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工作制度[精品](精选29篇)
一、外科门诊是门诊部工作的重要科室。外科门诊医师由外科病房(七病区)选派外科医师在外科诊室值班。
二、值班期间要服从门诊部统一行政管理。要端正服务态度,热情接待病人,耐心解答问题,贯彻执行医疗核心制度,按照外科门诊《常见病诊疗指南和操作规范》,详细询问病史,认真仔细检查,合理应用辅助检查,力求正确诊断,合理治疗,合理使用抗菌药物。
三、遇有急症、疑难危重患者或两次以上复诊仍不能确诊者,应积极救治。待病情稳定后,再及时转上级医院诊治。
四、按照《门诊病历书写规范》及《门诊处方书写规范》规范书写门诊病历,规范开具门诊处方,下达门诊医嘱。
五、及时准确将患者信息和抗菌药物使用情况填入《门诊日志》和《抗菌药物使用情况登记表》中。
六、严格执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手卫生规范》,落实消毒隔离制度,保持诊室卫生清洁,防止医院交叉感染。
七、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认真细致,严谨施行门诊能够开展的各项手术,防止差错,杜绝事故的发生。
八、妥善保管使用各种器械药品,分类存放,登记造册,定期检查。一旦缺少和损坏,应及时登记报告,以便补充和更换,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九、履行沟通告知义务,保护患者隐私。
十、宣传外科保健知识,做好健康教育并记录。
十一、按照《医疗不良事件报告流程》,主动、及时报告不良事件。
第一条加强政治学习,提高职工政治素质。
第二条加强作风建设,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规范职工行为。
第三条加强法制学习,组织参加普法考试。
第四条加强水利行业精神和水文职业道德教育。
第五条加强行业规范学习,提升业务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六条加强信息技术以及新仪器设施设备的学习,适应新形势需要。
第七条每月组织不少于2次政治学习、2次业务集中学习。
第八条政治、业务集中学习,主讲人应提前做好备课,职工必须作好学习记录,必须坚持联系自身实际,必要时组织讨论,撰写学习心得体会。
第九条提倡职工自学,利用业余时间充实自己。
第十条鼓励职工参加学历教育,引导职工在各级水文专业竞赛中力争取得好的成绩。
第十一条通过结对帮扶的方式,以老带新,促进年轻职工快速成长,培养水文事业接班人。
总则
为了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在婚丧嫁娶中的作用,破除婚丧嫁娶中铺张浪费,解决在婚丧嫁娶中遇到的困难,本着让事主省心、省钱、省事的原则,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新农村建设。结合我居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总纲
第一条红白理事会,是居党支部、居委会领导下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其基本任务是办理本居婚嫁、丧改事宜,坚持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反对在婚丧事中的封建迷信活动,反对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其宗旨是服务于群众,方便于群众,坚持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创造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促进社会主义文明建设。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二条红白理事会在居党支部,居委会和各级政府的指导
下开展工作,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第三条红白理事会由居民代表民主推选产生,设会长1人,副会长1人,理事5人。
第四条红白理事会在业务上接受街办民政的业务指导。
第三章职责和任务
第五条积极向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引导群众移风易俗,认真贯彻各级政府在婚丧嫁娶中的政策,法令和规定,耐心做好群众的思想疏导工作。
第六条以婚丧事主的意愿为中心,主动热情的做好服务。
(一)操办婚事具体原则
1、举行婚礼前按照喜主的需求,可到居红白理事会先行申请,理事会安排主管人员到婚主家中做好服务筹备工作,其婚礼规模、范围、婚宴,具体由理事会与婚主商办,原则上派往1—3人协助喜主工作1—3天。
2、理事会要坚决按照《婚姻法》和《婚姻登记办法》的规定办事,遵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的原则,严禁买卖婚姻、近亲结婚,协助婚姻登记机关认真做好婚姻登记。
3、婚事坚持新事新办,废除陈规陋习,不讲排场,不摆阔气,不相互攀比,不举债办婚事,对亲朋好友予以适当招待,不借机敛财。
以上各条如有违者,视情节轻重,除予以批评教育外,按《婚姻法》、《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及村规民约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二)操办丧事具体原则。
1、操办丧事以寄托哀思、葬好亡者、宜小不宜大的从简原则,丧事办理中提倡逝者家属胸带白花,臂带黑纱,应尽量减少使用带有封建迷信的丧葬用品。
2、居民谢世后,由逝者家属当日向理事会报告,理事会根据需求的天数(1—3天)及时安排2—3名工作人员与逝者家属共同商定遗体安葬时间,筹备安排遗体火化及安葬等具体事宜。
3、坚持殡葬改革,不大操大办,不讲排场,不摆阔气,不搞攀比。
以上各条如有违者,除批评教育外,按《国务院殡葬管理规定》、《山东省殡葬管理条例》及村规民约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章制度和措施
第七条理事会实行会长负责制,对红白事的承办在与事主交换意见后,由会长组织按本章程的`规定实施。
第八条居红白理事会要自觉接受上级指导,并向街办民政汇报工作。
第九条红白理事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工作,总结经验,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第五章纪律
第十条理事会成员要认真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政策及规定,坚持原则,不徇私情。
第十一条不收受婚丧事主赠送的钱物(派往人员由居委会统一发放务工补贴)。
第十二条不在婚丧事主家就餐。
第十三条对婚丧事主一视同仁,不搞优亲厚友。
第十四条理事会成员如违反本纪律,收受婚丧事主赠送的钱物(如烟、酒等)和在婚丧事主家就餐者,第一次提出批评教育并责令退回收受婚丧事主赠送的钱物;第二次除责令退回收受婚丧事主赠送的钱物外,撤销其理事会成员资格,并在全居范围内通报批评和扣发务工补贴。
第十五条本章程从公布之日起生效。
居民举办红白事,事前自愿向“理事会”报告,“理事会”协助其操办各项事宜,不得大操大办,铺张浪费。
全体居民要自觉接受管理和监督、红白理事会成员要率先垂范、照章办事,提高守法执法的自觉性、广泛深入地进行宣传教育、狠刹在婚丧事务中的不正之风,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新风尚。
一、目的
及时、迅速、有效抢救病人的.生命,使重危病人转危为安,提高抢救成功率。
二、适用范围
急、危重病人的抢救。
三、要求
2、医生未到以前,护理人员应立即监测生命体征,根据病情及时给予吸氧、吸痰、建立静脉通道,必要时立即行人工呼吸和心脏按摩、配血、止血等,并为进一步抢救作准备。
3、根据病情可设特别护理,严密观察病情和抢救效果。
4、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查对制度,对病情变化、抢救经过、各种用药等详细交接,记录要及时详实。口头医嘱在执行时,应加以复述。所有药品的空瓶经两人核对后方可弃去。
5、抢救器材及药品必须力求齐全完备,基本抢救药品(包括抢救车上药品)应全院统一编号,定位放置、定量贮存,定人保管,每班检查,用后随时补充。
6、护理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各种器械、仪器性能及使用方法,抢救物品一般不外借,以保证应急使用。
7、抢救车各部位标记清楚,抢救物品、器械、药品按规定位置放置。
8、做好病人与家属的解释及安抚工作,必要时与单位联系。
9、做好抢救、登记及抢救后的处置工作。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学生是国家的希望,为使学生在义务教育阶段心灵不受伤害,拥有健康的心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保护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心理学原理制定本制度。
二、教师要关心爱护学生,严禁打骂、讽刺、挖苦学生,对犯错误的学生要批评教育,正确引导,使其心理健康成长。
三、教师对任何学生不许体罚和变相体罚,如罚站、驱逐出课堂等。
四、教师给学生留的作业量要适中,不许机械重复,带有惩罚性的作业。
五、对全体学生要一视同仁,不偏爱学习成绩好的学生,也不歧视学习成绩差的学生。
六、对有体罚和变相体罚的教师,学校要严肃处理,决不姑息。情节严重的,要给予处分,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要追究其责任。
