供应商)。
4、供应部对入选生产商(供应商)在确定之日起二天内以电子邮方式寄出标书,要求生产商(供应商)在发出标书之日起一周内寄出标书(以当地邮擢为准),超期按弃权处理。
5、供应部要对生产商(供应商)提交的标书保密性负责,严禁在开标会前私启生产商(供应商)提交的标书。
6、企管部按时组织设备部、生产部、质检部、技术中心、财务部、供应部进行现场评标。评标程序为:1、检查标书的完整性;2、开启标书;3、宣读标书;4、汇总计算平值;5、按低于平值总标数的百分之五十计算定位数;6、按低于平值第一开始往低值向下推移到定位数,确定中标标的。7、填写中标书,与会人员签名确认。
1、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河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程、物资、服务供应商的管理,强化供应商准入、评价,完善供应商评价体系,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依据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非招标形式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和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范围内所有的工程、物资和服务采购业务供应商的全过程闭环管 理。
3、术语及定义
3.1供应商:指向公司提供商品或相应服务的企业,包括制造商、代理商和施工方;
3.2代理商:指制造生产企业授权的在一定区域销售其部分产品或服务的供应商;
3.3合格供应商:是指社会上具备资质及履约能力,通过一定程序评价,并经各级管理部门审批合格进入公司,可向公司提供符合质量、技术要求的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
3.4潜在供应商:是指有能力向公司提供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货物、工程或服务,但不在公司供应商库内的投标供应商。
4、职责
公司运营改善部为公司供应商管理的综合管理部门,下设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标办),负责供应商的日常管理工作。
4.1运营改善部职责
4.1.1制(修)订供应商管理相关制度;
4.1.2收录公司供应商信息;
4.1.3建立公司供应商信息库,并对在库供应商进行动态管理;
4.1.4负责供应商档案管理;
4.1.5组织对供应商的月度和年度评价;
4.1.6负责处理供应商的质疑和投诉;
4.1.7供应商管理相关的其它业务。
4.2采购主责部门职责
4.2.1贯彻落实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试行)》;
4.2.2供应商入库推荐和资质审核;
4.2.3负责在库供应商的考评和日常监督;
4.2.4协助招标办收录供应商信息。
4.3采购需求单位职责
4.3.1向采购主责部门推荐供应商;
4.3.2参与对供应商履约情况的评价,并提出建议。
4.4其他相关部门职责
4.4.1审计处:审计过程中发现有违反《供应商管理办法(试行)》的情况,及时反馈给公司招标办。
4.4.2法律事务部:负责收集与公司产生重大经济纠纷且进行恶意诉讼的供应商信息,通报涉案单位,并及时反馈给公司招标办。
5、管理内容及要求
5.1管理原则
坚持荐优用优、准入审批、动态维护、资源共享,公平、公正、公开,制造商为主的原则。
5.2供应商评级
5.2.1评级原则:根据供应商企业情况、质量情况、合同履行情况、服务情况等,依据各部门对供应商的入库评分,对供应商进行分级(附件1);并结合年度评价结果对供应商实行动态管理;
5.2.2各主责部门制定详细的供应商入库评分标准,报招标办审核后执行。
5.3供应商库建立与维护
对供应商实行入库管理制度,采购活动优先从供应商库中选择入围供应商。
5.3.1供应商入库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5.3.1.1资质符合要求;
5.3.1.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以往与公司各单位业务往来中没有违规违约记录;
5.3.1.3具有满足履行合同要求的生产经营场所、设施、设备以及相关资质;
5.3.1.4财务核算规范,具有良好的资金实力和财务状况;
5.3.1.5特殊行业和特种设备具有相关部门核发的资格证书;
5.3.1.6代理商的要求
a.国内制造商所授权区域级别为地市及以上级别的代理(针对公司或集团范围的'授权视为代理商);
b.进口品牌国外公司授权的代理商;
c.授权期限起始时间及授权内容应明确,有授权人签字(国内代理商需加盖授权单位行政章)。
5.3.2供应商入库流程(附件8)
5.3.2.1推荐
a.采购主责部门推荐供应商时,收集供应商资质资料并填写《供应商新增申请表》(附件2);
b.需求部门推荐供应商时,收集供应商资质资料并填写《供应商新增申请表》,报采购主责部门审核。
5.3.2.2资质审核
采购主责部门对拟推荐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核,具体包括:
a.营业执照:具体审查企业名称、成立日期、有效期限、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和年检情况等(三证合一的还要审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而不再审查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b.税务登记证:具体审查登记时间、经营范围、是否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等;
c.组织机构代码证:具体审查有效期限和年检情况等;
d.生产许可证:列入《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产品目录》的产品,应对生产许可证证件、有效期限、产品名称一致性等进行审查;
e.必须具有的相关强制性认证及资质(如MA证、特种制造许可证、防爆产品合格证、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3C认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具体审查有效期限、产品名称等信息;
f.生产能力、技术装备水平,产品执行标准、专利证书和市场业绩;
g.产品代理授权书:审查其手续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有效,从事专卖销售和代理销售的供应商需提供生产厂家或销售总代理所提供的书面授权及委托证明文件;
h.兼有安装、维检业务的供应商提供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安装、维检资质证明;
i.其他必要证件:对产品质量有特殊要求的,根据行业和产品个性化要求提供。
5.3.2.3采购主责部门负责组织对供应商进行评议,如有需要,采购主责部门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考察报告应按统一格式书写(附件3);
5.3.2.4资质审核结束后,将审批后的《供应商新增申请表》及供应商资质资料报招标办;
5.3.2.5招标办审核通过统一办理入库手续。
5.3.3潜在供应商入库
5.3.3.1需求单位或采购主责部门收集该潜在供应商资质资料报采购主责部门审核;
5.3.3.2审核通过后,可参与当次采购活动;
5.3.3.3填写《供应商新增申请表》,连同资质资料报招标办;
5.3.3.4招标办审核通过办理入库手续。
5.3.4代理商入库
采购主责部门审核后,再履行供应商入库程序。
5.3.5供应商库维护
对供应商库实行动态维护,待现有供应商入库后,可随时推荐新的供应商;当出现供应商信息变化或数据需要维护时,填写《供应商变更申请表》(附件4)、《供应商扩充视图申请表》(附件5)。
5.3.6在库供应商的选用
5.3.6.1供应商选用原则
a.拟推荐供应商接受我方采购邀请,并能按要求积极响应;
b.同一采购项目受邀供应商原则上应为行业内同档次供应商;
c.优先从供应商库中选取供应商,确保具有可追溯性;
d.采购时原则上选用生产制造企业,但供应商采用的销售模式属于完全授权代理模式,没有其他销售模式存在的特殊情况除外。
5.3.6.2供应商选用流程
a.需求单位、采购主责部门结合实际情况,从供应商库中择优选取拟邀请供应商;
b.采购主责部门进行确认;
c.在库供应商不能满足需要时,可推荐潜在供应商,由采购主责部门审核供应商资质资料,合格的可参与当次采购活动。
5.3.7在库供应商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5.3.7.1在参与采购过程中遭遇不公正待遇,或受到不公正评价后,有权向招标办提出质疑或投诉;
5.3.7.2有权向监督部门举报公司范围内采购过程中存在的营私舞弊行为;
5.3.7.3接受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对产品质量、价格、服务等方面的咨询;
5.3.7.4以诚信的原则参与公司采购活动;
5.3.7.5业务合作中不串通其他供应商哄抬价格,牟取利益;
5.3.7.6按规定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履行合同承诺;
5.3.7.7严格执行合同条款,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
5.3.7.8及时向采购主责部门通报企业重大变更情况,如企业重组、更名、迁址等。
5.3.8供应商评价
5.3.8.1评价程序
对供应商的评价采取日常评价与月度、年度评价相结合的方式。
a.需求部门、采购主责部门根据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情况,按照评价内容(附件6)进行日常评价;
b.需求部门、采购主责部门根据对供应商的日常评价情况,于每月5日前将《供应商月度评价汇总表》(附件7)报招标办;
c.采购主责部门根据供应商履约情况,按相应合同条款执行;
d.每年年终,招标办组织需求部门、采购主责部门、价委会等相关部门对供应商进行年度评价;
e.招标办根据月度年度评价结果,随时按照5.3.8.2的规定做出相应处理。
5.3.8.2评价结果处理
a.评价结果出现附件6评价内容中1至3中任意一条,在供应商分级评价中减5分,且一年之内,不再邀请该供应商参与公司采购活动;
b.评价结果出现附件6评价内容中4至7中任意一条,在供应商分级评价中减10分,且三年之内,不再邀请该供应商参与公司采购活动;
c.评价结果出现附件6评价内容中8至17中任意一条,在供应商分级评价中直接降为D级供应商,且不再邀请该供应商参与公司采购活动;
d.评价结果出现附件6评价内容中18至20中任意一条,在供应商分级评价中加5分;
e.评价结果出现附件6评价内容以外情况,由招标办视情况进行处理。
6、考核
6.1对于容忍、纵容供应商不良行为,或知晓后而未及时反馈,无论是否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单位或个人,均按照公司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6.2发现在供应商入库、选用、审核、评价等环节中,存在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吃拿卡要等行为,视情节对相关单位或个人给予相应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7、附则
7.1本办法由运营改善部起草并负责解释。
7.2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供应商禁入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7.3合金料、冶金辅料、耐火材料等工艺消耗性原材料的供应商选用暂执行《原材料管理办法》中的相关条例。
1、目的
为加强对承包商与供应商安全管理,防止承包商与供应商因出现安全生产事故而影响本公司的声誉和业绩,特制订本制度。
2、范围
本公司承包商与供应商。
3、职责
1)综合管理部负责对承包商进行资格预审,协助公司领导对承包商的选择。负责对承包商开工前的准备的审查,作业过程监督,施工完后对承包商安全生产表现进行评价,建立合格承包商名录和档案。
2)综合管理部负责对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协助公司领导对供应商的选择,对供应商进行评价,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和档案。
3)企业相关负责人负责对承包商和供应商进行选择。
4、承包商管理制度
4.1资格预审
1)安全生产管理部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发布招标通知书,提出安全管理要求。安全生产管理部负责对投标承包商进行预审,审查内容包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以往业绩表现;经营范围和能力;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等。
2)对没有相应资质证书、没有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没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率高、业绩不佳、人员持证不齐全的承包商,坚决不录用。
3)审查完毕,选取符合要求的承包商上报公司相关项目负责人。
4.2选择
1)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协助公司相关项目负责人对承包商的投标书中的安全生产保证措施部分进行审查,作为选择承包商的重要依据,并对负责人对承包商进行选择作出建议。
2)选择好承包商后,应与承包商签订施工合同,合同中应有安全管理要求及约定双方的安全职责范围。
4.3开工前的准备
1)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对中标后的承包商在开工前进行监督检查,内容包括:
(1)安全生产计划是否符合实际要求;
(2)是否对所有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3)是否为员工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4)是否对作业相关的安全设施进行检查、检查;
(5)是否为施工项目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管理机构;
2)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对承包商进行相应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为承包商办理入厂证。
3)若发现承包商没有做好上述安全要求或没有遵守公司相关的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立即与承包商进行交涉,停止其施工作业。并对不符合要求的方面提出整改建议,监督其改正,承包商整改完成,经安全生产部验收通过后方可施工。
4)若承包商拒绝接受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监督,或不按要求进行整改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上报公司相关负责人,取消承包商的施工资格。
4.4作业过程监督
1)安全生产管理部应对承包商的作业过程进行监督,确保承包商的施工作业工程符合本公司相关安全规章制度的要求。
