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交通安全责任书(精选15篇)
为切实加强全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遏制一般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镇道路交通安全、有序和畅通,依据《云南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试行)》、《道路交通事故联合约谈制度(试行)》有关规范,制定本责任书。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精神为指导,以预防和减少特重大交通事故为核心,以解决影响和制约道路交通安全的机制性、基础性、根本性问题为重点,以深入开展“平安畅通县区”、“县乡平安出行”创建活动为载体,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部署要求,主动更新理念,积极创新机制,严格责任落实,筑牢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防控网络,强化动静态监管,稳步推进农村客运市场健康发展,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构建平安和谐__创造更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总体目标
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社会经济发展纲要。全面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基础工作,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基础工作,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基础工作得到进一步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社会防范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网络建设有新突破。全面实施镇领导包面、部门包村、干警干部职工包组、村干部包户、村民小组长包驾驶人的“五包干”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全面推行“四级包保”责任制,并做到与乡(镇)辖区每一名车主、每一名机动车驾驶人签订《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与每一家户主签订《道路交通安全承诺书》。各乡(镇)派出所认真贯彻落实省公安厅下发的《公安派出所全面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基层交通管控力量,进一步完善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监管网络,努力形成群众积极参与、社会广泛支持的社会监督制约机制。各种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治,实现万车死亡率同比下降,万车死亡率接近或低于安全平均数,有效遏制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年度道路交通死亡事故保持平稳态势。
三、责任人
各村村主任是本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交通协管员是直接责任人。镇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是包保责任人,负责督促、指导包保村完成责任目标。
四、责任目标
(一)力争辖区内无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的道路交通事故(含路外事故);严格控制客运车辆、无牌、无证车辆和货车、低速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的死亡事故;摩托车死亡事故率与上年同期相比明显下降;年内不被上级问责。
(二)领导和督促所属有关职能部门认真贯彻执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决定,研究解决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的最大问题,全年召开道路交通安全专项会议不少于四次,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联动机制。进一步贯彻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切实加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和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努力完成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目标任务,有效遏制群死群伤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认真落实省、市、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要求、任务分解以及推广丘北经验工作。组织制定本辖区内全面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有规定、实施细则和年度道路交通安全目标,要将辖区内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等车辆管理纳入本乡(镇)安全管理范畴,对车辆和驾驶人要建立领导干部与村委会(社区)挂钩联系制度,分片包干,把各类机动车和驾驶人按属地分配给乡(镇)、村组干部和工作人员负责联系,实行“一帮一”监管,与车主(驾驶人)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按规定时间对联系对象进行宣传教育,监督其规范使用并及时进行登记、检验。要建立“一车一档”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对车辆和的资质审查,由各乡(镇)和村委会对每辆机动车、每一位驾驶人建立详细的管理档案和台账。各部门要有兼职协管员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建立本单位公用、私用车辆及驾驶人管理台账,制定完善相应的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全面建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社会防控网络。
(四)按照“平安畅通县(区)”创建工作要求,深化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有力促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各项措施贯彻落实。组织开展“交通安全社区”、“道路安全学校”“交通安全村社”“交通安全单位”创建活动,在推进交通安全社会化进程的同时,全年至少组织两次全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并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纳入学校、职业和社会教育的内容。