七、对关爱学生方面,事迹突出的,学校要给予表彰,并报请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嘉奖。
一、资金管理和使用
1、社区的减灾经费必须纳入社区统一管理。
2、严格实行账款分开管理原则,社区指定一人为会计,一切现金由会计负责管理,其他人员一律不得管理现金。
3、对上级拨款资金、外来捐赠资金等其他一切减灾资金都要及时足额进账。
4、各项资金的票据,一律使用正规发票,禁止使用商店购买或自制的收款收据。开具的资金发票,应注明被收款单位(个人)名称、收款内容、收款所属时间及开票人,并及时入账。
5、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现金收入,必须及时与出纳结算,在结算时,不得以报销票据抵扣现金,出纳应将当日收入的现金及时解交开户银行,不得坐支。
6、支出在500元以下的用现金支付,超过500元以上的支出,应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结算。出纳现金实行限额制度,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备用金限额在1000元以内,超出限额的应及时交存开户银行,确保集体资金安全。
7、出纳人员要建立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账,逐笔登记收付业务,要求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月末应进行现金盘点,同时与银行进行对账,若不一致,应查明原因。
8、减灾资金一律不准外借。
二、财务监督和公开
社区减灾资金工作要接受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要实行财务公开制度,定期在公开栏公布财务收支情况,接受广大居民的监督,并报乡政府备案。
1、向居民公开的内容按县政府、县财政局、县民政局规定的内容公开。
2、向本社区工作者公开的内容减灾资金来源:包括上级部门下拨的补助资金、社会捐赠资料等。减灾资金支出:减灾防灾宣传资料、设备购置、活动支出费、其他支出等。事业结余:收支结余。
门诊部工作制度
一、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做好门诊全面管理工作。
二、经常检查督促各科室工作制度和工作职责执行情况,加强信息反馈,提高服务质量。
三、做好门诊环境管理和秩序管理,达到环境整洁、舒适、安全、工作有序。
四、经常深入科室调查了解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及时向院长汇报工作,提出改进工作措施。
五、健全和落实好本部门各项规章制度,经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
六、严守工作岗位。每日检查开诊情况。
七、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搞好门诊患者及社区合同单位满意度调查,进行分析改进工作措施,提高服务水平。
八、协助院领导抓好门诊医疗质量的管理,加强门诊专科建设。
门诊工作制度
一、业务副院长分工领导门诊,科主任应加强对本科门诊的业务技术领导。各科确定一名主治医师以上业务人员协助科主任负责本科的门诊工作。
二、参加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应派有经验的医师和护士担任。要求门诊医师相对稳定,护士一般较长期固定。
三、对疑难病症两次复诊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视。
四、科主任、主任医师应定期上门诊解决疑难病例。
五、对患者要进行认真检查,按照省卫生厅规定格式记载门诊病历和申请单填写要求,门诊部定期检查,每月评分一次,上报院长,并送有关科室。
六、门诊检查科室所做各种检查结果,必须做到准确、及时。
七、门诊各科与住院处及病房应加强联系,以便根据病情及病床及病床使用情况,有计划地收容患者住院治疗。
八、做好分诊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做好疫情报告。
九、门诊工作人员要做到关心体贴患者,态度和蔼,有礼貌,耐心地解答问题,尽量简化手续,有计划地安排患者就诊。
十、门诊应保持清洁整齐,改善候诊环境,加强候诊教育,宣传卫生防病、计划生育和优生学知识。
十一、门诊医师在保证疗效的前提下积极采用经济便宜的检查和治疗方法,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尽可能减轻患者的负担。
十二、对基层或外地转诊患者,要认真诊治。在转回原地治疗时,要提出书面诊治意见。
十三、门诊各科根据本专业特点,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各种治疗常规、操作规程以及岗位责任制,并认真做好登记、统计报表等工作。
十四、各科室参加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在医务科或门诊部统一领导下进行工作。认真执行院、科规章制度,严守工作岗位。人员调换时,科室应与医务科和门诊部共同商量确定名单,并由医务科和门诊部制表公布。实行病房医师兼管门诊的科室必须明确要求,安排好人力。
会诊工作制度
一、若病情需要他科会诊或转专科会诊,须经本科门诊年资较高医师审签。
二、申请会诊科应提供简要病史,体检和必要的辅助检查所见,初步诊断、会诊目的与要求。
三、接受会诊科应按申请科的.要求,由主治医师或指定的医师认真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处理意见详细记录于病历上。
四、危重患者应先进行抢救,不宜搬动的患者及需要隔离的传染病患者,应邀会诊医师应迅速到达申请科进行会诊。
五、申请会诊尽可能不迟于下班前1小时,急诊会诊及特殊情况会诊随时进行。
门诊护理工作制度
一、各科室参加门诊工作的护士,在门诊部、护理部和本科护士长统一安排下进行工作。
二、门诊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衣帽整齐。诊室应清洁卫生,有良好的候诊秩序。要进行候诊教育,宣传卫生防病、计划生育等知识。
三、门诊各级护理人员按岗位责任制工作,并掌握岗位职责标准。
四、各科门诊均应设分诊台,做到关心体贴病人、应态度和蔼,有礼貌、耐心地解答病人的问题,有计划地安排病人就诊。
五、加强检诊,作好分诊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六、一切从病人利益出发,建立便民措施,对老弱和重病人给予照顾。
七、病人进行特殊检查和治疗的预约单要填写准确无误。
1.监督村级重大事项的决策和落实情况;
2.负责村民民主理财,定期检查、审核财务收支情况;
3.监督村务公开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情况,保障村务公开的及时、全面、真实;
4.受理村民对村务管理和村务公开工作的投诉,督促村民委员会整改;
5.主持对村民委员会成员以及由村民或者村集体承担误工补贴的聘用人员的'评议工作;
6.监督村民委员会成员的罢免工作;
7.对村民委员会的重大违纪问题,必要时可直接向村党组织、乡镇(乡)党委、政府和纪委反映,并协助进行调查;
8.其他需要村务监督委员会承担的工作职责。
一、校园用语要求
1、师生在校园内自觉使用普通话,在同学之间、师生之间、与来宾之间使用文明礼貌用语,使普通话成为校园用语。
2、坚持普通话教学,课堂上教师讲课、学生回答问题必须使用普通话,对外电话联络使用普通话。
3、学校领导、教师、学生在校园内必须使用普通话。
4、教研活动加强基本功训练,坚持使用普通话。
5、教师必须达到《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普通话等级标准。
6、学生能说比较标准的普通话。
二、校园用字要求
1、校名、标语、标志牌、颁发的奖状等各种标牌用字符合要求。
2、宣传栏、宣传材料、指示牌不能使用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错别字,用字规范。
3、学校举办的各种会议和文体活动的会标、标语、请柬等用字,必须达到规范要求。
4、公文、校刊、讲义、试卷等,用字规范。
5、板书用字符合要求。
6、批改作业、书写评语的用字符合要求。
7、学生能认识并正确书写规范字。
第一章后勤管理处组织机构、职责与制度
第一条后勤管理处组织机构
后勤管理处在校党政领导下代表学校行使后勤行政管理职能;代表学校(甲方)对服务方(乙方)各项工作质量进行监督考核;为教学、科研工作及师生生活提供更好的后勤保障。
第二条后勤管理处工作职责
一、负责制定学校后勤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代表学校与分离后的后勤保障部门落实保障合同与契约,并对其履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监督、考核、评估。
二、全面负责学校对后勤各项经费的计划编制、划拨使用和监督管理;负责对校拨后勤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监督。
三、负责对学校的房屋设施、设备等的管理、维修立项,编制年度大、中维修计划,组织对项目的实施、监督管理,并按规定建立档案,实施质量跟踪监督。
四、负责制定、下达、审核学校授权的后勤自身及对各单位的消耗定额、服务标准、收费标准等,维护学校和广大师生员工的权益。
五、检查、监督、考核后勤服务质量,对后勤服务部门的奖惩提出建议。
六、建立后勤服务质量监控、评估、反馈体系,实行民主管理,接受师生员工及乙方职工的投诉,及时协调解决后勤服务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七、代表学校协调后勤与校内、外各有关部门之间的关系,为后勤改革与发展创造良好的.内、外部环境;负责对引入校内社会上的后勤服务项目的论证,协助有关部门对后勤服务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和合同的签订等工作。