2)若承包商公司相关安全规章制度时,应及时制止其施工活动,并向承包商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并跟踪复查,确保承包商的安全生产管理符合本企业的要求。
3)对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根据制止其施工作业,并上报至公司相关负责人取消其施工资格。
4.5表现评价与续用
1)项目完工后,项目相关管理部门应结合安全生产管理部的安全监督考核情况对承包商安全生产表现做出评价。
2)安全生产管理部对合格的承包商录入合格承包商名录,作为是否续用的依据,并建立承包商档案,内容应包括:
(1)承包商资质证书复印件;
(2)过去3年的安全生产业绩;
(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4)安全管理制度目录;
(5)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复印件;
(6)安全生产评价报告及其他有关资料。
3)安全生产管理部负责对合格承包商名录和档案的存档、保管和定期更新工作。
5、供应商管理制度
5.1资格预审
1)由购销部门、质量管理、技术部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联合编制、发送招标书(包含安全要求)。
2)接受供应商投标书后,对供应商提供的产品的质量、性能、使用说明、价格、售后服务、安全特点、相关资质证明等进行预审。
3)预审完毕后,选取合格的供应商送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选择。
5.2选用
1)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从质量、性能、使用说明、价格、售后服务、安全特点、相关资质证明等方面进行确认,选择供应商。
2)必要时需成立一个由采购、质管、技术部门组成的供应商评选小组,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对质量水平、交货能力、价格水平、技术能力、服务等进行评选。
3)对所需的产品质量、产量、价格、付款期、售后服务等与供应商进行逐一测试或交流。
4)对供应商的产品进行小批量的生产、交期方面的论证。
5)根据合作情况,签订供应合同(包括安全管理要求条款),逐步加大采购的力度。
5.3续用
1)购销部门负责对供应商进行年度评价,对产品质量好、售后服务好的给予续用。
2)购销部门应将合作良好的供应商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录和档案。
3)购销部门应及时识别人为风险、经济风险和自然风险等采购风险,及时反馈给供应商,以便降低采购风险,确保所采购的产品符合要求。
4)购销部门不能只考虑预测和防范采购风险,更应该站在整个公司的角度上,考虑由此对公司制造、物流、财务、营销、质量、售后服务等各方面造成的影响。耍注意核算企业总权益成本,而不只是采购成本;使得整个公司的利润最大化、成本最低、风险最小。
6、相关的文件
《安全作业管理制度》、《合格承包商名录与档案》、《合格供应商名录与档案》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为加强承包商和供应商的安全管理,使其严格遵守公司的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避免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防止因为承包商和供应商的责任而影响公司的声誉和效益,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承包商和供应商(以下称相关方)包括为公司完成某些工作或提供服务以及供应原材料、设备设施、配件的单位和个人。
二、相关方参与公司的承包活动前,必须由归口管理部门按照规定进行资格预审,预审的主要内容有:承包商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以往的业绩表现、经营范围和能力、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持证、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情况等。
三、相关方由公司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并建立承包商档案。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在开始活动前对相关方的主要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作业过程进行安全监督,评价其表现情况,明确续用的方法、标准和要求等。
四、相关方在与焦化公司签订经济合同的同时,应签订安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该合同与施工、购销合同一起存档保管。
五、相关方要认真学习和遵守焦化公司的企业规章制度,服从管
理。相关方还应对所属人员进行教育,确保职工遵章守纪,达到文明、安全施工。
六、在施工过程中,归口管理部门应派专人对施工队伍进行管理,协调劳动关系,及时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安全施工。
七、相关方在作业过程中,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组织安全技术人员对工程安全进行巡查,保证作业质量和安全。
八、相关方要严格遵守安全合同,应接受焦化公司的归口管理部门、设备安全处和所在区域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
九、在作业过程中如果相关方多次违反焦化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且拒不整改的,归口管理部门要责令相关方停止作业。
十、有不良表现,给焦化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影响企业形象的相关方,在以后的活动中,不得让其参与。
适用范围:
所有向公司提供建材及设备的供应商,以甲供、限价及限品牌供应商为主(包括生产厂家、代理商、经销商)。
规范目的:
1、全面了解供应商的资质,信誉及供货能力。
2、全面评估供应商所供产品的价格、质量、供货情况及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等方面是否符合公司的要求。
3、建立长期稳定的、可比较选择的建材及设备供应商网络。使公司的材料、设备采购工作达到快速、准确、及时、优质、价廉的水平。从而降低采购成本,保证产品的质量和交货期。
第一部分:评估小组人员的组成
第一条:评估小组由公司建材采购协调小组及各专业人员组成。
第二条:专业人员包括公司专业工程师、项目审算、工程及设计人员。物业管理人员。专业人员由公司建材采购协调小组按产品类别组织。必要时可邀请供应商对其产品作当面介绍。
第二部分:工作内容及程序
第三条:评估工作依据二个评估表的项目进行:《认可材料、设备供应商评估表》、《供应商供货情况评估表》。
第四条:《认可材料、设备供应商评估表》由供应商和专业评估小组填写;《供应商供货情况评估表》由项目经理部有关人员和各部门填写。
第五条:《认可材料、设备供应商评估表》由向我司提供建材、设备的供应商填写后,经建材采购协调小组按产品类别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评估。
第六条:评估的方法是按产品类别及销售形式对供应商逐项进行审定。从所提供的资料中判断其规模、产品质量和供货能力,挑选出有意向的供应商,对其进行实地考察后,确定评估结果。
第七条:评估结果上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认可后,由建材采购协调小组进行分档。
第八条:评估结果可分为三个档次:可以合作、::留作备用、不能合作。可以合作即评估小组一致认为该供应商可以合作的。进入公司《已评估供应商名录》。待有合作项目时优先试用进行合作。留作备用即评估小组有两人以上认为该供应商只能留作备用的。进入公司《留作备用供应商名录》。待将来应急时使用。不能合作即评估小组两人以上认为该供应商不能合作的.,将其淘汰。进入公司《不能合作供应商名录》。
第九条:《供应商供货情况评估表》适用于已与我司合作的供应商。在保修期满以前由项目经理部经办人填写,保修期满一个月内由公司建材采购协调小组组织各部门进行评估。
第十条:评估方法为权重比例和百分制评分相结合的方式:根据实际操作情况给出各单项评分,然后按权重计算总得分,得出评估结果,上报公司领导批准认可。
第十一条:评估结果按总得分高低分为四个档次:可以合作、需要改进、重新评估、不能合作。
第十二条:可以合作即80分以上可直接进入公司《可以合作供应商名录》, 将来有采购项目时优先选择。需要改进即79—70分之间,向其指出需改进部分要求其整改后,进入公司《可以合作供应商名录》。重新评估即69—60分之间,向其指出需整改部分并要求其提供整改方案后,进入公司《留作备用供应商名录》,留作将来应急时再合作,如在重新评估时没有改进的则进入不能合作档。不能合作即60分以下,因此不能合作而将其淘汰,进入公司《不能合作供应商名录》。对此类供应商要加以注明,防止与其再合作。
第十三条:所有与公司签定的建材、设备采购合同,在执行后都要填写《供应商供货情况评估表》并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当进入公司《可以合作供应商名录》后,经过三次合作均为理想的供应商,可确定为公司建材及设备采购《长期供应商名录》。但在每次合作中有一次合作不理想的供应商,即作降级处理。《长期供应商名录》作为公司今后建材和设备采购的首选对象。并逐步向定向采购供应商发展。
第十四条:所有评估表格评定后均由采购协调小组存档,并交公司办公室和集团协调小组备案。
1.0 目的
为了加强对供应商的管理,完善供应商选择、评估及考核,特制定本制度。 2.0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提供产品或服务的承包商的选择、评估和考核。 3.0 职责
3.1 供应部负责供应商信息的收集、分类评估,合格供应商的档案建立及考核。
3.2 总工办负责供应商技术资料的提供及技术支持工作。
3.3 总经理、副总经理负责参与重要供应商的评估及考核。
3.4 财务部负责核定资金预算、供应商资料的审核备存及应付帐款的对帐及付款。
3.5供应部负责供应商评估及考核结果的审核及本制度的审核确认。
3.6 供应负责本制度的编制、审核、调整以及监控执行。
3.7 总经理负责供应商评估及考核结果的批准及本制度的批准执行。 4.0 内容
4.1供应商的选择
4.1.1采购员根据采购部门提供的采购产品特性导向选择采购类别
及方法,并据此进行采购信息收集。
4.1.2采购信息收集分为产品信息收集、市场行情调查、供应商资料收集、替代产品资料收集及核定资金预算等。
4.1.3产品信息收集:由提出采购部门提供的产品图纸、材质要求、品质要求、采购数量等;
4.1.4市场行情调查:根据专业网站论坛、行业报刊杂志、供应商样本资料、黄页信息及业内人士介绍等方法进行相关采购物品的`市场行情调查;
4.1.5供应商资料收集:对供应商的合法资质、企业信誉状况、宣传样本、产品质量状况及产品有关证明、ISO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供货能力及服务质量等相关资料进行收集;
4.1.6替代产品资料:根据产品特性进行相关替代或关连产品资料的收集;
4.1.7核定资金预算:确定公司财务方面的资金预算。
4.1.8采购员对收集的信息进行分类汇总。(相关证明材料需依类别备附)
4.2供应商的评估
4.2.1供应商询价、比价、议价由采购员负责实施(详见《采购控制程序》)。
4.2.2索样:根据需要的产品图纸、性能指标等参数,要求供应商按要求提供样品。
4.2.3供应商样品经需求部门检验确认后,由采购员依相关采购评估项目内容提供供应商名录报财务部主任,财务部主任依项目内容召集相关部门人员进行采购项目评估。
4.2.3.1供应商的合法资质:对供应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资料进行验证评估。
4.2.3.2ISO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对供应商的ISO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 评估。
4.2.3.3产品质量状况及产品有关证明:根据索样检验确认记录对供应商的产品质量情况进行评估;根据询价、比价、议价单对供应商产品价格情况进行评估。
4.2.3.4供货能力及服务质量及企业信誉状况:根据供应商服务承诺、供应商上游供应商和下游客户事实调查结果、同行业对比等进行评估。
4.2.4供应部经理将经相关部门人员评估后的供应商评估情况提交总经理批准。
4.2.5如审批结果合格后,则转入合格供应商进行请购作业,并建立《合格供方名录》;如审批结果不合格,则根据采购部门要求的内容进行谈判或重新选择供应商进行评估。
4.3供应商的考核
4.3.1公司每年对所有合格供应商进行一次过程考核。(如遇重大质量问题或事故时,可立即对供应商实施考核)
4.3.2由采购员依相关采购考核项目收集相关考评资料报供应部经理,供应部经理依资料内容召集相关人员进行采购过程考核。
4.3.2.1考核项目和方法
1) 价格:依多家供应商价格比参数值进行考核。
2) 服务:依服务满意度调查结果进行考核。
4.3.3根据考核分数进行供应商级别分类:共分A好、B一般、C差三类。
4.3.3.1评为A类供应商,选择加强合作;
3) 4.3.3.2评为B类供应商,选择减少合作;
4.3.3.3评为C类供应商,选择直接淘汰。
5.相关文件
我国当前处在社会转型时期,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导致经济成分的多元化,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方式呈现出多元化的特点。原有计划经济体制下“一刀切”的传统档案管理模式开始受到冲击,文件、档案管理也表现出了多元化的需求特点。据了解,从20世纪90年代起,我国上海、深圳、北京、江苏、浙江、福建等省市都出现了提供商业性、社会化的文件、档案管理服务的中介机构。笔者选择国有档案中介机构的典型之一,某市档案事业服务中心进行实地调研,目的是通过典型调查,了解和分析我国档案中介机构的发展状况和特点,思考并探索商业性文件中心在我国本土化建设的有效途径。
档案事业服务中心的基本情况
某市档案事业服务中心(简称“中心”)是挂靠在档案馆下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向社会提供档案、代管、整理、复制和档案业务咨询等服务。中心租用了档案馆的库房,库房装具包括铁质五节柜、档案架、纸箱等。库内设施齐备,包括空调、防火设施、消防通道、防盗设施等。
中心的客户主要有两类,一是机构类客户,数量多达几十家,包括政府机关、企业(国企、民企、私企、股份制企业兼有)和事业单位;二是个人客户,数量有数十人,均为普通民众。
中心业务目前以寄存为主,以前曾有的代整、数字化业务由于人力缺乏、库房不足等因素而逐渐萎缩或转移。其业务流程主要分三步:首先,客户与中心签订协议。中心制有标准格式的协议书,内容涉及双方权利与义务、费用及付款方式、保密要求、利用限制等。如果客户有额外要求,中心与客户协商后可补充在协议内。其次,客户运送档案。中心要求客户将文件、档案自行运送到中心,客户大多请搬家公司运送,整个过程由客户负责。第三,中心将文件、档案上架。客户档案运到中心之后,中心工作人员与客户随车人员履行交接手续,清点档案数量,确认存放位置,最后将档案搬进库房上架。
中心的服务方式较为简单,主要包括接待客户利用、答复客户询问等内容。当客户前来利用寄存档案,中心在其出示证明或介绍信之后,允许他们直接进入库房查阅,查阅过程由中心工作人员全程陪同。如果是电话查询,中心会根据需要予以答复。
中心寄存服务的收费价格因装具不同而有所差别。一般情况下,中心予以客户一定的优惠,老客户的优惠幅度更大。中心提供自制的纸箱,客户也可以自备纸箱。费用的交付方式包括分年交付和一次付两种。如果档案寄存时间较长,费用可以根据经济情况和物价水平在一定范围内浮动,但需要由双方协商。