(五)突出重点,狠抓细节。重点防控交通事故比较集中和突出的区域;有效整治重点公路、公路危险路段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紧紧锁定客运车辆、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摩托车等重点管控车辆,加强道路交通事故高发时段管控;强化重点人群的管理教育,努力遏制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六)继续加大对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力度,辖区内交通秩序良好,重点交通违法现象明显减少,基本杜绝无牌车、无证驾车和乱停乱放现象,有效遏制酒后驾车现象。有效整治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和其他车辆违法载人及非法从事客运现象。沿路摆摊设点,以路为市现象得到根治,公路、城区道路秩序良好、安全畅通。
(七)把客运企业(含经营客运的私车车主)纳入重点管理,签订责任状,辖区内的客运车辆及驾驶人台账健全、底数清、情况明,规章制度健全,管理扎实有效,措施到位。做到重点客运单位、重点驾驶人得到有效监管。非法客运得到有效整治。
(八)督促和检查有关职能部门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积极改善道路交通条件,落实安全措施,消除重大隐患。
(九)加强督促检查和责任追究工作。年内组织道路交通安全检查活动不少于四次,组织有关人员在赶集日、重大活动、传统节庆和婚丧嫁娶集中时段、地点,劝说群众不乘坐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等安全无保障车辆,劝说驾驶人遵守交通法规。有效整治拖拉机、低速汽车、货车和其他车辆违法载客及非法从事客运的现象,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失职、渎职、失管、失控发生低速汽车、拖拉机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严格按照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制度追究有关单位、有关人员的责任。
(十)制定道路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组织有关单位妥善做好辖区内发生的群死群伤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现场处置、抢救和善后处理等工作,按要求及时上报有关情况。
五、考核和奖惩
年终考核纳入镇人民政府综合考核,考核为优秀的村进行表彰奖励。考核为不合格的村及镇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成员包保单位,由镇人民政府通报批评,并责令其限期整改。有失职、渎职行为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党纪、政纪责任。
六、其他事项
(一)责任书的考核评分标准由镇办公室另行制定下发。
(二)本责任书执行期自__X年1月1日起至__X年12月31日止。
(三)本责任书一式二份,镇人民政府、各村委会一份。
(四)本责任书由镇办公室负责解释。
__镇人民政府 (签章)
责任人签字:
单 位: (签章)
责任人签字:
__X年1月20日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增强学校、学生和学生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保证学生上学放学的路途安全,明确各方责任,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目标:
(一)、学校、学生和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增强,上、下学校的路途无学生乘坐农用车、拖拉机、货运三轮车、摩托车、专用机械车(以下简称五小车),无牌、无证车、黑车、报废车(以下简称“三无”车辆)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船及违章搭乘车辆。
(二)、安全制度落实,隐患及时整改、不发生涉及学生的交通事故。
(三)、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
二、职责:
(一)、学校职责
1、建立健全交通安全规章制度,制定相应有效的安全措施。
2、明确有领导分管,有专人负责抓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3、采取多种形式,经常性地组织学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
4、根据学校实际,尽可能地为学生提供安全、方便的交通工具,确保学生不乘坐“五小”、“三无”等不符合要求的车辆。
5、经常与学生家长联系,掌握学生上学途中的交通安全情况。
(二)、家长职责
1、加强对子女的交通安全教育、监管力度。
2、教育子女上学途中不乘坐“五小”、“三无”等不符合要求的车辆,不违章搭乘车辆;保证自己不向任何学生提供“五小”、“三无”车辆,不违规载运学生。
三、责任:
学校不重视交通安全工作,制度、教育管理措施不到位,学生内出现交通安全事故由学校负责;学生经教育不听,不遵守交通法规,上学乘坐“五小”、“三无”等不符合要求的车辆、船舶,违章搭乘车辆,私自外出等出现交通安全事故,学校不承担责任,由学生监护人和肇事者负责。
四、其他安全事项严格遵照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令12号、6、25),由学校、学生、学生监护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履行相应义务,其他当事人承担相应责任。
为确保驾驶员安全行车,自觉遵守交通法则,减少公司不必要的支出,特制定如下制度:
1. 积极参加业务学习和安全学习、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服从交通管理人员指挥,做到文明行车、安全礼让、无违章、无事故。
2.热爱车职工作,服从调派,严禁公车私用,私事驾车外出,需经申请批准同意,不经请示私自驾车外出,将按公司有关规定给予处罚。非公事私自驾车外出,造成的事故,由当事人负全部责任。牢固树立服务思想,遵守劳动纪律,不搞特殊化,坚守岗位,不擅离职守,做到随叫随到。
3. 爱护车辆,坚持定期检查制度,不开带病车,确保行车安全。
4. 各驾驶员应自觉定时维护自己所用车辆,保持车辆清洁。
5. 认真、准确、填写行车记录,当月20日及时交回派车单,交所属部门进行审核。每当出办完事之后(没有新的工作安排时),应及时返回公司,不得在外逗留或私事公办,一经发现,给予相应的处罚。
6.每次加油按里程表登记实际里程,每月按里程和出车情况核算耗油数量,超出部分,由自己负责。
7. 认真执行综合办关于车辆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树立安全第一思想,确保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
8. 在驾驶过程中要礼让三先,谨慎驾驶,避免开违章车、赌气车、疲劳车、英雄车。
9.驾驶员外出办事,应自觉遵守交通规章制度,准将车交非司机驾驶;不准开与证件不符的车辆。因个人违反交通规章(含闯红灯、不系安全带、占道行驶、乱停车、超速等)所产生的罚单,由当事人自己承担。不管公事、私事严禁酒后驾车,由此造成的事故,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10.汽车修理,在太原施工的车辆需维修的经车队审查后进定点维修厂,小问题、小毛病能自行处理的决不送修理厂,车辆的维修、更换配件,要经公司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维修。在外施工车辆如需大额费用维修的返回公司定点修理厂修理,小额费用维修的通知车队,经车队同意后方可维修.