八、负责学校教职工用房和学生公寓房屋的管理工作。
九、负责制定学校后勤工作的相关规章制度。
十、负责学校信件收发、报刊杂志征订及计划生育工作。
十一、负责向学校领导拟定后勤社会化改革方案工作。
十二、完成好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后勤管理处处长岗位职责
处长在校党委、校行政、领导下,全面负责后勤管理处行政工作。领导处属各科、室工作。
一、贯彻执行学校党委行政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决议,保证学校各项后勤工作任务和规章制度的落实。
二、主持处务工作会议,研究决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改革办法。
三、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和校领导的批示组织制定全处年度、学期工作计划,组织力量落实计划和定期进行工作总结。
四、负责全处人力、物力、财力的调配,负责督促、检查、指导、协调各科、室工作。
五、负责全处各项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与完善,并认真抓好落实。
六、不断深化后勤管理改革,适时提出改革方案与措施,积极推进学校后勤社会化进程。
七、组织领导全处人员的政治理论学习、文化业务知识学习与专业技术培训工作。
八、负责全处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纪律教育工作、安全工作。
九、负责全处的人事工作。
十、负责全处的财务管理工作,审批经费的使用。
十一、负责全处的工作质量考核和奖罚工作。
十二、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四条后勤管理处副处长岗位职责
一、在处长领导下全面开展工作。
二、负责落实处长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协助处长做好后勤工作计划、总结、规章制度的制定与落实。
三、负责分管工作各项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与完善,并认真抓好落实。
四、不断深化后勤改革,协助处长积极推进我校后勤社会化进程。
五、组织分管科室人员的政治理论学习,文化业务知识学习与专业技术培训工作。
六、负责分管科室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劳动纪律及日常工作考核与奖罚工作。
七、完成校领导和处长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第五条后勤管理处工作制度
一、每星期进行定期的集中学习,严格按照学校布置的学习内容与要求,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学习。
二、不定期召开处务会议和全处性的工作会议,总结上月的工作成效,安排布置本月的工作。
三、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强烈的时间观念和效率意识。
四、每天上下班自觉进行考勤登记,外出办事要事先请示,事后汇报办事结果。工作中要肯动脑筋,严格遵照工作程序办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真正实现管理有制度、工作有目标、服务有规范、奖惩有章程。
五、各科室必须在年初做好全年的工作计划,合理进行分工负责,并定期进行工作小结,年末对全年工作进行认真的总结。
六、各科室月末通报当月的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力争做到当月工作当月清,不拖泥带水,不留尾巴,使工作见成效。
七、各科室根据学校、处的要求,定期召开科务会,贯彻上级布置的各项任务,安排好科室的工作,检查岗位职责的执行和各项工作指标完成的情况,总结经验,找出差距,研究搞好科室工作的具体措施。
八、加大后勤社会化改革力度,努力处理好改革过程中的各种新矛盾、新问题,实现管理模式、运行机制的转变。严格执行各项协议,认真对后勤服务公司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建立各种监控、检查、验收、评估机制,使各项工作有规可循、有法可依,杜绝工作中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增强工作的计划性、可操作性和透明度、民主化。
为了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规范办案行为,提高办案效率,增强办案效果,根据上级的要求和我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以下四项办案工作制度。
一、重要案件督查制度
市、县(区)纪委、监察局要建立健全重要案件督促检查制度。凡属上级要求查报结果的初核案件和挂牌的立案案件,要集中力量快查快结,并按照要求报送相关材料。对县(区)纪委、监察局及所属纪委、派出纪检组自办的大案要案一经立案,应及时将《初步核实呈批表》和《立案呈批表》各一份报市纪委案件联系室备案,以便接受市纪委、监察局的监督检查,凡立案后15日不报送“两表”的.案件,不得作为加分案件参加当年的考核评比。
二、案件查办综合指导制度
1、市纪委、监察局在抓好自办案件的同时,要按照办案区域分工,加强对县(区)纪委、监察局及市直单位纪委、派出纪检组办案工作的检查指导。
2、市、县(区)纪委、监察局要成立查办案件指导组,指导组由分管案件的副书记、分工常委、监察局副局长及检查室主任组成。
3、指导组应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办案工作形势,经常到所属纪委(纪检组)检查了解办案情况,协调矛盾,解决问题。
4、下级纪委(纪检组)、监察局在办案中遇到较大困难和阻力时,指导组应及时帮助分析案情,必要时可派员指导和协助;对下级纪委、监察局办案中遇到的疑难复杂问题的请示应及时给予解答,自身无法解释的应及时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请示,不能含糊其辞或置之不理。
三、乡镇纪委办案督促检查制度
1、推行目标管理。每年初,市纪委、监察局应将年度办案任务分解到各县(区),县(区)纪委、监察局应及时给乡镇纪委及县(区)直纪委(纪检组)下达年度办案目标,并将完成办案目标情况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参加年终考核。
2、落实责任制。县(区)纪委、监察局由委局领导带队,职能室参加,对乡镇纪委办案工作实行分工包片,帮助排查案件线索,制定调查方案,协调办案力量,进行业务指导,排除各种干扰,着重解决“查什么、怎样查”等问题。
3、县(区)纪委、监察局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乡镇纪委办案工作会议,重点分析乡镇纪委办案形势,找出差距,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对策;对办案后进乡镇,尤其是第二季度以后仍然无案件或无案源的乡镇,要逐个分析原因,制定改进措施。
4、市纪委、监察局要把抓乡镇纪委办案作为自己的工作职责,全面了解乡镇纪委办案情况,加强督促检查,总结经验,树立典型,以点带面,推动全局工作。
5、加强检查考核,做到奖优罚劣,对成绩突出和办案先进的乡镇纪委,县(区)纪委、监察局应适时给予表彰奖励;对一年内无立案案件而又被上级纪委、监察局查出违纪案件的乡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将视情追究其领导责任。
四、查办案件内部监督制约制度
1、强化办案时效观念。依照《案件检查工作条例》规定,案件初核为2个月,立案审批为1个月,立案调查为3个月,一般案件应严格按此规定执行,属疑难复杂案件或大要案,经过批准可适当延长。
2、从事信访、检查、审理的人员,要正确履行职责,敢于碰硬,不徇私情,秉公办案,不办关系案、人情案,如被查对象是自己的亲属或故交,应主动申请回避。
3、在办案过程中,办案人员如工作极端不负责任,将大案变小案,小案变无案或发生查而不处,弄虚作假,泄漏案情,吃拿卡要等违纪行为,一经发现,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初核案件报结时,经领导审查认为取证不到位的,调查人员应及时补证;案件移送审理后,审理认为证据不全的,调查人员应独立或与审理人员一道补证,不得以任何借口或理由拖着不办。
1.建立高危门诊,由高年资有经验医生接诊,从早孕开始进行高危初评,利用询问病史、体格检查、化验检查及特殊检查等手段发现高危因素。
2.制定高危孕产妇管理及诊疗常规,明确各级人员职责。
3.对查出的高危因素对照“高危妊娠评分标准”进行评分,评分时间至每次产前检查中发现高危因素随时评定,将评定的.分数填在手册上。
4.在孕12周、28周、36周临产前进行评分小结,了解高危动态,根据孕产妇不同的高危因素,给予相应的健康营养指导和医学处理。
5.将评出的高危孕产妇进行专案管理登记,并在孕产妇保健手册上做出“高危”标志,这样有利于掌握高危情况,突出重点做到心中有数。
6.建立高危孕产妇随访制度,定期预约复诊进行系统管理,失约者按病情采取电话或家访等形式进行追访。
7.在孕晚期指导孕妇记数胎动次数,及时发现胎儿宫内缺氧情况,以便及时纠正,减少围产儿死亡的发生。
8.实行孕37周专家进行高危鉴定,根据鉴定结果预测分娩方式及分娩地点。
一、总则生产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二、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委办)负责处理。第五条公司下属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