档案事业服务中心的优势与不足
中心是挂靠在综合性档案馆下的国有档案中介机构的典型。笔者在调研中详细了解了中心的经营特点和服务内容,认为中心既有一定的优势,也存在一些不足。
中心的优势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其一,专业性突出,社会信誉度和可靠性好。中心挂靠在档案馆之下,这种性质决定了其先天具有良好的专业形象。中心的工作人员具有丰富的档案工作经验和专业素质;中心具有安全的地理环境和一流的库房设施,这些专业优势为中心良好的社会信誉度和可靠性奠定了坚实基础。
其二,地理位置优越。中心附近有地铁站和多路公共汽车站,交通便利。据中心负责人介绍,该市一些仓储和物流公司也提供文件、档案的寄存服务,但这些公司的库房都设在远郊区县。相比之下,中心的地理位置较为优越,有利于客户节省运输费和查阅的交通费用。特别是客户需要紧急利用时,中心位于城区的便利以及便捷的交通优势更是凸显无疑。
其三,库房设施条件齐备,安全性好。中心租赁了档案馆的库房,建筑和设施标准均达到档案的保管要求。库房内配有温湿度控制仪器和其他各种防护设施,安全性能优越,可最大限度地减少自然和人为因素对档案的危害。
其四,保管费用较为低廉,经济优势明显。中心虽然位于城区,但与昂贵的写字楼相比,中心的寄存费用还是较为低廉的。中心自制纸箱每个收费不到10元/月;而写字楼租金每平方米超过15元/天。经济上的节省是客户选择中心的一个重要原因。
另一方面。中心也存在四点不足
第一,独立性不强,受上级单位制约明显。中心虽是经登记的事业单位,但由于挂靠在档案馆下,其业务开展、经费安排、人员设置、发展规模等可能会受上级单位的影响和制约,经营方式和手段缺乏独立性。随着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入,档案管理体制也在不断发生变化,中心的'发展前景存在不确定的风险。
第二,业务较为单一,不易发挥专业性优势。中心目前只开展寄存业务,仅为客户的文件、档案提供保存场所,缺乏档案专业化服务。事实上,文件、档案管理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涉及整理、著录、编制检索工具、修复、数字化、处置等多项业务。中心限于人手和技术条件等因素,不能提供专业化的配套服务,因而难以发挥专业优势。
第三,服务形式不够丰富,主动服务意识不强。中心目前不提供文件、档案送达服务,提供利用也基本采用“客户自来自查”的服务方式。中心尚未考虑主动研究客户需求加以满足,大多以坐等客户上门的方式等待用户,主动服务意识较为缺乏。
第四,库房管理制度规范性不佳,检索工具不够齐备。中心并不负责寄存档案的整理,档案目录由客户自行编制和提供。库房内装具形式很多,有铁架、铁柜、纸箱等,客户寄存的文件、档案虽做了简单分区,但整个库房管理并未形成规范的制度,只编有简单的库房平面图,缺乏统一的库房目录,也没有建立库房管理的数据库系统。可能是因为馆藏文件、档案数量不是特别多,中心工作人员尚可凭借记忆和经验来明确文件、档案的存放位置,但这毕竟不是库房管理的规范道路,将来容易导致管理上的混乱。
调研引发的思考
该市档案事业服务中心作为国有档案中介机构的典型之一,反映出国内商业性、社会化文件、档案管理服务机构的一些共同特点。与欧美国家建设较为成熟的商业性文件中心相比,我国档案中介机构自然存在一些差距。但笔者调研的目的并非为了比较中外的异同或差距,而是思考和探索商业性文件中心在我国本土化建设的有效途径。为了达到这一目的,笔者本着“立足国情,合理借鉴”的指导思想,主要从两方面进行了思考。
一方面,客观看待我国当前档案中介机构的现实环境,明确商业性文件中心本土化建设的发展需求和指导原则。
总体而言,我国档案中介机构的建设当前尚处于起步阶段。但随着我国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经济成分的多元化促使文件、档案管理的多元化需求日益强烈和明显。当前,我国档案中介机构身处蓬勃发展的现实环境,逐步形成多种形式并存的发展格局。
上述多种形式档案中介机构的出现和发展,是我国适应文件、档案管理多元化需求的必然结果,也可以说是商业性文件中心本土化的有益尝试。这些形式各有特色,也各有优劣。国有档案中介机构的优势和不足在上文已有详细分析,无须赘述。民营档案中介机构的市场化、社会化服务相对突出,业务也更加灵活多样,但由于资本的局限,其发展规模受到限制,业务的整体性和资源的整合性也不易得到保障。外资档案中介机构的优势在于可以引进国外商业性文件中心的成功经验,但真正适应国情可能还需要较长时间,而且这种机构一般只能建立在驻外企业比较集中、经济水平较高的地区,因此地域范围的局限也相对明显。
基于我国档案中介机构的现实环境,笔者认为商业性文件中心本土化建设应遵循“共存互补、谨慎发展”的指导原则。多种形式的档案中介机构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都会面临共存互补的格局,因为它们各有特色和优劣,共同满足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文档管理的多元化需求,因此不是相互取代的关系,而应当优势互补、共同发展。无论哪种形式,只要是商业性、社会化的文件、档案服务机构,都必须经受市场的历练和检验,在市场竞争中求得更好的发展。此外,商业性文件中心本土化建设还应坚持谨慎发展的原则,国外的成功模式不能机械地照搬到国内,而应立足国情和市场需要,采取分步走的建设方式。如果一拥而上,结果可能会是不但实现不了商业性文件中心“经济、高效”的优势,反而造成浪费。
另一方面,充分吸取国外商业性文件中心的成功经验,探索我国档案中介机构建设成为商业性文件中心本土化形式的有效途径。
笔者曾系统研究美国商业性文件中心发展历程和演变特点,也对美国最著名的商业性文件中心IRON MOUNTAIN做过典型分析,成本经济、规模效益化、业务广泛、服务高效、经营灵活等都是商业性文件中心的优点,这些优点也是其风靡欧美国家的根本原因。我国档案中介机构需要充分借鉴和吸取其优点,发展成为商业性文件中心本土化的有效形式。
首先,我国档案中介机构应找准定位,实现成本经济和规模效益化的目标优势。如上所述,我国档案中介机构具有多种形式,共同满足市场文档管理的多元化需求。每一种形式应根据自身性质和特点明确相应的目标客户,找准市场定位,并吸取文件中心节约成本的优点,在库房选用、设施配备和人员安排上着力实现成本的合算。更重要的是,国有、民营和外资档案中介机构都必须重视效益规模。后两者主要受市场机制调节,效益相对有保障一些-关键是国有档案中介机构,因其大多挂靠在各级档案行政部门或综合性档案馆之下,上级单位最好对其建立和布局有统一规划,避免出现蜂拥建立的情况,因为数量过多反而达不到规模效益的优势了。
1、目的
为规范供应商管理,建立安全、稳定的供应商队伍,防止外购原材料、零件、设备的原因发生安全事故,保护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向公司长期供应原辅材料、零件、部件及提供配套服务的厂商。
3、职责
采购部门负责本单位对外采购。负责供应商资质鉴定、信用评价、产品质量控制等。
4、内容
4.1、管理原则
4.1.1、采购部门对供应商实行管理,生产、技术等部门予以协助。
4.1.2、采购部门可对供商评定信用等级,建立供应商目录,根据等级实施不同的管理。
4.1.3、采购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供应商进行评价,不合格的解除供应合作协议。
4.1.4、对选定的供应商,各单位可与之签定采购协议,在协议中具体规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4.2、供应商的评定内容
4.2.1、资质鉴定,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资质证明,具备合法性。
4.2.2、产品质量水平评定。包括:
(1)物料来件的优良品率;
(2)样品质量;
(3)对质量问题的处理。
4.2.3、交货能力评定。包括:
(1)交货的及时性;
(2)扩大供货的弹性;
(3)样品的及时性;
(4)增、减订货货的'批应能力。
4.2.4、技术能力评定。包括:
(1)工艺技术的先进性;
(2)后续研发能力;
(3)产品设计能力;
(4)技术问题的反应处理能力。
4.2.5、服务评定。包括:
(1)零星订货保证;
(2)配套售后服务能力;
(3)服务态度。
4.2.6、合作状况评定。包括:
(1)合同履约率;
(2)年均供货额外负担和所占比例;
(3)合作年限;
4.2.7、价格评定。包括:
(1)优惠程度;
(2)消化涨价的能力;
(3)成本下降空间。
4.3、供应商评定步骤
4.3.1、采购部进行市场调查,拟出至少2家具备资质和能力的单位。
4.3.2、由采购部组织相关人员组成的评选小组,对拟订的供应单位进行考查,形成考查报告。
4.3.3、依据考查报告,采购部确定供应商排名顺序,建立供应商资料。
4.4、采购部每年组织对供应商进行重新评估,不合格的进行淘汰,同种采购商品的供应商至少应保持2家。
4.5、采购部可对供应商信用情况划分信用等级,对最高信用等级的供应商,可进行优先选择和优惠待遇。
4.6、管理措施
4.6.1、各单位对重要供应商应定期进行实地考查,掌握供应商生产、管理情况。
4.6.2、各单位对购入物品应进行检查和分析,随时掌握商品质量。
4.6.3、各单位应积极开发新的供应商,减少对个别供应商大户的过分依赖,分散采购风险。
(一)具有合法的法人资格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遵守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三)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
(四)具备完善的生产、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能力;
(五)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和经营状况;
(六)履行缴纳社会保障、税收义务;
(七)生产企业或经营商品符合国家环保标准;
(八)法人代表在申请资格前没有职业和刑事犯罪记录;
(九)原则上供应商经营时间在一年以上,特殊行业要在三年以上;
(十)政府采购管理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管理制度
1.总则
1.1制定目的
为规范供应商管理,提高经营合理化水准,特制定本规章。
1.2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之供应商管理,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规章办理。
1.3权责单位
(1)采购部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2.供应商管理规定
2.1供应商开发
供应商开发程序如下:
(1)供应商资讯收集。
(2)供应商基本资料表填写。
(3)供应商接洽。
(4)供应商问卷调查。
(5)样品鉴定。
(6)提出供应商调查申请。
2.2供应商调查
供应商调查程序如下:
(1)组成供应商调查小组。
(2)分别对供应商之价格、品质、技术、生产管理作评核。
(3)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列。
2.3订购、采购
订购、采购程序如下:(1)请购。(2)询价。(3)比价。(4)议价。(5)定价。(6)订购。(7)交货。(8)验收。
2.4供应商评鉴
供应商评鉴程序如下:
(1)每月对供应商就品质、交期、价格、服务等项目作评鉴。(2)每半年进行一次总评。
(3)列出各供应商之评鉴等级。(4)依规定奖惩。
2.5供应商复查
(1)每年对合格供应商进行一次复查。(2)复查流程同供应商调查。
(3)有重大品质、交期、价格、服务等问题时,随时可以作供应商复查。
2.6供应商辅导
(1)对C等以下之供应商采取必要的辅导。(2)不合格供应商应予除名。
(3)不合格供应商欲重新向本公司供货,应予辅导及重新作调查评核。
2.7供应商奖惩
2.7.1奖励方式
对优秀之供应商有下列奖励方式:
(1)A等供应商,可优先取得交易机会。
(2)A等供应商,可优先支付货款或缩短票期。
(3)A等供应商,可获得品质免检或放宽检验。
(4)对价格合理化及提案改善,品质管理、生技改善推行成果显著者,另行奖励。
(5)A、B、C等供应商,可参加本公司举办之各项训练与研习活动。(6)A等供应商,
年终可获公司“优秀供应商”奖励。
2.7.2惩处方式
(1)凡因供应商品质不良或交期延误而造成之损失,由供应商负责赔偿。
(2)(2)C等、D等之供应商,应接受订单减量、各项稽查及改善辅导措施。
(3)(3)E等供应商即予停止交易。
(4)D等供应商三个月内未能达到C等以上供应商之标准,视同E等供应商,予以停止交易。
(5)因上述原因停止交易之供应商,如欲恢复交易,需接受重新调查评核,并采用逐步加量之方式交易。
(6)信誉不佳之供应商酌情作延期付款之惩处。
标准的采购流程可以划分为战略采购和订单协调两个环节,战略采购包括供应商的开发和管理,订单协调则主要负责材料采购计划,重复订单以及交货付款方面的事务。
统一标准的供应商情况登记表,来管理供应商提供的信息。这些信息应包括:供应商的注册地、注册资金、主要股东结构、生产场地、设备、人员、主要产品、主要客户、生产能力等。通过分析这些信息,可以评估其工艺能力、供应的稳定性、资源的可靠性,以及其综合竞争能力。在供应商审核完成后,对合格供应商发出询价文件,一般包括图纸和规格、样品、数量、大致采购周期、要求交付日期等细节,并要求供应商在指定的日期内完成报价。在收到报价后,要对其条款仔细分析,对其中的疑问要彻底澄清,而且要求用书面方式作为记录,包括传真,电子邮件等。
后续工作是报价分析,报价中包含有大量的信息,如果可能的话,要求供应商进行成本清单报价,要求其列出材料成本、人工、管理费用等,并将利润率明示。比较不同供应商的报价,你会对其合理性有初步的了解。
A:申请人按“申购程序”提出申请,经本部门经理审查签批后,交供应部经理,,进入“寻价比价程序”。
B:供应部经理按资金使用情况,经“寻价比价程序”后,转交财务部,进入“采购申请申查程序”。
C:财务部有关人员分别进行成本、利润核算、出纳备款审核后,决定签批,报总经理批准后,进入“采购程序”。
C1:在财务部审核后决定签否的情况下,将资料退回申请部门,申请部门视情况进入“坚持申请采购程序”或放弃申请。
C2:经过“坚持申请采购程序”后,报总经理审核,如总经理签批,进入“采购程序”;如总经理签否,仍退回申请部门,由部门经理放弃申请,用其他方法解决。
D:进入“采购程序”后,由供应部经理根据采购属于属长期及大宗情况,进入“合同签定及审核程序”;若属小额采购,则由供货商处直接采购。
E:进入“合同签定及审核程序”,由供应部根据供货商提供的资料,形成合同文本,交财务部进行成本利润分析,财务部审核签批后,报总经理,签批后交供应部签定合同并执行,进入“收货程序”;若财务部及总经理审核后浅否,退还供应部与供货商重新谈判。
F:收货人员按“收货程序”检验所购物品,如不合格,进入“退货程序”
G:收货人员按“收货程序”检验所购物品合格,进入“入库程序”和“结算环节”。 G1:进入“入库程序”后,通知申请部门,可以进入“使用、销售环节”。
G2:进入“结算环节”后,由采购部、财务部共同按财务规定完成对供应商的付款。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进一步规范应付账款的管理,达到账目清晰、合理,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供应商的结算管理。(包括现金厂家和代销厂家)
第三条职责
(一)财务部经理负责本制度的实施和监督。
(二)采购部经理负责结算单的制作。
(三)分管会计负责付款单的制作。
第二节供应商结款管理制度
第一条交卡时间。
(一)现金供应商交结算卡的时间分别为每月10日和每月20日。
(二)代销供应商交结算卡的时间为每月10日。
(三)月清供应商交结算卡的时间为每月最后一周的周二。
(四)合同中有其他约定的,按照合同执行。
(五)以上时间遇节假日顺延。
第二条付款时间
(一)现金供应商付款时间分别为每月14日和每月24日。
(二)代销供应商付款时间为每月18日。
(三)月清供应商付款时间为每月28日。
(四)预付款每月1日和15日两次.