11.驾驶员无论内外部所运送物品,出去要有出库单,回来要有回执单,中途出现短缺和损失要由自己负责。发现偷拉私卖现象按情节轻重追究刑事责任。
12.以上各条请各驾驶员自觉遵守,对当月无出差错,遵守交通规章的给予安全奖100元(年度无发生违反各项条例给予额外奖,年底统一发放)。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车辆规范化管理,明确车辆安全管理职责,防止车辆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特签定如下责任书。
主管领导责任:
1、监督、检查主管部门的车辆管理和使用。
2、严禁私自驾驶公务用车。对因特殊情况确需自己驾驶公车的,经请示局长同意后方可,否则出现交通事故的,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3、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主管部门的车辆安全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部门领导责任:
1、加强对驾驶员的教育和管理,做好车辆的安全、维护、管理、使用等工作。
2、严禁私自驾驶公务用车。对因特殊情况确需自己驾驶公车的,经请示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否则出现交通事故的,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3、部门领导为车辆安全第一责任人,因监督管理不利,出现重大交通安全事故的,给予撤职处分。
驾驶员责任:
1、准驾人员接到部门领导的派车通知后,必须按时出车,行车途中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及安全操作规程。
2、准驾人员未经批准擅自使用车辆或违反车辆驾驶“十不准”制度造成交通事故的,准驾人员承担全部责任,取消驾驶工作岗位。
3、准驾人员必须加强车辆日常维护和保养,随时保持车内外清洁,若车辆出现故障,准驾人员需及时报告部门领导,及时维修,确保车辆车况良好。
4、准驾人员在驾车过程中若发生事故,按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解决。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部门主管领导: (签字)
部门法定代表人: (签字)
驾驶员: (签字)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切实加强对交通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维护正常的交通秩序保障师生的交通安全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对象:学校搭乘各类车辆上学、放学回家学生。
二、责任目标
(一)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将学校交通安全工作摆到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地位,从思想上、组织上、工作上切实加强领导,重视学生交通安全。
(二)学校根据需要在规定时间到重点路段安排部分老师协助交管部门维护学生的交通安全,及时发现学生中存在的违犯交通规则的现象,教育引导学生安全出行,遵守交通秩序,消除安全隐患。
(三)学校要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列入安全教育教学内容,根据不同学段的学生接受能力确立教育目标和内容,请交管部门到学校为学生作交通安全报告,增强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培养学生自我防范和救助能力。
(四)学校教育学生不乘坐超载车辆、无运营资格、农用和不符合营运要求的车辆。家长接送学生车辆必须注重安全,尽量不乘摩托车,电瓶车。生乘坐车辆必须符合交通安全的需要,确保出行安全。
(五)学校要及时了解学生的交通安全状况,教育学生提醒家长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特别是骑自行车、电动车不走机动车道、不逆向行驶。
(六)机动车辆接送学生时要减速慢行。家长不得将车辆驶进家长止步线以内,原则上不得在校门前调头,以免造成车辆拥堵,影响学生的安全。
(七)家长接受学生必须注意安全,出了任何交通事故,学校概不负责。
责任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安全工作人命关天,责任重于泰山。学校安全工作事关社会稳定和学校的教育教学秩序。为加强学校安全防范工作,强化学校管理,消除不安全隐患,杜绝恶性事故的发生,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幸福街小学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学校需与将车辆停放校内的教职工签订安全责任书,在其车辆进出校园时必须遵守执行。
一、本校教职工的机动车辆需进出校园时,须持行驶证到学校安保处登记,办理《幸福街小学车辆出入证》,出入校园时将此证放在前挡风玻璃处以便查验。
二、经常开车上下班的教职工可申请长期固定停车位,所有车辆必须在划定的停车区停放,不得随意停放。
三、车辆进入校园时必须限速在每小时5公里以下,在校道上不得与行人抢道,学生在校园内集体活动时,机动车辆不得驶入。
四、严禁在校园内学车试车,不得将车交由无驾驶证者驾驶,摩托车在校内禁止搭人。校内禁鸣喇叭。
五、对违反协议经警告不改的车主,学校将收回《车辆出入证》,拒绝该车入校。
六、教师开车进出校园而引起的安全事故责任由教师个人负责。
七、本责任书一式两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学校交通安全主要责任人:教师签名:
年月日
为了确保学生交通方面的人身安全,形成学校、社会、家长交通安全教育一体化网络管理,增强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彻底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使学生高高兴兴上学,平平安安回家,特签定本交通安全责任书:
一、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学生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常规管理,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牢固树立学校安全工作无小事思想,做到安全工作时时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增强大家的责任感,切实避免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继续加大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力度,学校、班主任利用班队会、黑板报等各种形式经常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警示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教育学生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雨、雪、雾天更要加倍注意;教育学生注意乘车安全,不在车内嬉戏打闹、向外探头伸臂等,听从司机、乘务人员的管理,文明乘车,不乘坐无牌无证车辆。
三、学生家长是学生交通安全的主要责任人。要对学生的交通安全高度重视,要经常教育孩子遵守交通规则,时时警示孩子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要做好孩子交通安全、文明乘车等方面的教育工作,与学校、社会共同构筑起交通安全管理网络,确保孩子的交通安全。
四、学生本人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自觉遵守乘车纪律,时时注意交通安全。要听从家长的教育,接受学校的教育,服从交管(或乘务)人员的管理。交通安全要时刻铭记在心、体现在行,来去平安。
五、任何学生坚决不乘坐无牌无证车辆,凡学校教育不听,仍继续乘坐无牌无证车辆的,一切后果由学生家长本人自负。
以上几点,需各方面通力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以保证学生的交通安全。
学校(盖章):学生家长(签章):
班主任(签章):学生(签字):
XX年XX月XX日
为了确保学生交通方面的人身安全,形成学校、社会、家长交通安全教育一体化网络管理,增强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彻底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使学生高高兴兴上学,平平安安回家,特签定本交通安全责任书:
一、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学生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常规管理,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牢固树立学校安全工作无小事思想,做到安全工作时时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增强大家的责任感,切实避免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继续加大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力度,学校、班主任利用班队会、黑板报等各种形式经常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警示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教育学生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雨、雪、雾天更要加倍注意;教育学生注意乘车安全,不在车内嬉戏打闹、向外探头伸臂等,听从司机、乘务人员的管理,文明乘车,不乘坐无牌无证车辆。
三、学生家长是学生交通安全的主要责任人。要对学生的交通安全高度重视,要经常教育孩子遵守交通规则,时时警示孩子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要做好孩子交通安全、文明乘车等方面的教育工作,与学校、社会共同构筑起交通安全管理网络,确保孩子的交通安全。
四、学生本人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自觉遵守乘车纪律,时时注意交通安全。要听从家长的教育,接受学校的教育,服从交管(或乘务)人员的管理。交通安全要时刻铭记在心、体现在行,来去平安。
五、任何学生坚决不乘坐无牌无证车辆,凡学校教育不听,仍继续乘坐无牌无证车辆的,一切后果由学生家长本人自负。
以上几点,需各方面通力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以保证学生的交通安全。
责任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为了切实加强中小学校交通安全工作,防止中小学生发生交通事故,保障广大中小学生的人身安全。根据《教育法》、《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安部、教育部、福建省公安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公通字[20__]94号、闽公综[20__]117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教基厅[20__]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市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总体原则
依法管理,联系实际,完善制度,分级落实,各司其责,强化督查,严明纪律,责任到人。