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单位的领导提任,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各机楼(房)、生产班组要选配一名不脱产的安全员。第六条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第七条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第八条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九条公司安全生产专职管理干部职责: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8.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9.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10.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第十条各生产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第十一条各机楼(房),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本机楼(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
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楼(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
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第十二条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三、教育与培训第十三条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单位、机楼(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
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十四条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四、设备、工程建设、劳动场所第十五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六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
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七条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要求。第十八条凡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简称三同时)。
1.加大应急设施设备的资金投入
以政府的财政投入为主体、社会捐款为补充,建立城市应急救助专项基金,为应急救灾提供足够的资金保障。出台相应的基金管理办法,以落实基金的来源,规范和监督资金的使用,确保基金专款专用。同时,在各项工程建设中,无论投资主体是谁,都要按照国家要求,把防灾减灾设施设备纳入工程设计,将所需资金纳入工程概算预算,用制度和法规保证灾害防治工程的投入到位。通过配置现代化应急救援设备以及先进的特种救生设备和检测设备,为应对突发性事件提供强大的设施设备支持。
2.加强应急设施设备的有效配置
要在认真分析城市灾害形成的规律和发展特点的基础上,按照统一、系统、高效的原则,用新思维新理念对各类应急设备进行系统配置。对在应急管理工作中已暴露出来的薄弱环节,要及时堵塞漏洞,予以重点配备,特别是要加强应对极端天气情况的应急能力建设。同时,要统筹协调城市通信、移动指挥设备、检验检测设备、抢险救灾设备等各种现有应急设施,合理配置到防灾救灾工作中,提升整体应急能力。要将人防设施和各类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充分利用现有公园、城市绿地等公共场所和人防工事,将之逐步改造或建设成公众应急避难场所,规范指引标志,开设疏散通道,配备应急物资及水、电、卫生等设施。在建设公共市政设施和人员密集场所时考虑应急需求,为城市应急管理提供基础保障。
3.强化应急设备的科学管理
城市综合减灾体系是城市安全的“神经系统”,是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保护伞”。要通过对现有各减灾系统的信息、设施、救援、保障等资源的有效整合,构筑起一个与城市地位相适应的反应快速、指挥顺畅、行动协调、救援及时、保障有力的城市综合减灾体系,为城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支撑起可靠的安全屏障。要实现城市防灾和减灾的综合管理,必须建立健全应急设备的日常管理、快速调用、轮换更新以及余缺调剂、保障供给等工作制度,利用互联网优势,建立和完善应急设备和物资储备库,将现有单位、企业所持有的生活、生产、抢险等应急设施进行网上在线管理,减少因物资储备底数不清造成的灾时不够使用、平时沉淀浪费的现象。城市政府要统筹规划掌握各级、各类、各业务部门包括防化、消毒、生活、医疗器械、救援抢险等应急物资和设备的实物储备;强化与生产企业、交通运输、商贸流通等部门的协议储备,通过科学、规范的应急物资供应和设备储备模式,切实为城市应急管理提供有效保障。同时,加强政府专业救援队伍建设,加强救援演练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充分发挥应急设施设备的效用。逐步探索紧急与非紧急一体化的路子,通过技术手段实现应急管理系统与非应急管理系统的高度整合,无缝连接,并通过相应的协调机制,实现应急处置部门和非应急处置部门的一体化协同联动,实现应急设施设备在平战结合和便民利民上的双重功效。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规定,国家对儿童实行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和预防接种证制度。
二、儿童出生后1个月内,家长应到当地预防接种单位申请办理接种证。儿童每次接受预防接种时,须出示预防接种证并办理登记入册手续。预防接种证要妥善保管,以备入托、入园、入学时验证。
三、疫苗分为二类。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属于第一类疫苗,公民应当依照国家规定接种,接种时不收取任何费用。接种第二类疫苗(包括第一类疫苗的同品种疫苗)按自愿的原则自费接种。
四、无论是常住户口或暂住户口,均可到居住地接种单位接种疫苗,外来儿童同样享受政府免费提供免疫规划疫苗的权利。
五、接种前儿童家长应将儿童的健康状况如实告知接种工作人员,如有下列情况,不能接种或暂缓接种疫苗:
免疫功能异常:患免疫缺陷病、恶性疾病(如恶性肿瘤、白血病、淋巴瘤等)以及应用皮质类固醇、烷化剂、抗代谢药物或放射治疗而免疫功能受到抑制者,均不能使用活疫苗。
发热或急性疾病:对发热者或急性疾病患者,应推迟接种。
既往接种疫苗后有严重不良反应:需要连续接种的疫苗(如百白破),如果前1次接种后出现严重反应(如过敏反应、虚脱或休克、脑炎/脑病或惊厥等),则不应继续接种。
神经系统疾病或脑病:对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患者,如患癫痫、婴儿痉挛和
进行性脑病,不应接种含有百日咳抗原的疫苗、乙型脑炎疫苗和流脑多糖疫苗。
对有活动性肺结核、心脏代偿功能不全、急慢性肾脏病变、血液系统疾患、
重症慢性疾患、严重化脓性皮肤病等病人,应暂缓接种。
医生认为不宜接种的'其他情况。
六、儿童服食糖丸疫苗前后半小时不要进食热的食物和喂奶,糖丸疫苗须在医生指导下当场服食,切忌带回家喂服,发现小孩吐出糖丸要及时告知医生补服。
七、接种疫苗后,需观察15~30分钟方可离开接种门诊。
八、个别儿童在预防接种后有时会出现一过性的发热、接种部位红肿、硬结、疼痛等反应,一般不需任何处理,可自行缓解。如发现高热不退、全身皮疹、或其他异常反应者需及时到医院诊治,并将反应情况告知预防接种单位。
八、本接种门诊每月,日为接种日。
九、本接种门诊咨询电话:监督举报电话:
一、目的意义
新老教师结对,有助于充分发挥老教师丰富的实践经验,青年教师敢想敢做的'创新欲望;有助于实现新老教师在年龄上互补,经验上共享;有助于促进年青教师教育教学及教育科研能力的提高;有助于加强校园内老师间的交流更趋广泛与紧密,由个体活动转为多元协作;有助于使我校教师的教育教学活动、教育科研活动由经验型向思辩型、科研型转轨。
二、结对条件
1、我校在职任课教师都可参与此项活动;
2、教龄未满三年的青年教师必须与老教师结对;
3、普通高中任教未满三年的教师必须参与结对活动;
4、符合以下条件教师应积极参与结对活动,帮助青年教师进步,推进学校师资建设。
(1)被聘为中学一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
(2)被评为省、市、县教坛新星、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
(3)有较强工作能力及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
三、结对办法与步骤
1、新老教师本着“自愿、自由结对、双向选择、优化组合”的原则,在教科室的指导下签订“新老教师结对协议”。
2、结对双方签定协议后,由学校批准生效。
3、认真履行协议上要求。
(注:协议附后)
四、考评、补助与奖励
(一)考评
1、每学期由教科室成立考评组进行考评。
2、考评内容
(1)课堂教学:是否按协议要求上课与听课;是否按要求作好记录。
(2)教育科研:是否参与至少一项教科研课题研究,是否有教科研论文发表、获奖。