(五)合同中有其他约定的,按照合同执行。
(六)以上时间遇节假日顺延。
第三条供应商的有效结款凭证。
(一)以受托代销形式入库的,合格的《供应商结算卡》为结算依据。
(二)以采购入库形式入库的,合格的《供应商结算卡》和采购入库单、采购退货单、差价退补单为结算依据。并且将所有的入库单和退货单按照送货时间的先后顺序排列好,不在本次结款账期内的单据不要交回来,否则丢失责任自负。
第四条税票的开具
(一)现金供应商根据上月的送货金额减去退货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在交卡时将结算卡和税票一并交回。以前在仁和有预留税票的,下次开税票时,用结款金额减去预留税票的金额。把以前的税票消化掉之后,以后每次结款金额必须等于开税票金额,上下不得浮动10元,这是系统的要求。如果税票未交回,本月将不能结款。
(二)代销供应商的发票开具金额,由往来会计于每月供应商交卡前打印出上月结款明细表交出纳,出纳在收卡小票上标注开票金额,供应商据此开具发票,在结款时将税票交回。如果税票未交回,本月将不能结款。
第五条出纳在收卡次日上班将结算卡送采购部,采购部收到结算卡的一个工作日完成结算单制作,有退货需要储运部填卡的,储运部要在收到结算卡半天时间完成填卡后转采购部,采购部于当天下午转财务部做付款单。由此延误结款的不得结算。
代销供应商付款完成进度时间要求:11日出纳将卡交采购部,13日前采购部完成结算单,14日上班交储运部将退货填入结算卡中午12:00前完成,转采购部;采购部于14日下午上班前将签好字的结算单交财务部做付款单;16日前财务部完成付款单制作,17日前审核完成,相关人员签完字。
第六条采购部做结算单时要看入库单、退货单是否齐全。入库单未交的本次不结款,退货单无论是否有无,只要在本月结款范围内的全部扣除,不全的单据采购部负责通知供应商在结款时补全。并将不在本次结款范围内的单据交给供应商。
第七条差价退补单要在收卡前请经办人、采购部经理,分管领导签字,齐全后送财务做账。并在做结算单之前在结算卡上填入此笔业务,在经办人栏中填写姓名。
第八条采购部在规定时间内将结算单打印出来,经办人签字、采购部经理、分管领导签字后移交财务,交接时双方要签字确认卡和单据的正确性。
第九条分管会计做付款单时要核对结算卡的上次结款日期,结算卡的余额是否正确,结算卡的发生明细及余额与业务系统和账务系统的金额是否一致,合同中的各项条款是否体现,供应商的其他遗留账务是否核查,审核入库单、退货单是否齐全等,如有问题,必须查明原因,重新对账之后方可制作付款单。
第十条综合会计要按照制单人员的制作顺序一一审核付款单的正确性,如有其它说明,要在签字时写清。
第十一条出纳于收卡后当天将现金供应商付款总数报财务经理及财务总监;往来会计于16日前将代销供应商付款总报报财务经理及财务总监。
第十二条付款单上要有制单人、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和总经理的签字才能付款。
第三节结算卡管理
第一条所有供应商必须使用结算卡,无结算卡的不能办理往来业务。
第二条结算卡由出纳保管,供应商交10元工本费即可购买。
第三条旧卡填满后供应商要及时到财务办理购卡、换卡业务。
第四条结算卡在使用前必须填写:供应商编号、供应商名称、日期、经办人姓名、“新卡”或“接上卡”“挂失”等字样以及公司业务专用章戳记。
第五条旧卡必须由财务部往来会计收回,并加盖作废章,整理归档,以备查对。
第六条结款时如未付款,出纳须收回付款单,并在结算卡相应行的备注栏中标明“付款单已收回”。并将未付款的付款单转往来会计。
第七条《供应商结算卡》的填写规定。
(一)结算卡入库金额、退货金额、差价退补单由储运部入库微机员填写;结款金额、结算卡余额由分管会计填写。
(二)结算卡上入库微机员必须在经手人栏中的第一列签名,采购部核对业务系统后在相应经手人第二栏签名、标明日期,以示核对;制作付款单的分管会计在相应经手人的第一列签名,出纳付款后在填结款余额的行内经手人第二栏签字、标明日期,证明已付款。
(三)新供应商结算卡由采购部填写“供应商编号、供应商名称、日期”,标明“新卡”后签名。
(四)更换卡时由分管会计填写“供应商编号、供应商名称、日期”,并在余额相应的备注栏中标明“接上卡”后签名。
(五)结算卡上的“业务专用章”戳记统一由采购部经理加盖。
(六)结算卡中所填写的金额一律保留两位小数,不足两位的以零补齐,并用人民币符号在金额前面拦截。
(七)填写结算卡时,须在“单据号”栏或者“备注”栏中填写单据编号日期后的所有号码,结款金额相应的栏目中填写付款单的编号。
(八)厂家退货时微机员计算出结算卡余额并确定退货金额,电脑数与卡完全一致,余额充足时方可办理退货手续。退货时须在结算卡上用红色碳素笔填写退货日期、退货金额、单据编号以及日期后的号码,并在相应的“经手人”第一栏中签名。
(九)对账时分管会计必须在结算卡上标明付款单号、付款金额、结出余额并在经办人第一栏中签名。
(十)结算卡统一用黑色碳素笔填写,相应人员须签写全名。
(十一)结算卡填写错误的必须由财务部经理用红色碳素笔将错误的一览划掉(一红横线),黑色碳素笔签名后再在下一栏填写正确内容,不许涂改、刮擦。
第四节罚则
第一条以上规定中有时间要求的,未按时完成对相关责任人执行失误提醒
第二条在做结算单或付款过程中出现错误,处罚10元/笔,审核人10元/笔,责任人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第三条未及时填卡或填错的处罚5元/笔。
第四条违反以上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罚款10-100元或行政处分。
第五条违反以上规定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全部承担。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物资采购供应商管理,打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有效防控经营风险,保证物资采购质量,切实服务好安全生产和项目建设,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河南煤业化工〔20xx〕531号),结合企业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生产经营、基本建设及其他日常经营活动中所涉及物资采购供应商管理工作。
第三条 公司对自购物资供应商实行归口统一管理,物资供应部门负责自购物资供应商建库及管理工作。
第四条 供应商管理坚持以下原则:
(一)荐优用优、准入审批、分级管理、动态维护原则;
(二)供应商资源内部共享,在库供应商优先使用原则;
(三)常用物资供应商入库为主原则;
(四)数量控制,生产性企业为主原则;
(五)公平、公正、公开录用,谁推荐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原则。
第五条 战略供应商、内部供应商的管理严格按照河南煤化集团相应管理制度执行。
第二章 管理机构和职责分工
第六条 为加强供应商管理工作,成立统购物资供应商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赵金修
副组长:陈廷章
成 员:金文成、张传亮、邓建正、杨红慧、陈薇、徐晓光、骆朝军、王小成、马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物资供应部。
领导小组职责:
1、审定供应商管理相关制度与办法;
2、评定、审批自购物资供应商入库、退出;
3、审批在库供应商考评结果;
4、协调解决供应商管理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 供应商管理职责划分
(一)物资供应部职责:
1、贯彻落实永煤控股供应商管理制度;
2、对统购物资供应商进行入库推荐和资质初审,推荐企业信誉好、产品质量可靠的供应商;
3、根据永煤控股安排组织或参与对拟入库统购物资供应商进行考察;
4、按照永煤控股要求做好在库统购物资供应商的考评和日常监督;
5、及时反馈统购物资供应商所供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履约信息。
6、制定公司供应商管理制度,经领导小组审定后监督执行;
7、建立健全公司自购物资供应商信息库,组织对拟入库供应商进行准入审核,必要时参与考察;
8、收录和维护公司自购物资供应商信息,对在库供应商进行动态管理;
9、牵头组织对自购物资供应商进行定期评审,并实行优胜劣汰;
10、组织调查公司自购物资供应商的不良行为,提来源理意见和提议;
11、负责处理自购物资供应商的质疑和投诉。
(二)企管部职责:
1、参与制定公司供应商管理制度;
2、参与公司自购物资供应商入库准入审核工作;
3、参与公司自购物资供应商评审;
4、其他相关工作。
(三)综合管理部职责:
1、监督公司自购物资供应商入库推荐、考察和定期评审工作;
2、审查监督物资采购中在库自购物资供应商使用及管理工作;
3、查纠供应商管理中的违规违纪行为;
4、其他相关工作。
第三章 供应商分类
第八条 按供应商重要程度分为五类:战略供应商、重点供应商、一般供应商、内部供应商、临时供应商。
(一)战略供应商:指与河南煤化集团或永煤控股签署有战略合作协议,供给的产品在河南煤化集团或永煤控股内部认可度高、质量稳定可靠、用量优势明显、技术含量高,且其行业地位突出和品牌影响力较大、技术装备先进、履约本事强、企业商誉好,属于国内或行业内知名企业。
(二)重点供应商:指其产品在公司内用量相对较大,技术含量较高,质量稳定可靠,企业技术装备先进,履约本事较强,在行业内部有必须知名度,属于被各使用部门认可的供应商,是公司物资采购的常规渠道。
(三)一般供应商:指其产品技术优势不明显、品牌影响力不大、行业地位一般的供应商,但其产品在公司有较为稳定的用量,质量稳定可靠,售后服务及时,是公司物资采购的补充渠道。
(四)内部供应商:是指与河南煤化集团或其下属企业之间存在不一样形式的股权结构关系,且具有国家认可的生产资质,证照齐全,合法经营,体系完善,能够生产满足永煤控股安全生产和基本建设所需产品的生产厂商。
(五)临时供应商:除上述四类以外的其产品能够满足公司使用要求的其他供应商。
第四章 供应商准入
第九条 按照河南煤化集团及永煤公司统一要求,对物资采购供应商实行准入制度。物资采购活动优先从各级供应商信息库中选择入围供应商。
(一)河南煤化统购物资供应商准入由我公司推荐,经永煤控股供应商管理部门核准,上报河南煤化集团供应商管理部门汇总、审核,经河南煤化集团供应商管理领导小组批准后执行。
(二)永煤控股统购物资供应商由我公司推荐也可直接由物资供应管理部(龙宇国贸)申请准入,经审查审核合格后报永煤控股供应商管理领导小组批准后执行。
(三)自购物资供应商由使用单位推荐也可直接由物资供应部申请准入,经审查审核合格后报公司供应商管理领导小组批准后执行。
第十条 供应商准入应贴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资质贴合要求。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职责的本事。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以往与永煤控股各单位业务往来中没有违规违约记录。
(三)遵守与河南煤化集团及永煤控股业务往来中的廉政承诺。
(四)具有满足履行合同要求的生产经营场所、设施、设备以及资质、质量认证管理体系。
(五)财务核算规范,具有良好的资金实力和财务状况。
(六)特殊行业和特种设备具有相关部门核发的资格证书。
(七)内部供应商必须是经河南煤化集团认定的企业,其企业名称及准入产品以河南煤化集团正式公布的目录为准。
第十一条 供应商准入必要条件
(一)战略供应商准入必要条件:
1、贴合《河南煤业化工集团战略采购及战略供应商管理办法(暂行)》规定的条件。
2、主要产品必须在河南煤业化工集团和永煤控股战略采购物资目录范围内。
3、与河南煤化集团或永煤控股签订有战略合作协议。
(二)重点供应商准入必要条件:
1、以常用设备类、材料类、安全设备类生产型企业为主;重点进口设备与材料的国内总代理商或唯一经销商可经审批程序列为重点供应商;
2、在同行业中具有必须的规模,并且具有规范完善的产品质量控制体系和售后服务体系;
3、具有二年及以上业务合作史,并且在业务过程中没有发生过安全质量事故,供货及时、服务良好。
(三)一般供应商准入必要条件:
1、具备准入供应商的基本条件;
2、具有一年及以上业务合作经历,产品质量、交货、服务能够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四)临时供应商不纳入供应商信息库管理,根据实际需要选用推荐。
第十二条 对战略供应商、重点供应商、一般供应商、内部供应商根据准入的必要条件不一样,分类推荐上报和建库,建库有关具体要求详见本办法第五章规定。
(一)对入库供应商实行总量控制,原则上单一品种或同类型物资入库供应商数量控制在3-9家。国家规定的专营产品、独家专利产品、行业垄断的物资供应商总量达不到要求的,经供应商管理领导小组审批后可低于3家。
(二)统购物资入库供应商(重点和一般供应商)原则上以常用通用、大型大宗物资为主。
(三)我公司不评定战略供应商,对已列入河南煤化集团和永煤控股战略供应商库的供应商不再单独建库或将其列入其他类别供应商库进行管理。
(四)内部供应商由河南煤化集团根据实际进行单独建库管理。
(五)临时供应商不纳入供应商库管理,其准入条件按照第十条有关规定,推荐审批按有关程序进行。
第十三条 准入供应商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对采购及评价中存在的不公正行为向供应商管理部门进行质疑与投诉;
(二)具有向公司供给产品及服务的基本资格,并有权获得同自身所供给产品、服务相关的采购和服务信息;
(三)有权参加公司范围内的物资采购竞价、询价、招标等活动;
(四)合同签订后有权要求按约定进行履行;
(五)有权向监督部门投诉公司范围内物资采购中存在的营私舞弊行为;
(六)理解永煤控股相关部门和人员对产品质量、价格、服务等方面的咨询;
(七)以诚信的原则参与经营活动,不以不正当手段搞竞争;
(八)响应河南煤化集团和永煤控股廉政共建要求,遵守廉洁行为条款;
(九)业务合作中不串通其他供应商哄抬价格,牟取利益;
(十)中标后,按规定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履行投标承诺;
(十一)严格执行合同条款,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
(十二)及时向供应商管理部门通报企业重大变更情景,如企业重组、更名、迁址等。
第十四条 准入供应商可享受的优惠政策
(一)重点供应商:
1、在贴合条件的战略供应商数量不能满足招标需要时,应优先推荐重点供应商入围投标,推荐入围供应商数量贴合要求后,不再选择其他类别的供应商。
2、在同一标段进行竞争的供应商,对上年度供应商评价中被评为A级的重点供应商,招标组织部门在汇总商务评分时可给予1分的商务加分,并在审批招标结果时将加分情景备注注明。
3、重点供应商可缴纳长期投标保证金。
(二)内部供应商:
1、对河南煤化集团评定的一类内部企业参与招标时给予2分的商务加分,二类内部企业给予1分的商务加分,以上情景须在物资采购结果审批时备注说明。
2、内部供应商不缴纳标书费、投标保证金和中标会务费。