二、教育局职责
一是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与所辖学校签订的交通安全责任书,明确校长、园长(民办学校法人代表)为交通安全第一责任人。将各级各类学校对师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的情况以及学校师生的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情况纳入对学校考核的内容。
二是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条的规定,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正常教学计划和家校联系项目,加强对师生的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开展多种形式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在校师生的交通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提高防范交通事故的能力,探索建立学校、家庭和社会共同预防学生交通事故的联动机制。
三是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加强师生上下学的交通安全管理,完善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特别是学生接送车辆管理制度),切实加大检查力度,对因工作措施不落实、交通安全隐患没消除而导致校车、师生发生交通事故的,要追究学校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是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强化学生接送车辆的技术检测和安全管理,严格审查各校自备或租用车辆的安全状况和营运资质,严格审查各校聘请的校车驾驶员的驾驶资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严肃处理违法违规的各类学校及相关人员。
三、学校职责
一是切实加强对师生的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开展多种形式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动,教育学生要拒绝乘坐“黑车”和超员车辆,乘坐符合要求的车辆时,一定要讲公德,服从组织人员的指挥,严格遵守乘车规定,避免因自身原因造成人身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在校师生的交通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提高防范交通事故的能力,建立学校、家庭和社会共同预防学生交通事故的联动机制。学校要经常对所有学生进行乘车安全教育。
二是加强师生上下学的交通安全管理, 学校要确定专人负责管理,并由学校的保安、值勤教师或辅导员在上下学期间的校园门口维护交通秩序,形成小学生每天按路队上下学的制度。有条件的地方,小学生要佩戴反光小黄帽。中学要加强对学生特别是骑自行车的学生遵守交通法规的管理教育,对中学生违反交通法规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要教育学生不乘坐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以及无牌无证、拼装、报废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及安全要求的车辆,不乘坐超员车辆。各校应指派专人对学生接送车辆每次运载学生的情况进行查验,各中心小学应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经常组织人员对辖区学校(含民办小学、幼儿园)学生接送车辆进行查验,发现超载或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应当制止,不得放行,并根据长教政[20__]6号文件规定“首次责令整改,二次取证处罚,三次报警取缔的处置原则”予以处置。
三是学校组织春游等需要学生集体乘车外出活动的,要严格办理报批手续,且必须租用专业交通运输部门安全性能可靠的客车,并配备具有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对行驶路线熟悉的驾驶人员。
四是切实完善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制度,严禁超员和租用个人车辆接送学生,要按照客运车辆驾驶人的标准严格审查,凡用于接送中小学校(幼儿园)学生的车辆,必须强制为接送车购买第三者责任险和乘坐险(承运人责任险),学校组织用车接送时,必须严格按照行驶证核定的人数乘坐,严禁超载,且有随车监护人员(幼儿须有保育员)在车中监护,副驾驶座不准乘坐中小学生和幼儿。凡是不具备条件的地方一律停止由学校组织的统一接送。并做到以下几点:
1、使用自有车辆做校车的学校要做到:
⑴严把驾驶员雇用关。除要求其具有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从业资格证书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雇用:①实际安全驾龄不满三年的;②在一个年审周期内扣分满12分的;③发生过交通死亡事故并负有责任的;④有违法犯罪记录和身心不健康的人员。
⑵要与校车驾驶员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使驾驶员充分认识到,其责任重于泰山,学生安全高于一切的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要自觉地经常学习交通法规并严格遵守,做到安全礼让,文明驾驶,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本着对学生及家长高度负责的精神,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让学校和学生家长放心。