(3)其它:班主任等工作是否获得学校及有关部门肯定。
(二)补助与奖励
1、老教师:每学年加基本分20分
以下情况酌情加、扣分
(1)听课每缺一课时扣1分(缺一次讨论扣0.5分)每多一课时加0.5分(讨论一次加0.25分)。
(2)结对教师参与教科研课题研究的老教师加1分。
(3)新教师有论文发表、获奖。有加1分,无扣1分。
(4)新教师在班主任工作、基本功竞赛、优质课评比、教坛新秀评比等活动中获奖或在其它方面获校级以上荣誉,有加3分,无不加分。
(5)学年末无结对工作总结扣2分。
2、新教师在各种竞赛及评比中获奖,学校据有关奖励制度进行精神鼓励及物质奖励。
3、补助与奖励:
(1)教科室对结对教师一年进行一次考评,对完成任务的老教师发放补助120元。
(2)按结对数的三分之一奖励结对成绩显著的老教师,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100元。
(3)教科室对新教师一年进行一次考评,设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1、家长委员会是有学校德育处牵头,全校学生家长代表参加的,发挥社会、家庭、学校三结合教育功能的组织。
2、家长委员会的宗旨是:坚持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加强家庭与学校之间的联系,优化家庭教育环境,努力实现学校、社会、家庭教育一体化,促进少年儿童素质全面和谐发展。
3、家长委员会的成立应成为学校与学生、家长相互联系的纽带和桥梁。热心参与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协助学校做好相关的工作,可代表学生家长向学校提出意见和要求。
4、每个班可设3-5名家长委员会成员,并设一名家长委员会组长。年级组在家长委员会组长中再推选一名校级家长委员。
5、家长委员会活动的``次数根据每学期不同的内容而定。
6、家长委员会活动的内容:
(1)、学习教育心理理论。
(2)、听取学校有关部门的工汇报。
(3)、定期听取学校工作的介绍,发挥对学校工作的检查、督促和协调作用,协助学校全面贯彻教育发展,促进办学质量的全面提高。
(4)、商讨家庭、学校教育工作的配合、协调。
(5)、反映家长的意见、建议等,加强家庭与学校教育的同步发展,为建设好学校出谋划策。
(6)、积极参与班级、校级的各项家校互动活动。
(7)、每学期制定好家委会活动计划和小结,家委会活动的开展要有记录。
(8)、家委会原则上一学年一调整。家委会委员可连任,学生毕业离校后自动卸任。
一、定期排查制度
⑴要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协调组,在规定期限内,认真妥善地处置化解职责范围内的各种矛盾纠纷。
⑵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组每月召开一次协调会。
⑶实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月报表制度,各社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协调组将本辖区排查处置情况在每月的日、日前向街道领导组写出工作报告,书面汇报一次,街道司法所、司法调解中心每月日前将本辖区上月的排查调处情况报上级排查调处办公室。
⑷对排查出的重点问题,如因涉及社会治安引发的问题,婚姻、家庭邻里等民间纠纷,要求做到及时上报。
⑸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协调组每季度至少写两份信息及时落实排查情况。
⑹经过排查没有发现问题的也要记录在案,实行"零报告"制度,对于排查出的主要问题要以督办卡的形式交有关部门办理。
二、台帐制度
对排查出的影响稳定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全部登记造册,建立台账。
定责任单位、责任人,定处置措施,定处置期限。
问题已经解决的要及时销账,到期未能解决的要跟踪督办。
三、工作协调制度
通过各种渠道及时收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信息,认真分析,梳理归类。
每月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会议,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处置"的原则,落实到有关部门、单位和责任人,并提出处置期限。每次协调会议必须形成会议纪要。
对群众反映强烈、处置难度大、有可能引发重大治安问题和群体性的事件的矛盾纠纷,及时提交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组研究,提出具体的处置意见,并从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组,及时调查处理。
四、定期报告制度
各单位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办公室,要将排查出的矛盾纠纷情况定期报告同级党委、政府和上一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对排查出来的重大矛盾纠纷,按照协调会议议定的要求由有关部门、单位限期处置,本级解决不了的,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报告上级综治委,由上级党委、综治委协调有关部门限期解决。对有可能引发重大治安问题和群体性的事件的矛盾纠纷要随时上报,经排查没有发现问题,也要记录在案,实行"零报告"制度。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办公室要将本单位部门矛盾纠纷排查处置情况每月总结一次,形成专门报告,上报同级党委、政府和上级综治委。做到一月一总结,一月一分析,一月一上报。对在本单位造成一定影响或发生越级赴地市以上群体上访事件,要写出专门报告,同时要认真填写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月报表。省综治委统一印制了《全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情况月报表》,由各单位按月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统一填写后,于下月的`日前报局(委)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办公室。
一、严格执行院、科两级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
二、认真做好婴幼儿早期行为发展训练指导,促进其脑潜能开发。
三、工作人员操作时动作规范、轻柔。
四、室内保持清洁、物品摆放整齐,工作人员衣帽整洁,佩戴胸卡。
五、工作人员服务热情、态度和蔼。
六、做好门诊资料的登记及资料的分析总结。
七、按照操作规范进行操作。
社区调解治保专业委员会工作制度职责社区调解治保专业委员会工作制度和职责
一、负责社区治安治理的日常工作,结合治安防范管理的实际制定工作计划,落实治安综合治理。
二、组建社区治安义务巡逻队,配合社区民警搞好治安防范工作,形成专职与群众结合的防控网络。
三、开展创建平安社区的“创安”活动,使社区“三类”可防性案件和治安案件得到有效扼制。
四、开展经常性的法律宣传教育,提高普法教育的覆盖面,协助楼道组长抓好民事纠纷的.调解,防止出现矛盾激化事件。
五、配合社区工作站开展安全防范和法制教育工作,提高居民自我防范意识。
六、落实社区流出人口和暂住人口及出租房屋的管理,配合社区民警搞好暂住人员的教育管理工作。
七、协助物业做好小区治安保卫工作。
八、帮助社区工作站了解掌握居民情况,做好居民信访接待工作。
抢救工作是否迅速、及时、有效和衡量医院业务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是护理工作中的一项和重要的任务。
一、组织形式及人员安排
凡没有设抢救中心的单位,各科应指派有一定临床经验和技术水平的医生和护士担任抢救工作。各种抢救工作应由科主任、护士长负责组织和指挥。对重大抢救需根据病情提出方案,并立即呈报院领导。凡涉及法律纠纷,要报告有关部门。
二、保证抢救药品及器材装备的供应
抢救器材及药品必须力求齐全完备。要定人保管、定位放置、定量贮存,用后随时补充。值班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各种器械、仪器性能及使用方法。抢救物品一般不外借。以保证应急使用。
三、严格执行抢救制度
(一)参加抢救人员必须全力以赴、明确分工、紧密配合、听从指挥、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医生未到以前,护理人员应根据病情及时给氧、吸痰、测量血压、建立静脉通道,进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挤压、配血、止血等。并提供诊断依据。
(二)严密观察病情,记录要及时详细,用药处置要准确,对危重病人应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方可搬动。
(三)日夜应有专人留守,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查对制度,对病情变化、抢救经过、各种用药等要详细交接及记录,所有药品和空安瓿,须经两人核对方可弃去。口头医嘱在执行时,应加以复核。
及时与病人家属及单位联系。
除做好抢救记录、登记和消毒外,抢救完毕,须做好抢救小结。
一、严格执行学校的规章制度,提高警惕,坚守工作岗位。
二、对来访人员进校,必须征得本校被访人员同意,未经同意,不准进入校内;来访人员必须登记,离校时收回会客单签条。
三、学生课间不特随便出校门,确需外出者,要有放主任命名同意的出门证,方可放行。
四、严格执行门卫安全检查制度,丹出入本校人员携带的物品,均应进行检查,携出公物要凭总务处签发的出门证,方可放行。