(四)一般供应商:实行全面竞争,不享受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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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供应商信息库建立和维护
第十五条 待首批供应商信息库建成后,每年12月下旬为新增供应商入库集中推荐期,次年元月底前按规定程序审批并报永煤控股物资供应管理部审查备案后在一季度发布新一年在库供应商名单,特殊情景下可随时推荐。
第十六条 供应商入库程序
(一)河南煤化集团和永煤控股统购物资供应商入库程序
按照《永煤控股供应商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执行。
(二)自购物资供应商入库程序参照以上规定执行。
1、推荐申请
物资供应部根据物资使用单位及自行推荐的供应商填写《商丘裕东发电有限职责公司物资准入供应商推荐审查表》、《商丘裕东发电有限职责公司供应商入库准入申报审批表》、《商丘裕东发电有限职责公司供应商入库准入申报明细表》(附件1—附件3),连同供应商所供给的所有资料进行准入推荐。
2、资格预审
企管部和监督部门共同对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具体包括:
(1)营业执照:具体审查企业名称与在库供应商名称是否一致、成立日期、有效期限、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和年检情景等。个别地区的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不需进行年检的,应由当地工商部门出具书面证明。
(2)税务登记证:具体审查登记时光、经营范围、是否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等。
(3)组织机构代码证:具体审查有效期限和年检情景等。
(4)生产许可证:列入《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产品目录》的产品,应对生产许可证证件、有效期限、产品名称一致性等进行审查。
(5)认定物资必须具有的相关强制性认证及资质(如MA证、特种制造许可证、防爆产品合格证、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3C认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具体审查有效期限、产品名称等信息。
(6)生产本事、技术装备水平,产品执行标准、专利证书和市场业绩。
(7)产品代理授权书。审查其手续是否贴合法律规定,是否有效,从事专卖销售和代理销售的供应商需供给生产厂家或销售总代理所供给的'书面授权及委托证明文件。
(8)考察报告或推荐意见。考察报告应按统一格式执行,且签字盖章手续齐全。
(9)兼有安装、维检业务的供应商供给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安装、维检资质证明。
(10)分公司性质的供应商必须按要求同时供给本公司及总公司的相关资料。
(11)其他必要证件。对产品质量有特殊要求的,根据行业和产品个性化要求供给。
3、准入评审
物资供应部对各单位申报的供应商信息从生产条件、技术水平、质量保证本事、经营状况、供货本事、服务水平、供应商准入种类等方面进行审核、评价,进行适当调整和分类整理后构成书面意见报公司供应商管理领导小组复核、审批。
4、准入核准、录入建库
物资供应部将复核、审批后的合格供应商信息录入供应商库。
第十七条 供应商信息库应当建立完善的信息档案(含电子档案)包括:供应商入库资格预审的所有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以及供应商推荐及资质初审表、评定审批表、考察报告等。
第十八条 对供应商信息库实行动态维护,物资供应部必须及时将与库内供应商业务合作情景、对其考评情景等相关信息录入信息库。
第十九条 供应商入库实行职责追究制度。对因故意或工作严重失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其他不良影响的,对有关职责单位、部门和人员进行严肃职责追究。
第六章 供应商选用推荐
第二十条 供应商选用推荐的基本要求:
(一)根据采购方式不一样推荐供应商,且拟推荐供应商理解我方采购邀请,并能按要求进取响应。
(二)同一标段拟入围供应商整体实力相当(尤其技术及加工实力须为同一档次)。
(三)招标方式采购的,同一标段拟入围供应商中同一地级市及以下区域的供应商原则上最多不得超过两家。
(四)选用推荐优先从供应商库中选取供应商,确保供应商推荐具有可追溯性。
第二十一条 供应商选用推荐按以下原则办理:
(一)按供应商类别选用:重点供应商先于一般供应商;一般供应商先于临时供应商。
(二)按供应商评价结果选用:同类型供应商评价级别高、得分高者优先于级别低、得分低者。
(三)凡自愿退出的在库供应商,以及被评为D级和被清理出供应商库的供应商(含临时供应商)两年内在公司范围物资采购中不得再选用。
第二十二条 供应商选用推荐程序
(一)河南煤化、永煤控股统购物资供应商使用准入推荐程序按河南煤化集团、永煤控股相关具体要求执行。
(二)自购物资供应商选用推荐程序
1、各部门根据自购物资供应商信息库,结合实际情景,填写《公司自购物资采购供应商选用推荐审查表》(附件4),签章手续齐全后报送至龙宇物资供应部。
2、物资供应部对报送的供应商信息进行初审(是否在库且贴合推荐选用原则),经综合部纪检监察复核,分管领导审批后列为入围供应商名单。发现超出在库供应商范围或不贴合选用原则的应及时调查,查清原因后要求相关单位及时予以纠正。
3、在库供应商不能满足需要时,可推荐临时供应商入围,由各子各单位填报《公司自购物资采购供应商选用推荐审查表》(附件4),签章手续齐全并附齐供应商资质材料后一并报送物资供应部,物资供应部对报送的供应商信息进行初审后组织会审会签,会审完成后可暂作为入围供应商参与物资采购活动。
第二十五条 凡是国内能够生产的单(台)批次价值在5万元以上的物资在采购时原则上不得推荐中间商或代理商参与供应,但供应商采用的销售模式属于完全授权代理模式,没有其他销售模式存在的特殊情景例外。
第二十六条 供应商准入过程中,必要时应组织对拟入围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考察:
(一)与生产紧密相关,对项目进程具有较大影响的关键物资采购;
(二)技术含量较高且价值较高的主要、大型设备及原材料的采购;
(三)拟推广试用的新材料、新型关键设备的采购;
(四)认为其他应当考察的情形。
对在河南煤化集团内部具有良好业绩的成熟供应商可不再进行考察,但应将书面咨询材料存档备查,对于应当考察而未进行考察的供应商一律不得入围。
第二十七条 拟组织供应商考察活动的,由物资供应部牵头组织,须提前2日通知纪检监察部门参与(未按要求通知监督部门参与的,对考察结果可不予认可),并须统一执行《永煤控股物资采购供应商考察模板》(附件5):
(一)统购物资供应商考察模板适用于永煤控股统购物资的供应商考察活动,具体由物资供应部负责组织协调,原则上应邀请使用部门、技术部门和永煤控股专业技术、审计监察、法律和物资供应管理部(龙宇国贸)等部门参加。
(二)自购物资供应商考察模板适用于自购物资或永煤控股授权自购物资的供应商考察活动,具体由物资供应部组织协调,原则上应邀请使用部门、技术、财务、法律监察等相关部门参加。
(三)组织供应商考察活动的,应当于考察结束之日起7日内(不分统、自购),将签章手续齐全的考察报告报物资供应管理部和相应的纪检监察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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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供应商考核评价
第二十八条 对在库供应商采用日常考核和年度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动态考核评价,临时供应商不参与考评。
第二十九条 物资供应部应当对在库供应商及产品、服务等方面信息实行跟踪,根据使用单位反映的产品质量、现场使用、售后服务等情景,对供应商产品、业务信息进行收集、记录,作为供应商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条 对在库统购物资供应商在日常业务往来中发现的问题,物资供应部负责及时填写《河南煤化集团供应商违规违约行为记录表》(附件6)报物资供应管理部,由其汇总整理后上报河南煤化集团。
第三十一条 对在库供应商(重点为发生业务往来的供应商)的年度考核评价于次年1月份进行,评价结果作为供应商准入、退出、分级与使用的重要依据。
(一)河南煤化集团、永煤控股统购物资供应商年度评价按河南煤化集团、永煤控股统一要求执行。
(二)公司自购物资供应商年度考核评价程序:
1、物资供应部发布供应商考核评价通知;
2、各部门根据通知要求,对自购物资供应商进行考核评价,考核结果按要求报送物资供应部,对与本单位无业务往来的供应商不进行考核评价。
3、物资供应部根据考核结果,结合日常信息掌握情景,牵头组织安全技术、生产、企管部、财务、审计监察等相关部门,对供应商进行考核评价。评价结果汇总后统一进行公开发布,年度无业务往来的供应商无特殊情景维持原评价结果。
第三十二条 对供应商年度考核评价采用量化打分方式进行(评价资料和办法详见附件7《公司供应商年度考评资料及评分表》),评价采用百分制,资料包括产品质量、产品价格、履行本事、售后服务等项目。在评分汇总时同一供应商同类产品在不一样项目中出现扣分的,可累计扣分,该项分值扣完为止;对于同一供应商同类同批次产品出现的相同问题涉及多个单位或部门扣分的,评价时不累加计算;分项考评中各考评分项所设分值扣完为止,不进行越项、超分值扣分。
第三十三条 供应商年度评价类别与等级确认
供应商年度评价主要对重点供应商、一般供应商、内部供应商进行评价,分别评出A、B、C、D四个等级:A级得分≥90分;B级80≤得分<90分;c级70分≤得分<80分;d级得分<70分;临时供应商不参与评价定级。
第三十四条 供应商评价达标级别要求:
(一)重点供应商。在年度评价中须到达B级及以上,若评价为C级则降为C级一般供应商;若A级重点供应商连续两年评为A级,该供应商所供产品若在战略采购物资范围之内可晋升为战略供应商。
(二)一般供应商。在年度考评中必须到达C级及以上,若连续两年被评为A级,可晋级为B级重点供应商。
(三)内部供应商。在年度考评中必须到达C级及以上,因内供产品质量问题或售后服务不及时给使用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或其他不良影响的,除给予经济处罚外,将不合格内供产品信息上报河南煤化集团,停用不合格产品;情形严重的,严肃追究单位及人员职责,对内部企业等级做降级处理直至取消其内部供应商资格。
(四)凡年度评价为D级的各类供应商一律视为不合格供应商。
第八章 供应商退出
第三十五条 发现供应商在日常业务往来中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可随时终止其在公司的供应业务,及时清理出库。
(一)商业贿赂;
(二)重大质量问题引发重大事故;
(三)报价不实、低价位承诺未兑现;
(四)资质材料弄虚作假;
(五)所供物资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的商业欺诈行为;
(六)配套产品供应严重滞后,影响我方正常生产和建设或借机哄抬价格;
(七)以不正当方式谋求入围投标或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我方投标邀请的;
(八)经查实存在招标过程中有串标、围标行为;
(九)不按合同要求履约或两次不能按时交货,影响供应的;
(十)售后服务不及时,年度内出现2次以上且影响安全生产的;
(十一)代理供应商用其他产品冒充所代理厂家产品的;
(十二)已停止生产、经营或更改生产、经营范围后,质量管理和技术水平下降,不能保证所供产品质量的;
(十三)准入后连续两年未发生业务,且永煤控股内部没有其产品在用的;
(十四)内部管理混乱,多头授权,扰乱正常经营秩序的。
(十五)具有虚假、恶意质疑与投诉,损害河南煤化集团、永煤控股及公司形象、声誉等其他严重不良行为的。
对于容忍、纵容供应商不良行为的或知晓后而未及时反馈的,无论是否给各级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单位及个人,均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严肃职责追究。
第三十六条 供应商在评价及退来源理中发现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能够书面形式或经过指定网站向供应商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质疑和投诉,质疑和投诉时应供给明确的事实证据及理由,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九条 发此刻供应商入库准入、选用推荐、审核报批、评价考核、招标评标等环节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吃拿卡要等行为的,视情节对有关职责人给予处罚和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十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有限职责公司。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一、目的
规范集团公司设计类、行政类、营销类、物业类、咨询服务类、工程施工、设备采购类等各类采购业务的供应商的管理,通过对供应商库的建立、评估、管理,为公司的招标采购提供支持,提高集团的招标采购的质量和效率,降低采购成本。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地产各类工程及非工程采购业务,此制度中供应商含义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材料设备供应商、各类工程承包商、各类咨询、营销、设计等服务的提供商。集团成本管理中心负责组织供应商库的建立、评估、维护;同时,负责组织地产的战略采购供应商、集中采购供应商的建立、评估、维护体系。
成本管理中心招标采购部门负责在集团招采系统中录入招标项目供应商信息并组织考察,组织对中标供应商的履约评估,并及时将考察评估资料保存至供应商管理系统中。
三、供应商评估分类
(一)潜在供应商:通过资格审核的供应商由招采部门录入到供应商库,但未经考察和评估的供应商均为潜在供应商。
(二)合格供应商:通过由招标采购部门组织的资格预审和考察,综合评定得分高于60分的潜在供应商,即可成为合格供应商,成为地产合格的供应商或承包商,可在两年内免了考察参加集团该评定类别的招标采购部工作,每两年由招采部门组织全部供应商的总评与定级,刷新该供应商的综合等级,综合等级合格可继续续期两年。