⑶严把车辆核载和安全性能关。杜绝使用拼装车、报废车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作为校车,严禁超员接送学生。
⑷保证车辆行驶安全。督促驾驶员参照营运车辆的日常维护工艺规范(附后),坚持每日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对车辆进行日常保养和维护(日趟检),并做好检视记录。除按时参加公安交管部门组织的车辆年检以外,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上线安全技术检测,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做到车辆各部件时时安全有效,杜绝开病车上路。
2、租用专业客运单位的车辆做校车的学校,学校要负起监管责任:
⑴在与车辆所属单位签订租用合同的同时,要与车辆所属单位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阐明交通安全责任的重要,专业单位要制定应急处置方案,交学校进行审查,学校不仅要审查预案,而且还要复印驾驶员的驾驶证、从业资格证,车辆的行驶证,确定其确实达到校车管理的安全标准时,才能与其签订租车合同和交通安全责任书,如车辆所属单位临时更换驾驶员和车辆,也要写明情况,在学校同意的情况下进行更换。各校应及时将驾驶员的资质材料复印件上报教育局政教科。
⑵车辆所属单位要负责车辆的日常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车辆的安全行驶。车辆单位每月要向校方提供一次本月的车辆管理档案,校方在审核档案的基础上提出建设性的意见,被审核的档案时间以校方的签字为准,未提供档案的,校方要向其发出整改通知,整改通知下发后,未见整改的,校方有责任向我局提供相关信息。
⑶车辆所属单位要负责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使之模范遵守交通法规,保证乘车学生的人身安全。其教育档案同车辆日常保养档案的监管形式等同。
3、由家长(单独或联合)雇用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的,责任由家长承担,家长联合雇用车辆的由组织者负总责,学校还负有监管责任。
⑴学校要建议家长,在雇用车辆和驾驶员时要符合校车使用的基本条件,其雇用车辆和驾驶员条件等同于雇佣专业单位的车辆和驾驶员的条件。学校在审核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和驾驶员复印件的情况下,要求家长和车辆单位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并将有关情况统计上报教育局备案。
⑵学校要与乘坐此类车辆学生的家长(或监护人),签订详细的专项安全协议书,明确安全责任,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校方有责任将审核车辆的情况向家长进行通报,通报形式也以书面通报和口头通报为准,口头通报将留有通报记录,通报记录也作为对校方进行交通安全评比的一项重要依据。
⑶学校要对乘坐此类车辆的学生进行登记造册,并将与家长签订的专项安全协议书妥善留存备案。班主任每周都要对情况进行一次了解,发现有车辆超员等现象要及时向校领导反映,校领导要及时报市教育局或乡镇(街道)领导,联系交管部门进行治理,也可以直接通过电话向公安交管和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进行举报,并配合有关部门予以取缔。
4、学校自备或租用车辆作为接送学生校车的,要将校车及驾驶员情况报教育局及交巡警大队备案。如有变化,应及时到教育局进行变更、报备,使用未报备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的,将追究学校责任。已经备案的校车如出现严重违法行为的,市教育局和所属中心小学将下发整改通知单,两次下发通知单未进行整改的,市教育局将取消其校车的使用权利,并协同公安交管部门进行严厉处罚,直至执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
四、其他事项
本责任书未提到的有关事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文件执行,各级各类学校完成本责任书的情况,将作为市教育局对学校日常检查和年终考核的一个重要内容。
春运及年度交通安全责任书
为切实落实交通安全管理措施,确保交通安全,严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交警大队特与运输企业、车主、驾驶人签订此交通安全责任书。
一、驾驶人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积极参加安全例会学习,认真学习、自觉遵守各项交通安全法规,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自觉做到不超员、不超速,不驾驶逾期未检车辆、车况不良车辆,杜绝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
二、积极维护GPS监控平台的正常运营,不得进行遮挡、旋转摄像头等妨碍车辆监控的行为。对公安交警部门、运输企业监控到的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要积极接受处罚教育。
三、经常对车辆进行安全技术检查,确保安全设备齐全有效,确保车况良好,严防制动不良,及时更换轮胎,严防爆胎引发事故。及时进行车辆审验、处理违法、按时体检、审验。
四、有记满12分、发生负有死亡事故责任、超员20%以上的、超速50%(高速20%)以上、12月内有3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等行为之一时,自觉主动与运输企业解除驾车合同,不得继续驾车。主动到交警部门接受交通违法处罚、教育。
五、客运驾驶人要配合安检人员、乘务员认真做好“三品”检查,确保不运输、配载易燃易爆危险品。
六、长途客车驾驶人要严格落实凌晨2时至5时强制休息制度。严禁疲劳驾车,夜间驾车不准在3级以下公路行驶,超过400公里以上必须配备2名驾驶员。