五、负责报纸、杂志、文件、函件、电报、汇款的接收工作,要做到不丢失、无差错,做好保密工作。
六、实行门前“三包”,负责门房周围的卫生,大门、门房内外要保持清洁。
七、要细心观察,对校内、校门口异常动态和不安全因素,随时记载,及时汇报。
八、加强校园的夜班巡查,及时开启校园内报警系统,检查办公室、教室等处灯火是否熄灭,各处门窗是否关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作好记载,及时汇报。
九、对校园内如发现重大安全问题,及时报告校领导、综合治理办公室,如需报警的及时报警。,
报警:110 火警:119 救护:120
十、保安人员要忠于职守,查有失职行为的将严肃处理,并追究一切责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更好地为祖国振兴和社会进展服务,维护毕业生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家教育部和省、市的有关法规和政策,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同学是国家按方案培育的特地人才,毕业生取得毕业资格的,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的指导下,按有关规定就业。
毕业生有执行国家就业方针、政策和依据需要为国家服务的义务。
第三条我国毕业生就业方针政策是“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举,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鼓舞毕业生面对基层,充实生产、科研、教学第一线的方针。贯彻学以致用,人尽其才的原则。 第四条毕业生就业工作在学校的领导下,设立校、院两级工作机构。学校成立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及其所属的同学就业指导中心,各院设立毕业生就业工作小组。
其次章职责分工
第五条学校成立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全校的毕业生就业工作,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制定学校就业工作的进展规划,协调、指导、检查、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和各院的就业工作;争论打算就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同学就业指导中心(隶属招生就业处)是学校一级的同学就业指导工作职能部门,在招生就业处的业务指导下,负责全校毕业生就业指导管理与服务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1、依据国家、吉林省和xx市关于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制定学校的毕业生就业工作看法及细则,部署本校的毕业生就业工作;
2、负责学校毕业生的资格审查和统计工作,准时向主管部门报送毕业生资源状况;
3、乐观向用人单位宣扬介绍学校状况,负责收集和管理全国范围内用人单位需求信息,建立和维护学校就业网站,并通过网络等准时发布就业信息,把就业网站作为就业政策宣扬和就业信息传播的主阵地;
4、开展毕业生就业指导、询问与服务,建立用人单位信息资料库等服务;
5、负责联系用人单位,审查在学校内进行聘请活动的用人单位资格,组织开展毕业生就业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活动;
6、规范毕业生推举工作,管理毕业生就业协议,督促毕业生及用人单位履行就业协议,维护国家利益,保障学校、用人单位和毕业生的合法权益;
7、做好就业协议书的发放工作,指导、审核毕业生签定就业协议,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毕业生就业建议方案;
8、开展与毕业生就业有关的调查讨论工作,进行毕业生毕业去向跟踪调查,收集毕业生相关就业证明材料;
9、通过对所收集就业信息的分析,猜测社会在肯定时期内对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的需求趋势,为学校准时调整专业设置、招生规模、培育模式供应参考看法;
10、组织开展毕业生教育活动、毕业典礼和毕业生离校派遣工作;
11、布置、协调、指导、检查各系毕业生就业工作,不定期公布各系、各专业就业状况;
12、做好办理毕业生离校手续、转移毕业生党团组织关系和毕业生档案的.交寄的有关工作;
13、负责对全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进行考核和评估;
14、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5、做好全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总结。
第七条各院成立毕业生就业工作小组,毕业班级各专业辅导员为就业指导员,在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学校同学就业指导中心的业务指导下,详细负责本院毕业生就业的指导、管理与服务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1、制定本院毕业生就业教育和毕业教育工作方案,讨论打算本院就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在学校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支配下,全员化、全程化开设就业指导课,做好毕业生的思想教育、就业指导、就业教育和管理工作;
3、乐观联系就业单位,审查在学校内进行聘请活动的用人单位资格,准时公布就业需求信息,做好毕业生的就业推举和状况介绍工作,组织支配毕业生参与供需见面活动;
4、做好毕业生就业推举鉴定和毕业鉴定工作;
5、进行毕业生毕业去向跟踪,收集就业证明材料,做好登记、上报工作;
6、协作学校组织毕业生开展文明离校活动;
7、做好本院就业工作总结;
8、完成学校布置的其他就业工作任务。
第八条毕业生的职责和义务:
1、遵守国家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努力完成学业;
2、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通过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的方法,实现毕业生充分就业。要多渠道、多形式就业,乐观参加自谋职业、自主创业,要乐观到非国有企业以及其他急需人才的地区和单位工作。
3、参与各类有关的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活动;
4、站好最终一班岗,做到文明离校,在不同的工作岗位上奉献才智,为母校争光。
第三章就业工作经费
第九条就业工作经费是用于联系接待用人单位、举办各种供需见面会、毕业生资源信息宣扬、开展就业指导、就业指导工作队伍建设等的专项业务经费。
第十条就业工作经费按教育部办公厅文件的要求,在学校年度经费中拨出肯定额度作为毕业生就业工作经费,列入年度预算,经学校批准使用。
第十一条就业工作经费由招生就业处统筹预算和归口管理,财务处负责监督。各院举办供需见面会、毕业生资源信息宣扬、就业指导工作队伍建设等专项工作和活动,经审批后可列入就业工作经费开支。
第四章就业工作考核与评价
第十二条就业工作考核与评价是加强就业工作管理、提高就业工作质量和促进文明离校活动开展的重要手段。就业工作列入学校工作的考核和评价范围。
第十三条考核与评价每年度考核评价一次,考核结果列入学校工作评价体系。
第十四条考核内容与评价标准由同学就业指导中心制定,报学校主管领导批准执行。考核与评价工作必需以年度工作方案执行状况、毕业生就业指导状况、毕业生就业去向跟踪状况、上报就业材料状况、院系应届毕业生就业率等为依据。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管理规程中的毕业生系指按国家一般高等学校招生方案招收的具有学籍、取得毕业资格的本专科生(不含成人、夜大班同学和以其他形式招收的培训班同学)。
第十六条本管理规程如与国家和省毕业生就业工作法规、规章、政策等规定不全都时,以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为准。
第十七条本管理规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八条本管理规程由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1、护理人员有权利和义务接受以学习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主的终身性护理学教育。
2、医院护理部根据护理人员工作岗位职责、技术职称要求以及学科未来发展方向和需要,制订并实施本院护理继续教育项目计划。
3、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护士参加继续教育项目的`审查与登记由护理部统一管理。
4、初级护理人员应在规范化培训的基础上,按照年度继续教育项目计划,选送部分护理骨干完成高一级的学历段教育或外出进修学习。
5、中、高级护理人员根据专科发展需要重点进行国内外护理新理论、新进展的教育、教学、科研能力的培养及外语能力的培训。
6、护理人员继续教育的途径和方法可根据医院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7、制订科学的考核评价方法,保证继续教育的有效实施。
一、预防护理不良事件的有关规定:
护理不良事件要以预防为主,杜绝在护理不良事件发生之前。要加强“零缺陷”管理,提高质量,确保病人安全。