(三)不合格供应商:未通过由招标采购部门组织的资格预审和考察,综合评定得分低于60分,即确定该公司为不合格供应商,不合格供应商在两年内不得参与我司的所有该评定类别的招标采购项目的投标。
一、目的
对供应商合理评定和选择,确保供应商具备提供本公司规定要求的产品的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提供本公司产品生产用原、辅物料及测试、设计、生产工具、设备仪器的合格供应商名单增加、删除、更改、提供其它与品质无直接关系的供应商不受本办法的控制。
三、职责
四、程序细则
(一)供应商来源的控制
1.《合格供应商名单》原则上是针对生产厂商而非销售商,如果工程部经理认为需要时,可以同时列明厂商的原料编号,如果只列明生产厂商,则任何能供应该生产厂商产品的销售商,均视为合格供应商。
2.如某销售商为生产厂商指定代理商,则该销售商代表生产厂商。
3.每种物料可以有一个以上合格供应商,工程部产品开始人员认为需要时,可以在产品bom表上列明某项物料的特定合格供应商,该供应商必须是《合格供应商名单》中的。采购、检验或生产部门作业时都应考虑供应商是否为bom表中列明的合格供应商。
4.《合格供应商名单》记载于电脑系统中,由工程部经理负责名单的增加、删除、更改。
(二)供应商的评估/选择标准
1.新供应商由采购发出《供应商信函调查表》,供应商填妥回传,正本采购部保存,副本分发品管部及工程部。
2.品管部经理在可能的情况下,派员到供应商生产现场考察其品质运作,对其品质体系进行评价并记录于《供应商品质体系调查表》中。
3.如该供应商以前曾供应过其它物料,可以依其以前表现评估。
4.对未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的新供应商,除非产品开发人员有充分的理由证明该供应商提供的物料符合品质要求,否则工程部经理应要求采购人员进行小量采购作试产之用。对此物料的采购申请,申请人应在单上注明。
5.当物料试产后《无件试验报告》反映结果合格,由工程部经理决定是否增加该供应商为合格供应商,增加程序见本程序(四)之4点。
(三)供应商表现的评估
1.由品管iqc填写《供应商品质表现评估表》,依“进料检验程序”对供应商来料进行品质评估。
2.进料检验时,若iqc发现并非来自合格供应商的来料,或合格之销售商提供并非合格生产厂商的物料,亦判定来料不合格。
3.由采购部及计划部每月填写《供应商价格、交货表现评估表》,提交经理审核,并决定是否要求工程部经理更改供应商。
(四)供应商的更改
1.工程部经理决定更改合格供应商时,由产品开发人员发出《物料更改通知单》,经工程部经理批准后更改电脑系统内之相关资料。
2.《合格供应商名单》以电脑中存储本为准,由工程部依《物料更改通知单》进行控制,任何电脑打印表单只限打印当天参考。
3.如属删除某供应商,则心须于《物料更改通知单》上列明删除该供应商后本公司物料处理方法。
4.如增加产品用料中的合格供应商,而该供应商不属《合格供应商名单》内,则填写《物料更改通知单》时,同时更改产品bom表中相关物料及将该供应商列于《合格供应商名单》内。
5.如为一供应商代替另一供应商,则视为增加一供应商,另一被删除,程序同上述之3、4点。
6.由品保部经理复核本程序之3中物料处理方法的效果,并填于《物料更改通知单》正本上。
7.工程部经理每三个月派员核查电脑系统中存储之《合格供应商名单》,确保正确无误,核查结果工程部保存至少两年。
六、附件
(一)《合格供应商名单》
(二)《供应商信函调查表》
(三)《供应商品质体系调查表》
(四)《供应商品质表现评估表》
(五)《供应商价格、交货表现评估表》
(六)《供应商总体表现评估表》
(七)《物料更改通知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工业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工作,优化采购资源、规避采购风险、保证采购质量、控制采购成本,促进我公司产品质量稳定提高,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方法适用于公司的供应商管理,以及公司对供应商进行评价、选择和重新评价等各项控制活动。
第三条公司供应商管理实行统一归口分级管理。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公司总经理负责合格供应商的批准,以及对生产管理部、质量技术部、采购部的供应商评价进行审核。
第五条公司采购部负责供应商档案管理,对供应商的推荐、预选时提出意见并对其进行监控,做好供应商资料积累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落实公司供应商管理规章制度。
(二)负责公司供应商信息动态维护。
(三)参与供应商推荐、评价等管理工作。
(四)负责本公司供应商资料、档案管理工作。
第六条公司生产管理部和质量技术部负责参与供应商评价工作,并根据各部门cv专业提出评价结果。
第三章分类
第七条根据采购物资本身的特性、与公司产品的关联度以及使用的相关要求,将采购物资分为以下几类:
(一)A类物资:公司生产进行所需要进行加工以及直接影响产品质量,可通过检验确定质量水平的原辅材料,例如护面纸、发泡剂等。
(二)B类物资:公司生产进行不需要进行加工以及间接影响产品质量的原辅材料,包括包装材料、标签等,例如燃煤、捆扎带等。
(三)C类物资:公司生产进行所需的,无法通过检测、需经过专门技术人员认定的物资,例如生产设施设备、五金配件、化学试剂等。
第八条根据供应商的能力资质及对本公司的供货情况与服务态度,将供应商分为以下几五类:
(一)候选供应商(CS):经初步筛选后能力有待进一步确认的供应商。
(二)合格供应商(QS):能够形成稳定(品质价格周期稳定)供应的供应商。
(三)优秀供应商(GS):二年以上稳定供应的合格供应商。
(四)黑名单供应商(BS):连续两次供应不稳定或有意欺瞒或不积极配合的供应商。
第九条根据公司对各类供应商的要求有所不同,具体界定如下:
(一)候选供应商(CS):物流部根据采购物资的需要,联络和选择2家以上侯选供方,组织收集供方满足采购要求能力的有关资料以及采购物资的样品填写《供方样品评价表》交质量部审核通过后方可列为候选供应商。Ⅲ物资由于物资特殊性可由物流部或相关部门进行搜集或指定候选供应商供应商。
(二)备用供应商(AS):对于列为候选供应商的供方物流部可批量购进进行试用(批量购进的最大金额应不超过5万元),并填写《供方批量试用评价表》经质量技术部协同物流部、生产部对其产品进行小批或中批试用,若试用2次以上,《供方批量试用评价表》均显示通过的供方方可列为备用供应商。
(三)合格供应商(QS):列为备用供应商的供方物流部可进行正常采购,能稳定供货两次以上、服务态度良好的备用供应商,可升级为合格供应商,物流部将其列入《合格供方名录》,并报质量部、生产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四)优秀供应商(GS):列为合格供应商的供方能稳定供货两年以上、服务态度良好的可升级为优秀供应商,公司所有物资采购均首选优秀供应商。
(五)黑名单供应商(BS):连续两次样品不合格、资质不完全、供应不稳定或有意欺瞒不积极配合的供应商,物流部将其列为黑名单供应商,对此类供方物流部将拒绝接受其样品或货物。
第十条采购部负责组织质量技术部等相关人员根据采购物资分类的原则对需采购的物资进行类别的确认。
第四章准入原则
第十一条公司供应商实行准入原则,准入《合格供应商名录》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供应商必须具有法定的生产资格。
(二)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提供的物料能够满足本公司的质量要求,有持续改进的愿望与能力。
(三)生产能力能够满足本公司需求,并有持续发展的潜力。
(四)保证按时、按量供货。
(五)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同时,价格有竞争力。
(六)在同行业中有良好的信誉和竞争优势。
供应商原则上以制造商为主,因条件限制无法选择制造商的,可在严格审查的基础上优选适量代理商或贸易商。
第十三条对于A类、B类物资应从《合格供应商名录》中挑选供应商进行采购,C类物资由于物资特殊性可由采购部或相关部门进行搜集或指定供应商。
第五章准入程序
第十四条供应商准入按照申请推荐、资格预审、准入评审、准入核准、信息准入的程序办理。
第十五条申请准入的供应商应填写《供应商准入申请表》(附件一),并按照《供应商准入资料清单》(附件二)提供有关资料,经采购部门报质量技术部。
第十六条质量技术部负责组织供应商准入申请资料的预审,对采购物资级别及风险等级较高的,可组织相关人员对申请准入的供应商进行现场审核,并形成现场审核报告。审核报告作为供应商评审的一项重要依据。审核报告应包括企业概况、生产设备和经营情况、质量控制、研发能力、产品实际使用情况等。若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预审:
(一)上报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
(二)提供虚假的业绩证明或其他资信资料的。
(三)有违反经营诚信、职业道德等不良行为的。
(四)供应商有违法行为或有严重产品质量问题的。
第十七条质量技术部按照《供应商准入评审项目和内容》(附件三)制定评审标准,按照评审标准、申请准入供应商提供的资料及所需现场审核报告进行评审。质量技术部组织相关部门依据评审情况,统一提出对供应商的预审报告和供应商推荐名单。
第十八条质量技术部将通过预审的供应商上报给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十九条通过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后的供应商,质量技术部负责将供应商录入《合格供应商名录》,并将批准后《合格供应商名录》分发到采购部和仓库部门。
第二十条《合格供应商名录》有效期为一年,每年公司质量技术部应对已准入的合格供应商进行一次年审。年审合格的,准入次年的《合格供应商名录》。未按要求参加年审或年审不合格的,暂停其合格供应商资格。年审内容主要包括:相关法定生产资格、上一年业务发生情况、有关质量和生产方面的变化情况等。以上文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第六章考核评价
第二十一条公司采用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合格供应商进行考核评价。
第二十二条日常管理由各个相关部门组织进行。各部门在采购和使用过程中对供应商产品质量、合同履约情况等进行跟踪,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质量技术部。
第二十三条质量技术部应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回顾分析物料质量检验结果、质量投诉和不合格处理记录。如物料出现质量问题或生产条件、工艺、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等可能影响质量的关键因素发生重大改变时,还应尽快进行相关的现场质量审计。
第二十四条采购部每年组织对上年有交易的供应商进行年度考核,填写《年度供方评价表》,以以确定下一年度合格供方名单,供方评价表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供应商的资信能力。
(二)供应商的供货业绩。
(三)供应商的质量保证能力。
(四)供应商产品价格。
(五)交货情况。
(六)服务情况。
第二十五条根据考评结果,对物资供应商实行分级管理。考评合格的分A、B、C三级管理。A、B级物资供应商为主要采购供应商。考评不合格的给予中止交易,取消准入资格的处理。
第二十六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降级:无正当理由延期供货的;
非不可抗力原因,单方面变更合同的;
售后服务未达到合同要求的;
连续三年无供货交易的。
第二十七条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中止交易,限期整改。依问题严重程度,中止期为一至二年。
(一)非不可抗力原因,单方面解除、终止合同的;
(二)产品质量出现较大问题的;
(三)违反合同约定,进行分包、转包或提供其他厂家产品的。
第二十八条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准入资格,准入证随即作废,并在公司内及时发布消息。被取消准入资格的物资供应商五年内不得准入。
(一)年度考评不合格的;
(二)骗取准入证的;
(三)不履行或不当履行合同义务造成公司或各单位重大经济损失的;
(四)有价格欺诈行为的,或者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的;
(五)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或存在重大安全环保隐患的;
(六)有贿赂公司及各单位员工行为的;
(七)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公司物资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1.总则
1.1 目的
为使本公司原物料的国内外采购作业有所遵循,及时提供适质,适量,适价的原物料,特制定本制度。
1.2 范围
凡大宗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微量药品、设备、零件、器材、办公用品等采购业务中,有关询价、议价、采购等作业,均适用本制度。
1.3 采购部门及权限的划分
1.3.1 公司原物料的采购计划、价格、策略等均由采购委员会决议。
1.3.2 临时的、紧急的采购,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采购部负责询价,呈总经理签准。
1.3.3 具体采购业务由采购部负责执行,而特定仪器、设备之采购须由请购部门主管和技术人员参与技术、价格、质量等方面的审定。
1.4 采购工作基本原则
1.4.1 采购委员会是公司在原物料采购过程中的最高决策机构。
1.4.2 公司的总经理是采购委员会会议决议的最高执行者。
1.4.3 公司的财会部门必须对采购业务与采购委员会会议决议是否相符,予以充分的反映和监督。
1.4.4 品管部门必须对购入生产用原料的质量予以全过程的监控。
1.4.5 采购部门必须根据采购委员会的会议精神,多途径,少环节,货比三家,适时,适质,适量,适价保证原物料的供给。
1.4.6 采购委员会会议须定期与不定期召开。例如,根据年、季、月销售和生产目标应定期举行;根据原物料的采购特点及资金调度情况应不定期的举行。
1.4.7 采购部门必须定期作出市场,供货,存货,采购等分析,并及时提交采购委员会。采购部应对供货市场,供应商情况,需购原物料质量、价格、数量、运输、气象资料、进出口数据、原物料库存、原物料耗用情况等作出定期分析。
1.4.8 采购部和财会部应于每月末与供应商核对供货数量、应付货款和商务处理等资料.
