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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合同通告【合集两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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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合同通告(精选2篇)

解除合同通告 篇1

杨德成先生:

你方(乙方)与我方(甲方)于20xx年7月19日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自20xx年7月1日开始计算房屋租金,租金每6个月支付一次,若乙方延迟交付租金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按合同租金总额的1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合同签订后,甲方严格履行合同,但贵方拖欠租金的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甲方作为合同一方当事人,现依据我国《合同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及九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和本合同第九条之三项的约定行使解除权,解除双方签订的上述“房屋租赁合同”。

望乙方在本公告之日起七日内,同甲方结算拖欠的房屋租金及支付违约金,办理相关交接手续,并搬离房屋。逾期甲方将依法收回房屋,并追究你方(乙方)应付的法律责任!

通知人(甲方):刘新巧电话:

8月14日

解除合同通告 篇2

陕西希望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20xx年2月15日与我公司签订了《西铁工程大厦写字楼租赁合同》。由于你公司长期拖欠房屋租费,根据《合同法》以及租赁合同的约定,已经构成违约。我单位依法向你公司告知,解除双方签订的《西铁工程大厦写字楼租赁合同》。

望你公司自本公告之日起7日内由法定代表人到我公司办理相关手续,搬离房屋。逾期我公司将依法收回房屋,并追究你公司的法律责任。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西安铁路工程有限公司

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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