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工作人员规章制度(通用3篇)
展厅是美术馆对外的重要窗口,也是重点安全保卫区域,保证展厅清洁、安全、有序的环境,对提高美术馆的社会知名度,弘扬名城历史文化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为了规范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一、展厅看护人员(讲解员)必须坚守岗位,上班时不串岗、不扎堆聊天、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二、展厅工作人员应在开馆前15分钟内到岗,午饭采用分批就餐的形式。
三、闭馆前配合保卫人员做好清场工作,确保展厅安全。
四、开馆期间要做好展厅的日常维护工作,定期检查展厅设备,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五、展厅为禁烟场所,工作人员发现观众吸烟或使用明火应予劝阻。
六、发现有观众损坏展厅财物的现象要及时制止,并通知保卫人员。
七、禁止拍摄的展厅,要注意观众中带有摄影、摄像器材者,发现拍摄者及时制止。
八、对展厅进行维修、设备更换时由工作人员监督维修人员才能进行。
九、每天展厅要做好清场工作,清场由保卫人员、讲解员和展厅看护人员进行。保卫人员负责清查展厅内有无人员及事故隐患,讲解员和看护人员检查展品有无缺损,清场应不留死角,并做好清场登记工作。
十、展厅应及时设防,设防后工作人员禁止进入。如因特殊情况须进入展厅时,需经分管领导同意,并通知保卫人员撤防后才能进入。
十一、做好展览场所安全、文明和卫生保洁工作。
1、全体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制度,不迟到、不早退、无大事不随便请假。
2、全勤的教职工每月发给全勤奖30元,有迟到、早退、旷工、等现象的,无全勤奖,另外迟到、早退者在当月的工资中扣除1元/次,旷工者扣5元/次。
3、教师要把全部精力放在工作,上班期间,教师不能随便换班、替班、串班,要全面照顾幼儿,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4、因工作造成一般责任事故,如磕伤、碰伤、挤伤、烫伤、扭伤等,有上述情况之一,教师本人负责一切费用,如因工作造成重大责任事故,导致幼儿需要住院治疗的,教师必须承担50%的医疗费用。因看管不当造成幼儿走失,造成严重后果的,属教师严重失职,教师本人负全责,扣除工资100元/次。
5、班中物品需保管好,如有工作变动,必须交清,如有丢失或损坏,需及时报告,如隐瞒不报,造成不良后果,按失职处理。
6、教师在校内、校外都应自觉维护教师形象和幼儿园声誉。上班期间要微笑面对家长,对家长和来宾态度友好,避免与家长争吵。
7、各班室下班后,必须在离园前认真检查,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将物品放在指定地点,整洁卫生,保证安全。
8、教师有事情必须请假,凡未请假或请假未经园长批准而离开岗位者按旷工论处。
9、值班老师应遵守值班时间,比正常上班时间早到半小时,下班时迟走半小时,当班或值班时间,不能因私事离开孩子。
10、一月公布一次出勤。并将考勤列入奖惩、评比条例中。
11、教师要认真备课,坚持超前备课,保证每节课都要有教案,无教案不进教室上课。
12、教师要认真组织好幼儿一天学习、生活。大型玩具没有老师保护禁止幼儿玩耍,幼儿离园时要护送到安全地带
13、学期结束,各方面表现优秀,且班级无重大安全事故的,奖励教师100元。
一、保教人员道德规范
1.热爱祖国,热爱幼教事业,热爱本职工作,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认真执行《幼儿园工作规程》的要求和任务。
2、认真学习政治理论、教育理论和专业知识,刻苦钻研业务,积极参与教改,勇于探索,开拓创新,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自身综合素质。
3、勤奋工作,尽职尽责,上班时间不聊天,不干私事,兢兢业业,奉献在岗位上,热爱幼儿、尊重了解幼儿,对幼儿一视同仁,不偏爱,坚持正面教育,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使幼儿能愉快、活泼、健康地成长,确保幼儿在园内的安全。
4、以身作则,以礼待人,和气以诚交往,做幼儿的表率;仪表端装、言行举止要符合职业要求,一切都要有利于教育幼儿,服务家长,为家长安心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5、服从领导,遵纪守法,严守劳动纪律和幼儿园的规章制度,关心集体,同事之间互相尊重、团结协作、互相帮助,爱园如爱家,自觉维护集体利益、荣誉,不传播流言蜚语、不搬弄是非、不闹无原则纠纷、严于律己、宽厚待人、尊重他人、勇于批评和自我批评。
二、当班制度
1、严格按照园内制订好的幼儿作息时间表和教育计划组织好各项活动。
2、当班时间不做私事、不离岗位、不闲谈;不做与本职责无关的事情,不与家长或亲友长时间谈话。
3、按计划进行幼儿一日生活领导,如要改变当天活动内容,需经分管教育领导批准方可。
4、上班时间不随便打私人电话,当班期间手机关掉或调到震机,幼儿活动和睡眠期间不得在活动室和睡室打、接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