1.4.9 采购部应定期对采购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考核,以提高采购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思想品德水平。
1.4.10 原物料采购须遵循“货到付款”的原则,严格控制原物料预付货款。
2.采购委员会及其会议制度
2.1 目的'
采购管理是任何一个企业都视之为经营是否能步入轨道的重要基础之一。特别在原物料成本占据销售成本7585%左右的行业,原物料采购成本和储存成本的合理性,会对经营利润产生很大的影响。因此,有效的采购委员会制度可以让我们得以:
(1)奠定稳定的采购管理工作基础;
(2)提高采购管理水平;
(3)降低采购成本和储存费用,合理使用资金。
2.2 采购委员会的组织及职责
2.2.1 公司设立采购委员会,由总经理,副总经理,采购部经理,生产部经理,品管部经理,财会部经理组成。总经理担任采购委员会主席,采购部经理兼任会议秘书,做会议记录并负责决议案的执行。
2.2.2 采购委员会职责:
(1)拟定原物料的采购政策并确保政策的适当执行。
(2)依据本公司的质量标准,确保原物料的品质及合理的价格。
(3)审核决定采购的时机、价格及数量。
(4)协调、解决影响采购实施的重大问题。
2.3 采购委员会组织的运行
2.3.1 每月定期召开采购委员会会议采购委员会会议是日常采购管理工作之一,由会议讨论决定采购委员会召开会议的固定时间,并相应的要求有关部门定期提供分析资料,以供会议讨论和决策。
2.3.2 不定期召开采购委员会会议对采购管理过程中的特殊事项,例如:原物料市场急剧变化时。经采购委员会成员的提议,应临时召开采购委员会会议。
2.3.3 开会的法定人数为全体委员的三分之二,采购委员会的决议须半数以上人员表决通过,方可执行。出席采购委员会会议的列席人员无表决权。
2.3.4 采购委员会召开会议时,采购委员会成员若无法参加,应授权代理人员参会。
2.3.5 会议主持人为采购委员会主席,主席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时应委托副主席或公司其他领导主持。采购部经理负责会议的召集。
2.4 采购委员会会议的内容及程序
2.4.1 采购部经理报告以下情况:
(1)上次会议决议事项的执行情况。
(2)原物料的库存量、在途量。
(3)原物料的市场行情预测动态,公司应采取的措施。
(4)月原物料采购计划及资金需求计划。
(5)采购部外欠货款情况。
(6)采购实施中需协调解决的问题。
2.4.2 采购委员会对采购部报告内容进行讨论并做出决定。
2.4.3 会议决议事项由采购部经理记录,整理后呈采购委员会主席核准。
2.4.4 采购部经理将核准后的会议纪要分送委员会成员,并负责决议案的执行。
2.5 采购委员会控制要点
2.5.1 对采购过程中发生的重大采购事项,必须由采购委员会讨论决定。
2.5.2 原物料价格应在同地区,同行业中保持较低的水平。
2.5.3 原物料质量必须在同地区,同行业中保持较高的水准。
2.5.4 根据产销实际情况,确定每月原物料的安全库存量,确定需阶段性(季节性)储备原料的合理库存量。
2.5.5 对有预付款的采购,必须事先提交采购委员会讨论通过。
2.5.6 采购部必须有完整的采购结算档案,并建立有效的采购分析档案。
3.供应商管理办法
3.1 供应商的选定及指导
3.1.1 对于大宗或经常使用的原物料,采购部门应建立相对稳定的供应商,并设立“供应商资料卡”作为日后询议价和供料的参考。
3.1.2 为确保货源,采购人员对于经常采购的原物料,应寻找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作为储备或交互采购,以稳定货源、降低价格。
3.1.3 选定供应商时,应从其供货能力、信誉度、资金状况、解决纠纷能力及对市场状况把握程度等方面综合考虑,并依此确定是否发展为长期供应商。
3.1.4 若供应商为贸易商或代理商时,采购人员应调查其信誉及技术服务能力等,凭以作为判断是否为采购对象的依据。
3.1.5 积极向供应商宣传公司原料品质标准,并在品质及技术服务上给予必要的帮助,使其交货及时、品质稳定且符合公司的质量标准。
3.2 供应商的管理和分类
3.2.1 每一笔采购业务,都要进行采购成本分析,交部门经理审阅后存档以充实供应商的资料卡。
3.2.2 供应商的分类。根据供应商的信誉状况、货源稳定性(数量、品质)、资金状况、发运能力等方面进行分类。例如把供应商分为A、B、C、D四大类:
A类指信誉良好、货源稳定、资金充足以及发运通畅的厂商;
B类指信誉良好、资金充足及发运通畅但货源较不稳定的厂商;
C类指信誉较好,资金充足或发运较通畅、货源不稳定的厂商。
D类指资金较充足或发运较通畅、但信誉一般或差、货源不稳定的厂商。
3.2.3 对于时常出现交货品质不符合质量标准,交货数量不足,延误交期,售后服务不良等情况的供应商,应立即通知其改善,并按规定扣款。如未能改善者,采购部应另行开发新的供应商。
3.3 供应商的开发
3.3.1 采购人员应积极调查原物料资讯,收集原物料市场行情,积极开发新的供应商。
3.3.2 开发原料新供应商时,应取样经品管部或使用部门检验分析,提出报告,必要时应到现场调查确认其生产技术及品质水准之后,进行详细评估,决定是否列为供应商。
3.4 采购资料及档案管理
3.4.1 采购内勤人员每月初或每周做好“供应商资料卡”、“原料及微量元素采购报表(月)”、“采购分析报表(周、月)”、“库存报表(月)”等汇总整理工作,并报告有关领导。
3.4.2 市场行情及时了解分析,价格走势定期分析,供应商信誉等级定期评审,来电来函文件资料及时分类保存。
3.4.3 公司有关人员如需借阅有关资料、档案,必须经部门经理同意后,由内勤人员登记,借阅人员签名后方可。
3.4.4 有关采购委员会的资料,由部门经理归类存档保管,借阅需经采购委员会主席同意,并登记后执行。
4.原物料采购管理办法
4.1 计划
4.1.1 原料采购计划采购部根据行销部的下个月及下六个月销售计划,品管部据此做出的下个月及下六个月用料计划,生产部提供的上期库存情况表,编制下个月及下六月的原料采购计划。
4.1.2 包装物采购计划采购部根据销售部的销售计划、品管部(畜禽部、肉品加工厂)做出的编织袋(包装箱)用量计划,编制采购计划。
4.1.3 劳保用品、办公用品采购计划采购部根据行政部报来的经总经理核准的每季劳保用品、办公用品请购计划,编制采购计划。
4.1.4 零配件、药品的采购计划采购部根据生产部、品管部报来的零配件及药品月需求量,编制采购计划。
4.2 信息收集与分析
4.2.1 采购部应掌握主要原料的产地分布,当年收成、加工期、交易渠道、运输方式、质量、库存及国家产业政策、市场供求关系等资讯,填写“原料行情周报表”和“原料采购分析报表(周、月)”供采购委员会参考以便确定最佳采购时机。
4.2.2 采购部须以电话、传真等多种方式,随时向供应商询价,以了解原料市场行情变化情况。
4.2.3 采购部在实施原料采购中,须坚持货比三家之原则,根据供应商历次供货的信誉、交货期、价格、应变能力等因素,选择理想的供应商及合理的采购价格。
4.2.4 对包装物、劳保用品、办公用品、药品、零配件、器材等,采购部应根据公司的要求、标准,采取供应商报价,深入厂家了解产品质量等办法,广泛收集信息、然后选定三家以上供应商进行议价。
4.2.5 采购部将下月所需原物料的数量、价格、可选择供应商等资料汇总后,提供采购委员会讨论、决策,每种原物料的可选择供应商不得少于两家.