(一)加强思想教育
1、加强各级护理人员护理安全教育,强调安全护理,做到警钟长鸣。
2、巩固专业思想,热爱护理专业,安心工作,提倡奉献精神。
3、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巩固树立为病人服务的思想,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一丝不苟的科学作风。
4、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自觉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好操作规程。
(二)严格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严格护理不良事件标准,建立护理不良事件上报、登记、讨论、分析制度,及时吸取教训,提出整改措施。
(三)严格执行各项核心制度
1、履行岗位职责,在岗在位,忠于职守。
2、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⑴交接班做到“七清”、“十不交不接”(见科室治疗室墙上版面)“七清”指交清、听清、问清、答清、写清、看清、接清
⑵交接班要做到“四看”、“五查”、“一巡视” 四看:看交班报告本、看记事黑板、看治疗台、看危重护理记录“五查”:
新入院病人的处理是否妥善;查病情有特殊变化是否及时处理; 查手术病人准备是否完善;查危重瘫痪病人皮肤是否清洁完整,床单元是否平整干燥;查术后病人术口敷料是否渗血,是否排尿,引流管是否通畅。巡视:对新入、重危、大手术及病情有特殊变化的病人,交接班人员应共同巡视,进行床旁交接班。
二、护士长在预防护理不良事件中的作用
护士长的素质和管理水平有直接的关系。护士长不仅要严于律己,更要严格要求,善于科学管理,科室各级人员时时注意护理安全工作,把严防护理不良事件的发生当作自己常抓不懈、责无旁贷的主要任务。同时这也是护理部考核护士长的重要内容。
(一)充分发挥护士长的作用,提高护士长科学管理水平。
(二)加强业务训练,不断更新知识。
(三)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抓好四个环节:
1、假日的安全工作。
2、常规工作的督促检查
3、检查危重抢救病人的特殊治疗及安全措施。
4、护理不良事件信息的反馈作用。
(四)合理安排护理工作,做好个班次工作协调。
(五)在预防护理不良事件工作中护士长必须把好十关:
1、把好新护士如科关。要帮思想、带作风、教技术、使新护士尽快独立、安全的工作。
2、把好护理人员的思想情绪关。增强向心力和凝聚力,有效是防止差错事故。
3、把好治疗室、抢救室、药品柜的管理关。
4、把好护理交接班关。
5、把好医护配合关。主动联系,做到医护密切配合,保证医疗护理安全。
6、把好医嘱查对关。做到班班两人核对,护士长必须检查当天执行医嘱情况,并每周参加大查对。
7、把好批量病人入院关。组织人力,合同分工,统筹安排,做到忙而不乱,严防不良事件发生。
8、把好病人思想情绪关。做好心理护理,杜绝护理纠纷及意外事故的发生。
9、把好危重病人及手术病人护理关。
10、把好进修、实习生的带教关。
(六)护士长所应承担的责任:
1、履行好监督管理的职责;对护士的违纪违法行为及时纠正和处理。
2、对本科室护士提供培训和教育,做到知法不犯法。履行必须的告知义务应该成为健康教育的一个重要内容,对职业规则的理解比工作中被动服从更重要。
3、制定切实可行的预防护理差错事故的措施。
4、敏感的掌握易发生事故的人、时间、季节、操作和环境。
5、有创新精神,不断接受新事物。
6、接受病人对护理服务的监督、并向其提供咨询服务,认真倾听病人意见,使病人有陈述自己观点的机会。(如果病人投诉无门,就有可能会采取过激行为使矛盾激化。)
7、严格执行报告制度,不要怕扣管理分而隐瞒不报,及时报告有利于及时采取有效的治疗和预防措施。
8、加强护士自我保护意识,做好不良事件的后续处理。
三、护理不良事件的原因分析
发生护不良事件的主要原因有4个方面:
(一)责任因素:责任心不强,擅离职守、工作粗疏、工作中思想不集中,延误治疗护理;主观臆断,凭印象工作。
(二)管理因素:不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分级护理制度不落实,不按规定巡视病房,护理不到位;交接班制度不落实,交接不严不清、不进行床旁交接;查对制度不落实,不执行“三查七对“,每班小查对,每周大查对;不认真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和无菌操作规程;规章制度不健全,各级、各班职责不明确,监控措施不得力;工作安排不合理,科室协调配合不够;工作环境不安静,注意力分散;使用器材、药品放置位置不固定;实习生带教安排不当,要求不严放手放眼。
(三)技术因素:业务水平差,技术不熟练,盲目操作,护理不当。
(四)心理生理因素:工作繁忙,注意力不集中;外来干扰,影响工作效率;情绪不稳定,对信息处理不灵敏,不及时准确;身体不适或过度疲劳,失误概率增高;人际关系学处于对立情绪,造成逆反心理时发生不良事件的最大隐患。
一、每天当值电工上班后,对整个大楼、照明灯具、电器具、楼层配电柜进行检查,如发现楼层或楼梯间有未关的灯具随手关闭,节约用电,但需保证合理的照明。
二、如发现灯具及其电器具损坏或有故障时,及时维修、更换或排除,如暂无备品、备件须及时申购及时更换、维修,不得延误、影响正常工作。
三、如客户需延时使用灯具、电器时,当值电工应作好交班记录,及时通知下一班电工关灯或切断电源。
四、值班电工应定时巡查主楼高低压配电室、暖通空调、主机水泵管道,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如有客户入驻,值班电工应对晚间客户用电故障及大楼内发生的电气故障进行及时处理。
六、如有装潢工程队施工,电工应确保楼层安全用电,并保证施工现场安全。
七、定期检查和清扫配电柜,并有确实的安全防范措施。
一.调剂人员要根据本院各病区电脑统计单调配发药,非本院处方不予调配。门诊处方未经医院同意不得调配。不得私自挪用或随意外借,更不得无凭证给药。严格按现行的医保等制度配方。
二.调剂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法规和操作规程及检查校对工作,认真负责地保证药品及工作质量,杜绝差错事故发生,确保用药安全有效。工作前应洗手。
三.收方后,认真执行“四查十对”制度,审查无误后,将姓名、用法及注意事项,详细写在药袋和瓶签上,方可调配。
四.配方或排药时应按调配技术常规和操作规程调配或排药,不得估量取药,急诊处方及抢救用药保证随到随配。严格执行核对制度,计价配方,核对发药人均需在处方上签名。
五.护士取药应当面核对点清,交代新药或特殊用法的注意事项。对出院病人发药时,应耐心地向取药者交代清楚。对已发出的药品如确需调整用药时,只限有效期内的注射剂和原包装药品,其药品名称及含量、规格清楚,内外包装及批号相符。
六.调剂室在分装协定量的药品时,应将药名、规格数量和有效期标明在药袋上,分装人员必须详细复核,在药袋上写清药名、数量、用法、用量。调配用具要定位放置,用后放回原处。
七.调剂室拆零药品原则上使用原包装,确需使用贮药瓶的,应按规定书写清楚,注明规格、常用量和极量,补充药品时必须核对方可装瓶。凡是库内有药,病人需要应及时领取保证病人用药。
八.各室药品应定位限量、分类保管,要定期检查药品质量,防止变质、过期失效。应定期会同病房检查小药柜的管理情况,如有问题及时解决。品、毒性药品、药品按管理规定执行并监督医疗上正确使用。对品、毒性药品、药品及贵重药品,值班人员要认真点清,发现问题当班者应及时查明原因。
九.调剂人员工作时间有事离岗要请假,不得擅自脱岗。工作室内禁止吸烟、喧哗、打闹、会客等,非公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值班人员负责处理处方调配及有关事务,并建立岗位交接班登记簿。
十.认真搞好安全保卫工作,下班前关好门、窗、水、电,品柜等。定期检查防火设备,掌握防火常识及防火器材的使用。
十一.药品拆零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保证药品拆零的质量和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原则:为了保证用药安全,防止医疗意外,在无法采购到合适包装的情况下,对质量稳定的药品进行拆零。
三.拆零药品的品种:拆零药品品种需经药事管理委员会批准。
四.拆零药品的包装要求:拆零药品应使用清洁的药袋,在药袋上写明药品的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用法、用量。个别临时拆零调配的药品包装上应有“拆零分装日期”。
药品拆零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保证药品拆零的质量和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原则:为了保证用药安全,防止医疗意外,在无法采购到合适包装的情况下,对质量稳定的药品进行拆零。
三.拆零药品的品种:拆零药品品种需经药事管理委员会批准。
四.拆零药品的包装要求:拆零药品应使用清洁的药袋,在药袋上写明药品的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用法、用量。个别临时拆零调配的药品包装上应有“拆零分装日期”。
五.拆零药品的登记:药品拆零应填写《药品拆零登记本》,记录拆零药品名称、效期、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家以及拆零人、复核人。
六.《药品拆零登记本》保存1年,在拆零药品使用完毕后,经批准与处方一起处理。
中药房工作制度
一.调剂人员要根据本医院正式处方调配发药,非本院处方不予调配。不得私自挪用或随意外借,更不得无凭证给药。严格按现行的公费医疗等制度配方。
二.调剂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法规和操作规程及检查校对工作,认真负责地保证药品及工作质量,杜绝差错事故发生,确保用药安全有效。工作时衣着整齐,工作前应洗手。