七、在更换驾驶车辆时,驾驶员要及时向交警大队提供新驾车辆信息和原驾驶车辆现驾驶人信息,否则,不予进行聘用备案。
甲方:市交警XX大队 乙方:
民警签字: 车主签名: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一月二十八日
为了确保学生交通方面的人身安全,形成学校、社会、家长交通安全教育一体化网络管理,增强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彻底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使学生高高兴兴上学,平平安安回家,特签定本交通安全责任书:
一、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学生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常规管理,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牢固树立学校安全工作无小事思想,做到安全工作时时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增强大家的责任感,切实避免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继续加大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力度,学校、班主任利用班队会、黑板报等各种形式经常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警示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教育学生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雨、雪、雾天更要加倍注意;教育学生注意乘车安全,不在车内嬉戏打闹、向外探头伸臂等,听从司机、乘务人员的管理,文明乘车,不乘坐无牌无证车辆。
三、学生家长是学生交通安全的主要责任人。要对学生的交通安全高度重视,要经常教育孩子遵守交通规则,时时警示孩子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要做好孩子交通安全、文明乘车等方面的教育工作,与学校、社会共同构筑起交通安全管理网络,确保孩子的交通安全。
四、学生本人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自觉遵守乘车纪律,时时注意交通安全。要听从家长的教育,接受学校的教育,服从交管(或乘务)人员的管理。交通安全要时刻铭记在心、体现在行,来去平安。
五、任何学生坚决不乘坐无牌无证车辆,凡学校教育不听,仍继续乘坐无牌无证车辆的,一切后果由学生家长本人自负。
以上几点,需各方面通力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以保证学生的交通安全。
责任人:
日期:20_年_月_日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增强学校、学生和学生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保证学生上学放学的路途安全,明确各方责任,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目标:
(一)、学校、学生和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增强,上、下学校的路途无学生乘坐农用车、拖拉机、货运三轮车、摩托车、专用机械车(以下简称五小车),无牌、无证车、黑车、报废车(以下简称“三无”车辆)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船及违章搭乘车辆。
(二)、安全制度落实,隐患及时整改、不发生涉及学生的交通事故。
(三)、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
二、职责:
(一)、学校职责
1、建立健全交通安全规章制度,制定相应有效的安全措施。
2、明确有领导分管,有专人负责抓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3、采取多种形式,经常性地组织学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
4、根据学校实际,尽可能地为学生提供安全、方便的交通工具,确保学生不乘坐“五小”、“三无”等不符合要求的车辆。
5、经常与学生家长联系,掌握学生上学途中的交通安全情况。
(二)、家长职责
1、加强对子女的交通安全教育、监管力度。
2、教育子女上学途中不乘坐“五小”、“三无”等不符合要求的车辆,不违章搭乘车辆;保证自己不向任何学生提供“五小”、“三无”车辆,不违规载运学生。
三、责任:
学校不重视交通安全工作,制度、教育管理措施不到位,学生内出现交通安全事故由学校负责;学生经教育不听,不遵守交通法规,上学乘坐“五小”、“三无”等不符合要求的车辆、船舶,违章搭乘车辆,私自外出等出现交通安全事故,学校不承担责任,由学生监护人和肇事者负责。
四、其他安全事项严格遵照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令12号),由学校、学生、学生监护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履行相应义务,其他当事人承担相应责任
责任人:
日期:20_年_月_日
为了加强企业车辆管理,使企业车辆得以安全、正常运行,特签订此驾驶员安全责任书,其具体内容如下:
1、机动车驾驶员对安全行车负有直接责任,因此必须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观念,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2、认真学习及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保证在车辆运输途中,正常安全驾驶。