4.3 核准
4.3.1 采购委员会根据采购部提供的资料及其它方面的资讯,做出采购决策。
4.3.2 采购部根据采购委员会的决定,向供应商订货,开“原料采购申请单”签订采购合同,实施采购作业。
4.3.3 采购部须随时注意市场行情变化,如遇价格上涨,则可考虑多进货,如遇价格下跌,则适时要求供应商降价,并及时掌握最新价格。
4.4 合同
4.4.1 所有原料采购都必须签订合同,合同一式三份(一份采购部自存,一份交供应商,一份交财会部)。信件和数据电文可以作为合同附件,应注意互相之间时间和内容的一致性。 4.4.2 如市场行情发生变化,合同需更改,须由采购部经理报送总经理核准后才可变更,必要时,可临时召集采购委员会讨论决定。
4.4.3 采购合同内容由当事人约定,应将以下内容明确、清楚、具体写出,不得含糊其辞:
(1)标的;
(2)数量;
(3)质量;
(4)价格;
(5)包装;
(6)交货期限;
(7)验收地点及办法;
(8)交货方式及地点;
(9)付款条件及付款方式;
(10)保险;
(11)运输损耗的承担;
(12)违约责任。
4.4.4 所有合同经采购部经理签字后,报送总经理审定签字,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合同签订后若有异议,应按《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
4.5 交货期控制
4.5.1 合同签定后,采购部必须追踪,督促交货进度。
4.5.2 采购部根据原料客户发货情况,提前填写“原料到货预报表”送生产部、品管部,以便做好接货准备。每月填报“原料采购进度月报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供应商寻源,优化供应商队伍,规范公司的供应商管理工作,加强对供应商的履约评估,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供应商寻源可通过员工推荐、合作方推荐、集团公共平台、第三方寻源软件、及供应商自荐的方式实现。任何部门和个人都有义务参与到供应商寻源以及评估考核的工作当中。
第三条集团及下属公司分别建立《供应商信息库》,作为招标采购及供应商合作使用的`依据。
第四条对未纳入《供应商信息库》或经审核不合格的供应商不得与其签订合同。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及下属所有分子公司。
第二章
供应商资格预审
第六条供应商入库之前,须填写《供应商信息登记表》(附件一),并按照表中要求提供相关资质文件。
第七条对于涉及金额较大且未有合作过的材料设备、工程类供应商,需组织对供应商进行考察,并填写考察报告,考察报告纸质版作为附件附在《供应商信息登记表》后。
第八条集团供应商资格审核由集团招采成本中心负责,《供应商信息登记表》及附件留存集团招采成本中心装订成册并归档;项目公司供应商资格审核由项目公司招采部负责,《供应商信息登记表》及附件纸质版留存项目公司招采部,电子档资料提交至集团招采成本中心,以便同步录入集团供方系统。
第三章
供应商等级划分
第九条
供应商等级分为:优秀、良好、试用、不合格。
其中优秀、良好、试用等级为合格供应商,可以直接参与投标或予
以合作;待考察类在考察后根据考察情况转为“试用”等级或“不合格”等级;“不合格”供应商不允许参与投标及合作。
供应商资料欠缺,单位情况不明,予以“不合格”;合作后履约评估分数为0-60(不含),予以“不合格”;
供方商资料齐全,审核及考察通过,予以“试用”;合作后履约评估分数为60-70(不含),予以“试用”;
已合作,履约评估分数为70-90(不含),予以“良好”;
已合作,履约评估分数为90-100分,予以“优秀”;
第十条供应商等级为“试用”及以上的方可参与投标,其中,供应商等级为“优秀”的享有优先中标的权利,集团战略集中采购优先从“优秀”供应商中选取。
第四章
供应商履约评估
第十一条材料设备类履约评估内容包括:产品价格、供货能力、公司体系、服务、产品质量(使用情况)等。其中产品价格、供货能力、公司体系由招采部进行评估,服务及产品质量(使用情况)由所属项目部进行评估。《材料设备类供应商履约评估表》见附件二。
第十二条工程类履约评估内容包括:施工质量、施工进度、验收情况、价格等。其中施工质量、施工进度、验收情况由所属项目部进行评估,价格由招采部进行评估。《工程类供应商履约评估表》见附件三。
第十三条供应商履约评估每半年一次。具体流程为项目公司招采部负责编制《供应商履约评估表》,由招采部各采购经办人评分,评分完毕后交由项目公司项目部负责人,由项目部负责人分派具体经办人评分,评分完毕后返还招采部进行汇总评级,评级结果通过文件审批件流程由项目公司招采部负责人、集团招采成本中心负责人审核。审核通过后由集团招采成本中心对各项目合格供应商进行汇总,并编制《集团X年度合格供应商名录》,《集团X年度合格供应商名录》每年发布一次。
第十四条项目公司须建立《采购价格信息台账》。在与供方签订合同后须按实填写《采购价格信息台账》,项目公司招采部《采购价格信息台账》每月提交至集团招采成本中心。《采购价格信息台账》见附件四。
第五章供应商信息库的建立
第十五条集团及各项目公司分别建立《供应商信息库》,项目公司须及时反馈新增供方信息至集团招采成本中心,所有供应商信息由集团招采成本中心统一管控。
第十六条集团ERP供应商管理系统由集团招采成本中心新增与管理。
第十七条供应商信息须包括:类别、供应商等级、单位名称、经营范围、资质等级、注册资金、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公司地址、是否合作、合作项目及涉及金额、履约情况等。
第十八条项目公司须设立供方信息联络员,负责供方资料审核入库、《供应商信息库》日常维护,新增信息的反馈以及一切与集团《供应商信息库》管理人员的联络工作。
第十九条《供应商信息库》模板由集团招采成本中心统一下发。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本制度由集团招采成本中心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适用范围:
所有向公司提供建材及设备的供应商,以甲供、限价及限品牌供应商为主(包括生产厂家、代理商、经销商)。
规范目的:
1、全面了解供应商的资质,信誉及供货能力。
2、全面评估供应商所供产品的价格、质量、供货情况及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等方面是否符合公司的要求。
3、建立长期稳定的、可比较选择的建材及设备供应商网络。使公司的材料、设备采购工作达到'快速、准确、及时、优质、价廉'的水平。从而降低采购成本,保证产品的质量和交货期。
第一部分:评估小组人员的组成
第一条:评估小组由公司建材采购协调小组及各专业人员组成。
第二条:专业人员包括公司专业工程师、项目审算、工程及设计人员。物业管理人员。专业人员由公司建材采购协调小组按产品类别组织。必要时可邀请供应商对其产品作当面介绍。
第二部分:工作内容及程序
第三条:评估工作依据二个评估表的项目进行:《认可材料、设备供应商评估表》、《供应商供货情况评估表》。
第四条:《认可材料、设备供应商评估表》由供应商和专业评估小组填写;《供应商供货情况评估表》由项目经理部有关人员和各部门填写。
第五条:《认可材料、设备供应商评估表》由向我司提供建材、设备的供应商填写后,经建材采购协调小组按产品类别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评估。
第六条:评估的方法是按产品类别及销售形式对供应商逐项进行审定。从所提供的资料中判断其规模、产品质量和供货能力,挑选出有意向的供应商,对其进行实地考察后,确定评估结果。
第七条:评估结果上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认可后,由建材采购协调小组进行分档。
第八条:评估结果可分为三个档次:'可以合作'、::'留作备用'、'不能合作'。'可以合作'即评估小组一致认为该供应商可以合作的。进入公司《已评估供应商名录》。待有合作项目时优先试用进行合作。'留作备用'即评估小组有两人以上认为该供应商只能留作备用的。进入公司《留作备用供应商名录》。待将来应急时使用。'不能合作'即评估小组两人以上认为该供应商不能合作的,将其淘汰。进入公司《不能合作供应商名录》。
第九条:《供应商供货情况评估表》适用于已与我司合作的供应商。在保修期满以前由项目经理部经办人填写,保修期满一个月内由公司建材采购协调小组组织各部门进行评估。
第十条:评估方法为权重比例和百分制评分相结合的方式:根据实际操作情况给出各单项评分,然后按权重计算总得分,得出评估结果,上报公司领导批准认可。
第十一条:评估结果按总得分高低分为四个档次:'可以合作'、'需要改进'、'重新评估'、'不能合作'。
第十二条:'可以合作'即80分以上可直接进入公司《可以合作供应商名录》, 将来有采购项目时优先选择。'需要改进'即79—70分之间,向其指出需改进部分要求其整改后,进入公司《可以合作供应商名录》。'重新评估'即69—60分之间,向其指出需整改部分并要求其提供整改方案后,进入公司《留作备用供应商名录》,留作将来应急时再合作,如在重新评估时没有改进的则进入不能合作档。'不能合作'即60分以下,因此不能合作而将其淘汰,进入公司《不能合作供应商名录》。对此类供应商要加以注明,防止与其再合作。
第十三条:所有与公司签定的建材、设备采购合同,在执行后都要填写《供应商供货情况评估表》并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当进入公司《可以合作供应商名录》后,经过三次合作均为理想的供应商,可确定为公司建材及设备采购《长期供应商名录》。但在每次合作中有一次合作不理想的供应商,即作降级处理。《长期供应商名录》作为公司今后建材和设备采购的首选对象。并逐步向定向采购供应商发展。
第十四条:所有评估表格评定后均由采购协调小组存档,并交公司办公室和集团协调小组备案。
第三部分:评估表格
第十五条:附表1《认可材料、设备供应商评估表》:
第十六条:附表2《供应商供货情况评估表》:
第十七条:本规范监督执行人:公司采购协调小组负责人。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优化、开发供应商资源,建立供应商市场准入和业绩评估体系,维持供应商队伍稳定可靠,为企业生产、建设带给可靠的物资供应保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供应商管理的范围,包含对供应商的调查、选取、开发、使用和控制等综合性管理工作。调查是基础,选取、开发、控制是手段,使用是目的。
第三条供应商管理的核心是在供应商资源调查基础上,构成优存劣汰机制,编制《合格供应商名册》。第四条《合格供应商名册》是采购工作中选取、使用供应商的主要依据。对于未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册》的供应商,经过调查、评估合格后,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册新增部分。
第五条对于未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册》,未经过调查、评估,或经过调查、评估后不合格的供应商,无投标资格,不得签订合同。
第六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所辖各生产性公司。
第二章供应商资源调查
第七条供应商资源调查是供应商管理的基础工作。分为目前供应商的合作业绩调查、新增供应商综合实力调查。
第八条目前供应商的合作业绩调查,是供应商资源调查的重要方面,包含目前供应商基本状况、与hg集团的合作年限,集团各公司产品使用状况(数量、金额、使用寿命),售后服务状况,价格水平,财务付款与欠款状况。
第九条新增供应商的综合实力调查,是供应商资源调查的补充,包含新增供应商基本工商资质、主要生产设备与检测设备先进水平、生产规模、财务潜力、主要产品技术指标、主要用户使用状况(业绩、使用寿命),售后服务状况,价格水平,等等。
第十条供应商资源调查工作由集团工程管理部牵头组织。
根据调查工作计划,由集团工程管理部组织使用量(金额)最大的用户公司采购部,进行目前供应商的合作业绩调查;组织推荐人所在公司采购部,开展新增供应商的综合实力调查。
调查过程中,各公司工程部(采购部)都务必积极配合集团工程管理部和其他公司进行的调查,带给相关真实数据。调查后,调查小组务必撰写调查报告、如实填写供应商资料卡,上报集团工程管理部。
调查报告的.格式模板见附件1。
供应商资料卡见附件2。
第三章《合格供应商名册》的建立与维护管理
第十一条在分析、综合供应商资源调查报告的基础上,评估目前供应商、新增供应商综合实力,编制《合格供应商名册》。
第十二条集团工程管理部负责《合格供应商名册》的审核、建立,户头增减维护,定期颁布。建立计算机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并指定专人进行日常管理。
第十三条《合格供应商名册》包含的资料:供应商代码、注册名称(全称)、属地、注册地址、实际地址、企业网址、性质(外资/国有/国有控股股份/民营控股/民营独资/个资/个体)、经营性质(生产/贸易)、企业法人代表姓名、注册资金(万元)、职工人数、年销售额(万元)、所属行业、行业地位、企业主导产品、与hg集团合作年限、联系人姓名、联系人职务、联系人固定电话、联系人手机号码、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
《合格供应商名册》基本数据保存的形式是电子表格excel,计算机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库据此导入引用。
《合格供应商名册》的封面、内页样式见附件3。
《合格供应商名册》的资料字段约定见附件4。
第十四条集团工程管理部制定供应商管理系统管理人员工作纪律、考核规定,保障《合格供应商名册》基本数据真实准确、及时更新。
第十五条《合格供应商名册》的建立与维护管理包含合格供应商名册初始建立、目前供应商评估、违规供应商除名、供应商资格注销、新增供应商添加。
第十六条合格供应商名册初始建立、目前供应商评估、违规供应商除名、供应商资格注销、新增供应商添加的审批权限见附件5。
第十七条合格供应商名册初始建立,基于集团公司经过多年实践,已经构成较健全的供应商队伍,集团工程管理部结合供应商资源调查的成果,集中组织评估,对产品质量过硬、价格合理、合作期较长、信誉不错、作风端正的供应商,直接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册》。
合格供应商名册初始建立流程见附件6。
合格供应商名册初始建立封面、内页模版见附件7。
第十八条合格供应商名册初始建立的原则:
1。合格供应商名册初始建立的总户数不超过目前供应商总户数的80%; 2。目前供应商,产品质量过硬、价格合理、合作期较长(一年以上)、信誉不错直接进入;其他目前供应商进入评估程序。
第四章《合格供应商名册》的评估筛选、资格注销、违规除名
第十九条《合格供应商名册》的评估筛选,是集团工程管理部组织的定期评估,在供应商资源调查和目前供应商年终评估的基础上进行,目前供应商年终评估的标准与打分表见附件8。
第二十条目前供应商年终评估每年十二月上旬,由集团工程管理部统一组织安排。目前供应商年终评估程序见附件9。
第二十一条供应商年度评估务必于年底前完成,并及时下发下年度《合格供应商名册》。
第二十二条评估小组的组成:使用单位技术人员代表1人、使用单位领导1人,专业工程师1人,相关采购人员2人(集团1人,分公司1人),监察部代表1人。
第二十三条目前供应商年终评估分为优秀、不错、及格、不及格(含差)四档,对应的评估分值和应对管理措施见附件10:
第二十四条供应商资格注销是指因供应商破产、一年以上无合作等原因,失去其保留《合格供应商名册》资格的状况。
第二十五条供应商违规除名是指供应商在与本集团公司合作过程中,采用欺诈、胁迫、串标等不正当手段,受到本集团公司审计、监察等职能部门除名处罚。
供应商除名与注销流程见附件11。
第五章新供应商资源的引进
第二十六条对于有实力的新增供应商,通过资料卡的建立、综合潜力评估,适时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册》。
第二十七条新增供应商综合实力评估标准与打分表见附件12。第二十八条新供应商添加审批流程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