三.收方后,认真执行处方“查对”制度,审查无误后,将姓名、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详细写在药袋上,方可调配,如处方内容有不妥或错误时,应与处方医师联系更正后再行调配。急症处方先调配。
四.配方时应细心准确,按照调配技术规程进行调配,中药配方应按处方的统一标准调配,称量要准确,严禁估量抓药,毒性药材要逐剂称量,凡需先煎,后下,烊化,冲服,包煎的药材应单包,并在包上注明煎服方法。要严格执行配方复核制度、计价、配方发药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字。
五.发药时应耐心地向取药者交代清楚。对已发出的药品如确需调整用药时,只限有效期内的原包装药品,其药品名称及含量、规格清楚,内外包装及批号相符。
六.调剂室的`贮药斗的标签,应按规定书写清楚。补充药品时必须核对方可装斗。凡是库内有药,病人需要应及时领取保证病人用药。
七.各室药品应定位限量、分类保管,要定期检查药品质量,防止变质、过期失效。应定期会同相关科室检查小药柜的管理情况,如有问题及时解决。品、毒药、药品按管理规定执行并监督医疗上正确使用。对品、毒药、药品及贵重药品,值班人员要认真点清,发现问题当班者应及时查明原因。
八.调剂人员工作时间有事离岗要请假,不得擅自脱岗。工作室内禁止吸烟、喧哗、打闹、会客等,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九.认真搞好安全保卫工作,下班前关好门、窗、水、电,品柜等定期检查防火设备,掌握防火常识及防火器材的使用。
中药饮片采购制度
一.全院各临床科室相关的治疗、诊断、科研等所使用的中草药由药剂科统一采购,其他科室不得自购、自制、自销中草药。
二.采购中草药必须遵守《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与相关药政法规的有关规定。
三.确因需要增加中草药供应商,必须进行供应商有关合法资质的验收和有关资料的审核,合格后填写“首次供货渠道审批表”,经批准后方可建立业务关系。
四.为确保临床供应,应制定采购计划,经药剂科主任审批签字后组织采购。对需要增加的新品种,必须填写购买新药申请单,由临床科主任审核签名,经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批准后方可采购进货。
五.应建立药品供应单位的资质档案,应与供货单位签定质量协议或注明质量条款的购销合同。
六.购进中草药应符合:
(1)合法企业所生产或经营的品种。
(2)上海市中药炮制规范的质量标准。
(3)包装和标识符合有关规定。必须具有药名、包装规格、数量、批号、生产厂家、供货单位、包装日期、合格品标识等内容。
(4)原药材应标明产地。
七.购进中草药(药材)应有合法票据,并按规定建立购进记录,做到票、帐、物相符。
八.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规范采购行为,不允许以任何形式索要和收受贿赂。
九.购货记录保存3年。
中药饮片养护管理制度
一.中药房工作人员负责所购进中药饮片的日常养护工作,每月对所保管的饮片进行质量养护,对发现的问题,有记录可查。
二.中药饮片养护应贯彻“预防为主”原则,储存药品的仓库应阴凉、干燥、通风;有安全、防霉、防蛀、防鼠、防虫、防潮、防污染等设施,库内保持清洁卫生。
三.中药房工作人员须认真检查中药房的温、湿度是否符合药品储存要求,每日上、下午定时做好二次记录,有异常情况即采取相应措施,如:开窗通风、闭窗防湿;电扇、空调机降温;干石灰或除湿机吸潮降湿等,并记录采取措施后的温湿度。
四.中药房组长每月对库存中药饮片进行质量抽查,及时了解库存药品质量状况,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五.对新进品种、易变质药品、近效期药品、曾发生质量问题的相邻批号的品种以及滞销、贮存日久的品种应加强重点养护。库存养护中如发现质量问题,应暂停发货和使用,并尽快通知质量管理组织予以处理。
六.药品养护实行专人负责。
七.养护范围包括:
1.养护设施的检查维护。
2.温湿度管理:温湿度的记录,超标后采取措施后的观查、记录。
3.药品养护工作,重点对包装质量、外观性状、有效期等检查。易霉变、经常发生质量问题的品种要加强检查,并做好养护记录。
4.日常养护方法:干燥(晒干、烘干、阴凉处晾干、等);对易质变的饮片在黄梅季节要进行重点养护。
5.如实记录检查结果,内容:日期、品名、规格、剂型、供货单位、批号、有效期、数量、质量状况、处理意见、检查人等。
6.进货未满2个月的可免检;超过6各月的不能遗漏。
抢救室工作制度
一、
抢救工作制度必须有周密、健全的组织分工,有科主任-护士长负责和指挥参加抢救的工作人员,应有高度的责任感,全力以赴,紧密配合,遇重大抢救应根据病情,提出抢救方案并报院领导,凡涉及法律纠纷,要报告有关部门。
二、
抢救器材及药品要力齐全完备,定人保管,定位放置,定量储存,用后随时补充,值班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各种器械、仪器性能及使用方法,作到常备不懈,抢救室物品一般不外借,以保证应急即使用。
三、
参加抢救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听从指挥,根据病情按疾病的抢救程序及时给予必要的抢救措施;如吸氧、吸痰,测血压建立静脉通道,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按摩、配血、止血等。
四、
严密观察病情的变化,详细做好抢救纪录,并注明抢救时间,对病情复杂、疑难病例立即请上级医师协助诊治会诊。
治疗室工作制度
一、进入治疗室护士必须穿衣帽整齐、戴口罩,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做到一人一针一管。
二、进行各项治疗操作时,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及查对制度,注射青霉素、动物血清、碘剂等药物前应询问过敏史,按规定做过敏试验。
三、器械、药品应分类定位放置,标签明显,字迹清楚。
四、室内应分无菌区、清洁区、污染区。无菌物品与非无菌物品。应分别放置;对传染病人用过的器械、敷料及时消毒处理;一次性医疗用品使用后,按要求毁形消毒处理。
五、持物钳(镊)、浸泡容器、敷料罐等每周高压消毒2次。浸泡无菌钳消毒液平面保持在无菌轴节以上2-3CM处。
六、定期检查各种治疗包及无菌物品的失效期,失效者重新消毒、灭菌。
七、室内保持清洁。每天湿式清扫及通风,物体表面按时进行消毒,每日空气消毒2次,每周彻底消毒1次,并及时登记签名;每月进行空气细菌培养,报告单留存备查。
八、治疗室物品一般不外借,特殊情况经护士长同意,办理借用手续,并及时索回。
医生岗位职责
一、
主任(副主任)医师:定期查房并亲自参加指导急、重、疑、难病例的抢救处理与特殊疑难和死亡病例的讨论会诊;指导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做好各项医疗工作,有计划地开展基本功训练;担任教学和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定期参加门诊工作。
二、
主治医师:按时查房,具体参加和指导住院医师进行诊断、治疗及特殊诊疗操作;掌握病员的病情变化,病员发生病危、死亡、医疗事故或其他重要问题时,应及时处理,并向上级医师汇报;参加值班、门诊、会诊、出诊工作;检查、修改下级医师书写的医疗文件,决定病员出院,审签出(转)院病历。
三、
住院医师:对病员进行检查、诊断、治疗,开写医嘱并检查其执行情况;书写病历,检查和改正实习医师的病历记录,并负责病员住院期间的病程记录,及时完成出院病员病案小结;向主治医师及时报告诊断、治疗上的困难以及病员病情的变化,提出需要转科或出院的意见;住院医师对所管病员应全面负责,在下班以前,作好交班工作。对需要特殊观察的重症病员,在床边向值班医师交班;参加科内查房。对所管病员每天至少上、下午各巡诊一次,上级医师查房(巡视)时,应详细汇报病员的病情和诊疗意见;会诊时,应陪同诊视。
病房管理制度
一、
病房由护士长负责管理。
二、
保持病房整洁、舒适、安全,避免噪音,工作人员做到走路轻、开关门轻、说话轻、操作轻。
三、
统一病房陈设,室内物品和床位要摆放整齐,固定位置,精密贵重仪器有使用要求并专人保管,不得随意变动。
四、
定期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定期召开患者座谈会,征求意见,改进病房工作。
五、
保持病房清洁整齐,布局有序,注意通风。
六、
医务人员必选要求着装,佩戴名牌上岗。
七、
患者必须穿医院患者服装,携带必要生活用品。
八、
护士长全面负责保管病房财产、设备,并分别指派专人管理,建立帐目,定期清点,如有遗失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
一、定期对护理人员进行急救知识培训,提高其抢救意识和抢救水平。
二、抢救时做到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听从指挥,坚守岗位。
三、每日核对抢救物品,班班交接,做到帐物相符。抢救物品不准任意挪用或外借,必须处于应急状态。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保证在有效期内使用。
四、参加抢救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各种抢救技术和抢救常规,确保抢救的顺利进行。
五、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准确、及时填写患者护理记录单,记录内容完整、准确。
六、严格交接班制度和查对制度,在抢救患者过程中,正确执行医嘱。及时记录护理记录单,来不及记录的于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说明。
七、抢救结束后及时清理各种物品并进行初步处理、登记。
八、认真做好抢救患者的各项基础护理及生活护理。