3、出车前必须带齐有关证件,检查车辆情况,发现故障,及时报告办公室,及时修理,严禁带病车上路。认真执行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安全检查。完成任务后及时检查车辆,并向领导汇报安全情况,及时维护保养车辆,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4、遵守企业规章制度,严格服从办公室调派,不得借故推委,不得私自用车,不得把车转借他人。
5、严禁酒后驾车,做到文明礼貌,按路线行驶,做到礼让“三先”。情况不明,不盲目强行通过。
6、严格遵守单位车辆及驾驶员的有关规定,车辆停放在指定的车位,做到不乱停放。
7、保证每周应保持不低于3个小时的学习时间(含业余时间)。学习方式以自学为主,必要时由公司总办统一安排。
8、及时审验驾驶证,做守法文明的驾驶员。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生效,由双方各自保存一份。
单位名称: 驾驶员:
(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在关注学生健康成长的同时,学校和家长都有义务对学生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增强“交通安全无小事”的意识,注重引导、培养和提高学生的自救自护能力,做到责任到位,确保交通安全。为保证学生人身安全,防止发生交通安全事故,明确双方责任,学校与学生及家长签订如下交通安全责任书。
一、学校方面:
1、建立乘车学生、驾驶员、接送学生车辆信息档案,定期对接送学生车辆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引导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不乘坐非法营运及不符合要求的车辆;
3、了解掌握车辆运载学生的情况,及时发现制止超员、超速等重大违法行为的发生;
4、放学后,学校安排教师把学生护送到大门,做好学校与学生、家长“一对一”登记接送。
二、家长方面:
1、保证不让学生乘坐无牌、无证、拼装、报废、超员车辆及农用车、两轮摩托车、三轮车、拖拉机、货运车、面包车等非法营运车辆上、放学;
2、家长应该认真学习交通安全法规,教育学生应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禁止电动车、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辆进入机动车道,车辆在行驶途中不得在车上嬉戏,严禁把头和手伸出窗外,车辆停稳后方可下车;
3、不租用、雇用未经备案、登记,有安全隐患的车辆接送学生上放学,对自发组织合伙租用社会车辆接送学生上、放学的,交通安全由合伙家长自行负责;
4、家长必须及时了解掌握车辆运行状况;
5、严禁学生骑两轮摩托车上、放学;
6、家长必须向子女讲清楚当车辆驾驶员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当拒绝乘车并告知家长,及时解决。
(1)驾驶员没有按规定地点进行停放车辆,导致学生上下车及过马路存在安全隐患;
(2)驾驶员未严格按照核定载客人数载客、超员、超载;
(3)驾驶员酒后驾驶;
(4)驾驶员超速行驶;
(5)驾驶员出现其他违反交通法律法规或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情况。
三、本责任状中“车辆”指所用交通工具,也涵盖步行,“驾驶员”指所有驾驶任意交通工具的人。
四、本责任书一式三份,学校、家长各一份,报镇政府备案。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责任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增强学校、学生和学生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保证学生上学放学的路途安全,明确各方责任,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目标:
(一)、学校、学生和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增强,上、下学校的路途无学生乘坐农用车、拖拉机、货运三轮车、摩托车、专用机械车(以下简称五小车),无牌、无证车、黑车、报废车(以下简称“三无”车辆)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船及违章搭乘车辆。
(二)、安全制度落实,隐患及时整改、不发生涉及学生的交通事故。
(三)、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
二、职责:
(一)、学校职责
1、建立健全交通安全规章制度,制定相应有效的安全措施。
2、明确有领导分管,有专人负责抓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3、采取多种形式,经常性地组织学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
4、根据学校实际,尽可能地为学生提供安全、方便的交通工具,确保学生不乘坐“五小”、“三无”等不符合要求的车辆。
5、经常与学生家长联系,掌握学生上学途中的交通安全情况。
(二)、家长职责
1、加强对子女的交通安全教育、监管力度。
2、教育子女上学途中不乘坐“五小”、“三无”等不符合要求的车辆,不违章搭乘车辆;保证自己不向任何学生提供“五小”、“三无”车辆,不违规载运学生。
三、责任:
学校不重视交通安全工作,制度、教育管理措施不到位,学生内出现交通安全事故由学校负责;学生经教育不听,不遵守交通法规,上学乘坐“五小”、“三无”等不符合要求的车辆、船舶,违章搭乘车辆,私自外出等出现交通安全事故,学校不承担责任,由学生监护人和肇事者负责。
四、其他安全事项严格遵照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令12号),由学校、学生、学生监护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履行相应义务,其他当事人承担相应责任
责任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